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特征范例(12篇)

时间:2024-02-29

金融科技特征范文篇1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社交金融;IT技术;行业监管

“社交金融”最早由美国Social-Finance(So-Fi)公司提出并实践。So-Fi由4位斯坦福大学MBA学生创立于2011年,同年9月,So-Fi公司创始人MikeCagney从40位斯坦福大学商学院校友处募集200万美元,以100个满足信用认证机制的该校学生为借贷对象,其贷款利率为6.24%,低于同期的联邦学生贷款利率6.8%。这是社交金融的首次实践,借助名校社交优势,重新建立信用体系,大大降低贷款违约率,成效显著。“互联网社交金融”是用户在社交圈互相信任基础上建立起的借贷关系,具有风控好、便捷、借贷成本低等优点。在当前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不健全、监管发展滞后、金融约束普遍的现状下,互联网社交金融引入社交朋友圈这一因素,很大程度上解决征信难的问题,引领新一代互联网金融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一、互联网社交金融发展模式

国内外互联网社交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元年是2013年,互联网社交金融则始于2014年,并渐进发展成以下三种典型模式。

1、面向高校群体的小微贷款模式

该模式以“靠谱鸟”为主要代表,其实质是借助互联网的大数据分析,以名校校友为信任基础,辅之以高校的各项认证资料,从而实现高信用和低风险相结合的P2P垂直模式。与SO-FI公司相区别的是,首先贷款群体差异,国内高校会有每年的免息助学贷款,这不同于国外的高贷款利率情形;其次借贷理念的差异,国内金融发展滞后,借贷市场鱼龙混杂,违约成本低,不利于培养良好的借贷观念。

2、社交工具化模式该模式

以“微信红包”为典型代表,微信红包其本质上是在社交圈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互联金融产品衍生品,采其用抢、发红包的方式,充分体现了娱乐性、互动性以及工具属性,对于用户有很大的黏粘性,从而行成“朋友圈+工具”的发展模式。

3、工具社交化模式

该模式以“支付宝”为代表,其实质是在金融工具化基础上加入社交元素。支付宝以前版本主打的是工具化,涉及衣、食、住、行等各项费用的支付,近期支付宝在最新的6.0版本上增加了类似于微信的交互界面,形成了“工具+社交”的发展模式。

二、互联网社交金融的优势

互联网社交金融以最新的IT技术为基础,以社交平台和社交软件为载体,以互联网金融为出发点,从诞生之初便显现出巨大优势。

1、新一代IT技术为互联网社交金融发展提供技术基础

新一代IT技术(大数据、云计算、支付技术)以及社交软件的不断发展为互联网社交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大数据技术所统计的花呗指数、芝麻信用等信用指数越来越多地应用于中小企业的征信系统,这极大地降低征信成本;云计算与支付技术则能够使人们更加快捷地进行支付,极大地提高了交易效率。

2、依托用户社交建立起的借贷关系具有很强黏性

回顾整个金融的互联网化过程,我们可以看到之所以会出现跑路、欺诈等各种问题,关键原因就是征信系统的不健全,存在太多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互联网社交金融基于互联网社交圈互相信任的特点建立起金融借贷体系,其依托社交圈本质是在社交层面利用信誉效应所形成的无形监管,而监管的主体由原来的企业和政府转变为社交圈的每一个个体,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违约成本并降低了征信体系不完善所带来的违约率。

3、网民年龄结构年轻化有助于推动互联网社交金融的发展

根据2014-2016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报告》,中国网民的年龄结构以10到39岁群体为主体,其中20-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比最高。大学生是该年龄段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交和网购行为活跃。互联网社交金融产品可以进行差异化设计,满足这部分群体个性化的需求,同时借助于社交和网购活跃这个优势,获得更好的信任度和影响力。

三、互联网社交金融面临的挑战

相比美国等西方国家借贷观念的成熟度,国内由于市场环境有待于进一步培育,存在征信体系缺失、借贷观念成熟度不高等问题,互联网社交金融发展面临挑战。

1、互联网社交金融面临BAT行业垄断

当前市场的互联网支付手段几乎被阿里的支付宝、腾讯的微信支付和百度的百度钱包所垄断。由于上述三家公司名称分别以字母A、T和B开头,因此又被称为“BAT”三巨头。2015年和2016年随着打车软件如滴滴出行、快的打车以及UBER的出现,整个市场都面临司机、顾客双补贴的情形,结果是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开通并使用BAT的支付方式。此后伴随着蚂蚁金服对个人、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的发展,腾讯旗下微众银行的持续发力,百度与中信等传统大中型银行的合作,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几乎被BAT等互联网巨头垄断,高补贴使得新型的互联网金融公司面临很高的准入门槛。如何在巨头垄断的情况下去寻找新的需求点是新晋互联网金融公司所面临的严峻问题。

2、征信系统不健全阻碍互联网社交金融发展

传统银行业由于存在信贷配给,对于借款人的线下审查有着已经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违约率和不良贷款率相对较低;互联网金融行业虽然依托于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IT技术,但是对于征信系统的构建尚无明确的科学标准。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对于征信系统的建立主要依赖于地推式的个人信息认证,通过人力去征集借贷双方信息,以做到信息对称,减少违约率。虽然社交金融在某种程度上规避了一定的风险,但征信系统的建立仍然是降低风险的关键性手段。科学的构建征信系统的相关度量指标是每一个互联网金融公司都面临的重要挑战。

3、传统民间借贷观念严重影响互联网社交金融发展

目前“e租宝”等P2P公司的倒闭和跑路,整个P2P借贷行业进入到最后的整合阶段。当前的P2P借贷的发展更多地和传统民间借贷相联系,只是传统民间借贷的线上克隆,导致传统民间借贷的诸多不良行为势必加深人们对于P2P网上借贷的恐惧感,这间接影响了P2P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如何增强借贷双方的信任度,降低人们对于借贷的恐惧,更新借贷观念是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的重要难题。

4、政策监管影响互联网社交金融的走向

近来互联网金融领域开始显现各种跑路、破产的问题,凸显了该领域的监管难题。政府监管能否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脉络,能否创新性地灵活应对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是金融监管机构乃至互联网金融从业者们必须谨慎对待的问题。

四、互联网社交金融的发展对策

1、进行市场细分,深耕大学生市场

互联网社交金融的性质与特征决定其必须要满足特定市场的人群。传统的互联网公司BAT都是在全品类上扩张,大学生市场尤其是借贷市场是相对空白,没有形成绝对性的垄断。建议推出满足大学生群体需求的金融产品,在借款层面可以自主选择利息、还款期数以及借款金额,在提现层面应该极大地缩短提现所花时间,在还款层面可以针对还款的每期进行二次分期;实行差异化贷款利息,当学生按时还款或者提前换款时可以降低利息率,有助于降低违约率;简化认证资料的注册及申请流程,可以借助于微信、微博、淘宝、支付宝账户等,也可以直接用手机号注册,动态登录。

2、改变传统借贷观念,增强借贷双方信任度

借贷利率高低直接影响借贷活跃度和贷款规模,应强调互联网金融模式和传统的高利贷在借贷利息上的差异性,摈弃收取任何费用都是高利贷的观点。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而言,应加强信息披露,产品条款要简单明了,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增进借贷双方的信任度;对于消费者而言,要明白其中的风险和收益,熟悉保护自身利益的渠道和机制,包括赔偿机制、仲裁机制和诉讼机制等,提升主人翁意识。

3、科学构建征信系统,创新政策监管

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呈现出混业特征,暂没有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管理,造成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系统的缺失。各金融监管机构亟待建立统一有效的相互协调机制。首先,应加强准入监管,引入“谁开设机构,谁负责风险控制”的机制;对金融平台的规模、经营环境、法人代表和高管设立基础准入标准;其次,强化信息监管,建立互联网借贷平台的信息披露机制,保障交易的透明度和消费者的知情权,防止出现关联方交易和各方利益受损;再次,应建立动态信用评级体系,根据借款人的信息状况实时更新数据指标库,实现长效的动态认证。

五、结论

互联网社交金融依托互联网技术和社交特性发展而成,对于当下中国诚信缺失、征信体系不完善、金融市场不健全的现实状况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违约贷款的发生。互联网社交金融借助差异化竞争优势,立足于大学生金融借贷市场,对于借款者的学业、就业和创业指导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互联网社交金融在金融创新方面为供给侧改革提供了一个在资本与金融、技术与创新领域的突破口,对于我国当前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必然会迎来井喷式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品、沈悦: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J].财贸经济,2015(10).

[2]宋琳:我国互联网社交金融兴起问题探析[J].西南金融,2015(9).

[3]邹宗森: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与流动性关系实证分析[J].上海金融,2013(8).

[4]王会娟、廖理:中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认证机制研究———来自“人人贷”的经验证据[J].中国工业经济,2014(4).

[5]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6]邹宗森、原磊、郑琳:资产质量、资本监管制约了银行的信贷扩张?[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4(5).

金融科技特征范文篇2

【导语】

  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二批录取第二次志愿征集于7月24日8:00至20:00进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即文史类458分(含)、理工类402分(含)以上未被录取考生均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本次征集志愿填报。  相关数据  本次征集志愿的招生学校共计27所,招生计划1162人。其中,文史类招生计划449人;理工类招生计划713人。  填报方式  考生要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了解参加本次志愿征集院校和专业的具体情况。  填报规则  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报6所志愿学校,每所志愿学校可选报6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参考资料  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须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和高校招生章程中对报考资格、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相关内容的说明。  录取原则  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一次性向招生学校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要珍惜此次征集志愿填报的机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志愿。  2018年北京高招本科二批二次征集志愿专业计划  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剩余计划(理工类)  1090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9人  12会展经济与管理(策划与经营)9人  1091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177人  19金融学26人  20投资学7人  21会计学(注册会计师CPA方向)20人  22国际商务6人  23财务管理(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方向)3人  24金融工程13人  25审计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方向)21人  26金融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21人  27投资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9人  28会计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21人  29国际商务(中外联合培养项目)2人  30财务管理(中外联合培养项目)2人  31金融工程(中外联合培养项目)11人  32审计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15人  1092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187人  08机械电子工程15人  09电子信息工程5人  10通信工程35人  11自动化11人  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1人  13软件工程(中日国际合作项目)36人  14物联网工程(国际特色)19人  15数字媒体技术20人  17财务管理10人  18物流工程13人  19电子商务2人  1093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200人  14城乡规划(国际班)14人  15财务管理14人  16国际经济与贸易14人  17建筑学14人  18汉语国际教育14人  19工程管理14人  20社会工作14人  21金融工程14人  22工业设计14人  2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器人技术)20人  24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20人  25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20人  26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14人  1095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127人  07酒店管理(财务及投融资)36人  08酒店管理(人力资源)27人  09酒店管理(酒店运营管理)31人  10酒店管理(奢侈品管理)13人  11酒店管理(现代营销)10人  12酒店管理(自主创业)10人  1096北京吉利学院7人  22经济与金融1人  2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人  2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人  27财务管理1人  33电子信息工程1人  35管理科学(项目管理)1人  38英语(国际幼儿教育丹麦特色班)1人  1348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1人  05会计学1人  2343哈尔滨华德学院5人  01焊接技术与工程(英才班)3人  0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英才班)2人  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剩余计划(文史类)  1090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12人  11会展经济与管理(策划与经营)12人  1091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105人  05金融学10人  06投资学7人  07会计学(注册会计师CPA方向)10人  08国际商务3人  09财务管理(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方向)2人  10金融工程9人  11审计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方向)10人  12金融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15人  13投资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6人  14会计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10人  15国际商务(中外联合培养项目)3人  16财务管理(中外联合培养项目)2人  17金融工程(中外联合培养项目)9人  18审计学(中外联合培养项目)9人  1092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63人  02英语10人  03传播学19人  04财务管理(国际注册会计师)3人  05财务管理21人  06电子商务10人  1093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87人  04城乡规划(国际班)9人  05财务管理7人  06国际经济与贸易9人  07建筑学9人  08汉语国际教育8人  09工程管理9人  10社会工作9人  11金融工程9人  12工业设计9人  13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9人  1095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119人  01酒店管理(财务及投融资)26人  02酒店管理(人力资源)35人  03酒店管理(酒店运营管理)27人  04酒店管理(奢侈品管理)12人  05酒店管理(现代营销)9人  06酒店管理(自主创业)10人  1096北京吉利学院28人  09经济与金融1人  10市场营销2人  11财务管理2人  12物流管理1人  13人力资源管理2人  14电子商务(运营管理)2人  15网络与新媒体1人  16人力资源管理(跨国企业管理)2人  17管理科学(项目管理)2人  18管理科学(质量管理)2人  20英语(国际幼儿教育丹麦特色班)7人  21学前教育4人  1348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1人  03金融工程1人  1423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1人  01会计学1人  2156大连财经学院3人  01会计学2人  02金融学1人  2340黑龙江外国语学院4人  01英语3人  02俄语1人  3252无锡太湖学院2人  01会计学2人  3531集美大学诚毅学院(468分以上(含468分))1人  01金融学1人  3633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1人  01会计学1人  3634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1人  01会计学1人  3635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468分以上(含468分))1人  01新闻学1人  3636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2人  01国际经济与贸易2人  3638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1人  02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中美学分互认项目])1人  3639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1人  01会计学1人  3665南昌工学院1人  01财务管理1人  4133郑州工商学院2人  01会计学2人  4259武汉华夏理工学院3人  01商务英语1人  02经济与金融2人  4260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1人  01电子商务1人  4620三亚学院1人  01经济与金融(与丹麦盛宝银行联合共建金融与科技)1人  5040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1人  02建筑学(五年制)1人  5152成都东软学院2人  03电子商务1人  04英语1人  6140西安培华学院5人  01金融工程1人  02国际经济与贸易1人  03英语1人  04日语1人  05电子商务1人

金融科技特征范文篇3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自主创新和税制改革的新要求,目前示范区面向自主创新税制改进在总体上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税制改进法律依据的系统化、规范化不足

我国现行面向自主创新税制改进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暂行条例、通知、补充说明等,缺乏全面、科学、规范、统一的法律形式,通常是各项税收优惠措施的简单罗列,部分税收法规因临时性需要而仓促出台,缺乏总体上的规划。各类税收激励措施多而杂,大多散见于税收单行法规和文件中,文件的级别不高,不够系统和透明,指导性差,而且很多优惠措施也缺乏长期的稳定预期。

(二)在鼓励自主研发和技术更新改造方面激励不足

自主创新企业的成长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在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其研究开发的投入更大,更需要政策扶持。目前税收优惠主要集中于已形成科技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的引进等层面,侧重于已成功研发企业的终端环节。而对正在进行科技开发活动,特别是对研究与开发、设备更新等重点环节的税收支持力度不够。

(三)在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手段单一

目前的税制主要对企业发明、设计、试制等过程给予优惠,而对技术的产业化、产品化、商品化过程的激励考虑不足。在鼓励创办自主创新型企业方面的激励措施少,力度弱。

(四)在鼓励创新平台发展方面基本是空白

长期、全面、体系化的研发和创新需要高端验室、孵化器等大型创新平台的支持,需要发挥大型创新平台的凝聚作用,以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局面。此方面的税制激励措施基本上是空白。

(五)在鼓励创新创业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税收激励亟需强化

创新人才是自主创新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现行税制重视对企业创新结果的税收优惠,而忽视了对形成创新能力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创新人才的税收优惠。而且,相对于人口总规模,我国目前从事自主创新的高科技人才相对较少,现行税收政策中,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及引进并没有给予真正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创新人才的技术入股、股票期权的个人所得税也没有切实的税收优惠措施。

(六)在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的税收激励欠缺

当前,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融资难问题,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也不例外。英国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希克斯(1969)在《经济史理论》一书中提出,工业革命不是技术创新的直接结果,而是金融革命的结果。因为已经存在的技术发明如果缺乏大规模资金和长期资本的支持,就不能从作坊阶段走向大规模产业阶段,“工业革命不得不等候金融革命”。科技与金融结合,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才能比翼齐飞。而现行税制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与高技术产业的结合,特别是对风险投资、科技贷款等的激励措施欠缺。

(七)在面向自主创新的税收征管及服务方面还不能适应现实需求

对创新型企业的税收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服务技术的现代化有待提高。当前税收服务及辅导还没有完全制度化、规范化,企业税收缴纳的便利化程度还较低,需要充分依托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面向自主创新税制改进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面向自主创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

1.提升立法和政策制定的规范性。为强化自主创新的国家战略导向,应当提升面向自主创新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层次,可将现行的暂行条例、单行法规、相关部委规章完善以后,通过立法程序提升为更高级别的国家法律,建议对税收优惠措施的制定,统一由专门法律法规来规范,使其权威性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巩固。

2.坚持立法和政策制定的系统化。税收立法和政策制定方面,要基于科技创新的相关理论、我国企业自主创新中存在的问题,统筹考虑自主创新各领域、各环节的税收优惠措施,对鼓励创新的税收优惠制度进行整体评估,对我国面向自主创新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进行全面系统设计,形成周密、兼容的自主创新税收制度体系。

3.增强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科学性。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规则,提高效率,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清理一些导致不合理竞争的税收优惠措施。

(二)发挥税收激励对技术研发、创新成果转化

和产业化以及各类创新要素价格和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税收激励机制

1.在鼓励自主研发方面,健全税制对技术创新的导向机制,建立研究开发准备金制度。深化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借鉴先进国家的税收优惠制度,建立研究开发准备金制度,可按照销售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提取技术研发基金。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和标准。对用于研究开发的专用设备准许加速折旧,以提升研究开发专用设备的技术水准。

2.在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移提供进一步的税收激励。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主要研发人员因科研成果转让所获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技术成果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比照稿酬所得,减征税收或免税。

3.在鼓励创业方面,对经认定的科技创新创业型企业及其股东减免所得税。不论是否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对经认定的科技创新创业型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科技创新创业型企业员工所持有本企业的股权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科技创新创业型企业的自然人股东,在将未分配利润转作公司资本金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在鼓励创新平台发展方面,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部级科技园、国家重大科技平台等增强税收激励。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实验室、部级科技园免费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器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和提供孵化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鼓励对创新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更多的人力资本投资。对科技创新企业员工的教育支出和在职培训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列为税前扣除项目。对科技人员获得的科技进步奖金和企业发明创造奖金免税。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为民营企业创新人员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6.从税制改进角度全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切实助力自主创新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逐步缓解。制定特殊优惠措施以鼓励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对科技创新企业进行信贷支持。例如,对金融企业向科技创新企业放贷的贷款利息收入、财务顾问等业务收入设置营业税免税期,或者单独实行低税率;对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信托计划投资于科技创新企业所取得的收益,向投资者个人分回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自然人股东从科技创新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担保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提取的各项风险和减值准备金,可以按一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对风险投资企业给予类似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当风险投资企业参股高新技术企业并占到较大比例时,可视同于高新技术企业,对其分得的税后利润再投资于原企业或创办新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实施投资退税优惠。

金融科技特征范文1篇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人脸识别信息安全身份认证

一、引言

国家建设部于“十二五”期间颁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意在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来营造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伴随着智慧经济的建设和我国的传统金融行业对于创新变革的诉求,国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开始快速发展。人脸识别在国内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应用也借助这一浪潮拉开帷幕。

二、人脸识别技术简介

进入21世纪,随着计算机技术、光学技术等技术的迅猛发展,人脸识别技术逐渐成熟,步入了应用阶段。人脸识别安防、考勤、支付等系统走进了我们的生活。

人脸识别算法蓬勃发展,尤其是基于深度学习的识别方法。深度学习利用其对大型数据集的优秀预测能力突破了之前在人脸识别过程中的精准率瓶颈。深度学习算法种类繁多,目前被广泛应用于人脸识别领域的主要是卷积神经网络。其现主要分为四个步骤。

首先是局部感知。在处理在图像处理中,把图像表示为像素的向量。只对局部的联系紧密的向量进行感知,初步降低参数;第二步是权值共享。挑选第一步中的某个局部参数提取特征,再将其作为探测器也就是卷积核,应用到图像的任意区域,对特征进行匹配,得到不同的激活值。将符合条件的激活值筛选出来;第三步是多卷积核。挑选更多的卷积核,不断重复第二步骤,学习更多特征;最后是池化。一个图像区域有用的特征极有可能在另一个区域同样适用,对不同位置的特征进行聚合统计可以简化对于大图像的描述,进一步降参。

三、互联网金融的人脸识别运用

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毫无疑问,互联网金融正以其独特的运行方式和价值创造模式,影响着传统金融业务,逐步成为整个金融生态体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一)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同传统金融行业一样,它们的核心问题都是如何预防和处理风险。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着政策法律风险、监管风险、流动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这六大风险。

(1)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对客户的真实身份的认证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国内的互联网信用业务还没有得到很完善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就会给对客户身份的认证带来不确定性素。例如,一些用户在P2P网贷平台进行身份信息造假骗取贷款。

(2)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产物,自然避免不了对于网络信息安全的要求。传统的字符密码具有可复制性,容易被网络黑客、木马病毒所窃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传统的字符密码认证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网络技术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大多还在成长阶段,无法维护庞大的信息数据库,给行业带来了很大的技术风险。

(二)人脸识别技术降低信用风险与技术风险

人脸识别技术依靠人脸独特性、难以复制性等优势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和技术风险。目前,国内的云从科技、Linkface等科技公司都在LFW数据库的实验环境下,取得了99.5%以上的人脸识别成功率,高于人眼识别97.52%的准确率。

在人脸识别模式下的开户过程需要用户先需要出示自己的二代身份证,系统在客户填写开户信息后继续发出指令,让客户进行基于视频流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系统会以此判别个人身份的真实性。同时,利用“活体检测算法”、“图像脱敏算法”以及“人脸比对算法”等算法对视频流的背景和人像的对比分析,可以避免一些用户利用录制好的视频来伪造身份信息。

识别开户成功后,系统自动上传用户信息至后台。当遇到支付等操作指令时调出信息,再次对客户进行基于视频流的身份认证来确定指令的安全性。

(三)互联网金融中的人脸识别运用

(1)招商银行“ATM刷脸取款”。我国的招商银行一直以勇于创新的先行者姿态活跃于金融领域,在手机银行和自助银行等多种电子信息化自助服务渠道中保持着领先地位。继在VTM渠道应用人脸识别技术以辅助柜员核实客户身份后,又率先推出“ATM刷脸取款”业务。首先收集客户的可信照片,再主要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并辅之以手机号码验证和密码验证来确认客户信息,误识率在万分之一以下。

这是国内银行首次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到自助提款机上,也意味着招行“智能银行”再一次取得进展。

(2)蚂蚁金服的人脸识别体系。蚂蚁金服起步于阿里巴巴集团的支付宝,致力于推进互联网支付、消费、理财。蚂蚁金服于2015年在支付宝上推出人脸识别的功能,已在用户登录、实名认证、找回密码、商家审核、支付风险校验等多个场景中投入使用,利用人脸识别代替传统的密码输入。同年,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在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上展示了蚂蚁金服的“smiletopay”技术,用手机“刷脸支付”的方式在网上购买了一张1948年的汉诺威纪念邮票,完美展示了计算机人脸技术在支付中的应用。此项技术还在不断完善,蚂蚁金服的刷脸支付功能正式投入商用指日可待。

(四)人脸识别目前存在的问题

(1)没有统一的安全标准。人脸识别技术领域的实际应用还在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主要都是技术厂家自己制定标准。然而厂家标准制定的不一致,会导致不同的安全状况与安全水平。只有通过制定统一的国家安全标准,才能解决人脸识别在技术推广过程中的障碍。

(2)识别中的“矫枉过正”。当人脸识别技术被作为加密技术投入实际应用时,我们最看重的就是它的安全性。而人脸识别技术的安全性可以用误接受率与误拒绝率两个指标来衡量。为了严格保证安全,技术厂商往往会尽量降低误接受率,但这同时会提高误拒绝率,使一些真正的用户也会被系统拒绝,“矫枉过正”,影响了用户体验。

(3)可信照片的分辨率低。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开户等操作时,用于确定客户信息的可信照片往往是居民二代身份证。而二代身份证的照片不仅分辨率低而且信息量少,这会降低人脸注册、识别的准确率。

(4)人脸的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用户的年龄增长,会发生胖瘦、常规的化妆、自然老化等变化。通常情况下,这些变化是在计算机的识别范围内的,但是如果出现整容、过浓的妆容、或者是佩戴眼镜与一些装饰性的饰物可能就会影响人脸识别的识别率。同时,由于双胞胎、多胞胎的人脸信息过于相像,双胞胎、多胞胎人脸信息的分辨在人脸识别技术中也是一个待攻克的难题。

四、未来发展应用趋势

(一)发展展望

(1)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为了保障人脸识别技术在应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规范性,有关的人脸识别科技公司和互联网金融企业等应该联合国家相关机构,加速人脸识别技术系列标准和规范的起草进一步规范人脸识别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为业务的深入和推广提供基础参考。

(2)突破对源图信息提取瓶颈。计算机人脸识别技术中很关键的一环就是将可信的源图信息与后期获取图像的信息进行对比筛选,计算机才能做出精确的判断。在获取到的源图数据不充分、不理想的时,如何对信息进行有效的提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但是,伴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人脸识别技术的这一瓶颈在将来必定会被突破。

(3)与其他生物识别技术相结合。各种生物特征识别技术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人脸识别技术可以和虹膜、静脉等其他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相结合使用,降低对用户的误接受率和误拒绝率,进一步提高身份识别的整体安全性。

(二)应用展望

(1)全方位的身份查核。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技术的应用是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基础性工作的一项重要技术保障。在将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技术的应用应该从单纯的“登录认证”到扩展到“支付认证”,做到全方位的身份核查,提高群众服务的便捷性,同时保证业务更加安全、可靠。除此之外,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技术还可以带动其他行业的类似业务场景,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促成更广泛的工作流程改进和社会成本节约。

(2)全面的私人数据保护。在将来,用户的一切经济活动信息都可以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进行有效保护,避免敏感数据泄露,消除欺诈者利用不正当途径来窃取用户个人信息进行非法交易的可能,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客户的体验友好程度。

五、结语

对于互网金融行业来说,改革与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安全防范是今后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人脸识别等高科技技术投入互联网金融行业,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一种非常积极的作用。未来的人脸识别技术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应用必会继续朝着远程化发展,进一步取代现在的柜台开户、字符密码认证等传统的服务流程,做到“智慧金融,智慧生活,智慧城市”。

参考文献:

[1]李子青.人脸识别结合视频监控看公安与金融市场应用[J].中国安防,2015,(8).

[2]吕晓强.生物识别技术再造银行客户身份认证体系[J].金融电子化,2016,(4).

[3]廖敏飞,黄瑞吟,刘丽娟.生物识别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现状与前景分析[J].金融电子化,2016,(4).

金融科技特征范文

一、农业科技金融的内涵和构成要素

农业科技金融是一种基于科技金融理论、适应农业科技发展需求,通过主体、功能、结构、目标等创新性探索,运用于现代农业发展领域的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同其他金融服务创新一样,农业科技金融有其特定的理论内涵和实践特征。

(一)农业科技金融的内涵与特征

农业科技金融是指基于科技资金需求导向的金融政策和市场服务的资源融合体系,经济性与社会性目标相结合的金融供给模式。其目标取向是通过有效的金融服务,满足农业科技主体和农业发展创新性的资金需求,为构建农业增长的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提供动力支持,最终实现现代农业要素的加快集聚、资源优化配置、农业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提升。农业科技金融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是要素融合性。农业科技金融是农业科技要素与金融要素有机结合的产物。

2是主体双重性。农业科技金融是金融需求方与供给方的自主联姻,具有双主体性,即需求方与供给方。

3是资金供给多元化。农业科技金融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单一的资金配置难以满足大量的资金需求,因此,供给主体呈多元化趋势发展。

(二)农业科技金融的构成要素

农业科技金融的构成要素包括三大体系:一是投融资体系。针对科技创新主体资金需求量大、需求种类多、前期研发风险较高、有关专利贷款和中间业务需求旺盛的特点,建立了包括财政资金、项目资金、风投资金、商业融资等方面的投融资体系;二是支持服务体系。为实现投融资目标,农业科技金融应匹配相应的服务体系,在信贷担保、保险、业务合作等方面多途径探索、多主体联动,主要构成包括征信体系、数据信息管理平台、中介服务等;三是制度保障体系。针对农业科技金融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为保障其服务农业科技创新的有效性,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用制度保障来提升金融服务农业科技的质量和效益,从而调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科技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主体性和创造性。

二、金融服务农业科技创新的制约因素介析

金融服务农业科技创新的逻辑起点是农业要成为强势产业并具备竞争优势,这是聚集和吸纳金融要素向农业科技领域配置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而目前我国农业并不具备产业优势,科技创新效率和竞争力都不高。

(一)农业产业规模与经营效率的制约

从农业产业发展层面看,首先,农业资源要素配置效率较低。2015年我国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为55.8%,而欧洲同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为75%,虽然我国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为63%,但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林果业和设施农业机械化率在25-35%之间,棉花采摘机械化率仅为150%。其次,家庭分散经营导致土地经营规模受限。虽然经历了土地有偿流转的多年实践,但总体上农业小规模经营的现状并未改变。在土地规模经营尚未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进程加快,资本和机械替代劳动力劳动,将导致金融资本利率下降。土地经营规模小,既束缚了土地经营收益,又导致金融投入回报收窄与风险放大并存。

尽管国家一再倡导金融服务三农,但商业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逐利目标与支农导向不一致,因此,支持农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始终不高。获取金融服务对农业科技创新有效支持,必须改变农业小规模经营现状,拓展农业规模经济发展空间。

(二)供需制度融合机制不足

从金融服务农业科技创新层面看,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和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融合度不高。首农业科技创新频率和金融服务创新频率不同步。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农业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面对的市场主体是农业、农村和农民,只有不断产出创新成果,才能提高农业生产力和整体效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求得发展,因此,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相对较快。而金融机构面对的市场主体不仅有农业,还有工业、商业、服务业等,服务农业科技的收益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而且收益的不确定性较大,面对分业经营现状,出于规避市场风险的审慎考虑,针对农业科技的金融服务创新主动性不强,滞后于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三、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体系的构建

2015年7月,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精准脱贫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双创’支撑就业的金融支持”。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战略定位,为构建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体系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深刻理解和把握总书记金融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探索农业科技金融的路径创新、模式创新、制度创新。

(一)培育金融服务农业科技创新的有效载体

金融服务农业科技创新的载体通常为农业经营主体和创新主体两部分,而金融机构往往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推广机构作为金融服务的重点,这是长期计划体制下形成的金融与农业科技的对接模式。随着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近年来,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极具活力,应成为金融服务农业科技创新的新载体。

(二)完善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制度安排

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与制度安排滞后的矛盾,要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善相关制度供给的顶层设计,提高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有效性。

(三)以金融化运作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农业科技创新

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导向功能,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在市场配置机制作用下,向农业科技创新领域集聚,实现优化配置、提高效率的目标,既是农业科技创新金融化运作的现实需要,也是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作用更好发挥的最佳结合点。

金融科技特征范文1篇6

二、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引导商业银行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对符合产业政策且有足值抵质押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上浮原则上不超过30%,中小微企业整体利率上浮水平不得超过当前水平。商业银行不得将贷款业务与存款业务挂钩;不得强制贷款企业购买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得强制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再到相关担保机构办理担保;不得变相收取手续费和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三、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逐步扩大中小微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积极稳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组建资产监管有限公司,解决小微企业动产质押融资环境,成立股权托管中心,改善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环境。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和场外交易市场上市融资。推动保险公司积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

四、细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获准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微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应根据相关规定,在权重法下适用75%的优惠风险权重,在内部评级法下比照零售贷款适用优惠的资本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五、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机构改革,促进基层社区化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鼓励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向社区、县域和大的集镇等基层延伸;鼓励在现有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中设立专门的科技金融服务部门或团队。鼓励大型银行将机构向重点乡镇延伸;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机构;鼓励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机构改革,有效发挥邮储机构小型金融业务职能。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授信客户数占该行辖内所有企业授信客户数比例不低于70%以及最近六个月月末平均小型微型企业授信余额占该行辖内企业贷款余额比例不低于30%的商业银行,在综合评估其风险管控水平、IT系统建设水平、管理人才储备和资本充足状况的基础上,积极报送银监局审批,可允许其一次同时筹建3家同城支行,但每次批量申请的间隔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稳妥地加快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创造条件加快科技小贷公司试点进度,鼓励农村小贷公司、科技小贷公司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六、推动资金加速周转,加强贷款监管和资金链风险排查。通过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促进小微企业手持商业票据加快流转,适当提高商业票据再贴现比例。加强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用途的跟踪与检查,确保资金用途不变更不挪用。商业银行应认真贯彻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和“贷款三查”的基本要求,及时排查资金链风险。

七、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扶持计划”。遴选出3000家左右信誉好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作为财税部门、金融部门重点扶持的对象,在贷款门槛、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担保抵押方式创新等方面予以倾斜,同时,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单列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八、加强组织力度,逐力推进金融顾问制度。为全市1500家中小微企业选聘高级资深人才金融业务人员担任金融顾问。通过“政府引导、银企互动、结对包挂、任务到人”方式,积极为企业开展个性化、差异化和精细化的金融业务服务,增进银企之间的互相了解和信任,建立起优质高效的“政、银、企”合作新机制。

九、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的困难援助机制、融资协商机制、应急互助机制和主办银行机制。提高中小企业应对复杂国际、国内金融形势的能力,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十、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理性投资理念和风险意识,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实现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加强预警防范,建立健全民间融资防范和预警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依法防范打击民间金融领域高利贷、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合作机制。严格监管,建立参与民间非法集资、放高利贷“黑名单”库,对于“黑名单”企业和个人取消一定时期内的贷款授信。

十一、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扶持力度。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延长至2015年。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经批准可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对个别小微企业纳税人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对符合条件安置残疾人的小微企业用地暂免征土地使用税;对小微企业纳税人符合困难性减免条件的,可以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

十二、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金融企业对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发生的损失,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后,在税前扣除;年底前,金融企业对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所计提的专项准备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比例在税前扣除。中小微企业因货款、货物无法收回等所造成的资产损失,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在税前扣除。

十三、减轻生产经营者个人税收负担。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从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严格按照新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表,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计征个人所得税;将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从2.5%下调至1.5%;将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比率,从不低于工程价款的1%下调至不低于工程价款的8‰。

十四、及时兑现中小企业各类减免税。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优先办理中小出口企业退税,对中小出口企业按月优先办理退税,中小出口企业凡退税资料齐全的,实行当月申报当月审核退税。同时,加强培训辅导,帮助企业提高退税申报质量和速度。

十五、加大市级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适当增加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规模,加大与国家、省专项资金的配套对接力度,科学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微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及中小企业收费,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通知精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十六、扩大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市财政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阶段参股和直接投资的运作方式,加强对新兴领域中小企业的支持。今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逐步扩充创投引导基金规模,加强与国家、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配套对接和合作。

十七、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科技银行、创投机构、科技担保机构“政银投保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通过不断完善费率补贴和风险补偿等财政金融政策,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建立满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需求的多层次、多形式的金融服务链。

十八、进一步完善市担保体系建设。市财政安排资金确保市再担保规模达到1亿元,为市区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业务,并分摊30%的风险;充分发挥再担保资金的作用,凡是会员单位,所担保的项目,银行利率上浮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并应与担保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承担风险,以增强担保机构偿付能力、抗风险能力和信用放大能力。

十九、引导担保公司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服务。鼓励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实行低费率。对符合要求的,在省级财政担保收费专项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实际收费和国家规定收费差额的20%给予专项补助。加强对担保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对业绩好、服务优的担保公司,市财政按年日均担保余额增量给予适当奖励。

凡经市科技局、财政局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执行基准利率,担保执行1%的优惠费率。市区各家银行和担保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可享受贷款利息补助、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担保公司可享受担保费补助、担保风险分担政策。

金融科技特征范文篇7

(1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城镇经济与发展研究院2贵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有效的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于鼓励商业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具有重要作用。文章基于准公共产品视角,首先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其次,系统梳理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实践探索活动;最后,试图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若干建议,以此为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积极性,增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效率,提供切实有效的决策参考依据。

关键词:准公共产品;科技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中图分类号:F830.5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9.004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7126301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1YJA630196)

作者简介:刘小溪(1990-),女,贵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技金融;张目(1968-),男,贵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信用风险管理、科技金融、综合评价技术。

收稿日期:2015-02-15

0引言

在我国,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占科技型企业总数的90%以上,其涉及的领域不仅局限于科技服务业,还涉及到农业、工业等基础产业领域,已成长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增加财政税收、提供就业岗位等方面的重要力量之一,更以其自身特有的创新性、高成长性成为现代经济中的新生力量,在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有显著作用。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抗风险能力差、资金实力弱、可抵押资产少等诸多特点,因此,商业银行一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较为谨慎,造成资金供给与需求的不匹配,致使其面临严重的融资困境。现阶段,政府通过贷款贴息、损失补偿或奖励基金等方式补偿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产生的损失,以此来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而这些补偿方式可视为一种金融类的准公共产品。

综观已有文献,国内外学者对准公共产品进行了相关理论探讨。根据产品的不同消费特征可以分为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三类,公共产品的概念由大卫·休谟最早提出,并由萨缪尔森加以规范。萨缪尔森认为每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公共产品消费的减少,即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布坎南在《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一文中进行了俱乐部产品的跨越性研究,指出俱乐部产品实际上就是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具有竞争性、排他性、没有外部的影响三个条件,劳埃德·雷诺兹则将准公共产品定义为是一种具有外部性的私人产品,如果一种产品只满足前两个条件即竞争性、排他性,而不满足第三个条件时,那么该产品就属于准公共产品。

1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分析

准公共产品的概念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过程中,不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是具有排他性的,并且在给定生产水平下,政府向另外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风险补偿的边际成本并不是零,所以贷款风险补偿又具有竞争性,除此之外,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还具有很大的外部经济性。综合可知,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机制等是一种正外部性很大的准公共产品,因此需要政府以协调和引导者的身份制定有关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改善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决策差异,以提升企业创新贷款及创新活动的效率。

1.1不完全的竞争性和排他性

政府对提供给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具有不完全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一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具有一定的竞争性,由于财政补贴的总额往往是既定的,银行获得的补贴额度要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投放额度来进行衡量;另一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只有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才能获得财政支持的贷款贴息、损失补偿或奖励基金。

1.2正的外部性

准公共产品大致可分为:自然资源(又称共用资源)类、交通运输类、能源类、教育类、卫生类、通讯类、公用设施类、传媒类和金融保险类等九类。政府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而采取的财政支持措施,如利息补贴、损失补偿或奖励基金等属于金融保险类的准公共产品。从微观角度来讲,该类准公共产品可以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从宏观角度来讲,可以促进人口就业、增加财政税收和出口等。就整体效益而言,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补偿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社会收益大于补偿成本。

在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调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供给与需求的情况下,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会出现一定的损失。由图1所示,S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供给曲线,由该贷款风险补偿的边际生产成本决定,D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需求曲线,由补偿价格(新增贷款余额补偿比例和贷款损失补偿比例等)决定,MU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社会边际效用曲线,代表社会对贷款风险补偿这种准公共产品的价值估价。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政策、机制等作为金融保险类准公共产品具有外部经济效应,因此社会边际效用曲线MU在需求曲线D的上方,且外部经济效应越大,曲线MU就越高于需求曲线D。在政府未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贷款风险补偿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都只会考虑自身的效益,因此在需求曲线D与供给曲线S的交点E1处实现均衡,对应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消费量分别为P1和Q1;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供求均衡点却是社会边际效用曲线MU与供给曲线S的交点E2。在消费量为Q1时,社会愿意支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价格为P2,高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供给成本P1,因此存在帕累托改进余地。在E1点实现供求均衡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增加的收益为四边形P2P1E1M,而此时社会的损失为五边形P2P1E1E2M,因此存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即图1中阴影部分的面积。

在政府对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财政支持后,社会资源配置情况有所改善,如图2所示。政府采用财政手段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补偿,有助于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供给量,因此供给曲线由S移动向右下方至S’位置,可以看出财政支持弥补了部分资源配置的效率损失。如果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供给量继续增加,则供给曲线继续向右下方移动至S*,此时政府通过财政补偿的方式弥补了图1全部阴影面积的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损失,也就是说政府对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补偿,能够促进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2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浙江、江苏、广东、天津、山东等省、市政府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方面的实践活动,且各地的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风险补偿比例及合作银行上都有所不同,具体对比见表1。

3结论与建议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现阶段补偿的基本思路应为: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以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为切入点,以完善多层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体系为主导,以建立统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为重点。

3.1健全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

良好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已在法律层面对补偿机制进行了总体规划,但现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优惠政策受明显的区域、条件等因素限制。因此,立法部门应修改和剔除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不利的法律法规和歧视政策,加快和推动相关融资、担保等机构的立法建设,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在实施过程中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在组织架构方面,应建立健全由中央政府主导、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机构,最大程度的发挥其在补偿机制运行过程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3.2各级财政资金入股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体系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体系的关键点是明确财政资金的筹集与补偿渠道,推动多层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设。在资金来源和补偿方面,坚持“中央财政出资为主,地方财政出资为辅,社会性资金为有益补充”的基本原则。一方面,中央政府应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划拨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以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在补偿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另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良好发展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提供就业岗位,因此有必要建立各省、区(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3.3财政资金支持建立统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

属于新兴产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抗风险能力差、资金实力弱、可抵押资产少等诸多特点,很难从重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因此有必要依靠财政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将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和培育信用制度相结合,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科技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可以参照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进行建立,完善信用登记、信用征信、信用评估和信用等各环节的规定,并逐步将民间信用中介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秦娟,费颖新,刘春辉,等.江苏省科技贷款风险补偿的实践与思考[J].科技管理研究,2012(4)

2陈其林.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定义、分类依据及其类别[J].经济学家,2010(7)

3何崴.浅析我国准公共物品中的垄断及其改革[J].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06(6)

4高培勇,崔军.公共部门经济学(修订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滕世华.公共治理视野中的公共物品供给[J].中国行政管理,2004(7)

6李晓飞.内蒙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政支持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2012

7左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供给模式及风险补偿路径选择[J].武汉金融,2010(10)

金融科技特征范文篇8

【关键词】中小企业;经济特征;融资

一、中小企业的经济特征

按生产类型划分,中小企业可以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型中小企业和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在世界范围内,美国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德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型中小企业,意大利的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表现出不同的经济特征。美国的高科技创新型小企业、德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型中小企业与意大利的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所表现出的经济特征分别是形成簇群、阶层与集群。这三种经济特征有其相似之处,它们都表现了企业间存在的某种联系,具体形式则表现为一批企业以某种形态聚集在一起。而它们之间的差异也显而易见,它们分属于不同的生产类型,所表现出这种经济特征一般是根据它们所属生产类型的生产运行需要所决定的。

形成簇群对企业的作用主要在于资源与信息共享,簇群是一种开放性的、高度透明的组织形式。在这种组织形式中,创新的氛围最为活跃,新的思想之间的交流碰撞可以变得更加容易,经验和教训的传播也变得更加迅速,这使得在某种意义上,不是簇群中的某个企业,而是整个簇群的资源,共同参与到某一个前沿的创新中去,甚至共同承担创新失败的风险。

形成阶层对企业的作用主要在于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一个标准化的并且有影响力的平台,以便更容易获得一般性的认可。具体来说,阶层是一种极其封闭的,具有严格界定或约定标准,并因此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具有鲜明特征和相当影响力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某种新技术能够遵循共同的使用标准,能够形成规范的传播和复制机制,更加有利于技术的推广、相互兼容以及得到外界的广泛了解和普遍认可。

形成产业集群对企业的作用主要在于构成战略性联盟,用整体的力量去应对外界竞争以及争夺商业机会,产业集群是一个半封闭的群体,按照企业所从事的产业间的相互联系而逐渐成形。在这个群体中,企业间联系主要是以产业内或产业间的分工为纽带,各个企业基本上相互独立并有各自的发展规划,但同时必须具备合格的生产素质以及良好的相互关系保证它们能够被集群内其他企业认可并随时获得合作的机会。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大多数中小企业是民营企业,民企的相同特点是实际控制权集中,家长式管理模式占据主导地位。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度强,多数民企“人治”色彩浓厚。这种家族式、粗放式管理模式,易导致投资的随意性,缺乏有效监控机制。另一方面,受民企自身局限性的影响。民企规模较小,经营效益相对低下,竞争力弱。大多以附加值较低的加工业为主,技术含量较低,经营决策者素质不高,缺乏明确的发展战略,盲目性大,抗风险能力差,从而消化信贷资金的能力较弱。更进一步地讲,中小企业诚信缺失。假冒伪劣商品、经济诈骗行为、逃避银行债务、相互拖欠账款、贿赂政府官员、恶意偷税等等信用缺失给国家、地区和企业的经济跨越式发展造成了相当严重的损失,由此引发了银行惜贷。

(二)法律上的原因

资本市场筹资门槛高。《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而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较小,与上市条件相去甚远,很难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而债券融资标准更严格,更不可及,而且法律上债务责任追究制度不够合理。目前法律制度尚不够完善,如超期放贷,对债务人惩罚力度不大,而对贷款签批人的责任追究却十分严厉,造成银行对民企的贷款更是退避三舍。这种对民企“惜贷”和“喜大厌小”反过来养成了银行的放贷惰性,形成金融市场对民企的“挤出效应”。

(三)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

金融创新动力不足、运行机制存在的缺陷等因素都严重地阻碍了民企的融资。商业银行“成分论”思想根深蒂固,无法改变过去对国有企业的贷款偏好,对民企发放贷款条件苛刻;另一方面,责、权、利不对称制约了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银行为进一步防范信贷风险,纷纷加强内部管理。但是,“新增贷款逾期六个月就追究有关责任人”、“新增不良贷款控制率为零”等一系列强化责任、缺乏激励的制度规定,制约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在具体操作上,许多银行规定谁经办的贷款出了问题,由谁负责清收。但是对多放有效贷款却激励不足,使信贷人员不敢向民企发放贷款。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中小企业,大都是由于企业的自身组织结构、信息不对称和金融体系不健全等原因阻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而由于生产类型及其经济特征的差异,他们解决融资问题所需的支持又有所不同。具体来说,高科技创新型、高新技术产业化型与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在社会中从事不同类型的生产活动,因此也需要不同类型的融资支持。

(一)解决中小企业共同面临的信用诚信问题

当前所面临的“信用危机”关键是没有一种机制作保障,缺乏一种有效的约束机制。目前,我们可以借助人民银行搭建的信贷咨询系统平台,以加快征信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强信贷征信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信贷咨询系统的管理,规范系统运行,提高系统的数据质量和利用效率,做好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不断扩充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企业及个人的信用记录,充分发挥系统的共享功能,提高对数据的利用率。只要有了这样一种机制,银行才能给中小企业一个更宽松的贷款环境。

(二)拓展融资渠道,规范民间融资

信息不对称是金融市场上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目前导致中小企业在正规的金融市场上融资难的根源。建立在地源与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民间借贷,以其独特的优势很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首先,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所有者可以利用人缘、地缘关系获得充分信息,限制了逆向选择的发生;其次,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使用者的监督动力大;再次,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所有者可以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降低借款人不还款的道德风险成本。

(三)积极发展风险投资

为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我国政府应鼓励对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业务。而发展风险投资业的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批有实力、高水准的风险投资管理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除了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以外,还应该设法鼓励投资银行、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等参与风险投资,允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社会保障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组建风险投资管理公司,鼓励外资成立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并积极鼓励居民从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

(四)针对各类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应该分别处理

1.高科技创新型的中小企业

高科技创新型的生产是处于最前沿领域的科技创新行为,是对人类生产活动的某一方面未来发展之路的勇敢探索,这种探索,是为了找出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正确的发展方向必然是由整个社会的发展意愿和社会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要想真正代表整个社会的发展意愿,这一生产活动就应该是高度开放的、由全社会积极参与并共同承担失败风险。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化型中小企业是一种具有社会发展战略意义的社会经济活动,需要政府的引导、扶植和统一规划;同时又是一种大规模的产业化活动,需要银行业、投资基金等大型金融机构的大规模融资支持。他们的融资政府应该重点解决,为他们提供更为优惠的融资政策和渠道,如通过诸如免税、提供担保、出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以及与以银行为主的大型金融机构合作提供一般性贷款和特别贷款等方式对阶层内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2.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

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的生产是一般性的社会生产活动,是以满足市场需求为目的进行适度规模的生产。这种类型企业的生产活动,支持着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由于规模化具有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的优点,因此这种类型的企业或分散分布或在一定区域集聚,表现出集群的经济特征。在产业集群中的中小企业并不会丧失自身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反而可以获得规模化的好处,享受合作和竞争所带来的种种便利。相关研究显示,此种类型的中小企业作为个体,需要其生存区域内有与之相配套的中小规模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如果自身处于某一个产业集群,则可以通过在集群内部的互助联合,如通过联合集群内的中小企业进行相互融资和互助担保行为。而这些联合行为,一般是由集群内部自发形成的商会等民间机构发起的。商会产生于中小企业集群内部,对中小企业集群的实际情况十分了解,因此可以有效地判断集群内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并对外形成统一的、比单个中小企业更稳固更强大的信用。此外,政府有针对性的产业支持政策也对传统产业型中小企业具有一定的扶助作用。

【参考文献】

[1]黄青竹,陈荣举.信息不对称与企业融资难.企业改革与管理,2006.2.

[2]陈凌,叶长兵.中小家族企业融资行为研究综述.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

[3]杜坡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研究.经济论坛,2007.13.

[4]唐磊,张宪平.浅析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方式.现代管理科学,2007.7.

金融科技特征范文

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蒸蒸日上,特别是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和深入实施,是我国科技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一大批重要成果涌现出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科技竞争力不断增强。但是,政策、资金以及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完善也给企业自主创新带来严峻的挑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推进。特别是企业创新资金的不足以及科技创新风险的存在企业的科技创新很难在市场上进行成功的融资。因此,从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两个方面探讨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和建议是非常必要的。

一、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分析

(一)税收激励政策现状

近些年来,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这些税收扶持政策对于推动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税收政策对于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足够能量的激励机制。主要表现在:

1.对研发环节给与支持的税收激励政策只占很小的比例。税收激励只是对已经形成科技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已经享有科研成果的技术性收入实施优惠,而对技术落后继续进行技术更新的企业以及正在进行科技开发的活动缺少鼓励措施,使企业只关心科技成果的应用而不注重对科技开发的投入,不利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税收政策的制度性缺陷,抵消了政策优惠的力度。生产型增值税对高科技企业发展的抑制作用;企业所得税内外有别导致内资企业税负偏重,严重制约企业的积累和发展能力,是长期存在的制度性因素。总体而言,税收政策产生的效应,制度性缺陷的抑制力更强。

4.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根据各个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税收优惠形式的特点形成科学的激励机制。由于忽视了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一个税种少征,往往另一个税种多征,形成各税种之间政策效力相互抵消。

5.对于高科技人员的优惠措施较少。我国现行税收政策中对高科技人才的收入并没有明确的个人所得税优惠。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又降低了高科技行业人才的积极性,又降低了高科技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使大量人才外流。

(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建议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税收是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财力基础,而且运用税收政策还可以激励企业逐渐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主力军,有利于创新成果的转化。因此,必须创造更适合的税收扶持与激励政策,来适应目前科技进步,尤其是自主创新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要求。

1.制定上下游产业链协调的税收政策.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企业自主创新的重点应该放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再创新的环节上,因而我国针对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由偏重产业链的下游向产业链的上游转移,即从生产销售环节想开发研究环节转移,确立企业的研究开发环节为税收激励的重点。

2.建立起对所有企业适用的具有普惠制的创新激励机制。现行的许多优惠政策仍然存在诸多限制,只有部分企业可以享有优惠政策,而自主创新不是局限在部分企业,而是所有企业。因此,应当取消现行优惠政策中不合理、不公平的限制性条件,使特惠制变为普惠制。

3.改革增值税,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速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扩大增值税改革的试点范围,实行地区与行业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增值税增值范围,实行全面征收。适当扩大高科技行业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范围。对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实行零税率,做到彻底退税,使其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其竞争力。

4.加大对科技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高新技术企业的筹资渠道。我国现行税法几乎没有针对高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企业发展中缺乏必要的人才激励机制。强化对高科技人才的优惠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对高科技人员在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减征,特殊成绩获得的各类奖励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5.完善税收制度,形成制度性的税收激励。建立起临时性与制度相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并在税收制度的设计上从整体上考虑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各税种优惠形式的特点,各有侧重,从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共同发挥作用。

6.增加对科技环境保护的政策倾斜。针对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活动,税收应给予特别优惠,这种优惠政策能加强我国的政策导向,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推动我国节约型、生态型社会的建设。

三、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研究

(一)金融支持政策现状

近年来,为了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已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及相关优惠政策,如加大科技贷款的投入总量,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等,这些都对促进科技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投融资渠道比较狭窄,金融产品较少,尚不能完全满足投融资主体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受到了金融环境的制约与影响,许多自主创新企业面临发展困境,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也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强。目前我国政府资金主要针对产业的支持,直接针对产业项目,计划经济比较浓厚而时常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则更多的采用间接平台,建立机制,营造环境,相比之下,后一中方式更容易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2.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的投资工具形式单一,从而导致了金融机构在针对中小企业开展业务时,所承担的风险与可能的收益之间不对称的问题,结果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积极性。

3.风险共担机制。在努力实现双赢的同时风险共担也非常重要。目前我们只能实行全额的担保,这样的作用基本将金融机构的风险转嫁给担保机构,不利于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建议

发达和完善的金融业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强大的资本市场将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行为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完善企业创新的金融机制,将金融服务重点转向自主创新,加大金融系统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促进自主创新更好更快的发展,实现金融改革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加强和完善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充分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完善鼓励企业创新的信贷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一方面,要整合政府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积极运用政策调节手段,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创新,加强政府资金与金融资金的相互配合,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手段引导更多的资金支持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

2.政策型银行要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

3.通过改善金融环境,促进商业银行对自主创新企业的服务。商业银行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应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及信贷政策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政府可以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基金,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对自主创新企业提供差别化、标准化的金融支持。

4.加快中小企业板建设,设置中小板“绿色通道”一是加快发展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尽快恢复中小企业板的融资功能,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发展上市设立“绿色通道”,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减少费用。二是强化中小企业板监管措施。三是推动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推进上市准入制度创新,建立适应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退市机制,推进全流通经济制下的交易与监管制度创新。四是加大中小企业上市资源的培养力度。

5.积极推进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要努力进行金融工具创新,如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放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等,既可以使银行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又可以有效弥补企业创新的资金缺口,实现科技和金融、企业和社会多赢共利的目标。

金融科技特征范文篇10

尽管此前争议不断,但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确实实现了飞速的发展,在监管新规之后,以海外互联网金融发展路径与趋势作参照,可以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趋势作出预测。

多层次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构建成型

自2015年以来,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的全国性政策共出台11项,地方性政策共出台7项。在此期间,不断有平台清盘退出,违规业务被暂停,夸大、虚假宣传被叫停,平台开始自查自检,积极落实产品登记、信息披露,积极推进资金存管等,监管政策日渐严厉。

在现行法律基础上结合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立法工作正在积极推动之中,将进一步明确互联网金融的交易主体责任、监管对象、监管范围和监管原则。

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关的基础性立法工作、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也将积极配套推进,如个人征信体系、个人信用体系、电子签名等基础性法律,支付技术、客户识别技术、身份验证技术等互联网金融技术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制定,以及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立法工作等,将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相应的技术和法律支撑。

在此基础上,国家明确了以一行三会为主导、中央与地方相配合的监管责任主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为主导的行业自律主体,构建多层次的中国特色互联网监管体系。

随着监管政策的趋严和监管体系的构建,伪互联网金融平台、投机者、搅局者以及不具备从事互联网金融行业能力的平台都将被淘汰,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更趋于理性、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整个行业将明显呈现发展速度放缓、收益率下降、竞争加剧、进一步分化整合等特征。

新规之后,风险控制能力较强、成本控制能力优、创新性强及资本实力更为雄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将可能出现较行业平均水平更高的发展速度。加之,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关键期,完善现代化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各行业规范化发展,因此,互联网金融走向规范化不仅是行业发展要求,也是当前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

金融科技成为互联网金融

核心创新力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规范化发展,在监管套利消失的背景下,没有技术壁垒的公司将丧失生存能力,科技将成为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动力,金融科技(FinancialTechnology,简称Fintech,,亦译作科技金融)有望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创新力。

金融科技,很大程度上是指通过大数据、风控模型、人工智能、机器深度学习等互联网尖端技术来进行金融服务的底层架构和要件组合,最终形成一套既能够辅助目前主流的传统金融业务逻辑,又能够产生自己独特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生态的一种技术性很强的金融方式。目前国内只有少数的集成化、矩阵化的大平台才拥有真正金融科技化的数据、产品和运营能力,包括阿里、京东、网易等。

在众多的金融科技创新中,大数据或将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核心资源。互联网金融下一个风口,其实是在大数据和以数据化、智能化、机器学习技术为依托的,以互联网渠道和技术为嫁接的一种全新的业务风控和产业链整合模式。

所谓大数据,是一种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多样的数据类型和价值密度低几大特征的数据集合。大数据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价值主要体现在渠道入口、产品风控等方面。

首先,大数据技术可广泛应用于获取电商、中小微企业等各行业供应链数据,以助于开拓各类行业资产获取渠道,开展对电商平台用户、中小微企业供应商的融资业务。

其次,大数据可完善征信系统和提高金融机构风控能力。大数据征信的发展,可夯实金融服务基础和降低金融风险,并同时也能降低交易成本,将互联网金融交易成本低的优势进一步放大。

最后,依赖于大数据技术,使平台为人们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成为可能,极大地开阔人们投融资渠道,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提升经济活力。因此,大数据化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大数据也当之无愧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核心资源。

金融场景化或为互联网

金融发力点

随着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基础服务设施的不断完善,基于衣、食、住、行的各类消费场景都将被互联网金融覆盖,互联网金融和人们生产生活进一步融合。金融场景化不单是互联网金融改变生活的直接体现,更是互联网金融资产资金的重要获取源。尽管目前阿里、腾讯、京东等电商巨头在场景消费展开了激烈竞争,然而,尚无一家巨头占据主导地位,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场景化蓝海中依然有巨大机会。

互联网金融场景化,是资金端与资产端的共同场景化。从资金端来看,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将更加注重为用户在特定场景下提供专业、便捷的增值服务,以期引导和吸引更多投资者。从资产端来看,消费场景化为行业带来大量的优质资产,而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竞争愈发激烈的情况下,平台发力掌握一些如社交、购物关键场景,提高用户粘性,是其实现资产端扩张的明智之举。因此,在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主要发力于场景化消费金融蓝海。

在向场景化趋势演变的过程中,P2P将呈现出小额普惠特点。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的中小微金融组织的思想,以及暂行办法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定位和针对借款人借款上限的规定,未来网贷平台将主要服务个人经营者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扮演好传统金融的补充者角色,最大限度的发挥其金融普惠性。从另一方面来看,借款上限的规定,也有利于网贷平台加强风险防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农村市场有望被激活

农村地区一直以来是传统金融体系比较薄弱的区域。互联网金融依赖技术、服务成本、服务效率等方面的优势,在此领域较传统金融机构更具竞争力,能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我国农村地区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农村地区人们已开始接受和使用互联网金融服务,因此,互联网金融开垦农村金融实现金融普惠,发展共享经济,大势所趋。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是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一项复杂的、势在必行的基础设施建设。

中国互联网金融一路走来,从野蛮生长到监管规范,越来越多的行业正在与互联网金融相融合,正在感受到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互联网金融不仅将改变传统的商业模式,还能为其提供新动力,创造新机遇,成为中国金融领域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科技特征范文篇11

【关键词】科技型企业;融资特征;负债水平

一、引言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风险大的特点以及目前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体系的不完善,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越来越突出,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和经济潜能的发挥。

国内学者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及对策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就实践当中一些具体的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的应用情况及显露出的问题作了有益的探讨。但是,针对其中的科技型企业的研究较少,尤其是实证研究不足。由于受可获数据的限制,实证研究文章建立在小样本基础上,虽然这些检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选择的主要特点,但是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特性目前尚无统一结论。基于此,本文在已有的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河北省科技金融信息平台注册的企业,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的融资需求特性,并以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注册企业作为研究样本,试图揭示我国现有的体系在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问题上存在的不足,期望能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一些参考性的建议。

二、河北省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特征

2009年河北省科技中小企业单位个数已达19.3万个,为了更好地促进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金融学院共同打造河北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该服务平台拟建成全省权威性的银企信息申报和平台,互通金融机构业务信息与企业信息,促进资金流向优质科技型企业。截至2012年12月,在平台注册企业已达1584家。笔者从河北省科技企业信息平台注册企业中筛选出771家有效信息进行了系统分析。

(一)融资渠道:两主两辅的多元化格局特征突出

1.金融机构贷款是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外源性融资的主渠道

提供详细以往融资信息的269家企业中,接受过风险投资的有22家,取得过金融机构贷款的有144家,可以看出,在中小企业的融资过程中,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的融资方式占很大的比重。

2.内源性融资在创业初期占比较高

成立期限5年以内的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自筹和借本单位职工资金。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内源性融资所占比例随着企业的成长而减少。

3.获得政府资助也是科技企业获得资金的来源之一

提供以往融资信息的269家企业中,得到政府资助的有90家。因注册企业多为科技型企业,它们中得到政府资助(如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挖潜改造基金、节能贴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基金)的比率也较大。

4.民间借贷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辅助渠道

提供以往融资信息的269家企业中,接受过风险投资的有22家,采用其他融资方式(包括集资、民间融资、股东自筹、借本单位职工资金、其他企业融资、小额贷款)的企业有15家。

(二)金融机构融资方式中地方性银行和当地的信用合作社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在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144家企业中,通过中国银行分支机构贷款的有9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分支机构贷款的有11家,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分支机构贷款的有10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贷款的有12家,所以从四大国有控股银行贷款的共42家;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有12家,通过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有1家,所以通过政策性银行融资的共有13家;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融资的有3家;通过华夏银行融资的有1家;通过当地地方性银行和信用合作社融资的共有85家。从数据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在以往的融资过程中,通过地方性银行和信用合作社融资所占比重高达59%,所以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中,地方性银行和当地的信用合作社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三)从融资期限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以短期融资为主

在从金融机构取得融资的144家企业中,其融资用途分布如下:用于资金周转的90家,用于采购原材料的5家,用于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的45个,用于厂房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的3家,用于项目建设的1家。通过数据可以看出,企业从金融机构融资资金主要是用于资金周转,其次就是产品研发与市场开拓,其他用途的比例很小。因为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较大,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所以金融机构对其发放贷款往往是短期性贷款。

三、实证分析

(一)样本选取

本研究充分利用在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注册的企业,截至2012年12月31日,剔除无效数据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后,剩余771家企业,具体描述性统计分析如表1。

(二)指标选取

1.被解释变量

模型的被解释变量为能够描述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和融资选择的指标。我国股权融资条件比较苛刻,当前中小企业融资主要采用债权性融资,企业债权融资的比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融资能力,因此企业的负债水平可以很好地体现企业获得债权融资的能力。同时由于债权融资难,企业内源融资能力的提升会使企业减少债权融资的比例,减少企业的负债水平,因此可以通过负债水平的降低来判断影响企业内源融资的因素。本文选择资产负债率水平作为评价企业融资能力的指标,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解释变量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各种发展能力以及在生命周期中其融资需求呈现出动态的变化,综合国内外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一般认为,中小企业的信贷行为受到其经营规模、企业有形资产数量、盈利能力、生命周期特征、关系能力以及行业特征的影响。基于这些结论,结合我国中小企业的自身特征和科技金融信息平台企业登记的数据,本文将模型解释变量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影响企业外源融资能力的变量,包括企业的规模、企业资产的担保价值、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银企关系;其二是影响企业内源融资能力的因素,包括企业的盈利性、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企业自身的积累能力及企业性质;其三是其他有可能影响企业负债水平的因素。这些因素的选择主要依据文献资料中相关研究的成果(如表2)。

(1)企业规模

企业规模越大,越易被社会所了解,企业可能具有更高的管理水平、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和较小的破产可能性,所以其融资能力越强。本研究选取:总资产、注册资本、销售收入的对数(取对数不改变原来数列的各种函数性质,变量取对数是为了消除异方差,也可减少数据的波动)。

假设1:企业的规模有助于增加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任,因而能够提升企业的外源融资能力。

(2)企业资产的担保价值

有形资产是企业获得金融机构信贷的一种保障,企业有形资产越多,金融机构收回贷款的保障越强。本研究采用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衡量企业资产担保价值的大小。

假设2: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的有形资产与其融资能力正相关。

(3)企业的盈利能力

企业盈利能力与企业融资能力的关系,现有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在我国,普遍而言,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对较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当企业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并能够通过自身积累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时,一般不倾向于债权融资。因此,根据优序融资理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能够显著地提高自身的内源融资能力,减少对债务融资的依赖。本研究采用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衡量企业盈利能力。

假设3: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能够提高企业自身积累的能力,因此与企业负债率负相关。

(4)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市场竞争力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企业市场竞争力越强对资金的需要越多,同时可以确保银行对企业还款的信心,市场竞争力可以提升企业获得贷款的能力。市场竞争力通过毛利率、销售增长率衡量。

假设4: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能够提高企业的外源融资能力,因此与企业负债率正相关。

(5)银企关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如能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将有助于金融机构加深对企业信息的了解,便于企业获得银行信贷,同时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笔者认为银企关系能够提升企业的外源融资能力。本研究通过企业成立时间的长短衡量银企关系。

假设5: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企关系与企业的外源融资能力正相关。

(6)企业性质

张捷和王霄(2002)根据对631家中小企业访问调查所取得的数据,检验了规模歧视和所有制歧视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所有制歧视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并不显著。

假设6: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性质对其融资的影响不明显。

(三)模型设计

本研究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影响因素。如果一个被解释变量(因变量)yt有k个解释变量(自变量)xtj,j=1,2,3,…,k,同时,yt不仅是xtk的线性函数,而且是参数β0和βi,i=1,2,3,…,k(通常未知)的线性函数,随机误差项为ut,那么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可以表示为:

yt=β0+β1xt1+β2xt2+…+βkxtk+ut(t=1,2,…,n)

设变量x1,x2,…,xm,y有n组实验数据x1i,x2i,…,xmi,yi(i=1,2,…n),将自变量x1,x2,…,xm代入上式中,可得到对应的函数计算值。

(四)回归结果

对在平台注册企业的信息进行整理,剔除数据不全的企业后,将样本企业2009—2012年的相关数据代入上述模型,使用SPSS17.0软件进行多元线性模型的回归分析,利用最小二乘法来估计回归参数β1和βi,i=1,2,3,…k,寻找最佳模型。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判断是否显著比较Sig是否小于0.05,如果Sig0.05,则系数不具有显著性。大于0正相关,小于0负相关。Sig就是统计学上的p值,其值小于0.05则差异显著,小于0.01则非常显著,小于0.001则极其显著。

(五)研究结论

从显著性的角度看,笔者发现资产担保价值、企业的盈利能力、银企关系与企业性质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是影响企业负债水平的主要影响因素。从回归结果看,科技型企业的银企关系和企业性质显著地影响企业的筹资能力,盈利能力与企业负债水平显著负相关。

1.企业规模

企业规模选定的变量中,经过相关性分析,注册资本与企业的负债水平相关性最差,予以剔除。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与负债水平显著正相关,说明科技型中小企业周转资金的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反映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能更多采用短期流动负债的负债结构。

2.资产担保价值

从分析结果看,科技型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与负债水平显著正相关,说明银行在选择放款对象时,主要看重能否提供抵押。

3.盈利能力

数据结果证实了最初的假设,盈利能力与企业的负债水平负相关,当企业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并能够通过自身积累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时,一般不倾向于债权融资。

4.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从回归结果看,科技型企业的毛利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与负债水平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应进一步通过数据的搜集挖掘其中隐含的信息。

5.银企关系

从数据分析来看,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银企关系能够显著影响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的能力,存在关系型借贷的现象,这也与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负债融资途径狭窄,主要集中于银行信贷的现状相吻合。这与德国学者HARHOFF、KRTING的研究相契合,德国的中小企业与银行借贷关系的持续时间与企业贷款的可得性变量之间正相关,与银行的抵押要求负相关。在筹资成本上,有银企相互信赖关系的企业贷款利率比没有这种关系的企业要低。

6.企业性质

从数据检验结果来看,在实际的生产经营中,金融机构比较看重企业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比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更容易得到贷款资金支持。这与张捷、王霄(2002),李素英、师铁峰(2011)的结论并不相符。这说明目前科技型企业融资能力的影响因素仍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数据深入分析。

【参考文献】

[1]张捷,王霄.中小企业金融成长周期与融资来源变化[J].世界经济,2002(9):63-70.

[2]李素英,师铁峰.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2011(8):23-25.

[3]张卫东.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及配套情况调查[J].河北企业,2011(8):38.

[4]人民银行景德镇市中心支行课题组.中部三省中小企业融资实证研究——基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分析[J].金融与经济,2012(3):52-55.

金融科技特征范文篇12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路径

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或“精英”部分,既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科技成果商品化的有效载体。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越来越大。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占到全国企业总数99%以上,提供全国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创造的产品和服务价值占我国GDP的65%以上,税收贡献占50%以上,出口超过68%以上。目前,中小科技型企业已成为现代经济重要组成的一部分,作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创造社会财富、吸纳就业,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重要贡献。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现状

目前,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来源主要是自筹资金、政府扶持基金、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自筹资金一般为法人个人财产、合伙人或股东的自有资金、民间资金以及企业经营性融资资金(含客户预付款和供应商的分期付款等);政府扶持资金主要包括政府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资金、贷款担保资金和专项支持基金等;直接融资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债券或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的资金,也包括风险投资资金;间接融资主要指各种短期及长期贷款等。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不健全、外部融资环境较为严苛等原因,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融资市场上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目前,银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产品较少、融资渠道较窄。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其资产主要是无形资产(专利权、著作权、商标等),固定资产购置会相对偏少,而银行针对无形资产的融资产品较为匮乏,因而大大影响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功率。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必要性

从企业金融周期生命理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征来看,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或者创业过程中,在创业初期和创业后期之间,创业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融资缺口。这一融资缺口表现在:在创业的中期阶段,当创业处于技术再次研发和产业化进展的关键时期,产生了大量的外部融资需求,而此时金融体系却不能形成大量的、有效的股权融资供给,这是金融支持的数量方面问题;作为连接前期和后期发展的中期发展,具有长期性、高风险性的特征,而金融体系仅能提供短期流动性的融资供给,这是金融支持结构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金融体系缺口的存在,使创业企业不能逾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创业的中期成功率较低;另一方面,金融支持缺口的存在,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成长性和收益性与风险性产生不对称,即较高的风险性却对应着较低的成长性和收益性。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其金融支持体系之间存在着互相影响的反馈反应机制,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其金融支持体系会出现一个恶性循环:金融支持体系的缺陷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周期不能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收益风险不对称又会进而导致金融支持供给不足、因此必须引导现有的金融体系形成建立一个针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以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跳出这样的恶性循环,并顺利度过发展的“惊险跳跃”。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路径分析

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有四条:一是自筹资金;二是政府扶持资金;三是间接融资;四是直接融资。

(一)自筹资金

长期以来,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主要依靠内部融资。个人资金和私人股份占科技型中小企业绝大部分,自有资本85%、民间借贷10%、亲朋好友借款5%是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始融资方式。但是内部融资只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创期,当企业进入成长期时则需要大量的内部资金支持。

(二)政府扶持资金

政府扶持资金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组成组成部分之一。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10%左右来自政府资金支持。政府资金支持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首先,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积累和成长。在实行累进税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税负相对轻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30%左右,负担仍较重。其次,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使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政援助。财政补贴的应用环节是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和鼓励中小企业出口等。此外,还可以实行贷款援助。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有: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贷款援助环节是中小企业的初创、技改和出口等最需要资金的地方。

(三)间接融资渠道

目前,商业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及其他所有企业最主要的间接融资方式,也是最基本的融资方式。近年来,银行对高科技产业融资快速增加,银行贷款成为企业自筹资金、国家财政拨款后的又一重要资金来源。

据人民银行初步统计,2014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81.68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增速比上年末低0.5个百分点全年增加9.78万亿元同比多增8900亿元。2014年末主要金融机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46万亿元,同比增长15.5%,增速比上年末高1.3个百分点,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6.1个和4.8个百分点,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9个百分点。2014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0.4%,占比比上年末高1个百分点。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加2.13万亿元,同比多增1248亿元,增量占企业贷款增量的41.9%,比上年占比水平低1.6个百分点。

(四)直接融资渠道

直接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上市两个渠道。对于创业投资而言,将资本投入于刚刚成立或者快速成长的新兴公司,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及增值服务,帮助企业成长,通过上市、兼并、转让股权等方式,撤出投资,以获得高额回报率,并同时承担高风险。对于资本市场上市这个渠道而言,主要通过两个渠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上市融资,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从资本市场获得制度保障。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要遵守资本市场的规则,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得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弥补企业在初创业阶段的不足。

据统计,2014年,深市已披露年度研发数据上市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合计1488亿元,平均每家8926万元,较上年增加13.27%,其中,中小板、创业板分别增长16.64%和22.84%。419家公司研发强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占公司总数的25.13%。131家公司研发强度超过10%,35家超过20%。以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主的创业板,公司平均研发强度达到5.38%,居三板块之首。

四、完善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路径的对策

(一)健全社会信用体制

积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推动相关中介机构的发展,鼓励中介机构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记录调查等业务。制定权威的信用评审体系,建设统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开展查询系统,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促进信用信息的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强化银行放贷的动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超过其他企业,但目前人民银行现有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中,美誉单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分类,忽略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和增长潜力,应在原有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中加入体系企业科研状况指标如创新能力、技术风险、成长素质等。同时要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对于拥有的自主产权、而且经营规范,信用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税收方面的扶持和优惠;对于产权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对通过造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

(二)完善担保体系与创新担保方式

可以通过建立再担保机制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设立省级再担保公司,实行政策性引导、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为商业担保机构或者民间互助担保机构提供必要的在担保,解决担保机构风险过度集中的问题,强化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其次,可以为担保机构的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完善现有的风险分担模式,改变贷款过程中银行将风险全部转嫁给担保机构承担的情况,建立合理的风险比例共担机制,改变担保机构的不对等地位。同时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培育和壮大担保机构,建立和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担保机构加强管理。

(三)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和体系建设

首先,要积极进行产品创新。目前商业银行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其业务模式、产品形态对后者有重要的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高成长性企业,也是银行潜在的业务和利润的增长点。找准两者的利益交叉点,促进银行信贷业务、贷款模式的创新十分必要。银行如果能以丰富的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就可以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做到彼此促进共同壮大。当前,政府应促进银行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创新,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生命周期的不同特点,开发新的信贷业务形态、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无形资产担保。质押方式方面加快创新,将知识产权、商标权、应收账款等纳入质押范围,丰富商业银行的放贷类型。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征信体系,甄别信用好的、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逐步开展关系型贷款。其次,要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相比较大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较大、管理成本高,较多的贷款笔数,也加重了银行日后资产保全的负担,加大了风险,因此,通过补偿基金给予银行的贷款损失一定比例的补偿如贴息、不良贷款的比例分摊等,有利于提高银行的放贷积极性。

(四)完善资本市场建设

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做好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间的衔接,扩大中小企业板和创业上市容量,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行业特性,加强核心技术信息以及强制性盈利预测信息的披露等制度,推进上市公司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增强投资者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知。对于风险投资,要给予一定的政府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加强风险投资法律规制建设,保障风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适当拓宽其经营形式,建立健全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促进风险投资的规范发展。

(五)构建基于风险投资的金融支持体系

构建基于风险投资的金融体系,以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这一支持体系应包括:风险资本融资的渠道和机制、投资的渠道和机制、撤出的渠道和机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体系。其中,完备的法规政策支持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于风险资本顺畅的循环起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马秋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解决对策探析[J].科学管理研究,2013(2)

[2]石曦.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适应性与风险防范[J].中国商贸,2013(14)

[3]梦书霞.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创新路径研究[D].河北大学,2011

[4]张翔.从国际经济比较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的路径选择[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9)

[5]何光辉.发达国家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政策及启示[J].软科学,2012(6)

[6]林琳,张忠宇,刘波.科技融资模式选择路径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4(6)

更多范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