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学习心得体会(整理7篇)

时间:2024-10-09

物业管理学习心得体会

20xx年8月31日,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在经营一公司物业部,人力资源部的精心组织,办公室、财务部的大力协助下,下属基层单位-宽和物业在经理张永前带领下,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及相关管理处主任一行13人参加了经营一公司组织的物业管理观摩学习和专业培训。

在参观圣境物业管理的曲江翠竹园小区时,在下车的一刹那,就被圣境物业管理人员、秩序员的专业举止所吸引,作为一个20xx年已入住的小区,经过10多年岁月的洗礼,小区依然干净整洁,设施设备维护到位,并且在传统物业的基础上物业公司建立了便民服务平台,更拉近了与业户的距离,既拓宽了物业的经营渠道,增加了经济效益,也为小区广大业户营造了互联网化的便捷服务,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

曲江文化大厦,是圣境物业公司管理的高档办公写字楼,项目曾获得国优示范大厦的荣誉。当走进大厦,洁净明亮的酒店式大堂,彬彬有礼的物业服务人员,专业简洁的物业管理情况介绍,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美好的印象。作为一个“国优”项目,确实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地方。项目的设施设备的管理,是大厦的主要亮点,中央空调机房、高低压配电房、中控室、电梯机房,处处留有物业精细化管理的痕迹。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维保工作细致而有章法,标示标牌清晰设置合理,巡检记录规范齐全,岗位责任落实到人等等,对标我们所管的物业项目,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服务和管理,我们与之还有很大的差距。通过这次参观学习观摩,借鉴中医的“望、闻、问、切”,使我们深深认识到了我们在精细化物业管理方面的不足,也理清了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为下一步公司提升管理品质,提供了一个借鉴的.目标。

这次所邀请的中物协、西安物协副会长、陕西诚悦物业总经理宫雅玲老师,所讲的物业现场管理实操,即接地气,又开启思路,是一次注重实效的培训。宫老师根据多年来的从业经历和实际物业服务管理过程解决处置问题积累的经验,按照物业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方面,采用PPT演示,深入浅出的进行了精彩的讲解。尤其提出的“以客户满意为导向,最后落实在客服部”,给我们的物业项目管理提供了一个可参考借鉴的方向。诚悦物业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客户服务工作,所总结出的“接待客户、规范流程、兑现承诺、作好记录;处理事务,合法、合情、合理;真诚服务、将心比心、掌握技巧、注意沟通”等宝贵经验,使我们收获匪浅。在工程管理方面所提出的,“不在表面、确是良心,对物的管理--设施设备的管理是整个物业管理的核心,是对业主负责的重要标志,是持续保持整体物业保值增值的关键”,也契合了目前宽和物业对物业项目设施设备的专注和重视。在绿化保洁管理、承接查验、秩序维护、方案策划和实施等方面也给我们传授了专业知识,为我们今后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了帮助。

物业行业资深专家,《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主要执笔及修订人,陈万生老师就新修订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及构成要点、关键条款及实际运用进行了生动的解读,尤其提出的“在物业项目要培养忠诚业主,是物业公司的首当其冲的任务”给予了我们很大的启示,所提出的项目的经营拓展,和业委会的沟通,怎样运用《条例》解决日常工作的问题,为我们管理好物业项目,拓展了思路。

两天的培训学习虽然结束了,但专家传授解读的许多物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宝贵经验,一定会为我们今后的物业服务工作提供较大的帮助,请进来,走出去,宽和物业以这次物业专业培训为契机,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品质,真正遵照上级领导培训总结所提出的:“把物业管理当做一个事业来抓,做物业管理精品和优品”,使宽和物业向新的目标迈进!

再次感谢公司组织的这次培训学习,我们盼望这样的学习培训长久持续,宽和物业公司为物业管理成为经营一公司的重要支柱而努力!

物业管理学习心得体会篇2

x月x日在公司领导的组织带领下同住宅小区项目负责人在xx花园进行了参观与学习,首先看到保安在门岗认真的立岗值勤,当我们迈入小区后,踏着整洁干净的道路,经过郁郁葱葱的绿化,就像回到自己家里一样温馨。随后来到办公区域楼道参观,整洁干净的地面与楼梯扶手,还有橱窗栏规范的告示、张贴、及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装修告知等一系列的告示牌。细节化展示,让业主、物业管理人员还有外来人员能够一目了然的了解小区物业的大概情况与物业管理流程。

接下来的座谈讲座,顺安花园的小区项目主任讲解了关于管理处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管理与收费的重点内容及小区管理的月底总结。

可以看出顺安花园物业管理处是一家执行规范且服务到位的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一名同行的物业管理人员,感同身受的体会到他们工作的不易,同时也激励着我们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与服务热情!

作为天润国际花园的管理人员,希望管理的.小区是一个和谐安定的小区,在以后的工作中首先从规范的管理做起,在小区显要的位置设置橱窗栏,集中摆放关于告示、通知、倡议书、文件等,方便业主阅读,做到及时与业主沟通,了解并解决情况,化解矛盾!从大局出发,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做好纽带与桥梁,提高对业主的服务意识,做到规范、全面的管理与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小区硬件、软件环境,让业主感觉到温馨的家园。

在前些天有幸参加了一次物业管理的培训,在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随着物业管理在居民生活中的不断深入,提供业主满意的服务成了物业管理企业保持绝对竞争优势的首要法码。要想赢得客户、赢得市场,就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而往往业主对服务的认可源于提供服务者的真诚。

在日常工作中真正做到“真诚”并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有人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就像看万花筒,什么人都会见到,沉默寡言型、易怒暴躁型、唠叨抱怨型、和蔼可亲型、刻薄挑剔型等等。在工作中有的人受了委屈,可能会反唇相讥、恶语相向,这样即使赢了事实却输掉了业主的信任,长此以往得不偿失,日后的工作会很难开展,业主的满意源于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服务源于真诚的投入。只要我们切实为业主着想,真诚会滋润业主们的心田;只要我们给予业主真诚的帮助,信任与支持也会相应而来。只有真诚服务,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开展细致入微的服务,营造高质量的人文居住环境,才能在众多物业管理企业中树立有特色的物业管理服务品牌。真诚是人与人沟通的法宝,会使人解除心灵上的戒备,使我们拉近与业主之间的润滑剂,这种真诚绝不是敷衍,我们要把宽容的心真诚的送给住户,对业主多一份理解,在每一次委屈中敞开自己的心灵,试着理解真诚的内涵,因为我们要为公司负责,对业主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

物业管理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对《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有如下心得:

一、进一步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业主大会是为实现对物业的自我管理,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为了便于多个业主形成共同意志,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而组成的自治组织,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最高权利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同事项做出决定,享有对物业管理公共事物的决策权。《条例》明确了业主产权人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的界定;《条例》规定,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大会讨论和决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

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物业收费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多年以来一直是困绕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难度大。少数业主受传统的福利性管理影响较深,不愿交管理费;还有一些业主将购房作为一种投资,仅仅为了增值长期闲置,给物业费的收取带来困难。二是收费行为不规范。《条例》的颁布实施,使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了物业企业和业主双方的权益。物业服务收费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条例》从满足不同类型的服务需求出发,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遵循管理服务收费的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和价格构成;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制定住宅的收费指导价,方便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确定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国家和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协商确定,随着我市物业管理收费等级标准的出台更规范了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服务收费行为。个别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行为,将受到业主委员会和法律的监督。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管理学习心得体会篇4

物业公司于5月15日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到xx参观学习,本人有幸作为学习的一分子。通过参观和经验介绍交流等活动,感触颇深。xx花园项目作为xx物业在xx的首个项目,已有几年了,这期间经常听领导同事们说起xx,都说管理的非常好,使我对他充满想象,一直希望有机会去更直观的学习和了解。今天公司正好组织这项活动,到x的第一感觉就非常好,员工们饱满的精神面貌和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给人感觉是长久培养和养成的不是因为来人参观学习而在做工作。有了这样的想法,在接下来的参观过程中就让我用心去看、去记录,并且通过上午的经验介绍会和下午的交流会,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第一,用心做好每件事。事无巨细是物业管理行业最好的写照,有时业主的一些小事,可能放到社会或企业中,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业主来说那就是大事,是直接影响到他生活的事情,这就要求物业人要认真对待每件小事、每位业主,用心做好服务。经验介绍会上,原项目经理刘红军讲了一件原则性的事:业主家里需要物业帮助的,主任都要亲自上门,协助解决好,让业主满意,积少成多,久而久之就让每位业主都满意了,当然也包括开发商。令业主满意也是收费的保障,也是公司的利益所在。

第二,公司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表格,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这次到x花园看到和听到的是:公司的各项制度与x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二者能够很好的衔接。充分体现制度的重要性和实际工作开展中的管理运用。比如刘经理提到,装修管理规定,他不是把文本的内容全部照搬,而是采用了好的保留,增加或减少相关条款,既能让业主遵守也符合x的实际,就比较受欢迎。另外一点我感觉比较好的就是充分利用表格管理,督促和规范员工的工作。现在物业公司的.各种表格应该说非常健全,但在各服务中心实际使用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却各不相同。不夸张的说,有些甚至成为负担。为了月检、周检等检查搞突击或走过场。但在xx不是这样,所有表格的存在都显的那么合理和必要,它有些作用可以说替代了人对人的直接管理,在这方面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和思考。

第三,小区的公告栏内容健全,贴近居民贴近实际,实用、更新及时。进入x花园的大门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马路两旁的公告栏,里面是装修规定、业主合约、各种倡议书等等。内容非常全面,能够充分体现了x服务中心处处为小区建设着想,也处处为业主服务着想。另外就是对一些时效性的通知提示、倡议等更换及时。比如我们参观那天离四川地震刚刚两天时间。他们爱心捐款救灾的倡议已经发出而且也已经有业主的积极响应,充分体现了管理人员在用心做事。

第四,想业主所想,真心为业主服务。今天到x第一印象就是员工的精神面貌都非常的饱满,第二点印象深刻的就是,保安值班室有一对木质的红喜字,当时就想这个做法非常好,如果小区业主有结婚的,我们在大门口挂上一对喜字,既能防止业主乱张贴影响小区环境,又能体现我们对业主的祝福,我们不可能为每位业主都送上贺礼,但一对红双喜代表了我们的心意。后来听刘经理介绍,这对喜字是在我们物业的提议下开发商制作的。你看这又节约了费用,真是一举两得,通过这件事情的另一个感受就是自己要用心才行,如果自己想都想不到,即使开发商想帮也不一定能帮的上。

第五,岗位联动,共担责任。x花园的保洁、保安、维修等人员相互联动,相互支援做的非常好,通过这样的管理模式,既培养大家团结一致的心态,更增加员工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名员工都明白不管哪个班组的责任都是服务中心的责任,我们都有义务来承担。

以上五点是我这次到xx参观学习的体会,我们服务中心也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去学习和改进,当然可能不会照搬也可能不会立竿见影,需要我们充分理解并结合我们项目的实际情况去改进。但有一点是现在就要学习和去做的,那就是用心做好每件事。

物业管理学习心得体会篇5

将近半年的培训,从“心态”到“沟通”,从“细节决定成败”到“如何制定目标”这一系列非常精彩的培训内容使我想到了很多东西,但是想得最多的还是如何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更好,从以上的学习内容中我体会到了这些。

提高执行力就要做到加强学习,更新观念

日常工作中,我们在执行某项任务时,总会遇到一些问题。而对待问题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不怕问题,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千方百计消灭问题,结果是圆满完成任务;一种是面对问题,一筹莫展,不思进取,结果是问题依然存在,任务也不会完成。反思对待问题的两种选择和两个结果,我们会不由自主的'问到,同是一项工作,为什么有的人能够做得很好,有的人却做不到呢?关键是一个思想观念认识的问题。我们常说,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观念转、天地宽,观念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些成功企业也认为,有什么样的思想观念,就有什么样的工作效果。观念转变,思想解放具有“核裂变”效应,能够产生推动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企业才能始终保持快速发展,才能始终充满蓬勃旺盛的精力。综观我们福康大楼近年来所取得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正是思想先行、观念解放的必然结果。实践证明,如果不是破除了“等靠要”的旧的思想认识,树立了新的改革创新发展观念,正确施行了科学的管理手段,就不会有我们福康大楼辉煌的今天。由此,我们要认识到,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不仅仅是战略决策,经营规划等等,更重要的是各级人员的执行能力。对待日常工作,不要总是找借口,要从自身出发,不断加强学习更新观念,不断分析认识提高自己,改变不执行不作为的不良习惯,自动自发地做好本职工作。

提高执行力就要做到诚实做人,认真做事

我们常说,诚诚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做人要有一个做人的标准,做事也要有一个做事的原则。但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常常是有制度,有措施,也有违章。究其原因,就是一个态度问题,一个责任感强不强的问题,一个做人是否诚实、做事是否认真的问题。联系到一些企业“做强做大”的发展格局,就象我们

物业管理学习心得体会篇6

一、进一步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业主大会是为实现对物业的自我管理,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为了便于多个业主形成共同意志,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而组成的自治组织,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最高权利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同事项做出决定,享有对物业管理公共事物的决策权。省《条例》明确了业主产权人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的界定;《条例》规定,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大会讨论和决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如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即可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物业收费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多年以来一直是困绕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难度大。少数业主受传统的福利性管理影响较深,不愿交管理费;还有一些业主将购房作为一种投资,仅仅为了增值长期闲置,给物业费的收取带来困难。二是收费行为不规范。《条例》的颁布实施,使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了物业企业和业主双方的权益。物业服务收费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条例》从满足不同类型的服务需求出发,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遵循管理服务收费的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和价格构成;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制定住宅的收费指导价,方便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确定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国家和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协商确定,随着我市物业管理收费等级标准的出台更规范了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服务收费行为。个别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行为,将受到业主委员会和法律的监督。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规范了前期物业管理,明确建、管责任。

相当一部分物业企业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割不断的“母、子”关系,使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运作程度不够,物业管理企业在经营和运作上受到制约,缺少独立性和经营自主性,影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有些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遗留下较多的问题,有的工程质量低劣,有的配套设施不完善,有的开发单位在销售商品房时虚假承诺,如绿化率、配套设施、各种优惠、高承诺的'物业管理等等。使得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了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一部分责任,造成物业管理先天不足,给后续的管理工作带来重大困难。当住宅出现质量问题或住区环境问题时,由于建设和管理职责不清,一些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互相推诿,权责不清,会产生很多的混淆,使问题难以解决。为了加强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条例》规定,建设单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7%的物业管理用房;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与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承接验收工作并及时移交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处分。建设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同时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条例》制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使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应聘请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管理,前期物业服务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这样,令业主困惑的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扯皮”难题得以破解。促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

四、住房共用部位维修资金要专款专用,维修保证金得以规范

业主应交纳不高于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5%的专项维修资金。《条例》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门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而且在《条例》中明确了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关于维修保证金的使用办法。

五、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与社区、街道的关系。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职能大都带有社会公共性。业主大会是业主们由于共同财产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利益群体,它的职能主要是民事性的,它与社区委员会在性质、职能、权利基础等多个方面,都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但是业主、业主大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离不开当地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是具有物业管理资质,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专业化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的企业。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之间是互相依存、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关系,是在物业管理专业化管理与业主自制管理相结合的高度同一。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选择与被选择、服务与被服务、聘任与被聘任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好坏在社区建设,尤其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业主大会、社区委员会、街道、物业管理企业在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给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以往由于缺乏对社区委员会的认识,理不顺相互关系,造成诸多物业管理活动中矛盾。因此,《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要努力创建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良性互动的新机制,就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委员会、业主大会共同努力,只有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共进,以物业管理服务推动社区服务发展,才能创造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居住环境。

六、明确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关系。

长久以来由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垄断地位,往往把服务与收费无偿地转嫁给了物业管理企业,造成了由物业管理企业来代收代缴费用的不合理现象。而代收代缴费用的过程中,又存在着总表与分表的误差等因素造成的费用负担。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自然通过提高收费标准的方法,让用户承担。但物业管理企业的这种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又违反了国家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乱收费的范畴。这样就使得这些费用没有办法落实,成为物业管理企业的额外负担。事实上,业主和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作为合同的当事人,业主和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行使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义务。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性质看,作为商品的提供者,应该按照商品的市场规律直接提供服务与收费。向业主收取相应的费用是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企业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没有义务向上述单位支付这些费用,也没有权利向业主收取这些费用。费用收不上来就只能由物业管理企业垫交,此前许多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纠纷都与此有关。如果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均向每一个业主收费,会导致交易成本增高,对当事人双方均无益处。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管理服务人,对物业及业主的情况较这些单位更熟悉。如果由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委托,代其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提高办事效率。因此,为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由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费用的不合理混乱现象,《条例》按照市场规律做出了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收费的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这意味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供暖公司跟物业管理企业是一个平等的企业关系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七、进一步规范了住房维修资金制度。

新建商品房由个人出资购买,产权归个人所有,原有公有住房也通过房改的办法,将产权出售给个人。随着房屋权属逐步向个人化转变,住房产权多元化格局逐渐形成,居民个人拥有住宅的比例越来越高,住房的维修管理责任相应由国家或单位承担转移到由居民个人来承担。但是,有的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将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挪做它用,使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不能及时进行,侵害了业主的权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同时,由于长期受传统公有住房管理模式的影响,有的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认识不足,不愿意交纳专项维修资金,错误的认为这无形中增加了其购房费用,把维修资金和购房费用同等对待;有的业主认为,既然交纳了物业管理费,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就应该由物业管理企业来承担。实际上,购房款是一次性交纳的购买房屋产权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是用于住宅区的日常管理的费用,而专项维修资金才是由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费用。因此《条例》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业主要交纳不高于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5%的专项维修资金。同时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经营用房进行经营活动所得收益,也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有利于物业的保值、增值;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更有利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物业管理学习心得体会篇7

通过这段时间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对物业行业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责任、义务的界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一、进一步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业主大会是为实现对物业的自我管理,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为了便于多个业主形成共同意志,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而组成的自治组织,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最高权利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同事项做出决定,享有对物业管理公共事物的决策权。《条例》明确了业主产权人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的界定;《条例》规定,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大会讨论和决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

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物业管理及纠纷事宜--引入第三方评估公司

条例第七条明确写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活动,此项可以使物业管理过程中平衡各方关系,各项事宜均可落地实施。

三、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与社区、街道的关系。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职能大都带有社会公共性。业主大会是业主们由于共同财产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利益群体,它的职能主要是民事性的,它与社区委员会在性质、职能、权利基础等多个方面,都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但是业主、业主大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离不开当地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是具有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专业化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的企业。

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之间是互相依存、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关系,是在物业管理专业化管理与业主自制管理相结合的高度同一。

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选择与被选择、服务与被服务、聘任与被聘任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好坏在社区建设,尤其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业主大会、社区委员会、街道、物业管理企业在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给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以往由于缺乏对社区委员会的认识,理不顺相互关系,造成诸多物业管理活动中矛盾。因此,《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要努力创建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良性互动的新机制,就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委员会、业主大会共同努力,只有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共进,以物业管理服务推动社区服务发展,才能创造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居住环境。

通过对物业管理的条例的学习,和以往工作经验的进行对照总结,能够深刻的了解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及时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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