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收集2篇)

时间:2024-04-12

街道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篇1

为切实改善我街道高层多业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经研究,决定开展高层多业主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20xx年(含)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多业主公共建筑(有2个或2个以上业主的高层建筑,不含住宅楼)。整治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8月结束。

二、整治内容

(一)建筑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协议落实情况;

(二)建筑消防设施年检和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为总体目标,在三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落实高层公共建筑业主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主体责任,形成长效的消防设施专项维保资金保证机制;二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规范高层消防设施管理委托行为,落实物业单位的管理责任;三是落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对高层公共建筑相关责任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政府挂牌督办等重点隐患治理制度,形成职能部门联合监管、动态监管的工作机制。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街道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毛建平任组长、街道调研员赵玉璧为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各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所,李凤鸣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并汇总各社区开展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牵头部署辖区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整治;牵头落实整改治理措施,确保各年度列入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按期除隐患;负责无物业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未向物业移交的高层公共建筑整治的具体监管;协同区住建局、消防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部门落实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支持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底前)

各社区要通过在高层公共建筑的主要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同时加强《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日)

各高层公共建筑业主及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责任方(物业管理单位、消防设施统一管理单位等)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制定的自查项目表进行自查整改。其中消防设施及管理已移交物业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实施;无物业或未移交的,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实施。自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消防设施未正常年检的,要在20xx月12月底前落实年检工作,并保证每年依法年检。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未整改项目原因和计划、消防设施年检落实情况或计划等工作进展情况需每季度形成书面报告报街道。各社区要加强对各高层建筑自查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发现有自查整改不力或拖延不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重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督查落实(20xx年6月-20xx年8月)

各社区要定期牵头督促辖区高层公共建筑相关责任方及时完成自查和第三方检测发现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我街道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二)协同监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通过协同管理,以及加强物业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标准等措施,形成全员参与的合力,增强高层公共建筑事故隐患预警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标本兼治,长效管理。要结合实际,重点解决由于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多元化、分散化导致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明确、安全投入难以落实、事故隐患难以整改等问题。要热情服务,主动为高层公共建筑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构建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街道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篇2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xx市龙马潭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龙马潭区社区消防工作职责》(x龙消委〔2017〕x号)、《龙马潭区建立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机制的意见》(x龙消委〔2017〕xx号)、《2017年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方案》(x龙消委〔2017〕x号)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骆春燕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曾和国任副组长;各社区,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办。

二、工作目标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红星街道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各社区要严格按照《xx市龙马潭区社区消防工作职责》(泸龙消委〔2017〕5号)要求,落实工作职责,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消防工作指导、保障、培训。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红星街道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泸龙红府〔2017〕7号)要求,落实各自职责,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社区居委会要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开展经常性地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小广播将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滚动播放;每半年组织所属社区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各不少于一次,社区督促居民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或演练活动,确保居民牢记消防安全知识,使居民基本掌握防火灭火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反应。

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社区民警要指导社区、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应每半年组织所辖区的场所尤其是“九小场所”全员开展不少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街道各部门要督促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各行业(领域)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确保每个企业单位员工都会操作灭火器材,会扑救起初火灾,并熟悉本单位灭火逃生预案。同时,企业要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在企业生产、经营、办公所在地营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围。

街道安办要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并督促街道其他部门落实消防等安全监管工作,利用街道信息平台向重点行业领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冬防专项活动结束,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各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专项行动重点: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3.电器产品、燃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员工上岗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5.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6.社区微型消防站是否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情况。已建立微型消防站的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及运行情况。

三是专项行动要求:1.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时开展夜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检查。2.重点突出对物业小区、散旧楼栋小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摸排。3.强化部门联合检查,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对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联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坚决依法查处。

(四)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及时修订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二是制订消防安全演练计划,各社区、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发消防安全事故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联合上级部门、社区、企业单位以初期火灾扑救、自救、人员疏散、伤员抢救、物资抢救等项目的`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安全应急救援能力、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三是快速反应,联动应急。一旦发生事故,值班人员按要求立即收集上报信息并通知供气、供电、供水等相关企业;各社区、街道干部要主动作为,主动了解情况,主动联络相关部门,确保应急救援处置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街道纪工委将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督查督办,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企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值班值守。各社区、街道全体干部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时刻待命。街道、各社区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守,按照值班工作要求报告值班情况。因脱岗、未到岗造成值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将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罚,追究责任。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社区,各部门要及时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有关情况及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相关资料在每月22日前报送街道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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