高效农田建设(精选8篇)
时间:2023-08-12
时间:2023-08-12
关键词:农田水利;战略地位;建设
中图分类号:S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432072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直接关乎到民生,关乎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对目前的农田水利战略地位进行研究,并根据现在的农田水利发展状况提出建设策略,以为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提供参考。
1 农田水利的战略地位
1、1 农田水利建设关乎到中国的国情
中国自古以来就以农耕作为主要的生活方式,不断的与水灾和旱灾作斗争,在治理水旱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中国的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但是,灌溉面积有所增加,灌溉的技术水平也有所提升,确保了农业发展稳定。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农业的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将农民参与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激发起来,原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技术研究以及农业水利的研究成果都在农业实践中得以应用。中国粮食短缺问题得到了解决。
1、2 农田水利建设关乎到社会稳定
中国的改革发展中,“三农”问题是重点问题。农业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其稳定发展直接关乎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农业基础稳定了,才能够保证国民的农产品供给[1]。所以,要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的进度,推进农业的快速发展,随着工业的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的城镇化进程才能够顺利展开。在稳定的农业基础支撑下,确保农民富裕了,才能够保证农村稳定,社会才会长期稳定的发展。
1、3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关乎到国家食物安全
中国的农产品多出产于灌溉耕地,做好灌溉工作对农业发展至关重要。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就是要对灌溉区域的各种配套设施不断地更新改造,以确保粮食生产稳定,这也是提高中国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扩大农业灌区灌溉面积,就要提高灌溉效率,需要依赖于提高灌溉水的使用效率。要保证农田水利基本的现代化建O,还要采取先进的灌水技术,以促进农业发展。
1、4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关乎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农业有可持续发展、农民要有稳定的收入,以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中国人口众多,如果没有解决人口的温饱问题,就难以推挤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不具有意义[2]。农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其自身的综合竞争力有关。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就是要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建立起来,以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1、5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要对农田水利科学研究以高度重视
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就要针对农田水利科学以深入研究,对示范基地加大资金投入,要引进专业技术水平很高的农田水利研究人员。随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技术支撑体系被构建起来,就会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农田水利网络,对农田水利技术设施的引进和技术更新,都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以使其符合时展要求。中国处于进一步深化改革阶段,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要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可以最大程度解决农业的水资源匮乏问题,使得农业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提高。所以,在农田水利建设中,要着眼于长远,从宏观的角度设计战略措施,以使农业经济更好的发展。
2 农田水利的建设策略
2、1 将农业灌溉技术在农村地区普及
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农耕用水,节约当地的水资源。由于农民在农业灌溉的时候,没有采用科学的灌溉技术,使水资源无法充分利用。引用农业灌溉技术,可以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比如,在喷灌带可以使用水压控制水资源的利用情况,管理非常方便,而且还达到了节约用水的目的,灌溉更为科学合理[3]。所以,对农民仅仅普及灌溉技术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指导农民掌握节约用水技术。有关管理部门需要具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采取激励机制,以鼓励农民节约用水。
2、2 积极引进农田水利人才
组建一支综合素质比较高的农田水利人才队伍,对确保农业稳定发展至关重要。这就需要积极引进高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对农田水利实施科学化管理,以有效地解决农田水利建设中所存在的知识性问题。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实施科学研究,就是要采用新技术根据区域农业发展特点采用相应的灌溉技术,以确保当地的水资源有效利用,促进农业产量的增加。
3 结束语
中国进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攻坚阶段。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是重要的问题。面对相对落后的农业基础设施,就要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的力度,以推进农业现代化。
参考文献
[1]朱怀军、略谈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2(09):25、
根据文件要求,现将XXX2020年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绩效管理自评如下:
一、前期工作(8分,自评8分)。
1、任务分解(2分,自评2分)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XXX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皖农建设〔2019〕154号),按照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在专家评审基础上,我区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并将年度建设任务具体落实到项目,并按时上报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共6个项目,任务4万亩,计划投资611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6070,自筹40万元。
2、项目审批及备份(4分,自评4分)
市局在完成了项目评审和现场审批后,下达了各个项目的设计批复;按照批复内容,我区编报了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了实施计划批复(皖农建设〔2020〕104号);我区同步在国家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备份。
3、项目储备(2分,自评2分)
根据项目规划,我区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裕农〔2019〕143号)文件,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级项目库,项目库总规模7、05万亩,计划总投资10675万元,满足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需求。
二、建设进度与质量(35分,自评35分)。
1、建设面积及工程(20分,自评20分)
我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万亩按计划完成,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通过第三方检测,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设计标准,质量合格,效益发挥明显。2020年6个项目10月初全部进场开工,开工率100%,项目进展顺利,施工进度较快,区组织了项目督促和第三方质量跟踪检测,工程质量较好。2019和2020年,市政府组织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分别观摩了我区江家店镇龙门、分路口镇杨集和分路口镇新河项目区,其中省厅孔少林局长亲临分路口新河项目区指导工作。
2、年度任务完成比例(10分,自评10分)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江家店镇龙门、永兴,分路口镇杨集、新沟以及徐集棠树等8个项目,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2020年,我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35万亩)。在省厅下达计划批复后,我区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于9月中下旬完成了6个项目,总计10个标段的招标,并在9月底全部进场施工,当年立项且当年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年度任务的100%,目前,各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较快,12月底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3、耕地质量提升(5分,自评5分)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我区制定了《XXX2020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与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高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针对性地采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来加以改善和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通过土地平整措施改善了耕地土层厚度、和质地;通过增施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疏浚渠道和新修灌排渠系工程加快项目区排水,调节土壤酸碱度,提高了项目区耕地灌溉保证率。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稳步提升,根据第三方调查评价报告,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耕地质量等级由建设前的3、22提升至3、17,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升了0、05。
三、资金投入(25分,自评25分)。
1、财政资金(23分,自评23分)
我区2020年农田建设区级配套资金为2439、1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575万元,最后一公里1864、1万元),实际到位4311、175万元,占应配套资金176、8%万元。在资金管理上,我区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目前2019年项目审计后报账进度在92%。
2、社会资本(2分,自评2分)
2020年XXX顺河镇华顺牧草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10万元,其中华顺牧草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通过项目扶持,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1000亩,支持华好奶牛养殖饲料基地建设。目前,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已足额汇缴到区财政账户。
四、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12分,自评12分)。
1、竣工验收(6分,自评6分)
根据省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我区按时对2019年度8个高标项目进行了区级自验,综合验收评价合格。
2、上图入库(4分,自评4分)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要求,我区在申报项目时主动与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联系,做好项目申报前置把关,2019、2020年项目均符合上图入库条件。其次,2019和2020年项目在建设中和竣工验收后也在全国农田建设监管平台上图入库,建设面积符合要求。
3、新增耕地(2分,自评2分)
在项目规划设计中,我区做好四个结合工作创新试点,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组印发了《XXX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在建设2019年高标项目完工后,根据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以及项目镇村上报,其中江家店镇龙门、永兴,罗集乡云水和分路口镇杨集村通过填埋废弃塘坝、沟堰及老庄基还耕,新增耕地新增耕地面积34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占项目区的比例0、86%,上述项目新增耕地正在按程序办理。此外,我区在江家店龙门、永兴和罗集云水3个项目中,整合实施了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复垦项目,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文件,目前先期批复新增耕地面积约8、7公顷。
五、建设管护和制度建设(10分,自评10分)。
1、落实管护资金(7分,自评7分)
2019年高标准项目,我区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工程管护经费60、43万元。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90万元,专项用于全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2、制定管护制度(3分,自评3分)
为加强建成工程的管护,长远发挥工程效益,我区制定了农田建设管护办法,工程管护制度和长效管护机制。在项目建成后,区主管部门将完工项目工程移交项目乡镇,由项目乡镇、项目村负责管理并订立管护责任书。
六、日常工作(10分,自评10分)。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概念界定;内涵;外延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212-03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HAO Zhe TIAN Ya-guang
(Liaoning Nonferrou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yang Liaoning 110013)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is the artificial measures of using and transforming nature,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solving the land use problems whil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reaches a certain stage、As the current hot topics and new things,some basic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were fuzzy and indistinct definition、In this paper,the related concept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and its construction were defined、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designers and researcher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farmland;concept definition;connotation;extension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按照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2015年我国将建成2 6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而2020年拟建成5 333、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工作重点,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并提出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重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2]。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3]。
2012年6月20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阐述。但高标准农田作为新名词新事物,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还存在模糊、界定不清的问题。诸如: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等,这些问题均亟待作以深入探讨和澄清。为此,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高标准农田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1 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界定
对基本概念的严密定义是任何学科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因此,有必要首先澄清有关高标准农田的最基本概念,给予其科学界定。
1、1 高标准农田
1、1、1 农用地、耕地和农田。
(1)农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可见,农用地的范围大于耕地。
(2)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它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3个二级地类。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hm2左右,人均耕地0、37 hm2;而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1、21亿hm2,人均耕地0、08 hm2,只占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1/4。
(3)农田。目前,对于农田尚未给出准确的定义。就查阅资料来看,农田的定义可分为狭义和广义2种。狭义的农田就是指耕地[7],中国古代有“已耕者为田”之说,因此农田应为经开垦耕种的土地;广义的农田包括各类农耕生产用地,其范畴应介于耕地和农用地之间。农田分布受水分、温度、土壤、地形等因素制约,尤以水分的影响最大,因此农田多分布在降水量比较充沛或水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50 mm地区农田较少。我国的农田大部分集中在东南部湿润及半湿润地区,即从大兴安岭起,经张家口、榆林、兰州、昌都,自东北斜贯西南一线的东南部。这些地区受季风影响,雨量充沛,是我国主要农作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农田分布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农田可分为梯田、坝地、平坝田、冲田、圩田、条田、水田、水浇地、旱地和台地等多种类型。
1、1、2 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这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最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8]。
(2)一般农田。是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可以用作建设和其他用地,被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主要类型包括:坡度大于25°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等。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大约为1、2亿hm2,基本农田约为1、13亿hm2左右,其他逾666、67万hm2为一般耕地;而我国粮食主产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大约占其耕地的95%左右。
1、1、3 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除了与各省市地区的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有关外,还与其城市化进程等因素有关。鉴于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的高产性要求,高标准农田均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
1、2、1 中低产田改造。我国耕地中有78、5%的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面积占37、3%,低产田面积占41、2%。在我国传统的土地建设项目中,针对不同土壤的障碍因素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改造中低产田比垦荒投入省、用工省、见效快,改造好了能长期见效益。改造中低产田的手段主要为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1、2、2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9]。
土地整治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土地整治的目标更加多元化;在内容上,已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等内容;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区域综合型特点更加鲜明;在外延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逐步演变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2]。
1、2、3 高标准农田建设。
(1)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前,限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主要问题是氮磷肥力不足,随着多年来化肥投入量和作物产量的持续增长,土壤氮磷养分供应状况已有较大改进,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目前靠增加化肥投入量的产量增长已近极限,随之产生的“低、费、污”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新一轮核心问题。可见,为继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仅靠增加农用化学品和能源投入量的模式是死路一条,只有提高耕地基础地力、藏粮于土,才是建立我国未来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保障的必然选择[2]。为解决这种现实困境与潜在隐忧,我国适时提出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提出原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近年来的总趋势是:建设用地的扩张一浪高过一浪,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盲目攀比,置资源环境问题于不顾;土地产权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产权经济机制缺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参与违法供地,引起部分行业和地区发展失控。另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也呈现“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从而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一种“双挤”局面。从国内外实践来看,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缓解人地矛盾的最合理途径就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土地整治,从而增加建设用地的流量,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的压力,支持城镇化进程。因此国家适时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土地整治的一种。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理等方法,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和田间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使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如前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应对当前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严峻挑战,提出的高标准土地整治工程。前期中低产田改造和传统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其升华和提升,是土地整治工程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新时期着力打造的亮点。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学界定
随着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开展,需要给“高标准农田建设”界定合乎规律的内涵和外延,一是要求能客观地反映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实践,二是要求能准确地指出新时期下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
2、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目前对“高标准农田”内涵的理解不一,不少实际建设内容仅显露于表象,有的项目其实就是土地平整也被冠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实际土地质量根本未得到改观。因此,高标准农田的科学内涵必须予以明确。现从以下5个方面界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2、1、1 动态发展过程与系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与一定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的高标准农田可以这样理解: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过科学规划所建设的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高产高效,并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优良农田。高标准农田是科学完备的农田基础设施加先进的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农业先进技术为依托的复杂系统工程[10]。
2、1、2 核心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在于耕地地力提高和土壤综合质量提升,有别于以往单纯以增加耕地数量为目标的土地整理模式。目前我国耕地质量问题严重:一是土壤营养元素含量不均,全国有95%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磷钾俱缺;二是土壤沙化、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全国土壤沙化面积已达15 33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5%,盐碱化耕地面积为763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8%;三是耕地退化加剧,干旱、半干旱地区有40%耕地严重退化。因此,提升耕地综合质量,提高农用地等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目标。
2、1、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1、4 创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特点在于高标准,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保证其科技领先,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一流平台。这种创新体现在多方面:以理念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彩色;以管理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量;以技术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效益;以主体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添活力;以考评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保险。
2、1、5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绿化防护、土壤监测等设施完善,使用效率高,适宜机械耕作,便于集约经营,可有效抗御旱涝灾害,确保旱涝保收;二是农田土壤的肥力状况符合农业高产稳产的要求,支持有机肥积造,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保证土质肥沃,避免土壤沙化、土地盐碱化和耕地退化;三是具备节能高效特征,生产成本和灌溉水用量等明显下降,不因提高复种指数而降低土地产出率,不因常年连续耕种而出现年度间的产量大幅波动;四是要能够防御风、沙等各种自然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田园风光秀美,与自然和谐;五是对农田废弃物、排放物和土壤肥力状况等实现跟踪监测,监控治理效果,提高耕地及水资源使用效率。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界定思想
科学的建设标准,是保证高标准农田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的关键。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对不同类型区的高标准农田工程,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使“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1 高标准农田界定标准的复杂性。从概念上讲,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该是高等级、集中连片的农田。但这种高等级究竟是几等地,由于耕地质量等别区域间的不平衡,在保证一定面积的基础上,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也不完全相同,这导致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让耕地有了全国统一、可比的标准。但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针对全国范围制订的,而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统一用这个标准来建设高标准农田并不完全适合,必须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以反映出我国耕地质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决定因素复杂等特征。例如,目前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区。在这种耕地质量国情下,很难一刀切出一个全国通用、对应某个等级的“高标准”。另外,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南北、东西差异较大,区域、局部性的耕地资源匹配情况不同,导致耕地质量等级建设难度不同,也会影响各省划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结果。
2、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指导思想。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具有完善的排灌系统、肥沃的土壤条件、优良的生态环境、便捷的田间道路、适度的农田规模、较高的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科学布局、典型示范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界定原则,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经过土地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至少应比整治前至少提升1个质量等别(等别划分据《TD/T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一般来讲,农田每提升1个等级,平均增产粮食1 500~2 250 kg/hm2,生产水平低的农田,增产潜力更大。另外,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高标准农田的农产品产出率和效益率必须高与当地平均水平的40%~50%才属合理。
可通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基础数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里的元素进行检测和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耕地质量等级和生态地球化学背景等。将“提高1个等级”作为可测定、可考核、可检验的平均标准提出来,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该界定标准虽具可操作性,但过于笼统,具体的质量等级界定应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根据不同省、市、地区土壤特征、农用地类型等分别制定细则,并出台相应的地方行业标准。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外延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就是保证土地建设可持续发展,其外延宽泛,应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等层面上,论述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从以下几方面阐述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外延。
2、3、1 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高标准农田建设,无论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形成的是由水利、土壤、作物、耕作、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以及小气候等多种因素组成的有综合功能的生态复合系统。该系统以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充分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2、3、2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用高标准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高标准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高标准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高标准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高标准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建设高标准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2、3、3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多学科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行为来保证宏观上的有效调控、微观上的协调运作;并需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建设合力。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很多,相应的科研和设计部门要全面理解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内外相关标准;施工人员也必须不断“充电”、更新知识,才能担负起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开发任务;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2、3、4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开展有差别化的整治活动。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出台,从国家层面对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然而,正如“高标准”并非全国通用的绝对标准一样,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一种统筹区域特征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活动。比如,东北平原区应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注重改善基本农田生态;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加强坡耕地整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可见,“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说更是对农田建设过程的高要求,需要各地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当地特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
2、3、5 高标准农田是需要切实加强后期管护,保证工程效益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建设项目。以前的土地整治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项目实施后将土地和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管护主体后,整个工程就基本结束了,之后少有问津,这无疑使发挥资金投放效益和工程效益大打折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要全面加强工程后期管护:严格界定不同工程的管护主体,做到责任明晰;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使受益人、所有人、管护人合一,充分调动群众对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重新审视当前管护经费全部由乡镇、村来承担的局面,考虑将部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跟踪工程管护实效,加强工程管护监管。
3 结语
高标准农田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和新生事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高标准农田及其建设问题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深入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4 参考文献
[1] 地球杂志编辑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再建4亿亩高标准农田[J]、地球,2012(6):12-15、
[2] 刘新卫,李景瑜,赵崔莉、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3):1-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33-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4] 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32-201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7]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3-9、
[8] 钟毅,陈超,蒋夙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点思考[J]、国土资源刊,2012(6):86-87、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为指导,以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按照“五个集中”原则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快推进田间工程、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现田网、渠网、路网、林网“四网”配套,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综合产出能力“四力”提升,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率先,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以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实行“五个集中”原则,即向长春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向水田(旱改水)集中、向土地流转连片地块集中、部门资金向同一区域集中、“十三五”规划资金向前两年集中。
(二)整体推进,集中连片。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相适应。坚持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分年实施,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三)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四)政府主导,广泛参与。调动和发挥地方县市政府项目建设积极性,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从事农牧业生产的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参与。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县(市)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类项目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健全管护机制,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三、总体任务
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4个县(市、区)建设任务见表1。
四、建设标准
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
-2014)执行。建设目标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
(一)田。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规模适度,耕作层厚度增加,基础设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实现田块相对集中,农田有效土层厚度达到5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35厘米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丘陵区梯田化率不低于90%,形成一批5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土。通过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质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高标准农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30克/公斤以上,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土壤pH值保持在6、0~7、5,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三)水。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
(四)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和机械下田坡道等附属设施。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机耕路的路面宽度4~6米,生产路的路面宽度控制在3米以内,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五)林。实施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扩大农田防护面积,提高防御风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新建、修复防护林带,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农田防护控制率不低于85%。
(六)电。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机井、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七)技。加快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农林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至少达到9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
(八)管。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
五、工作步骤
分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15日。确定项目指标,启动项目前期,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设计、项目预算、项目审批等。14个县(市、区)发改、国土、农发办、水利、农业部门要主动与省直相关部门汇报衔接,省直有关部门应尽快审批有关项目。省政府将与14个县(市、区)签订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责任书。
第二阶段:项目招标。2016年2月16日~3月15日,各县(市、区)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确定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三阶段:春季施工。3月16日~6月底。组织项目春季施工,完成年度建设工程量的40%,其中土地平整等工程项目完成项目工程量50%。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拍照施工过程图片,收集完整内业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规程做好实施工作。县(市、区)农业、发改、农发办、国土、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部门要组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督查工作组,对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及质量、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由省直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督导组,进行进度、质量、任务量等抽查督导。
第四阶段:夏季施工及半年总结。7~8月底。继续推进项目道路建设、渠闸、林网、电力配套等非田间工程建设。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农发办、省国土厅、省水利厅总结上半年高标准农田推进工作。研究谋划2017年项目安排。
第五阶段:秋季施工总结验收及安排落实2017年项目。9~12月底。组织项目秋季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年度工程量的50%。由省直部门组成联合工作验收督导组,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等部门参加,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年度验收,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同时安排落实2017年项目建设任务。
鉴于国家尚未批复我省2016年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指标任务,此项工作依据省发改委的时间安排进行,但到年底验收时间一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主管农业省长牵头,省政府组建由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水利厅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高标准农田整合建设工作协调组,负责统筹指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确定省里资金整合的方式,集中投放到14个县市,建立统一片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集中实施的工作机制。长春市及其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农业、发改、农发办、国土、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做好规划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有序推进。按照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各类规程,集中力量统筹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和本方案,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本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各类项目建一块成一块。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
(三)严格建设监管。完善监管机制,采取“规划标准统一、相互协调配合、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实施方式。认真履行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加强考核评价,建设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制度,省直有关部门对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和规范、有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强资金使用、建设进展、工程质量等监测,定期开展检查。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对高标准农田的利用、产出效益进行跟踪,全面掌握项目建设绩效。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管护措施。切实做好资金的使用和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和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农业经济;建设;要求
1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主要特征
1、1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多样性特征。农村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其一般的情况下就是在田间建设,通常情况下在进行灌溉的时候所选择的就是抽水、引水、蓄水以及堤水。其非常的容易受到区域水源以及外界环境对其所产生的影响,将具有多样性特征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造成,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具有较强地域性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2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较小规模。支渠、毛渠、斗渠、干渠、农渠等,都是水利灌溉的渠道,主要的作用就是进行水分配的就是斗渠以及农渠,主要输送水的就是干渠和支渠,而农村小型的水利工程灌输渠道在临时的灌水系之中存在,毛渠、凹、灌水沟都是其较为常见的。所以农村的小型农田水利最主要的就是特征就是规模较小,位于最末端,关于整个水利工程建设体系。1、3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季节性特征。之所以说农村的小型水利工程具有着较强的季节性,是因为对其的使用,主要的使用时候就是干旱的季节,在雨季的时候是比较少使用量的。大幅减小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使用寿命,是因为其长时间进行的超负荷工作所导致的,并且其长期的处于露天的状态之中,没有人们对其进行保养和维修,自然就缩小了其耐久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循环使用是非常不利的。
2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施工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建设标准比较低。目前我国在进行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的时候,严重缺少足够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中的很多环节的管理都不到位。一些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单位为了提高工程建设的速度,往往不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建设;还有一些对工程进行监管的单位为了降低监管的开支,降低对工程的监管力度,造成工程很多环节的建设不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往往在责任意识和相关的法律意识非常的短缺,常常使用质量比较差的材料,并且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对于责任的认识不清,导致工程建设的秩序非常的混乱。这些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监管不严的问题,会导致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村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从而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2、2施工过程中缺少统一的标准和规划。在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前进行相应的规划是施工质量和效率得到保障的前提,但是,我国目前的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水平和农业发展的需要存在很大的差距,往往不能够在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去重视规划方案的重要性。除了忽视规划的重要性之外,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在建设的时候还缺少一个统一的标准,并且在工程完结之后进行验收的时候,也缺少一个统一的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缺少统一的规划,往往会导致施工单位盲目施工,并且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能及时的进行解决,导致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要求和实际的情况严重脱轨,不仅仅对工程的质量产生了影响,而且还降低了工程施工的速度和效率。2、3施工人员的素质较低。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策划者、设计者和施工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程度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农田水利工程的的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经过思想和技术方面的培训,而是直接上岗进行工作;施工单位往往不能建设一个具有高技术和高水平的施工团队,这样在工程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能够及时的对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非常重要,但是在很多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都不具备科学生管理方法和专业的技术水平,不能够发挥出管理者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3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措施
3、1建立管理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行有效的监管是保证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的有效手段。为了让农田水利工程能够进行高标准的建设,首先就是要建立起一个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把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要进行的工作进行明确的安排,以此来进行有效的监管。在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前,要对一些准备的工作进行监管,保证施工过程中的需要都能得到满足;是工程建设的时期,要能够对施工方案的执行、施工材料的质量以及施工人员的工作进行有效的尽管,在监管的过程中,要能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解决;在工程完成后的监管只要是对工程验收进行监管,要保证工程验收的过程是按照科学合理的标准进行的验收。3、2加强农业水利技术力量,提高施工队伍的素质。一个高质量的施工团队是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的保证,所以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时候,要重视对施工队伍的技能和素质进行建设。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所有工作人员,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管理人员,或者是策划设计人员,都要进行相关的专业的培训工作。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不仅仅可以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而且能够提高管理人员对于施工程序进行详细的掌握,提高对工程的管理效率;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只有进行过培训的施工人员才能上岗工作,这样能够降低农田水利工程由于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3、3提高施工规划管理水平。在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之前,要能够为工程建设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为工程建设做好准备工作。首先,要能够在工程前期收集充足的信息和数据,并且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然后在为工程施工制定合理的人员安排。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打好坚实的基础;其次,各级的相关政府部门要能够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资金投入,为工程的有效进行提供经济支持;然后,要能够为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的施工过程和验收标准进行规划,保证工程的每个环节之间的交接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最后,要能够为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规划,实行问责制度,把每个人的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保证在工程施工的过程能够进行有效的监管,对工程的质量提供保障。
4结语
关键词:农田;土地;建设
现阶段,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十七届五中全会、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十二五”规划建议都对土地整治工作、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2009年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全国农用地等级调查成果,我国1、2亿hm2耕地,高产稳产农田约0、4亿hm2,仅占耕地总量的1/3,其余为中低产田,由此看来,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潜力巨大。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
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
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
三、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
1我国农田水利的发展历程
我国农田水利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从1949年起到现在,按各个时期农田水利的建设重点、发展目标和组织方式,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改革开放前(1949—1977年),本阶段的重点是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包括灌区续建配套。第二阶段为改革开放初期(1978~1987年),本阶段在农村地区对农田水利管理机制进行了改革,包括管理体制、农业结构和投入机制等方面的改革。第三个阶段为深化改革时期(19881)2后),本阶段农田水利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农田技术研究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面积,改善灌溉管理水平,改革管理机构以及对大型灌区进行更新改造。
2建立农田水利发展中的长效机制
2、1确立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方针农田水利是一项投入巨大的公益性系统工程。我国国情决定了抓好这项工作,离不开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社会各界的全力支持。农田水利能够提高与稳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民是农田水利工作的主体,是农田水利建设中直接的参与者和最直接的受益者。因此政府应该拨出专项资金,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做到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提高农民参加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让农民把农田水利建设当家业来做。社会力量在我国体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激励政策的引导下,能够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农田水利建设当中,对农田水利发展长效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尽快确立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农田水利工作方针。
2、2构建科学发展的规划指导机制,深化农田水利市场化改革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提出我国整体社会要科学发展。农田水利建设是我国农业的根本。要想建立其发展的长效机制,就离不开科学发展的规划指导。根据我国“十二五”及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水利发展规划,启动编制农田水利专项规划,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加快完成县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规划。推动农田水利的市场化改革,为全国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2、3建立各级政府统筹管理的体制,明确各自职责农田水利是一个地区改变生产条件及生活环境的重要手段。必须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职责,科学引导,统筹规划,以确保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国的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地方政府认真实施。省级政府作为中央与地方的纽带,在建立农田水利长效机制中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其具体职责是安排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专项资金,组织验收纳入基建程序或财政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对辖区内县级政府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进行规划。县级政府仍是农田水利重要的组织实施主体。其职责是确定并上报年度农田水利建设的计划和重点工程,组织工程建设与管理。
2、4加强农田水利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长效机制的建立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指导。科学技术研究及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对我国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支撑作用。在农田水利建设需求的带动下,我国农田水利科技得到了稳步发展,推动了新技术、新材料及新设备的研究、引进、消化和推广应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农田水利长效机制的建立列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使得一大批农田水利科研成果得到进一步完善和产业化开发。这些科技项目的实施为我国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5建立透明高效的建设管理机制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推广全过程参与管理模式,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lT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与项目安排和评先评优挂钩。建立透明高效的建设管理机制离不开法律的支持。而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存在法律缺陷,需要立法细则填补。因此,应加快农田水利法律细则的建立,确立新时期农田水利的工作方针,健全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明晰投入责任,建立农田水利长效管护机制,将农田水利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我国是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大部分农村地区都有较为严重的农业灌溉用水缺乏和工程性缺水问题。农田水利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加之不科学的农业灌溉导致严重的水资源浪费和污染,影响农村人民正常的生活用水,更制约农业产量的提高、农村稳定的保持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农田水利的建设和利用,可以有效帮助农民提高灌溉效率,改善灌排条件,节约用水,降低灌溉成本,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在农田水利建设的同时,可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解决一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农田水利工程有助于水资源的净化和循环持续利用,从而保证农民的正常用水;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水利设施进行发电,造福村民。因此,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实现农村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保障和改善农民生活,必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水利为重点,大幅度增加投入,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1]。
近年来,我国旱涝灾害频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突出。2009年到2010年间,全国大部分地区都遇到严重干旱,东北西部、华北北部和西北东部遭受夏旱;江南大部、华南大部和西南局部遭遇秋冬大旱,导致农产品大量减产,农民不能进行正常的生产和生活。2010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接连发生重大的洪水灾害,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作物受灾9 721 000hm2,受灾人口1、4亿人,因灾死亡1 072人,失踪619人,倒塌房屋110万间,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约2 096亿元[2]。这些自然灾害给我国带来了重大灾难和严重影响。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利用,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防汛减旱,保障基本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
农田水利设施泛指以灌溉排水为主的农田排灌设施系统,包括农田排灌设施、截流提水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等。从灌溉范围上讲,农田水利设施一般是指灌溉面在县乡以下,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水利设施[3]。由于农民缺乏农田水利的科技知识与技术,在农田水利的利用方面尤其是灌溉方面,农民的灌溉技术落后,不能充分利用水资源,制约了农业的发展。农田灌溉方式仍然多为地表灌溉,大水漫灌的方式较为普遍。这种田间粗放的用水形式使得本来就短缺的水资源变得更加紧俏,而且造成严重浪费。农业节水技术处于较低水平,优质的灌溉设施和设备建设不足,不能有效利用喷灌、滴灌、短畦灌溉、微灌等高效节约的现代灌溉技术,全国有效灌溉面积的96、8%采用相对落后的传统灌溉技术,自流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只有0、45,井灌区一般也仅有0、65左右[4]。很多农田虽然建设了自流灌溉设施,但是其设计不合理,自流灌渠要高出支沟支渠很多,无法让水流入灌渠之中,只能抽水到渠中再流入农田里。因为缺乏技术和相关知识,农民对已经建设好的农田水利设施维护不善,出现许多渠道渗漏、积泥淤沙、堤坝倒塌等现象,造成严重损失。面对这种情况,需要不断培养具有良好农田科技素质的农民队伍,提高农民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自主进行农田水利的技术研究和创新同时,着力开发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的高效节水灌溉、渠道防渗、田间自动灌溉、浅湿灌溉、农田排涝等技术,搞好基础规划、项目设计等工程计划;加强农民对农田水利的信息化建设,把工程建设和耕种农艺等技术措施融合成有机整体,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进行技术创新,落实好农田水利工程的科学建设与高效利用。
目前,我国农民封建传统的小农意识没有根除,落后的劣根性依旧存在,这使得农田水利建设和利用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影响了农田水利实际效用的发挥。我国气候干旱,水资源严重短缺,节约用水理应是整个社会的责任。但是,很多农民缺乏节水意识,他们的用水观念仍然是开源打井灌溉、大水漫灌和土渠灌溉。农田灌溉用水水价偏低,加剧了农民粗放用水的行为。这不仅使得地下水严重超采,而且造成灌溉水源大量浪费,影响灌溉效益。一些农民素质较低,缺乏集体观念,为了一己私利,在工程建设时,一味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随意倾倒垃圾,或盲目地进行各种支渠田沟建设,不仅破坏良田沃土、森林植被,出现大量的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问题,还使农田水利功能丧失,“枯水期更缺水,丰水期水泛滥”现象层出不穷。许多农民缺乏合作意识,使得很多农田水利设施建成后不能发挥作用。农田水利是一种难以克服外部性的“公共池塘资源(mon-pool resources)”[5]。它的有效运行需要农民之间有序的组织与合作。许多农民在小农意识的支配下,每个人都想“搭便车”,任意使用这些农田水利设施,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益。另外,一些生活在上游的农民偷水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使得其他一些农民宁愿使用自己家中低效率的小水泵,以此来避免合作用水中的矛盾和争吵,也不愿意参与高效节能的公共渠道的合作。因此,在思想道德素质低下的农民之间很难完成农田水利的大规模合作。农民大多购置塑料管道、小水泵、电线等自己把农田与水库连接起来;一些远离水库的农民便毁坏部分农田修建蓄水的池塘;还有些农民打机井来灌溉农田。在有的地方,农民的这些个人行为使得农田水利设施成为了摆设,影响农田灌溉的效能。为了保证农田水利建设顺利进行,应把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作为农民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积极通过宣传引导,加强国情水情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水患意识和节水意识。组织和动员农民积极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改进农民用水方式和用水行为,努力转变传统的农民用水观念,强化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使节水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形成与节水型社会相符的节水文化和生态伦理。对农田水利所用的节水机具、材料、施工机具等水利设施形成自觉保护意识,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以吸收更多的用水户参与灌溉和供用水管理、自觉配合地方政府的水利建设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我国农民的法治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相比,农民法律素质仍然落后很多。农民无视法律现象比较严重,法律意识淡薄,经常肆意破坏和偷窃农田水利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是为合理利用水资源,保证农民的用水,维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然而,有的农民不顾我国《水法》及相关法律对农田水利设施保护的规定,为了争抢水资源,不仅非法偷水,还人为肆意地乱挖沟渠、截堵涵管和运水隧洞,许多渠道、涵管和输水隧道失去了过水的功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无人看管的农田水利机械设备如提水机泵、电机、输电电缆、水管、水表等时常被盗,导致其无法正常运行,接近报废。农民随意破坏河流提防工程,经常从提防取土烧砖、建房填地,致使多数提防被损毁;长期进行非法采砂造成河床坍塌,堤坝根基被损坏,河汛期间很多堤坝都产生渗漏、管涌现象,严重的还会发生溃堤,威胁农田和人民的安全。很多农民无视法律规定,经常在渠道旁边开垦土地,种植蔬菜、小麦等农作物,使得渠道输水面受到损害,边坡的稳定性下降,渠道淤积堵塞、塌陷。类似这样的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的案件层出不穷,对农田水利造成了严重的破坏。2010年5月12日,在某省永宁县望远镇境内就发生一起严重的农民破坏农田水利设施事件。农民为了便利自己灌溉,没有和相关部门商量就破坏了刚刚砌护好的五户渠,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和利用的同时,对农民进行法律教育,培养和提升农民法律素质是农民教育应有的题中之义。首先,以弘扬法制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在整个农田水利建设中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果,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重视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加大集中性的宣传力度,提高水法宣传的效果和覆盖面。其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农民了解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水利建设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基层水利情况,这将在贯彻涉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制定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提供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服务以及组织防汛抗旱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最后,应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建设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农田水利条例,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水利建设的控制、监督、管理机制,把水利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增强农村法律的可操作性,提高农村执法的公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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