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收集40篇)
时间: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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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不禁想起了爱不释手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海伦变成盲聋人后的生活。大病初愈的海伦·凯勒对生活是不抱有任何希望的,情绪非常的暴躁,她感觉现实生活没有了希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引导下,海伦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向往。最终,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用自己的汗水实现了大学梦想,进入了哈佛大学。
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在困难面前,海伦没有妥协,而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她还东奔西走,在美国建起了多家慈善机构,办成了一般健全人也不一定办得到的事。珍惜现在,才能拥有未来。这就是“珍惜”的价值所在,也是生活的辩证法。虽然海伦的世界是灰暗的,但她的.内心却是光明的。她幻想着有三天的光明,想像正常人那样,把绚烂多彩的世界看个够,释放她内心的热情与激动。她的行动与思想,使她成为伟大的女子。她成功的超越了自己,成功的挑战了生命的极限。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证实自己!
人生中充满了磨难,这是我们无法改变的,与其怨天尤人不如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因为有旧梦凋零的地方,会有一个美丽的新梦开始启动。生活的答案由每个人自己书写,由每个人自己评判。
其实,人生就如一条藤,总结着几个苦涩的瓜;还像五味瓶,包含着酸甜苦辣;又似一首歌,吟唱着悲喜交加的苦乐年华。没有洪水奔流,没有岛屿和暗礁,又怎能激起美丽的浪花,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惊涛骇浪是常有的,但人心不应疲倦,不应苍老,更不应失落。相信坚持下去,会柳暗花明。
书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书就是我的营养面包。当我一看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草房子》。买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间草房子,我想这本书是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于是,我翻开书,先看了简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泽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点看下去的热情,打开书一页,两页……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秃鹤。秃鹤因为头发秃了,为了不让同学用异样的目光去看他,就让爸爸去集市买生姜然后用来擦头,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长出头发来,并企图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秃头,结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秃鹤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学开文艺汇演,需要一个秃子角色,原来柳三并演不好,当大家正打算放弃的时候,秃鹤说:“想来试试这个秃子又有点流胚子的角色。”没想到秃鹤从未演过戏,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台词背的滚瓜烂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秃鹤很有自信的把这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还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这本书很精彩,是值得去阅读的书!
如同灯盏般照亮我前进的道路,如同一把钥匙,为我开启智慧的门窗,书,如同……书是我们生活中的启明星,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朋友。
长这么大了,我也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里面的内容都是一篇篇精彩的故事,读这本书时,与其他书不同,读别的书总是不想读,读了也是心不在焉,可读这本书的时候却全神贯注,百读不厌。读的时候有我对狠毒的王后的恨痛,也有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可怜而忧伤,里面的故事有趣又让人深受启发,也让我和这本书一起活动,我仿佛自己就是这本书的人物。
有一次自己竟读书读的着迷,被妈妈骂了一顿。那天下午我帮妈妈做完家务又如约地坐在自己的学习桌上全神贯注的`读那本书,当读到恶毒的王后给白雪公主吃了半个有有毒的苹果就立刻昏倒在地时自己心里就特别担心,心想:白雪公主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她怎么能死呢?我还安慰自己,她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定会因为什么阴阳差错,公主又活过来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活过来了,原来用苹果卡到喉咙里了。时间很快过去了,妈妈也做好了晚餐,和自己仍沉浸在这本书中,妈妈喊我吃饭,自己也没听见,也不知妈妈什么时候过来把我的书拿走了,我只好过去吃饭了。
吃完饭自己什么也不干,拿起书又开始看了。白雪公主也特别善良,养了许许多多的小动物,那些小动物受伤了,是白雪公主给它们包扎;饿了是白雪公主给它们食物;冬天冷了,是白雪公主给他们温暖。我被白雪公主的善良深深打动。
在书的海洋里,我们收获了知识,长了见识,懂得了人生的道理,让我也从中受到了启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笑猫日记》,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猫。这只猫很多心情是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的名字叫笑猫。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书中还有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猫,它叫——虎皮猫,在塔顶上高贵地坐着,引起了笑猫的注意,后来慢慢爱上了它。它的恋爱很辛苦。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钟楼里找到了它。然而,它已经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每到黄昏,它都会为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最后被钟声震聋了。笑猫很伤心,每天都陪着虎皮猫。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决定去问问老鼠。一只年长的老鼠告诉它,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山上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残的母老虎以及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随时都可以伤害它。
笑猫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心爱的虎皮猫,它义无反顾地踏上生命旅途。可是,它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兔子偷吃了。笑猫很伤心,可绿乌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会出现。
后来,虎皮猫在笑猫的照料下耳朵终于能听见了。后来,它俩举行了婚礼。这场爱情是多么轰轰烈烈,相信它们的故事传播到任何地方,都能让那里的人们为之感动。
我真喜欢《笑猫日记》这本书,它不但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可以感动天地。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这就是《三毛流浪记》。因为这本书有一种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热于助人、忠诚、善良的品质。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这个三毛,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他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品质呢?每当我做好作业或有时间,我就会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
有一天,我读到三毛奋不顾身跳下江救一个不小心掉下江的五岁的孩子时,那个孩子的'爸爸赶到,看见三毛救了自己的孩子,为了感谢三毛就带他回到自己家里住。这时我就想:我要向三毛学习帮助别人、勇敢的美好品质。从这也让我想到好人有好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帮助别人,不能撒谎,要诚实。这本书有许多趣事:比如,墙上粘着很多海报,三毛把海报撕下来,一半做垫子,一半做被子。一位有钱人家走过来,一个烟头扔下去,把三毛的“被子”烧着了。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在喂一只大狗,三毛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为了一个包子也学习当一只小狗,把自己的脖子套狗的项圈里,让那位老太太给自己一个包子,老太太看见了一个孩子可怜就给了他一个包子,刚拿到手,大狗追了过来。他只好把包子扔给了那只狗,大狗叼着包子走了。三毛的肚子还是空空的,一口也没吃。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与变化。让我学会了帮助别人,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懂事且长大了许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快乐星球之“快乐到永远”》。
里面的主人公叫丁凯乐(小名乐乐),他非常勇敢、聪明、有爱心、快乐。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为鸟做个巢”、“网上的较量”、“紧急减肥行动”、“太阳鸟”、“谁是我爸妈”等等,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个事故“快乐到永远”。乐乐有好多朋友,他们是:多面体、莲蓉包、冰柠檬、老顽童爷爷,当乐乐有困难的时候,他们总能为乐乐解除困难。听老顽童爷爷说:“快乐星球的居民们都有自由,才会有快乐,如果失去这份自由,快乐星球将不再快乐。”
我多么希望我们的生活能像快乐星球一样快乐自由。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书会让我们增长知识;书能让我们拓展视野。我读过很多书,《安徒生童话》《爱的教育》《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我要成为第一名》。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彭浩一学期的学习生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是班级倒数第一名。后来,慢慢的,他变得好起来了。最后还得了三好学生呢。
看这彭浩的经历,我明白一个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刻苦学习,就会有好的收获。
没有人是天生的笨蛋,没有人是天生的差生。只要我们肯努力,就没有什么改变不了的。
我要成为第一名!是的,我们要有理想,有目标,要勇于改变。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让自己更加充实。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好书不厌百回读”,哪怕是一本漫画书,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今天我就来给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
上次我给大家分享的是大中华寻宝记的其中一本,这次我要分享的这本书和那本书有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讲的都是关于做事非常认真细心的故事,这本书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之夺命的结晶》。
这一套福尔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欢这一本,没事就拿出来翻一翻,我喜欢这本书是有原因的,我觉得这本书很特殊,因为它里面讲了三个故事,其它的书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这本书讲的还特别有趣,同时还教了我们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说第一个小故事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讲的是坏人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之后就让他的一位朋友身处困境,而我们的大侦探竟然凭着一根长棍面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侦探发现晚一点的话,它的这位朋友可能就没命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头脑灵活、分析力强、观察力强、知识丰富、身手敏捷、爱好广泛的人,这些特点让他成为一位著名的'侦探。除了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玛姬了,在三个故事里面让人感动的就是这个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儿子在这个故事里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凶手是她的女儿,而她却一直帮女儿顶罪,最后在福尔摩斯问她的时候,她的女儿认了罪。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也已经是一位非常细心、思维缜密、知识渊博的人,他肯定也很爱阅读,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本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样陪伴着我。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没有一个车能像书一样带你遨游知识的海洋;没有一滴水像书一样让你感受知识的甘甜;没有书就没有生命对我来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洛的网》。
他这本书我已经读了至少五遍,因为他实在太有魅力了,吸引着我。每当我重新开始看这本书时,心中都充满了激动和迫不及待,就当做我从来没有看过一样。
里面的主人公是夏洛,他有一个叫威尔伯的朋友,是一只小猪,夏洛对待他的朋友真的是真诚无私,为了他还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记得那一页,小猪威尔伯差点儿死去,幸好有夏洛为他织起的大伞。每当读到这一页的时候我的眼泪就会不由的从眼眶里跳出来。
我最欣赏他身上这种宁愿自己受苦也不会让别人受苦的精神,对待朋友真诚无私,最后他虽然死了但他身上这种精神永存。我对这本书的`见解是:不要自私,好的东西要学会分享给别人,不要独吞。这样你的朋友才会更多。如果你不具备这些,那么身边的朋友都会离你远去,如果世界上多一些向夏洛这样的好人该多好啊!
那一次老师让我买这本书,我开始不想买,后来人家都买了我也无奈买了看了几页,还挺好看的。有一次我的书忘学校了,那天狂风暴雨,我非要去学校拿书,妈妈就是不让我去,我差点儿给妈妈吵了一架,最后还是去了。一路上我把书放在怀里,尽量不让他湿。回到家时我全身都淋湿了,但我的心里还是无比温暖。
这本书中蕴藏着许多值得去一生感悟的哲理,其中最令我感慨万千的是友谊二字,友谊是用任何财富都换不来的财富。正因为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珍惜友谊。
书有很多,我喜欢的是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有趣,里面人物的智谋、勇猛、忠心让我十分敬佩。
《三国演义》里最常用的智谋是火攻。有诸葛亮火烧博望、火烧新野。有周瑜火烧赤壁。有陆逊在猇亭火烧刘备连营七百里。火攻可以借助大火把大船、营寨烧毁,兵将烧亡。来达到以少胜多的战果。另一个经典的智谋是烧粮仓、断粮道。曹操与袁绍在官渡大战艰难时,曹操听许攸之谋,亲率军马夜劫乌巢,烧毁袁绍粮仓。使袁绍军心皇皇,最后大败。诸葛亮第一次伐魏时,司马懿有守有攻,攻占街亭,断了蜀军的'粮道,使蜀军败回汉中。
《三国演义》里勇猛的将军有很多。常胜将军赵云赵子龙,为救阿斗,在百万曹军之中杀了个七进七出。大将关羽关云长,温酒斩华雄,斩彦良诛文丑,威震华夏。虎痴将军徐褚在渭口裸衣大战马超。燕人张飞张翼德,在葭萌关与马超大战几百回合。这些将军勇猛无比,胆量过人。
《三国演义》里忠心的人物很多。将军关羽降汉不降曹,过五关,斩六将,千里寻兄。对刘备忠心耿耿。东吴老将黄盖为破曹军,献苦肉计,被打五十军棍,鲜血直流。五虎上将黄忠,七十多岁,还上阵杀敌。诸葛亮鞠躬尽瘁,忠心复汉,六次伐魏,病死五丈原,葬于定军山。
智谋胜过千军万马,勇猛如狮虎奋力杀敌,忠心为主保国安民。《三国演义》里英雄辈出,各位其主,最后晋帝统一全国。
书是带我们走进知识大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遨游智慧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走向光明,明白道理的领航人。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不仅内容精彩,引人入胜,还能让每个读过它的人都受益匪浅。
《鲁宾逊漂流记》主要写了鲁宾逊在一次出海中不幸遇上了海难,一整艘船上只有他幸运地活了下来。后来他又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困境中他没有放弃,而是靠自己的双手和坚定的'求生欲望存活了下来。在这二十八年在漫长时光中他靠自己的努力,自力更生,种小麦,做陶器,烤面包……在这过程中他还救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最后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用木头造了一艘船。在1868年回到了祖国,如愿以偿地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它告诉了我无论在怎样困苦的环境下都不能放弃,要坚强不屈,不能向命运屈服,不能向困难低头。我以前遇到困难只会逃避。还记得一年级时,我有一道题不会做,就空等着,等着老师来讲评,但是现在我会自己的问老师,请教同学,直到自己真的弄明白了。
阿斯图里亚斯曾写到: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那么我想说:只有像鲁宾逊那样有着坚强不屈精神的人才能承受一切黑暗迎来胜利的曙光。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在我的生活中,有许多温馨而惬意的事,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在休闲时,最自在的莫过于一边喝茶,一边躺在摇椅上阅读书籍了。
书房的书柜里,有成千上万本书。许多有趣的书我都已经全部阅读完了。而有一本书,我已经爱不释手地读了又读,读了又再读,这一本书就是冰心奶奶所著的书《小桔灯》。
冰心奶奶原名谢婉莹,是非常有学问的女作家。她的许多作品都与孩子有关。她一直保持着一颗童心,她所写的文章都富有童趣。给予孩子们对未来的希望和向往,赞扬儿童的天真浪漫是她所有作品都想表达的初衷。这一本《小桔灯》就是她去郊外拜访朋友时所写下的一个小故事。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冰心在郊外拜访她的朋友时,看见了一个小女孩在给医院打电话。她家里的'妈妈病了,冰心带着自己在街边买的桔子探望小女孩。小女孩用桔子做成了小桔灯给冰心提着回到山下去。冰心十分地感动,写下了这一个小故事。
这本书是由很多个创意出奇的小故事组成的,而“小桔灯”这个故事最为感人和出名,所以书名叫《小桔灯》。
冰心的写作十分优美,以平淡的手法,不加烘托。不会给人有虚构编织,或喜剧上的冲突性的感觉。又能给我带来生活乐趣的体验。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我将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个人的爱好不同,喜欢的书也会各不相同。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下面让我来给大家将一将这本书的内容吧!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得三分之一天下;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大智大勇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好“卧龙”。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出了军事史上许多史无前例的杰作。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应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他辅佐刘备,为恢复汉室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在他经历的战役里“空城计”最能体现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慌的大将风度。诸葛亮一生力图中原,但未能成功,但实现了他本人的诺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喜欢诸葛亮的遇事不慌。我更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读了这本《成语故事》以后,我有了很大的收获。我不但学会了很多成语故事,还懂得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书里面最吸引我的故事要数“掩耳盗铃”的故事了。
“掩耳盗铃”这个故事讲的.是在春秋末年,一个人想要把一口大钟偷走,可是他又担心这口大钟发出的巨大的声响惊动了人们,使自己的丑行暴露。他冥思苦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自己的耳朵堵上,这样就听不到声音了。结果,他的偷盗行为很快就被人们发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笑起来了,一边笑一边想:“这个人怎么这么愚蠢啊,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就以为别人也无法听到声音,真是太愚蠢了!”但是,仔细反思这种行为,我们又何尝没有过这种愚蠢的行为呢?
记得有一次老师留了一道数学题作为家庭作业,我读了读那道题感觉很难。于是为了偷懒,我就直接把后面的参考答案抄在了作业本上,还得意洋洋的认为老师根本不可能发现。结果,在第二天老师讲课的时候让我讲讲这道题的答题思路,我这才傻了眼不知道怎么回答了,那种尴尬的场面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从此以后,我暗下决心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实事求是,踏踏实实。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那些花拳绣腿和投机取巧的行为只能是自欺欺人。
我喜欢家里的一本书,书名叫《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是幼儿园毕业时老师送给我作留念的。这本书里有中国历史上的英雄,有令人感动的情节,记载了一桩桩有意思的事件,歌颂了无数优秀的人才,它让我开阔了眼界,启发了我的智慧。
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就是林则徐虎门销烟。相传清代,英国人运送鸦片到中国。这是一种危害极大的毒品,久吸上瘾,使人有气无力。1839年6月3日,中国广州虎门人山人海,大家都去看焚烧英国贩子的鸦片。只见林则徐一挥手,喝道:“销烟”!震惊中外的虎门销烟开始了。只见挑夫把鸦片放入销烟池,再加入石灰、烟巴和海水,海水把230万斤鸦片销毁了。我由衷的佩服林则徐,他是一位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这本书里还有一位人物令我敬佩,他就是抗击倭寇的戚继光。在明代,有一批日本人,他们在沿海地区杀害百姓,掠夺财产,戚继光是位精通兵法的.将领,他根据南方沼泽的特点,亲自教士兵使用武器。有一次,戚继光让人用干草铺出路,把敌人全部消灭了。从那以后,“戚家军”屡战屡胜,到1565年,把倭寇全部肃清了。我敬佩这种敢于和侵略者作斗争的英雄。
这本书从盘古开天辟地写到近代“五四”运动,内容丰富,我经常翻看,越来越爱看。知识是成功的第一秘诀,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读书能陶冶我的心灵,启迪我的智慧,增长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我们要有志气,长大了为民造福,使祖国更加辉煌。请记住:多读书!
“大家后会有期,我退群了。”听到这里,你是否会以为我在群聊,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个人是宋朝皇帝——赵构。你可能会问:“现代群聊怎么会和一个历史皇帝放在一起?”这就要从一本奇特的书说起。
这本书名叫《趣说中国史》,它怎样个趣说法呢?这本书将中国史上四百二十二位皇帝放在了一个群,群名叫“宇宙第一群”。
说起这本书,那叫个厉害。它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用群聊的方式表达出来,用风趣的语言将一个个枯燥无味的中国史写得幽默风趣,将古文转化为现代网络用语,让人能在哈哈大笑中增长知识。
先来说说里面的奇特的人物吧。我认为里面最可怜的要数秦二世胡亥。他呀,那真的就是活不过一集的人。在第一集开头,当秦始皇嬴政得知胡亥逼死扶苏后,三年就把秦朝霍霍完了,一气之下,将胡亥踢出了群。
还有一个史上最牛全家桶——唐朝唐中宗李显,他啊,全家老小都是皇帝:爷爷——唐大宗李世民;爸爸——唐高宗李治;妈妈——一代女皇武则天;儿子——唐少帝重茂;弟弟——唐睿宗李旦;侄子——唐玄宗李隆基。这阵容,堪称“六位皇帝丸了”。
这本书最奇特的地方就在于,它能把枯燥无味的中国历史,用如此现代化的`群聊方式,以及诙谐幽默的语言表达呈现出来,让我这样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学生都能读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我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只要一看书,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桃园结义”,看着这四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程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
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由于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喜欢看书,曾读过许多书,如:《根鸟》、《水浒传》、《狼王梦》、《十万个为什么》等,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为了生存,他想尽一切办法与大自然作斗争,凭借着自己的惊人毅力,战胜了重重困难,生存了下来。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他终于得救,回到了故乡。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明白了鲁滨逊是靠什么活下去的,也十分叹服他的智慧——在困难面前,鲁滨逊懂得将自己面临的好处与坏处对照,使自己从中得到一些安慰。我特别欣赏他在绝境中那远超常人的.乐观与毅力。
从鲁滨逊身上,我汲取了不少的精神力量。记得有一次,语文小测之后,老师要求成绩不理想的同学每天都要抄一篇作文,我的名字也在那个“封神榜”之中。我心里不断地抱怨着:“作业都这么多了,为什么还要布置这个任务?”但我只能接受这个令人头疼的事实。我从抽屉拿出久违的《鲁滨逊漂流记》,心想:“既然鲁滨逊可以做到焉知非福,那么我也可以。”我不断激励自己,果断接受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更加努力地学习,后来我的语文成绩渐渐提高了。
从这件事之后,再遇到一些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我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总是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以启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与乐趣。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直陪伴着我,使我在困境中得以保持乐观的心态,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让我印象最深,最喜欢的书就是《天蓝色的彼岸》了。这本书是从逝者的角度来阐述死亡。有的时候,只有你不在了,才会发现你对于某些人非常重要,有的时候,你认为会为你的死而非常悲痛的人却一点也不在乎。但是,不管怎么样,终究要放下所有的执念,踏上新的旅途。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因为和姐姐发生了冲突,就出去骑单车消气,而意外死亡的事。那如果我也意外死亡了,我的妹妹会不会像主人公的姐姐一样伤心、悲痛呢?
主人公去世后,他的灵魂留在世间。他来到他的家,用尽所有的力气写下:我爱你们。如果我的灵魂也留在世间,我一定也会写下,我永远爱你们。”
我们都是时间旅行者,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人的生命和蝴蝶一样脆弱一样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因为我们不知道,下一辈子还会不会遇到,我现在的妈妈,爸爸,外婆,妹妹……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死亡就是人生的终点,人死后人间的事都与自己无关了,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不一样,他死后先去了人间看了看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和他们用特殊的方式道别后,就去了自己的'学校,和学校道别后,最终才踏上了自己的新旅途。
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去世了,当时我很害怕,害怕我身边的亲人也会一个个离开我,但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在害怕了,因为他们踏上了新的旅途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洋葱头是谁?你猜猜?其实啊!它是一本叫做《洋葱头历险记》的童话集。我爱上了这个洋葱头,也从洋葱头那里得到了知识和快乐!
洋葱头里说过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叫《小葱大叔的长胡子》。当我读到小葱大叔说:我的胡子太麻烦了,我老婆总用它来晾衣服。你看,我的胡子被衣服夹夹出印来了!我情不自禁的捧腹大笑在笑声中,我领略了形象比喻的魅力;
洋葱头还讲过一个故事,叫《臭烘烘的梨教授》。主人公大白梨不讲卫生,三个月才洗一次澡,读到这我都要吐了。更让我意外的是,它一出门,就会有一大群苍蝇跟在后面。它都影响到了我对大白梨的感情了,因为在我咳嗽的时候,妈妈经常用它给做我最爱吃的白梨罐头,来缓解我的咳嗽,这以后,还让我咋喜欢它呢?
另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葡萄师傅的鞋铺》。戴着眼镜的葡萄师傅,一直努力想修好每一双鞋。但葡萄师傅每次都会把顾客的'鞋修坏,因为它以前总是粗心大意的,认为每一件事都很容易做好,所以没人敢去他的鞋铺修鞋了。一天所有的鞋铺都关门了,一位非常着急要修鞋的顾客,只能进了葡萄师傅的店铺。没想到,葡萄师傅这回小心翼翼、顺顺利利地把鞋修好了,顾客非常感谢葡萄师傅。
读到这,我非常钦佩因为他的用心,满足了顾客的心愿,终于这一次成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对待,不要马马虎虎,因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当然,不仅仅是这些,洋葱头还给我讲了很多很多故事,每一个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知识和快乐。
非常感谢妈妈给我买了这本又有趣又长知识的书,从洋葱头那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开卷有益这句成语的含义。
哈哈哈,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莫属,王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本养家之人!其实我喜欢的书,他不一定非得是要像《三国演义》这类的名著,只要我自己喜欢,我觉得我能从当中学到东西,我很感兴趣就行!
这本书是去年王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直到今年还使我记忆犹新,还记得去年我们正在上语文课的时候,王老师拆开了一个大箱子,拿出了一本书,说同学们,大家看我手中的这本书,这本书,它的名字叫养家之人,你们看到这本书的封面,第一眼的'感觉是什么?这个问题并难不到什么,只要我跟着后面给的图片,再加上我自己强大的想象力和合理的想法我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这时已经有好几名同学举手了,有的同学回答到,我看到后面貌似是一座山,还有一个个小山洞,还有一位戴着头巾,黑皮肤,绿色眼睛的一个女孩儿,下面还有一群骆驼,而骆驼只有在沙漠中才会有,我猜他是骑着骆驼被困到了沙漠当中,同学们的想象力一个比一个精彩,经过一大群同学的想象,王老师说这个谜还是要你们自己回去,看完之后才能解答,这本书我发给你们,你们回家要认真仔细的看,回到家,我立即拆开书皮,仔细的阅读起来!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这本书,我觉得他写的十分的好,她很真切地描写了阿富汗当年的那种苦难,然后我很佩服里面的主人公帕瓦娜他们那个地区十分的困难,可以说是他们在死亡线上却依然很乐观的帮其他的阿富汗儿童,他们十分的乐观,这点让我十分佩服!
而且在去年元旦的时候,同学们读完这本书,还用这个演了小剧场,在元旦晚会上给我们展现了出来!我很喜欢这本养家之人也分享给同学们!
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而我,却偏偏钟情于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知道这本书,它是由宋人施耐庵根据南宋宋江起义之史,创作出来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
有人会问了,我为什么会喜欢这部书呢?总得有个理由吧。其实,我有很多理由:因为它的情节荡气回肠,因为它里面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因为它的`场面相当的波澜壮阔,令我回味绵长,因为它的……不好意思,收不住了。
当我笫一次接触到《水浒传》时,是在上三年级的时候。那时,班级图书角中,都是一些故事书,使我看得不带劲。有一天,我发现了一本故事书模样的书——《水浒传》,我想:以前只是听过,还未读过,不如……
于是,我就每天早上看,中午看,就连下课也看,一直到看完,还是意犹未尽。在那时,我心中就有了“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等这些英雄好汉,有时,甚想去古代,也去梁山落草,做一个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好汉呢……
使我再次接触到这本超级经典名著,是在一年以后,我订了一套名叫《中国经典文学宝库》的书,共有10本。其中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岳飞传》等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小说。令我最为欢喜的1本是——《水浒传》。我大略翻了翻发现,这本比上次图书角的那本内容更加详实,描写更加精彩,就连图片也很抓人眼球,使我乐开了花,快要“一蹦九尺高”了。书中的108将描写十分精彩,使人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
现在你们该知道,我为何这么喜欢《水浒传》了吧?要是你还未读过,我劝你赶快读吧。不仅好看,而且会使你作文水平提高,历史知识变广呢!
我喜欢读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西游记》。
我家有好多本《西游记》,它主要讲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护送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他们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灵山,取得了真经。最后,他们四人都变成仙了。
书里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孙悟空机智勇敢,不怕妖怪不管遇到什么危险都是第一个前去打探,想出好多办法解救师傅。每次都是悟空去化斋,弄来好多吃的,供他们师徒四人解渴。
唐僧,是他们的师傅。他每次都分不清是人是妖,总是让妖怪抓走吃唐僧肉。每次只会念‘阿弥托佛’。唐僧,领着他的三个徒弟,不怕困难、历经千辛万苦,坚持到底的走了好几年才取得真经。
猪八戒,懒惰,还喜欢吃。他特别听猴哥的'话,我最喜欢看‘猪八戒抓媳妇’那一集了,最后,如来福知道他好吃懒做封他‘净坛使者’。
沙僧,是天上的卷帘大将下凡,唐僧收的一个徒弟。他特别老实,取经一路上,挑着行李,不怕苦、不怕累,还帮着悟空打妖怪。
我还有一套孙悟空的衣服,穿上后再拿着金箍棒,读着书上悟空说的话,可威风了!
从这个故事里,我要学习唐僧的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悟空的聪明勇敢,八戒好好吃饭,沙僧诚实、不怕辛苦。他们四个人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好像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我喜欢读很多书。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叫《长袜子皮皮》。皮皮有很多朋友,其中有一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男孩叫杜米是个勇敢活泼的孩子,女孩叫阿妮卡表面看起来是个文静的孩子。但是,他们每次都和皮皮一起去冒险。皮皮是个力气很大的孩子。有一次,皮皮的爸爸也就是船长,带着皮皮、杜米和阿妮卡来到一个岛上。他们一起去游泳,突然,前面来了一条大鲨鱼,皮皮急忙上前去举起大鲨鱼扔的远远的。可见皮皮的力气好大啊,而且乐于助人,怕鲨鱼伤害到伙伴们了。
有一次,皮皮的爸爸给了她一大袋金币,她可以随便花,不料被小偷打听到了,小偷便想去偷,到了晚上,小偷悄悄的来到皮皮的房间里。不料,刚进屋就被机灵的皮皮发现了。小偷没有偷到金币,反而被力气超大的皮皮给揍了一顿,真是个勇敢的孩子。皮皮经常把金币拿去买些糖果和金钱送给镇上贫困的'小朋友,她真是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孩子。皮皮是个勤快的孩子,她经常做家务都把刷子绑在脚上,走到哪拖到哪,她打扫卫生很快,也很干净。她没有妈妈,只有爸爸,而且经常不在家,皮皮却把家照顾的很好,自己做饭,自己做家务,自己起床!我很敬佩皮皮一个人独立生活,而我却是个什么都想依赖爸爸妈妈的孩子,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一天除了学习,家务活不会做的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感触很深,想到了皮皮的勇敢善良、独立、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还记得翻看妈妈珍爱的小人书《童年》,最近有幸阅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阿廖沙3-10岁这一时期经历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慈爱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时光,以孩童般纯真的眼光,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和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
我最喜欢的外祖母,她是一个和善的妇人,从不轻易发脾气。比如有一次阿廖沙无意中惹恼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顿,外祖母心疼极了,给他讲故事、陪着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会祷告,小阿廖沙见了非常好奇,也跟着学了起来,可他哪里会呢?外祖母也不厌其烦,一遍遍给阿廖沙讲解,并教给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务正业,非常着急,她细心开导阿廖沙,陪他一起阅读,教他题目,让他在学习上渐渐好转。让我想起了亲爱的.外祖母,当得知我成绩稍有退步时,她比谁都着急,会耐心询问原因,监督我娱乐时间安排。她会为我的取得成绩而高兴,鼓励我继续努力。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照顾,当我还在学步车里时,外祖母即使手臂受伤,绑着绷带也要照顾我的起居。我深深体会这份沉甸甸的爱。
虽然我们生在现代化的社会,但社会贫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远地区的孩子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你想知道阿廖沙最后怎样了?他的家庭怎样了?让我们一起品这本震撼心灵的励志经典,让我们拥有面对生活的坚强力量。作者:施香凝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书迷,我的书柜里装有很多的书,《童话故事》,《成语故事》,《上下五千年》,《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的《昙花故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这个故事主要讲很多美丽的花姑娘生活在花的王国里,她们经常在一起评论看谁漂亮,看谁最吸引人,茉莉花最爱自夸,生怕别人忘了她,她说:“我个头虽小,但香味浓,谁家的`窗台不摆着我!”玫瑰花骄傲地说:“所有的爱情故事都赞美我!”牡丹花望望自己高贵俏丽的身姿笑着说:“另忘了我是国色天香哩!”
在花姑娘们争着互相炫耀时,只有昙花默默的不作声,因为觉得自己头高叶子大,却还没有开过一次花,别人对她不屑一顾,但她并不难过,她羡慕每一个开花的姐姐,甚至还喜欢那些无名的小花,昙花虚心向姐姐们学习,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了一个大姑娘,她最崇拜的还是莲花、菊花、牡丹花姐姐,时间一天天过去。
不久昙花终于开花了,花骨朵儿像吸足了水,细嫩的乳白色叶子上翘起了几个小翅膀,真是好看极了,美的像一个美人,花姑娘们想起几年前真不应该跟昙花刺激和冷遇,想起昙花所来的荣耀,都说:“你真是我们的好榜样”。
读了这篇童话故事,我深深地感到凭借自己谦虚好学、勤奋向上,昙花最终将美丽绽放,赢得群花的尊重,让我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我也要好好学习,努力拼搏取得优异的成绩。
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我十分喜欢读书,因此我的家里有许许多多的好书,琳琅满目的,布满在大厅的每一个角落。但我最喜欢的是陪伴我度过各样心情的一本书叫《惊人世界地理》。
在今年暑假一场英语培训课上,我们学到地名单词这一课,许多地名,同学们甚至老师都不清楚。我见同学们一个个皱着眉头,挠着脑袋,这时候我却微微一笑,我知道我的宝贝终于要闪亮登场了。我拿出了这本《惊人世界地理》给大家详细地读了各个地方的'位置和特点。读完后老师便夸我有一本好书,当时的我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甜的,我为我的宝贝而骄傲。从此以后,我便更喜欢它了,现在我们在一起就像老鼠离不开大米一样"不离不弃、如影随形”,这书的味道真甜啊!
一天晚上,夜深人静,家里除了我一个人还清醒着,其他人似乎都睡熟了。我的手里拿着宝贝,带着手电筒心在被窝里一页两页地阅读着它。当时的我就像一位工人正在矿洞中挖矿一样艰辛,但我乐此不疲。不知道什么时候,奶奶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我的房间,掀开被子发现了我的秘密,就狠狠的批评了我一顿。说这样看书很容易损伤眼睛,也影响正常休息。批评声还惊动了其他人,大家过来一看也把我批评得狗血淋头……这滋味苦啊!
其实在这本书的阅读过程中,还发生了很多很多其它的故事,那种兹味除了甜和苦,还有很多,但在读书的各种滋味中快乐是最享受的,我爱读书。
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许多美丽的贝壳,但唯有一颗美丽又闪亮地贝壳是我喜欢的,那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时间的礼物》。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它给我们带来了认知。从书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时间是最好的礼物,人们要懂得珍惜时间,善于利用时间。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码标价的也是——时间。
书中讲了一个癌症患者在医院遇见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后,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癌症患者是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企业家,但他把时间全部用在了挣钱上,他认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导致妻离子散,他没送过儿子上学,没拉过儿子的手,没帮儿子吹过生日蜡烛,没给过儿子拥抱……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个平凡普通的人,不要总是出差,也不要总是应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这也许是每个孩子的心愿吧。
当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悔恨当初的做法,但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悔是没有用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虽然没有癌症患者那么家财万惯,但他在我上小学以来,一次也没有接送我上下学的人,尽管知道爸爸忙是因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个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书,也希望他能从书中感悟出时间的真正意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唯独时间不能,但也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能因为时间的重要,而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不论友情还是亲情,请挤出一些时间陪伴,才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悔恨、自责,这才是时间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我喜欢看的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中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人充实,又使人快乐。
小时候是爸爸妈妈读书给我听,后来学会拼音就自己看有拼音的书,到现在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就自己看,我最喜欢看《野生动物画报》。在我的要求下,妈妈给我订了一年,它是每月一期,每到10号的时候我就盼它早点到来。每当书拿到手的时候我就迫不急待地读起来。刚拿到书的几天,课间十分钟在操场根本看不见我的身影,我在津津有味味地读书呢!就连在家上厕所的时候,我都要看一会儿。这本书包括奇趣大自然、野性大地、真相实验室、森林故事会、超级冒险家几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奇趣大自然和森林故事会。奇趣大自然讲的是一些大自然的奇趣的动物和植物,有一期介绍了隐居在马达加斯加丛林中,古怪又神秘的'叶尾壁虎家族七兄弟,让我大开眼界。森林故事会的一则故事《落难公主重返鬣狗国》紧揪着我的心,让我一直期待下一期的故事内容,它运用拟人的手法,写出了鬣狗如何战胜狮子,夺得领地,又如何失去,之后又重新夺回王位的故事,故事内容引人入胜,优美的词句让我看了一遍还想看一遍。
同学们,读书既能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又能开阔我们的眼界。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着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人们都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食粮,是智慧之门的钥匙,是甘甜香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在我来说,一生中最舒服的感觉,就是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不生气的智慧》了。
被称为“现实主义艺术大师”的屠格涅夫说:“凡事只要看得淡些,就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了;只要不因愤怒而夸大事态,就没有什么事情值得生气的了。”这话不假,因为唯有巧妙地浇灭或利用这团怒火,才能让生命在拥有宽度的'同时也收获了长度。有人说:“怒气会让人愚蠢,闲气会让人失神,怒气会让人灰心,坏脾气会害死一个人。”
我们生活的世界多美好,但同时也会存在着缺陷。开心的背后会有难过;消极过后会积极;失去一个美好的,你会得到个更好的。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在我生气,或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去翻翻我的挚爱—《不生气的智慧》,这本书就像一个灭火器一样,翻开读一读会把我身上的怒火立马灭掉;这本书就像一个有魔力的风一样,翻开读一读会把我头上的愁云都赶走了,简直是我的心灵鸡汤一样。—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书籍是一架梯子,能引导着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是一盏灯,能照亮我们前进的路。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漫漫人生,渺渺前程,我们卸下心中的枷锁,让一颗自由快乐的心伴我们前行!因为:不生气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智慧。只有掌控了自己的情绪,不随便制怒、发怒,才能拥有健康平和的心态,才能过一种不生气、不纠结、从容、豁达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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