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征文(9篇)
时间:2024-09-12
时间:2024-09-12
4月29日的下午,我校在操场上举办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听后使我受益匪浅。
首先是马主任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之后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猫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而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
他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
马警官从众多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我们不就应做的事,告诫我们要“好习惯,早养成。”
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在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在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
消防叔叔告诉我们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首先,不能惊慌,要打消防电话“119”,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逃生,逃生时不能乘坐电梯,不能贪恋家中财物而不逃生……
生活中处处存在危险,只要我们懂得法制知识,就会更加安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让我终身难忘。
听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学校请了一位朱警官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节法制课。使我们进一步走进了法律,增强了法律的知识,并进一步让我们体会了法律的无情。正是像那位警官所说的有些人因为上网吧玩,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道路,最后却害得自己进了监狱毁了自己大好的前途,这都是好奇心惹得祸。
这使我想起了电视上艘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犯法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他给我们讲了四个主题:违反法律的行为·不尊重他人的行为·消极悲观的行为·不道德的行为这四个主题。我从黄叔叔的口中知道:这是耳熟能详的《三国演义》中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言,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人要会勤·俭·劳·德,做人首先要有品德,除了从父母老师和书本中学习做人的道理以外,我们还要多学法律常识。只有明确什么事情能够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才能心中有把握,才能做好事情,得到他人的认可和尊重,做一个以德服人的人。
我们还要做到下面几点:
1、珍惜学习机会。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2、提高鉴别能力。学会识别善与恶,不要随便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行为,凡是多向他人请教。
3、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要克服虚荣、攀比的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别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以智取胜。
6、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讲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物不要轻易接受。
我们很高兴能听到黄叔叔的讲座,长大了我要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今年八月初的一个上午,爸爸和妈妈带我到三水荷花世界参观游览,一进入荷花世界,就闻到一阵阵荷花散发的清香,使人精神倍增。
我要爸爸妈妈带我去欣赏并蒂莲的丰采,爸爸说:“荷花中长出并蒂莲的机会甚少,一般很难见得到,今天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运气了。”当我们走到荷塘边的时候,看见一群摄影爱好者架起照相机,围成一堆对着荷花拍摄,我赶紧挤过去一看,看见了,看见了,在几片莲叶中间,一杆莲花开出了两朵,上面还有露珠,美丽极了,这就是难得一见的并蒂莲,我不枉此行。
最使我难忘的是参观园区内的佛山市廉政建设教育基地,这里展出的图片爸爸都一一给我讲解,爸爸说:“这些人原来都是政府主要部门的大官,由于谋取私利,把国家的钱财据为己有,触犯了国家法律,最后被判刑坐牢的。”
这次旅游,我既看到了并蒂莲,又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真是一举两得。
人们常说,青少年时期是学习的最好时光,我们拥有着美好的生活,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十分幸福。但是有一些跟我们同龄的青少年们,因为一时冲动,导致自己失去了幸福美好的的青少年时期,只能在高墙电网下望着那四角天空,独自叹息、悔恨。
10月21日,我们初一、初二的全体师生进行了一次意义非凡的法制教育——参观少管所。少管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实际上就是一所小监狱。在这里关押着许多犯了罪的青少年们。他们因为一时的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当我来到少管所旁,望着那高墙电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暗自心说:以后一定不要进来。当我看到那巨大的带有齿轮的铁门时,心中又是一阵颤抖。这些和我们同龄的少年,就生活在这个门里面吗?随着大门的渐渐打开,此次的活动才刚刚开始。
首先,我们去参观了他们的宿舍。虽然他们身为囚犯,但宿舍内却是十分的'整洁。那豆腐块似的被子,那平平整整的床单,无不令我惊叹。在这方面,我可要向他们学习。随后,我们进入了一个大厅,上了一节令我永生难忘的法制教育课。
在这节特殊的课上,我们通过短片了解了什么是犯罪,还观看了三个案例。之后有一些少年犯们给我们表演了舞台剧和各种才艺。从中,我真切地感受到了这些少年犯们对自由的渴望,对光明的向往,对父母的思念和对自己过去的忏悔。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舞台剧《如果给我一天自由》。一天,一生中有多少个一天啊,我们能在这众多的一天中随心所欲,自由翱翔。而他们却渴望给他们一天的自由,去陪父母吃饭,和妹妹玩耍……这些对我们来说微不足道的事在他们眼里却高不可攀,只能在高墙电网中期待、盼望。
在表演过后,李主任还给我们做了总结。通过李主任的讲话,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冲动是魔鬼”,在少管所中,有众多人都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了令他后悔一生的事,对不起父母、老师、同学。有些人“身在福中不知福”,他们有吃有穿,却还嫌生活不够好。我们应当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孝敬自己的父母,努力学习,“三思而后行”,不要冲动做事,要冷静去分析后果,如不计后果的莽撞做事,那就会后悔终生。
“啪”地一声,门关住了,我远远地望着那紧闭的大门,心中感慨万千。想着那些少年犯们,只能在没有自由的高墙电网中生活,我不仅为他们怜悯与叹息,更在心中告诫自己: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孝敬父母、遵守法律,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维护国家秩序的一种制度。遵纪守法,是每个人都应做到的,生活中往往有些人违反法则,包括一些青少年,在青少年时期,人往往会迷失理性,很多不良行为总会发生在少年时代。
在我们身边,也会有些青少年做出越轨的事情。就在前一阵子,汽车站附近经常有许多青少年,虎视眈眈地盯着来往行人的钱包,只要人们稍不留神,钱包就神不知,鬼不觉的不翼而飞了。那天,我无所事事,便出门去散散心。来到汽车站附近,亲眼目睹了令人“拍案叫绝”的一幕:只见路边出现了一个装扮的灰头土脸的人,我仔细打量一番,那人皮肤黝黑,身着一件带着灰尘的衬衫,留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虽打扮毫不考究可是怎么也掩饰不住,他那张年轻的脸。他只是一个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只见他的眼睛不住地四处张望,突然他眼前一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跟上了一辆小型摩托车,说时迟,那时快,他一边飞奔,一边伸出那只手,鬼使神差般拿走了那人的钱包,那人竟然毫不察觉。路边的行人立刻警觉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前包,然后长长吁了一口气。
那些青少年们为什么要偷窃他人的钱财呢?大部分原因是因为生长在比较富裕的家庭,往往会受到许多外界的影响,而误入歧途。还有一种是生长在温饱还难以解决的家庭,没有受到好的教育,导致前途尽毁。由于家中贫困,负担不起学费,而剥夺青少年们对学习的渴望,这种父母是多么不负责任啊,同时他们也触犯了法律。
当我们坐在宽敞而又明亮的教室里,无拘无束地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那时,我们可曾想过那些失学的儿童。曾经在一个偏僻的山区,有一户人家,有着五个孩子,两男,三女。因为家中非常贫困,不能负担五个孩子上学,于是这些孩子的父母便强迫三个女孩辍学,让两个男孩去上学。十年过去了,两个男孩总算干出点事业,但三个女孩在这十年中,每天都在干农活,不是种地就是插秧。三个女孩的一生就这样完了。
真是令人心寒啊,但愿普天下所有人的心中能多一份真诚,少一分罪恶,为世界添上那一丝光彩。
法律不像衣服可以随心所欲地扔掉,而是像语言一样同我们的生活是如此密不可分的一个组成部分。”(美国评论家庞德语)法律如语言与我们息息相关,多么贴切的比喻!联想我们的日常学习和生活,用心感受,原来,法无处不在,且力大无边。
一、法驻我家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应有规则,存在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法律则是将法成为文化。“宁国市家庭法院宣布,原告母亲对被告父亲因工作应酬常深夜晚归,影响正常睡眠的控诉成立,被告今后必须在晚十点之前到家,否则剥夺其回家的权利。结案!”我学着法官把擀面杖往桌上一拍,自豪地宣布道。只见妈妈手舞足蹈,真像赢了官司一样兴奋不已,爸爸则垂头丧气,一脸无奈。
家就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成员之间难免会有摩擦和矛盾,这些都挺正常。由于我爸爸在法院上班,从小耳濡目染,我便常常要求采用这种独特的方式来解决。但是,如果我们坐视不管,久而久之,就会一发不可收拾。当然,矛盾双方就成了原告、被告,中间的一方自然成了法官。通过双方的充分辨论和申诉,最终促进互相理解,达成谅解。有时一审不行,就休庭再审,长此以往,我们家就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争吵,因为法庭上的辩论都是讲“证据”的。严禁语言暴力的伤害,讲究以理服人:同时,它也促进我们家不断完善“家法家规”。在民主、平等的氛围中,家,成了其乐融融的幸福港湾。事实上,它成了我们整个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一个缩影。
二、法助我行
每天早上上学得六点五十到校,有时起来晚了便只好乘出租车赶时间。去学校的路上要过两个十字路口,而每次遇到红灯,几乎每个出租车司机都是第一反应减速,然后环顾四周,发现大清早街上没什么人和车,于是又一踩油门,冲着红灯飙了过去。只有极少数司机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每当这时,我都看不下去,于是问司机:“叔叔,你干嘛要闯红灯呢?”回答千篇一律:“早上没人,闯红灯不要紧!”“可是,交通规则是我们的生命守护神啊!”“哟,你小孩子家懂什么!早上学生上学就一段时间,我们抓紧点就能多带几个,要不然遇红灯老停,一大早辛辛苦苦才能跑几个钱?不懂就不要瞎说”司机们漫不经心地反驳我,满口轻蔑,毫无愧疚不安。我无言以对。是啊,如果老停,我就会迟到了。“难道金钱比生命还重要吗?”我无法改变司机师傅,看来只有两条路可走了:一是呼吁警察或电子警察(监视仪)干预,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二是我自己早起10分钟,骑自行车上学,坚持“红灯停,绿灯行”,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三、法维我权
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记得一次在一家商店买了一支钢笔,买回来没使用几天就裂开了,墨水都吸不进去。我气不过,到商店要求调换,谁知老板竟推卸责任说是我自己弄坏的,而且钢笔这种小物件不包换。同学们都劝我一支钢笔值不了多少钱,自认倒霉算了,我想到政治课上的消费者维权的有关条例,便去请教政治老师。老师告诉我,这家商店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要求调换是合理的。于是我理直气壮地找到商家,搬出了一系列法律条例,那老板也是肚里有些墨水的,不想影响生意,于是就给我换了一支新的。我因此特有成就感,同学们都夸我敢作敢为。
通过这件事我也更加深刻地明白,当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非法侵害时,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做法是不对的,伺机报复更是违法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唯一正确的做法。
在学习和实践法律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很多,收获了很多。在我国现阶段即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法的总体作用就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韩非子说得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让我们都来做遵纪守法的奉法者,让法常驻我心,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我自从听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青少年法律制裁这堂课后,我明白了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我们需要远离犯罪人,假如你的家人是犯罪人,你就应怎样做呀?对了,你就应不要跟他去不健康的地方,你也要指导他不要去上网吧,抽烟,喝酒等对我们不健康的东西。
如果你的好朋友在14周岁到16周岁,还是16周岁以上,如果你发现他们有抢钱,偷钱等触犯法律的事,你要及时报警,不要跟他们一齐做伤害我们的事情,因为法律无情。你在小学或是幼儿园时,发现你们班有人做小偷小摸的事,你要及时阻止他,如果他不及时改正错误,也不听你的劝告的话,大了必定酿成大祸。
比如,你放学回家,父母或是亲人都不在家,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你,你就应怎样办呢?下面是一个很好的举例:一天,女孩娟娟放学回家,脖子上挂着钥匙往家里走去,父母都不在家。走到半路,娟娟发现有人跟踪她,她走到家门口,却不开门,在家门转来转去的,因为娟娟明白,只要她一开门,那个人就会进她家抢东西。忽然,娟娟看到对面的江大婶走出来,她拉住江大婶,并且小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江大婶,江大婶叫娟娟开门,自己在旁边打110。当娟娟把门打开后,那个人急忙冲上前把娟娟反锁在房间里,然后就在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警察叔叔来的及时,把那个人捉住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家可要记牢了,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哟。有些人为了钱,连自己的爷爷奶奶都杀了。所以你可不要小偷小摸,以免长大后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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