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文明交通倡议书(收集9篇)
时间:2024-10-10
时间:2024-10-10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近年来,我市的道路建设突飞猛进,交通管理水平稳步上升,但闯红灯、酒后驾驶、逆向行驶等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依然存在,与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创建国家交通模范管理城市"的活动极不协调。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这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小小市民的我们,一言一行不仅折射出个人的修养,也关系到我市的对外形象,因此,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积极参与者、忠实践行者。在此,特向全校学生及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加强自我保护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密切注意机动车的行驶情况,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当我们穿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过马路,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或翻越护栏。
4、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口因等人而堵塞交通,有车接送的同学,要在学校规定的候车区接送,并要告诉家长尽量不要因停车而影响同学们的出行。
5、每个同学都要审视自己的交通行为是否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否做到安全出行,把交通行为与自己的生命安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6、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路。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家长们,同学们,平安是每个家庭的期盼,预防交通事故是每个公民的责任;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位同学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稳步增加,旅游休闲日益成为居民生活的重要内容。“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一些同学会选择外出旅游。在出行时,我们除了带上必须的生活用品,别忘了带上文明。
同学们是否还记得,曾有中秋过后,三亚3公里海滩布满垃圾达50吨;某年国庆一日,天安门地区扫出近8吨垃圾;埃及35XX年前的文物被刻上汉字“丁锦昊到此一游”……节假日,常常有游客在景区不文明的陋习现身,即便是少部分人的不文明行为也会在社会中产生极大的影响。
为保护景区环境,提高公民文明素养,进一步引导全校同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川警察学院大学生传媒中心向外出旅游同学发出倡议:
一、革除陋习,“勿以恶小而为之”。不随意插队,不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在景区乱刻乱画。从小事做起,规范自身行为,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景区环境,让景区的风景更优美。
二、加强主人翁意识,将文明素养内化为自觉行动。“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景区环境的维护不仅仅靠保洁人员,还要靠游客的维护。看到不文明的行为应主动上前制止,形成舆论监督、道德约束等机制,营造一个“人人有道德、人人守公德”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保障文明出游落到实处,同学们在外出旅行期间应严格遵守各地规定,主动配合各地的工作和要求,引导帮助游客养成文明的旅游习惯,形成文明、有序的环境。每位同学都是四川警察学院的一份子,要自觉维护学校形象,规范日常行为,在身心享受的同时方便他人,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四、安全出行,快乐假期。同学们外出旅游时应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拒绝“黑车”、“黑导游”、“黑旅行社”。在快乐享受假期的同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亲爱的同学们,公共场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面镜子,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们更是应该担负起促进文明进步的责任。“带走的是好心情,留下的是好印象”,为了自己的出游更舒适,为了他人更愉悦,也为了维护并提升国家公民形象,请让文明与你同在!
亲爱的同学们:
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文明素养,引导大家积极做文明交通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我们倡议:
1、争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弘扬社会新风,积极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的出行理念,引导家人、朋友转变出行方式、改变出行习惯,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支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良好氛围。
2、争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积极运用微博、QQ等向身边的人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经常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使文明出行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3、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积极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低碳方式出行,踊跃参与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发挥自身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人文明出行不添堵。
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严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安全事故,我们的社会就会向着文明的彼岸又迈进一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共同营造一个讲交通安全、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全体在校学生团员:
平平安安出门,快快乐乐回家。这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的愿望。为积极响应“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充分发挥在校团员青年在道路交通安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共建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我们倡议: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
1、认真学习、宣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注意从自身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
2、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路口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做到停车不越线;
3、人车各行其道,在没有分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行驶;行人须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靠路边右侧行走;
5、不骑车带人,不违章载物;与同学结伴行走时,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
6、确保自行车闸、铃、锁、牌齐全有效,要在划有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7、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行人横穿马路时须走人行横道;不斜穿、猛跑,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和隔离墩。
8、乘坐公交车时,请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车辆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
亲爱的同学们:
远光灯本是方便夜间行车的照明工具,但在很多车主手上却变成了“马路杀手”。滥用远光灯的危害无庸赘述,临沭县使用远光灯的情况并不容乐观。在此,临沭团县委发起“文明出行,拒绝滥用远光灯”的倡议。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为自己和他人营造一个安全的行车环境。
众所周知,远光灯会让两车交会时“瞬间致盲”,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滥用远光灯对道路安全所造成的危害并不亚于醉驾和超载。那些因大开远光灯致死致伤的血淋淋的案例应该足以警醒我们。
其实,点滴小事做起来并没想象的那么困难。我们倡议在有路灯的市区街道,关闭远光灯,切换成近光灯。会车时及时关闭远光灯。在您距其他车辆后方100米以内时,关闭远光灯。等红灯时,关闭远光灯。尤其是下雨天,路面积水经过强光反射会更加“炫目”,更应该关闭远光灯。
遵纪守法,文明出行是每个交通参与者应尽的法律义务。每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都具有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潜在危险,切记不要有侥幸心理。拒绝滥用远光灯,为他人更是为自己。你为大家少开一次远光灯,就能换来无数人的感激,降低危害发生的风险。当面对他人滥用远光灯的无奈,我们也要将这个倡议传播出去,让广大司机朋友在每次夜间驾驶时都铭记于心,养成一个良好的行车习惯。
规范使用远光灯,从我做起,向所有支持并履行活动倡议的朋友致敬!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近期,我们小学组织了广大师生认真学习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龙口市教育系统开展的“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主题教育实施意见,在校园内利用班会、校园网、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宣传交通安全。本周还将请交警到校讲座。同时还开展“家长送我上学校,我给家长提个醒”的“小手拉大手”活动,由我校小学生对接送自己的家长、长辈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把交通安全延伸到每一个家庭,使文明交通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请家长配合学校和交警部门,教育引导孩子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为此,我们倡议全校学生、家长做到: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路边行走。不要在道路两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要突然横过道路。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天桥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也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2、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时,应当注意观察人行横道指示灯,在绿灯亮时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应注意避让通行的车辆,在没有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安全通行。
3、横过道路要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三次确认保安全,即;左看,确认近处无驶来车辆;再右看,确认远处无车辆通过;再次左看确认安全,才能迅速安全通过。
4、年满12周岁才能依法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在道路上骑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平稳行驶,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扶身并行或脱把骑车,更不要在路中心或机动车道上骑车。
5、家长要带头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无牌、无证及无证人员驾驶的机动车、农用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和拖拉机等交通工具;不乘坐车况差、改装车座和超员、超载的车辆。
6、每一名小学生要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学会自我保护,并劝告家长文明通行,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时须戴好安全头盔。
交通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倡导文明交通,树立文明新风,为我市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作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的交通条件也日趋完善。
大家在享受这种便利的同时,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秩序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在行人车辆拥挤的道路上,同学们,你们是否注意到了潜藏的危险呢?
同学们每天能快快乐乐出门,平平安安回家,就是父母最大的幸福和快乐。
“平安行·你我他”交通安全与我们息息相关。
大家只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出行,我们的每一个家庭才会快乐、幸福。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同学的责任。
我们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此,县教体局和县交警大队向全县中小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遵守、宣传交通法规,从走路、乘车、骑车等方面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告别交通陋习,争做遵章守法的模范。
(1)、通过路口时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做到停车不越线,更不准闯红灯;
(2)、人车各行其道,在没有分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行驶;
(3)、行人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靠路边右侧行走;
(4)、不骑车带人,不违章载物;与同学结伴行走时,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
(5)、确保自行车闸、铃、锁、等齐全有效,要在划有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6)、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行人横穿马路时须走人行横道;不斜穿、猛跑,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和隔离墩。
(7)、自行车不准进入机动车道或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
(8)、乘坐公交车时,请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车辆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不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二、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规,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社会公益活动。
三、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及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处置能力。
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电话:110、122)。
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
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参加“平安行,你我他”行动。
珍视安全,珍爱生命,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抵制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乘,争做交通安全小模范。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建和谐家园,共享幸福生活!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乱抢道……看似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却极有可能在瞬间夺去我们的生命。据统计,XX年1至10月,中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798人死亡;因违反道路标志线肇事导致的事故造成2万死亡,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有2.6人死于“闯灯”、86人死于“越线”。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是引发事故的主因,占到了车祸的九成以上。这些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拒绝“中国式过马路”已刻不容缓!
近日,随着全国各大媒体对“凑够一撮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的大加挞伐,浙江杭州、宁波等城市已全面启动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一项倡导“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活动在浙江各地陆续兴起。为改变当前我市在交通出行方面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增强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走在文明时代的前列,我们诸暨也要积极响应。我们农工党诸暨越兴支部、工商支部在此倡议全市朋友们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行人、非机动车不闯红灯。用实际行动告别交通陋习,告别不文明行为。能自觉做好以下几点:
1、红灯停,绿灯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人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路口时,学会耐心等待,坚决按照信号灯行动,不闯红灯;坚决做到走人行横道,不为图一时省力而乱穿马路,有天桥时应走天桥,做一个文明行者。
2、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驾车行经有导向标志的路口时,要根据行驶方向提前选择车道;遇前方交通堵塞,要依次排队等候,不穿插,不抢道,不拥挤,做一个文明驾者。
3、请大家为了自身安全和城市文明,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翻越隔离栏杆过街、不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做个文明的守护者。
4、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不要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或停留,做到各司其道。
5、自觉遵守道路法规的相关规定,服从交警、交通协管员指挥。
6、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在道路上做有碍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的活动。
7、对不文明行为自觉抵制。积极参与到遵守交通信号灯的宣传活动中,带动亲朋好友以及邻里街坊自觉规范日常交通行为,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
市民朋友们,“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拒绝“中国式过马路”需要您的参与和支持。您的小小一步,汇聚起来,就是社会文明的一大步。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诸暨交通环境!
新学期已经开始了,为全力做好开学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教县育部门对全县中小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二、驾驶电动车应靠道路最右侧行驶,途经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三、自觉服从交警管理,听从交警指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闯红灯、逆行以及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车,学校领导应加强上学、放学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
五、乘坐摩托车、电动车应正向骑座,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六、乘车时不乘非标三四轮车、无牌无证、车况不良(破旧)、超员、农用三轮车、拖拉机之类的车辆。
七、骑自行车时做到不相互追逐、搭肩、闲谈、双手离把、突然猛拐,并且做到不骑自行车带人。
同学们,交通规则并不复杂,只要稍加用心,谁都能熟练掌握,关键在于你是否具备交通安全意识,是否善待自己的生命。希望广大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配合交警叔叔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东海县良好的交通秩序,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为父母和亲戚朋友做好遵章守法的小模范。
xxx交警大队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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