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庄男孩》读后感(整理5篇)

时间:2024-12-18

《农庄男孩》读后感篇1

《农庄男孩》的主角是劳拉未来的丈夫——-阿曼乐。

阿曼乐小时候一家住在纽约北部的一个农庄里。九岁的阿曼乐帮助爸爸挤牛奶、犁田、剪羊毛、收玉米……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小马。

到冬季了,阿曼乐一家围在一起,虽说外面吹着冷风,但这个家却是暖暖的。这天起来,大家一起锯冰块以庆祝阿曼乐经过了爸爸的.重重考验。因为,爸爸从外面收购了一匹小马。

过了一段时间,有趣的收货郎来了,他叫约翰。唐尼,是一个搞笑的胖子。他拉着阿曼乐爸爸高兴的将小马交给了阿曼乐,把阿曼乐高兴的都要蹦起来。

阿曼乐梦想成真了,眼角流下了幸福的眼泪。是的,他是个坚强的男孩,他意识到自己长大了,他的路还有很长……

《农庄男孩》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一本《农庄男孩》。我看着最好的一篇是写圣诞节的,讲了小朋友总是想着过圣诞节。每当圣诞节来临,总是有一顿丰盛的晚餐,那可是全年最丰盛的。而且好孩子可以有圣诞节礼物,坏孩子只能挨鞭子。

阿曼乐不想挨鞭子,于是只能尽量显出一种很乐意,很高兴的样子。厨房里总是香气扑鼻。新出炉的面包放在一边,食品架上摆满了糖霜蛋糕。阿曼乐一觉醒来,天还没有亮。他感到很兴奋,因为这是圣诞节的早晨。阿曼乐的手伸进他的长袜里,他得到了五分钱的.薄荷糖。接着他掏出一双崭新的连指手套,他还掏出了一个桔子和一小包干无花果。他想他已经掏完了,没想到又掏出了一把又小又硬的折叠刀。他向小伙伴们炫耀他的礼物。阿曼乐还吃了丰盛的晚餐。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懂得关心,照顾父母,多做一些家务。

《农庄男孩》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农庄男孩》。书中的主人公叫做亚尔曼,他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哥哥叫罗耶,今年13岁,两个姐姐分别叫做伊莱莎·简和爱丽丝·伊丽莎白,一个十二岁一个十岁。他们生活在方圆几里内最大、最好的'农场里,各种牲口在农场里活蹦乱跳着。他们还有大批的农田,而且经常在存折里存上一大笔数目可观的钱。

他们一家之间发生了许多事情:修剪羊毛、参加独立纪念日、抵挡寒流……我觉得最刺激的还是柯斯老师赶走坏孩子了!他拿着威力巨大的牛皮鞭子,以一对五,十分顽强的与五位大孩子作斗争,最后把他们赶跑了,使他们不敢再在学校里、在大家面前为所欲为了。

九岁时,亚尔曼接受了父亲的考验,父亲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在农场里自由的生活,而是在城市里卑微的生活。他毅然选择了在农场里生活,从而通过了考验获得了一匹小马。

这本书真的挺好看,我想推荐大家也来看看这本好书。

《农庄男孩》读后感篇4

该书描写了一个农庄男孩,阿曼乐和两个姐姐,一个哥哥随爸妈在自家农庄生活的情景。

本书描写了阿曼乐不喜欢上学,十分喜爱势爸爸在农庄干活。阿曼乐即懂事又十分调皮,经常养牛,喂马,养羊,每天清理牲口圈的卫生,定时挤牛奶。他虽然才十岁,却像个小大人一样,天天除草,把庄稼整理的井井有条,种玉米,播小麦,种土豆,忙的不挨乐乎。他不想成为城里的.生意人,只想像爸爸一样拥有自己的农庄。目前他最大的愿望是拥有一匹自己的小马。能熟练的训练小马,并驾驶马车运送粮食回粮仓。

通过阅读本书,让我明白了阿曼乐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的高贵品质是我今后学习的榜样。

《农庄男孩》读后感篇5

我读了《农庄男孩》这本书后,发现主人公阿曼乐(罗兰的丈夫)有许多我们不曾有,和不再有的乐趣:锯冰块、训练小牛、播种、剪羊毛、收获、打麦子、拉木头……

这本书是美国女作家罗兰·英格斯·怀德的《小木屋》系列丛书的第二本。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赶集》:主人公阿曼乐(罗兰的丈夫)和他的全家带着他们家的农作物去赶集,阿曼乐的南瓜中了头奖。

读完这本书,我想说:他们生活的那个时代是美国的黄金时代,虽然上学有点辛苦,但他们老师很和蔼可亲,就算他们有了过错也都原谅他们。虽然他们经常要干活,但干活时可以不上学,而且在干活中也有乐趣,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干一些我们不经常干或从没有做过的事:钓鱼、采浆果、剪羊毛、拉雪橇、做蜡烛、训练小牛、种南瓜、收庄稼等。还可以吃一些没有吃过的或很少吃到的东西:干酪、炸苹果配洋葱、苹果汁、爆米花等。再看看我们,虽然有现代化的机械,但是我们也很少有和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像阿曼乐一家那样熟悉各种农作物并知晓在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收获(我连夏天收麦子都不知道),可是这样的生活也一去不复返,那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呢?平时唯一能与大自然接触的就听几声悦耳的鸟鸣,或偶尔爬一爬山,可是就这样的生活也一去不复返。让我们只能叹息。

朋友们,你们读过这本书么?如果没有读过,快来读一读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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