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实习总结(收集6篇)
时间:2024-08-04
时间:2024-08-04
法学专业同学进行了一次专业实习。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我的专业。两周的实习时间已结束,现就本次实习作出以下报告。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经过两周的实习我的实践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不仅巩固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并且还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我接触了一些民事、刑事案件,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使我对原来掌握的法律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具体实际的理解,不再停留在理论上、纸上谈兵,而是具体运用到案例上,联系实际情况,荷枪实弹。为此我明白了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加合理运用法律。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
一、实习内容与成果:
1、在实习态度上,我实习态度端正,尊敬单位领导,尊敬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做人诚信踏实,工作认真负责,学习勤奋上进,对于法律工作表现出强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在实习纪律上,我严格按照一名法律专业学生的要求来鞭策自己,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单位工作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养成科学规律的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效率。
3、在实习能力上,通过指导老师细致耐心的讲解、引导以及自己认真努力的学习、领悟,我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都获得了巨大的提高和扩充。
在实习过程中,我先后参与了一些细致而具体的工作,比如旁听审理、整理判案卷宗、跟随实习老师庭外调查、对当事人进行访谈、协助记录调解及庭审笔录、特许参与合议庭的评议、法律文书的制作与校对等,以及独立完成所在庭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自己有意识地培养与锻炼,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文书写作、语言表达与沟通交流的基础能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创新与协作的进阶能力得到进一步优化,交往与活动的社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实习效果与不足:
在总体上我能够将学校里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能力与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瑕疵与不足。
首当其冲是缺乏更深的耐性。例如整理案卷的工作本身是繁琐枯燥的,有时候案卷包含内容比较多和复杂,整理起来难度大、耗时长,这时就易产生工作厌烦心理,这就需要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静心,进一步提升耐性。其次是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在一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我社会经验的欠缺暴露无遗,这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法律在社会实际运行中会受到诸如社会偏见、情绪、环境等影响,要求我们应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经验和应变能力。我想在今后我会更着重注意社会经验的积累和丰富,以使自己能够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与进步。
三、感悟心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老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四、我的思考:
通过这次实习活动,我思考了一些问题,也受到了一次教育。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任何一个职业,尤其是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只有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人才会赢得尊重和信任。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将理论和实际紧密的联系起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从事好法律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见习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作为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倍加珍惜短暂宝贵的在校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自己,从多方面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为我们社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总而言之,此次实习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把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了实践中,还利用实践提高了自身,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方面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应该更
多的进行实践,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我们的法学学习才能真正的出成绩、出实效。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要努力做一个像优秀法官、优秀律师那样有学识、公平、正义、诚实、知法、守法、用法、严守法律尊严的人。
法律一方面是规则体系,另一方面是意义体系。不识意义体系,法学可能沦为没有价值依归的“匠人之术”;但反过来,无知于规则体系,自然难领意义体系之奥妙。法律实践之要义正在于将规则体系与意义体系相结合,在于实现“死法”与“活法”的互动。“我嗓子不好,唱不起高调”,但是我想法律人的使命地不是待在书斋里闭门造车,而是能够为中国法治的实现贡献其力。
虽然现实中司法的图景也许不容乐观,但是那丝毫不应成为我们怀疑法治、不信仰法治的一个理由,我们始终要对此抱有信心,诚如苏力所说:“未来并不遥远,此时此刻不就是我们曾经眺望过的一个未来吗”。
今天不是比昨天更好吗?今天的法制现状不是比过去更为完善吗?在这样一种理念的引导下我想我们的实习才更有意义,才更加有价值,要不然实习前对法院和法律抱持着憧憬和景仰而去,可是实习完之后却失落而回,一下遁入悲观之井,从此也便只能“坐井观天”。
虽然我在律所和法院也有很多不如意之处,也感觉到法律很多时候也很无奈,但是我从来都觉得法律有总比没有好,良法又比恶法要好,虽然法律不能包打天下,但是它仍是老百姓用以解决纷争的一种较好手段,柏拉图不也经历了这样一种认识过程吗?其早年认为人治——由哲学王来治理国家是的,可是他最后也不得不承认法律之治虽然不是的,但仍然是一种不得已的也是较好的治理手段。
我上个学期在xx律师事务所实习,在这里我有幸认识了xx老师,不仅蒙受其关怀和教诲,还与其建立起了深厚的师生关系,由此我研究生期间也便产生了第二位导师——律师。xx老师就如一位严父,他做事态度极度认真负责,最有意思的是他有时候要求我起草代理词时还要加一个诗性化的标题,于是我写了“莫让浮云遮忘眼”、“莫待无花空折枝”等代理词,刚开始有时候甚至觉得他有点“不近人情”,觉得有些东西没有必要那么较真,但是慢慢的我从不慎喜欢到逐渐被“格式化”了,如果说现在我写的每一个法律文书都还有点自己鲜明的个人风格的话,那么我想这种个人风格的形成也离不开xx老师的严厉教导,当然还有xx老师文风和逻辑思维的潜移默化之影响。
追随xx老师实习期间我起草了上百份的法律文书,也有机会和他一起或者单独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出庭,这些经历让我有了初步的实践基础,使我看问题有了自己的视角,使我写作法律文书有了立法化的思维,能从多角度去论证一个问题,这种思维也带到了我写作论文的过程当中,我发表的《人事保证的法律适用及立法选择》以及《对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再思考》这两篇文章便深深地带有这种立体化、多维度思考问题的印迹。
经历了律所和法院的实习之后,我也感觉到了律师和法官的思维有着鲜明的不同,即律师是带着“有色眼镜的”,很多时候甚至可以“自说自话”,而法官则不同,法官是诉讼“跷跷板“的中轴,应保持中立,否则会让抗衡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失去平衡,从而引发社会的不安定。
在一中院实习期间的收获就是让我遇到了研究生期间的第三位导师——贾科姐姐,科姐是我很佩服的一位女法官,她漂亮大方、知性而有气质,她不仅在法学思维上影响了我,同时在为人处事以及如何在法院等机关单位求得生存等技巧方面也点拨了我,我知道她没有仅仅将我当成一个过客——实习生来对待,而是将我当成了弟弟一样的关心和教育,这一点我深为感动。
妈妈从小就教育我说:“不怕别人对你坏,就怕别人对你好,别人对你坏你可以一笑了之,但是别人对你好你却得一辈子都得记住”,由此我也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姐姐,在课题进展紧张时、在她身体不好时我都愿意主动帮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当然同时也让自己多获得了一次学习和锻炼的机会。科姐的法律思维很好,每次和她讨论问题都能让我有耳目一新之感受,我想这是我在学校所学习不到的`,还有她写作风格上简洁明快,和xx老师一样没有多余的废话,这也让我受益匪浅,同时在科姐交代我写的案件审理报告时我都不自觉地将自己的散文
化风格带到了其中,掺杂了自己的个人感情(虽然我一直觉得法院判决书也没有必要写得冷冰冰的,完全可以写得生动活泼一点),但我想这是自己学生时代的青涩所致,“到什么山就要唱什么歌”,到了法院的地盘上就要遵循法院的文风,要地将其当成公文来写,而不能写成抒情散文或其他。
当然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得感谢我的导师xx老师,她是我随同xx老师和xx实践的桥梁和纽带。他严谨而不失温和,严格而不失慈爱,他的优美文风、他的认真负责都深深地影响了我,还记得xx老师研一时教导我的九个字“更主动、更细致、更认真”,加上后面常说的三个字“更阳光”,这十二个字虽简短但蕴含的内容却是极为丰富,我想为人处事之法则都可以镶嵌于这十二字诀之中。总之,我的实践之旅要感谢三位恩师给我的谆谆教诲和悉心培育,他们那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那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都深深地影响了我,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当中能够少走一些弯路,再一次衷心地感谢谢他们!
这次实习虽然只是求知的朝圣路上短暂的一次旅行,但是它也许将会成为我人生路上最重要的那几步之一,因为它让我的思维有了很大的改变,也让我进一步开阔了视野,使我今后更加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是源,实践是流,没有理论的指导实践将会是荆棘丛生,让人寸步难行;而没有实践的推动理论也将会是一滩死水,没有任何生机。
专业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实习在完成了大部分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程的学习后进行。XX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在法学院的精心组织下,在实习单位的大力支持下,XX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圆满完成了为期十周的专业实习。为了更好地搞好我院本科生的专业实习,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找对策,现将笔者参与指导的海大**律师事务所实习情况总结如下。
笔者参与指导海大**律师事务所实习点共有2位同学进行实习,均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实习。实习单位为实习生安排了具体的指导老师,在实习全过程进行了细致的指导:给学生安排具体工作,让学生参与案件讨论,指导学生制作各种法律文书,有的还安排学生跟随老师办案等。作为法学院实习指导老师,我坚持每周至少去实习点一次,与每位实习生见面,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个别交流。实习期间,所有同学都能遵守实习纪律,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积极完成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不参与实习单位的人事矛盾,不参加实习单位的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不对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发表意见,不对实习单位的人员品头论足;研习法律的精神,利用实习机会,观察社会,了解民情,审视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运行,收集案例。参与实习的2位同学认真对待实习,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参与了具体案件的办理,并做了大量事务性的工作,取得了优秀的实习成绩。实习结束后每位学生写了一份实习总结报告,并对至少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作为实习成绩的重要参考。
布卢母分类学将学习的认知过程分为六个组成部份:知识、理解、适用、分析、归纳、评价。除知识外,其它五项都属于技能。如果依照布卢母分类学标准检视,法科学生的认知只达到知识和某程度的理解的水平,缺少对法律其它更高层次的了解。从毕业实习来看,实务界往往发现法学生不懂得适用法律,接到任务时,不能从满脑子的法律知识中找出适当的内容加以适用,这并不是意味着法学生只懂理论,不懂实务,而是学生只懂得背诵理论而不懂得活用理论,说到底,是对理论真正的了解的缺失。法律适用是依据法定程序审核证据,并从证据之间内在关系来判断、认定事实的逻辑判断推理过程,这种工作涉及到适用者的知识、经验、阅历以及思维判断能力的综合素质,善于思考、判断、勤于用脑、用心是提高法律应用水平的良方。
通过实习,同学们了解和熟悉司法机关的办理具体案件的程序和方法,初步体会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或法律工作者的基本素质要求;巩固了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进一步加深对实体法的理解和掌握,加深对各种法学条文的理解;通过参与案件讨论,制作各类司法文书等司法实践活动,提高了自己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通过实习,同学们找到了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找出了自己法学知识的欠缺,找出自己哪方面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为以后学习明确了方向,并为求职和将来正式工作做了知识和能力的准备。两位同学深刻地认识到,要取得良好的实习效果,带队老师、指导老师的引导很重要,但是最关键的还在于实习生本人要有勤学、勤问、虚心请教、主动帮忙以及协助的精神,一个勤奋、勤劳、勤快的工作者总是受人欢迎,也更最容易进步、发展。
XX届毕业生的专业实习,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实习开始的时候有的学生实习态度不够端正,存在迟到早退现象;法学院与实习单位的双向交流不够,实习方案和实习要求,全部为法学院单方面制定,对所有的实习单位均一刀切,没能反映各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要求。
说明:单位意见是我实习的单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在我实习结束后给出的评价与鉴定。全文如下
单位意见:
潘龙同学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实习期间,遵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勤奋好学,踏实肯干。
该同学在实习期间,很快熟悉法院工作流程及相关司法工作程序。在法官指导下,能较独立地完成案卷的整理、装订,协助进行司法调查并撰写一定的法律文书。通过实习,该同学各方面能力均有一定的提高,实习表现良好。
以上这些就是我所在的实习单位给出的实习评价,初看起来似乎套话较多,符合一般的行政及司法机关的用语,有点不切实际的感觉。但是我认为,一个月过去了。在这一个月的实习生活里,我完全够得上这些评价。请容我在下面慢慢分析。
出勤记录
我从七月八日开始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一直到八月七日结束。期间的天数刚好是三十一天,为一个月所能容纳的最大天数。法院系统的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五,周末休息。在工作的时间里,我没有一天是缺勤的,尽管有些时候由于各种事情自己不大想去,但是每次我都战胜了那些懒惰的念头与借口,坚持去上班。
在实习的第一天,我询问到王姐到办公室的时间是八点半到九点之间。实习期间,我有几次到办公室的时间是早于八点半的,一般较为标准的到办公室的时间是八点三十五分,最迟的一次是八点五十分到办公室,没有一次是等于或者超过九点的。也就是说我在实习期间从来没有迟到过。
关于早退问题,我也没有出现过。一般下午是五点至五点半下班的,我一般都是在王姐叫我可以下班回去了,才回学校的。当然也有两三次比较早回学校,但是都是征得法官的同意才离开的。所以,我也不存在早退现象。
工作态度
一开始的这个星期,没有事干的时候,我会主动询问王姐还有什么事要干。得到的结果总是没有。后来我就发现了,如果有事情要干,王姐会马上吩咐我们实习生去干。没有事干时,我们去询问也还是没有。基于此种情况,我干完手头的事情便会在座位上待着,随时准备着干王姐吩咐要干的事情。
在工作时,无论是干什么,我都没有抱怨。一直兢兢业业,态度认真地去完成交代的任务。虽然在实习过程中,不是每天都很有激情。但是在我工作的时候,我一定尽最大的努力把事情干好。当然一个实习生在工作的时候,肯定会遇到一些问题或者做错一些事。我感谢办公室里的法官与书记员,因为他(她)们都很友善,大多时候都在帮助我改正这些错误,少些时候不经意的责备我,我也接受
实习的自始自终,我都在努力地完成每一项经手的任务,不能说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至少没有犯很大的错误,同时也取得了法官们的信任。
心路历程
获得这个实习机会有些意外。由于涉世不深,对法院与检察院系统不了解,我以为自己一个人去找实习会很难。再者,广州中院也算是个大牌法院,起码在广州地区是这样。所以有了去广州中院实习的机会我自然不会错过。为此我还背弃了去广西找同学玩的计划。
去实习的第一个星期,我特别兴奋。每天都早早的到办公室等待一天的工作。一去到刚好是遇到最高法规定的清案时间,虽然每天都从早忙到晚,但是自己丝毫没有疲惫与厌倦的意识。天天都是热情十足,激情洋溢。现在想来这是自己的好奇与无知造成的,当然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人对于自己之前没有从事过的工作或其他总是充满憧憬的。
然而,世界上绝大多工作都不可能靠激情一直支撑下去,除非是体育竞技。又特别是同一个动作同一件事你每天都在重复,这样的事激情特别容易耗尽。
一个星期过去了,对于法院的一些事已经明白了,实习生的工作天天是一个样,我的激情也消逝了。去到办公室也不再对新的一天的工作有特殊的期待,取而代之的是有一些困。但是即使是这样,各位法官交代我干的事情,我也还是认认真真的去完成,绝没有一丝懈怠的意思。
经过了几天的过渡期,我才意识到其实法院的工作也并不是那么有激情,它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在运转下去的。我的心态才最终摆正。正如平淡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实习的生活也应该是平淡的。于是,我每天按照自己的原则,不迟到,不早退。在办公室办事时,干好自己的那一份,一直坚持到实习结束的那一天。
三十一天过去了,我可以很自豪的向每个人说,在这期间我尽自己最大努力干好了该干的事情,没有违反自己的原则,面对各种诱惑一直坚持到了最后!
工作事项
这里主要记录的是我实习期间干了些什么。
实习的大部分工作都是一些比较繁杂的事情。我们实习生主要干的是这些:
一、整理案卷,把那些执行完准备装订的案卷按照正副卷的目录整理好。一些不那么厚的案卷整理起来不那么费劲,但是那些厚的案卷整理起来可真是很要命。
二、装订案卷,把执行完整理好很快就可以归档的案卷用装订机装订起来。对于我来说,这不是什么难事。
三、寄邮件,将那些委托其他法院执行的案件的材料用邮件寄往要委托的法院。这事也挺简单的,不过有些时候会犯些小错误。
四、写法律文书,在法律文书的模板上根据不同的案件写各类法律文书。这是我实习期间最常干的事情。一般写的法律文书有这些,查询财产类(包括查询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查询车管所、房管局)、委托类(委托执行书)、指定执行类(合议庭评议记录、法律文书审批表、案件审批表、民事裁定书、关于指定执行的报告)、送达回证类(送达回证)、民事裁定书类(民事裁定书)结案审批表类(结案审批表)。实习期间,我百分之七十的时间都是在写法律文书。由于法律文书的写作有一个模板,写起来不是很难。但是我会经常犯些小错误,而一个小错误就回导致整份法律文书无效,只能重新修改并打印出来。幸好办公室的各位法官比较宽容,对于这些小错误没有过多的责备我。
五、会谈笔录,将法官与申请人的谈话记录在会谈笔录上,这其实也是属于调查取证的范畴。我一共写过两份会谈笔录,写完后在记录人那里把我的名字写上再用括号写上实习生三字,再把会谈笔录拿给申请人看,申请人觉得笔录上的内容正是他想要表达的意思就会在后面写上他的名字。
六、到中院盖章,把那些写好的`法律文书拿到中院本部盖好章才具有法律效力。这只是个跑腿活,没有什么技巧性,我总共干了两次。
七、到中院收发室寄信件,把普通信件与发文本一起拿到中院本部的收发室,让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在发文本上签好名,再将信件交给他,然后再把发文本拿回办公室。这个事情我干过一次。
八、和法官一起外出办案。我一共和法官两次外出办案。一次是和谭法官去从化与清远,早上去晚上就回来了。都是到工商管理局查封冻结股权,这次办事很顺利。另一次是和李法官、林书记员一起到佛山南海房屋管理局帮当事人拿办房产证的一些材料。这次工作就不是那么顺利了,双方发生了争吵,不过最终还是将事情解决了。我的感觉是和法官外出办案,实习生完全就是做木桩的,都是在一边待着,等着办完事就走人。不过出去过办案与没出去过给自己的感觉又是完全不同的。
九、打印与复印,这个应该是干的最多的事情。因为这个是最简单也是最常干的事情。
接触案件的案由
所谓案由就是案件以什么名目来起诉与执行。
在实习的这些天里,我接触到的案由,主要有以下这些。
附带民事、仲裁、受理费、没收财产、罚金、合同纠纷、借款纠纷。
对广州中院的评价正规。应该说广州中院在广东省抑或是全国范围内都是一间比较正规的法院。这样的正规我认为是和它所处的位置有关的。在中国的四级法院系统里,中院的位置是极其重要的。而广州中院所在的广州,经济发达,民众的法律素质普遍较高。这样的外部环境要求广州中院是正规的。同样,广州中院的辖地内有省高院,一有风吹草动省高院就回发挥它的监督作用。所以就内部系统来说,广州中院也还是正规的。
专业。在我实习的这三十一天里所听所闻的情况看,中院确实配得上专业这个词。因为中院内部经常要进行业务考试,同时晋升也要求考试与面试,这无疑会使中院的执业人员更加专业。而且,这些年所招进去的正式员工,书记员的学历要求都是研究生与硕士。
案件多。这与其中院的地位是相符的。
机构庞大。案件多,所需要的执业人员也就多。人员多,机构自然也就庞大了。
自我评价
之前在单位意见那里,我已经说配得上那些评价。那么现在,我想再自我评价一下。
在这为期三十天的实习里,我确实在兢兢业业的做自己的该做的事,不说不该说的话,勤勤恳恳,认真努力,并且靠着坚持直到最后。
那么在实习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什么?
首先,我想说的是就到法院去实习而言,不是学法学的学生也完全可以胜任。因为实习生在法院干的都是些很琐碎的事情,而这些琐碎的事情大多与法律知识无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法科的学生到法院系统实习对自己的用处不大。
其次,我究竟学到了什么?前面已经说了,一个非法科学生到法院实习也可以干的很好,但是对于他的用处是不大的。对于我而言,虽然三十一天的实习里,都是干些琐碎的东西。但是我也是得到很多。这些很多大多是感受方面的。
一、我去过了法院。之前我是一直都没有去过法院,但是在这次实习我去了。
二、知道了法院的一些人员组成与运作情况。比如,一间办公室通常是有一个书记员,三个法官组成。
三、体会到了现实中的法院与心中法院的落差。之前没去过法院,不了解法院的情况,只能自己勾勒心目中的法院。但是现在去到现实中的法院实习,明白了法院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般美好。法院也是有很多繁琐的事情要干,并非每天每时每刻都在主张与坚持着公平与正义。
四、通过与法官的接触,一定程度上知道了他们的工作方式。
五、通过听法官们的谈话,大概知道了广州地区法院系统的工资是多少。
六、一定程度上知道了法官的压力大小与来源。
以上这些就是我的实习日记与总结。它们是为了纪念我七月八日到八月七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实习!
古人云:“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意为:“君子的修养要尽力使自己做到话语谨慎,做事行动敏捷”。对于一个法科学生而言,这说明不仅要有精深的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还要有强硬的实践能力,才能适应目前激烈的社会竞争。“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时代风貌。毕业实习是大学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课,也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我的这次实习是从2011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法院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法官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工作的状态,对法院的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熟悉和体会。专业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本科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与掌握司法程序,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路径。在过去的三年里,通过课堂知识的学习,我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维,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对各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制度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而且通过两次第三学期的模拟法庭实践,对若干类诉讼案件的司法审判过程有了较为深入地体会。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校是学校,社会是社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最终是要走出校园,服务社会。此次第三学期学院安排我们2008级法学本科生进行毕业实习,所以我选择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学习生活。
一、实现以下实习目标:
⑴将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今后的学习;
⑵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
⑷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想觉悟;
⑸学会法院的工作运行流程,积累实务工作经验,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基础。
在明确实习目标的前提下,我结合法院和个人实际情况的制定了如下实习任务:
⑴熟悉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
⑵熟悉与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相关的执业制度;
⑶与法官和工作人员接触和沟通,虚心求教;
⑷运用网络处理案卷档案,使其管理自动化;
⑸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做好秘书工作;
⑹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前后的准备工作,开庭时认真旁听;
⑺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拓展视野。
二、实习内容及其具体工作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一)学会用好法院办公自动化软件。
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法院也实现了办公的自动化,我国法院并且还建立了自己的内部网络。办案从头到尾都网络自动化了。一开始立案要输入电脑,建立电脑档案,其中也要若干次进行网络化信息处理,审判完了要把档案录入。如果执行也会转到执行,网络记审理时间,不会超期,否则就输入不了了。这都要求工作人员要有细心谨慎的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三)作调解、庭审、谈话笔录。
鉴于去年暑假的实习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笔录基本全部是电脑录入,对于没有学过速录的我来说还真的跟不上,所以明显的感觉到掌握速录技术的重要性。不过据此我也明白了,该法院大多数的书记员并非科班出身但却能够进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所掌握的速录技术。
(四)送达开庭传票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所谓送达大多数情况下就是打电话把当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将文件交给他们,告知他们权利义务,然后让他们填好送达回证就行了。当然也有当事人拒领的情况,如离婚的被告方拒不领取,最后只好由我跟主审法官给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当事人拒不签字,我们又好说歹说劝了半天才勉强把字签了。不过对于那件事,我一直觉得有点遗憾和愧疚。在现实中,即使当事人不领取相关文件,法院可以采用公告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还可以留置送达,所以这并不影响效力的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诉权是一种权利,但是在诉讼过程中的义务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说权利与义务总是像伴随而存在的。送达看似简单,但事实上与当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很多时候还要考虑到当事人的情绪问题,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简单的工作。
(五)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达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三、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一)沟通能力欠缺。
学生在校期间,面对的是相对单纯的同学间及师生间交往,学习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当事人均被抽象成为一个虚拟的符号。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案件做出判断需要的是合乎逻辑的法律推理。而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个法律关系。当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个符号,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绪、有思想的人。一个案件所涉及的不单单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会,等等。对一个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考虑法律的规定,更多的还要考虑裁判结果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结果之前,法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大量的交流、沟通,了解当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结果可能引发的后果及相应的对策,而这些都需要一个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学生在校的学习有很大的区别。
(二)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欠缺。
学习不单单是学校内的书本知识的掌握,而且是一个毕生的事业。作为个人,只有掌握了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才能不断的提高学习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断的提高、不断的进步。学习效果与学习动机有很大的关系,而这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如原有的学习基础、老师的指导、学习方法、学习习惯、智力水平、个人特点、健康状况等。实习期间,我们应注重主动获取知识、分析归纳、创造性思维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要达到这些要求,必须改进原有的学习方法,自决、主动地学习。
(三)适应能力欠缺。
学生从学校到法院,面对着比学校复杂得多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具有较好的面对实际工作的适应能力。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五一之前的一周,学校安排我们09级的法学专业学生去实习!20xx年4月24号,我们去常州天宁区法院参加旁听,我们被安排在第三法庭,旁听的是一起民事案件(盗窃案)。法官首先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是否正确,然后由公诉人提出诉讼请求,之后由犯罪人进行抗辩。
犯罪嫌疑人出生于86年,和我们同龄。但他在这次被抓之前,已经被判过刑坐过牢了。由此我想,如果他不触犯国家法律,那么或许他将和我们一样,会是国家的希望。对于他自己这次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最后,被依法判处了1年2个月。法官说,这已经给他判的较轻了,因为他态度好,所以减少了3个月。在开庭之前,当我见到这位法官时,我真不敢相信!因为她好年轻啊!我惊叹于她对我国法律的了解程度!
不到一个小时的旁听,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庭审的有关程序,并且树立了对那位法官的崇敬之情以及对法律争议的向往!
20xx年4月25日,我们去了常州监狱。江苏省常州监狱始建于1952年,地处溧阳、金坛、句容三市交界处,北倚道教圣地茅山,南临天目湖风景区,是全省最大的监狱。全监在职民警1085名,职工898名,常年关押罪犯7000人左右(其中女犯800名),拥有7个关押点、10个监区,是江苏省关押人数最多的监狱。所关押的多数为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犯人(占80%),少数为10-20年有期徒刑,无期、死缓犯不再向常州监狱押送。在押犯从事羊毛衫、箱包生产等劳务加工的占80%,其余为机械加工劳动。狱警约有1100人,近年来,狱警素质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其中50%以上为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监狱实施“依法、科学、文明”的管理模式,已连续96个月未发生包括政治、监管、生产安全在内的安全事故,连续2年被评为“省级最安全监狱”。监狱管理逐渐朝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与南京某律师事务所、常州市司法部门、我校法学专业等单位开展互动活动,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在那里,我们听高科长作的报告。他的报告让我们了解了我国监狱管理生活现状,以及犯人的劳改状况。同时,高科长告诉我们,近几年来犯罪当事人的年龄越来越低,并接近于16岁,这说明了犯罪的低龄化。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低龄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教科书关于法律知识讲解的不充分;其二,学校没有给学生普及法律常识;其三,大学之前的课程安排太紧,能看到电视的学生也就没有多少了,再说了,有时间休息,大多数的家长也都会让子女看书去,能有多少还会看到电视上的一些法律节目呢?高科长讲完之后,还有三名表现教好的犯人给我们作了报告,主要讲他们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三名犯人中,有位女孩子,被抓之前她是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的一名学生。当我们了解这个情况之后,我们一片惊讶之声!多可惜的人才啊!她以至于会因卖白粉而入狱,我个人认为是没能在考试失败后正确端正自己的心态,再加上结交的不良的朋友,所以走上了不归之路。另外两名男生,都是因为抢劫入狱的,分别判了10年和11年。等他们出狱,都是30左右的人了,大好的青春都留在高墙里了,从他们的报告中,听的出来他们的后悔,但是,这个世界毕竟是没有后悔药的。既然已经做了,在我看来,只有坦然去面对,在里面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早日出来。虽然他们进去了,但监管人员还一直鼓励他们继续学习,所以,令人欣慰的是,他们都报了自学考试。而且,他们都表现的不错!他们报告给我们的警示就是,不学法、不懂法,可能他们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听完报告后,实习老师安排我们爬监狱旁的雅髻山。山路很陡,也很高。爬上去蛮吃力的。但我们还是坚持下来了,上下山花了将近两个小时。通过登山,我了解了团队精神的重要性,大家在一起,要相互鼓励与支持!就象学习法律一样,整个过程不是那么简单容易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定要一步一个脚印。
20xx年4月26日,我们去常州大学城江工院听常州市公安局局长刘持平给我们做的精彩报告,刘局长还是国家著名的指纹专家。刘持平局长给了讲了《智慧之树——人才成长》,人才培养应崇尚一种精神——哥本哈根精神:“高度的智力活动,大胆的涉险品格,深奥的研究内容和浪漫的乐天主义相结合。”
一、人才成长的理想模式
1.马列哲学,是根,根深树大。要求“通”,领会实质,站稳立场。
2.基础知识,是杆,杆粗身壮。要求“实”,扎实巩固,举一反三。
3.专业知识,是枝,枝繁叶茂。要求“精”,一专多能,过人之处。
4.社会知识,是叶,多多益善。要求“博”,广博深远,触类旁通。
5.独立思考,是脉,经脉畅通。要求“强”,不惟书本,不惟权威。
二、实现成长的三个重要环节
1.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脚踏实地去干,亲勘现场,掌握细节,详析信息。
2.坚持崇尚科学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去干,尊重事实,尊重知识。
3.坚持创新思维的习惯,满怀浓厚兴趣地去干。
三、人才成长的三个阶段
1.将知识有时转化为能力优势,变秀才为干才,重视时间是真正掌握知识的最重要途径。
2.将专业优势扩大为综合优势,变专才为通才,重视知识,综合的创新效能。
3.将已有优势发展为前瞻优势,变通才为创新型人才,强化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素质。
此外,刘局长还给我们看了许多真实的凶杀案件并讲解了如何破案的。这使我们了解了公安的工作与生活。真实的案例,真实的凶杀现场的照片,给了我们视觉上的刺激,使我们有种强烈的想用法律去制裁凶手的冲动!了解法律社会的优势!我个人觉得,不善总结,失败的教训不会成为成功之母。“方法对头,事情才有可能成功……”。
刘局长作为常州市公安局局长,他并没有安于现状,而且还时时关注身边的事情。例如,关于前几年常州新闻媒体报导的“统一冰红茶苍蝇事件”。当时,我认为这件事情和公安局能有什么关系呢。后来,因为刘局长的关注,查明了其实是有人故意把苍蝇放在饮料里面,借此来诈骗的!刘局长的精彩演讲,赢来了了我们不断的掌声。作为社会稳定的保障机关,也得时时关注身边的`一切事件,发挥安定社会的作用。
20xx年4月27日,这是实习的最后一天了。这天我们还是去大学城听的报告。这次作报告的是武进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庭长,他给我们介绍了“民告官”的一些现状,同时也给我们列举了许多的例子。
通过这次实习,我深深的认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尤其是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同时我还增加了关于监狱和罪犯现状的认识,拉近了与现实犯罪的距离,开阔了眼界,学到了书本上没有的,理论知识以外的实践知识。雷池终究是雷池,可能人生路上一个小小的差错,或者自己一个恍惚,就会造成一生的遗憾!现在,当我回想起那四个和我年纪相当的犯人时,我感触许多。他们家中的父母希望他们这样吗?愿意见到吗?他们各自的人生记事本上都讲留下一块污点,在这个社会上,任凭什么都是抹不掉的了。当他们三十多岁出来找工作的时候,心里又是怎么一种感受呢?如何来承担舆论的压力呢?且不说舆论,那周围的朋友怎么看待他们呢?如何承担别人在他们背后的指指点点呢?所以,作为社会的一员。为了“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都要遵纪守法。同时,作为法学系的学生,我们得学好法律知识,要熟记法律法规,能够把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熟练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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