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共同体教研活动方案(收集7篇)
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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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共同体教研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一、指导
坚持公平、质量导向,通过评估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进程,检验教育共同体办学成效,寻找发展中的问题,引导教共体学校有效破除管理、师资、课程等制约校际融通的关键要素,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和辐射度,促进教共体学校形成合作共享常态,扩大合作共建效能,激发合作共进活力,全面提升县域办学水平。
二、评估原则
1.导向性原则。以评促建,利用评估引导教共体实现理念共生、资源共享、课程共建、质量共进,提升教育发展内涵。
2.发展性原则。基于起点看进步,强调纵向比较,注重增量
3.综合性原则。综合运用多种
4.差异性原则。依据成员校和核心校之间的紧密程度,分为“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大类教共体形式,实施分类
三、考核
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教共体办学考核
四、考核形式
实行一体考核和捆绑考核两种方式。
融合型教共体校区实行一体考核:核心校和成员校的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质量发展、体育艺术、校园文化、师资培训等一体化发展,实行一体考核。
共建型教共体实行捆绑考核:由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实行捆绑考核。
协作型教共体实行项目捆绑考核:由核心校对成员校在业务上给予引领、指导和帮扶。各成员校实行“愿景协同、机制协同、研训协同、教学协同、项目评估”的协作模式,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在学校发展顶层设计、教师交流培养、课堂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校本教研等方面实现借力发展,实行项目捆绑考核。
五、考核
依据《苍南县教育局中共苍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苍南县财政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苍南县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特制定《苍南县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量化考核细则》从制度建设、队伍管理、学校文化、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特色创新等方面对各义务教育共同体进行考核
一、建设目标
加强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
二、组建模式
城乡教育共同体分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组建模式。各校结对建设情况见《城乡教育共同体学校名单》。
三、建设要求
(一)融合型教共体
1.师资同盘。建立教共体各校区内部教师流动机制,按教师配置相关要求,统筹安排,无障碍调配各校区教师。校区内因学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教师短缺,由校区间以驻教、走教形式统一调配。
2.教学同步。教共体内各校区实行教学常规、教学进度、教学检测等同步。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内容实施、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质量
3.培训同频。教共体统筹教师培训工作,组织教共体培训活动,共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学科教研组,开展教共体内校本研修活动,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更为丰富的平台。制定好教共体内部教师培养计划,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评比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4.文化同系。加强教共体校园文化共商共建机制,建成标识明显的教共体文化体系。各校区在办学
5.考核一体。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
(二)共建型教共体
1.资源共享。推动教共体内教师的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培训培养、整体
2.管理共进。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建立以教共体核心校牵头的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通报、研讨例会制度。实施教共体内教学协同管理,做到常规制度、课程建设、教学进度、质量检测等基本同步。组织各校名师成立学科建设指导小组,指导教共体内学校的各门学科建设。
3.教学共研。核心校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骨干教师帮扶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实施统一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共体内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4.文化共生。教共体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渗透。核心校立足地域文化和学校教育资源,培育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各学校通过城乡学生“手拉手”、家庭结对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力所能及地为对方
5.考核捆绑。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
(三)协作型教共体
1.愿景协同。由核心校牵头,调研、指导、组织各成员校理清学校发展现状与背景,确立学校发展愿景,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制订质量提升路径。借助核心校先进办学理念的引领与辐射,结合成员校的办学基础,充分挖掘成员校的`特有办学资源,对成员校的办学进行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实现理念与规划上的“补短提升”。
2.机制协同。建立核心校与各成员校之间互促发展、合作共赢的协同管理机制。基于各校优势,协同构建教师交流培养机制、跨校集体备课机制、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机制、师生文化联谊机制等,促进成员校在制度建设、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课题研究、校外实践等多方面协调联动发展,推进共建共享、互利互补,不断提升成员校教育品质。
3.研训协同。由核心校牵头成立教共体教研联盟,协商制订教师梯队培养计划、教育教学业务培训
4.教学协同。主要可以“互联
5.项目评估。以项目化的方式对协作型教共体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由核心校自行选择成效明显的工作项目向所在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项目工作实施情况与成员校的项目质量提升效果进行评审,视协作成效纳入相关考核体系,予以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
2.科学规划实施。各教共体根据成员单位教育教学优势和亮点,认真制定教共体建设实施
3.用好信息平台。各教共体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实施“互联
4.强化督导考核。教共体建设实施情况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学校发展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教育部
一、指导
以新时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城乡互助的
三、主要内容
1.建立城乡基层
2.推动
3.开展“一校一品”
4.加强农村学校帮扶,带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
2.鼓励创新,突出实效。鼓励各学校探索新方式、新方法开展
3.强化考核,表彰先进。教育局将对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优化县域教育生态,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根据株洲市委
一、指导
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布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根本目标,推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科学育儿新期盼新需求,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与和谐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更新教育理念。遵循儿童成长规律,提升自身素质,履行家长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促进孩子全面健康成长,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提升家教水平。基本建立稳定规范家庭教育专业指导服务队伍,整体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乡村振兴、文明攸县创建中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三)完善服务体系。立足家庭、学校、社会三大场景,逐步完善覆盖城乡、公平优质、均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家校社共育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攸县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工作
组长:林涛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
县委教育工作
副组长:唐军全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刘行国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易晓红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陈章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胡建雄县政协副主席(兼)、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高新区、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县科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广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负责人。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好三支队伍
1.组建家校社共育
2.打造县、校、社区三级家庭教育讲师团。通过借助外力、严格甄选、规范管理等,组建包括校内优秀教师、校外资深
3.组建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志愿者服务团队。构建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
(二)建好三个阵地
1.建好校内家长学校。规范阵地建设。继续推进家校社共育10所试点校建设,推动所有基层学校按省级标准建立校内家长学校。以家长学校为主要载体,
2.建好社区家长学校。结合文明攸县创建要求,推进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全县17个乡镇(街道)依托“门前三小”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十有”(有组织机构、有标识标牌、有教学计划、有管理制度、有工作台账、有师资队伍、有教材资料、有教育活动、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标准普遍建立社区家长学校。由各乡镇(街道)牵头,联合辖区内中小学校、社区妇联、关工委、团委,组建包括社区工作者和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内的专兼职工作者队伍,发动辖区内“五老”“道德模范”“最美家庭”及学校老师、家长组成志愿者队伍,以父母课堂、家教沙龙、亲子实践等为主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3.用好
(三)实施三大行动
1.示范创建行动。创建“家校社共育优秀实践区”。抓好北京三宽家长学校
2.培训提升行动。全县班主任家校社共育培训。总人数1980人,每期培训150-180人,分12期,每期培训一天(4堂课程),在4—5月份完成。家校社共育管理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对象为各基层学校分管副校长、政教主任、试点学校
3.关爱帮扶行动。摸清两类学生底数。一是摸清孤儿、单亲学生、残疾学生、贫困学生、留守学生等五类学生的底数;二是以班级为单元,对小学高年级及中学生每年一次开展全员心理健康筛查,摸清有情绪问题或行为偏差学生底数。“一人一册”分类建档。对上述两类学生按“一人一册”分类建立档案,动态跟踪,建立动态数据库。要求两类学生情况摸底、数据收集必须尊重、保护学生隐私,坚决避免“标签化”,防止出现负面影响。分类施策结对帮扶。对纳入帮扶数据库的学生,整合校内外资源,分类组建帮扶工作小组,按照“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模式大力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并做好跟踪记录。针对留守儿童、单亲孩子、残疾学生、困难学生、心理障碍和行为偏激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和辅导。
(四)开展三大活动
1.开展“百场报告十万家庭新时代文明家风家教大讲堂”活动。该活动已列入株洲市委
2.开展“千名
3.开展“家长节”系列活动。以5月15日“国际家庭日”为节点,大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各学校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职责、管理制度以及考核办法,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日常管理、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各项工作。各基层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
(二)注重分类指导。严格遵循孩子成长规律,根据学龄前、小学、初中、高中等各个不同阶段孩子的身心特征、认知水平和成长特点,按照分层分类指导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三)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创新思维,着力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学业辅导和身心发展相结合、专业团队和兼职人士相结合、系统指导和个别咨询相结合、共性培育和
(四)加强示范创建。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县教育局要组织“示范家长学校”“示范家庭教育讲坛”“家庭教育示范课”等创建活动,评选家庭教育“优秀辅导员”。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团队建设。以家庭教育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为导向,着力培养一批
(六)加强资源建设。做好家庭教育顶层设计,强化家庭教育课程研发,组织编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手册和家庭教育课本教材,开发一批家庭教育精品示范课,建设家庭教育资源库,用好各类教育资源,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确保经费投入。各乡镇(街道)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二)全面推进(
(三)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新闻媒体和互联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委、县政府将加强此项工作督查,并将此项工作绩效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县教育局要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长学校)工作纳入对各基层学校(幼儿园)的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对基层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导评估,对在该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优秀讲师等予以表彰。县委教育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
一、指导
全面贯彻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共享发展。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和合成再造,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推动镇乡共同体学校共同发展和进步。
2.坚持内涵发展。从注重硬件建设向注重软件建设转变,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合理交流、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学共研、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质。
3.坚持特色发展。注重优质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在尊重每一所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的基础上,激发学校主动发展的活力,逐步建立和培育特色教育项目,形成特色教育品牌,形成多元发展格局。
三、实施模式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城区或镇区优质学校(以下简称城镇学校)与乡村或镇区学校(以下简称乡镇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的学校发展模式。本次确定城乡教育共体新增融合型、共建型两种模式。
1.融合型教共体。融合型教共体是指一所城镇学校与一两所乡镇学校全面重组,融合成“一校二区”或“一校多区”,开展同步化办学。融合型教共体城乡各校区合为一个法人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统一。各校区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化发展。融合后的各校区可按原学区划分独立招生;达成扶弱提升目标后,合并的校区可重新分设独立。
2.共建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是指将乡镇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委托给城镇学校管理,或城乡若干所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办学。由一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
四、工作要求
1.开展线上教学活动。新增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具备“互联
2.开展线上线下教研活动。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教师
3.推进教共体教师交流。新组建的融合型教共体内校区间教师实现无障碍流动;新组建的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省教育厅需上传已交流教师的名单等基本信息,通过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核)。
五、政策保障
1.突出
2.理顺管理体制。融合型教共体建立
3.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支持教共体建设,保障教共体相关工作和建设经费。对推进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教共体,省级根据教育考核等实际情况在现有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中计算相关因素体现引导。
4.推动师资流动。教育局按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要求,加强教共体内部师资的统筹管理、调配和交流。优先满足教共体内教师的双向交流和城乡有序调动,优化教共体内各学校的师资结构。大力推动“指导师”制度,指导乡村学校学科建设和中青年教师成长;通过乡村教师到共同体学校轮训、常态化开展教师
5.优化激励机制。融合型教共体各校区编制、岗位、师资应统筹使用和管理,共建型教共体各学校可统筹使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但要避免过度集中在核心校(校区)。可优先考虑教共体内流动到乡村学校任教(支教)教师的职称评聘。教共体内从城区学校(校区)流动到乡镇学校(校区)任教,视同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共建型教共体内核心校教师到成员校任教满三年且继续在乡镇学校任教,并符合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不占核心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今后返回核心校任教时,应当在核定的核心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重新竞聘上岗。各类评优评先比例可向承担教共体任务的核心校(校区)教师适当倾斜。可结合实际,根据教共体核心校(校区)教育履职、作用发挥、建设发展等考核情况,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教共体核心校(校区)适当倾斜。教共体核心校(校区)要结合岗位贡献、工作量等因素,优绩优酬,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6.促进学生交流。建立教共体内学生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选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学习交流、互动体验。广泛开展教共体内城乡学校学生研学实践、劳动实践、联谊互助等活动和学生体艺特长交流、综合素质竞赛、劳动成果展示等活动。探索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学生综合素质
7.强化督导考核。教共体建设列入区域教育现代化监测
一、指导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以建立健全家校共育工作机制、提升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水平、推进家校共育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学校、教师、家长的教育职责和任务分工,优化家校沟通渠道,共同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原则。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基本准则,围绕促进学生发展,做好家校共育的策划、组织、实施工作;坚持尊重家长、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家庭;反馈学生情况,要坚持正面鼓励,与家长沟通,态度要平和,语气要亲切。
(二)科学有效原则。传播教育理念要科学,解读政策、了解情况、反馈问题要准确;和家长共同拟定育人
(三)开拓创新原则。针对不同学校、不同家庭环境和不同的学生群体,积极探索协同育人的有效途径;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家校共育的模式、手段和方式,灵活搭建各类育人活动平台;探索建立家校合作的
三、工作目标
(一)构建家校共育工作新格局。构建线上线下互通互联、教师家长全员参与、覆盖所有家庭、重点关注特殊群体的家校共育工作新格局;不断优化家校合作机制,凝聚家校育人合力,使家庭教育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增长极。
(二)创建现代化家长学校。充分挖掘整合社会、学校、家庭资源,优化育人要素配置,积极创建现代化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树立全新的育人理念,增强家庭教育的责任感,引导家长确立正确的育人观、价值观、成才观,促进家长理性看待择校。
(三)创建协同配合的育人机制。制定家长委员会、家访、家长学校等系列制度,明确学校、教师、家长的教育职责,密切学校、教师、家长的关系,规范学校、教师、家长的育人行为,构建关系融洽、合作顺畅、协同配合的育人机制,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环境。
四、工作途径与内容
畅通学校与家庭的沟通与协作,整合学校与家庭教育资源,梳理各项家校共育工作内容,结合我县家校共育工作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家校共育工作:
(一)成立家长委员会。构建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体系,提高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参与度,从办学方向、教育理念、教育提质、教育行为、收费管理、放学后托管、阳光招生以及后勤服务等为学校建言献策,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二)创建家长学校。积极探索家校协同育人新模式,创建现代化家长学校,定期对家长进行培训,提升素养,发挥家教职能。通过“新父母大讲坛”、家庭教育课堂、亲子研学、家庭教育故事会和“传承好家风”等主题活动,实现家校共育常态化、制度化。挖掘整合社会、学校、家庭资源,积极探索家长学校教育课程化建设,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家长教育课程体系。
(三)开展“千师访万家”活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家访计划,多形式、多渠道地组织教师对所有学生开展家访活动,原则上每学年至少一次的实地入户走访,向家长宣传学校的办学
(四)开展“家长进校园”活动。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家长会、开放日或开放周活动,邀请家长进校园。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家长陪餐、家长听课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沟通联系,虚心听取家长对学校在课堂教学、环境卫生、社团活动、学生食宿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不断完善育人方式。
(五)推进亲子活动。积极开展“亲子运动会”“亲子读书会”“亲子劳动课”“亲子研学旅行”等活动,培养感情、增进亲情,教育引导学生理解父母、尊重父母,懂得感恩、学会报恩,自尊自爱、热爱生活。同时密切学生、家长、教师之间的关系,增进了解,培养情感,以合作伙伴的关系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六)打造“互联
(七)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各学校要拓展视界、借智借力,充分挖掘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家校共育建设。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畅通社会资源引进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合作交流,充实家长教育资源,丰富家长教育活动,提升家校共育成效,提高家校共育水平。
五、组织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
(二)严肃家校共育纪律。坚持阳光共育、廉洁共育,做到为人师表,廉洁清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三)完善督导考评。建立健全县、校两级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注重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要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利用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家庭教育正确观念和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为家校共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一、指导
贯彻落实
二、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家校共育重要意义,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丰富实施载体,打造精品项目。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落实活动阵地,培养优秀师资,完善家长学校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家长学校开办率、家委会建设率达100%,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促进学校与家庭良性互动,构建和谐家校关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要始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校共育的核心和根本,突出品德教育,重点关注中小学生及幼儿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树立科学育人理念,凝聚学校、家庭、社会广泛力量,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家校共育的新趋势和新问题,聚焦学生和家长实际需求,丰富指导内容,优化指导方式,聚焦问题解决,提升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开放创新。坚持多向联系,加强理论研究,注重实践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学校、家庭以开放的态度积极互动交往,形成有效教育合力。
四、具体要求
通过家长有效参与学校教育,学校科学指导家庭教育,两种教育资源优势互补、优化组合,形成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伙伴关系,实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共同目标。
(一)家长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广大家长要切实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1、树立正确理念,尊重成长规律。家长要根据孩子不同年龄,尊重孩子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重视培养良好品格和健康人格,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树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儿观。要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
2、
3、注重言传身教,提高教育素养。家长要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坚持立德树人导向,以端正的育儿观、成才观、成人观引导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重视以身作则和言传身教,积极与学校沟通,支持孩子参加适合的社会实践,推动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有机融合。
(二)学校主动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作用。学校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主阵地,学校有责任、有优势、有条件、有必要组织开展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1、了解家庭教育的基本状况。起始年级要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全面了解学生家庭基本信息,关注家庭文化背景和家庭教育培养方式等主要内容。家庭结构关系、亲子关系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学生家庭教育基本信息表交学校存档,供续任教师随时调阅。
2、全面推行建立家长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覆盖率达到100%。成立由校(园)长任家长学校校长,分管德育校长和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任副校长,中层干部、优秀教师、家长代表任委员的家长学校组织机构,管理家长学校日常建设工作。组建校级讲师团和指导师队伍,选择适切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原则上每月授课1次,每学期组织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中小学不少于1次、幼儿园不少于2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研究意识,优化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方法,积极探索普及性必选课程、预约性自选课程和针对性
3、深入推进入户家访和校访。鼓励校长带头家访,科任教师要通过多种方式了解每一名学生家庭教育现状,要坚持回访,关注特殊学生身体、心理及学习生活状况。要定期组织集体研讨活动,促进教师对学生深入了解,查找问题,寻找对策,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合力育人。
1、规范家委会建设与实施。建立由校长、关工委、家长代表、
2、回应家长的关切与需求。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确保家长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和评议权,在校园
(四)构建长效机制。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校共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家校共育指导专业队伍,着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各县区从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中遴选及培养一支家庭教育专兼职队伍,为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
(五)搭建共育平台。中小学幼儿园积极探索与社区(村)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构建家校共育优质资源供给与服务体系,为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家长
(六)丰富指导内容。县区要依托
(七)倡导科学理念。县区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要宣传和倡导正确、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成才观念,督促家长担负起教育子女的首要责任。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指导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儿童心理学等知识,掌握科学方法,遵循子女成长规律,尊重子女合理需要,注重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以科学的育儿观和成才观引导孩子,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读书会”,针对不同年龄段孩子,指导家长以共同学习的方式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
(八)构建沟通
(九)加强科学研究。中小学幼儿园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家校共育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开展校本研究。教科研部门要开展家校共育课题研究工作,提升全市家校共育研究能力和水平。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科学研究成果,发掘自身资源和优势,切实提升家校共育工作特色化水平。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
(二)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经验,利用报刊、电视、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家庭教育正确观念和家校共育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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