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的目的(6篇)
时间: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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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依据,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为改进和完善农村统计调查奠定基础。
二、普查机构
市、乡镇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林、牧渔)场设立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行政村、列入农村范围的居委会以及有农业生产的城镇地域均设立农业普查小组。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均接受上级农业普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开展农业普查工作。
三、普查标准时间
普查时点为*年12月31日24时。凡是年末资料,如"*年年末耕地面积"、"*年年末拥有住房情况"等等,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
普查时期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凡是年度资料,如"*年在本户实际从事农业时间"、"*年播种面积"等,均以普查时期全年数据为准。
四、普查行业范围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五、普查对象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包括国营农垦农场,下同)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
(一)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无论其住户成员的户籍是否在本地,也无论是否农业户籍。其中: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是指在农村地域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户;农村其他住户是指居住在[农村地域,但不经营农业的户。
(二)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是指在城镇地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户。
(三)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住户以外经营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基本符合法人单位条件的未注册单位,既包括主营农业的各种企事业单位、农户合作经营单位,也包括工矿企业、机关、团体、学校等附属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统称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是指在农业用地和单独的设施中经营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并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年末经营耕地、园地、养殖水面面积在0.1亩(约67平方米)及以上;
年末经营林地、牧草地面积在1亩(约670平方米)以上;
年末饲养牛、猪、羊等大中型牲畜1头及以上;
年末饲养兔等小动物以及家禽共计20只及以上;
*年全年出售和自产自用的农产品收入超过500元以上;
对本户或本单位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在500元以上,或者行政事业性农林牧渔服务业单位的服务事业费支出在500元以上。
当一个单位或户根据上述标准之一被确定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后,该单位或该户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均属于农业普查的范围。
(四)村民委员会。指所有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在第二次农业普查中,列入农业普查农村范围的居民委员会以及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管理机构也视同村民委员会。
(五)镇人民政府。在我市限指所有乡镇人民政府和华侨农场。
六、普查地域范围
(一)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地域范围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农村地域和城镇地域。
(二)农村住户和村民委员会的普查地域范围是农村。
为了与第一次农业普查、常规农村统计以及统计上城乡划分结果可比,以便使各种涉农政策关于实施对象和范围的调整有据可依,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农村定义为以下地域:
1.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但不包括主要由非本村户籍村民居住的集中连片的商品房小区。
2.有农业用地且未完成土地所有制的国有化或股份化改造,或者本地人口的户籍性质仍为农业,或者仍沿用村民委员会管理模式、其中的人口不能享受城镇社会保障等城镇居民待遇的居民委员会。
3.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如华侨农场。
4.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与居民委员会等其他地域重叠的,按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划分。
农村以外的地域是城镇地域。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普查地域范围是所有乡镇以及华侨农场。
七、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
(一)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单位划分。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二)普查区以下设置普查小区。普查小区原则上以村民小组划分。如果村民小组规模过大或边界不清晰,或者村民小组内住户分散在5个聚居处以上时,应参照明显的地理标记划分普查小区。
普查小区规模和普查员数量按10-15天完成现场登记为目标设置。一般按50-100户设置普查小区。人口密度小、交通不便利的地区可按50户设置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住户在100户以下、没有村民小组的小行政村,其普查区就是普查小区。普查小区的名称,沿用村民小组的名称,或称之为"第一普查小区"、"第二普查小区"等等。
八、普查表种类和摸底、登记原则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普查表共有5类10张。包括:
(一)住户普查表。用于登记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包括:户1表为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户2表为农业生产经营情况,户3表为集体户人口情,户4表为住户抽查长表。
摸底、登记的主要原则如下:
1、清查摸底。农村普查区按"有户就查"办法对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农村其他住户进行摸底。城镇普查区按"以地(设施)找户"的原则查找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1)农村地域住户清查摸底的对象包括:
①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住户;
②不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但户籍在本普查区的住户。
③不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但本年度在本普查区的农业用地和单独的场所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住户。
(2)城镇地域住户清查摸底的对象包括:
在本普查区的农业用地和单独场所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住户
2、识别登记对象。普查登记对象在普查摸底对象的基础上筛选。
(1)农村地域住户普查登记的对象包括:
①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住户;
②全户人口居住在本普查区以外城镇地域,但本年度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住户。
不包括:
①全户人口不居住在本普查区,也不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住户;
②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但居住在本普查区以外农村地域的住户。
(2)城镇地域住户普查登记的对象包括:
①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在本普查区居住的住户。
②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但全户人口居住在本普查区之外城镇地域的住户。
不包括:在本普查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但居住在本普查区以外农村地域的住户。
3、按自然户登记人口与就业情况。住户原则上以经济、生活连为一体的人员为一户。
4、按居住地登记农业生产。一个家庭在不同的普查区经营农业生产时,如果家庭成员分住在这些普查区中,则作为不同的农业生产经营户分别在各自的普查区中登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在一个普查区中时,就作为一个农业生产经营户在居住的普查区中登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生产经营户不居住在生产经营地的普查区,而是居住在城镇地域时,由其生产经营地的普查区负责登记;居住在其他农村普查区时,由其他农村普查区登记。
5、实地摸底、入户访问、当场填报。鼓励普查员在入户访问前使用户籍记录、土地合同记录以及其他行政纪录进行准备以便更好地把握住户情况,但所有摸底、登记工作必须入户,在户中当场完成。
(二)单位普查表。用于登记农业生产经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其他未注册单位。包括:单1表为法人单位基本情况,单2表为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单3表为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情况。
摸底、登记的主要原则如下:
1、采用记录查询、部门议查和实地访查相结合的办法查找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2、以乡镇划界、组织单位现场登记工作。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同一乡镇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由法人单位组织填报,并报法人单位所在镇农业普查办公室。法人单位在其他乡镇的产业活动单位由产业活动单位自己填报,报产业活动单位所在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乡镇农普办负责对单位性质进行核实和编码。
3、按"谁经营、谁填报"的原则登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登记自有、租入的农业生产用地、设施和设备,雇用的农业从业人员,以及其农业生产和经营情况。不登记通过订单、产品购销合同向住户或其他单位采购的农产品。已经出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的土地、设备、设施以及生产的农产品,按谁经营谁填报的原则,由承租或承包经营的住户或单位登记。
4、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地域,农业普查机构均要根据基本单位名录库、工商和税务记录,并通过部门议查和实地走访的方法查找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三)行政村普查表。用于登记行政村和列入农业普查农村范围的居民委员会。
(四)乡镇普查表。用于登记乡镇、华侨农场。
(五)农业用地普查表。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填报,最低起报单位为行政村和视同行政村的行政单位。
九、普查表登记分工办法
1、普查表现场登记主要采取"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访问代填"的方法,在设立农业普查小组的地域,住户和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由普查员登记,行政村普查表由普查指导员登记。
2、大型企事业单位可采用"访问代填"和"自行填报"相结合的方法采集数据。原则上采取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访问代填的方法,大型企事业单位也可在参加培训、掌握普查问卷填写方法的基础上,采用自行填报的方法。
3、乡镇普查表由镇(农场)农业普查办公室指派的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登记。
4、农业用地普查数据的核实和质量抽查工作,由市农业普查办公室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实施。
十、普查工作流程及单位分工
(一)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由各乡镇(农场)农普办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划分,并报市农普办审定后报省农普办。
(二)编制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地址码。由市农普办负责,
(三)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由各乡镇(农场)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市普查办审定。
(四)宣传动员。市、乡镇(农场)普查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会议、横幅、标语、宣传画等多种宣传手段,宣传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争取社会最广泛人员和力量的支持与参与。12月初调查摸底前,要掀起一次大规模的宣传高潮。
(五)绘制普查区地图和普查小区示意图。普查区地图由乡镇(农场)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人员根据本乡镇(农场)的行政区划地图绘制,要注意界限清楚,普查区之间没有中间地带。普查小区示意图由普查小区的普查员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绘制。乡镇(农场)普查办要负责督促完成两项绘图工作。
(六)组织培训。市农普办负责培训各乡镇(农场)的普查人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乡镇(农场)领导小组和农普办要负责组织"两员"集中到乡镇指定培训地点,保障培训人员准时并完全到位。
(七)清查摸底。由市农普办统一部署,乡镇(农场)农普办、村委会(普查区)普查小组负责组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入户清查,并在入户清查摸底前组织收集普查区的户籍、基本单位名录、工商和税务部门的登记记录、承包经营合同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与单位有关的资料要分解到各普查区,与住户有关的资料要分解到普查小区)。普查员具体负责清查摸底本普查小区内的住户和单位:普查指导员负责本普查区清查摸底的组织、检查、指导和交接验收工作。
(八)普查登记。住户普查表由普查员入户访问登记;单位普查表由普查指导员或指定普查人员负责登记填报;行政村普查表由普查指导员核实填报;乡镇普查表由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核实填报。乡镇(农场)普查办负责组织、督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依时入户登记。
(九)复查审核。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乡镇农普办要及时布置复查工作,村委会(普查区)农业普查小组要组织各普查小区进行自查、互查和议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对、据实纠正。
(九)数据抄录和修订。复查审核结束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负责将普查表的预填数据按规范的数字格式抄录到对应的光电录入格中。乡镇农普办负责登记的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由乡镇农普办组织完成数据抄录和修订工作。
(十)快速汇总。快速汇总必须在普查表登记复查完毕后立即进行。快速汇总采用逐级汇总的方式进行。全家外出情况和住户情况由普查区进行汇总并上报乡镇农普办。单位情况和行政村情况由乡镇农普办进行汇总并上报市农普办。乡镇情况由市农普办进行汇总并上报省农普办。各级汇总单位的汇总表(或汇总表电子文件),在报送上级农业普查办公室的同时要留底备查。
(十一)质量控制和验收。质量控制工作贯穿农业普查全过程。清查摸底、访问登记、资料抄录、手工汇总和数据处理是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普查员指导员要指导普查员做好每个环节工作,要按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不达标的普查资料要返工重做,把差错消灭在基层。乡镇农普办和市农普办也要负责把好质量控制和验收关。
(十二)事后质量抽查。由市普查办根据省农普办的部署,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十三)普查资料的包装、运送和交接。普查表通过质量验收,并完成快速汇总工作后,要进行包装、运送和交接工作。普查员负责将小区的《住户普查表》进行装袋,并上交普查区农业普查小组;普查区负责《住户普查表》的正式袋装并上报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乡镇(农场)农普负责各种普查表的装袋和装箱,并上报市农普办;市农普办负责将各乡镇上报的普查表分类集中存发并上报省农普办。
十一、普查工作流程时间安排
1、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年8月15日-9月25日。
2、普查区地址码编码:*年9月5日-9月25日。
3、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年8月20日-9月20日
4、普查地图绘制:普查区地图要在*年11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市农普办;小区示意图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绘制和上报市农普办。
5、培训工作:*年11月底-12月18日。
6、清查摸底:*年12月19日-12月26日。27日将摸底汇总结果上报市农普办
7、普查登记和复查:现场登记*年1月1日-1月15日;复查审核*年1月1日-1月31日。
8、普查表抄录和修订:*年1月10日-2月3日。
9、普查资料快速汇总:普查小区于*年2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普查区;普查区于*年2月18日前完成并上报乡镇(农场)农普办;镇(农场)农普办于*年2月26日前完成并上报市农普办;
一、基本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县位于**三省交汇处,总面积1183平方公里,辖5镇5乡、1个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区,总人口17.5万人。境内矿产资源富集,是全国13个产煤基地、西北3大产煤矿区和**东部煤电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之一。工业基础较为雄厚,初步形成了以煤炭采掘为龙头,电力、冶金、建材、陶瓷等多业并举、规模优势明显的地方工业体系。农业支柱产业特色鲜明,是陇东优质肉牛、核桃和中药材生产基地。**历史悠久,人文古迹众多,关山莲花台被列入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开发前景广阔。
20xx,全县上下按照落实“率先、延伸、反哺、经营、创新”的十字思路和总体要求,实干攻坚,集中突破,全力组织实施“611”计划和“一体两翼”(以项目建设为主体,以全民招商和全员创业为两翼)工作部署,加大项目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0亿元,同比增长12%;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9亿元,占计划的100.7%,同比增长1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7600元,同比增长13.1%;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2206元,占市上计划2182元的101.1%,同比增长6.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7亿元,占计划11.38亿元的120.4%,同比增长41.8%。。
二、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农业普查工作在市农普领导小组及办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全国农业普查的文件精神和省、市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及早动手,迅速启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现场入户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复查审核。主要做了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下发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上及时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人事部门在各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了5名熟悉统计工作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县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选聘了939名文化程度高、工作责任心强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县普查办建立了领导联系乡镇制度,采取领导包片、农普办工作人员包乡镇的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机关全体干部全员参加,并实行包村制,做到责任到人。由县财政专门安排预算资金6万元,用于普查工作的日常列支,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对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这次普查的目的、意义、对象、范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介和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辟电视专栏等形式,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至目前,共印发《致农业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和《农业普查知识宣传单》34000份、悬挂横幅29条、累计张贴标语38000多条,发放传单4.5万份,电影放映宣传26场,打电视滚动字幕标语180条(次),新闻报道22次。县农普办上报普查信息23条,下发普查年画3.5万张。积极开展了农业普查知识竞赛活动,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强化培训,狠抓试点。为了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我们针对不同的对象分别进行了普查业务培训。一是按时派员参加全省普查业务骨干培训和市级综合试点工作,培养全县普查业务骨干;二是严格开展“两员”培训,推行培训合格上岗制。县、乡(镇)层层开展农业普查业务骨干培训,重点讲解《普查方案》、实施细则、各种普查表、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访问技巧和填表要求等内容。同时,在培训会上,让普查人员以试题为例,依据普查表要求试填普查表。通过试填,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规范填表要求,使普查员准确地掌握普查表的填表规范和技术要求。学员与授课人之间及时沟通,现场提问题,现场解答,纵横联动,提高了学员的理解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通过进行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和实地现场培训指导,使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吃透了普查表,熟悉了普查流程,掌握了入户调查的技巧。三是结合全市农业普查试点经验和县情,制定县级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于12月下旬在西华镇组织县、乡(镇)90多名普查业务骨干圆满完成了县级综合试点工作,为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积累了组织、宣传和现场调查工作经验;四是县农普办结合**普查特点和试点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归纳、整理、编辑了《农业普查疑难问题解答》,有效指导了普查工作的开展。
4、严格程序,注重实效。针对农业普查面广量大、技术性强、群众居住分散、复杂的特点,严格界定普查范围,明确普查登记对象,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在此基础上,绘制了普查区和小区示意图,制订访问路线和现场调查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摸底时间,由10天延长到15天,使摸底工作有充分的时间保证。摸底工作结束后,县农普办及时审核了各乡镇清查摸底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新核查和及时纠正。现场登记过程中,我们本着边登记、边审核、边纠错的原则,要求各普查员必须严格按照普查表填写规范和指标解释规定,对每个被访问对象逐项进行询问、核实填报,每登记完一户或单位,都要对访问对象宣读所登记的内容,进行核对,做到普查表填写不漏项、不错行、数据准。经核对无误后,由访问对象和普查员同时签名,保证了普查表的完整性。农普办工作人员随时深入村社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做到口径一致,确保了登记数据的质量。
三、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的农普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的进展,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一是提高数据质量难。农业普查面对广大农户,不同于其他普查,播种面积、产量等好多指标都没有记录可查,经营收获和销售消费了既不记数、也不记账,调查申报时只能是算个大概数,仅依靠普查员的一两次访问调查也很难搞准。二是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低。老百姓的种种疑虑,支持配合难,不愿说实话,不报实数。有时候甚至同样一个住户,访问不同的家庭成员,申报的数据都不相同。对同一个调查对象访问2次,会出现2个不同的调查结果。三是农业普查调查表太复杂。因而普查登记中差错率较高、逻辑错误多和填报不规范。错误主要表现在对拥有住宅和居住的住宅理解不清,填写数据逻辑错误较多。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省农普办农业普查督查为契机,严格按照省、市农普工作统一部署,全力配合抓好耕地数据核实工作。
一是围绕《方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甘政农普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遵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共同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农普办字20xx44号)和《**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及《**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调查耕地数据核实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集中人力,认真扎实的配合做好耕地数据核实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抽组人员专门负责农用地数据的审核和汇总。要建立数据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保证农用地详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强部门、乡镇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1、搞好农业普查是我们准确把握*市情的需要。这次普查不单纯是一次农业产业普查,而是一次囊括“三农”问题的全面调查登记,涵盖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各个方面。我们要通过这次普查,把*“三农”的家底彻底摸清。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之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10年来,我市农村经济、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全市农业产业化扎实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专业大户等不断涌现。同时,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加速流动转移,农村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变化程度如何、怎么变,发展优势在哪里,城乡差距在哪里,城乡怎么协调发展等等,凭我们现在手中掌握的一些数据是远远不够的。和省内其他县市一样,我市最落后的地方在农村,最弱势的群体是农民,最不稳定的产业是农业。对这些情况,迫切需要我们做出客观准确的判断,迫切需要我们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及时摸清“三农”发展变化和底数,从而准确把握*市情,尤其是“三农”的实情。原来有的一些抽样数据,毕竟是点上的情况,整体的情况还不够全面。本次农业普查就是要对我市555个行政村、14.49万农户及全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和农、林、牧、渔场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我市“三农”的底数,深刻认识“三农”现状,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规律和主要特点。
2、搞好农业普查是我市实现“跻身全国两百强、打造实力*”目标的需要。党的十六大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我市在年初的农村工作会议上也要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跻身全国两百强、打造实力*”。但我们现有的常规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都不能满足全面监测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需要。这次农业普查的内容就是在深入研究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基础上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也在农村。就我市而言,全市现有58.08万人,其中49.13万人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4.6%。虽然,近年来我市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但与中央的新农村建设20字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像农村建设规划、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搞好这次农业普查,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农村现状的基本数据,便于评估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发现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这既是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大发展的基础工程。
3、搞好农业普查是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制定和落实“三农”政策的需要。近年来,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这些政策效果如何?需不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等等问题都需要通过普查予以回答。要重视农村社会,关注农民生活,支持农业发展,就要研究制定好相关政策措施,就必须以全面了解民情、正确判断实情、准确掌握农情为基础,就需要我们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农业生产要素、农业资源以及农民生活状况。搞好农业普查,对编制好“十一五”规划中涉及的农业农村工作、土地利用、农民增收等具体规划,以及科学制定“三农”政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这次农业普查是一次涉及“三农”的普查,是为了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形势的需要,为正确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更加科学、更加翔实、更加全面的基础性数据。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建设新农村、实现“跻身全国两百强、打造实力*”目标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要求,正确把握农业普查工作重点
这次农业普查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学、依靠群众,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为实现“跻身全国两百强、打造实力*”目标、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这次农业普查,重点要完成以下六项工作:
1、查清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达到一定规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包括生产规模、投资、雇工、产出及产品销售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切合实际的农村经济政策、发展农村经济服务。
2、查清农户家庭、人口特征与生活质量,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服务。包括农村住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收入、居住环境、住房条件和生活设施、粮食安全等信息,以及农村道路、电信、电力情况,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饮用水、卫生条件等。既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实际,也反映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状况,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供可靠依据。
3、查清农村居民迁移、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状况,为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包括农村居民及劳动力迁移的规模、速度和去向,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农村劳动力和外出务工劳动力所从事的行业、时间、职业、地点,以及地区类型、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率与闲暇时间等一系列信息。为“十一五”期间深入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逐步使广大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供全面的基础资料。
4、查清乡镇(街道)、村及社区环境情况,为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城市化水平服务。包括建制镇吸纳的人口、企业个数和从业人员等情况,以及镇区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内容。从我市实际来看,自2003年起全面实施的“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乡村康庄工程等,给我市农村面貌带来深刻的变化。十一五期间,我们要继续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基础上,完善村镇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以村庄整治为突破口,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逐步把传统村庄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环境整洁、设施完善、服务配套、生活舒适、管理民主的农村新社区。
5、查清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包括农户家庭投资规模和乡村集体投资、农户的固定资产购买情况、重点农户的生产经营投资和乡村集体投资情况,为加快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建设新农村服务。
6、查清农业土地利用状况,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服务。包括农业用地的规模与分类,不同类别的农业用地面积,以及新形势下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与流转、农业用地之间的转换等情况。土地资源状况尤其是耕地面积底数如何,是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数据,这次普查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摸清情况。国土、统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土地详查和土地变动调查资料,进行必要的核查,确保圆满完成这项任务。
三、加强领导,保质保量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从普查对象的数量及其分布地域范围看,比即将结束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量还要大,但时间上从现在起到正式展开普查工作,只有9个多月准备。可谓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集中人力、物力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在关键时段,要组织好、落实好,为高质量完成本次普查任务,拿出真实可信的普查数据打下扎实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构人员到位。要组织强有力的农业普查领导班子及其办事机构。目前,市、乡两级普查领导小组已组建完毕,市本级农普办已建好内设机构,村一级需要抓紧启动,特别是各乡镇农普办要按时间要求组建普查机构。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分管农业普查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多过问,多检查,多督促,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农普办要选调业务过硬、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的干部充实普查队伍,抓落实,抓进度,抓质量,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农业普查内容多、涉及面广、任务重,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广泛参与。作为普查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市统计局从去年以来已经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成效是明显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里的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普查宣传工作,由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信息中心、广电总台负责具体落实;财政部门要抓紧落实普查经费;国土部门要及时提供土地资源状况信息;市农普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农业、林业、水利、人劳、国土等部门,要抽调身体好、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参加市农普办日常工作,选派人员在市农普办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其他有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农业普查工作。要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出色的部门,要进行奖励;对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的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影响了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就要追究哪个地方领导的责任。
3、加强资金保障,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按照国务院要求,这次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逐级负责,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由于本次农业普查调查对象多、工作量大,从国家和省两级农业普查经费预算来看,要比经济普查经费多三分之一左右,而且国家和省级普查预算在审批时都基本上是足额拨付。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分级负担普查经费的要求,积极筹措落实普查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审核经费预算,尤其是今年的所需经费要及时到位,确保这项工作正常启动。同时要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开支,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4、加强人员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这次普查工作量大、专业性强,需要大量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参与。因此,普查所需人员的选用和培训,直接关系到本次普查工作的成败。我们要充分发挥乡、村干部的作用,选调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严格把好普查培训关,确保所有参加普查工作的人员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
5、加强宣传动员,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支持是圆满完成普查任务的重要前提。这次我市农业普查仅现场调查就需要近4000名工作人员参加,加上整个普查工作历时4年,各级各部门的各类宣传、组织、试点、数据处理、后勤保障等,需要动员参与的工作人员就更多。因此,各级普查机构、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认真按照《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宣传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在普查的关键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普查、理解普查、支持普查,充分调动参与普查的积极性。
6、加强试点工作,为面上普查提供经验。试点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的有效途径。试点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普查方案是否可行,普查表能否顺利进行填报,需要做哪些改进和完善;二是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来进行普查,包括普查员的选调、培训,政府的协调组织,具体的操作模式,数据质量的控制方法等。我们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乡镇开展试点工作,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高质量完成本次普查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7、加强质量控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是普查工作的根本要求。为此,一方面要抓好农业普查登记,确保一次成功。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漏报、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违反统计法的行为将依法查处。另一方面要对人员培训、调查摸底、现场登记、质量验收、数据处理等各环节严格把关,使普查数据经得起群众审视和实践检验。市统计局、市农普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所查数据既符合我市实际,又为社会各界所认可。
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省人民政府于去年*月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并相应成立了湖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并由分管农业的刘友凡副省长担任组长,标志着我省农业普查工作的正式启动。*月*日,省农普办就全国农业普查总体规划要求,以及我省农业普查有关工作情况向刘友凡副省长作了专题汇报。4月5—7日,国务院农业普查督导组对我省农业普查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宣传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月*日,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刘友凡副省长在会上就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根据刘友凡副省长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真抓实干,迅速打开农业普查工作局面。下面,我就此次普查的意义、面临的形势、国家总体部署、我省工作进展以及下阶段工作要求及安排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讨论。
一、要充分认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是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一项大规模国情国力调查。这次普查不单纯是一次农业产业普查,而是一次包括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全面调查,搞好这次普查意义非常重大。
(一)近10年来“三农”的发展变化情况,要通过这次普查做出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19*年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之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中央和我省为加强“三农”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实行并逐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实行取消农业税、对粮食实行种植补贴等惠农措施,带来了我省“三农”发展的新变化。就我省的情况看,不仅是农村的投资渠道、基础设施、农村事业、城镇化发展水平、农村治安方面还是农民的收入结构、消费结构、就业结构、文化素质和农业的生产方式、社会化服务、农业土地结构,与此10年前比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这些变化,迫切需要我们进行第二次农业普查来进行客观地反映,进行科学地评价。
(二)新世纪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通过这次普查获得及时可靠的决策依据。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更是赋予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全新的内涵。这迫切要求我们各级党政领导要全面掌握农村的实情、摸准农民现状、了解农业的情况。这次农业普查的内容就是在研究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基础上确立的。从农户从事何种行业,到是否参加专业合作组织;从饮水、能源、环卫等生活条件,到各种养老保险;从各类规模经营大户,到居民迁移情况;从新型合作医疗、村级养老补助等农村社会保障,到水、电、路等社区基础设施及服务;从医疗卫生条件,到文化教育体育组织;从农田水利及农村生产条件,到乡镇市场建设、社区规划等等,都成体系地设置了普查指标体系。因此,搞好这次农业普查,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农村现状的基本数据,便于评估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发现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说,这次农业普查是适应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程。
(三)现阶段农村统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要通过这次普查得到全面有效的促进和加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统计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统计方法制度由全面统计为主向以普查为基础、抽样调查为主、辅之以全面报表、重点调查、科学核算等多种方法综合运用的方法体系转变。这次普查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今后10年有关“三农”问题的抽样调查提供科学系统的抽样框,并为进一步做好常规的农村统计工作、搞准农村社会经济情况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由于这次普查涉及面广、指标多,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搞好了这次普查,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组织大型普查的能力,在全社会普及一次“三农”知识教育、统计知识教育。此外,由于这次普查要求采用光电录入、网上数据处理、数据库开发等先进手段,有助于推进统计工作的手段创新和方法创新。
总的来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绩,农村社会情况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调查,是国家、省以及地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搞好农村发展规划的一次基础性工作,更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此,我们要全力以赴,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好,保证农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准确把握第二次农业普查面临的新形势
时隔10年,我省的农业、农村、农民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再次开展农业普查,我们正面临着新的工作形势,正确把握这些情况,对我们开展农业普查十分必要。新的工作形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农村社会经济情况与10年前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城乡界线有了很大变化,10年前的农村,现在有的已经变成了城镇;二是农民的变化也很大,农民外出流动打工的情况比10年前更为普遍;三是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洗礼下,农民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对农业普查的配合意愿普遍下降;四是从事农业的群体也复杂了,不仅有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有的城镇居民也开始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办养殖场,承包经营土地,农业公司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五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高,区域化、专业化生产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这些变化,在宜城省级试点中都有所体现。
其次,党和政府的农村政策和对农村的管理发生了许多变化。国家从20*年开始了全国农村税费改革。目前,我省已经取消了农业税,为农村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通过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一系列政策,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国家对农村的管理正逐渐由传统的、行政性的强制管理向政策性的、指导性的管理转变。党在农村政策贯彻如何,新政策给农民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都需要通过普查来全面反映。近年,农村管理体制改革正在逐步推进,前几年大范围的撤乡并镇,使得乡镇数明显减少,我省由10年前的1600多个乡镇,减少到2005年的1100多个,每个乡镇的管辖范围扩大,增加了管理难度。
第三,此次普查的工作量比第一次农业普查大为增加。大家应该清楚,这次普查并不是一次纯粹的农业生产普查,实际上是一次“三农”普查,它涉及农村、农业、农民的情况调查。本次普查包含6类表的内容,涉及指标500多个。另外,农产品产量、农民收支和农业核算从年报取得,作为辅助表,也纳入普查范围。普查涉及20多个部门,在全省100多县(市、区)展开,将聘请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近30万人;普查对象包括1117个乡镇办事处、2.7万个行政村、1016万农户、近4000千万农村人口,还有各类农业生产企业、农业服务业单位。普查需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工作量和数据处理量都比上次普查增加了很多。
为此,各级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农业普查工作的复杂性、普查任务的艰巨性,一定要有创新精神,以新的思路去应对新的情况和问题。
三、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
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其的主要任务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基础性的决策信息;为当前制定长期规划、制定有关“三农”政策提供依据;为全国、省和地方的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和服务,指导农民更好地适应国内、国际市场需要,发挥本地优势,合理安排生产;为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三农”统计平台提供基础性资料。围绕这些任务,普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普查方案设计原则
从农业普查方案设计上看,主要考虑了四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坚持国际一般标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农业普查的基本内容、分类标准、统计口径、指标设计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适合中国国情。二是坚持普查与常规统计调查相结合。统筹规划,合理设计,通过农业普查建立完整的抽样调查样本框,构建新的常规统计调查平台,形成科学规范的农村统计调查体系。三是兼顾需求与可能,要有可操作性。既要兼顾部门管理、地方决策和社会需求,又要做到指标简明、高效、适用,要有可操作性。四是兼顾历史与现实,要有连续性。既要充分反映新阶段农业、农村、农民的特点,又要考虑与第一次农业普查的可比性和未来农业普查的连续性。
(二)普查范围和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农村住户、行政村和乡镇。
(三)普查内容
目前初步确定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设计6类普查表,分别是:《住户类普查表》、《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农业服务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和《农业土地利用普查表》。另外,农产品产量、农民收入和农业核算从年报取得,作为辅助表,不编普查号码,但也纳入普查范围。
普查指标分为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时点指标的标准时间为20*年*月*日,时期指标的标准时期是20*年*月*日到20*年*月*日。
从农业普查方案看,普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农户家庭与人口特征信息。包括农村住户家庭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家庭规模、农户类型及收入、性别比例、6-15岁农村人口入学率、农户家庭从事农业与工商业的比重、非农村居民参与农业经营活动等信息。
二是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居住环境、住房条件和生活设施、粮食安全等信息,如农村道路、电信、电力情况,农村居民住房及耐用消费品、饮用水、卫生条件、口粮需要救助的时间等。
三是农村居民迁移、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状况。包括农村居民迁移的规模、速度和去向,农村劳动力总规模与转移的规模、速度和去向,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农村劳动力及外出务工劳动力所从事的行业、时间、职业、地点和地区类型、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就业率与闲暇时间。
四是土地资源与农业土地利用,以及农户土地经营状况。包括农业用地的规模与分类,特别是要通过与国土资源部门的合作,解决耕地面积不统一的老问题,同时获得按国际标准分类的不同类别的农业用地面积;还有新形势下我国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与流转,农业用地之间的转换等情况。另外还包括农林牧渔业的产出信息,以及农田水利设施、农业机械等。
五是农村投资规模。包括农户家庭投资规模和乡村集体投资。调查农户的固定资产购买情况、重点农户的生产经营投资和乡村集体的投资情况。
六是农业产业化水平。主要是农业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规模、投资、雇工、产出及产品销售方面的情况。
七是农村贫困的小区域估计基础信息。通过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生活质量的调查,以及和乡镇的综合信息相结合研究小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分析小区域贫困规模与程度。
八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包括农业服务业的主体、经营的规模及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另外还有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经济组织情况等。
九是小城镇的发展水平。建制镇吸纳的人口、企业个数和从业的人员等情况,另外还有镇区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十是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包括乡(镇)、村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除此之外,通过普查获得农户、农业生产单位、农业服务业单位的基础信息,以作为开展抽样调查所需要的抽样框。而且还要在这基础上面建立与经济普查相适应的农业基本单位的数据库,来补充经济普查的缺口。
(四)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关系
1、农业普查与农业年报的关系。
农业普查与农业年报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业普查将为农村统计调查搭建新的工作平台,为农民家庭收支、农村劳动力就业与流动、农作物播种面积、农产品产量、农村投资等方面的调查建立新的抽样调查样本框;二是在农业普查的年份,农业增加值、农产品产量、农民收入支出等内容作为长表,以年报代普查,以减少基层的工作量。
2、农业普查办公室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第二次农业普查涉及多个有关部门,为确保农业普查的顺利完成,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在与部门的合作中,与国土资源部门的合作将是这次农业普查的一个重点。目前国家统计局已就农业普查土地利用和常规统计工作与国土资源部达成合作意向,基本商定:共同研究制定农业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共同组织实施农业土地利用调查,共同组织耕地面积数据的抽样核查和数据评估,并报国务院核准。共同向社会经国务院核准的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耕地等农业用地数据。两家还商定要经常举行农业普查中有关耕地问题研究的联席会议,成立农业土地利用调查部际协调工作小组,为顺利完成本次普查任务提供组织保证。耕地是这次农业普查要搞清楚的一个数据重点,这次农业普查一定要把耕地面积搞成一个上下左右都认可的一个数据,这是国家吸取第一次农业普查经验教训之后需要明确的一件事情,普查以后要使耕地面积数据全国、全省和各地区之间相互衔接。
另外,涉及到宣传方面的工作,由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质保障方面的工作,由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到农业服务业单位名录方面的工作,由工商部门负责协调;统计部门和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所有涉及农业的部门,如军队、司法及农垦等系统,都要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以便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与第一次农业普查的关系。
第二次农业普查与第一次农业普查内容上保持一致性的主要是:农户家庭基本信息、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农户家庭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与结构、行政村和乡镇的基本信息等,这些内容一致的指标定义、标准尽量做到与第一次农业普查协调一致。在主要内容与第一次农业普查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在三个方面做了较大的调整,从普查的范围和对象上看,增加了对经营农业的非农村居民和从事农业服务业单位的普查;从内容上看,增加了农村居民迁移和劳动力流动、农村居民生活质量、重点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状况、农业服务业、农村投资等调查,同时取消了对乡镇企业的普查。从调查方法上看,采用了对人调查和对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与国际农业普查的衔接。
在设计这次农业普查方案的过程中,国家充分参考了联合国粮农组织(FAO)《2010年世界农业普查方案》,在一些内容比如农户家庭人口及特征、土地利用与分类、粮食安全、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规模与结构、农业机械与主要农事活动等方面,将遵从《2010年世界农业普查方案》的定义和标准,以确保第二次农业普查能进行国际比较。
5、农业普查与其他普查的关系。
我国已经形成了由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构成的普查体系。从普查周期来看,农业普查是在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之后进行。农业普查必须在标准、分类和编码等方面与其他两个普查相衔接。另外,这次普查包含农业服务业普查,而第一次经济普查没有考虑农业服务业的普查,因此,对农业服务业的界定需要与经济普查衔接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和第一次农业普查最大的区别是不进行乡镇企业普查,因为经济普查已进行了普查,农业普查中就不需要再普查。
(五)普查的工作安排
从2005年8月份省政府发文布置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到20*年普查工作基本结束,我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大约需要3年多的时间,分四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是普查准备阶段。农业普查的所有准备工作要在20*年12月前全部完成。主要包括:下发通知、拟订工作规划、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组织普查试点、布置普查方案、培训普查人员、准备数据处理、开展宣传动员以及物资准备和地址编码等。
第二阶段是现场调查阶段。初步考虑在20*年4月以前完成现场调查任务。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开展普查前的总动员、组织摸底调查、确定普查小区、制定实地调查计划、组织现场调查、复查验收调查表以及普查资料的包装、编码、运送等等。
第三阶段是数据处理及阶段。从现场调查结束到20*年12月底基本完成。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数据的录入、逐级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评估、数据的分析、主要数据的和普查资料的编印。
第四阶段是工作总结及资料开发阶段。从数据处理完成到20*年12月。这是普查的最后阶段,也是普查成果最终实现的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总结和表彰、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普查数据库的建立、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普查成果研讨等。
四、全省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从2005年下半年起,全省的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就已开展,主要在省级进行。各地从今年起也陆续展开了有关准备工作。目前省级各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前期工作主要是:
一是下发了一系列有关农业普查的指导性文件,全力推动我省农业普查工作的开展。去年8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就组织领导、部门配合、经费落实提出了总体部署。9月,省农普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迅速组建第二次农业普查机构的通知》,对各级农普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20*年3月,省农普办印发《湖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规划》,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4月11日,又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抓紧落实第二次农业普查经费的通知》。目前省一级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是省级和市州级的普查机构基本组建完毕,大部分县级农业普查机构也已建立。我省成立了以副省长刘友凡为组长的湖北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共抽调12人;下设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数据处理组以及联络宣传组,具体负责农普的日常工作。目前各市州的情况普查机构已经基本组建完毕,但部分市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抽调工作仍未完成。大部分县级农业普查机构已经建立,但相当数量的县级普查办公室人员的抽调工作还没有开展。
三是普查经费正在落实。这次普查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省级普查经费去年底向省财政厅提出预算报告,经过几个回合,目前已基本确定,数额与10年前农普及经济普查相比,有了一定的增加。考虑到我省历次普查经费标准偏低,不可能一次就有一个大的增长,要达到比较理想的水平,需要一定的过程。市县普查经费的落实工作总体上虽然完成了预算编制,但大部分县市还没有落实经费。
四是进行农业普查省级试点。为了积累农业普查经验,检验普查各环节工作要点,我省在宜城市进行了农业普查省级试点工作,现已基本结束。此次会上将专题介绍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五是召开了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刘友凡副省长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就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决定对市县农普工作进行工作督办,并在近期内召开由政府主管领导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农业普查工作进行部署,从政府层面全力推动农业普查工作。
总体情况看,我省农普工作进展还是顺利的,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主要是部分县级普查机构还没有建立,人员还没有到位,部分市县的普查经费没有落实好。
五、下阶段普查工作的安排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规划安排和要求、国家督查组意见以及刘友凡副省长指示精神,下一步主要抓好下面几项工作:
第一,切实抓好机构建设和人员选调。
建立和健全农业普查机构是能否搞好农业普查的组织保障,因此,各市州都要加快督促未组建普查机构的地方尽快建立普查机构。各地务必抓紧抽调高素质的骨干力量到普查办公室。此次会议之后,要求市、县两级农普办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到位集中办公,乡村两级普查机构6月底之前全面组建完成。只有迅速行动起来,真抓实干,才能保证整个农业普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第二,全力争取普查经费,确保经费足额够用。
历次普查的经验已经表明,普查经费是保证普查数据质量的最关键环节。我省普查在经费方面面临的情况是:县级财政普遍困难,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筹集普查经费的几无着落。行政手段弱化、市场化因素以及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流,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聘用普查人员,全省估计需要动员30万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按一个人补贴300元计算,就需要9000万元;平均每县88万元,各地对此一定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和计划。普查经费主要靠各市县去争取,国家农普办已经会同财政部联合制发了关于农普经费保障工作的文件,省农普办根据文件精神也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经费保障的文件。同时,省农普领导小组也发文对市县经费作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好这几个文件。回去以后,各位主任要马上落实的一件工作就是向主管的市领导报告,跟财政部门协商普查经费问题。大家要把农业普查的困难讲透,把普查的艰巨性、复杂性讲到位,把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性讲清楚,保证不了普查员的补助待遇,就保证不了普查的数据质量。千方百计积极争取主管领导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
第三,制定农业普查宣传规划。
国家农普办联合、广电总局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同时制定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提纲》、《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活动规划》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标语口号》。此次会议之后,省农普办将会同省委宣传部按照国家农普办的宣传活动规划,认真制定全省的宣传规划,做好宣传用品、物料等制作计划。农业普查的宣传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上既要情系三农,又要体现政策;既要生动活泼,又要形式多样。既要注意面上声势,又要突出对象和重点。同时,也要让每一个农民,每一个调查对象明白,如实向普查机提供真实准确的普查数据,是每个个人及法人应尽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四,做好农业普查前期摸底准备工作。
普查能不能顺利完成,制约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调查对象整体概念是否清晰,调查对象的数量是否能够清楚地掌握。第一次农业普查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农村各项政策的推动,我省农村基本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本农户的情况千差万别,各种涉农经济类型及实体也不断出现。特别是此次普查的范围扩延到农业服务业领域,这样一来,农业普查不仅仅是农村地域的普查,还涵盖到了城市,使这次普查在确定调查对象方面,形成了很大的困难。因此,省农普办初步考虑,在正式入户调查前的适当时候,对全省普查对象进行一次初步的清查摸底,重点是非住户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农业服务业单位。结合宜城试点工作,省农普办就摸底工作拟定了一个方案,特别是摸底时间,它是整个普查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选择不当,会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和资源上的浪费。因此,要求大家在这次会上认真讨论,定稿后全省实施。
第五,确保工作进度。
从现在到普查登记只有7个多月的时间了,各级各部门必须要有高度的紧迫感,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省农普办要认真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规划,工作要作到有条不紊,严格按照普查工作进度时间表,充分借鉴第一次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的经验,高质量、全面地完成第二次农业普查任务。各地要加强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督促落实,决不能因某个地区的问题拖延全省的进度,要确保全省普查工作的协同推进。
一、*县第一产业概况
*县辖1*乡镇,其中包括31*村,310*村民小组,*国有农林牧渔场;乡镇总户数24843*,其中乡村户数18592*;全县总人口111.3*人,其中,农业人口75.1*人,乡村人口80.4*人。国土面积212*公里,耕地面积85.33千公顷,渔业养殖水面17.11千公顷;乡村劳动力资源50.1*人,农业劳动力30.0*人;20*年gdp77.7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0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0*(以上数据由*县统计局提供)。与十年前的第一次农业普查相比,情况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农村社会经济现况发生了巨变。10年前的农村,有的现在已经变成了城镇,农村劳动力外出流动打工的情况非常普遍,农民收入来自非农产业特别是工资性收入的比重提高,农业收入来自养殖业的比重提高;与此同时,农民消费结构不断改善,食品消费支出的比重下降,用于建房、教育、文化、卫生和通信等方面的支出增加;从事农业生产的群体复杂化,经济形式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许多工商企业、事业单位进入农业领域。
2、政府对农村的管理发生了变化。国家从20*年开始全国农村税费改革,今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为农村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各级政府对农村的管理正逐渐由传统的、行政性的管理向政策性的、指导性的管理转变。乡镇机构改革中大范围的撤乡并镇,乡镇数减少,乡镇的管辖范围扩大。
二、普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省、市关于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委、县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普工作机构。20*年12月下旬,县长*、副县长*、*专门听取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研究落实了农业普查领导机构的设置、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县政府于20*年12月28日下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政发[20*]15号),成立了由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局、教育局、财政局、工商局、民政局、广电局、农业局、林业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2*部门组成。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农业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办公场所已落实到位,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宣传联络、数据处理、执法检查等*职能组,各组成员由统计局业务骨干担任。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1*乡镇人民政府也先后成立了普查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通过我们抽查的两个乡镇(*镇、镇)来看,乡镇一级的农业普查领导专班、工作专班都已成立并开展工作,做到了有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事人员、工作制度。村级普查指导员从各村会计中选调,普查员由组级事务管理员担任,目前,已确定32*普查指导员、315*普查员。由于本次普查业务性很强,对部分不能胜任工作的“两员”还将进行调整。为了防止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现象的发现,章庄铺镇拟在下段以镇纪委名义行文,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制。如出现上述情况,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乡镇机构改革后人员比较紧张,除少数普查业务骨干外,其他抽调人员尚未集中办公。)
2、落实经费,确保农普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务院要求,这次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县农普办根据本县实际情况,按照每户不少于*的标准向县政府提交了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县政府高度重视,已批准了本次普查工作12*元的总预算,其中纳入20*年度县财政预算的农普经费为4*元。县财政部门将按时拨付普查经费,确保资金及时足额
到位,切实保障普查工作需要。对于该笔经费的使用,以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从严开支为原则。乡镇级农普办的经费落实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年初就已将农普工作经费列入当年预算(如¥镇今年预算内的农普经费为*元);二是虽未将农普工作经费列入当年预算,准备节约其他经费,待实际用于农普工作后实报实销(如*镇)。
3、初步摸底,明确调查范围和内容。与十年前相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环境发生了变化。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民进城务工环境的改善、生产要素流动机制的改进、城乡边界越来越难分清,城乡交流与互动给农业普查带来了新的困难。在正式现场调查之前,*县已在20*年6月20日完成了对全县32*村、315*村民小组的初步摸底工作,确保正式入户调查不重不漏。一是根据在册户口进行摸底;二是对本辖区内农业经营企业及服务业单位进行清查,为上门入户普查登记提供重要依据。
4、宣传发动,使农普工作渐入人心。一是利用县政府有关会议传达全国、省、市关于开展第二农业普查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其重大现实意义。在今年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县政府有关领导均对此项工作做了专门安排部署,反复强调第二次农普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宣传。从20*年12月开始,县农普办在*电视台不定期播出标题新闻32条,并将全省农业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情况在电视台播发了新闻,从而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支持农普工作的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两员”选调难。从历次普查看,在当地抽选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普查员最合适。本次农业普查调查的内容很多,涵盖了农村、农业、农民的基本信息,每个调查对象都要填报6大类、15张普查表。目前,乡镇、村组干部大量精简,大批有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都已外出务工经商,在家务农的多为妇女儿童及老年人。因此,普查指导员只能由村会计担任,而普查员由组级事务管理员担任,“两员”的能力素质不可能全部达到普查工作要求。
二是“两员”培训难。由于“两员”自身文化水平有限,对相关普查表的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的理解有难度;二是省、市的培训工作尚未开始,而县、乡级统计骨干及村组普查员人数较多,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无法一次集中学习,要分若干期培训班、每期需2-3天培训,培训时间将比较紧张;三是《农业普查实施细则》制定后,需要花一定时间和经费准备培训教材,制作培训光盘、宣传册等。
三是普查经费不足。截止目前,县乡两级仅落实了两级普查机构的工作经费。按照“两员”人平30*的标准,全县“两员”的补贴总额估算应为1*.4*元。历次普查“两员”的补贴都是乡村两级负担,乡镇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的经费已是捉襟见肘,无法负担如此庞大的预算外支出。如果普查员补助费达不到当地雇工的标准,多数人从事普查工作的积极性也会大大降低。另外,需要印发的表格、宣传资料、培训资料等也很多,所需普查经费也必然相应增加。
四是普查对象配合难。由于农业普查的对象绝大多数是留在家中务农的妇女、老人,其文化程度较低,理解农业普查的意义和指标比较困难;同时,大量外出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员有的常年在外,普查员很难接触到本人,被普查对象有的缺少完整的原始资料,这些实际情况都给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四、几点建议
针对督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建议下阶段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广泛宣传动员,为农业普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向各级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讲清楚农业普查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以及怎样进行,使他们真正懂得农业普查的有关知识,从而得到大家的积极支持与配合。除了新闻媒体宣传外,还要通过设立户外公益广告、横幅标语、黑板报、咨询窗口、宣传橱窗、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宣传画、编发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各级党和政府的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普查宣传的主力军作用,拿出黄金版面和黄金时段义务进行农普宣传。有关新闻单位要紧紧围绕农业普查各阶段的任务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开展宣传,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领导访谈、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层次报道。
2、抓紧抓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这次农业普查不仅工作量大,而且专业性强,普查人员的素质就成了这次普查质量的关键。农业普查内容广泛、调查项目多种多样,各地应积极组织对普查人员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分散学习、考试考核,使普查人员充分了解普查的内容,准确理解调查项目的含义,保证普查质量。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乡(镇)人民政府,一定要把好人员选聘关和培训关。普查员经过培训后,由县级普查机构发给证件,持证上岗。除了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要求普查员对每个被调查单位都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搞懂普查项目与内容,充分理解普查项目含义的提前下,实事求是,如实填报。对于一些敏感指标,普查人员还要注意为普查对象保密。
关键词:农业普查工作思路探讨与研究
农业普查是我国制定农业和其它经济规划过程中必须要采用的措施,是我国相应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在开展农业普查的过程中主要是对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情况和基本信息进行调查的研究,充分了解我国“三农”的发展情况。农业普查在国家制定相应规划的过程中十分重要,因此农业普查的质量对于相应规划的制定有着重要的影响。要想保证农业普查的成功,就要严格控制普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相应的标准开展工作,提升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此可见,本文对当前农业普查工作进行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1.农业普查工作的整体要求
1.1符合相应的检查标准
在开展农业普查的过程中,所得的数据和普查结果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检查标准。农业普查得到的数据和相应的结果要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审查,同时在整个普查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普查方法都要受到相应的监督,有关部门会对不同阶段的普查质量进行检查。
1.2需要经过多次评估和确认
农业普查所获得的数据,需要进行多次的评估和确认。在普查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和调查所得的数据,应当能够有效反应区域内的农业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在相应数据形成之后,要对数据进行全面有效的分析,判断其是否和当地的农业发展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利用数据。
1.3普查数据得到相关部门认可
在开展农业普查中所获得的数据,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在调查的过程中普查的范围较广,内容十分丰富,各种数据之间有一定的关联。在普查活动结束之后,应当将普查所获得的数据和日常的数据进行详细的比较,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可才能够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被更好地应用。
2.影响农业普查质量的主要因素
2.1调查对象自身的素质和配合程度
在开展农业普查的过程中,调查对象的自身素质和配合程度会对农业普查的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由于调查的对象大部分是农民,他们的文化素质较低,往往是凭借自身的经验进行农业生产,并未对自身的生产活动进行记录。这就导致在普查的过程中影响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在普查的过程中很多农民不愿意将自身的情况告诉调查者,不配合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会影响到农业普查的质量。
2.2普查过程中的虚报瞒报现象
虚报瞒报是农业普查中常见的问题,这会严重影响到调查的准确性和整体质量。其中,虚报瞒报是因为没有相应的记录,只靠回忆进行统计。同时,有很多农民不愿意将自身的家庭情况告诉调查者,会出现农民无意识的虚报瞒报。除此之外,存在着有意识的虚报瞒报,这主要是为了少交税,但是这也会影响到调查的准确性。
2.3农业普查的组织协调难度较大
在开展农业普查的过程中,组织协调的难度较大,这会对调查的准确性产生不良影响。由于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的很多,在调查的过程中很难对区域内的农民进行有效的调查,管理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同时,越来越多的人到农村进行投资,这也增加了农业普查的难度,影响到调查的整体质量。这主要是因为外部的投资会对农村的整体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影响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3.提升农业普查质量的方法和途径
3.1做好农业普查前的准备工作
要想提升农业普查的质量,就应当在开展普查工作之前做好准备工作。在开展普查工作之前应当建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明确成员自身的责任。同时要对农业普查的区域进行合理的划分,按照“不重不漏”和“就近”原则进行划分,保证普查人员在普查的过程中能够更加方便地开展工作。应当在开展普查之前,对区域的情况进行大致的了解,为现场普查打下基础,提升农业普查的整体质量。
3.2做好普查登记表的登记工作
在开展普查的过程中,要想提升普查的整体质量,应当做好普查登记表的登记工作。应当严格地进行自查、互查、议查和抽查。通过这样的检查方式能够保证调查所使用的登记表上的数据是真实、详实和有效的,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普查数据的质量,为之后的研究和分析打下良好基础。做好普查登记表的登记工作,需要对整个登记过程中和登记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分析,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则和步骤开展工作。
3.3做好普查数据的处理工作
在获得相应的数据之后,应当做好普查数据的处理工作,通过有效的处理能够从数据中发现问题并得出相应的结论。要想提升普查数据的整体质量,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严格按照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使用统一有效的处理软件进行处理、建立安全有效的数据处理环境。只有充分做好数据的处理工作才能够更好地实现调查数据的价值,更好地为农业发展服务。
3.4建立并强化政府的责任机制
在开展农业普查的过程中,要想得到好的普查效果,应当建立并且强化政府的责任机制。在开展普查工作的过程中,要求各级政府进行配合,以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在进行普查的过程中要对普查工作制定统一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保证在同一要求下开展工作,防治地区之间形成过大的差异。同时,在开展调查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对普查工作进行合理的分工,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查结果真实可信,才能够保证后期处理和分析的真实有效性。
3.5加强农业普查的舆论宣传工作
在普查的过程中很多农民不愿意将自身的情况告诉调查者,不配合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会影响到农业普查的质量。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对于农业普查的价值和作用并不了解,因此在开展普查工作的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明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以及对其生活的重要影响。在进行宣传和讲解的过程中,要采用生动形象的例子,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讲解,让农民尽可能多的了解农业普查的相关知识,提升普查过程中的配合程度,更好地提升农业普查的质量。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在开展研究工作的过程中主要对当前农业普查情况进行了研究,并针对普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在开展普查工作的过程中,整体质量较差,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的影响:调查对象自身的素质和配合程度、普查过程中的虚报瞒报现象、农业普查的组织协调难度较大等等。因此,要想提升农业普查的质量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做好农业普查前的准备工作、做好普查登记表的登记工作、做好普查数据的处理工作、建立并强化政府的责任机制、加强农业普查的舆论宣传工作。这样能够为相应发展计划的制定提供借鉴和帮助,更好地促进我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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