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工作要点(精选8篇)
时间:2023-08-16
时间:2023-08-16
为充分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缓解就业压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11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创业是登记失业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留学回国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城乡各类劳动者(以下统称创业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不仅使创业者自己实现就业,还可以通过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社会就业的增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鼓励支持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形成政府促进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参与创业的社会氛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市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坚持政府促进、市场引导、社会支持、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鼓励创业者进入我市优先和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新能源、石油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商贸餐饮、社区服务等产业或行业,逐步扩大创业领域。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加快构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组织领导体系、创业培训体系、政策扶持体系、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努力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三)目标任务。各级政府要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逐步建立集创业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培训指导、跟踪扶持等于一体的自主创业“一站式”服务模式,组织实施好“五个一批”,即培育扶持一批创业标兵、一批创业项目、一批创业阵地、一批创业品牌和一批创业社区,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带动更多人就业。力争每年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创业初始成功率达到70%以上,创业企业存活率达到80%以上,努力实现自主创业1人带动就业5人以上,创办1个企业平均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倍增效应。主要目标任务是:
1、到2010年,力争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县区达到2个以上。
2、重点扶持和培植30个创业型企业,到2010年,初步形成以大型创业企业为龙头,中小型创业企业为骨干,个体经济组织共同发展的新型创业格局。
3、以充分就业社区为基础,以创建创业型社区为根本,努力实现创建创业型城市的目标,到2010年,创建10个以上充分就业社区。
4、重点扶持和培植一批成功创业者,积极营造全民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和谐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创业环境,鼓励自主创业
(一)放宽投资领域。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主体通过参股、联合、并购、独资等方式,参与各个领域的投资建设;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主体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
(二)放宽登记条件。允许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创业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前置审批许可等材料直接申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创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城乡各类企业申请企业集团登记,其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为3000万元,子公司放宽为3个,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放宽为5000万元。对农村流动商户、农民进入集贸市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适当放宽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创业人员注册资本达到3万元以上的,均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达1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金)两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五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
(三)放宽出资限额和出资方式。创业者申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依法实行申报制。一般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调整至3万元。企业可以货币、实物出资,允许创业者以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专有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出资。允许创业人员以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向第三方公司出资。支持创业人员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设立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以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新增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出资比例不受限制。
(四)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限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允许跨行业经营,尊重企业对经营范围的表述。在符合城乡规划以及市(镇、村)容、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征得物权相邻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有效合法的经营场所进行工商登记,租房协议和出租房产权证明可作为有效的经营场所使用凭证。经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鼓励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从事电子商务经营。三、完善扶持政策,有效促进创业
(一)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同级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依法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免除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创业者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强创业政策扶持。从事创业活动的人员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每个岗位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同级财政列支。对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者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在劳动人事方面提供优惠;下乡或返乡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种养业的,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三)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创业人员资金有困难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并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确定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1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实行试营业制度。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普通高校毕业生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
(五)建立创业资金筹措和扶持激励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创业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跟踪扶持、创业及带动就业奖励、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型城市建设等创业推动工作,鼓励支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引导资金,在用于重点服务业城镇、重点服务业园区、重点服务业企业和重点服务业项目“四大载体”建设的同时,优先用于扶持创业型服务企业。
(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探索创新应收账款、仓单、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股权质押、林权抵押、渔权抵押等新型担保贷款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为创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和各种微型金融服务,鼓励支持城乡各类劳动者在农村创业。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对农村金融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加强对农村金融组织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的监管。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国内外社会资本投资创办企业,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鼓励和支持创业型企业上市融资。
四、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一)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积极开展以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等为重点的创业培训,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提高全民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各类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要开设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课程,提升在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潜在创业能力。创新培训模式,全面实施“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项目,积极开展创业实训活动,通过组织准备创业的人员参加模拟创业和见习活动,提升其创业能力。
(二)强化培训力量。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的示范作用,对开展创业培训的普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和社会力量办学等培训机构,优先进行培植,全面开展创业培训。要依托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的力量,整合创业培训教师队伍,通过授课、辅导、讲座、座谈等方式,培养一批优秀的创业教师和管理人员,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各级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创业培训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培训质量。
(三)落实培训补贴。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各类社会培训机构通过竞争参与创业培训。中标后的定点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规划和要求,认真组织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经政府有关部门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后,按照绩效挂钩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向定点培训机构拨付培训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开支。
五、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一)健全创业服务组织。各级政府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开发创业指导技术,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承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责任。要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市、县区两级要建立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组建创业导师团,加快形成创业服务专兼职队伍,推动创业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二)完善创业服务内容。要根据创业者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尽快搭建创业信息、政策平台,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和项目评估推介制度,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制度。积极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及时提供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业受挫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重新创业。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政策便利,按照规定积极提供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服务,吸引人才到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
(三)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干预创业企业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
(四)培育创业服务载体。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所,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保障创业所需。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市场要开辟专门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初创企业提供经营场地,为进入基地的创业者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充分整合利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现有促进创业的各类服务资源,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载体。
六、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政策,健全服务体系,改善创业环境,积极推动工作全面开展。要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把创业扶持政策、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主要指标,逐级分解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要按照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积极争创创业型城市。
今天,县委、政府召开全县创业带动就业暨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民创业和劳务产业工作,按照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全县“两会”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创业就业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再鼓干劲,再增措施,全力推进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确保农民稳定增收,努力开创全县全民创业工作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新局面。刚才,海国副县长代表县委、政府全面总结了全县全民创业和发展劳务产业工作,对今年的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年全县全民创业和劳动力转移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我完全同意。会议表彰奖励了度全民创业和发展劳务产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县委、政府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马建乡、就业局、吉强镇大滩村和先进工作者、务工人员代表做了经验交流发言。会后,还将出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安排意见》和《全民创业工作安排意见》。可以说,今年全县全民创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已经十分清淅,任务非常明确,请大家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下面,我就全县全民创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抓好工作落实,认识上必须再提高
当前,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作为执政为民的第一要务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富民的重点与难点在于农民的增收。中央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会议都把农民增收工作提到很高位置,强调指出:“三农”问题,核心是农民增收,解决农民增收,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这既是当前紧迫而繁重的任务,也是今后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既是农村工作的基本目标,也是整个经济工作的重大课题;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围绕农民增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促进农民增收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第一位责任。今天上午,县委、政府召开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农民增收的工作措施,对农民增收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天这个会议,也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动员部署会。现阶段,解决农民增收,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农村走出去,从事非农产业,我县的劳动力转移实践已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刚刚过去的一年,在区、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各级组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民创业和发展劳务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组织推进全民创业,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民创业和劳务产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全年共输出务工人员1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5、9亿元,人均劳务收入达1310元,比上年增长260元。可以说,全民创业工作的扎实开展,劳务产业稳步推进,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我们还应该看到,,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44元,这个数字,还达不到全市的平均水平(2962元),与全区相比(全区是4048元),差距更大,达到1004元。县委、政府提出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净增300元,可以说难度很大,压力很大。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必须进一步认清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农民增收的紧迫感,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全民创业,作用不仅仅是增加农民收入,更重要的是大大缓解了就业压力,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民素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实施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发展战略。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快劳动力转移,必须继续把增加务工收入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来抓,进一步增强劳动力转移的责任意识,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乘势而上,积极抓好创业就业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措施上必须再强化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我们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方式转变的开局之年。全县创业就业工作要紧紧围绕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在“五个方面”下功夫,努力促进全民创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在培训上下功夫。劳动部门统计显示,现在在就业上存在着两个矛盾,一方面,用工企业招不到工,另一方面,许多劳动力找不到就业岗位,出现这个矛盾,除了因工资报酬因素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劳动力素质跟不上,缺乏必要的岗位技能。在当前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低素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难度越来越大。由于劳动力技能低,主要从事体力型的劳动,收入低,且工作不稳定,会产生多次就业的压力。因此,加强劳动力培训迫在眉睫。另一方面来讲,加强劳动力培训,提高劳动力就业技能,有利于促进劳动力转移从体力型输出向技能型输出转变,从低收入向高收入转变,从短期性、不稳定就业向稳定性就业转变,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层次和水平。各乡(镇)要摸清劳动力资源底数、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特点,坚持培训与技能鉴定、与就业相结合,扎实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努力实现由初级工培训向中、高级工转变,切实提升劳动力培训层次和水平,提高劳动力市场就业竞争力。不断完善创业培训体系。创业观念和能力是全民创业中最关键、最活跃的因素,也是最大的制约因素,因此,一定要做好创业培训,努力解决好创业者想创业“不会创业”的问题。
二要在中介组织和经纪人引领转移上下功夫。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必须千方百计扩大有组织转移规模和中介组织与经纪人引领转移规模。各乡(镇)要在现有基础上,千方百计培育和发展壮大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规模,加强与劳务经纪人的对接,与经纪人“交”朋友,多联系,多沟通,准确掌握经纪人的引领输出能力,千方百计解决经纪人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劳务经纪人的政策、法规、业务等培训,引导劳务经纪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增强劳务经纪人队伍素质,切实做好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工资、权益维护等管理服务工作,为务工人员的就业提供“红娘式”的服务,为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提供“保姆式”的服务。劳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管理,扩大中介组织规模,力争年内培育1至2家能引领转移千人以上的中介公司。同时,要切实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中介组织的经营能力,使劳务中介组织实现“培训、转移就业、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运作方式,真正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市场化运作。
三要在基地建设上下功夫。近年来,全县劳务产业取得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大力开辟劳务基地。据统计,我县的劳务基地遍布全国各地,大大小小超过300个,上万人的基地5个,千人以上基地2个。应该说,全县的基地不少、规模不小,但相对于45万人的农业人口大县来讲,基地还需大力开辟,规模还需扩大。各乡(镇)要积极探索基地建设的思路,采取政府牵线搭桥,提供劳务基地的信息和服务,帮助劳务经纪人开辟基地,重点瞄准经济发达省市和国家重点开发建设地区的区外转移,国家开发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平罗、惠农脱水蔬菜企业、中宁枸杞园区等季节性用工基地的区内转移就业,县内城乡建设、设施农业、县城基本设施建设等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同时,要加大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不断提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城、汽车修配创业园、大学生设施农业创业园区等已建创业基地的功能,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大学生创业园、兴隆镇婆姨创业一条街和汽车美容修配创业园3个精品创业园区,努力为入园企业和创业人员提供周到及时的服务,吸引更多的人员入园创业。
四要在推动全民创业上下功夫。现在,我们的就业压力,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就业要求高,而创业意识不足,创业氛围不浓,创业比就业更重要,就业只能增收,创业才能致富,创业不仅解决就业,而且带动和促进就业。可以算这样一本帐,一家再小的企业,用工都在二、三十人以上,如果一年能新增100家这样的小企业,就能解决二、三千人就业,增加一个个体户,至少可以解决一人就业,我们现在创业不足,有政策的、有思想的因素,但更多是思想上的因素,因此,要坚持创业与就业并举,以创业促就业,切实加强创业典型宣传、创业项目库建设、政策扶持、创业能力培训等关键环节,力争全民创业工作有大的突破。
五要在搞好服务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劳动力信息服务网络功能,健全职业介绍、劳动力转移、劳务派遣、就业培训等数据库,加强信息搜集和工作,一方面要与劳务输入地建立更密切的就业岗位信息沟通、机制,另一方面,要结合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促进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认真落实返乡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指导、维权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创新反担保模式,降低反担保门槛,切实解决好务工人员留守儿童教育、老人赡养等家庭生活困难和创业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转移就业人员和创业企业要“扶上马、送一程”,力推全县全民创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大发展。
三、抓好工作落实,领导上必须再加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保持全县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为首要任务,实行更加积极灵活的就业政策,坚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结合,扶持重点群体就业与整体推进就业工作相结合,在千方百计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和扩大就业,大力抓好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积极帮助困难企业稳定职工队伍,努力减少失业
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作用,重点帮助一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生产自救等办法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运用一部分失业保险基金节余,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为企业稳定职工队伍提供支持。具体办法待省政府审定下发后实施。进一步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通过兴办实体和内部转岗等多种形式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国有企业要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在危机期间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要制订专项工作计划,采取专项措施重点保护和扶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吸纳和扩大就业的积极作用。
三、坚持把扩大就业与扩大内需相结合,积极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在落实扩大内需的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带动就业岗位增加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明确吸纳当地和省内其他地区劳动者就业的数量,项目开工建设过程中要同步启动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政发〔20*〕26号)的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四、强化政策扶持和就业服务,为扩大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切实落实各项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政策,依靠劳动者自主能动性,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对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农民工回乡创业者,颁发《*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样式并发放),作为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的凭证。可结合我县实际,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提高小额贷款额度,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创业服务质量。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允许将享受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范围从“4050”下延至“3848”。
五、实施职业培训特别计划,提高劳动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要把职业能力建设作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采取具体措施,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制订2009—20*年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发挥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作用,重点对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回乡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困难企业职工的职业培训,一般应以企业为主,努力将职工稳定在企业内部。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回乡农民工的职业培训,要以具备资质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主,针对不同就业群体的特点开展职业技能、转岗、创业等多种培训。要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促进培训和就业紧密结合;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对象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及时做好受训人员的技能鉴定服务,对培训合格人员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六、切实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
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动态监控,各乡镇要设立农民工回乡监测点,建立回乡农民工基础台账,及时掌握农民工回乡动态情况,同时做好在外务工人员的稳定工作。要依托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实际,积极建立农民工转移就业务工基地,努力扩大就近就地转移容量,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与劳务输入地的联系,主动调整输出重点,在巩固现有输出重点目的地的同时,积极拓展长三角地区及环渤海湾等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地区的输出市场。积极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春风行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帮助回乡农民工尽快找到就业岗位。
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11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政发〔20*〕55号)精神,对包括回乡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创业人员在金融、经营场地、税费、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结合实际设立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园区,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加大创业培训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示范园区开展回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和就业培训。全面优化创业环境,扶持回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吸纳当地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坚决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
七、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
深入贯彻积极就业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多渠道、多方式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严格落实被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待遇和保障政策,保证其在基层稳定就业;加大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开发力度,吸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将高校在校学生纳入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范围,并给予一定补贴;突出抓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为其提供重点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公共社会服务岗位就业和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尊敬的董事长、同志们:
正月十五之前,就把大家请来召开这个座谈会,主要目的是研究如何深化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进一步挖掘和总结团组织与农行合作过程中取得的新经验,找准在全国层面推动这项工作的路径和方法,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项俊波同志在繁忙的工作中专门前来参加这次会议,并作了非常重要的讲话,不仅表达了总行领导对这项工作给予的极大关注,还给我们作了非常好的工作辅导。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使我们很受启发。刚才,几位与会代表介绍的各自做法和建议很有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
去年8月以来,团组织与农行合作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取得了很好的进展和很重要的实效,成绩来之不易。这主要得益于农行对这项工作给予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的专业化支持。在此,我代表团中央书记处,对项俊波董事长及全国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感谢共青团组织第一线的团干部在试点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借此机会,我谈两个问题。
一、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背景考虑
20*年,总书记提出共青团要履行好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四项基本职能。履行服务青年职能,必须从实现青年普遍性的、带有共性的利益诉求入手,从我国中长期发展战略中寻找结合点。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就是我们经过认真思考论证而选择的服务青年的一个有效载体。
1、从我国中长期发展战略考虑。就业问题始终是一个长期性战略课题。今年2月3日,总书记在省部级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研讨班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了明确要求。总的来看,我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压力很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也很大。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新增劳动力人口总计超过2000万,而每年仅能吸纳900至1000万就业,农村还有1、5亿劳动力要转移,供求矛盾突出。多数学者都把就业问题作为我国中长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来看待。党中央提出解决就业问题要靠宏观经济政策、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以及动员企业和社会的力量。共青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就是社会力量努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我们通过小额贷款工作每年帮助50万名青年创业,以每个创业者平均带动2个人就业的较低标准计算,就将再带动100万人就业。这既符合共青团组织的重要工作目标,也能够真正实现为党政工作大局服务的务实的工作目标。
2、从共青团履行职能要求考虑。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四项基本职能,要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组织青年方面,全团在用最大的决心和力度解决基层存在的长期薄弱的问题,包括地市以上领导机关干部到基层驻点工作、每年向中西部2068个县各派一名西部计划志愿者、探索乡镇组织格局创新等。引导青年,主要解决思想内容的针对性和传播路径的适应性问题。服务青年方面,经过全团多年的探索,结合广大青年最普遍利益诉求,我们提出要把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作为服务青年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其中重点做三件事情,一是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二是创业小额贷款支持,三是农民工有针对性的培训。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既要看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同时又要看到一定的就业技能、就业经验的积累,对青年创业的促进作用。青年创业,一靠意愿,二靠能力,三靠条件。中国人的创业意愿并不是普遍高涨的,清华大学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青年直接创业和就业以后再创业的比例为4:129。在有意愿的创业青年中,还要进一步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素质问题,二是条件问题。根据有关方面调查统计分析,在所有的创业条件中,一定的资金支持是最普遍性的创业条件问题。所以,我们要选择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作为切入点。
3、从金融深化角度考虑。我们经过研究、观察以及对各种文献的分析,中国的金融深化还有很大发展空间。金融深化有几个领域可以关注,比如,消费信贷问题、创业金融支持问题、担保方式创新问题、广大农村的金融供给问题,等等。我们考虑,与共青团工作相关的创业金融支持,特别是担保方式创新问题,可以深入研究。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是把创业金融支持、创业金融产品设计、担保方式创新,以及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综合起来解决的一个切入点。
二、开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需要把握好的几个关键环节
1、要找准共青团和银行双方工作目标和利益的切入点。工作目标要长期推动,必须有合理的机制设计。小额贷款对商业银行来讲,贷款成本高于大额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找到双方的工作目标和利益的切入点,需要非常认真、严肃、坦诚的沟通和交流。农信社与团组织合作有其利益机制,他们通过对初创型创业者支持过程,可以培育、挖掘未来成长型客户,而且其工作对象主要在农村,与共青团组织在农村的组织资源优势有互补性,有利益机制的内在结合点。因此,在与农业银行合作方面,团组织要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商业银行的基本规则,注重商业模式的合理性,特别是基层团干部要善于尊重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的工作目标要求和利益机制,研究好每一个层级合作的切入点,互相考虑对方的目标进行设计。共青团在这项工作上主要考虑的是根本政治目标和总书记提出的四项基本职能,这里渗透的重要性原则就是普遍性准则。
2、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开展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既要强调工作目标要求,又要充分考虑工作可行性和操作性,从实际出发;既要考虑在面上的整体性推动,又要特别注意地区差异、干部素质差异、合作主体差异。同样一个地区,团县委书记关注点不一样,情况就不一样,金融知识、敏感程度不一祥,合作成果也不一样。各级团组织要建立和完善真实准确的统计机制,这是党性原则,也是共青团组织对农村青年真正用感情去做工作的基本前提。不能满足于数据,要满足于工作的实效。
3、要健全合作的组织体系。必要的工作共识一旦形成,在全国层面的推动就必须有整体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在团中央和农业银行总行层面形成的共识,以及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要迅速转化为各级合作组织的共识。通过健全组织体系,在一定层级内确立团组织和银行的合作机制是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农业银行设立了专门的三农金融部门,业务单独设置,考核单独进行,并且正在完善农业银行的区域组织体系,农村共青团在各个合作层级都要与之衔接。如果完全靠团县委书记与农业银行县支行行长个人之间的理解、认知、默契、配合、信任,最后由友谊再到利益并不容易,这需要很长的过程。因此,上级组织要重视组织体系建设,把规范性的组织体系设计作为合作机制确立下来。
4、要明确科学的合作主体层级以及对应的合作程序和工作边界。合作关系确定后,团组织和银行在省级、地市级、县级等不同的主体之间合作主体、边界、程序要进一步梳理,双方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功能区分,对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要进行控制,设计出标准化的工作流程,才能具备普遍性。第一、二轮的信息收集由团组织负责,之后由银行自行专业判断,应该会产生规模效益。总之,在总结试点经验时,要格外关注合作主体、工作边界和工作程序问题,下级组织要积极探索实践、创造经验,上级组织要搞好抽象、归纳和理性提炼。
5、要努力探索新的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创新是小额贷款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我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出台,2003年进行过一次修订。在目前的《商业银行法》框架下,担保方式还有进一步创新、完善的空间。比如,刚才介绍的三户联保,为什么选择三户,团组织如何操作。再比如,免担保信用贷款中重点要考虑哪些因素,共青团组织在挖掘这些因素方面采取的措施、手段有哪些,这些都值得双方深入研究和探索。另外,在引入保证保险方面,要有整体制度考虑,程序上平等主体介入越少越好,操作方法越简单易行越好,同时还要考虑操作成本和普遍性问题,否则会被实践否定。目前,农业银行在支持农村金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开发了很多农村金融产品,包括惠农卡;在担保方式上,团组织要注意听取农业银行现有工作的考虑,研究团组织在担保创新中的作用发挥机制。
6、共青团体系要用非金融手段支持风险控制。具有普遍性的风险控制手段是做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重要保证。团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工作要特别重视风险控制问题,既要尊重商业银行的审贷原则和风险控制手段,又要采取非金融手段支持风险控制。团组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个人的信誉判断,这是发放小额贷款极其重要的参考因素。第二,信息的真实性,团组织提供的信息要以党性原则和团的纪律作保证,确保信息真实。第三,与获得小额贷款的青年保持合理联系,既注意发挥他们在共青团工作中的作用,又要注意观察他们有没有新的发展目标,是否遇到新的创业困难,力所能及地给予帮助。第四,要注意非金融手段支持,通过对创业青年给予科技支持、技能培训、典型宣传,控制小额贷款风险,这是团组织介入小额贷款工作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关键词: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体系;成效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8月1日
一、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体系的构建原则
首先,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体系构建过程中需要遵循发展原则。对高校大学生所开展个性化的就业创业咨询应当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需要分阶段、有计划的帮助大学生从进入大学开始就着手对自身职业生涯进行规划。当前高校中的就业创业咨询对象主要以毕业生为主。这种现状并不利于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系统性提升。所以在大学生入学后,就业创业咨询部门就应当积极对大学生开展测评,通过对大学生的能力、爱好、兴趣以及特长做出了解并构建特性档案来为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与学业发展规划的设计提供必要依据。同时有必要对大学生所具有的个性和职业意向做出充分考虑,并在此基础上设置与大学生个性以及职业意向相适应的课程结构,同时重视大学生职业技能、团队精神、适应能力、创造能力以及学习能力的发展。
其次,高校大学生在性别、心理倾向、心理特征、生理条件以及所学专业、成长经济、家庭情况方面都存在差异,所以在大学生就业创业咨询体系的构建中,需要在认识到大学生就业创业咨询工作普遍性的同时承认大学生接收就业创业咨询服务过程中的特殊性,从而有依据的针对学生特点做好就业创业咨询工作以推动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体系构建的目的得以实现。在此方面,高校就业创业咨询体系需要以学生差异为依据设置分类,并提供有区别且专业的咨询服务。在分类过程中,可以以学生学科和专业为依据,同时也可以根据大学生的特点、期望、就业要求为依据,在此基础上,需要根据大学生分类来为大学生提供有差异的咨询内容、咨询方式以及咨询程度。当前大多数高校在就业创业咨询工作只有在体现个性化的前提下才能够满足每位不同学生的需要,所以在高校就业创业咨询体系构建中遵循个性化原则、提高大学生调控能力并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心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体系构建中需要重点强调的内容
在就业创业咨询体系的构建中,为了突出个性化特点,有必要将大学生个性分析作为就业创业咨询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受到职业环境以及学生个体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其中学生的能力以及个性对学生的职业适应性以及创业过程发挥着决定性影响。所以在大学生个性分析工作中,需要对以下几点内容做出重点强调:一是对大学生的职业兴趣进行分析。大学生的职业兴趣能够反映出大学生在就业创业过程中的倾向。大学生职业兴趣的不同也决定着大学生对职业的认知与了解不同,对大学生的职业兴趣做出了解与引导,强化大学生正确的职业兴趣是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体系构建中需要重视的内容。在此过程中,就业创业咨询工作者需要对大学生的职业兴趣做出客观的评价、创造与学生职业兴趣相符的实践条件、引导学生树立与自身能力相符的职业兴趣等;二是对大学生的职业价值观进行分析。大学生的职业价值观即就业观对大学生的就业与创业发挥着指向作用。职业价值观的不同会导致职业期望的差异,从而影响着大学生的职业选择与职业方向。并且,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也让大学生所具有的职业价值观出现了逐渐模糊问题,很多学生认为自费进入高校学习之后有必要在就业中找到理想工作,并尽快的收回学习成本以及回报家庭。这种思想导致了大学生在职业价值观方面存在误区,如对高薪行业、热门专业、政府机关部门、经济发达城市的盲目追求等。所以在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体系的构建中,有必要在对大学生职业价值观做出分析的基础上对大学生的就业行为做出考察,并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合理的就业价值观,推动学生在就业与创业过程中理性的做出选择;三是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分析。在就业创业咨询工作中,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主要通过职业能力表现出来。职业能力为大学生在就业以及创业中多种能力的综合表现,可以分为一般职业能力以及特殊职业能力。一般职业能力可以理解为基础能力,即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共有能力。而特殊职业能力则体现为对某一行业或者某一工作岗位的针对性。大学生职业能力是学生能够很好履行工作职责的前提条件,而推动大学生职业能力提高的途径在于教育培训以及职业实践。在个性化的就业创业咨询工作中,需要引导大学生对自身能力做出分析,认识到自身职业能力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并引导大学生在正确评估自身能力的基础上具备合理的就业期望。同时有必要引导大学生在就业与创业过程中认识到自身职业能力与职业层次和职业类型之间的关系,确保学生职业能力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三、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体系构建中的有效路径
为了通过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来提升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一是开展个性化的就业创业咨询课程。由于许多学生并不愿意主动去进行就业创业咨询,所以传统的就业创业咨询工作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针对这一问题,就业创业咨询工作队伍需要转变自身工作理念,将就业创业咨询带入高校大学生课堂来开展主动的就业创业咨询服务。在此过程中,就业创业咨询课程可以作为一种有效途径进行实践。为了突出就业创业咨询课程的所具有的个性化,在课程设置方面需要以专业以及年级的不同来设置不同的课程内容与教学计划,同时有必要针对大学生职业需求来开展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指导、考研指导以及公务员考试指导;二是开展个性化的专题讲座。在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体系构建中,专题讲座可以作为日常咨询工作以及咨询课程的补充。在专题讲座过程中,就业创业咨询工作者需要在形式、人员以及实践方面做出突破。在形式方面,可以开展面对面的讲演,也可以通过对网上视频、录像的利用来开展讲座活动。在人员方面,可以邀请就业主管部门工作者以及一些学生感兴趣的行业精英来进行讲座。在实践方面,有必要以工作经验以及问卷调研为依据,并对学生希望了解的就业创业问题作出了解,从而提高个性化就业创业专题讲座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四、已开展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一些高校所取得的成效
(一)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总体成效。一些高校近几年开始学生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尤其是高校在开展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科研与实践以来,学生就业率、学生就业能力等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随着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中科研工作的发展,个性化就业创业体系也得到了日益完善。
(二)学生对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总体评价。为了了解学生对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认知,笔者向部分学生群体进行了深入了解,大部分学生认可了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有效性,也有一部分的学生则认为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效果相对于传统的就业创业咨询体系而言并没有体现出明显的优势,小部分的学生则认为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开展并没有在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对自身就业能力与择业能力的推动方面,大部分的学生认为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发挥出了决定性的帮助作用,一些学生则认为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发挥出了帮助作用但是这种作用十分有限,小范围的学生认为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并没有发挥出帮助作用或者持有无所谓的态度。
(三)教师对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总体评价。在负责咨询工作的教师对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总体评价方面,包括辅导员、教师、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者在内,基本上的教师认可了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有效性,有些则认为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效果相对于传统的就业创业咨询体系而言并没有体现出明显的优势,也有教师则认为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工作的开展并没有在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通过开展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体系的构建及成效分析,笔者认为在当前严峻就业形势下,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体系对于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培养和提高大学生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上的作用还是举足轻重的,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个性化就业创业咨询体系势在必行。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本贤、生涯发展理论下的个性化就业指导[J]、辽宁教育研究,2006、12、
今年1月1日,我省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9〕1号),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直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及时贯彻落实。自5月份“贷免扶补”工作启动以来,市、县(区)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个私协会和农村信用社等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部门优势,做到宣传发动及时,政策执行到位,工作措施得力,工作程序严密。通过努力,全市“贷免扶补”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截止12月20日,全市共发放创业小额贷款815人(笔),贷款金额4075万元,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发放创业贷款810人(笔)目标任务。其中:劳动就业机构发放305笔,共青团发放250笔,工会发放60笔,妇联发放70笔,工商联发放60笔,个私协会发放70笔,6个承办单位均提前完成了工作任务。获得创业贷款支持的人员情况是:
按人员情况分:高校毕业生46人,占5、6%;农民工485人,占60%;城镇下岗失业人员255人,占31%;复转军人29人,占3、4%。
按行业领域分:商品流通业389人,占48%;加工业127人,占16%;种养殖业84人,占10%;餐饮服务业76人,占9%;其他139人,占17%。
按性别分:男483人,占59%;女332人,占41%。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目标任务明确。全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会议在楚雄召开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贷免扶补”工作列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了专题研究。6月2日,由我主持召开了劳动保障、财政、农信社等8个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市“贷免扶补”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就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工作机制、服务流程、经费拨付及风险控制、任务分解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并要求各承办单位迅速开展好创业小额贷款的发放工作。会后,市政府及时成立了“贷免扶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保障、财政、农村信用联社、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会等成员单位联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细则(暂行)的通知》,均设置了专门的服务窗口,指派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区)也按要求相继召开了协调会议,分解了任务,做到工作目标和责任层层落实。
(二)加大宣传,主动上门服务。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是一项新的工作,其政策性强,内容复杂,程序要求严格。为使广大有志创业者能了解、知晓和享受政策,促进各承贷部门搞好就业创业扶持服务。今年6月中旬,市、县(区)各承贷部门多次组织人员就“贷免扶补”工作进行了专门的调研摸底,重点以创业者工商注册登记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了解掌握创业者的创业项目、创业环境和存在困难等情况。同时,为让更多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了解有关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一是充分利用会议、网络、报纸、电视、广播、宣传册等方式,加大对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措施、服务内容、服务程序等的宣传力度;二是充分调动各部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对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主动上门服务,向他们宣传政策,为他们出谋划策,鼓励他们申报创业贷款,寻求政策支持,走好创业之路;三是加大工作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了各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打折、不走样。
(三)加强协调,狠抓任务落实。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市劳动保障局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科室中心具体抓,3次召集有关部门的业务负责人召开工作协调会议,了解工作进展,通报工作业绩,协调解决工作难题,指导县(区)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贷免扶补”办公室汇报情况。与此同时,领导小组还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纵向请示汇报,注重与周边州市的横向沟通联系,市妇联等承办单位曾多次组团外出学习交流,确保了政策执行的准确、到位和统一。通过努力,全市“贷免扶补”工作做到了精心组织,相互协调,条块结合,共同推进。
(四)加强监管,注重后续跟踪服务。始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多方参与、农信社承贷”的组织方式来开展“贷免扶补”工作,认真遵守“三统三分”的工作机制和要求。因此,贷前,各承办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把好政策关、程序关、审核关,办好每一笔贷款业务,确保将有限的创业贷款发放到创业者手中,落实到创业项目上,防范和杜绝套取创业小额贷款的行为。贷后,各承办部门切实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对每个贷款创业者均建立了个人档案和业务台帐,强化对贷款创业者进行贷后跟踪管理和服务。与此同时,各县(区)、各部门积极发挥优势,挖掘潜力,聘请了有关行业的创业成功人士及专业技术人员为创业导师,组建了创业导师库,由承贷部门根据贷款创业者的需求,安排创业导师为他们提供“一对一”的指导服务,使创业者在资金筹措、经营管理、业务技术等方面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五)创业促就业工作初见成效。通过开展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除促进了创业者本人实现就业外,平均1名创业者还带动了2、7人就业,全市带动了2200余人实现就业,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且亮点突出。如:昌宁县整合资源,建立了全县统一的创业导师库;龙陵县和团市委于今年6月份在镇安镇举行了贷款首发仪式,工作进入角色较快,并将“贷免扶补”政策尽快辐射到了农村;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做好全市统计分析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与“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发放两项工作;团市委采取“一人一档四册”的管理模式,制作了“创业导师结对指导、团干部结对联系、按时还款电话提醒、跟踪回访服务指导”四册装入个人档案,切实加强了管理和服务工作。工、青、妇、工商联、个私协会等群团组织分别联系着不同的人群,涵盖了“贷免扶补”的重点扶持对象,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和组织发动,使“贷免扶补”各项政策措施能够迅速覆盖到所有重点扶持人群,宣传发动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此外,各县(区)在创业行业扶持上也做到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如:腾冲县把玉石加工产业作为创业扶持的重点;龙陵县注重提高养殖业的科技含量和规模化经营,对养殖业进行重点扶持;施甸县在姚关镇对香菇人工种植的创业青年进行重点扶持;隆阳区和昌宁县重点扶持第三产业创业者。以上做法和经验,为全市“贷免扶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
实践证明,鼓励创业“贷免扶补”这一模式符合我市实际,是破解创业难题的有效途径。这些经验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发展。
三、存在问题
我市“贷免扶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县(区)、部门对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措施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特别是进村入校开展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受贷款指标限制,还有部分有意愿创业者尚未获得贷款支持。今年全市各承办单位共接到创业贷款申请1436人,但获得贷款支持者仅815人,还有621人未贷到款项。三是大学生的创业比例偏低。大学生是“贷免扶补”的重点扶持对象,而我是实际扶持大学生人数只有46人,仅占扶持创业总人数的5、6%,低于全省7%的平均水平。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四、2010年工作思路及有关要求
2010年,省政府提出了“巩固成果、拓展领域、扩大总量、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巩固成果:就是要认真总结今年“贷免扶补”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提高创业成功率,发挥好政策效益。同时,加强后续跟踪帮扶,使创业人员不仅走上成功创业之路,还要逐步发展壮大。拓展领域:就是在今年6家承办单位的基础上,增加市教育局作为新的承办单位。使其通过具体负责扶持一部分大学生创业来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比例,并积极研究将在校大学生纳入“贷免扶补”扶持范围。扩大总量:就是省级进一步扩大“贷免扶补”扶持人数、贷款规模以及带动就业的人数,让更多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人享受到政策扶持。明年,省级对州、市的指标任务将增加,各承办部门要理直气壮地积极向上级申请指标,待上级指标下达后,市里将及时分解至各承办部门。提高质量:就是要严格按“贷免扶补”的服务内容和流程,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强化创业培训、项目评审、导师帮扶、跟踪服务等重点环节,更加注重创业项目发展前景和特色优势,把好创业项目质量关,加强对创业人员指导帮扶,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同时,要实现创业小额贷款的还款率不低于95%,每个创业人员平均带动就业的人数要达到3人以上。为切实抓好2010年工作,我提出以下6点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对“贷免扶补”在就业工作中重要地位的认识。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做好新时期就业工作的一个主要着力点。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也是更高层次的就业,它不仅能实现自身就业,还能带动更多人就业,产生倍增效应。目前,我市的就业供求矛盾还十分突出,就业压力依然较大,开展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不仅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倍增效应,扩大就业总量,而且有利于快速增加市场主体数量,实现扩大就业与促进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对缓解我市就业压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贷免扶补”在就业工作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再接再厉,坚定不移地做好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对“贷免扶补”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要高度重视。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主导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妥善处理好“条”、“块”关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统筹协调到位、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之间要避免各自为阵,“条”、“块”脱节。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加强对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定期分析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明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要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及时沟通信息,交流工作经验,督促工作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新增承办单位的业务指导,确保全市“贷免扶补”工作协调推进。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政企群团的联动配合。各承办单位要继续加大对本系统业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将工作重心下移,确保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探索个性化服务帮扶措施,提高服务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横向联系,主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强化对“贷免扶补”政策的落实。一是要保持现有政策不变。各承办单位要继续坚持现有政策不变,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政策、管理和服务统一。二是要注意把握“贷免扶补”后续扶持政策。随着“贷免扶补”工作深入开展,省级将会出台一些完善性的新政策、新措施,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注重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具体办法和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好县(区)抓好落实。三是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贷免扶补”的有效模式,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的最大效益。在工作中,要认真探索,抓出经验。
(四)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创业比例的提高。做好大学生创业工作,是明年“贷免扶补”工作的一个重点。要抓好大学毕业生的创业工作,还要把工作的重心向在校大学生延伸。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要协调**学院、**医专、**电大及**中专等开设必要的创业指导课程,加强创业教育,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学校力量,广泛开展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宣传,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通过“贷免扶补”的扶持,推动高年级在校大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积极进行创业探索和实践,做好创业准备,积累创业经验,使他们毕业后快速走上创业之路。2010年,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比例力争达到10%以上的目标。
(五)进一步强化“贷免扶补”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一是要努力做好“一条龙”创业服务工作。各部门要继续做好创业咨询培训、项目评审、小额贷款、创业导师、后续跟踪等内容和程序的“一条龙”服务工作,严格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评审、推荐、审核程序,把好创业项目筛选考察关、发放贷款审核关,提高创业项目质量,确保“一条龙”创业服务机制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充实创业导师的力量,动员更多的致富带头人、创业成功人士和专家学者加入创业导师队伍。各承办部门要加强对创业导师的跟踪联系,确保为创业人员免费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指导,进一步提高导师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时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要建立“1+3”跟踪服务机制。即:每1名创业人员,必须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加强联系,1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1+3”跟踪服务机制,在原有具体承办单位、创业导师指导帮扶的基础上,要求各承办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每一个创业者都有1名联络员,负责对创业者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及时了解掌握经营状况、创业小额贷款资金使用及偿还情况、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2、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就业信息网络作用,依托全市各级劳动、人事、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等,鼓励成功创业人士的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宣传力度。要大力表彰优秀的创业者,树立创业典型。在全市倡导“创业光荣、创业致富、创业改变人生”的理念,营造勇于创业、扶持创业和促进创业的良好氛围。从今年开始,每年至少对2000人进行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培训结业率达90%以上,经培训后的成功创业和雇佣就业达到1500人以上,实现带动就业500人以上。
3、工作重点: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等创业。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我市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有大幅增加,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促进就业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愿意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二、改善创业环境
1、放宽市场准入。公民和各类组织均可依法自主创业。支持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拥有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各类人员申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所有行业和领域全面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创业人员申办经济实体或个体工商户,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新兴行业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新兴行业的表述作为企业行业或经营范围用语。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都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鼓励发展一人有限公司。城乡居民参与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出具的相关文件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鼓励支持兴办外经贸实体企业和外经贸经营组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外贸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备案,推行网上登记制度,为创业者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允许创业人员选择最低出资门槛注册企业,并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创业人员申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可自行申报出资数额,出资多少不受限制。
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类公司股东以科技成果出资,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其出资比例可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70%。
创业人员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可允许其将行政区划放在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之间使用。创业人员经合法授权许可,允许使用授权人的字号或注册商标作为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字号。
2、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及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经电信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鼓励在互联网上开办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三、改善行政管理
1、实行税收优惠。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应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应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
2、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3、维护创业者合法权益。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
四、拓宽融资渠道
1、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探索推出适合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新型融资业务和服务方式。对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个人创业项目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简化信贷流程,扩大贷款支持面。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2、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金融机构应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配套环境不断改善的趋势,在合法、有效、易变现的前提下,努力拓展抵(质)押担保品的空间,推动抵(质)押担保品由不动产扩展到动产、权益等,促进解决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作方式,适当降低担保基金反担保条件。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根据农村创业的资金需求和经营特点,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
3、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创业农民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小额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按现行规定掌握,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小额担保贷款(或申请贴息的其他形式小额贷款)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其利息由省、市财政按8:2的比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或逾期不贴息。
4、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支持力度。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达不到上述规定条件的,可根据其实际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按人均2万元的标准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贷款利息由省、市财政按8:2的比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或逾期不贴息。
五、推广有效的创业(培训)模式
1、“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英文简称SIYB)。采取SIYB培训技术标准,由取得SIYB师资合格证书的教师授课,使用统一的SIYB教材和统一的SIYB培训合格证书,采用小班制培训(每个培训班25-30人)方式。对于尚未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进行创业意识教育;对有创业的想法,但没有实践经验或知识的人员,重点开展创业基本知识培训,帮助明确创业目标,选择创业项目,掌握开办企业的程序、方法和创业必备的专业知识,并由专门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学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制定创业计划书,指导其顺利开办企业;对已开办企业的人员,重点开展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改善其经营管理能力,帮助其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
2、“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英文简称YBC)。针对青年创业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构建帮助青年创业的分级培训体系。为创业青年提供一定的无息、无抵押、免担保启动金贷款,安排创业导师对创业青年进行一对一陪伴式3年期辅导,为创业青年提供项目、资金、导师等方面的实际帮助。积极鼓励各地建立青年创业促进会,组建青年创业导师团队,建立青年创业项目库;鼓励各地发动社会力量,设立各种支持创业的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各地建立青年创业园或孵化园,帮助青年创业。
3、“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依托全市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展“职工创业、就业帮扶行动”。充分发挥现有的就业信息网络作用,实现与相关部门的就业信息联网,资源共享,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加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积极探索设立担保基金,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提供担保服务。对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帮助解决创业中的技术、资金难题。
“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依托全市各级妇联“妇女就业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开展“巾帼创业、就业服务行动”。建立妇女创业就业信息网,通过网上征集妇女创业项目,公示创业项目申请流程,指导妇女填写创业基金申请表、创业计划书,重点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零就业家庭妇女、返乡女农民工和女大学生创业。积极对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开展创业培训,提供项目、资金、导师等方面的援助。
“创办中小企业”,针对创办中小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社会化服务网络,为创业者提供政务、创业咨询、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后勤保障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服务。开展创办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培训,建设高素质的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开展产业政策、工商、税务、财务等相关知识培训,提升其自主创业能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政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推广经验典型,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
2、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劳动保障、发改、经贸、教育、财政、人事、外经贸、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并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地要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想创业、敢创业和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表彰优秀的创业者和为社会作出项献的企业家,树立创业典型,真正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
八、实施步骤
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利用5年时间,开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局面。
第一阶段:用2年时间,抓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意识,营造人人积极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的氛围。
1、强化培训力度。在去年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各类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发挥各培训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条件的要组织各院校和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源,逐步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探索一条创业培训新路。
2、提高培训质量。从加强机构管理、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后续服务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各地各级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选派有专业知识、有能力担任创业培训教学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要加强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制定教学管理制度、保证参训学员到课率,规范培训质量。目前市级已建立一支有能力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队伍,我们还要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开展示范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队伍的素质。把我市的创业培训,办成以抓培训质量为特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争创全省培训质量第一。
第二阶段:用2年时间,抓后续服务,营造优化自主创业的环境。
1、建立“六位一体”创业服务体系。围绕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化、跟踪扶持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六位一体”的创业帮扶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城乡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用好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2、推介创业项目。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各地应积极采取政府开发、社会征集、个人提供、有偿设计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采集,开发一批有市场前景,特别是社区服务业方面的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实行微机数据库管理,定期给创业者,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
3、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符合条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
为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发挥工会组织在“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就全省工会继续开展“五·一”促进就业行动,实施好2010年工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2010年全省工会继续推进“五·一”促进就业行动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劳动用工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引导和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重点;以加强创业指导、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以建立规范工会下岗职工再就业基地、职工培训基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载体,力求在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岗位技能、培养创业骨干、建设创业基地方面抓出成效。
二、活动任务及目标
2010年全省“五·一”促进就业行动和帮扶创业再就业联动活动,要按照国家和全省促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的相关政策加以实施,重点做好国企下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兼并破产重组需安置人员等城镇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再就业工作。通过对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各类技能培训和工会再就业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养和选树更多的创业带头人,带动和促进就业,推动完成年度就业工作任务。
具体目标:通过推进“五·一”促进就业行动活动,实现举办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300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6万名,培训农民工1、2万名,争取转岗就业率达到65%以上;帮扶创业带头人220名,直接带动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1、6万名;开展职业介绍2万人次,实施工会小额借(贷)款300万元。
三、活动内容
1、扎实推进工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就业促进条例》,以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下岗职工为重点,全力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国家和省积极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工会职业介绍、帮扶中心等职介作用,组织用人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用工洽谈会、项目对接会,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再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早摆脱困境,实现创业和就业。
2、广泛开展符合地域特点的促进就业活动。以开展“五·一”促进就业行动活动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推动全省工会“万名农民工援助行动”计划和“家政服务工程”;大力推广“1+1群”帮扶创业再就业联动、“大手拉小手”、“工友手拉手”等系列促就业活动;深入实施困难职工高校毕业“阳光就业行动”。发挥工会优势,整合内部资源,以就业援助为重点,通过就业培训、岗位援助、创业指导、维权服务、生活救助等措施,对下岗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成批次、定单式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基础素质培训,促进他们就地就近和异地转移就业。
3、开展各种形式的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着力构建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要求开展活动,广泛利用工会组织资源和各种培训基地,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下岗职工的培训力度,重点在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培训管理和提供便捷服务上下功夫,扎实有效地做好就业培训工作。同时,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将国企改制一次性安置人员、低保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作为就业培训工作的重点,通过工会自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办的方式,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发挥工会培训机构的作用,结合求职者意愿和市场需求,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中短期、实用性的基本就业技能和业务素质方面的培训,力争使参培人员取得政府劳动部门颁发的技能资格认证。
4、搭建和完善创业促就业服务平台。各级工会要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相应的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并在项目推介、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小额借(贷)款、信息咨询等方面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服务。对具备创业能力的下岗职工、农民工要免费给予创业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5、积极提供小额信贷和创业指导服务。各级工会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资金,为自主创业的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提供多种形式的低息或无息贷款,做到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创业指导一条龙服务,努力培养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创业带头人,带动更多的人实现再就业。鼓励为集体创业的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提供捆绑式小额贷款,组织指导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实现集体创业。积极探索工会为扶持创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有效做法。可在各市州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设专门窗口,与劳动部门配合开展财政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助款工作。
四、活动步骤
1、制订活动方案(3月—4月初)。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年度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抓好典型引路(4月—5月)
全面启动和拓展帮扶创业再就业联动工程、家政服务工程,切实发挥帮扶创业“1+1群”的主导作用,继续推进创业带头人职业培训,促进职工转岗择业、再就业。积极政府劳动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企业急需、技术紧俏工种的实务培训,并与用人单位需求相衔接。尤其要注重培养创业骨干、征集创业项目、建设培训基地、推广就业经验、宣传先进典型。
3、抓住特色指导(5月—6月初)
各地要学习借鉴兄弟市州工会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经验,紧密结合当地企业生产、职工生活实际,选聘各类专家学者,组成专家服务团队,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强化职业培训,加大技能培训,努力实现帮扶创业促就业。
4、大力推广经验(8月—10月)
省总将在总结上半年各地工会实施“五·一”促进就业行动项目的基础上,选择1—2个地区召开“全省工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一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市州和县区工会典型。
5、抓好总结验收(11月中旬—12月底)
各市州总工会要对本地实施项目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三季度末,省总组成全年工会就业工作检查组,对各地实施项目情况进行巡检,年底进行综合检查评估和验收。
五、活动要求
1、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就业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要重视并过问此项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搞好统筹安排,注重协调配合,抓好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省总将定期对各地工会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情况及实施“五·一”促进就业活动项目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2、各级工会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摸清当地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底数,及时掌握他们的就业情况和生活状况,并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指标,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扶持资金,配备得力人员,务求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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