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管理制度(精选8篇)
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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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滑所得税税负动机的盈余管理研究公司对存货后进先出法和先进先出法的选择方面,由于要求公司财务会计、税收会计要具有一致性,很多公司出于税赋目的而选择后进先出法。当公司预计存货成本会提高时,选择后进先出法可以降低所得税的税负,从而间接地增加现金流入。该方面的研究表明,倾向价值最大化的公司管理层会选择后进先出法。Cloyd(1996)等研究所得课税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检验公司是否出于纳税考虑而采用激进的会计政策,同时选择与此相应的财务报告处理方式使二者趋于一致,尽管账面税金和实际纳税额并不要求一致,但通过上述方法的应用,可以提高国内收入署允许其采用这种税务处理方法的可能性。同时发现,当避税带来的利益明显超出了预计偷税的成本时,公司就会选择一致的财务报告方法。Jennings等(1996)在判断后进先出法是否造成了损益表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时,发现采用了后进先出法的收益表和资产负债表比没采用的资产价值更高。Kevin Holland与Richard H、G、Jackson(2004)在“盈余管理与公司税”一文中研究分析了公司递延所得税储备的情况,认为在考察期的公司可能有很强的激励进行盈余管理,片面地披露延迟税储备(即不足或过度递延纳税储备),并发现不足或过度操控递延税储备的规模在经济上的显著性。
(二)最小化所得税税负动机的盈余管理研究Dhaliwal & Wang(1992)论证了那些受最小化所得税税负动机影响的公司,一般会通过跨期转换盈余来使所得课税对可选择最小化所得税税负的影响最小化,以调整财务会计数据。Boynton,Dobbins & Plesko(1992)对美国1996年税收改革法案中公司可选择最低税收账面条款而可能作出的盈余操控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美国公司在最低税收账面条款的第一年使用主观应计部分减少盈余。同时发现,实证结果与公司规模有统计上的相关关系,只有小型公司操纵可控应计项目。但其研究结果并不像Dhaliwal & Wang的研究结果那样令人信服。这可能与他们使用的是估计的可控应计项目(不是可控应计项目总额)或者样本数量太小有关。Charles E、Boynton等(1992)针对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中,公司可选择的最低税负条款而可能作出的盈利管理反应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美国公司1987年确有通过会计政策选择与应计制手段减少部分盈余。Guenther(1994)研究了在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影响下,降低税率对公司当期财务会计应计项目的影响。这些公司都是采用税收和财务报告目的的应计制会计。研究发现,公司出于平滑不同期间所得税税负的考虑,会通过应计项目将净盈余从高税率会计期间调整到低税率会计期间。
以降低所得税税负为基础对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研究的另一个分支,是Harris(1993)检验了税率变化对跨国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尤其是1986年税收改革法引起了跨国公司将盈余输送到美国。研究发现,那些有很大弹性可以转移更多盈余的公司的确如此。除此之外,Collins等(1998)认为,当美国跨国公司面临外国的平均税率高于本国税率时,这些跨国公司比其他跨国公司更容易实施基于所得税负的盈余转移。Jacob(1996)通过区分跨国盈余转移是基于对当地报告收益的判断(包括经营的地理位置)还是通过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对Harris(1993)的分析进行了拓展研究,发现了跨国公司运用转移定价进行盈余转移的有力证据。
二、所得税税负与财务报告成本权衡的盈余管理研究
公司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也会发生成本,除了要面临未来可能的法律风险外,一项直接的成本便是所得税成本。当管理层通过盈余管理增加利润时,往往需要为此多支付所得税。因此,管理层在进行盈余管理时,经常面临着财务报告成本与税收成本之间的权衡。财务报告成本,是指由于公司未能达到合适的利润目标而导致的成本,包括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债务契约提前终止、政府管制力度加强等。税收成本是指由于公司管理层操控盈余,认为人为增加利润而导致的所得税支出的增加。
Shackelford and Shevlin(2001)和Erickson,Hanlon and Maydew(2004)的研究在考察公司所得税税负成本与财务报告成本的权衡时,假定盈余管理行为一定会导致所得税负的变化。许多研究表明,所得税成本确实影响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具体地说,公司所得税税负(实际所得税税率)越高,盈余管理的收益越低,则公司越没有激励进行盈余管理,即所得税课税的负担成为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及相关会计政策选择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三、所得税避税的盈余管理研究
对于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差异,由于有些业务仅仅影响会计利润总额,并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这使得某些盈余管理行为并不一定导致所得税费用的变化。Phillips等认为,盈余管理之所以不会必然导致所得税费用的增加,还由于财务会计制度比税收制度更加灵活,从而公司管理层在操控盈余时并不一定带来所得税费用的变化。就我国而言,税法规定企业在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时,须经过税务部门批准方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若企业折旧政策变更未经税务管理部门同意,则虽然会影响到会计利润总额,但须进行纳税调整,因此并不影响应税所得额,这种差异即非应税项目损益。如果公司主要通过调节非应税项目损益来操控利润,那么其盈余管理活动就不会导致所得税税负的上升。如由于我国税法规定,存货跌价准备不允许在税前列支,因而当公司通过大量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调减利润时,公司的应税所得不会因此而下降;当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以后转回时,应税所得也不会因此而增加(高金平,2001)。当然,并非所有的盈余管理行为都可以避免所得税费用,如当通过操纵销售收入的方式调增利润时,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将会相应上升。
这表明,由于非应税项目损益的存在,盈余管理并不必然导致所得税费用的增加。Klassen(1997)认为,在考察财务报告成本与税务成本的权衡时,若不考虑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有可能会导致有偏的回归结果。然而,到目前为止,很少有研究将盈余管理区分为应税项目和非应税项目管理,并考察其对盈余管理的影响(Erickson,Hanlon and Maydew,2004)。叶康涛(2006)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究。他以中国2001年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时就财务报告成本与所得税负成本的权衡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幅度越大,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也越高,即上市公司通过操控非应税项目损益,以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负成本;其研究进一步发现,上市公司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
规避盈余管理的所得税负成本主要发生在高税率组别,而低税率组别的上市公司则没有呈现出这种特点;此外,上市公司主要通过操控长期应计利润项目来规避所得税税负成本。但是,叶文的研究也表明,上市公司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规避的盈余管理,其所得税税负成本较为有限;他还发现,高税率公司存在较强的通过非应税损益项目规避所得税的动机。
四、对我国的启示
(一)所得课税假设的提出报酬契约、债务契约和管理报酬三大盈余管理假设均围绕企业会计利润总额的盈余管理行为分析。笔者认为,在考量所得课税这一因素后,可以将盈余管理实证研究延伸到税后净利润指标,考察各种盈余管理行为与所得课税之间的关系。因政治成本假设涉及降低利润总额,可能相应导致所得税负的降低,因此从该视角出发,降低政治成本与降低所得税税负的目标之间就没有冲突。如果该结论成立,盈余管理行为就具有既减少政治成本,又可以达到降低所得税税负的双重效果。由于债务契约假设和报酬契约假设均涉及增加总会计利润总额,而增加会计利润总额的盈余管理行为是否会导致相应提高企业所得税税负就值得关注。此外,现实中为规避所得课税而进行盈余管理的企业也不在少数。Bernard和Skinner(1996)认为盈余管理的深入研究需要使用具有同质环境而非大规模的数据,并且认为在这种背景下研究者对管理者操纵特定账户的能力具有更多的信息。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以提出盈余管理研究的第四个假设――所得课税假设。而且,基于该假设下的盈余管理的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将会丰富盈余管理研究的内容。
(二)纳税筹划与考量所得课税的盈余管理之间的部分重合出于所得税负动机的盈余管理行为是公司在遵循国际惯例、遵守税法的前提下,根据税法关于会计政策选择的余地,对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最小化本期税负或最小化以后期间所得税支付现值,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财务目标的谋划与安排。可见,考量所得课税影响的盈余管理研究使企业纳税筹划与盈余管理之间形成了交集。我国目前的税收筹划研究基本上停留于税法与会计制度条文的异同分析层面,还没有开展规范的实证研究,而开展该领域的盈余管理实证研究可拓宽税收筹划研究的内容,并可相应改变税收筹划领域的研究范式。如针对减免所得税政策对纳税人行为的影响,纳税人可能存在将非减免年度的盈余转移至减免税年度,导致纳税年度出现亏损乃至重亏,至于是否存在这种现象,可以对此进行实证分析。
关键词:集约 筹划纳税 科学经营 效益提升
国家电网公司全面推行财务集约化管理,确立了集中、统一、精益、高效的现代化财务管理体系,有力地支撑了“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当前,国家监督和监管日益强化,公司集中运作更加规范,我公司合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夯实税务管理基础,努力开展集约纳税筹划,有效防范税收风险,降低成本支出,提高企业效益,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服务与决策支撑。在财务集约化深化应用过程中,拓宽纳税筹划管理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等税收政策变化的有利条件,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制度,再造完善税费管理流程,在经营纳税、职工收入纳税及集体企业纳税模式等方面,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并加以应用,实现了依法纳税、科学纳税,有效减低税负、节约资金支出,达到了规范经营、合理节税的管理目标。
一、确定纳税管理范围,奠定科学筹划纳税基础
纳税筹划是指在合法条件下,对国家制定的税法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后,进行纳税优化选择。纳税筹划的内容包括避税、节税、转嫁筹划和实现零风险等。针对电力行业纳税管理特殊性,作为地市级供电公司,税务管理流程与其他行业存在差异,对重点纳税影响要素预先梳理和科学筹划安排,以提升规模效益为原则,拓展纳税管理范畴,将集体企业纳税管理纳入筹划范围,共同实现合理节税目标。笔者所在公司的纳税筹划管理涵盖了公司经营纳税、员工收入纳税及综合产业管理纳税模式。通过科学的纳税筹划,选择最优纳税方案,提高公司依法经营水平。
二、完善纳税管理流程,为集约筹划纳税提供保障
(一)增值税管理流程
笔者所在公司增值税管理分为销项税与进项税两部分,客户服务中心在电费发行后在营财对接系统形成各项收入及计提销项税税金凭证。财务部税务管理专责根据《电力销售细化表》做出《价税分离表》,月末将电力产品销项税结转省公司。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记账,月末将进项税结转省公司。每月初上报《增值税传递单》,由省公司根据各公司售电收入、销项税及进项税情况,下发《增值税分配表》,地市公司根据分配表中的数额在当地缴纳税款。笔者所在公司属于河南省电力公司的分公司,虽然进项税不在当地抵扣,但应准确把握税法规定,明确进项税应抵扣范围,确保抵扣金额传递及时、结转正确,合法实现节税目标。
(二)个人所得税管理流程
笔者所在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代扣扣缴义务人,事前制定个税统筹方案,每月由人力资源部门下发工资及奖金表后,由各部门事务员统一填报《部门月度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收入表》及《年金明细情况表》后,财务部汇总数据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将扣税金额送达工资银行,进行统一扣税后,完成报税流程。
(三)集体企业税务管理流程
在日常税务管理方面,每月对上缴税种及税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报《月度税款缴纳明细汇总表》及《税收缴纳指标表》,针对税款变化较大的单位,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杜绝因人为因素造成多交或少交税款的风险,制定税负流线图,通过对税款的监管,确保税负合理化。按季度出具纳税评估报告,重点关注税款变动,对各单位的税负增减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剖析问题,找出增长和下降的原因,通过对税负的监管,完善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制度和流程,确保税收缴纳正常准确,尽可能的杜绝税款提前或滞后缴纳产生的风险。
三、集约筹划纳税,促进效益提升
(一)增值税纳税筹划,推进“三全”降本增效
为深入推进“三全”降本增效专项行动,笔者所在公司充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降低公司建设、运营成本和增值税纳税负担,提高增值税纳税集约化、精益化管理水平,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管理方面,对购电费、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及其他费用涉及进项税的事项进行事前控制,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进项税抵扣比率。笔者所在公司通过对生产成本中影响进项税抵扣额的项目及关键点进行分析及管控,创新纳税管理模式,在确保购电费进项税抵扣正确的同时,加强办公费及车辆使用费进项税抵扣的数额抵扣,并注重纳税风险点控制。在省公司财务集约化及增值税考核时,符合风险在线稽核规则,相关成本费用进项税考核指标持续保持稳定性。精细的管理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率,2014年1-8月笔者所在公司成本费用进项税比率均为16、14%以上,比去年同期增长1、54%。
1、向员工提供便携信息卡,树立全员节税意识
笔者所在公司自制《增值税信息》便捷携带卡,将公司增值税开票信息印制成卡片,发放部门事务员及相关人员,以便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时正确提供开票信息。在报销管理方面严控关键点,对取得的原始发票进行审核,杜绝普通发票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费用报销。并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向职工宣传增值税税收政策,树立全员合理节税意识。
2、购电费进项税额正确抵扣,实现纳税管理零风险
笔者所在公司购电成本金额约占生产成本发生额的45%,在地方电厂结算及增值税发票管理方面,每月由发展策划部专责发送小火电上网电量预结算单,导入管控系统,生成电费结算通知单,财务资产部购电费专责在收到各电厂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核对结算单与专用发票的电量、价款及税额。发票结算单和电费结算关联一致后,管控系统传入ERP系统生成SAP凭证,确保小火电电费抵扣进项税金额的及时性和正确性,实现购电费纳税管理零风险。
3、集中办公费进项税额抵扣,增加费用使用空间
在全省实行办公用品超市化采购前,为提高办公费进项税抵扣比率,笔者所在公司会选择品种多、质量优的办公用品供货单位,实行统一定点采购,统一结算,月末由供货单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部门领取明细表。财务部根据部门领取表明细,分别将价税金额计入生产成本―办公费科目、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科目,次月初由财务部计算出月度费用使用情况及进度,使各部门能够及时了解本部门的费用情况,办公费统一结算、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规避了用普通发票进行报销行为,在节税的同时,也增加了费用使用的空间。
4、正确核算车辆使用费进项税额抵扣,规避纳税风险
车辆使用费中涉及增值税进项税的费用项目主要包含:车辆维修费及车辆燃油费。笔者所在公司车辆燃油费由运维部车辆专责统一管理,建立了车辆一车一卡制度及部门燃油费使用上报制度,每月末由各部门根据下月工作安排上报燃油使用情况,月初由运维部车辆专责汇总并审核后统一购买,购买后分别将审核金额打入油卡中。为准确计入费用及规避纳税风险,运维部车辆专责根据打卡情况向财务部提供各部门燃油使用情况表及车辆分类燃油使用情况表。在2013年8月1日前,因税法尚不允许在购买缴纳消费税车辆、在发生费用时抵扣增值税,笔者所在公司要求石油公司分别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对工程车辆等税法允许抵扣的车辆燃油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车辆一律开具普通发票。在车辆维修费管理中,杜绝将不能够抵扣进项税的维修费进行抵扣,对于已经抵扣的,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在提高进项税比率的同时,注重规避纳税风险,为公司降低运营成本。
(二)注重测算,做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应纳税所得共有11类,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其他各类规定的收入和报酬。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由于职工工资薪金所得均达到了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因而,对其筹划也就具有了一定的现实意义,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科学缴纳提供了更大的筹划空间。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以均衡各期收入、降低名义收入、保持实得收入不变,进而降低适用税率档次为目标。在我国现行税制中,由于税率分级和优惠等都存在临界点,因此,每当临界点被突破,所适用的税率相应提高或税收优惠的相应减少,都会使应缴纳的税款增加。因此,分拆应税所得,使其尽量靠近税前扣除额或税率分级临界点可以起到节税的目的。
1、事前测算,均衡收入,提供工资薪金发放合理方案
在年度工资总额下达后,依据上年度工资及奖金发放情况,分析工资与奖金增减变动对纳税额的影响,寻找工资奖金增减变化平衡点,协同人力资源部专责测算各项基金扣除金额,把握月度工资薪金发放金额,制定工资发放方案,均衡收入,避免突破纳税临界点。
2、分拆所得,降低适用税率、提高优惠等级
2011年9月1日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关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级次也相应发生了改变。国税发[2005]9号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这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一项优惠措施,在税法许可的前提下,我公司充分利用税收的优惠政策,在正确使用税收政策的同时,并合理确定年终奖发放数额的范围,在不增加单位支出的同时增加员工收入。依据年终奖在一个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次的规定,将年终奖合理分解,在测算低税率临界点最大限度的单独发放年终奖,取得了节税效果。
(三)综合产业纳税特色筹划
笔者所在公司产业部全面履行集体企业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富达集团产业经营平台的作用,注重经营过程中税收的筹划和管理,达到既科学合理纳税、又充分利用政策防范经营风险。
1、强化管理、突出规范,防范风险、保持续经营
由于集团内部分子公司个数和涉及行业较多,经营内容比较宽泛,牵涉税种多而繁杂,为了更好地做好税务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集团企业税务管理办法》、《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税务稽查预案标准》,通过对经营业务涉税的流程监管,尽可能的减少纳税过程中环节管理失控造成的风险,利用集团整体财务决策来平衡集团税负,降低整体税负水平。
2、统筹整合分公司纳税级次,合理平衡税负
公司产业集团作为众多独立企业的集合体,下属分子公司较多,业务范围和盈利能力差别较大,因此,纳税筹划主要突出两个核心:一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以降低税负;二是充分理解并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为实现该核心目标,集团公司分情况实施了筹划方案,首先对盈利水平不一的企业进行梳理,2008年国家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集团公司对已经注册为集团下属分公司的单位,按照政策要求,上报市级税务机关,在集团内实行合并纳税,集团母公司下属6个分公司,在2013年度合并纳税使企业整体税负得到有效控制。
3、合理运作,管理出效益
充分享受税收政策,用足税收优惠政策,集团公司根据业务性质及工作需要,设置残疾人工作岗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既解决了残疾人就业难,又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依据财税[2009]70号文件规定安置残疾人产生的工资支出允许加计扣除,通过加倍扣除达到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
4、合理统筹子公司纳税方案,有效降低企业整体税负
限于税法对合并纳税的严格规定,产业部多个子公司不具备与母公司合并纳税的条件,只能分别核算,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对于这些不能合并纳税的母、子公司来说,其之间的收支如果“模糊”,或者欠规划,就有可能产生“税负失衡”现象,即母、子公司的税负都偏离正常值――子公司税负偏高,母公司税负偏低――企业总体税负加重。2010年国家明确规定母子公司之间不得无偿提供资金、资产等各类扶持,为避免这种情况,产业部规范了内部经营行为、明确管理流程,以加大财务管控加强过程监管的方式,对母子公司资产、资金实行有偿使用,确保企业经营合法合规,纳税管理合法合理。
5、准确应用政策,把握弥亏节点
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弥补亏损。产业部紧跟国家步伐,遵照国家财税法规,促成集团内部各方面管控日趋完善,2012年度公司整体经营较好,扭亏为赢,集团公司适时享受了税法允许连续五年亏损弥补的规定,弥补了2009年度亏损,从长远发展来看,减轻了未来经营包袱,为以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遵循制度建立考核体系,运用筹划工具提升管理水平
为保证税务管理流程的正常运行,在专业管理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省公司各项考核指标,建立配套的绩效考核标准。
1、完成工作流程的制度体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是笔者所在公司相关考核办法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财务集约化管理完善提升核心量化指标考评表》、《河南省电力公司增值税纳税管理办法》、《三门峡供电公司税费管理标准》、《三门峡供电公司内部会计核算制度》、《三门峡供电公司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标准》、《河南富达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笔者所在公司日常控制、考核的具体依据。
2、增值税远程认证系统、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SAP系统以及管控系统中税务子系统、电费管理子系统在笔者所在公司的全面应用,管控系统内各种表单以及数据集成平台成熟运用加快了信息化管理历程,构筑了高效信息平台。
3、笔者所在公司在纳税筹划管理方面,遵循事先筹划及综合效益原则,运用纳税筹划工具,制定了合法合理避税、节税、转嫁筹划和实现零风险等纳税筹划方案,注重纳税风险点控制,提升了纳税管理水平。
五、其他需要加强的工作
纳税筹划管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作,还需要我们多措并举,认真继续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税法学习,提高纳税筹划管理水平
对国家新出台的法规政策进行整理、出具汇编手册,按照公司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和政策解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掌握学习,充分运用国家税收政策,保证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准确运用纳税筹划工具,规避稽核风险点
由于纳税筹划要求筹划者要熟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熟悉财务会计制度,更要时刻清楚如何在既定的纳税环境下,组合成能够达到实现公司财务管理目标、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所以应准确运用纳税筹划工具,减少人为干预和操作失误。
(三)建立纳税筹划管理信息库,提高公司税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人寿保险公司;税务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就目前情况来看,人寿保险公司正处于发展的巅峰状态,对整个社会民生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也正因如此,政府部门对保险公司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税务稽查。人寿保险公司面临着严峻的市场竞争,一旦被卷入税务风险的风波中,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状况。因此,规避公司税务风险,是保险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由于人寿保险公司不仅是规模较大的公司,也涉及到金融行业,因此面临着税务工商和银保监会的双重监督和检查。这也进一步说明了保险公司进行税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本文将针对人寿保险公司基础业务的相关特性,对其潜在的税务风险展开论述,希望能为公司采取措施防范税务风险提供新思路。
1引起人寿保险公司税务风险的因素
公司潜在的税务风险来源于:首先,公司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参考的相关税法并不准确。国家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可能享受不到应得的减免,由此造成了公司经济成本的浪费,出现多缴纳税款的状况;其次,公司在纳税时违背了相关的税法,公司内部存在一些企图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经查出,企业不仅需要补齐应缴纳的税款,还将面临相应的处罚。这会降低公司的信誉度,使其形象和声誉受到不良影响。
1、1国家政策、市场等外部因素
(1)对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认识不充分。近年来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国家也出台了大量政策对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调控管理。涉及到税收改革和优惠的相关政策比较复杂,往往出现多行业之间紧密联系的状况,例如税率合并、简化等。税收政策处于变动改革之中,这要求公司财务人员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掌握新的税务知识和政策,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好纳税规划。一些公司就是因为在使用税收法时不准确,使得公司没有享受到应得的优惠,造成的经济损失事小,可面临的处罚却可能是难以承担的。(2)税务管理难度增大。目前阶段,税收政策的调整之一,就是一些业务资料不再由税务局进行备案,转变为公司自行整理储存。这无疑要求财务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对税收政策有透彻、深入的认识和解读,确保存档备查资料的完善,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风险。
1、2人寿保险行业具有特殊性
(1)业务收入来源较为特殊。与常规公司产品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大多为长期寿险,属于应税类的比例较小,大部分为免税产品。这些产品在正式进行售卖前,要向税务部门以及银保监会备案。这一过程往往比较繁复,花费的时间也长,涉及到的手续和资料更是多种多样,是风险较高的环节。(2)公司人力资源流动性较强,大部分工作人员与公司是关系,没有签署正规的合同约定。人寿保险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无疑是巨大的,公司的市场份额与业务员的能力直接挂钩。为了对保险营销业加以激励,公司常常采用旅游福利、食品器具奖励等方式。这部分支出是需要进行纳税的,因为保险营销员与公司并不存在劳务合同关系,花在其身上的开销要作为销售情况处理。此外,一些个税是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这其中也存在诸多注意事项。
1、3公司内部存在不良因素
公司管理层的税收遵从意识和对待税务风险的态度。如公司管理层有较高的纳税意识,就会增加公司内部税务的管理要求,降低公司的税务风险,指引公司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1、4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
人寿保险公司往往在全国各地开设了分机构,任用的会计等财务人员数量较大,但其专业能力是否达标却得不到保障。如果财务人员对当地的税收政策认识不全面,专业能力不足,相关操作违反了对应的税收规定和政策,就会给公司的税务结构埋下安全隐患,使得公司可能落入需要承担税收风险的境地。
2人寿保险公司防范税务风险应对措施
2、1对公司税务风险进行识别和预测
(1)建立内部专业的稽核中心。稽核中心主要是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并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稽核中心可以做到在熟悉公司内部运作和业务的实际情况下,高效的开展检查工作,能对公司内部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和评估。(2)聘请专业的税务公司开展税务检查。专业的税务公司能带给企业国家政策正确的解读,并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提出符合国家政策的税务方面的指导意见。(3)建立公司税务风险等级预警机制。将风险进行等级划分,并制定相应风险等级的应对措施,从而有效管控税务风险。
2、2加强公司内部的管控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能使公司业务流程顺畅,财务人员参与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中,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控,从而融入到公司业务流程中。财务人员从符合税务政策、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税收筹划,降低公司税务风险。
2、3利用税务标准化操作手册开展工作
对公司开展的每一项业务账务处理进行案例解析,详细制作各种情况下账务处理规则,比如视同销售、代交个人所得税等,制定出完整的税务标准化操作手册,从而解决机构多,财务人员专业程度差的情况。另外,标准化操作手册还能减少人员更换带来的风险。
关键词:税务管理;风险管理;防范措施
一、管理目标描述
(一)税务管理的理念或策略
公司税务管理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规范管理,准确纳税,防范风险”为基本原则,按自身生产经营及纳税义务,进行自我控制和监督管理,通过加强公司纳税集约化管理,强化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纳税行为,降低涉税风险。
二、税务管理的风险类别
(一)政策变动产生的风险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调整、政策变动、体制改革产生的风险。
(二)纳税筹划产生的风险
由于对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受限、筹划方案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公司税收成本增加的风险。(三)管理缺位产生的风险发票管理、纳税申报不规范、税务核算不准确方面等方面产生的风险。(四)监管评估产生的风险内外部检查、税务风险评估等活动中对政策理解不一致等产生的风险。
三、组织架构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全面负责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由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办公室及风险管理业务部门(基层单位)组成,按照统一组织,分层负责的原则实施。(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2)全面风险及内部控制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会计师、相关业务分管副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工作。对公司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实施方案、管理规范及配套管理手册、年度工作计划、风险评估标准、内控评价标准和缺陷认定标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定。(3)全面风险及内部控制办公室(设在财务资产部)由各业务部门分管主任、各专责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日常管理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积极防控税务风险,并归口负责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和内控评价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税务内控评价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制定税务内控评价手册、内控评价标准及缺陷认定标准;组织公司系统开展税务内控评价工作,编制税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考核意见,监督内控缺陷整改情况;对税务内控评价程序的编制、、调整、应用和废止实现全过程管理;完成税务内控评价的其他事项。(4)公司各业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及公司的各种纳税管理制度;对新颁布或新修订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制定本专业税务管理相关规定;指导、协调各单位纳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纳税筹划及纳税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完成公司各项税款计缴工作;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各单位税务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研究制定本专业的税务管理风险认定标准;编制本专业涉税风险缺陷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配合开展年度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工作;完成本专业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相关的其他事项。(5)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各县级单位参照公司本部职责分工,明确本单位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税务管理及风险控制办公室、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
四、对税务管理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途径
(一)夯实基础,提高政策的应变能力
随着国家经营方针的变化,涉税政策的不断调整,税务管理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大,武汉公司超前谋划,夯实两个基础:政策基础和人员基础,提高政策的应变能力。一是夯实政策基础,做到三个确保。首先在政策掌握上确保一个“快”字,适时收集相关文件,把握政策执行的敏感度,组织业务部门开展研讨,对新政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公司网页开办专栏或开展培训进行宣贯。其次在政策执行上确保一个“准”字。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台政策相关解释,强化前端业务部门的税务管理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再次在政策推广上确保一个“全”字。运用既有的税务政策,实时关注政策覆盖面,争取政府和社会资源,确保政策落地。二是夯实人员基础,目前涉税人员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这些因素都使公司税务管理面临的风险加大。为适应改革形势,防范税务风险,为了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进一步加强涉税人员管理,提升涉税人员素质,实现人员管理横向融合和纵向贯通,构建蛛网式风控系统。
(二)加强管理,防范纳税筹划产生的风险
针对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受限、筹划方案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公司税收成本增加的风险,武汉公司以两个“加强”为手段,固本增效,防范纳税筹划产生的风险。一是加强环境的治理,针对各类涉税事项,武汉公司财务部收集第一手资料,会同业务部门,进行税负测算,聘请外部事务所进行评估,征求税务部门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双重协调机制:主动上门拜访税务部门,邀请税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形成每月反馈意见机制,切实降低企业税负,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二是加强流程的梳理,积极参与稽核规则库、财税标准流程建设,加强标准执行自觉性、前瞻性,主动融入业务前端过程管理,梳理涉税业务的流程,强化规范执行标准,明确业务部门涉税职责,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有章可循。
(三)运用措施,防范税务管理缺位风险
公司通过充分利用信息系统、适时采取现场排查、积极开展内外评估的方法,查漏补缺,防范税务管理缺位风险。一是利用信息系统,坚持依法经营,深入运用信息系统,依据建立的稽核规则,加强对各单位及部门涉税情况的财务审核工作,通过财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及时发现异常问题。二是采取现场排查,公司财务部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将下属各单位纳入检查范围,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进行现场排查,抽查开票人员配置、发票及发票专用章管理情况,从源头把控风险。三是开展内外评估,公司积极开展税务内控自评价工作,聘请事务所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邀请税务部门开展税务风险评估,通过三方监控控制发票管理、纳税申报不规范、税务核算不准确方面等方面产生的风险。
(四)建立机制,防范监管评估风险
针对内外部检查、税务风险评估等活动,建立监督整改、考核运用及持续提升机制,持续完善,防范监管评估风险。一是建立监督整改机制,公司坚持依法经营,运用外部检查结果,加强对各单位及部门涉税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完善监督整改机制。定期开展税务清算,不定期开展税务自查,迎接外部税务检查,及时发现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已整改的涉税事项持续过程跟踪,举一反三,确保税务政策运用到位,规范公司税务管理标准化流程,规避经营涉税风险,提升依法纳税管理水平。二是建立考核运用机制,公司建立“有奖有惩,奖惩分明”为导向的税务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成立由财务部、营销部、人资部等部门组成绩效评价的组织机构,制定考核细则,由财务部牵头负责对税务管理质量进行考核,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业绩考核,运用绩效考核结果评价基层单位及部室工作质量,促使各基层单位及部室进一步提高对税务管理的重视度,充分发挥指标的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三是建立持续提升机制,根据内外部检查情况及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将在检查及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收集汇总,形成税务风险案例库及稽核规则库,针对税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下一步优化意见,根据实际业务不断完善税务管理方法,持续提升税务管理水平。
五、评估与改进
(一)税务管理的评估方法
公司采用税务在线稽核和内外部评价相结合的专项检查方式加强对税务管理和内控评价结果的检验。一是将评价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按照税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办法,将各单位财务稽核、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与各单位负责人、职工绩效工资挂钩。二是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1)利用公司税务管控在线稽核规则每月进行评估。(2)由公司内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专项税务风险评估。每年组织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内控自评价对财税政策执行的合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接受公司审计部、监察部效能评价。共同构筑企业风险防范的立体式防线。(3)接受政府部门对公司经营纳税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每年定期和不定期接受财政专员办、审计署、国家税务机关对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的评估检查。(4)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二)取得的成效
公司税务管理坚持“规范管理,准确纳税,防范风险”的原则,以“筑”、“护”、“巡”、“固”四个方面为抓手,依法进行税务管理与风险控制,努力营造合规经营的内外部环境,采用“平衡计分卡”方式,从“财务、顾客、内部流程、创新与学习”四个角度对各单位税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的业绩进行衡量,有效防范了纳税风险,提高了依法治企水平,提升了管理质效,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公司税务管理活动比较全面,管理措施比较严格,公司员工在税务制度执行上自我约束程度高,并且公司通过长期的培训和考核强化了相关意识,税务管理理念深入人心。但公司税务管理中依然存在部分薄弱环节,有待今后工作中改进和完善。一是税务风险防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税务协调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税务管理效率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今后的改进方向或对策
税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标准流程贯穿各层级、覆盖各环节,目前还存在对税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认识不足未能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控制节点过多增加管理难度、控制方法未能统筹运用、税务风险评估报告信息披露未达到最大价值的利用等问题。公司税务管理规范的建立应以"落地、实用、有效”为目标,与日常业务工作的开展相结合,互相促进,不断持续完善,才能发挥风险防范的作用。1、进一步提升财税管理的风险管控能力。挖掘分析业务流程各个环节的风险点,深入分析风险产生原因,明确公司组织结构中每一个层级的风险管理职责,落实控制责任,抓住各控制环节的关键点。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出发,通过历史数据归纳和管理经验梳理,建立每一个操作环节的禁止事项并明确它的风险容量,加速系统内税务自动处理和风险预警等模块的开发与运用,实现财税风险管控的精细化。2、进一步提升内外部沟通协调能力。进一步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对内梳理、细化、优化现有流程,优化各个岗位涉税职责,打造职责明确、责任清晰的税务管理体系。对外落实各项既有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对于税企双方的政策理解差异,争取税务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尽可能地出具成文的规范或解释,降低税收后续管理风险,创造更加和谐的税企环境。3、进一步提升财税筹划研究分析能力。通过合理的人员配置和组织创新,集中内外部专业人员组建研究梯队,关注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变革和税收政策变化,持续动态开展财税筹划研究,提升财税管理的决策支持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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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近几年来税务界和企业风险管理领域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已经颁布,大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势在必行。本文从大企业建立税务风险控制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建设思路、要点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以一拖公司为例阐述了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实施的过程及效果。
关键词 大企业 税务风险控制 制度建设
一、大企业建立税务风险控制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企业税务风险包括两方面内涵:一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这些风险的存在或者增加企业的税收成本;或者影响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是企业发展所不能容忍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注到大型企业有合规经营、遵从税法的主观意愿,税务风险更多地来源于管理层的对税务管理认识的偏差和误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大企业税务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是,一方面企业组织结构庞大,经营业务多样,经营活动复杂,管理难度大;另一方面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
因此,为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及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大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专门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各省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处。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税发[2009]90号文件《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企业建立全方位的税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提前防范税务风险,变发现型控制为预防型控制。
对于大企业来讲,建立完善税务风险控制体系迫在眉睫。一是税收法规的发展和征管制度的改革对企业的税收遵从和自律要求越来越严格;二是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税负和所涉及的税种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越来越大;三是社会和资本市场对企业及管理层的社会责任和诚信的期望越来越高,尤其是对上市公司,公众的关注度会更高。
二、大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内容
按照国家颁布的“指引”,大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税务风险特征和已有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基本思路是: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对企业税收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制定税收风险控制和应对措施,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和监督与改进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打造完整的企业内部税务风险控制体系,实现对企业可能出现的各种涉税风险的有效控制,从而达到税务风险管理目标。
大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应包括总则、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内容。每一项内容应根据“指引”要求进行细化。
三、大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的要点
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因而企业是这项工作的主体力量。同时,它又有其特殊性,如税收的强制性、惩罚性,需要税务机关正确引导和支持才能实现。
1、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应是税务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统一部署建立本企业的税收风险控制的组织体系,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分工,保证业务管理与税务风险防范同步。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要做到人员保证
税务管理的专业性、政策性和复杂性非常强,“指引”中明确提出,“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人员负责涉税业务”。大型集团企业总部应设立专门的部门,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集团税法宣传、税务管理制度建设、纳税辅导、税收筹划等工作。子公司要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税务管理人员不仅要深刻理解税收法规,而且要熟悉公司财务、会计处理方法,还要熟悉公司业务以及整体经营战略,发挥税务的事前筹划、规划和事后的监督作用。
3、要加强部门间的配合
公司税务管理不仅仅是税务部门或者财务部门的事情,它涉及到公司经营的方方面面。做好税务风险管理,必须取得管理层的重视支持以及全员的广泛参与。一些税务风险的出现,究其原因并不仅仅是税务部门自身的失责,更多的是业务部门对规范纳税处理缺乏理解、支持和配合。因此税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业务部门了解税法基本知识,搜集企业日常经营中的涉税信息,对及时发现和应对税务风险是至关重要的。
4、完善制度、流程,做好日常风险处置预案
风险的控制要有规范的制度和流程做支撑,财务部门要按照各税种的法律规定,建立制度流程。在制度流程中,不仅要明确各税种应交税金的计算、申报和缴纳,还要明确具体工作流程以及不同部门的职责。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控制,同时制度流程要随着公司业务、税收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企业财务部门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
5、加强税务人员在重大经营决策的参与度
税务风险管理重在事前防范,这不仅有利于控制风险,也为公司经营提供了通过税务筹划创造价值的可能性和空间。为此,企业管理层和业务部门要在战略制定和经营决策中引入“税务思维”,关注“税负因素”。税务管理人员应深度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与重组、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使经营决策从一开始就能有效控制税务风险,同时实现税负的最优化。
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应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和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紧紧盯住世界税收发展趋势和潮流,与大企业开展平等对话,继续探索实施以风险为导向的税收管理,制定和完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办法,加强大企业纳税服务工作,引导企业自觉遵从,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的税务风险,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好的税收环境。
四、一拖公司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建设
1、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拖公司)是一家具有50多年历史的大型综合性国有企业,随着公司体制改革和业务发展,股权结构和业务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给企业增强了活力,同时对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带了难度。近年来,一拖公司以降低税务风险为目的,积极探索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2010年,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召开了全省定点联系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会议。会议选择一拖公司作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单位。按照工作安排,2010年至2011年5月一拖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建设方案。按照国家颁布的“指引”思路,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对企业税收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制定税收风险控制和应对措施,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和监督与改进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打造完整的企业内部税务风险控制体系。
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一拖公司下属30多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开始对方案进行实施,由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自建。方案实施后,一拖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一拖集团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一拖公司税务风险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税务风险处于低水平。
2、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的效果
税务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一门新兴的会计学科。税务会计也就是企业纳税会计,其特点是以应纳税所得与会计收益的差异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专门的所得税会计理论和方法而形成的独立的专业会计。是以国家税收法令为准绳,以经济业务为背景,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是以保证税款正确、及时入库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专业会计。而且税务会计师作为新经济的人才,通过核算、监督和参与决策,能够加强企业的税收管理,从而增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税务会计既是对国家税务部门服务又对企业服务,既对企业进行监督又为企业因纳税而引起的一系列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并通过在涉税活动的反映保证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合法且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这与财务会计不论从服务主体、对象、范围、目的上都有很大不同。现在的会计工作就仅仅限于财务会计的范围内。如仍然按财务会计的要求来处理现在的账务与税务问题,明显已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要了。税务会计正好适应了这种的发展趋势。
二、税务会计的作用
在新形势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只要发生了应税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如何掌握和做好有关税收方面的调整及变化,分析研究相关的税收法规,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合理税收筹划,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纳税成本,防范纳税风险,已成为税务会师的日常工作。
(一)税务会计在税务筹划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从税务会计的角度我公司主要通过如下方面进行纳税筹划: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收入确认既影响所得税也影响流转税);费用扣除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费用扣除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成本计价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资产计价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资产计价会影响到所得税和财产税);下面就我公司纳税筹划中的两小方谈点粗浅的认识:
1、收入确认上的纳税筹划
我公司是一家集团公司,总公司是矿石进口和销售、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的商贸企业,八家子公司销售生产高碳铬铁,一家子公司是水电发电企业(正建设中)。由于子公司铬铁产品的价值高产品的销售额大,客户往往不能一次性付款,而是分成几期付款;以前签订的是普通合同,产品发出后按合同全额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税金,税款就一次性缴纳,对现金流的压力很大,没有很的利用好资金,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通过学习发现:我国《企业增值税法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采用现销方式,收到货款或是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采用托收承付或是委托收款方式,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采用的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可以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因此对销售人员进行规定:对于大单销售业务,如果一次不能收回全部货款,一定要签订分期销售合同。因为依据税法规定,签署分期销售合同可以按合同上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税金,否则就按合同全额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税金。同时总结出大额销售的节税思路:一是依据税法,尽量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节约税款;二是在法律许可范围的最后一天划转税款,起到延缓纳税的作用。对于延缓纳税,在签订大额销售合同时一定要遵循两个原则:“月初1号原则”和“最后一天原则”。所谓“月初1号原则”,就是在签订收入合同时,收款日期一定要签在1号。这样,款项就不属于上期的收入,能起到延期纳税的效果,同时收到的款项(资金)又能最大化使用。如果是签订支出合同,就要遵循“最后一天原则”,在合同上约定于某一期间的最后一天支付所欠款项。
2、对不同供应商做出选择,可以降低增值税税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不仅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纳税金额,同时对其产品的使用者也会产生税负的影响。由此对不同纳税人身份的供货人的选择,也会影响增值税税负。
我集团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还有大宗的辅助材料的采购,仅包装袋的采购一年就达15万条,采购的渠道有两种:方案一: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价格为每条12元,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案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价格为每件9元,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案一:进货总价款=12×15=180(万元),进项税额为180×17%=30、6(万元),进货成本为180-30、6=149、4(万元)。方案二:进货总价款即为进货成本,即9×15=135(万元)。可见,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从供货方纳税人身份、货物的价格等方面进行考虑,最终选择使得企业净利润或现金净流量最大的方案进行选择供应商。有的采购表面上节约了成本,实际上经纳税筹划后发现有更好的采购方案,充分发挥财务部税务会计的作用,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筹划方案,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二)税务会计在企业税务管理及涉税风险中的作用
税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价值管理系统,是企业内部管理者为了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与方法,对企业纳税过程中涉及的人、才、物、信息等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活动的总成。因此,控制风险与创造价值,是现代企业税务管理的两大根本目标。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一个目标不可能脱离了另一个目标的支持而得以实现。成功的税务管理应该既能够确保遵守税法,控制税务风险,又能够为企业经营提供好的节税建议,创造税务价值。
税务管理的核心是防范税务风险,那么什么是企业税务风险呢?企业税务风险可以理解为: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导致企业多交了税或者少交了税,最终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控制税务风险,要搞清风险来源,其主要来自于:政策遵从风险——纳什么税的风险;准确核算风险——纳多少税的风险;税收筹划风险——纳最少税的风险;业务交易风险——何时何地如何纳税(这是最难控制的一种风险)。当然,以上四种风险来源并不是彼此孤立的,一项具体的税务风险,往往同时涉及到以上几个方面。要控制风险,就必须要从风险产生的基本元素出发。这就要求公司建立就税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我集团就税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
1、进行有效的税务管理,企业内部税务组织的建设至关重要,包括税务会计部门与涉税岗位。对于涉税岗位,有三层含义。第一,单独设置税务部门可能是并不现实的,但是,合理的涉税岗位安排是必不可或缺的;第二,无论是单独设置税务部还是仅设置专业的税务专员,涉税岗位是最基本的元素;第三,涉税岗位不仅仅是指税务会计部的人或者财务部的人,(下转封三)(上接第271页)还包括公司与税收联系紧密的其他人员,我集团公司涉税岗位的设置如下:1、集团公司由副总经理牵头对集团涉税进行管理,主要职责:审核、批准公司税务策略;审核、批准公司税务计划。2、集团设税务总监一名,主要职责:进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调研;制定公司税务策略、税务计划;与区域、各级公司税务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业务品种及其对税收的影响;税收筹划。3、母公司设税务主管一名,主要职责:复核计算的应交税额;复核填制的税务申报表、附表和其他要求的材料;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4、子公司设税务专员一名,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计算应交税额;及时填制税务申报表、附表和其他要求的材料;积极完成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及时缴纳公司的应付税金,取得完税凭证。
第二、完善内部风险汇报。风险汇报,包括汇报制度与汇报标准两个方面,主要作用是明确各级涉税人员的责任,提高公司对涉税风险的反应速度。汇报制度以公司管理的高度,明确重大涉税事项必须要进行汇报,哪些属于重大事项,根据各子公司、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分析,主要是税务检查、税收筹划、重大涉税合同、重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等属于必须汇报的事项。汇报标准解决公司各级涉税人员如何进行汇报,是一个流程标准的问题,便于汇报在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签字流转中的统一理解。比如,税务专员在工作中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不合规处理,可能存在较大税务风险,他应该向他的税务总监及时汇报,并以标准化的内部文本进行签字流转,税务总监可能与其他部门的总监进行沟通,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关键词】博弈 转移定价 跨国公司 避税 反避税
一、引言
为寻求利益最大化,跨国公司在国际避税中运用多种方法实施避税,虽然种类繁多却未变根本,其总是在不同国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转移纳税人或征税对象尽管大多数国家都相互签订双边税收协定,通过税收饶让减免所得税。但是,实际办理已纳税款抵免手续繁琐,加之我国税率若低于其母国税率反而会令其补征少缴的税款。为其全球一体化利益的需要,跨国公司转移定价避税就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
转移定价(Transfer Pricing),即跨国公司结合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以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或可以免税的分公司,实现整个集团的税收最小化。如图所示:
二、跨国公司在避税与反避税博弈中处于优势的原因
我们应该看到,跨国公司在为我国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中国经济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自1988年至2000年,据商务部宏观数据统计显示,外商投资企业连年亏损,且亏损面从35%~70%逐年扩大,致使我国每年损失的税额至少300亿元。为何跨国公司在我国能够大规模成功避税,总是占据博弈的有利方,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跨国公司利用内部化优势,使转移价格运用信息处于商业保密状态,致使征纳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税务机关在避税与反避税博弈中居于劣势地位。
通过转移定价原理可知,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化可最大限度转移生产要素,这样既减少外部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和我国政府的干预,又降低交易成本,减少汇率风险,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在其内部化形成的子公司网络中,跨国公司利用不同子公司分别服务于不同市场、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差异,获得利润最大化的机会。这些内部化优势致使跨国公司买卖生产要素的商业信息处于保密地位,税务机关并无更多机会和渠道获得对自己有利于的证据进行税务稽核,致使自身处于这场博弈的劣势地位。
第二,跨国公司利用我国税收制度差异和税收优惠政策,为其避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致使税务机关无法有效进行反避税政策实施。
尽管我国于2008年1月1日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仍可延续至期满为止。例如: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从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①“从获利年度起”这一税收优惠供跨国公司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可为宽广。在2013年期满之前,跨国公司不断利用这一优惠推迟获利年度享受“二免三减半”,致使多年来在华投资外国企业账面亏损面长期高居60%~70%。另外享受“五免五减半”的在华投资外国企业也有类似的避税方法。既有优惠政策这道“王牌”,税务机关也难以有效实施反避税政策。
第三,跨国公司利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饥渴症为其提供庇护所,使税务机关难以按反避税需要选择转让定价对象进行稽核。
地方政府为区域经济的发展与繁荣需求更多更大规模的投资,这恰恰为财大气粗的跨国公司提供了在区域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机会。在跨国公司与地方政府这场博弈中,若跨国公司通过地方政府的区域优势赚取更多的钱,地方政府通过跨国公司吸引投资繁荣经济,本是双方共赢互相合作的大好局面。但现实残酷,跨国公司利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若渴的心理,占据有利地位,与当地政府讨价还价,而当地政府则不得不步步退让,廉价出让土地,争打税收优惠牌,甚至干预税务机关征管稽查工作。加之税务机关自身也难免有畏难情绪,担心影响当地招商引资工作等等,使得反避税工作困难重重,难以选择转让定价对象实施稽核。
在这场博弈中,我国想要扭转劣势低位,成功实现反避税,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运用就不得不多动脑筋。笔者认为,将稽核作为反避税作为反避税实施最终的环节,也不失为其中一种值得尝试的办法。因为,稽核的健全度和处罚度直接影响跨国公司对转移定价决策策略的选择。本文用博弈论的基本原理构建我国和跨国公司避税与反避税策略模型,分析我国稽核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影响。
三、策略性博弈模型建立及其分析
(一)构建策略性博弈模型
模型假设:跨国公司和税务机关为参与双方进行博弈,双方的行动策略在事前均不为对方所知。二者选择各自的每种战略的概率,恰好使自身位于选择的无差别点。
在模型中,跨国公司的策略是使用转移定价或不使用转移定价,选用转移定价策略的概率为Pm,不采用的概率为1-Pm。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利润为M,若实施转移定价可将利润M转移国外,对跨国公司整体来说,获益就是M。但若被我国税务机关稽核,会被责令补缴税款,并承担罚款。假设,所得税率是T,则缴纳税款为MT;假设罚款率是f,则罚金为Mf。
税务机关的策略是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稽核和不实施稽核,选择稽核策略的概率是Pt,则不实施稽查的概率为1-Pt。假设稽核成功的概率为Ps,则不成功的概率为1-Ps。税务机关选择稽查时的成本为C,选择不实施稽核时的成本为A,有C=A+B,B是实施稽核时的调查成本。如图所示:
(因为所得税率和罚金的比例是东道国制定,所以可假设税务当局对制定所得税率和罚金比例有重要影响,即T和f在此可看为常量。)
(二)策略性博弈模型分析
1、对跨国公司而言,税务机关的稽核成功率与调查成本,是影响其转移定价策略的直接因素。税务当局的稽核成功率越高,越能牵制跨国公司实施转移定价的行为。在税务机关的实际工作中,我国对转移定价稽核的制度应规范全面,提高可行性,同时降低调查成本,则能在短时间内查获问题,使得跨国公司无法获取利润,调高工作效率。同时,制度的完善包括增加罚款额和各项处罚措施,会增加转移定价的风险成本,直接关系到跨国公司施转移定价。
2、对税务机关而言,收益越高的跨国公司越是容易成为显眼的稽核对象。收益越高的跨国公司,应该列入税务机关的稽核范围,因为他们利用转移定价的概率相对要高,而且给国家带来的税收损失也相对越大。当然在选择这样的跨国公司作为稽核对象时,也要充分考虑到稽核造成的影响,需要税务机关掌握充分的证据,审慎、严格地按照法律规程进行稽核,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
四、税务机关管制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建议
第一,创造有效外部市场,促使跨国公司从内部化发展向外部化发展转变,促进征纳双方信息公开透明,使跨国公司和税务机关在博弈中处于平等地位。
跨国公司由于内部化优势明显,为其逃避税收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尤其体现在最终产品市场的贸易和服务上更为明显。税务机关应争取在反避税斗争中获取主动权,创造一个有效的、在交易活动中有大量买方和卖方的外部市场,拆除跨国公司优势壁垒。这样,即便跨国公司采取转移定价采购关联企业相关产品,进行暗箱操作也难以成形,必须按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以往所谓的“商业机密”也被公开透明,扭转税务机关在以往反避税博弈中的劣势地位而趋于平等。当然,推行企业大宗物品采购公开招标制度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时间、耐心和政府的支持,才能培育出更为有效的外部市场。
第二,借鉴外国在反避税措施中有效方法,立法明确纳税人负有举证责任,改善税务机关在博弈中的劣势处境。
西方国家为维护各自国际税收权益,先后推出各种转让定价反避税措施。例如,美国税法规定,转移定价应由跨国公司负举证责任,充分行使东道国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政府在这场博弈中的劣势处境。我国也可以效仿之,建立专门负责处理涉外税收争端的“税务法院”,完善中国税务的行政、立法、司法组织。通过定期的专项税务审计发现转移定价问题并加以控制,进而提出举证的要求。对那些重大项目的举证材料可委托境外的会计公司对境外企业提供的举证材料进行审核公证,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力。
第三,合理运用税收筹划,针对性地选择利用转移定价避税的跨国公司,约谈与培训双管齐下,增强税务机关在定价调整中的主动地位。
跨国公司经常采用“高进低出”的方法从母公司采购比中国同样的原材料高出数十倍价格的原材料和零件,再以低价向母公司出售产品,从而把利润转移到母公司,加大中外合资企业的成本,减少中外合资企业的利润。对于这些有高进低出嫌疑的跨国公司,税务机关应将其重点监控对象,如若这些跨国公司需进行定价调整,可先对其进行约谈,促使其主动放弃转移定价内部化运用。对约谈后仍不放弃转移定价的跨国公司,应将有关情况通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局,由其出面维权,实行定价调整。平时,对外商投资企业可采取定期培训,促使其转变观念,从一开始就放弃内部化转移定价,引导跨国公司走出避税误区。这样既可以使税务机关在定价调整中处于主动地位,还可以化解强化征纳双方的矛盾,促使跨国公司诚信纳税。
第四,进一步完善预约定价协议制度,梳理税收优惠政策,减少跨国公司避税诱因。
目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崇的预约定价(APA)被认为是解决转移定价反避税的最有效方式。其核心在于税务机关对跨国公司内部交易的定价事先加以确认,将转移定价的事后税务审计变为事前约定。尽管我国已经引入APA制度,但由于APA对法制健度、市场透明度,信息公开度有较高的要求,我国尚不具备全面实施的条件。因此,可结合我国国情,将风险管理的理念贯彻到实践中,采取重点突破的策略,有选择地稽核某个行业中较大型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行为,通过审计一家公司,警示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另外,由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可以不断调整跨国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逐步使我国从以税收优惠为主打的吸引外资时代向以市场引力为主打的吸引外资时代转变。
第五,扩大国际反避税合作,建立“一个中心,两个着力点”的涉外税收征管机制,使税务机关在反避税博弈中占据更为有利的地位。
跨国公司内部转移定价缺乏全球性的操作规范和监督,由于各国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税收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价值观念千差万别,所以我们应积极参与国际税务合作,在世界范围内协调对国际转移价格的监管。可以考虑设立“国际税收管理中心”,负责国际税收决策、立法、司法管理以及税收协定的情报交换,从组织上保证国际税收管理健康运行;再设置中心在副省级以上城市派出机构“国际税收管理专员办”和“反避税调查机构”,前者负责监管反避税工作,如双边税收协定的执行情况、预约定价协议的签订、执行、调整以及覆盖情况,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后者从事专门的反避税调查工作,并负责所在局与国际税收管理专员办的沟通工作,收集并上报所在局需要专员办协助解决的情报资料。通过这样的合作,推动我国反避税工作的发展,使税务部门在反避税博弈中占据有利地位。
五、结束语
总之,在与跨国公司的避税和反避税博弈中,我国目前还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国家,资本相对匮乏,反避税工作应以不妨碍正常引资为度,讲究策略。我国制定的外商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吸引外资,发展本国经济,与投资者母国分享资本带来的税收增加额。但是我们应有限度地允许外商投资者从国际避税中获得投资回报,这样才能带来更多投资实现。如此,我们在这场博弈中才能真正实现双赢。
注释
①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已废止)。
参考文献
[1]Jack Bernstein、 Transfer Pricing in Canada[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axation,1999,(12):67、
[2]常秀芳、 关联方交易及转移定价浅析[J],2011,(11):44-45、
[3]王其乐、跨国公司避税行为治理[D],南京师范大学,2010、
在现行的国家税收制度下,一个物业管理公司需要缴纳的税种包含:营业、城建、教育附加、企业所得、增值税、印花以及个人所得等多种费用类型。虽然现阶段我国税务部门没有针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营业税税目进行细致归类,但物业管理行业已经形成了依照服务行业进行税务缴纳的传统,营业税缴纳比例为共收取的物业服务总费的5%计算,将服务费的结余依照调整后应税的所得额的1/4税率来作为营业成果,并以此缴纳所得税;教育费加以及城建这两类税务附加分别是营业税7%与3%,增值税是指收取水电费所缴纳税金,特别是水费在深圳按简易方式3%税率缴纳,无论水费是否产生增值。由此可见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性较强,涉税种类繁多,因此很容易出现如税务率偏高、重复征税等税务风险,严重影响公司效益,制约整个行业的发展。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税务风险分析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物业的收费水平明显较低,同时国家也没有指定完善的扶持政策,从而造成了行业税收压力过大等一系列税务风险问题,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造成严重制约,总体来说,物业管理公司常见的税务风险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税率偏高
物业管理行业现阶段仍归为服务行业,即5%的税率,但这就与其它行业普遍的3%税率高出两个百分点。但从物业管理业的利润来看,其经营利润远低于其它服务行业,因此将其税率设置为5%显然是不合理的。这种过高的税率,却相对较低的利润显然是制约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重要税务风险问题,极大增强了物业管理公司的生产压力。我国物业公司大多处在发展的初期起步阶段,利润空间也相对狭小,加上过高的税率,以及国家未制定相应的税收扶持政策,综合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我国超过40%的物业公司都处于非盈利的经营状态。
(二)物业管理收费模式所带来税务风险
物业管理行业的营业税主要是根据企业营业额来进行计算征收的,营业额主要为管理收费模式下所取得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的支出与酬金两个部分,收费标准通过“支定收”模式进行设定,这都有显著的行业性质。物业服务支出也具有代收性质,同时还用在清洁维持、绿化、秩序维护以及房产设备维修养护等方面,所以这种性质较强的服务支出不应归于税基之中,但在实际中,却被归入于税基中,这无疑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税收负担。
(三)重复征税问题
在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的今天,很多物业管理公司都实施了专业分包制,很多技术性强的工作必须有专业人员完成,但很多物业公司往往不具有这些专业技术人员,例如国家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电梯、消防等工作必须委派专业单位进行操作。这样一来,就会出现物业公司与分包公司的利益分享,从而存在一定的重复征税风险。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开展营业税审报的过程中,先减去外包服务支出,以余额来计算营业税。但目前物业管理公司在计征营业税的过程中,并没有扣减外包服务这一环节,而是进行收费的全额计征,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严重的税务重复征收现象。
三、物业管理公司的纳税筹划对策
(一)优化公司内部环境除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税率、制度以及扶持政策外,为有效规避税务风险,物业公司应当不断优化自身的内部环境,强化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相关人员职业素质,能够充分且深入地研究国家税收政策,以过硬的财会管理能力,作为规避税务风险的有力支撑。
(二)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合理避税
虽然目前我国税务部门没有专门针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税率及制度,但我们可以利用现有制度实现合理避税、减税。例如国家规定如果服务型企业退役士兵占总就业人数的30%以上,并签署至少一年的劳动合同,经由县级以上政府认定,再由税务部门审核,企业可在三年期限内实现营业税、城建税、所得税、教育附加以及所得税等税收项目的免征。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可充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在人员录用时,尽量向这一指标靠拢。
(三)大程度分摊费用减税法
费用的分摊指的是物业管理公司在能够保证必要费用正常支出的前提下,将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可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或用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折旧;此外公司还可提升坏账准备金提取比率,因坏账准备金需要计入到管理费用中,减少利润,可缩减所得税。
(四)利用合同合理避税
除利用现有制度与费用分摊的方式外,还可以采用通过合同进行合理避税的办法。例如如果租赁合同的租金税率高,可以采用将合同分为租金与管理费的形式,那么税率会相对降低些。此外如果合同为场地使用费,那么也可以开服务发票,使税率降低。总之,利用合同进行合理避税也是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纳税筹划的有效措施之一。
(五)转移定价避税
这种方式指的是企业在利润的转移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交易的产品或服务没有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以企业间利益作为衡量自行定价的方法。通常使用在税率有差异且存在关联性的企业,例如某一物业管理企业将小区绿化养护工作分包给其下设的分公司负责,这笔养护费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成本列支冲减利润后按25%的所得税率缴税,而分公司只按5%的营业税率缴纳营业税,由此可看出实际向分公司支付的绿化养护费标准越高,公司所上缴的所得税费用也会随之降低,物业管理公司可利用此种方式减少税负。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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