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述职报告(6篇)
时间:2024-03-01
时间:2024-03-01
一、勤廉双述对象
各村“两委”成员、监委会主任、不在两委班子的报账员、计生主任,以上人员需要在参评代表参加的会议上述勤和述廉,报告分管工作落实、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今后工作打算。
二、参评代表
主要由党员、村民代表、县镇人大代表、群团组织负责人组成,其中吸收老干部、工商业户、致富能手代表参加。根据村庄人口数量,参评人数一般在20人至60人之间。
三、勤廉双述的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
1、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2、村级集体经济积累与负债情况;
3、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目标、措施与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集体建设用地和房产的经营管理,农村耕地、山地、林地、荒滩、水面等的承包经营;
4、道路修建、农田水利、吃水用水、有线电视、村庄规划等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一事一议”筹资标准及使用情况;
5、社会治安、民事调解、计划生育、户口迁移等情况;
6、救灾救济款物、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专项经费和涉农补贴,低保申报,五保供养,困难户、病灾户救助,慈善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各类补助的数额和使用;
7、科技推广、土地补偿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8、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9、其它需要向群众说明的事项。
(二)廉洁自律情况
1、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
2、办公经费等村级经济运转费使用情况;
3、村干部固定补贴、误工补贴和生活补贴发放情况;
4、个人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5、日常学习、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及其他廉洁自律情况。
四、勤廉双述的步骤
半年期间组织村级干部勤廉双述,不再签订《勤廉承诺书》,但仍要在勤廉双述报告中就下半年工作进行承诺;不再组织民主评议,严格按照述职、问询、反馈三个步骤进行,严禁简化程序。
(一)述职
1、内容:述职包括述勤和述廉两个方面,勤廉双述对象分别报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今后工作打算。
2、审核: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的勤廉双述报告由管区主任审核,其他人员的勤廉双述报告由村党组织书记审核。
3、方式: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进行个人述职的同时,分别代表党组织和村委会述职,其他人员进行个人述职。
4、年初承诺落实情况:在按规定内容进行述勤述廉的同时,要与年初的勤廉双述活动相承接,重点围绕落实年初勤廉承诺和参评代表的意见、建议、问询情况来开展勤廉双述,明确哪些工作落实,哪些工作还没有完成,是什么原因,有什么措施。通过勤廉双述,检验半年来的工作成效,同时给群众一个明确交待。
(二)问询
1、提问:参评代表如果对勤廉双述人员的述职有疑问,在会议上对村干部当面提出意见、建议,就有关问题提出问询,会议记录人员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2、答复: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村“两委”分类梳理参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能够立即答复的,相关村干部按职责逐一分别予以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10日内村“两委”成员集体研究后反馈;需要乡镇答复的,由管区主任负责落实。
(三)反馈
村“两委”将群众意见梳理汇总,10日内研究处理意见,填写《群众意见处理情况反馈表》,经管区主任签字后,通过公开栏、广播、会议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反馈。
五、加强组织监督
各村要高度重视勤廉双述工作,严禁简化程序或活动开展不扎实,敷衍了事,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成为增加干部透明度、搞好干群关系的有益活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管区主任对“双述”报告要提前进行把关,包村干部要全程靠上,指导各村正确开展勤廉双述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村监委会对勤廉双述对象承诺完成情况和勤廉双述全过程监督,如对勤廉双述过程和事项存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村“两委”会应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六、勤廉双述的时间及材料上报要求
这次勤廉双述工作要在7月5日前全部结束,需上报的材料要按“附4:勤廉双述归档材料封面”中的顺序进行装订:1、勤廉双述会议情况报告书2、参评代表名单(党员、群众签名摁手印)3、勤廉双述开展情况统计单4、述职述廉报告(依次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不在两委班子的报账员、计生主任、村监委会主任)5、群众意见处理情况反馈表6、村情明白纸,确保材料完整、顺序准确,并加盖村党支部章,由包村干部进行审核无误后,交各管区统一于7月5日前报镇勤廉双述活动办公室。上报材料需为原件,村党支部复印留存以备归档。
【小学工会主席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一年来,在上级工会和校长室、校党委的领导下,我能够带领工会一班人,出色地完成了工会工作。同时又积极参与并负责初中部南校区的筹建工作,克服困难,排除干扰,确保工程进度。目前进展顺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素质。
一年来,我能够坚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认真学习党的xx大文件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今年暑期,积极参加暑期学习班的各项活动,并带领工会一班人,认真学习省政府的五严规定”精神。并积极配合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在多个小区巡回检查,严厉禁止有偿家教。
二、以身作则,努力做好工会工作。
身为工会主席,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起到表率作用。带好工会一班人,出色地完成了工会工作任务,多次受到上级工会及有关部门的表彰,其成绩得到了校长室和校党委的肯定,也赢得了全体教职工的一致赞誉。
一年来,工会主要做了这样一些工作。
(一)、坚持校务公开,积极发挥工会的监督职能。
1、开好教代会。
每年一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大会召开之前,工会将学校即将实施的有关重大决策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并征求意见。然后以代表提案的形式将意见汇总,提交大会讨论通过,本次教代会共收到提案72份,学校对教代会代表的提案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这一举措增强了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加强了学校的民主建设。
今年11月初,我们就组织发放教代会代表提案表,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让代表们撰写提案,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12月20日,召开了五届七次教代会,完成了会议既定的各项议程。
2.召开教职工座谈会,倾听群众呼声。
今年上学期的2月1日、2月2日及2月18日下午和本学期的9月2日、3日、9日下午,工会组织召开了高一、高二、高三年级教师代表座谈会。2月17日还召开了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代表座谈会。会上,老师们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师及学生的管理、后勤服务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工会将这些资料整理汇总后报校长室,作为领导决策时的参考。
3.坚持实行校务公开。
学校工会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校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学校的各项工作如评优、职称晋升、教学管理、德育及班主任工作、财务收费、年度考核等方面情况,都以校务公开的形式向全校教职工公开,有时用短信形式予以公布。
此外,学校举行的各项招投标工作,工会都派专人全程参加,规范操作程序。定期对学校收支情况进行民主理财,杜绝违规收支,及时公布理财结论。不定期对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领导干部起到警醒、监督作用。
4.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
①XX年2月26日,工会起草了《文明办公室评比条例》,并从3月份起,每周对各办公室进行卫生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对卫生状况差的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在学期结束会上对15个优秀办公室进行了表彰奖励。
②XX年2月20日及11月3日,组织校民主理财小组,对学校的行政帐目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③4月1日,组织全校女教职工进行双月查”。
④4月22日,协助校党委评选宁中学首届十佳青年教师”。李新军等10位老师榜上有名。
⑤9月20日,工会向每个办公室发放了体温计及体温测量登记表,对有患甲型hini流感嫌疑的教职工进行实时监控。
(二)、时刻为教职工着想,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全力把工会建成温暖的职工之家
1.8月,我校离休老干部周英骅去逝,工会代表教育局、学校全力帮助其家庭排忧解难,为其亲友安排食宿等,极力帮助处理好后事,得到了周老家人的高度赞誉。9月,我校骨干教师秦加旺老师因病去世。工会能全力协助校长室处理秦加旺老师丧事。事后,工会向一校三区全体师生员工发出倡议,为秦加旺老师的家属捐款。倡议发出后,得到了积极响应,共收到捐款123840.5元,由吴校长等校领导同工会一起将师生员工的一片深情转交至秦老师家属手中。
2.暑假期间,工会向一校三区900名教职工发放免费体检表;为23名考取高校的教职工子女送上贺信及贺礼;工会多次登门,与实验小学、县幼儿园联系教职工子女入幼儿园、小学读书问题,最终解决了20名教职工子女入学问题。为了解决部分教师因子女分数不够不能到中本部高中就读的实际困难,工会在吴校长的指示下,走访了邻近所有的四星级高中,了解兄弟学校对这类问题的处理办法,并提出相关建议。最后经教育局批准,30多名教师子女不仅如愿入学,还免除了他们除代办费以外的一切费用。
3.探望病人和参加教职工及其家庭的婚丧喜庆是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一年来,探望了高春红老师、王守勤老师等22位病人,参加了张挚华、周庭根等16位青年教师的婚礼,吊唁了吴剑鸣、陈玉丁等13位教职工亲属。
4.3月3日,工会为离退休老同志办理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证,把对老同志的关爱落实到具体行动之中。并积极向学校建议,为老年活动中心添置娱乐设施,增加活动项目,以丰富离、退休老同志的业余文化生活。
5.XX年元月31日,召开迎新春离、退休教职工茶话会,吴校长出席会议并汇报了学校XX年工作实绩,以及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听取了老同志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1.3月5日至7日,组织了200多名女教职工举行庆三八”系列活动。设立投篮、跳绳、套圈、双人协调跑等5个比赛项目,并对60名获奖者进行了物质奖励。
2.3月8日下午,组织陈少华、张亚两位老师参加县女职工卡拉ok比赛,张亚老师荣获二等奖。
3.4月2日—4月26日,工会举办庆五•一”系列活动,有123名教职工参加了象棋、围棋、扑克80分、乒乓球的比赛。4月27日组织教职工参加由县体委组织的庆五•一”象棋、围棋、扑克80分和乒乓球比赛。
4.9月10日晚,在德润楼教工之家”歌舞厅,举办了庆祝第25个教师节教职工卡拉ok比赛,共有24名选手参赛。
5.10月27日至11月3日,工会组组了宁中学第七届教工篮球运动会。经过一个星期的角逐,高一年级部代表队获一等奖,高二、高三年级部获二等奖,初中部、左校区、处室代表队获三等奖。
6.9月29日,组织本部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演讲比赛。张君香老师获一等奖。
7.12月31日下午,邀请县人武部、县新华书店、县邮政局、县教育局、县人民医院等单位来我校,举行乒乓球团体赛暨元旦联谊活动。
8.XX年元月8日,组织教工乒乓球队参加县迎新春会员杯”比赛,并获团体亚军。
9.XX年元月14日,举行一校三区冬季教职工拔河比赛,共有240名老师参加了比赛。
三、积极参与并负责实验初中南校区建设。
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挺进大河南建设新城区的号召,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在南城区新建实验初中。我积极参与其中并协助卢乃军局长负责筹建工作。
今年3月份,实验初中南校区开始筹建。在上级有关部门及校长室的全力支持下,我带领筹建的几位同志,认真筹划,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克服开工前的种种困难,耐心地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从而保证工程按期开工。
在有关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更是不辞劳苦地带领筹建人员认真研究图纸,仔细推敲每一道工序,多方考察,广泛论征,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筹建过程中,经常放弃休息,加班加点。始终坚持在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保证所有工程按计划向前推进。
实验初中南校区的筹建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高度关注,也多次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表扬。
11月28日,全县土建工程现场会在实验初中工地召开。实验初中的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再一次得到了县领导的肯定和有关部门的赞许。
根据目前进度,实验初中南校区建设于XX年8月20日竣工,并确保秋学期招生工作正常进行,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坚持廉洁自律
1.能模范执行县委六项禁令和县局的八项规定。
2.在新区初中筹建中,一切都是阳光操作,依法办事,按章行事,并能主动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领导全程参与,并监督工程的每一个环节。从而确保整个工程有序、高效、节俭和廉洁。
总之,一年来,由于上级工会及校长室、校党委的关心,广大教职工的支持以及自己的努力,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自己的岗位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我决不满足现状,一定继续努力,勤奋工作,争取不断的进步。
党支部书记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工商局办公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银行工作人员的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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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书记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环保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总结
小学校长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教育局党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街道办事处领导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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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工会班子及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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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第一节关于WTO上诉审查程序性质的争论
“从法律的角度明确该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性质对于我们从宏观和本质上把握该机制以及在实践中运用机制都是首要和基本的。但机制赖以确立的法律文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并未对机制的性质问题做出明确的界定,而且该法律文件所包含的独特用语和程序,又极易使人们产生不同的理解。这样,界定机制的性质便成为WTO研究人员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因此在解析上诉审查程序特点之前,先来探讨上诉审查程序的法律性质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WTO上诉审查程序的法律性质,出现过众多的理论和说法,就其意见的差异而论,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上诉审查是一种准司法体制。
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上诉审查程序和专家组程序一样,还保留了较多的非司法性的成分,如上诉机构并没有采用“法院”或“法庭”这样的名称,上诉机构的报告不是裁决,而且上诉机构的报告也并非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还有待于DSB的通过等,因此上诉审查程序仍然只能算是一种准司法性程序。
如果只是将WTO上诉审查程序与其他司法体制进行表层对比,那么得出WTO上诉审查是一种准司法性程序的结论就显得顺理成章。但是我们知道,在确认上诉审查程序的司法特性时,应当考察其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并以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不是次要方面来决定其性质。事实上,上诉机构以及其所作出报告的名称是不是“法院”和“裁决”并不重要,关键还在于上诉机构是否具有强制管辖权、是否按照司法体制运行以及其所作出的决定是否具有法律拘束力等方面。“WTO的常设上诉机构在各方面都可以被视为一个国际法庭(aninternationaltribunal),它是根据国际公法的有关规定,就成员之间涉及它们在不同的协议项下的各方面义务争端的公正的最终解决而建立的,这一结论并不能因为没有使用‘法庭'(tribunal)一词而受到质疑。”对于上诉审查的司法特性及其有关问题,笔者将在下一节中进行重点论述。
二、上诉审查类似于仲裁。
这种说法主要在我国新闻界比较流行,例如各大报纸在报道WTO争端解决的有关案例时,往往使用“争端当事方将争端提交上诉机构仲裁”之类的表述。
首先,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中,除了具有协商、专家组审理、上诉机构复审以及采取救济措施等程序外,还设置了专门的任意选择程序——仲裁,这种仲裁主要解决合理的执行期限和报复限额等具体问题;其次,上诉审查与仲裁本身还存在很大的不同,如仲裁的前提是争端当事方必须同意仲裁,而WTO上诉机构却具有强制管辖权,只要一方当事人选择了上诉,另一方就必须应诉;在审议人员的组成上,争端当事方对上诉机构的组成既无提名权,也无否决权,而仲裁中争端当事方都有提名权;在法律适用上,上诉机构必须严格适用WTO协议,而不得像仲裁员那样可以适用公平善意原则判案。
说上诉审查类似于仲裁,实际上是混淆了上诉审查与仲裁的本质差别,我国新闻界的这种不顾及法律用语的严谨性的做法,极易导致误解,必须尽快予以改变。
第二节WTO上诉审查程序的司法特性
在讨论上诉审查程序的法律性质时,我们应当首先注意到:WTO争端解决机制设置上诉审查程序,允许上诉机构对专家小组的裁决进行法律审查,本身就是WTO争端解决机制“司法化”的一个重要标志。而且从上诉审查的内在本质来看,其较专家组程序的司法特性也明显增强,并已经构成为一种司法性体制,而不是有些学者所主张的所谓准司法性体制。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知道“构成一种司法性体制必须包含下列要件:第一,该体制必须有确定的机构,这些机构应包含有法律专家或全部由法律专家组成。第二,机构的职权是通过解释和适用某些法律规则来解决法律性质的纠纷或争端。第三,机构必须拥有依据某些专门的规则对所提交的纠纷或争端进行管辖的职权。第四,机构在适用法律解决争端时,必须有详尽、明确、具体的程序和规则,这些程序和规则应该能够保证当事人有机会阐明事实,发表意见,保证机构正确适用法律。第五,机构所做出的关于争端解决的决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予以遵守和执行。”
WTO上诉审查程序完全具备上述五个构成要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置了一个专门负责争端解决的常设上诉机构。
根据司法理论,司法解决的前提是必须有一个独立的、中立的、权威的并具有公信力的裁决机构,只有这样才能使裁决具有公正性,才能使裁决为当事人和其他公众所信服,也才能最终有效地解决争端。DSB是WTO根据各成员共同签订的《WTO协定》的附件2,即DSU所设立的,具有解决争端的法定权利。依据DSU的规定,DSB依职权设立专家组和常设的上诉机构。其中常设上诉机构由7人组成,任期4年,依一定程序轮换,但可连任一次,具有专职性。每个案件由其中的3个人审理,当事方无权进行选择。上诉机构成员应由具有公认权威并在法律、国际贸易和各适用协定所涉主题方面具有公认专门知识的人员组成。他们不得附属于任何政府。上诉机构的成员资格应广泛代表WTO的成员资格。他们不得参与审议任何可产生直接或间接利益冲突的争端。DSU的这些规定使得常设上诉机构具有独立、中立、权威和具有公信力等特性,从而具备了司法解决的前提条件。
而根据DSU的规定,专家组则是由DSB提供一份政府人员和非政府人员名单,同时注明各自的专长,各当事方可以在这份名单中自由挑选专家小组成员,这些专家均有固定职业,办完该案即返原职,具有临时性。由此可见,上诉机构的组成以及对成员的资格要求比专家组程序要严格得多,司法性的特点也明显增强。
二、具有明确的职权范围
DSU第17条第6款规定,上诉机构的职权是“维持、修改、推翻专家组报告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专家组所作的法律解释”。这也就是说WTO的上诉审查只进行法律审,其所适用的法律是体现为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协议的国际法。而专家组则既要解决法律问题,还要对案件事实做出评判,并且专家组对案件事实的评判是终局的,争端当事方无权就事实部分上诉。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WTO的上诉机构与一般国内负责上诉审查的法院在基本职权范围上是相同的。国际贸易争端往往具有复杂性,上诉程序的存在有助于纠正专家组程序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和问题。
三、具有强制管辖的权利
上诉机构的管辖权不是基于争端当事方的协议,而是一种“强制管辖权”(compulsoryjurisdiction)。DSU对强制管辖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对“共识”程序的变动,将过去GATT裁决报告通过方式由协商一致(positiveconsensus)改为反向一致(negativeconsensus),就构成了自动或强制管辖。根据DSU第6条第1款,“如起诉方提出请求,则专家组应最迟在此项请求首次作为一项议题列入DSB议程的会议之后的DSB会议上设立,除非在此次会议上DSB经协商一致决定不设立专家组。”实践证明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任何WTO成员在作为被起诉方时,都无法“封阻”争议进入专家组审理的程序。同样的,对专家组报告不服而提起上诉的复审程序,亦不可能被“封阻”。因此只要一成员方因争端未决而选择了上诉,另一成员方就必须应诉,且双方都需接受DSB通过的最终裁决或建议,这比国际法院只有在当事国愿意的条件下才有权管辖的规定更为严格。因此可以说,WTO争端解决机制为解决各类与WTO法有关的争端,提供了一条畅通的司法解决途径,“这是以WTO成员放弃原先实施‘封阻'的'主权'为前提的”.而在GATT历史上,曾多次出现某些国家无理阻挠专家组成立或阻挠报告通过,这是因为GATT遵循的是肯定式协商一致的原则,即专家组的报告只要有一国反对通过,则专家组的报告就无法通过,这实际上给败诉方以否决权。
四、案件处理有明确的规则和程序
上诉机构审理案件必须严格遵循GATT第22条与第23条、DSU及其附件、DSU行为守则以及WTO《常设上诉机构上诉复审工作程序及其附件》等规则和程序的规定。这些规则和程序都具有明显的司法性特征,如DSU第17条第6款规定:“上诉限于专家组报告中包括的法律问题,以及专家组所作的法律解释”,也就是说上诉机构仅审理当事方提出的且为专家组所审理的法律问题,对当事方未提出的法律问题,上诉机构无须涉及,这实际上就是“不告不理”。司法程序可以保证当事人有机会阐明事实,发表意见,也可以排除可能的政治阻碍风险,保证上诉机构正确适用法律。
五、经DSB通过的上诉机构报告对当事国具有拘束力
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无论是专家组的审理报告,还是上诉机构的复审报告,都由DSB通过,以DSB的名义公布。根据DSU第16条第4款、第17条第14款,除非DSB经协商一致不通过该报告,该报告就应通过。这意味除非“胜诉方”也同意不通过该报告,实践证明,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能的,亦是不可思议的。因而,“这种通过是自动的,不会构成对报告发生效力的障碍”,如同在国内司法程序中,当事人无权干预法院做出的不利于自己的判决一样,WTO的任何成员都无法“封阻”DSB做出“判决”。上诉机构报告由DSB按照“反向一致”(negativeconsensus)的原则表决通过后,对当事国具有拘束力,争端各方应无条件接受。
经DSB通过的上诉机构报告的执行具有法律保障。DSU规定,若败诉方在合理期间内不执行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建议和裁决,有关当事方可请求补偿,若补偿不成,可进一步请求授权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这也意味着如果当事国不执行,机制还可以提供授权报复的救济。
六、规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
述职报告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或单位负责人,根据制度规定或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选举或任命机构、上级领导机关、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干部职工,陈述本人或单位在一定时间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书面报告。述职报告,按时间可分为年度述职报告、阶段述职报告和任期述职报告;按内容可分为个人述职报告、集体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一般由首部、正文和落款三个部分组成。
1.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或称谓等内容。
(1)标题。述职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之分。单标题一般为"述职报告",也可以在"述职报告"前面加上任职时间和所任职务;双标题由正标题和副标题组成,副标题的前面加破折号。正标题是对述职内容的高度概括,副标题与单标题的构成大体相似。
(2)主送机关或称谓。标题之下第一行顶格写主送机关或称谓。向上级机关呈送的述职报告,应写明收文机关;向领导和本单位干部职工作述职报告,则应写明称谓。
2.正文。由导言、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1)导言。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任职介绍,说明自己的任职时间、担任职务和主要职责,简要交代述职的内容和范围;二是任职评价,扼要介绍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这一部分力求简洁明了。
(2)主体。这是述职报告的核心,主要陈述履行职务的情况,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任职期间的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二是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三是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目标或打算。
(3)结尾。一般要求用格式化的习惯语来结束全文,采用谦逊式结尾、总结归纳式结尾或表决心式结尾等形式。
3、落款。包括署名、成文或述职时间两种。也可以将署名放在标题之下。
如:
20*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标题直接采用文种法,年代用阿拉伯数字。)
各位领导,同志们:(称谓顶格写)
20*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受组织的委派,到××县国税局担任局长的第年。按照组织原则,我应对××县国税工作负全面责任。一年来,我依靠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依靠县局"一班人"的密切配合,依靠全局干部的大力支持,在税收工作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夺取了全县国税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下面,我从五个方面向领导和同志们述职,请予评议。
(开头简要介绍任职情况和主要职责,概括评价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坦诚地自我剖析,真实地表明了述职者的内心斗争。)
(文中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一、坚定不移推进"三位一体"改革
我上任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全县国税机构改革。推心置腹地讲,面对改革,我个人可以作出多种选择:迟搞、小摘、不伤筋骨地摘,可求得轻松做官;早摘、大搞、积极主动地摘,国税事业就能抢抓机遇,求得新的发展,但这样做,个人的命运则面临较大的风险。经过慎重抉择,我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为了从总体上把握改革大方向,我抓了三件事:一是摸清实情。我带领人事股、办公室有关同志,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了县情、局情、人情。二是制定方案。经过周密筹划,我亲自参与制定了统揽全局改革的10个配套方案,上报市局,得到了认可。这些方案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对全系统的"三位一体"改革起到了指导作用。三是组织实施。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我顶住了方方面面的压力,抓住精简分流、竞争上岗等关键环节,坚定不移地抓落实,推进了改革的整体进程。在改革过程中,自己虽然历经安危、荣辱、成败的考验,但抓住了机遇,赢得了主动,为进一步深化国税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坚持不懈抓好各级班子建设
从上任的第一天起,我就注重各级班子建设,在县局班子自身建设上,通过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以《关于强化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的决定》和《县局党组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对县局班子的思想、作风、纪律进行全方位约束。同时,在改进领导方法上,引导大家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艺术,进一步增强了县局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中层干部和分局班子建设上,以改革为契机,通过竞争上岗,调整干部80余人次,使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大大提高了中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在一般干部的调配上,实行双向选择,共调整岗位300余人次,促进了人员合理流动,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别是县局机关及一些重要岗位人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改善。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各级班子建设,为全县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很好地把握"各级"这个坷,采取了由县局领导到中层领导到一般干部的顺序进行阐述,层层推进。)
三、精心组织税收业务工作
我努力学习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系统论和方法论,提出了以打好"四大战役"为主线、精心组织实施税收工作大合唱的构想。一是科技兴税战役。6月初,召开全县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对科技兴税战役的目标、任务和步骤作出了系统部署,并把推广应用CTAIS作为突破口,拉开了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序幕。二是依法治税战役。9月初在所属的东宝分局召开了全县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并把该分局作为试点,以实行个体税收分类管理为重点,探索依法治税与税收征管的有机结合,经过本年试点,总结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运作模式,并在全县进行了推广。三是促产增税战役。10月中旬,召开了全县税收工作会议,以此为契机,在全县开展了服务经济的"十个一"工程,以外向型经济为重点推动税收结构不断优化,全县外向型经济实现税收比上年增长38%,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四是文明办税战役。以召开全县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交流会为标志,提出以优化服务、文明办税、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要求,使全系统干部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善。"四大战役"的相继实施,构成了税收业务工作的完整体系,同时,使全局工作保持了思路清晰、主次分明、整体联动、协调推进、一以贯之的鲜明特点,体现了中长远目标和阶段目标的有机结合。
(逐次论述"四大战役",层次清楚,条理分明)
四、不断创新备项税务管理
在年初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我旗帜鲜明地提出:税收工作要不断创新,这是推动国税事业进步的根本动力。这个观点既是我长期思考和实践的深切体会,也是指导我开展工作的一条重要准则。一年来,重点进行了四项创新。一是按照推进现代化税收管理的进程,依托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税收征管方式进行了改革创新。二是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重组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进行了机关工作运行机制的创新。三是按照理顺秩序、规范管理的要求,新建制度75项,修订制度36项,进行了工作制度的创新。四是按照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办公环境的要求,对县局机关和城区三个直属分局办公楼按现代化标准进行改建,增添设施、完善功能,进行了机关工作环境的创新。这一系列举措,都体现了求实效、求发展、与时俱进的时代特点,使我县国税工作较好地保持了生机勃勃、蒸蒸日上的发展态势。
(紧扣"创新"二字,层层展开,阐述创新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五、互融共进抓好勤政廉政建设
在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了三个观点: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的高度统一性,从本质上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对税收中心工作的促进作用,从而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履行职责的互融共进性,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保证和重要基础,要求各级领导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自觉严于律己,维护党风、行风的纯洁;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实绩的关联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规范"两权"运行。基于上述三点认识,在整体部署上,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国税工作的一个环节、一道程序,一同部署,一样督办检查。在具体操作上,我力求做到带头守纪、以身作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惰,作风正派、勤政廉政,较好地发挥了示范作用,促进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不断加强。年底,县局机关被评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用"互融共进",把勤政与廉政融为一体,着力阐明抓廉政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承上启下,述职分五个方面展开,过渡自然,程序周到。)
回顾一年来的履职经历,我感到既充实,又欣慰。我和同志们一起并肩战斗,不仅增进了了解,沟通了感情,建立了友谊,也获得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工作能力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概括起来,有三点启示:一是靠信念成就事业。我刚到任时,面对陌生的工作环境,确实感到担子重、压力大,但我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就是相信组织上的正确领导,相信班子成员间的团结合作,相信绝大多数干部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凭着这种信念,我克服了工作上一个又一个困难,可以说,信念和毅力使我成就了一些事情,而?在事业推进的过程中又进一步坚定了信念、磨炼了意志。二是靠工作统一思想。我深切感到,工作是统一思想的助推器,是协调关系的油,是形成合力的凝结剂。回想我局一年来所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从机构人事改革中有关政策的制定解释,到事务管理上一些正常的工作分歧,每次大的决策前,方方面面总有一些不同的意见,但我们并没有把精力消耗在无谓的争论上,而是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加深认识,增进了解,很快就达成了共识,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到了一起。三是靠个性谋求共识。在工作实践中,我努力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科学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泵,在充分尊重个性的基础上,让一些与共性无碍的个性健康发展,同时采取注重正确引导、提倡相互兼容等方式,使个性与共性协调发展,最终将消极因素逐步转化为积极因素,形成推动国税事业健康发展的合力。
(谈收获和启示,使述职报告层次得到提升,立意更加高远。)
(谈收获和启示,使述职报三点启示有感而发,极富哲理,展示了报告人的理论素养。)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觉得有所得也有所失,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这也是本人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一是要提高认识水平。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同时要注意防止头脑发热,处理事情简单化,时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二是要防止急于求成。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充分尊重现实,体现层次性,区别对待,循序渐进,''''避免一刀切、一律化。三是要避免苛求于人。对工作总体上高标准、严要求是无可厚非的,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不能事事都要求完美,因人、因事、因时要体现区别,以避免无意中伤害同志们的积极性,要注重把大家的积极性发挥好、保护好,营造-出一种生气勃勃的良好局面。
(没分析不足之处,具体而又实在,同时又有改造的措施,也表明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没有单独讲学习,但把学习贯穿于工作实践之中,给人以学以致用的印象。)
(采用谦逊式结尾,同时表达了谢意。)
(署名及日期。日期用中文数字。)
以上报告,请领导和同志们评议,欢迎对我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借此机会,向一贯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是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监督表现为按照一定形式和程序进行的各项具体监督制度,要使监督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关键在于不断改进和创新。
一、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组织法还具体规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之一就是“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提出报告”。
从实施情况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对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进行审查工作。但由于没有建立专司宪法监督的机构,宪法监督实际上没有很好开展起来。(1)宪法监督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切违宪行为进行纠正和制裁的强制行为。违宪是一种国家行为,特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违反宪法和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的职务行为违反宪法。宪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审查有关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纠正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违反宪法的职务行为。(2)建立专司宪法监督的专门机构。许多同志建议建立宪法监督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违宪审查工作,提出对违宪行为的处理意见,以议案的形式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建立这一机构既符合我国国家体制,又保证了违宪审查工作的经常性。(3)建立和完善宪法监督的程序。我国实施宪法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审查规范性文件。对此立法法作了一些规定。二是受理违宪控告。在这方面还没有法律规定,需要对谁可以提出违宪控告、谁受理和承办违宪控告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二、执法检查制度
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为了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逐步建立了对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制度。执法检查成为人大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这一监督制度,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1)执法检查的主体是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也可以单独安排执法检查,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同“一府两院”搞联合执法检查,混淆了监督的主体和对象,是不妥当的。人大执法检查的对象是执法机关,主要检查监督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执法工作,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2)检查要有重点,如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某些法律执行中存在比较多的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检点。
(3)力避形式主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力求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执法检查的过程变成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过程。
(4)要把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正式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并认真行使审议权,必要时可以提出质询案或作出有关决议。
(5)完善审议反馈制度。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应及时转交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有关机关改进执法的情况和效果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常委会作出反馈。
(6)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宪违法案件,可以组织深入调查,必要时可以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作出严肃处理。
(7)同其他监督形式相结合。如把执法检查、实行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评议三者结合起来,把执法检查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的制度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是国家权力机关开展工作监督的基本形式。这一制度,还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1)常委会听取工作报告,要从程序上作一些具体规定。如规定提前把报告稿送给代表、委员,不能临会才发;规定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仅在会上作报告,还要到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规定工作报告未被批准要作出适当处置等。
(2)建立工作报告审议反馈制度,切实改变“会上议一议,会后无声息”的状况。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题报告后,向有关机关提出“审议意见书”的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目前“审议意见书”或“审议意见”存在着整理不规范、报送无程序、办理不得力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通过法定程序,使“审议意见书”这一形式走向规范化、法律化。
三、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制度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进行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国家权力机关的计划、预算监督,虽然有一些法律规定,但实施中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提前介入,对计划、预算的编制工作进行监督。
(2)在人代会上,变笼统的全面审查为切实的重点审查,并可考虑建立计划、预算修正案制度。
(3)加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和健全经常性经济监督制度。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对计划、预算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审查和批准;重视和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各项经常性监督制度。
四、受理申诉、控告、检举制度
法律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人大可以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受理对法院、检察院所处理的重大典型案件的申诉、控告、检举,通常叫作个案监督。
一是要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委员长会议、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专门委员会可以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监督工作。它们可以承办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个案监督的具体事宜,但不能代替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处置权和决定权。
第二,要坚持事后监督的原则。但如果程序严重违法,如严重超期办案、超期羁押、越权办案,不及时监督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的,人大也可以采用适当方式进行监督。
第三,要对个案监督的范围作出规定和界定。
五、询问和质询制度
“询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知情权”,对被询问者是一种带督促性质的监督。“质询”从表面上看也是行使知情权,实践中多是对不适当行为(包括违法失职行为)提出质询案,对被质询者是一种责成纠正不适当行为的性质。法律对这两种监督手段都作了程序规定。还可以考虑,对任何启动质询程序,哪些问题可以质询,质询答复不满意如何处置等,再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
六、特定问题调查制度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和地方组织法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程序在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中都没有具体规定,在现实中不便操作。
因此,参照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关于全国人大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程序,建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委员长会议或者1/5以上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全体会议决定。
七、罢免和撤职制度
“罢免”和“撤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处置权的主要方式,是人大监督手段中最严厉的一种。
**年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及地方组织法除了规定罢免对象外,还初步规定了提出罢免案的程序。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就对提出罢免案的主体、罢免的对象和提出罢免案的程序都作了具体规定。
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撤消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和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但对撤职的程序未作出规定,实践中不便操作。为了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建议参照人大代表提出罢免案的程序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议案的程序,对地方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八、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在监督工作方面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形式。
工作评议组织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简称工作评议或者代表评议。
述职评议从20世纪80年代末,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工作评议的基础上逐步发展为由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述职报告。现在全国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开展了述职评议。
部门执法责任制由人大常委会组织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明确自己主要执行的法律、法规,并通过一系列制度保证执法责任到位。
各位常委、同志们:精心组织安排,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委员积极参与,形成浓厚活动氛围;活动成效明显,委员工作得到加强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
按照会议议程,现在我将2009年市政协委员述职活动的有关情况,向各位常委作一个汇报。
今年我们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自7月底开始动员部署,到8月下旬全面完成,基本上用了1个月左右时间。虽然时间比较紧,任务比较重,但无论从全体委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来看,还是从活动本身产生的实际效果来看,都是一次高质量的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这次开展的委员述职活动,对加强新一届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对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推动政协履行职能取得更大的成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家知道,2007年,也就是五届政协的最后一年,市政协开展了第一次委员述职活动。第一次述职活动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是镇江市政协加强委员工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创新之举,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也是我市政协委员工作取得一系列成功经验的良好开端,更为我们开展好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奠定了基础。
今年的委员述职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项工作高效有序
这次述职活动,虽然有2007年的经验可以借鉴,但是两年来情况有了新的变化、新的特点。六届政协的新委员,占到委员总数的55%以上,他们都是第一次参加述职活动。为使活动取得真正的效果,在组织工作方面做到了这么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市政协党组非常重视这次活动,党组成员和驻会主席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主席多次听取汇报,要求政协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安排,确保述职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7月30日,市政协召开委员活动小组组长会议,对述职活动进行动员部署。郭主席在会上讲话,对开展好述职活动提出了要求。市政协其他领导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各位主席不仅亲自到小组参加述职,还与分管委办一起,加强对所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述职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是目标明确。今年委员述职活动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结合政协履行职能的实际,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动员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全市跨越发展的宏伟实践。通过述职,激发委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述职活动,总结前阶段开展的“爱镇江、献良策、作贡献”主题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动主题活动取得实效。在述职的基础上,做好“先进委员活动小组”、“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和“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的评选工作。整个述职活动始终围绕上述目标要求,循序渐进、扎实有序地进行。
三是部署周密。市政协办公室给全体委员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协委员述职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本次述职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内容,为整个述职活动提供了指南。述职活动以委员活动小组为单位开展,由各小组组长负责实施;市政协各专委会协助所联系小组开展述职活动,包括协助召开述职会议,与委员工作办公室一起,对述职情况进行汇总。在时间安排上,明确7月底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8月10日前委员撰写述职报告,填写《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8月25日前各小组召开述职会议。各个小组都按照这个要求开展活动。第一个召开述职会议的是第3活动小组,也就是民建、工商联小组,这个组8月11号就召开了述职会议;到8月26号,23个小组全部召开了述职会议,活动圆满完成。
二、委员积极参与,形成浓厚活动氛围
本次委员述职的形式主要是“三个一”,即每个委员填写一份履职情况统计表、写一份述职报告、委员活动小组召开一次述职会议。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全体委员分别参加所在小组的述职。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述职活动的委员,则要求填写述职表,递交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时,每一位委员都要回顾总结2008年1月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参加市政协有关会议及调研、视察等活动的情况;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等履行职责的情况;受邀参加市各有关部门活动的情况;发挥自身优势,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受到各种奖励的情况。
委员们对这次述职活动普遍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为参加本次述职活动,大家做了精心的准备,认真回顾2008年1月以来履行委员职责的情况,填写述职表,撰写述职报告。不少委员撰写述职报告时反复修改,有的认真誊写,有的打印装订,述职内容充实感人,字里行间充满了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各小组召开的述职会议程序规范,委员发言严肃认真,充分反映了广大政协委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述职会议上,大家历数着履行委员职责取得的效果,交流着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的成绩,讲述着担任政协委员的深切感受。会场气氛热烈,出现了许多令人感动的场景。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副院长朱伟兴要到北京出差,几天前就买好了飞机票,接到参加述职会议的通知后,他退掉了述职当天下午的机票,改乘晚上的火车去北京;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葛世伦在学校接待两位市领导检查工作,但他还是向市领导说明情况,赶到会场,在小组会上最后一个作了发言,结束后又赶回学校;市劳动局副局长顾笈,他是第11小组的组长,召开述职会议的这一天,他本来要到上海去给女儿送药,大家劝他发言后早一点走,但他一直主持会议到下午6点钟散会,晚上再赶到上海;市外经局副局长周祝全,述职这一天要到苏州参加省里的会议,然后还要到上海参加一个招商会。为了不耽误述职,他安排一位处长代他到苏州开会,自己述职结束后才离开镇江;润州区教育局副局长陈桢康,述职的时间正好接待上级部门来验收全区教育工作,他中途赶到会场,述职后又匆匆赶回局里去汇报情况。象这样的事例还很多。有的委员在外地出差,打电话给小组组长,表达不能参加述职会议的歉意,并表示今后要补上这一课;有的在外地创办企业的委员,不能回镇述职,传来了书面述职报告。6个辖市区政协的一把手主席都亲自主持了述职会议,句容的王远根主席,对做好述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述职会议小组的委员一个也不能少,并安排在宝华镇召开述职会议,效果非常好;京口区政协还专门印制了小组委员述职材料的封面,将述职报告装订成册。据统计,参加本次述职活动的委员共有342名,占应参加人数346名的98.9%。其中参加会议述职的292名,占84.4%。
三、活动成效明显,委员工作得到加强
通过全体委员的努力,这次述职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考察了新一届委员的履职情况。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政协履行职能的重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在政协工作和本职岗位上作出了很大的成绩。通过这次述职活动,对市政协委员近两年来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了解。通过填写表格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办法,统计比较准确,对委员的履职情况掌握得更加充分。通过这次述职,更加有力地说明,近两年来市政协委员为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建设和谐镇江,推进发展新跨越,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辛勤劳动,获得了丰硕成果。通过述职,也对极少数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委员的情况,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并能以此作出客观分析。
二是激发了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参加过述职会议的同志都有明显的感受,述职活动是调动政协委员积极性的有效形式。通过参加述职活动,委员们很好地展示了自己的成就,增强了荣誉和责任感,激发了更高的热情。即使履责成果不大的委员,也看到了先进的榜样,找到了自己的差距,增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动力。当然,也有极少数履责不太积极的委员,通过述职受到了一次较大的震动和鞭策,促使他们在今后进行反思。不少委员说,参加述职使自己受到了一次难得的教育,表示要更好地履行好委员职责,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政协委员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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