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6篇)
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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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应收账款评估方式应收账款风险损失评估企业会计
应收账款是企业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风险损失的确认不仅与资产负债表有关,还涉及损益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对应收账款评估方式的分析,以及对应收账款风险损失的预计、分析和规避对做好企业的财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应收账款值的评估方式及其问题
对应收账款的评估,《资产评估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教材2003),给出的评估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已确定坏账损失-预计坏账损失
其中“确定预计坏账损失”,即对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进行判断。一般可以根据企业与债务人的业务往来和债务人的信用情况将应收账款分为几类,并按分类情况估计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关于“预计坏账损失”的定量分析提出两种方法。一是“坏账估计法”,即按坏账的比例,判断不可回收的坏账损失的数额。坏账比例的确定,可以根据被评估企业前若干年(一般为三至五年)的实际坏账损失额与其应收账款发生额的比例确定。但在接下来的坏账比例计算公式和举例中,却未按此定义的方法,而是以实际处理坏账损失额与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的比例确定。二是“账龄分析法”,即按应收账款拖欠时间的长短,分析判断可收回的金额和坏账,将应收账款按账龄长短分成几组,按组估计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并进而计算坏账损失的金额。
以上论述中,作者试图按照会计制度中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规定,作为应收账款的评估方法。但这种做法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与有关流动资产评估是以单项资产为对象进行评估的原则相违背。从上述坏账损失确定的思路与方法看,应收账款的评估不是按单项资产进行的。可按照计算公式提示的做法如果“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已确定坏账损失”、“预计坏账损失”是针对某一特定债务人,则评估是对单项资产或者单个债务人进行的。对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和“已确定坏账损失”按单个债务人来确定自然不难。但对于“预计坏账损失”,无论是以“坏账估计法”还是“账龄分析法”进行估算,“已确定坏账损失”和“预计坏账损失”到底是对科目而言还是对债务人而言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表述,而实际上是将“损失”定义在整个科目情况下进行考虑的。在量的确定上,义“坏账估计法”或“账龄分析法”进行,是以企业应收账款科目中的坏账及应收账款发生额之间的关系确定的,是整个应收账款科目下的预计坏账损失准备水平,它无法考虑具体债务人的信用水平,亦非单个债务人的真实坏账,因此它不具有实际的意义。
第二,通过对科目历史资料的统计进行坏账估计,有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应收账款作为流动资产项目,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企业的经营行为可能使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科目所反映的债务人构成与历史资料统计期间的债务人构成存在本质上的不同,按过去科目坏账水平由过去的债务人行为结果判断现有的债务人行为是没有充分根据的。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对坏账的处理政策的差异,也使坏账估计的依据以前年度“实际处理坏账损失额”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人为的影响,在债务人资信情况相同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不同的“实际处理坏账损失额”。因此过多地受到人为因素影响的统计数据是不可用的。
第三,按照“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已确定坏账损失-预计坏账损失”公式的计算结果,不是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评估结果。根据会计制度对于应收账款的记账原则,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的账面值反映的是在合同义务已履行前提下企业所取得的债权。从应收账款科目的性质看,它显然不是在评估基准日时企业可以实际支配的资产。应收账款只可能在评估基准日后的某一时点收回,则从价值估计的角度,计算得出的是在将来某时点上的价值。如果应收账款数额巨大或债务人欠款时间过长会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使企业无形中承担大量的机会成本损失,且该机会成本损失在应收账款评估值上应当有所反应,否则会导致评估值反映不实。但在上述的计算公式中应收账款评估值时间价值和机会成本损失都没有反应出来。
二、应收账款风险损失评估及其问题
要想对应收账款的风险损失进行合理的评估,就必须对应收账款的评估程序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在会计制度和实际中应收账款的评估程序是首先根据审定的账面余额作为评估的基准数,再根据可回收性的判断,预计风险损失,其差额即为应收账款的评估值。这个过程实质是对风险损失的判断。应收账款评估的对象是“风险损失”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反映的是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和已经成立的债权价值,无论是否事前约定偿还期,账面记录的都是需债务方偿还的全额债务。从这一角度看,资产评估无需对应收账款额(账面记录)进行估计。但作为未来的现金价值,有两个直接原因影响应收账款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一是应收账款的回收额具有不确定性,二是资金的时间价值使得未来回收的价值小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因此产生了回收不确定性的“风险损失”和未来回收价值现值的判断。因此,应收账款评估应该是“风险损失的预计”和“未来回收价值现值”的确定。尽管实践中只对应收账款的“风险损失”进行评估,而未对未来回收价值进行现值的计算,但也足以说明,应收账款评估的是风险损失而不是账面价值的重新评估。
除了应收账款计算程序方面可能存在风险损失外,欠款方未来的还款能力也可能给企业的应收账款带来风险和损失。对被估企业应收账款进行专业判断,预计应收账款风险损失,可得出应收账款评估值的整个过程,除了债权的本身是否有争议与被估企业有关外,风险损失的大小与欠款方未来的还款能力和资信等级密切相关。在债权本身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如果欠款方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偿还能力十分强和信用等级较高,那么发生应收账款的风险损失的概率就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增加欠款方更高高额度的欠款和较长时间的赊销,反之发生应收账款有损失的可能行就比较大,这时就有必要对所有欠款方的企业财务进行更为密切地监控,以确保是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有时预计的应收账款风险损失不一定实际发生,这可能造成企业一部分财会的不确定性以及为此付出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成本。对于有充分理由和证据表明无回收风险的、有确切证据表明无法回收的和符合有关财务制度应予核销的应收账款,评估是相对容易的。但是对很可能不能收回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评估预测,对该风险损失的预测实际上是对未来的判断,因为风险损失并未在评估基准日实际发生,未来也不一定发生,这具有风险性。但作为财会专员也不能忽视对应收账款风险损失的评估。这一点与红绿灯理论有相似之处,不能因为闯红灯不一定发生交通事故而去闯红灯,这是心存侥幸,同时会增加出现交通事故的风险。因此在应收账款风险损失评估方面,不能因为应收账款的风险损失不一定发生而置之不理,从而增加企业的财会风险。
从以上两个角度的分析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不难得出针对以上两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提出相应的措施。
三、针对应收账款评估问题,企业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应收账款的评估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应该采取综合措施,但主要是在应收账款的评估方式和风险损失的评估方面。
(一)在应收账款评估方式方面企业按照评估原则对应收账款进行评估时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首先对每一债务人及每一笔款项进行分析,判断其未来可收回数额的大小,通过对被评估企业与债权人经济往来活动中的资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每一项债权资产的经济内容、发生时间的长短及未清理的原因等情况,分析确定每一笔款项回收的可能、回收时将要发生的费用等据以判断其未来可收回数额的大小。
其次判断各项应收账款可收回的时间长短,选取适当的折现率将应收账款折现至评估基准日。对应收账款收回时间的判断,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正常的往来款项,可以根据企业评估基准日前对客户实施近期收款政策中规定的收款日期,或反映近期客户付款情况的应收账款周转期进行判断;二是对于逾期时间过长、债务人的经营情况恶化、资信能力下降等情况下的不正常的往来款项,应分项根据外调结果进行判断。根据应收账款收回时间的判断选取适当的折现率可以将应收账款未来可收回金额折现得出评估基准日应收账款的评估值。
再次要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为进行有效的资本理财,企业需要提供良好的平台以培养和造就具有高素质的理财队伍。为此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务人员把应收账款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的能力,将一部分财会人员从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分离出来,通过专门的培训,使其成为精业务、熟会计、会管理应收账款的专家。这样应收账款的评估就避免了赖账不还、账面值不变的情况,可以使企业的资产状况得到更为科学的评价。
(二)为了降低应收账款风险损失,在应收账款风险损失评估方面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应科学预计应收账款风险损失。在资产评估的实际操作中,多数企业或财会人员依据评估明细表中的账龄记录或依据经验得出可能的坏账结论,表面上是最具操作性的办法。实际上账龄并不能真正反映账项的发生时间,对已不发生赊销业务的情况,如果不详细了解欠款方的资金、信用和经营状况,根据上述任何一种操作方法而得到的账龄或账项发生的时间都可能是错误的。
其次要增强“可疑债权”的识别能力,运用重要性原则分析重点欠款户。对应收账款逐笔分析其回收的风险是最准确的方法,但往往操作性很差,而且会挂一漏万,没有重点,同时也会增加财会人员的工作负担和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十分有必要加强可疑债权的识别,对可疑债权的识别很多企业往往是先分析被估企业购销业务客户分布、市场销售部署等,再分析欠款户与被估企业的业务往来历史,从而得出可疑债权。
再次要系统分析欠款方未来的还款能力。风险损失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欠款方未来的还款能力,风险损失的专业判断应立足于欠款方的偿还能力和资信情况。因此在操作中,应将欠款方的生产经营状况、则务状况、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综合的评估。当然不是对所有欠款方都采取相同的办法,具体操作中可以对大额的、可疑的欠款方进行此方面的分析。
最后在应收账款风险损失评估中,要对应收账款的风险损失进行合理地分类统计,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财会人员的工作量和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还可以从总体提高应收账款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多数情况下,从欠款方的状况和款项回收的可能性看是有规律可循的,在典型分析的基础上,再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评价。这一点可以借鉴管理上的ABC分类控制法,根据欠款额度和账龄将企业的欠款方分成ABC三个等级,A类欠款方是大的重点的欠款户,要派专人负责,同时也要对其资信状况进行密切的动态监督;B类欠款方应该占企业应收欠款的大部分,对这类欠款户我们应做好日常的应收账款工作即可;C类欠款户欠款额度小但账龄长,企业一方面要催促其赶快还款,另一方面要减少或取消其未来的欠款额度,以降低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损失。从总体上反映回收的风险,应该是最符合资产评估实践的途径。另一方面从评估的角度对资产进行分类统计,可以整体把握资产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这是应收账款评估高水准的体现。
四、小结
综上所述,企业要想使自己的财务状况保持良好,除了要争取增加自身的应付账款额度外,更重要的是要把应收账款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应收账款评估方面,纵向上企业应对欠款方进行动态的监督和评估,以使企业的应收账款得到动态的控制,横向上应对不同的欠款方要进行不同的分类和把握;在风险损失的评估方面,企业要把握应收账款的实质,增强对可疑债权的预计和识别能力,对已经发生的可疑债权要采取果断措施,争取使企业的实际坏账和风险损失降到最低。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把应收账款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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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收账款的风险分析
应收账款可以促进销售、抢占市场份额。并减少存货、降低存货成本。但同时也形成了应收账款风险。带来了一定的应收账款成本,主要体现在:
(一)应收账款占有流动资金,形成了机会成本。企业发出商品、提供劳务等款项不能同时收回,致使企业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长此以往将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使企业货币资金短缺,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并使企业因资金不足而丧失好的投资机会。
(二)应收账款夸大了企业经营成果,形成了坏账成本。收入的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增加应收账款的同时也记入当期收入,增加了利润。但企业实际上并没有现金流入。虽然根据谨慎原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但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可能远远超过提取的坏账准备。这样,等于夸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果,而对可能发生的损失不能充分估计。
(三)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现金流出的损失,形成收账成本。赊销虽然使企业产生了较多的收入,增加了利润,但没使企业的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垫付资金来缴纳各种税金和支付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同时还增加了信用调查费用、应收账款簿的记录费用、应收账款的收账费用等。
二、应收账款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在现代社会激烈的竞争机制下,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不但要在质量、价格上下功夫,而且必须采用一定的赊销手段。但是,某些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在未对客户信用条件作任何调查的情况下,盲目地采用赊销策略去争夺市场,只重视账面的高利润,忽视了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及时收回的问题。
(二)内部激励政策不当。有些企业盲目追求销售额。规定职工收入与销售量挂钩,而不考虑现金回款: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采取赊销、回扣等手段强销商品,使应收账款大幅度上升;而对这部分应收账款,企业又未要求经办人员全权负责追款,导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占用企业的大量流动资金,给企业经营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三)应收账款管理不善。企业信用政策制订不合理,日常控制不规范,欠款追讨不及时等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大量应收账款成为呆死账。
三、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一)加强事前管理,主动防范风险产生。主要包括:
1、制定信用政策。合理的信用政策是降低应收账款风险的根本保障。企业制定信用政策应包括三方面内容:
(1)确定合适的信用标准。信用标准是企业决定授予客户信用所要求的最低标准,如果信用标准过严,虽然可以使企业遭受坏账损失的可能性降低,但却可能使企业丧失部分市场。反之。如果信用标准过宽,虽然有利于企业销售,但又会增加应收账款风险。在信用标准制定过程中,应通过综合分析,找出最优平衡点。
(2)采用合理的信用条件。为促使客户早日付款,企业在规定信用期限的同时。可以附加现金折扣条件,即客户如能在规定的折扣期限内付款,就能享受相应的折扣优惠,以激励客户早日付款。
(3)建立恰当的信用额度。确定恰当的信用额度能有效防止因过度赊销而使企业蒙受损失。在市场情况及客户信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企业应对信用额度进行必要调整。使其始终保持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
2、建立信用档案。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决定信用额度,企业在确定客户的信用额度前,应进行了解并作出评估,给出合适的信用标准。从而有效控制应收账款。信用分析可以从企业的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品、历史记录这五个信用情况方面作出分析:
(1)品质。品质指客户的信誉,即履行偿债义务的可能性。品质经常被视为评价客户信用的首要因素。
(2)能力。能力指客户的偿债能力,也就是其流动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客户的流动资产越多,质量越高,其转换为现金支付款项的能力越强。
(3)资本。资本指客户的财务实物和财务状况,表明客户可能偿还债务的背景。
(4)抵押品。同等条件下有抵押的客户等级应高于无抵押的,客户无力支付时,可以用抵押品抵偿。
(5)历史记录。即了解客户在过去有无不良记录。
3、明确岗位职责。应收账款管理不只是财务、销售或清欠人员的工作,它是一项系统工作,企业应根据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以便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稽核;各部门人员要做到各司其职、恪尽职守、认真负责、责任到人、奖惩合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应收账款回收率,缩短应收账款收账期。减少呆账。
(二)加强事中控制,确保应收账款管理规范。主要包括:
1、强化销售合同管理。企业销售应同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建立评审制度。一方面,签订的合同应合规合法;另一方面,要对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认真评审把关,以此使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化、精细化。
2、加强业务流程管理。对收款、开具提货单、发货、结算等环节的管理是应收账款控制的关键。财务部门收到的客户货款应及时入账;按合同对客户开具提货单,并送交运输人员或客户签收;运输部门应根据提货单组织发货,并确保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正确无误:发货后应根据提货单等及时向客户开具发票,办理货款结算。
3、完善会计监控管理。财务人员应及时对应收账款明细账进行分析,对应收账款的账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反馈。为评估、调整客户的信用等级提供可靠依据,定期向客户发放对账单和催收函。最大限度地防止呆死账的发生。建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制度,从稳健性原则出发,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按期提取坏账准备。值得注意的是,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并不意味着企业放弃了对应收账款的追收权。企业应继续关注欠款单位情况,尽量收回账款。
(三)加强事后处理,及时消除应收账款风险。主要包括:
1、对应收账款建立销售人员全面负责制和坏账追究制度。为防止销售人员盲目销售,企业应该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收款计划,及时通报,将清收应收账款责任落实到每位销售人员。企业每月应从销售及资金回笼两方面对销售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根据责任人的责任范围给予相应的处罚。
应收账款这种方式显然能使企业的利润得到提高,但同时也给企业的资金周转带了风险。对企业的应收账款的管理情况进行分析,阐述其基本的理论知识,对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对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建议
一、理论分析
(一)应收账款的定义
应收账款通常指的是企业由于向客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等过程,需要向供货方或者个体户收取钱款。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过程,应收账款是其中一项很重要的短期的无息信贷工作。因为应收账款有其本身的不易受控制的性质,所以其具有较大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的特点
第一,因为现金销售产生的交易不会出现应收账款,所以应收账款是由于企业开展赊销业务而产生的。
第二,应收账款只存在于企业与产生业务往来的外单位之间。而企业的以下关系不产生应收账款:如企业与上下级单位间资金的调拨、相关的赔付款和罚款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和押金等活动;企业与其内部的各部门或每位工人之间的资金垫付等情况,也不属于应收账款,只是以“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形式单独体现。
第三,企业应收账款的产生一般是在产品销售和劳务提供业务已经完成,而且债权债务的关系也已经形成书面的文件,如产品的出库和发货凭证以及相关的发票等。假如客户对付款日期提供票据等相关的书面承诺,那么财务对其进行核算时也将不作为应收账款进行体现,只作为应收票据。
第四,一般应收账款的回收期在一年或大于一年,但是都必须在企业的一个经营周期内。
二、应收账款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会方面的原因
针对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社会原因主要是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没有及的建立和完善等原因造成的,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失信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存在着诸多的法律漏洞,从而导致了部分公司出现恶意拖欠、欺诈等事情的发生,阻碍了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二)购买方企业的原因
购买方企业的原因主要表面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由于购买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付款;其次是由于购买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付款;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购买方恶意的拖欠,即使有钱也不支付。更有甚者其把应收账款当作一个重要的无息的资金来源。这是由于企业领导目光短浅,恶意拖欠,导致企业与企业之前形成恶性的三角债。这也是我国形成大量的应收账款坏账和死账的最主要的原因。
(三)企业自身的原因
1、薄弱的信用管理
虽然企业建立了关于应收账款工作方面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但是还是存在众多不足之处,其主要表现为对客户的资料收集和信用调查不够及时,比如企业2012年由于购买方企业破产而造成了多达2000多万的坏账损失。
2、自身没有建立适合的收款程序
企业本身在收回应收账款时没有采取适当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没有确定指定的责任人进行跟踪,从而大量的应收账款沉积下来,最终成为了逾期应收账款或死账。
三、完善企业应收账款的对策
(一)制定企业信用销售的信用额度
企业拥有过多的应收账款,将会极大的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如果仅仅凭借跟催收回的方法是远远达到效果的,必须要认清应收账款给公司的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制订有效的回收制度。另外催收账款有时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少的麻烦,因此这需要企业具有长远的发展眼光,建立防患机制来指导催收账款的工作。
(二)制定企业收账政策
目前,很多企业的应收账款不能顺利的收回,通过怎样的方式和政策才能收回应收账款,已经成为企业信用政策的主要问题。一旦收款的政策较宽松,就会不可避免的导致账款拖延的时间更长,甚至出现坏账;但是如果催款很急或方式强硬,又会影响到与客户的关系,从而影响两者的业务合作。因此企业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对应的有效的政策。
(三)企业制定完善的风险转移机制
针对那些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实施风险转移的方法。第一,通过资产的流动性转移,将应收账款转变为回收权更强的票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坏账产生的损失;第二,转移对象,将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在相应的时间里,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将应收账款回收所产生的风险转移到金融机构中去;第三,转移工作实施的方向,如果一旦确定无法或很验证收回应收账款时,企业应将客户的资产进行回购,作为应收账款的物资抵压和补充。通过实施这些方法,就可以有效的对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转移,达到减少企业财务危机的目的。
(四)建立定期对账制度
企业应把应收账款对账的责任交给专业的财务和销售人员负责,并由行政部门制订相关的考核指标。而且企业应定其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的金额,避免发生资金数额错误,同时保管好相关的资料,做好过期收据的延长工作,充分做好债权法定追踪的延续工作。
四、总结
企业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其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补偿资金在周转的过程中产生的损耗,从而提高资金的利润。另外真正的做好应收账款收回的工作,避免坏账和死账现象的产生,以及增加贷款的风险,实现企业资金周转的良性循环,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能够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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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应收账款;风险防范;风险管理
在商业信用快速发展的今天,分期收款方式和赊销策略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以吸引客户,从而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但是很多企业为追求高收益而盲目进行赊销,产生了大量的应收账款,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资金周转,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只有对应收账款风险进行合理地分析和规避。及时了解掌控并进行有针对性地管理,才能更好的发挥应收账款的积极作用。因此,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的加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一、应收账款风险的含义
应收账款风险是指由于市场等不可预知的因素导致债权、债权的清偿出现不确定性,进而造成赊销企业的应收账款在回收时间和回收数额上的不确定性。对应收账款风险进行分类,可分为直接风险与间接风险两种。直接风险可以用货币形式计量,而间接风险在目前情况下还难以做到量化。
二、应收账款风险的影响
(一)应收账款的直接风险
坏账风险:坏账是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管理中最主要的风险,也是造成应收账款价值贬值的一个重要的原因,甚至会造成企业出现严重的财务状况而破产。资金流动性风险:应收账款的存在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致使企业资金周转能力下降。企业未及时实现收款,可能造成现金短缺,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日常开支也会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可能因此倒闭。汇率风险:一些主要从事外贸的出口企业,海外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还存在着汇率风险。近些年,随着美元贬值使许多外贸出口企业收入严重下降,从而导致这些企业利润缩水甚至呈现亏损状态。机会成本风险:应收账款作为企业强化竞争、扩大市场占用率的一项短期投资,客观上要求能在经营中加速周转。但应收账款的大量存在,占用的资金丧失了投入证券市场及其他方面的收入,增加了企业机会成本。管理和收账成本风险:应收账存在使企业加大管理成本。比如对客户的资信调查、收集相关信息、对坏账的处理等工作。应收账款违约时间越长,为此花费的收账成本就越多,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净收益下降。
(二)应收账款的间接风险
收入减少风险:在基于市场竞争的背景下,企业为了稳定销售渠道、扩大产品销路等目的,降低企业风险,从而不得不面向客户提供信用业务。但大量应收账款的存在可能使上述风险共同作用,导致企业资金匮乏,生产量下滑,从而最终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减少。负债筹资风险:应收账款使企业存在流动性风险。维持经营需要,企业必然要增加银行借款,进而导致有息负债规模不断扩大,财务风险加大,财务费用上涨,利润不断萎缩,甚至发生亏损。决策失误风险:由于应收账款的存在,企业所反映的经营成果不实,危机的存在便不易察觉,这使得管理者不能及时准确地对其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评估,进而导致决策的不准确。
三、应收账款风险防范建议
为了预防和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企业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办法,建立高效的管理模式,促进资金快速周转:
(一)建立并完善内控制度
企业应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保证销售和收款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制约及监督。梳理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与存在风险,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逾期应收款催收制度、定期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制度等,及时采取相应催收制度。
(二)建立收款和坏账准备金管理制度
无论任何商业行为都不可避免会产生坏账损失,为了分解坏账损失的风险,企业必须充分估计坏账对损益造成的影响,以稳健性为原则按期提取坏账准备。需要注意的是,账款进行坏账处理并不意味着放弃该应收账款的追索权,企业依旧应该关注欠款方,并尽量收回账款。
(三)考虑有利的结算方式
企业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应尽可能地采用科学有效的结算手段(如网银、电汇)及自身有利的结算方式来加快销售货款的回笼、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减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四、公司应收账款风险防范案例
(一)案例及应收账款分析
案例:XX公司主要提供海上大型装备设施建造与运营服务,每年服务收入约24亿元。每个大型装备设施的客户固定,服务合同周期固定,服务费率为固定租金*服务天数+产量*价格系数,每月上旬根据上月的服务天数与产量计算金额并开具发票,收款期限为45天。一般来说,服务天数与产量比较稳定。由于每月上旬开具上月发票,且服务天数与产量比较稳定,因此正常情况下,每月底的应收账款大约为4亿元(包括当月预估金额与上月开票金额),平均收现率约为83.33%(1-4/24=83.33%)。如果余额大于4亿元,则存在收款风险。
(二)公司应收账款管理
为保证及时收款,XX公司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从组织结构、收款流程、信息反馈与内部控制方面进行完善,形成了健全的应收账款管理机制:
1.完善收款流程,明确工作职责
XX公司成立收款专项小组,协调市场、经营、法律、财务等形成联动机制方便收款。其中财务部负责出具月度应收账款分析,将每月收款情况及时向市场、经营单位反馈。商务市场部门作为款项催收主体,统筹考虑市场开发、商务合同条款等事项。各基层经营单位作为直接催收责任机构,落实完工情况、发票开具、款项回收工作。
2.加强合同管理,缩短收款周期
加强收入合同管理,在承揽客户业务时,将付款时间长短、付款进度节点、争取预付款等作为合同谈判重点;尽量少签订按年、半年收款合同,尽量选用按月或工作量结算的合同条款,加强对收款合同限制条款的审核,防止因质量、进度、验收、税务、提供资料等相关问题影响最终收款。
3.加强发票管理,缩短开票时间
财务部梳理合同收款时间及甲方付款流程,开具发票选择在甲方下月资金计划上报日之前开票并送达,并及时将发票信息录入关联交易平台并做好发票台账登记。基层业务单位及时确认工作量,根据工作量确认单/验收单、合同相关条款及时递交财务开出发票,并在财务开具发票后尽快送达客户。发票送达后,指定专人对已开出的发票做好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客户付款情况,争取客户尽快付款。
4.加强逾期账款催收工作,保证按时收款
发现应收账款逾期未付,要及时查明原因,客户提出拒付理由的,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客户拒付理由是否充分,本单位是否存在过失,研究出对策,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尽快补齐补全。对无拒付理由的逾期应收款,应通过电话邮件通知、发催付款通知单、专人上门、领导出面等催收方式,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
5.建立信用评估制度,加强客户管理
建立客户信用管理平台,对客户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信用控制政策与操作流程,要对客户设立信用等级,不同等级的客户在签订合同与收款结算时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要不定期召开信用管理会议,分析客户信用状况,制定相应对策。
6.加强收款管理的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从年度绩效考核收现率、收款计划执行情况等方面加大督促收款力度。建立完善对应收账款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要表扬和奖励,建立长效机制,以调动员工积极性,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
7.制定转移应收账款风险策略
应对客观存在的应收帐款的风险,一方面,XX公司将自己的应收帐款在保险公司投保,将风险转嫁给第三方,从而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开展国内国际业务。虽然会使企业损失部分收益,但是却能避免最严重的损失。此外,XX公司还合理的利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来应对风险。通过将应收帐款交给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运行机制的理保商进行管理,可以及时收回账款,减少企业的损失。
五、结论
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立于不败之地,只有通过抢占市场增加销售量、降低存货占用率、将管理成本控制在最小程度、提高企业市场的竞争力、进而到达规模经营的效果,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学习并借鉴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的优秀做法,将其不断完善和发展,从而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防范和管理应收账款,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作者:田育岽叶敏薛瑾艳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采油服务公司
参考文献:
关键词: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期限
应收账款一般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形成的,应向商品或劳务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原本是一个会计概念,企业会计账中设计的应收账款科目,是用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后,未能及时收到的商品或劳务对价价款,以及代垫的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实现收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等。因此,应收账款可以用来表示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被购买单位所占用的资金,亦即因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产生的,对商品或劳务购买方的债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买方市场领域,卖方竞争日益激烈,赊销成为了企业重要的竞争手段和市场战略部署。赊销策略虽然可以有助于企业抢占市场份额,培养下游客户,但由于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存在流动性差、信用风险较高等因素,极有可能对企业带来损失。为了进一步获取流动性,加速资金周转,企业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需求越来越旺盛。随着金融服务体系的逐步完善深化,应收账款融资逐步成为一种新的融资渠道,被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接受。
2007年9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4号颁布实施,同时央行征信中心配套颁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规范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登记程序,加速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发展速度,各个商业银行陆续开始经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
目前,金融机构开展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主要分为六类: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信保融资、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转应收票据、基于应收账款的信托贷款。
公司近年来也开始逐步探索应收账款融资渠道,为成员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目前来看,主要是以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形式为成员企业提供流动资金,以帮助其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营运效率。
在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的过程中,应收账款到期日与贷款期限之间的关系是贷款审查的一个重点,也是控制该信贷产品风险的关键点之一。
所谓的应收账款到期日与贷款期限之间的关系主要分为三种:
(1)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贷款到期日;
(2)应收账款到期日与贷款到期日相同;
(3)应收账款到期日晚于贷款到期日。
目前,公司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合同框架中,选择采用第三种期限关系,要求借款人提供的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到期日晚于贷款到期日。
笔者认为,在发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具体操作中,如何选择应收账款到期日与贷款期限的关系,应该主要从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法律效力和业务面临的实际风险来进行考量。要研究既符合法律实质,又满足风险控制要求的期限关系,一方面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一方面尽量降低业务的系统性风险,优化该业务的顶层设计。
一、应收账款质押的相关概念和法律地位
(一)应收账款
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对应收账款的描述:“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笔者查阅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应收账款的界定基本可以归纳如下:“应收账款系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由此可见,应收账款是权利人有权向义务人主张和收取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债权,其实质上为一种付款请求权。
(二)质押
《担保法》第四章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同时第七十五条对权利质押的范围进行了划定,即“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对于质押的具体概念,应该参照动产质押部分,即《担保法》第六十三条描述的“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也就是说,当第七十五条范围内的权利被用作质押时,债务人或第三人要将这些权利作为对债权的担保移交给债权人,并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占有的权利折价或者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收款权向金融机构作还款保证以获取信贷资金的融资行为。此类贷款,金融机构不承继企业在该应收账款项下的任何债务。
从应收账款和质押的法律界定来看,普通应收账款形成的债权由于缺乏权利凭证,在权利的公示、支付方式、期限等要素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其无法满足作为质押标的的一般要求。但《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关于“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的规定,实际给普通应收账款债权作为质押标的的合法性地位留下了理论上的可操作性。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将应收账款作为普通债权来设定质押,也得到如德国、瑞士等许多国家的承认。《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后,不仅确立了应收账款的可质押地位,也明确了以登记形式实现其转移占有的具体手段。因此笔者认为,无论将应收账款作为债权还是作为请求权来说,都属于《担保法》第七十五条所列的可用作质押的权利范围,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权利质押。
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期限问题的产生
从质押本身来说,如果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减少,会损害到质押权人的利益,使得担保的效力减弱,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质押贷款,如前文所述,其质物应理解为应收账款所附随的权利。与普通的动产质押不同,作为质物的权利较普通的动产质物来说,缺乏相应的物理性质,而且权利的存续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不像普通动产质物一样,在很大程度上不依赖于时间。因此,对作为质物的权利就必须考虑其存续期间对质押效力本身的影响。
(一)应收账款到期日的影响
实践中,发生购销关系的民事法律主体一般会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付款期限,亦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方履行完毕货物交付义务或提供完毕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时,至货物或服务的购买方支付相应价款时之间的期限。这个期限就应当认定为应收账款的存续期间。目前,学界对应收账款到期日的界定有一些讨论中的标准,可大致归纳如下:
(1)合同有约定付款期的,以合同约定付款日为应收账款到期日,其中应收质保金以合同约定的质保金到期付款日为应收账款到期日;
(2)合同未约定付款期但设有信用期的,以信用期到期日为应收账款到期日;
(3)没有合同约定付款期或信用期的,以开票日加上正常的结算期为应收账款到期日(结算期由集团根据不同企业的客户群实际情况核定,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应收账款应该是有明确期限的,有合同约定的,应该遵从合同约定,没有合同约定的,也有信用期和正常结算期的约束。因此,一笔应收账款不可能无限期的存续下去。正是因为这样,当应收账款期限届满时,会因为购货方履行支付义务、销货方确认收入而自然灭失,或因为购货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支付义务而形成坏账损失。对于上述两种情况,应收账款都归结于灭失,进而其作为债权担保质物的价值自然也就消失了。
(二)诉讼时效的影响
我国民法通则确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即质押的应收账款在到期日仍不能被偿付时,应认定为出质人债权受到侵害,自此起两年之内出质人可要求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保护,而超过时效之债权将蜕变为自然债权,丧失胜诉权,得不到法院的保护或支持。
这就是说,用于出质的应收账款在其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依然可以依法存续,并且根据相关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应收账款在法律意义上实际存续的期限将超过两年,在此期间,应收账款在法律意义上是存在的,并不能认定其灭失,其依然满足质押担保的条件。
三、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期限选择及对比分析
如前文所述,应收账款到期日与其担保的贷款到期日的关系有三种,其中应收账款到期日与贷款到期日相同的情形由于时间操作中难度过大,基本不会存在这种情况,所以在此我们不予讨论,而专门对比讨论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贷款到期日和应收账款到期日晚于贷款到期日的情况。
(一)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贷款到期日的情况
从法理上说,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贷款到期日时,应收账款很有可能在其到期日时被正常支付。此时,货物或服务的购买方依约定将应付款项如数向收款人进行支付后,应收账款自然灭失,此时贷款的质押品消失,贷款处于无担保状态。
但应该注意到的是,此举的好处在于贷款人可以有效判断作为质押品的应收账款质量。当应收账款付款期届满,付款方及时履行了给付义务,作为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就应收账款回收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质押品以担保存续中的债务,可以充分降低债权面临的违约风险。
(二)应收账款到期日晚于贷款到期日的情况
目前,公司采用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产品设计思路是用到期日晚于贷款到期日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从法理上说,此举好处在于,当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时偿还时,应收账款依然存在,此时贷款处于应收账款的担保之下,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时,公司作为贷款人可要求出质人收回应收账款以偿还借款人所欠债务本息。
但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出质人与应收账款付款人之间的购销合同未明确约定应收账款到期日,且应收账款到期日在贷款到期时仍处于合理信用期和款项回收期时,否则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二条,贷款期限届满时若作为质押品的应收账款并未到期,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完全有理由拒绝支付应收账款。此时,虽然应收账款有效存续,但其作为债务担保的质押品并不能有效发挥担保偿债的作用,作为借款人只能等待其应收账款到期或出质人催告付款方履行给付义务。这种情况的产生,使得借款人的债权面临巨大的风险,若出质人怠于履行催告权或付款人到期并不履行给付义务,那么实际上贷款人的债权并不能得到有效清偿,债权暴露在巨大的违约风险之下。
(三)期限选择的对比分析
如前文所述,如果选择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贷款到期日,主要问题在于贷款到期日前质押物自然灭失导致贷款担保消失。而如果选择应收账款到期日晚于贷款到期日,则金融机构一方面要面临贷款到期仍不能及时行使质权的司法限制,另一方面还要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导致质押实际失效,贷款成为坏账损失的违约风险。虽然选择应收账款期限晚于贷款到期日的模式,从法理上更体现了应收账款质押的特性,但从金融机构经营来看,这种模式设计面临的风险更大,且无法通过设计合理的风险控制手段对风险加以控制。相比之下,选择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贷款到期日的模式,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优化设计,约定强化对风险的控制和对贷款人债权的保护。
四、风险控制措施设计
考虑到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贷款到期日的具体情况,结合目前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具体业务实际,笔者认为还需采取以下几个控制措施,以进一步规范业务运作,控制贷款风险。
(一)提前归还贷款
从目前公司经营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情况来看,出质人一般为借款人本人,而借款人举债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购货方支付迟延、挤占了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正常的营运资金,从而造成借款人经营资金流动性紧张。因此,当借款人的应收账款被及时支付后,其自身的流动性应当得到缓解,借款人利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缓解流动性的目的已经达到,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应用于归还所欠债务。因此,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届满,借款人已经按时收到交易对手支付的相关价款后,金融机构可以敦促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在签署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合同时,应当设计相应条款,赋予债权人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
(二)替换应收账款
当应收账款到期日届满,借款人正常收到相关款项,但仍需继续使用贷款资金直至贷款期届满,可以约定由借款人提供新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品,替换原有应收账款。此举既满足了借款人流动性的需要,又解决了应收账款到期质押物自然灭失后贷款人的债权处于无担保状态的问题。但应当注意的是,如前文所述,用于替换原应收账款的应收账款,其到期日仍应在贷款到期日前。
(三)提存
参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当应收账款到期日届满,借款人收到其债务人给付的价款后,若借款人不愿意提前还贷,也不愿意或无法提供新的应收账款以替换原有应收账款继续履行质押,贷款人应当将借款人收到的款项提存,直至贷款期届满,借款人完全归还本息。借款人归还本息,可以使用提存的资金。
五、结论及业务建议
综上所述,从充分降低信贷资产风险敞口的角度来考虑,笔者认为: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经营中,应当选择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贷款到期日的产品设计。
首先,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贷款到期日时,借款人可以通过观察出质人回收应收账款的情况有效判断质押品质量,从而避免应收账款到期日晚于贷款到期日的情况中,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借款人无法真正实现质押权利而使得信贷资产面临坏账损失的被动局面。
其次,如果应收账款到期不能按时收回,而此时借款期限尚未到来,作为贷款人可以通过要求借款人更换或补充质押品的途径加强贷款担保措施,减小贷款本身的风险暴露,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最后,当应收账款在付款期限届满时,贷款人通过判断借款人的实际偿债能力,可以将应收账款进行提存,以保证债务在期限届满时被及时清偿,或者要求借款人就应收账款回收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总之,选择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贷款到期日的产品设计,再辅以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合同条款设计,可以有效地控制该信贷产品的总体风险暴露,更好地保护债权人权益,从产品顶层设计上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和思想,为业务的具体实施和开展打下牢固的风控基础。
附录: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二条: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其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或者提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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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应收账款;内部控制;资金链
应收账款作为一种商业信用,大量存在与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收账款会导致企业大量流动资金被不合理占用,加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如果应收账款管理不善会产生巨额的坏账损失,可使企业由盈利变为亏损甚至破产。然而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却一直以来未受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及会计职能部门的重视。究其原因,一是企业原有的旧体制造成了企业粗放的管理模式;二是企业高层领导对控制经营风险缺乏足够正确的认识;三是许多企业对如何建立有效的控制制度比较茫然。
2008年5月及2010年4月,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联合颁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旨在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五部门联合发文,促进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可见内部控制在企业经营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作用之重要。而应收账款不仅在生产经营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且在资产负债表中有较高的比率,因此研究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对企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导致企业应收账款增加、坏账损失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由以下几个方面造成的:
1.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意识淡薄
目前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种人治化管理,缺乏形成一套科学的控制制度。许多企业并没有建立详细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指导,在控制管理应收账款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导致业务部门盲目放账、滥用信用资源,企业遭受巨大的应收账款风险损失。“滞后”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模式
传统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模式是风险产生于发货后不能正常收回款项,往往只停留对应收账款在事后追债的状态,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主要目的不是防患于未然,而是“亡羊补牢”。从赊销活动的业务流程上看,企业控制的着眼点只是注重交易后的应收账款追讨,忽略交易前管理和交易过程中的信用管理,缺乏一套科学的客户资信审查制度和客户授信管理制度,其结果是事倍功半,不能合理控制应收账款的质量,导致企业损失惨重。缺乏建立有效的信用管理制度
很多企业一直以来处于信用管理制度缺失的状态,客户资料收集、资信调查等功能较差,事前的资信评估非常薄弱,缺乏规范的信用销售程序予以约束,对付款人资产负债以及信用情况未做深入调查,不重视对应收账款风险的评估分析。往往是销售部门为了片面扩大销路、提升市场占有率,事前的信用调查不充分或者形同虚设,而财务部门负责收款,两者缺乏沟通,加大了形成呆账和坏账的可能性,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机构职责划分不清,执行力欠佳
部分企业的组织机构及职能设置还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及信用管理的要求。与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相关的职能部门一般有市场部、销售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等,这些机构交叉管理,职责划分不清;各行其是,缺乏协调和沟通,不能对产品订货情况、销售情况、货款回收和销售获利等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监控,没有具体的责任主体对应收账款的回收负责。坏账发生时,各部门相互推诱,缺乏责任感,致使应收账款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加强企业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对策
应收账款管理出现的问题来自多个方面,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管理。内部控制是一项与实践联系相当紧密的管理手段,因此建立一套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十分必要。企业各项会计控制制度都应有明确的控制目标。
1.建立合理的应收账款内部的控制目标
控制目标包括保证应收账款业务会计核算资料准确可靠,力求应收账款及时回收,减少坏账损失的发生。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核算应收账款业务,正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记录会计账簿,保证应收账款业务会计核算资料准确可靠。应收账款因为赊销行为而产生,应收账款意味着企业的流动资金被对方所占用。如果资金过多地占用在应收账款上,必然影响资金的周转速度,导致企业资金链紧张。由于企业大量应收账款的存在,企业难免要发生坏账损失。企业应加强信用管理,加大催收力度,适时进行账龄分析,对超过账龄的应收账款及时反馈信息,重点管理,尽可能减少坏账损失的发生。健全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1)职责分工控制,在赊销业务中赊销批准与销货职能应分离,发货、开票、收款、记账职责相分离。
(2)授权审批控制,包括赊销、发出货物、销售价格、销售条件、运费、折扣、坏账等等必须经有关人员审批。
(3)凭证和记录控制,包括建立各种凭证、账簿制度,及时记账、登账。
(4)检查控制,定期核对应收账款的总账和明细账,并做好内部核查制度,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设置、制度执行以及销售、收款的管理情况等等。建立应收账款预警制度和责任管理
对企业经营过程产生的风险采取预警制度能够有效的防范企业风险,把风险由事后控制转到事前控制。例如,根据赊销企业规模、信用状况,设定对该企业的最高赊销额和最长赊销期。超过这一额度就停止发货,对事实上高于设定最高赊销额的客户坚持每月的收款大于供货,逐步压缩到最高赊销额以内;在设定最高赊销额的同时,设定最长的赊销期限,由业务人员在到期前跟单催收,如到期未收回欠款,则立即停止供货,组织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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