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保密守则(收集5篇)
时间:2024-10-12
时间:2024-10-12
1、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保密制度,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2、公司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制度第一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3、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负责人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4、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5、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门人员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财务负责人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专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6、财务人员对于重要的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用并及时退回。
9、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10、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负责人封存保管。
11、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严格执行三密文件登记签字制度,否则,不得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回家,不得将秘密文件、档案资料给家属、子女阅读。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观、浏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六、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内容。
八、不在普通电话中谈论秘密事项和不用普通邮件寄发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得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十、不隐瞒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检查不敷衍,不马虎。
第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决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围”所界定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文件等。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档案、决策等。
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工艺技术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
4、在公司规定的保密阶层,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和决策等。
5、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公司现金流量及有关资料、文件、档案等。
6、公司关于薪资、奖金分配原则及其方案。
7、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
8、公司客户资料。
9、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10、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守密准则
1、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
2、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及其它性质的会议,不得对外发表事关公司的意见和文章;
3、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凡离开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机密有效期内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条:保密须知
1、员工应对自己工作内涉及保密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对复制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软件报表、文件、单据等,应严格按照先批准登记后办理的保密原则,对不明确其内容性质的'文稿、软件复制更应主动上报主管,得到明确批复登记后方可办理。
2、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参观。
3、外来人员需要公司有关资料时,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门统一提供和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供给。
4、在业务交往中,与经办人员接触过程中,也应当遵照守密准则;遇涉及公司保密范围的事务,应事先请示上级主管,经批准登记后再交涉。
5、如工作需要,确需携带保密文件外出的,须经领导批准、登记;外出时,应严加保管,谨防丢失。
第五条:失密责罚
1、发生失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2、员工若将本《保密守则》第二条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其个人的直接责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3、员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利用公司给其在公司商业秘密上的特许权,以谋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六条:本《保密守则》解释权归企管部。
1、酒店的保密的工作是指对可能发生的泄密和窃取活动采取的系列防范措施。
2、保密的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
3、全体员工应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4、文件和资料的保密。
5、对外披露信息,按酒店规定执行,有部门经理、主管、法律事务处会签。
6、保密内容按一下三级划分:
1、绝密级:
(1)、酒店领导的电传、传真、书信;
(2)、非公开的规章制度、计划、报表及重要文件;
(3)、酒店领导个人情况;
(4)、正在研究的经营计划与具体方案;
2、机密级:
(1)、酒店电传、传真、合同;
(2)、员工档案;
(3)、组织状况,人员编制;
(4)、人员任免(未审批);
3、秘密级:酒店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及有损于酒店利益的其他事项。
一、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凡带密级且尚未解密或内部使用不宜公开的档案不得在互联网上登载、传递、运行。
三、对在网上运行的具有保密要求的归档电子文件提供利用时,应设置使用权限认证系统或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四、电子文件中的涉密信息在进行物理归档时应单独保存。涉密信息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借阅档案时,应遵守保密规定,系统内各单位原则上只能借阅本单位的档案,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调阅档案时,应由档案管理人员到库房调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六、借阅和复印带密级且尚未解密的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摘抄、复印。
七、在档案销毁时,应由二人以上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有关人员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八、不得携带尚未解密的'密级档案及其复制件外出。
九、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断增强保密观念,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全。工作中应做到:
(一)全面掌握库藏档案的密级情况,并准确标明,对带密级的档案按规定进行提供利用。
(二)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提供档案或不经批准扩大利用档案范围。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翻印、抄录、复制密级档。
(三)不准将档案存放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和携带到公共场所及个人家中。
(四)不准在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中谈论机密,不在私自通信、电话中涉及档案机密问题。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做到知而不言,不知不问。
(五)档案人员要定期对库藏档案的保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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