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常识(6篇)
时间:2024-02-29
时间:2024-02-29
一、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使命,律师要更好地完成这一重要使命,在国家社会经济生活、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加强律师培训工作是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最直接、最有效、最必要手段,也是提升律师服务能力、促进律师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2、我省历来十分重视律师培训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律师的培训力度,逐步规范律师培训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新的形势对律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当前我国正处于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竞争力,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通过加强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在新的社会发展时期,律师培训工作必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出发,在新形势下实现我国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针对律师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培养和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确保律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4、律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大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全面加强律师的思想政治、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切实强化律师培训工作的管理,积极推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5、律师培训工作的原则:一是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面规划、部署和推进律师培训工作,提高律师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培训放在律师培训工作的首位。提高律师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坚持加强律师执业能力建设。把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提高律师依法执业的能力。四是坚持依法科学培训。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开展培训工作,把握培训工作规律,增强培训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6、律师培训工作的目标: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稳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律师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推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律师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7、围绕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培训。重点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国情和形势政策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律师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宪法观念,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必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律师队伍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内容编入教育培训教材中,使之成为对全省律师队伍进行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严格落实“三不论三必须”的要求,即:不论举办什么类型的培训班,都必须安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不论开展什么样的主题教育,都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依据;不论组织什么形式的专项活动,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8、围绕提高律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加强政策法规与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方面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引导律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适应律师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加强高素质人才培训。围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抓紧培养服务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专业领域的律师人才;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人才;根据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需要,积极培养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人才。加强对选派律师赴境外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高素质律师人才培训工作。
9、围绕提高律师服务的诚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重点加强廉洁自律培训,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反腐倡廉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树立廉洁执业的良好风气。加强律师队伍行风行纪培训,防止和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义利观,防止和克服逐利倾向,始终坚持诚信为民的服务宗旨。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使广大律师熟悉并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强化律师外事纪律培训,引导律师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在对外交流和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首位。
10、不断巩固和完善现有律师培训方式。在巩固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经常性培训与专题专项培训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培训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面对面授课、交流、研讨、座谈会、法律沙龙、案例教学、参观学习、以会代训、分批轮训等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卫星远程教育系统、网络、视频、通讯等先进手段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
11、积极探索和创新律师培训方式。针对律师工作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执业流动性强的特点,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如情景培训、模拟法庭、互动式演讲等;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和类型,采取不同的切实有效的培训方式;积极探索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行业内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培训资源。要在实践性培训环节上狠下功夫,最大限度地调动律师的学习热情,积极探索出一条律师喜闻乐见而又容易接受的培训新路子。
四、律师培训的类型和层次
12、实习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基本知识和礼仪等,通过集中培训和实务训练,引导实习人员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接受正反面典型教育和执业风险警示教育,努力提高实习人员适应律师行业要求、胜任律师工作的能力。
13、新执业律师培训。重点培训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巧等,通过为新执业律师指定指导律师,充分发挥好老律师的传帮带作用,组织新执业律师参加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的各项培训活动,引导新执业律师立足本职工作,遵章守纪,从而促进新执业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14、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重点培训执业律师管理法规、专项律师实务、新颁布法律法规、业务技巧、对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前瞻性问题等,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每年组织执业律师必须参加40课时以上的继续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律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律师正确处理好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始终坚持诚信服务的宗旨,从而不断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增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5、青年律师专项培训。重点培训业务知识、办案技巧、法律事务管理等,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短期集中培训班、选派学习等形式,提升青年律师的综合能力,促进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以培养一大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律师人才,为律师队伍的建设储备力量,推进律师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6、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培训。重点培训律师事务所管理知识、能力和技巧,尤其是规范管理,包括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法律文书管理、印章管理、人员管理等。通过举办各类高级律师管理培训班、选送进修、交流研讨、座谈会等,引导主任和合伙人重视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有效运行机制,认真抓好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执行和管理责任落实,从而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人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17、加强党员律师培训。重点培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的章程,通过党支部活动、“”、民主生活会、理想信念教育、参观学习、调研、请党校老师辅导等,引导广大律师党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利益,从而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律师队伍健康发展。
18、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培训。重点培训提案技巧、提案程序与标准、如何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如何提高提案和议案质量,通过与人大、政协和统战等有关部门联合办班、组织学习、交流经验等,引导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民生问题,关心百姓生活,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和公共事务,从而进一步拓宽律师参政议政的渠道,增强律师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
19、欠发达地区律师的培训。重点针对地区特点,因地制宜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对欠发达地区律师培训给予一定的支持,根据地区业务拓展需要,可选派有实践经验的法学专家、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前往授课;同时,欠发达地区应充分利用已有培训资源,加强本地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可与邻近、情况类同的地区联合办班,节省成本,加强交流,取得更好的培训效果。
20、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公文写作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技巧、网络办公软件系统应用等,通过定期组织轮训、邀请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等,引导律师管理工作人员端正服务理念,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驾驭文字运用能力,从而增强管理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能。
21、律师事务所加强本所律师培训工作。一方面督促本所律师参加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自己内部的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律师开展日常培训,鼓励业务水平高、思想道德素质过硬的资深律师进行指导,并根据自身条件为律师学习高端法律知识提供必要的帮助。
22、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每年举办全市性的培训班,对司法行政机关人员、本市全体律师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对主任、合伙人、骨干律师、党支部书记、党员律师的培训;市律师协会每年举办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和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其他类型的培训班。
23、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举办全省性的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省律师协会每年组织实习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举办高层次的培训班、研讨会。
五、律师培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4、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把加强律师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工作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成立律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律师培训工作专门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组织实施具体培训工作方案,为各项培训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25、研究制定年度律师培训工作计划。律师培训工作要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省、市律师协会要按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区律师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律师事务所负责研究制定本所年度律师培训工作计划。
26、建立完善律师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和机制。律师协会要建立健全律师培训工作备案制度,律师事务所将律师培训计划和总结报律师协会,律师协会再将每年的律师培训计划和总结报上一级律师协会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要建立完善律师培训师资制度,加强培训课程、教材和师资建设,注意收集有专业领域特长、综合素质高的专家、学者和律师资料;要建立完善律师涉外培训请示报告制度,凡参与涉外培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要建立完善律师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对实习人员和执业律师接受培训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要建立完善培训证书管理制度,规范培训证书的制作、发放、登记和验证等工作;要建立完善律师培训质量考核评估机制,量化培训评价标准,对律师培训的实际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将律师参加培训活动的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日常培训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培训设备,为律师参加学习提供有力支持。
27、落实律师培训工作的经费保障。为确保律师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省、市律协要保证年度培训工作的经费开支,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要预留足够的经费用于律师培训工作;各律师事务所每年应从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培训费。要加强培训经费的管理,科学投入,优化效益,不得将培训经费用于律师培训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一、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必要性
1、从信访工作的原则分析
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信访条例》的颁布,解决了处理信访问题中程序性问题和法律依据问题,但解决实质性的具体问题仍需要遵循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就是处理信访问题的基准,包括:⑴坚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原则;⑵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⑶坚持政策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⑷坚持思想疏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⑸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与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由此可见,信访工作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要按照党和政府制定的法律、政策来回答和解决信访人提出的问题。信访人在信访中陈述的信访问题,可能全部是事实,可能仅仅部分是事实、部分不是事实,可能是其主观捏造的事实以及想象、演绎的事实。因此,信访工作人员要想尽一切办法,调查、收集各种证据,然后根据审查后的事实,依照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条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应当通过公证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公证员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司法部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第2条规定:“乡镇法律服务所通过开展各项业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因此,无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各项法律业务,都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超越职责权限。
通过信访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在分流信访、减轻信访部门工作压力的同时,还可以使信访人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其合法权益,培植其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同时,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法制逐步健全,信访的各项管理工作都将被纳入法制的轨道,因而各种信访的处理原则,必将越来越紧密同法律手段,尤其是法律服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统一的、和谐的管理体制,共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2、从信访工作的属性分析
《信访条例》作为国家的行政法规,它明确了信访工作的领导、领导机关的职责以及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应负的责任等。可以说,信访工作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不仅是信访部门和信访部门干部的工作。《信访条例》第3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通过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依法行政,为今后做好信访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新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信访工作是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和实现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与政治文明息息相关,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信访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可以使信访人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不断增强,从而促进信访的依法治理,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有利于调动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健康发展。
3、从信访内容分析
信访内容是指信访人来信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第8条规定:“信访人对下列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⑴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⑵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⑶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⑷其他信访事项”。由此看来信访内容极为广泛,既不受时空限制,又不受地域限制。本文认为信访内容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类:
⑴维权类。是指信访人要求各级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或公民、法人等与其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如劳动就业、环境保护、下岗安置、房地产纠纷等。
⑵监督类。是指信访人检举、揭发、控告某个组织或个人违法乱纪,渎职失职行为等信访事项。如检举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腐化堕落、损公肥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国家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⑶建议类。是指信访人对各级行政机关和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献计献策的各类信访事项。如对党政建设,文教卫体政策、国民经济发展等提出建议。同时,也应包括信访人对社会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批评、表扬或意见的信访事项。如对市政建设、交通状况、农民负担等问题提出批评等等。
信访内容的多样性必然要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各项职能。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主管机关陈述理由,要求复议,改变或撤销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民事、刑事处罚决定的各类信访事项,有关主管机关都必须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帮助。对不服公安部门的裁决、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人民法院的判决的信访,应分别由公安、检察、法院处理;对不服市场管理处理的应由工商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处理。以上问题的解决,无一不是依照法律、法规处理信访案件的结果。在任何一个环节都可以看到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
4、从信访的职责分析
信访部门的职责包括:⑴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⑵按照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⑶向党和政府及领导人反映信访情况,提供有价值的信访信息;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整信访关系,促进信访矛盾的消化,维护社会安定团结;⑸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⑹根据信访工作机构的权限来决定办理事项的方式。
司法行政在信访工作中有多方面的职责,通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向信访工作中延伸,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功能、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法律参谋助手功能、维护社会稳定功能。有利于巩固和促进生产力发展,有利于发展繁荣包括法律文化在内的社会主义文化,有利于提升基层群众生活质量。同时,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劳动就业的扩大,社会保障的完善,环境保护的加强,又必然会涉及方方面面十分复杂的利益关系,社会关系的调整。要做到信访与经济协调发展,解决经济发展中各种信访矛盾,促进信访问题公正、安全、文明、健康解决,最有效、最具有普遍意义、最能从根本上解决的办法,就是健全完善信访与法律服务的结合来引导和规范。
5、从信访的特点分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信访活动也发生了许多变化。一是信访总量上升。2000年全国县级以上三级信访部门受理的群众信访总量是1995年的2.13倍。1996年至2000年,全国县以上信访部门受理的群众集体上访批次和人次分别是第四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前13年的2.06倍和2.75倍;二是信访内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是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涉及群众政治、经济、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大幅上升;三是信访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急切,有的甚至表现较激烈,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有所增多。出现信访问题的,既有改革开放所面临的问题,更有工作不到位甚至失误的地方。而信访工作与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相结合让人耳目一新,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从事的法律服务工作反映了真实的社情民意,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密切加强了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因此,信访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对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同时,信访人反映的涉法问题所占比例较大,呈不断上升趋势。且有些矛盾又不便于行政途径解决,更适合于走司法途径。但是,信访人还不习惯于寻找司法途径解决。即使信访部门工作人员依据《信访条例》行使告知义务,也难以收到显著的效果。实践证明,奉法者强则信访易,奉法者弱则信访难。什么时侯忽视了法律,忽视了信访工作中的法律服务,就会使信访工作受到挫折和失败。如有的信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谈薄,不懂得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是极大缺陷。还有的地方信访工作人员工作简单,造成信访人情绪不稳定,从而导致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信访工作程序,还使信访人的问题也得不到根本解决。要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则必然需要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信访部门工作人员一道艰苦不懈地工作和努力,走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之路。
二、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可行性
1、指导思想
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总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加速推进实现社会法治化为目标,以依法做好信访工作为重点,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疏导、法律服务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扩大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的覆盖面,积极探索信访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的新路子,促进司法公正和完善社会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依法信访,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机构设置
⑴建立法律顾问室。实施司法行政工作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大服务”的战略,在各级信访部门建立信访法律顾问室工作机构,司法行政机关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驻法律顾问室开展工作;
⑵建立法律援助部。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㈠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㈡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㈢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㈣请求给予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㈤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㈥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在各级信访部门建立信访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与法律服务室联合办公,直接接待和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3、主要职责
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信访人解答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引导群众依靠法律、法规解决问题;
⑵提供法律宣传服务。向信访人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规范其信访行为;
⑶提供依法疏导和分流服务。对信访人的信访案件,需要通过调解复议、仲裁、诉讼程序解决的,要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处理;
⑷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人,要认真做好接待登记和审查工作,并依《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组织实施;如沈阳市为依法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于2003年出台了《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
⑸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律师对有诉讼要求、符合律师收案条件的信访人要告知其到律师事务所,依法办理委托手续;公证员在主持调处矛盾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经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依法办理协议公证,涉及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应当赋于强制执行效力,对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关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据《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第3条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的规定,比照律师的操作程序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非诉讼法律事务。
4、职能划分
⑴法律顾问室(法律援助部)的工作职能。承担信访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值日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考核、评价及管理工作;定期向司法行政部门汇报相关工作;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信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探索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信访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等;
⑵值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依法接待信访人上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依法为信访人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准确解答;严格遵守信访纪律和司法行政机关制订的各项制度;
⑶信访部门在与法律服务结合中的职责。为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中律师、公证员或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好辅助性工作;根据律师、公证员或乡镇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流、疏导和处理相关信访事项;需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参加案件协调会、听证会来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信访部门则应提前3日向律师、公证员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相关资料,以确保其能及时、客观、公正地提供法律服务;定期通报、总结、交流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信息;为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律师、公证员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有关的信访文件和信息资料;
5、保障措施
⑴建立主任负责制度。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要带头值日,做出表率,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介入依法信访负全责,确保工作规范的有序开展,高速运行;
⑵建立考评制度。实行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所考勤制,强化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所值日工作的日常管理;对参与值班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考核管理,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信访部门负责。对不适合参与此项工作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及时调换。
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司法行政部门要与信访部门建立正常的信息通报制度,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信访工作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和处理;
⑷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按要求介入信访工作,违反职业道德、破坏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司法行政部门要给予纪律处分;
⑸建立工作文书档案制度。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处理的信访案件进行分类归档,既可以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又可以为以后处理同类涉法信访案件提供了“判例”参考。
⑹建立经费保障制度。积极争取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尚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要积极向党政领导汇报,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力争将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起政府对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最低经费保障。如吉林省就规定:“经费由同级财政拨付”。同时,要保证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工作经费的专款专用。经费应当设立专门的银行帐户,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保障经费仅用于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工作和办案开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必须严格监督和切实保障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三、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几点思考
1、充分认识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依法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宪法指导思想地位。
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关键在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信访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的工作直接面对群众,这项工作做好了,对于加强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充分发挥执政党的政治优势,具有重大意义。
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应尽的义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把信访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宗旨、讲道德的高度,尽快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上来,必须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好、实践好,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工作好坏的直接标准、最高标准。
2、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依法行政。
从近几年的信访情况分析,反映基层党员干部问题最多的是作风不民主和不清正廉洁的问题。少数国家公务人员不能依法行政,甚至违法违纪,侵害群众利益;有的领导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者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能认真及时解决;有时甚至对上访群众打击报复,激起民愤,从而引起大规模群众上访。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树立公仆意识,关心群众疾苦,体察民情民意,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对已发生的信访问题要依法、依程序、依政策妥善处理;要通过推行政务、村务、厂务、校务和司法警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听取群众意见,增加行使权力的透明度。同时还要不断强化监督和管理,上级机关如发现下级机关不依法行政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如因制止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上级机关要负领导责任。对于不能依法行政,并造成一定后果或影响的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还应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要通过广泛宣传、普法教育,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信访。
司法局长20__年9月就职演说发言稿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有机会站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眩如果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重托。人大常委会如能通过对我的任命,任期内我的工作目标是“五个致力于”:一是致力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我的法治环境。紧密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加强对监所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积极推进现代化监所创建活动,努力建立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的高效机制。抓我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配合“严打”整治,减少社会乱源,并深入开展“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开展“严打”刑事辩护,维护司法公正。二是致力于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进程。根据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委、人大常委会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致力于抓我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开展“民安工程”活动,不断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强基层,打基幢的工作方针,建设我基层司法机构和“司法调解中心”,配齐、配强司法专干,完善办公办案条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做我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基层,确保基层社会政治稳定。四是致力于抓我法律服务工作,为全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紧密围绕我“十五”经济发展目标和我国加入“wto”的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送法下进厂”、“服务上门到户”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积极组织广律工作者和司法行政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推进我工业化进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是致力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党和人民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可靠队伍。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的主要措施是:第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岗位角色的变换,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情况,迫切需要自己抓我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驾驭全局、开拓进娶做我本职工作的能力。因此,我必须把学习放重中之重。一要认真学源自习马列主义、思想、邓理论和江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二要认真学习法律和司法行政方面的知识,防止“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三要向同行们学习,并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自觉地与江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成为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表率。第二,当我“班长”,努力带我班子。“班长”作为领导的“主角”,自己必须做到,首先,要按照“集体领导、集中的原则,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其次,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摆正自己党内生活中的位置,识大体、顾大局、讲原则,处处以党的利益为重,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办事。再次
,要正确处理我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切实维护我班子的团结,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三,从严治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干警队伍。队伍不强,责任难当。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关键要从严治警。为此,我将主要抓我三个方面:一是要严格教育。要按照江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为指针,进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队伍的法制意识,努力做我以优质的法律服务凝聚人,以敬业爱岗的模范行为影响人,以公正严明的执法取信人,以崭新的职业精神风貌团结人。二是要严格管理。对干警要坚持从严要求,从严规范,从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人上,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推行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理财上,严格财务纪律,坚持审批制度。三是要严格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监督职能部门的作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杜绝司法腐败。第四,廉洁自律,当我公仆。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条件,不是牟取私利的“尚方宝剑”。清正廉洁是一个从政者高尚品质的集中体现,是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因此,我决心以《》和《廉政准则》作为自己行动的准绳。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切实过我权力关、名利关、金钱关、人情关、美色关、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腐败思想的侵蚀,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第五,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从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出发,是国家工作人员“立命安身”的根本所。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作为政府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决做到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负责地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欢迎和接受人大的检查、询问、质询和评议;积极参加人大举行的各种活动,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务认真办理我,使我司法部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担任司法局局长职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如果这次县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作为新的起点,竭尽全力的投入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决不辜负组织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我的期望和重托。如果没有通过,我也毫无怨言,并将把它当作人民对我的一次新考验,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如既往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工作,鞠躬尽瘁。谢谢大家!【
据悉,这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国首例涉及国家部委的行政许可案,倍受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律部门、全国律协及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
2003年3月14日,原告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受人委托,向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易民EMIN”商标注册的申请。2003年7月17日,被告作出关于不予受理“易民EMIN”商标注册申请的85号通知,称由于原告不是《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商标组织”,提交的商标委托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故决定不予受理原告关于“易民EMIN”商标的注册。原告不服85号通知而申请复议。国家工商总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85号通知。原告仍不服,认为现行法律未对商标组织予以特别界定,更未禁止作为法律服务组织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法律事务,遂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85号通知。
一中院认为,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可以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原告从事该项业务的权利应受法律保护。同时,国务院已取消了“商标组织审批”和“商标人资格核准”这两个行政审批项目,相关规定也未禁止律师从事该项业务、也未对提供商标服务的主体作出特别要求。在《律师法》已有相关规定前提下,被告关于原告不能从事该项业务的主张不能成立。被告拒绝受理原告作为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缺乏法律依据,故一中院依法作出撤销商标局作出的85号不予受理“易民EMIN”商标注册申请的通知的一审判决。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有机会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市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重托。
市人大常委会如能通过对我的任命,任期内我的工作目标是“五个致力于”:
一是致力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紧密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加强对监所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积极推进现代化监所创建活动,努力建立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的高效机制。抓好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配合“严打”整治,减少社会乱源,并深入开展“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乡镇”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开展“严打”刑事辩护,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致力于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根据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是致力于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开展“民安工程”活动,不断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强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方针,建设好基层司法机构和“司法调解中心”,配齐、配强乡镇司法专干,完善办公办案条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基层社会政治稳定。
四是致力于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市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紧密围绕我市“十五”经济发展目标和我国加入“wto”的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送法下乡进厂”、“服务上门到户”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积极组织广大法律工作者和司法行政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是致力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党和人民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可靠队伍。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的主要措施是:
第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岗位角色的变换,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情况,迫切需要自己抓好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驾驭全局、开拓进取、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因此,我必须把学习放在重中之重。一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二要认真学习法律和司法行政方面的知识,防止“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三要向同行们学习,并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自觉地与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成为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表率。
第二,当好“班长”,努力带好班子。“班长”作为领导的“主角”,自己必须做到,首先,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的原则,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其次,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摆正自己在党内生活中的位置,识大体、顾大局、讲原则,处处以党的利益为重,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办事。再次,要正确处理好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切实维护好班子的团结,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从严治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干警队伍。队伍不强,责任难当。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关键要从严治警。为此,我将主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严格教育。要按照江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为指针,进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队伍的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好以优质的法律服务凝聚人,以敬业爱岗的模范行为影响人,以公正严明的执法取信人,以崭新的职业精神风貌团结人。二是要严格管理。对干警要坚持从严要求,从严规范,从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用人上,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推行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理财上,严格财务纪律,坚持审批制度。三是要严格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监督职能部门的作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杜绝司法腐败。
第四,廉洁自律,当好公仆。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条件,不是牟取私利的“尚方宝剑”。清正廉洁是一个从政者高尚品质的集中体现,是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因此,我决心以《》和《廉政准则》作为自己行动的准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过好权力关、名利关、金钱关、人情关、美色关、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腐败思想的侵蚀,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
第五,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从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出发,是国家工作人员“立命安身”的根本所在。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作为政府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决做到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负责地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欢迎和接受人大的检查、询问、质询和评议;积极参加人大举行的各种活动,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务认真办理好,使我市司法部门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文章标题:市司法局局长就职前发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有机会站在这庄严而神圣的会场,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任职前发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挑选。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市人大常委会的选择和重托。
市人大常委会如能通过对我的任命,任期内我的工作目标是“五个致力于”:
一是致力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紧密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加强对监所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积极推进现代化监所创建活动,努力建立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的高效机制。抓好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配合“严打”整治,减少社会乱源,并深入开展“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乡镇”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开展“严打”刑事辩护,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致力于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根据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是致力于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开展“民安工程”活动,不断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强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方针,建设好基层司法机构和“司法调解中心”,配齐、配强乡镇司法专干,完善办公办案条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基层社会政治稳定。
四是致力于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市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紧密围绕我市“十五”经济发展目标和我国加入“WTO”的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送法下乡进厂”、“服务上门到户”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积极组织广大法律工作者和司法行政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是致力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党和人民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可靠队伍。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的主要措施是:
第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岗位角色的变换,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情况,迫切需要自己抓好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驾驭全局、开拓进取、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因此,我必须把学习放在重中之重。一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二要认真学习法律和司法行政方面的知识,防止“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三要向同行们学习,并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自觉地与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成为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表率。
第二,当好“班长”,努力带好班子。“班长”作为领导的“主角”,自己必须做到,首先,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的原则,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其次,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摆正自己在党内生活中的位置,识大体、顾大局、讲原则,处处以党的利益为重,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办事。再次,要正确处理好与班子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切实维护好班子的团结,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从严治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干警队伍。队伍不强,责任难当。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关键要从严治警。为此,我将主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严格教育。要按照江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为指针,进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队伍的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好以优质的法律服务凝聚人,以敬业爱岗的模范行为影响人,以公正严明的执法取信人,以崭新的职业精神风貌团结人。二是要严格管理。对干警要坚持从严要求,从严规范,从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用人上,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推行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理财上,严格财务纪律,坚持审批制度。三是要严格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监督职能部门的作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杜绝司法腐败。
第四,廉洁自律,当好公仆。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条件,不是牟取私利的“尚方宝剑”。清正廉洁是一个从政者高尚品质的集中体现,是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因此,我决心以《党章》和《廉政准则》作为自己行动的准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过好权力关、名利关、金钱关、人情关、美色关、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腐败思想的侵蚀,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
第五,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从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出发,是国家工作人员“立命安身”的根本所在。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作为政府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决做到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切实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负责地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欢迎和接受人大的检查、询问、质询和评议;积极参加人大举行的各种活动,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务认真办理好,使我市司法部门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担任市司法局局长职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如果这次县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作为新的起点,竭尽全力的投入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决不辜负组织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我的期望和重托。如果没有通过,我也毫无怨言,并将把它当作人民对我的一次新考验,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如既往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工作,鞠躬尽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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