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收集9篇)
时间:2024-06-10
时间:2024-06-10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讲了一只丑狗叫迪克,它一生下来,父母就不喜欢它,它的主人就把它扔进森林,它才刚出生几个月,不会捕食,常常挨饿。
在佛海镇东边土地庙的断垣残壁旁有一间破破烂烂的茅草房,房间里有一张一动就会吱吱响的竹板床,床上躺着一位脸色蜡黄嘴唇苍白正在从阳间通往阴间道上彷徨挣扎的瞎老头,大家都叫他钱老瞎。在他的旁边坐着一个名叫阿炯的盲小孩,阿炯的阿爸阿妈离婚了,他的`阿妈去了昆明,他跟着阿爸生活,阿爸又娶了一个继母叫胖菊,于是就把阿炯送到钱老瞎这里学艺。
有一天,阿炯碰到了迪克,于是就收养了迪克,迪克就变成了一只导盲犬。胖菊时常欺负阿炯和迪克,阿炯觉得不能再待在这里了。于是他和迪克去昆明找他阿妈。他们经过长途跋涉才来到了昆明,好不容易找到了阿妈,可是阿妈生活的也十分艰辛,如果阿炯继续留在昆明,会给阿妈添很多麻烦,于是阿炯决定带着迪克继续流浪。
我觉得阿炯很可怜,他过的日子很苦,不过自从他有了迪克,阿炯就一点也不孤单了。我们和他相比,生活过得多幸福,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眼男孩阿炯。
迪克从小被主人丢弃,它很想再找一个主人,它四处寻找,却无人要它。在这时,它碰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收留了它。迪克对小主人非常忠诚,它为了小主人付出了很多,还牺牲了半只耳朵。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淘汰。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
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一个病人得了癌,他去看病,医生问他:你认为自己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
对照自己,与班中优秀的同学相比,还有许多差距。比如: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一习一一点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一习一,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要加倍努力,超越自己,做个自信的人!
读完《我们一起走,迪克》后我已经被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所打动了。
天地无情,人有情。可自古以来天下人,有情的有多少呢?《我们一起走,迪克》故事反应了人的无情,当阿炯的父母抛弃阿炯时,一直陪在阿炯身边的是猎狗迪克,阿炯也把迪克当成了最好的朋友。一直和迪克好的'红娜竟是一只豺,迪克在豺性狗性间徘徊,灵魂差点儿分裂。狗忠贞的天性终于战胜了豺的邪恶的引诱,生死相依的爱像把锋利的宝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使得友情的暖回荡在狗心和人心之间。当时迪克应想了四个问题,一是当迪克面对爱情和忠诚问题时,迪克没有选爱情,它选了诚信,因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二是友情和爱情。阿炯都把迪克当做了患难之友,迪克也一样,所以迪克选了友情。做真正的知己,就必须互相相信。三是狗的忠贞,每个狗对主人都很忠诚,迪克做为优秀猎狗的儿子,当然对阿炯的忠诚不比别的狗弱。四是幸福,幸福是对红娜和阿炯的,迪克在最后一秒钟的时候,它选了阿炯,它心里明白阿炯和红娜只能留一个。当迪克杀了红娜,迪克痛苦极了,但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得到幸福,那是神话。
在《我们一起走,迪克》中,令我最感动的是迪克和阿炯那种纯真的感情和友谊。
放暑假了,在刚要走出学校的时候,我吵着让妈妈帮我买本书,在暑假的时候看。当我看到《我们一起走,迪克》的时候,我就很好奇为什么书面上有一个人,手拿拐杖,一条狗在他后面,一起再向夕阳行走。于是,我就叫妈妈帮我买了这本书。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瞎眼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它取名叫迪克。后来阿炯的父母离婚了,阿炯有了一个继母,继母本来是很可怜阿炯的,但看到迪克生了疥疮,像个瘌皮狗,便非常讨厌迪克,对阿炯也不好了。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便带上迪克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路上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流浪街头,迪克紧紧跟着小主人阿炯,当他的导盲犬,愿意为他牺牲自己的生命。最后他们遇到了一位好心的阿姨,为他们提供了生活必需品,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迪克在阿炯母亲那里又闯下了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了之后,我有了这样的`感悟: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狗,但它忠于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只要我们与动物和睦相处,善待它们,它们也会真心对我们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的是一个叫阿烔的盲孩子和猎狗迪克之间的故事。
迪克是条猎狗,因为丑陋,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成了一条野狗。后来它遇到了阿烔,被阿烔收养了。一次迪克为了给阿炯报仇砸坏了茶馆里的录音机,他们赔不起,被迫开始流浪的生活,到昆明找阿炯的生母。
阿烔十分会拉二胡,他以自己和迪克的遭遇写了一首曲子,被剧场宋经理看重,去上台表演,获得了成功。谢幕时,迪克按要求上了舞台,却被观众用果皮砸了出来,原因只有一个——丑陋。后来宋经理要杀迪克,无奈,阿烔和迪克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故事当中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外表的美丽可以掩盖许许多多内在的丑陋。
也许只有阿烔这样的盲孩子,才可以看见迪克内在的美丽。他是用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阿烔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迪克的心,那才真实。那些只看外表,就断定迪克是条恶狗的人,是被外表的美丽迷失双眼的.人,他们看不到内在美。阿烔的眼睛虽然是瞎的,但是内心比许多眼睛好的人,都要明亮。
我们太看重外在美了,却看不到内在美了,忘记了内在美实际上比外在美更重要。
不要轻易的相信会骗人的眼睛。请你用心去倾听,去倾听真实的世界。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讲了:有一只丑狗,应为丑被主人遗弃了,后来被阿炯——一个盲童收留了。迪克闯了祸阿炯只好去昆明找他的妈妈,可是路途遥远,他们只能爬过死林去昆明。就在这时好事来了,有几位叔叔说要把他们送到昆明。第二天,他们抵达昆明,阿炯想起来他的妈妈住在豆腐营。可是,他们询问了好多路人都没有问出来豆腐营在哪里,他们只好在路口以拉二胡为生,有一位好心的阿姨,阿姨每天都给他们钱,阿炯不知道这位好心阿姨就是他的妈妈。几天后,这位好心阿姨说要去出差,阿炯以为这几天没有饭吃了。他正准备回到他的家——桥洞。
这时。有一位卖混沌的大叔叫住了他,说:“有一位阿姨把你十天后的混沌的钱都付了。”小主人心想这位好心人会不会是他的妈妈呢?第二天小主人被冻感冒了,迪克费尽心思想找医生为小主人治病,可是医生看见他都拼命的逃跑。这时,那位好心阿姨来了见阿炯被冻感冒了,干净拿出几个花花绿绿的药片给阿炯服下,并把阿炯带回她的家中。日子一天天过去,阿炯的病情一天天的`好起来了。
有一次小主人在阳台上拉二胡,被好心阿姨的丈夫听到了感觉很不错,就把阿炯带进了他开的剧场,小主人一夜成名。可是迪克却被关进了笼子里,小主人为了救迪克还不想拖累好心阿姨,他们选择了永远的流浪。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人和动物的感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看中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坚强,还有他们的友谊,那种发自内心的友谊。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习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习,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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