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能源管理(6篇)
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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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创新可持续发展现状措施
人事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第一阶段,主要包括人事方面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以及控制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社会经济迅猛发展推动了建筑行业的发展、壮大,现阶段,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进步和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建筑集团人事管理存在的问题
1.人员构成不合理。现阶段建筑集团人事管理过程中,将人员性质定编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工程图纸设计人员、监督人员等,施工人员年龄层次差距大,综合素质偏低,不具备专业知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形成了不利的影响作用。例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大部分施工人员都只能进行体力工作,他们甚至连建筑工程施工图纸都不认识,专业施工人员比较少。在建筑集团管理人员中,由于管理人员年龄偏大,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比较差,大部分管理者都只能进行一般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缺乏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难以对日常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提供充分的保障。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对建筑集团人事有效管理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也对建筑集团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阻碍作用。
2.缺乏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由于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在很短的时间形成了非常大的规模,很多建筑公司都是新成立的,部分成立时间比较久的建筑集团,尚未意识到人事管理的重要性,在日常人事管理工作中,尚未编写出具备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偏低,没有对人事管理形成正确的认识,人事管理在集团运行中没有充分发挥它存在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还未形成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建筑集团在进行人事管理工作的时候,缺乏科学、有效的制度可以借鉴,导致建筑集团人事管理杂乱,人事管理难以在集团管理中展现其核心作用,在很多建筑集团人事管理部门形同虚设,这对建筑集团进一步发展也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
3.人事管理难以发挥作用。我国传统的建筑集团可以规划为两种性质,家族性集团公司和国企事业单位,前者注重家族性经营,集团很多重要部门都是“自己人”,他们并不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综合素质偏低,对人事管理的认识不足,人事管理工作难以落到实处。在国企事业单位性质的建筑集团中,老龄化现象严重,他们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比较差,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人事管理已经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变,但是,建筑建团人事管理人员无法充分理解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区别,人力资源管理难以融合到建筑集团管理中,这对建筑集团进一步发展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
二、建筑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1.创新人事管理观念。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事管理逐渐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变,人力资源管理已经渗透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现代建筑集团公司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应该不断创新人事管理制度,促使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化。这就要求建筑集团管理者必须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理清人力资源管理与人事管理的差别,为了将人事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建筑集团必须优化内部职工年龄层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培训工作,组织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学习其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优秀经验。管理人员也要勤于学习,充分掌握现代人事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建筑集团内部人事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提高人事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人事管理队伍,在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过度的阶段,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促使人力资源管理可以在建筑集团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保证建筑集团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筑集团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过程中,应该完善用人制度,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施工技术水平,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建筑集团在进行人事制度创新的同时,必须打破传统管理制度的限制,建立适应建筑集团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从自身实际出发,充分借鉴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的优秀经验,根据建筑集团的需求,利用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吸引更多综合型、专业型人才投身到建筑事业中。除此之外,应该在建筑集团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制度。薪酬绩效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新时期建筑集团人事管理中,应该合理应用薪酬绩效评价制度,通过科学的评价和考核,充分激发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充分发挥建筑集团人事管理的重要性。因此,新时期建筑集团人事管理必须向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建筑集团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充分的保障。
综上所述,人事管理作为企业集团的核心组成部分,在集团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作用,尤其是随着人力资源在我国各个领域的深入发展,人事管理制度创新已经成为势在必行的工作。只有不断优化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化,才能促进集团企业人事管理可持续发展,为集团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重要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现代建筑集团必须实现人事管理制度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发展战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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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权耀.浅谈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J].中华民居,2012(22):162-163
1技术节能
建筑物能耗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建筑物建造相关的能源消耗,包括建筑材料生产用能,建筑材料运输用能,房屋建造和维修过程中的用能;另一方面是建筑运行的能耗,即建筑物照明、采暖、空调、给排水系统、办公设备和电梯等设备的能耗,这些能耗将一直伴随建筑物的使用过程而发生。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中,建筑材料和建造过程所消耗的能源一般只占其总的能源消耗的20%左右,大部分能源消耗发生在建筑物运行过程中。由此而知,建筑运行能耗是建筑节能任务中最主要的关注点,也最具有节能潜力。实现建筑节能的技术途径:尽量减少建筑内能源总需求量的同时,
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的新能源,
从而减少使用在建筑领域内易引起环境污染的能源。
2管理节能
很多企业及单位都完成了大量的节能改造。例如:更换低效的设备、照明改造、变频器、热回收、楼字自控系统等。对于管理节能,大部分都是零散的、账单式能源管理方式。能源管理系统在数据监测(电、水、燃气、油、蒸汽、热水等各种能源)的基础上,着重干对各种能耗数据进行监测、统计、整理和分析,帮助管理层进行高效的能源管理,建立内部能耗基准线,生成各种E-KPI(EnergyKPI),建立高效能源管理体系,持续降低能耗。
一套良好的能源管理系统,可以帮助用户从以下几点提高能源管理效率:(1)规范和加强能源管理,从粗放式的能源管理模式到科学的能源管理模式。(2)发现能源使用过程中浪费的情况。(3)生成各种用户需要的能源经济性指标,例如:分项能耗、分类能耗、分类建筑能耗等等。(4)帮助客户建立能耗基准线。(5)帮助客户管理各个环节的能耗。(6)发现各个系统或设备低效的环节。(7)对节能措施产生的节能效果进行测量和验证。(8)分析各种变量对能耗的影响,如天气、运行时间等。(9)帮助客户将能源价格的影响考虑至实际使用中,帮助用户进行电量峰值管理。进行有效的需求侧管理。(10)和用户的ERP系统(如sAP,Oracle等系统)对接,为用户提供各种能耗指标。(11)和原有的楼控系统(BAS)系统对接,共享资源信息。
3校园能源管理系统构成
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平台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前端采集、数据传输、终端数据统计分析公示。需要注意的是与远程集抄、楼宇自控系统在需求与定位上有所不同,不可简单套用。
楼宇自控系统,特别是建筑能耗中的大户一空调制冷设备系统,运行控制参数需要以分秒为单位的高频率反馈和通讯传输,要求较高精度的传感器具,要求复杂的控制逻辑,而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基本上仅要求以小时为单位的数据采集,传输,数据量和传输速度都与前者有很大差别,精度要求也不在同一个层次。因此,除了在部分参数计测上存在可共享之处外,两者基本上是特性相异的系统,现实中的失败就在于过于“贪婪”、硬性地将这两个目的不同,特性相异的系统捆绑在一起,看似功能多,综合性强,却并不合理的也不实用。
事实证明,将建筑能源管理与建筑设备自控系统分开更趋于合理,当然,这并不妨碍两个系统之间必要的数据共享和联动。目前我国的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管理也正在向这个方向发展,即建筑分项计量系统相对干BA系统独立设置,但尽量共享数据、考虑联动控制接口。而对于校园来说。除少数大型建筑外,中小规模建筑居多、量大、用能密度小,更是应该把握好校园节能管理的需求,为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位,分类与分项计量相结合(粗略计测与详细分项计测相结合,综合近期宏观监控与长远细化管理的布局),注重实用和高效。
在对系统的构架、硬件(计量表具,网关设备、网络系统)和软件(管理平台、通讯协议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研究后,制定了《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已颁布),各大学应该参照这些技术导则,科学的建立起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系统支持在线监测、数据比对,能耗统计审计分析、能耗预测、指标定额、专家诊断等功能。校园节能监管平台既能够使管理者及时发现建筑高能耗环节以及照明,空调等系统的故障和不合理的运行方式。为节能诊断分析及管理提供依据;也可为校园能耗数据和指标公示,实现能耗数据可视化、节能效果定量化,节能管理指标化目标,同时,作为基于校园网的校园的互动平台,可在树立校园节能环保风尚,促进行为节能、形成绿色校园文化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建筑规模越来越大,且建筑能源占总能耗的35%左右,建筑已成为我国三大耗能大户之一,同时建筑业的节能潜力也是巨大的,本文从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对建筑节能的问题做详细讨论。
关键词:
建筑节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建筑节能技术的使用涉及到建筑技术、能源技术、材料技术以及智能技术等,同时也涉及到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管理、政策法规等诸多部门,可以说建筑节能是一项全方位综合系统工程。因此建筑节能不仅仅依靠建筑师的节能设计,还需开发和利用新能源以及高技术含量的节能材料或产品,促使建筑业向低能耗甚至零能耗的道路发展。
1建筑节能和建筑工程造价的概念
1.1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工程的规划、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建筑物的使用等过程中,依据节能标准,使用节能技术、节能型工艺、节能设备、节能材料以及节能产品等,提高建筑物保温隔热的性能、采暖供热以及空调冷暖效率,同时提升建筑物的用能系统运行管理,且使用可再生能源,加大室内室外的能量交换热阻,从而减少供热系统、照明、空调以及热水供应等产生的能耗。
1.2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造价是指在某建筑物在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也就是建筑物从筹建到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整个过程所使用的费用。
2建筑节能与工程造价之间的关系
2.1两者基本目标一致
建筑节能是在资源需求量日益加大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建筑结构能源的使用效果,同时降低建筑能耗,减少环境污染,以最小的能源消耗代价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而工程造价管理是通过运用科学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在保证建筑物质量的前提下,创造建筑行业最大的经济效益。这里可以看出,建筑节能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2.2建筑节能技术为工程造价管理指出要求和思路
建筑节能的理念提出的时间不长,而工程造价管理也是一样,在建筑节能的发展过程中,通常会给工程造价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及融入新的想法。建筑节能涉及到众多新项目、新技术、新设备等,这就要求工程造价管理也要跟进变化,
3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对建筑节能的意义
建筑节能离不开周密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在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能耗,这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展的好坏有一定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节能建筑与工程造价在能源、水源、材料的节约及技术含量上都有重要牵连,无论是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等,都需要通过工程造价进行分析和研究,以满足节能建筑的建设要求,同时编制有效的管理机制服务于造价管理以及经济核算等;②建筑节能包含的新材料、新设备以及新技术,因而需要的资金更多,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4建筑节能成本控制内容
根据节能建筑全寿命周期的造价管理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成本的控制。
4.1决议阶段
对于节能建筑项目进行出资预算决议阶段的造价成本研讨和论证,制定出较为精准的成本造价,同时做好项目预算的检查,确保在施工阶段未超出计划操控额。
4.2规划阶段
节能建筑工程项目步入规划阶段,做好项目实施详细措施,这个阶段的工作对于建筑工程的造价有较大的影响。
4.3施工阶段
建筑工程施工的成本控制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也直接影响整个工程造价,同时也是施工单位能否从中获得经济效益的关键。在施工成本控制上严格把控节能材料质量以及用量,同时对材料供应商的报价有所掌握。
4.4运营维护阶段
建筑项目正式运营和维护阶段也是出资方的经济效益回收阶段,在达到节能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运营维护计划,采用科学经营手段和维护技术,对已投入运营的设施设备进行统一、全方位节能管理。
4.5拆除与翻新阶段
建筑物拆除和翻新阶段产生的成本主要是在废渣处理、循环利用上,很多建筑废渣中木材和有色金属等占总量高达3/4,因此回收利用的空间非常大,而节能建筑在规划、施工上采用了环保材料,因此在拆除回收建筑物废渣上花费的成本低。
5实现建筑节能的技术与措施
节能建筑项目主要目标是能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并以最小的能耗和现有的资源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建筑节能,一方面要研发节能材料以及开发再生能源以降低能耗,另一方面可提高能耗系统的效率,以使终端能耗降到最低。当前我国建筑资源利率低较低,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善:
5.1实现建筑节能的相关技术
在建筑节能上采用以下几种技术:①增强建筑物外墙、屋面以及门窗等建筑结构保温隔热的性能;②减少对制冷、照明等设施运行的能耗;③开发和利用新能源。虽然在建筑节能上采取以上措施可能会造成建筑造价的提升,特别是在建筑物屋面、外墙及门窗这三种结构采取的节能措施,造成节能建筑比非节能建筑的成本造价多10%左右。但相关研究表示,在建筑物六层以上,建筑成本造价会不断的减少,因而节能建筑增加的成本造价并不会高,不但改善了人们居住环境,还可以节约人们居住使用的成本。
5.2达到建筑节能的措施
5.2.1建立全过程成本”管理思路
全过程成本是指建筑物建造成本和建筑物的有效使用周期内日常的维护运行以及消耗成本这两部分费用的总和。从全过程成本的定义可以看出节能建筑的成本是由建造成本和使用成本组成。建筑物的全寿命分建造期和使用期,从这层意义上讲,当前的造价管理机制已不适用于节能建筑,如今的工程造价管理必须建立起全过程成本的理念,对节能技术要有及时的更新,同时工程造价也要公开透明化。
5.2.2建立新的节能建筑工程造价体系
在建筑工程造价上建立起全过程成本理念后,着手在节能建筑的造价内容上进行改革,在建筑节能措施上对需要的费用清单进行定额完善,列入建筑工程造价体系,并建立相对应的造价管理机制。同时在选择节能材料以及节能技术方面,要适合当地节能建筑,对于一些适用的节能材料、节能设备及节能技术要积极推广,从而为当地建立起建筑节能经济体系。
5.2.3提高节能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水平
在节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上,首先要提高服务意识,其次在管理方式上作一些改进,同时建立起全过程造价信息互动以及监管平台,特别是建筑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节能材料供应商之间的互动和监管,由事后监管向事前控制转变。而当地政府在节能材料设备及节能技术方面要依靠自身影响力的优势加以宣传,构建适合当地的节能建筑经济体系,由以前的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
6总结
建筑节能符合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也是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当前节能减排是我国建筑业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之一。实行建筑业的全面节能减排,可促进人们树立能源危机意识,提高资源利用率,缓解我国能源资源的紧缺供应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节能建筑行业,我们要对现有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提高建筑资源的利用率,树立节能建筑全寿命周期的造价管理理念,积极推广节能材料设备和节能技术,并充分发挥节能建筑新的工程造价管理理念在我国节能减排项目的巨大作用,积极开发和利用新再生能源,大力推进低碳城市的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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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智能建筑;设备能源;管理系统
1节能建筑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国在《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中对智能建筑的定义是“以建筑物为平台,兼备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其优化组合为一体,向人们提供安全、高新、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境”。
建筑能耗占整个社会的能源消耗的较大份额,而其中建筑信息系统、建筑设备(空调、照明、电梯等)、建筑安防系统是建筑能源消耗中的主要部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节能意识的增强,舒适、节能及安全的智能建筑是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与趋势。新兴发展的互联网技术正是一种可以适应建筑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与建筑信息、设备、安防系统相融合的技术手段,能够大幅提高建筑的能源管理水平,降低能源消耗。
2智能建筑能源管理的目标
智能建筑能源管理的目标首先就是要提高建筑通信系统、建筑设备(空调、照明、电梯等)、建筑安防系统的能源消耗水平,通过自动控制,将不必要运行的设备、通道、线路及时置于休眠状态,并提高现有运行设备的运行效率。而智能建筑与以往的旧有建筑相比的主要优势在于通过基于数字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系统将以往各自为战、互不相同的通信、设备、安防系统集成起来,形成一个共有的平台,并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建筑内的各系统的远程操控。互联网技术在此提供强大的数据传输、计算及处理功能,打通了传统的不同自动控制系统间信息交流和集成的诸多障碍。
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智能建筑能源管理系统集成节能特点具体体现在对智能建筑BAS控制方案的优化与融合,目标是为了对建筑的能耗实现精确的计量,进行能耗分类归纳汇总,计算单位平均能耗,查找高耗能点和挖掘节能潜力。对于智能建筑能耗集成管理的重点主要有两方面:(1)对能源消耗信息的集中采集与监测;(2)通过互联网技术对建筑中各系统的集中的远程监控,在保证建筑功能服务水平的前提下提高智能建筑能耗水平。在能源消耗信息的集中采集与监测方面,通过采用与互联网兼容的数据收集单元全面采集对室内外的温度、湿度、CO2浓度等环境信息。在远程监控方面,在考虑了收集上来的不断变化的室内和室外环境信息,在允许的范围内系统的确定变量的控制,寻找最小的能耗输入,远程地控制照明、风机、水泵、空调机组,从而来满足室内舒适度和健康环境。
3智能建筑节能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发展
互联网技术应用在智能建筑的能源管理系统中通常可以划分为3个层次: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如图1所示。
感知又饕就是完成采集数据的任务。通过各种传感器、控制器等智能装置自动采集物体的各种信息,实现物体识别、信息采集、数据上传的功能。
智能建筑能源管理系统运用系统集成的方法和手段,借助楼宇自动化系统(BuildingAutomationSystem,BAS),完成各个子系统的关键数据的采集和存储。这类代表性的信息比如设备用电信息、环境信息、空间信息、时间信息等,从而建立智能建筑较完整的系统运行数据库,为下一步的设备运行管理分析和能源管理分析作数据储备。
网络层主要就是实现数据信息的处理、传输和控制。网络层作为互联网体系架构的中间层,是互联网的中心环节,包括Internet,3G/4G,WiFi等有线和无线的通信网络,同时还有基于以太网TCP/IP等的通信控制网络。
应用层的主要任务是对于已经上传的数据进行分析,并利用经过分析处理的数据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功能。
应用层对于基础的数据分析是根据智能建筑能源管理系统采集到的数据完成设备查询分析。应用层软件将基于数据模型,并根据数据统计结果,分析能源消耗数据与用能结构,通过对能量消耗状况的掌握,能准确找到建筑物中能耗可能的控制点。根据事先建立的全国的同类建筑运行状态和行业规定标准的能耗数据库,建立标准的数据节能特征数模曲线,通过对比分析,找出能耗偏高的症结所在,并给出科学的、合理的、可行的一套基本的优化节能管理方案,从而达到节能的效果。
互联网技术除了可以收集、分析能耗情况、远程控制高能耗设备,还可以进行建筑设备的故障诊断、维护管理及自动调试。传统的设备维护管理是按照维护计划进行执行,不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设备无故障时也浪费了人力。而通过互联网技术收集到的设备数据信息,可以有效地、有针对性地对可能产生问题数据的设备及时地进行维护,大幅提高了设备的维护水平,降低了维护成本,同时对于由于设备故障产生的高能耗问题预先进行解决。
通过互联网系统采集到的基础数据也可以用于对智能建筑的节能效果进行分析。通过实际能耗情况和节能计划对比分析可以得到实际的节能效果。通过这种分析可以帮助用能单位后期更加详细地制定能源消耗指标,并实时地加以监督,及时地制定改进措施。最终通过节能分析,可以记录并各项节能措施的节能量,并能够清晰了解、展示节能改造的实际效果。
4智能建筑节能技术与互联网技术融合发展实例
互联网系统应用于智能建筑能源管理系统中,能够让建筑内的通风空调系统运行在全自动状态。智能控制方式可以预先设定若干基本工作状态,根据天气情况、房间内的人员情况,自动地调整房间内的供热、供冷及通风量。例如,在上班时间到来前,可以根据预先设定的时间,提前开启通风空调系统,使建筑物内的污染物(如甲醛、CO2,Rn等)提前稀释,达到人能够正常工作的安全状态。在下班后或人变少后能够自动地降低通风量或关闭通风系统。再如,互联网智能控制系统能够时时控制房间内的温度、湿度,使房间内的环境根据天气预报,及时地调整空调系统的运行状态和方式,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的作用。除此之外,互联网系统的加入,能够使房间内的环境信息及时地传递给远程的控制室,通过对于房间环境的掌握,从而可以远程地对房间环境做出精准调节。当采用精确调节方式后,智能建筑的空调系统可以在过渡季节充分利用外界自然的冷暖空气,减少机组的运行时间及负荷,最终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通过互联网技术+智能建筑,可以提高智能建筑的管理水平,减少建筑的维护费用。智能建筑智能通风空调控制系统将普通通风空调人为地控制空调系统转换为智能化管理,不仅使大楼的管理者提高其管理意识和管理素质,而且将大大减少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并带来巨大的投资回报。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使用、改造等活动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采用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和管理措施,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
第三条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提高节能技术标准,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社会受益。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综合统筹、监督、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民用建筑建造、使用、改造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供热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发改、财政、统计、农村工作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主要指标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民用建筑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既有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等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按照规定承担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方面的建筑节能责任。
民用建筑使用中的节能责任由所有权人、运行管理人、使用人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承担,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由所有权人承担。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提高节能意识,采取节能措施,加强日常行为节能。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宣传工作,普及建筑节能科学知识,引导、鼓励社会公众节能行为。
第八条本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市地方标准。根据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可以制定强制性条文。
第九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等部门,定期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本市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便于施工的绿色建材,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粘土瓦、粘土陶粒。
第十条本市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分类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集中供热的公共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逐步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本市建立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统计、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民用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人、运行管理单位和能源供应单位应当配合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工作,并按照规定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
第十二条本市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地热能、水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民用建筑节能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资金补贴、奖励政策。
本市节能专项资金中应当安排专门用于民用建筑节能的资金,用于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节能宣传培训以及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等项目的补贴和奖励。
鼓励以商业银行贷款、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
第二章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第十三条本市编制、调整城乡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气候、地形地貌、资源等条件,按照建筑节能与宜居的要求,对区域功能、人口密度、能源消耗强度、基础设施配置等进行统筹研究、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新建民用建筑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内容。
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和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节能评估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将节能审查意见中的能源利用方案、能耗指标和提高能效的要求转化成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新建民用建筑的设计说明应当注明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具体措施。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和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且涉及建筑节能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履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采用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在施工作业中,应当按照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绿色施工。
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第十七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信息化监控平台,实行建筑节能材料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建筑节能材料的相关信息,对涉及建筑节能效能的建筑材料实施重点监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送相关建筑节能材料的数据信息。
第十八条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标准和规定安装能耗计量设施,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设施。新建民用建筑安装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热量表经计量检定合格;
(二)温控装置具有检测合格报告;
(三)供热计量装置达到数据远传通讯功能;
(四)建筑物室内分户安装采暖温度采集远传装置。
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安装应当便于日常巡检、维修,并保证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采用集中供热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集中供热设施的运行管理合同,明确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的采购、技术标准及安装要求。供热单位采购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对装置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参与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中的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安装工程验收工作。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不符合要求的,供热单位不予验收。
第二十条本市新建民用建筑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需要,部分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或者住宅产业化要求进行建设,具体范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部门确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确定为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或者住宅产业化要求进行建设的项目,相关建设标准或者要求应当在土地出让条件、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中明确。
第二十一条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民用建筑进行绿色建筑评审,对评审合格的民用建筑,颁发绿色建筑设计、运行标识,并按照规定给予补贴或者奖励。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场所、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节能设计指标、绿色建筑星级、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供热方式、供热单位及供热计量收费方式、节能设施的使用与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
第二十三条由农村集体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三层以上建设项目应当执行本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的,鼓励其采用建筑节能设计,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清洁能源。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符合本市农村村民住宅节能标准、采用清洁能源的,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第三章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第二十四条本市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且有改造价值的民用建筑逐步实行节能改造。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改造工作。在实行抗震加固、老旧小区改造时,应当同时进行节能改造。
第二十五条既有普通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所有权人在进行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时,应当同时进行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和能耗计量监控设施改造,并依法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在进行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时进行能耗分项计量监控设施和用能系统节能改造。
未同步进行节能改造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市鼓励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进行围护结构和供热计量改造,改造资金由政府、所有权人共同承担。既有居住建筑属于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性质的,改造资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及原售房合同的约定承担。
第二十七条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由建筑物所有权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为分散业主的,由公共建筑的运行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属于政府直管或者单位自管的,由房屋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其他居住建筑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由供热单位组织实施,负责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的采购和组织安装。
中央在京机关、军队、企业、事业单位的居住建筑,由房屋管理单位按照国家主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组织实施。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建筑物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依法配合节能改造工作。
第二十八条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应当制定改造工作方案。改造工作方案由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的主体制定,并征求房屋所有权人的意见。改造工作方案应当确定实施改造的项目管理人,项目管理人承担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民用建筑节能运行
第二十九条实行物业管理的民用建筑,物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建筑节能运行管理责任。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向建筑物所有权人提出建筑物节能运行的方案。
居住建筑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节能管理工作。公共建筑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采用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负责用能分类分项计量调控系统、数据远传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三十条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采取节能技术和措施,采取建筑物用能系统节能运行方案,减少能源消耗。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使用人应当提高节能意识,在日常使用中注意节电、节水、节能。
第三十一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确定重点公共建筑的年度能耗限额,对具有标杆作用的低能耗公共建筑、超过年度能耗限额的公共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运行管理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布。
对超过年度能耗限额的重点公共建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建筑物所有权人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其采用节能技术,减少能源消耗。
第三十二条本市建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能源审计制度。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每年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显示建筑物出现能源利用状况明显异常或者超过公共建筑年度能耗限额20%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该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实施能源审计。所有权人应当聘请能源审计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将审计结果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依据能源审计结果加强节能管理和实施节能改造。
第三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损坏、擅自拆改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层、供热计量装置与调控系统、能耗计量设施等。
第三十四条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管理运行单位和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室内温度控制。
第三十五条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经验收交付后,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实行供热计量,并与用户签订按照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用热合同。
供热单位应当在民用建筑区的显著位置公示实行供热计量信息及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实行供热计量的民用建筑,供热单位未按照供热计量方式收取费用的,用户可以按照供热计量收费的基本热价标准交纳采暖费。
第三十六条供热单位应当负责并做好供热计量与温控装置的管理、维护、抢修、更新改造等工作,并加强巡检,提高节能运行水平。供热单位应当定期监测水质,并在非供暖季,对供热系统实施充水保养。
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市供热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畅通供热计量投诉、举报渠道,对用户反映的供热计量意见,及时受理和处理;发现供热单位不按照规定实行供热计量的,应当督促供热单位及时整改,并移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信息告知义务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在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时,未按照规定同时进行相关节能改造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重点公共建筑连续两年超过年度能耗限额20%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要求开展能源审计、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审计结果或者报送虚假审计报告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损坏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层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损坏供热计量装置与调控系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影响正常供热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共建筑的运行管理单位或者使用人不按照规定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经验收交付后,供热单位不实行供热计量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供热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新建民用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的民用建筑。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20xx年8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的《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建筑节能的重要性世界范围内石油、煤炭、天然气三种传统能源日趋枯竭,人类将不得不转向成本较高的生物能、水利、地热、风力、太阳能和核能,而我国的能源问题更加严重。我国能源发展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①人均能源拥有量、储备量低;
②能源结构依然以煤为主,约占75%。全国年耗煤量已超过13亿吨;
③能源资源分布不均,主要表现在经济发达地区能源短缺和农村商业能源供应不足,造成北煤南运、西气东送、西电东送;
[关键词]建筑企业;资源配置;成本管理
1探析建筑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战略理论
1.1建筑企业资源
从现代管理学角度出发建筑企业资源主要是指其运营进程中所需一切资源,是建筑企业拥有、控制运营要素总和,通常情况下可分为“人”、“物”、“材”三大类,亦可从有形资源、财务资源、实物资源、无形资源、时空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品牌资源、文化资源、管理资源等角度进行分析。其中,文化资源主要是指建筑企业文化底蕴、人文精神、企业凝聚力、企业形象、企业市场影响力等;管理资源主要是指建筑企业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管理制度有效性、管理战略科学性等;品牌资源主要是指建筑企业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服务等品牌带来的资源效益,影响建筑企业运营成效;信息资源主要是指建筑企业面向市场获取的竞争对手的信息、建筑市场、国家政策等信息,助力企业科学决策;技术资源主要是指建筑企业在管理及承建进程中普遍应用的技术,如混凝土养护技术、夯实技术、施工管理等技术;时空资源主要是指建筑企业可以利用的公共资源,如时间资源、空间资源等,只有建筑企业把控发展时机,才能提高自身竞争实力,优化配置各项发展资源;无形资源主要是指技术资源、时空资源、文化资源、信息资源及管理资源,与土地资源、设备资源、资金资源等有形资源概念相对[1]。
1.2建筑企业资源配置
建筑企业资源配置主要是指企业以发展战略为依托,立足建筑市场及所开发的承建项目,针对企业掌控各类资源进行量与质的分配,旨在助力建筑企业提高竞争实力,形成战略经营结构,完善其战略体系,顺利建筑企业完成承建任务。通常情况下建筑企业采用作业组合、价值工程两种形式配置建筑企业资源。例如,建筑企业可采用BIM技术手段,运用计算机分析处理技术将建筑项目所需资源录入其中,以建筑企业项目规划为导向,针对各个承建环节所需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得出资源配置方案,为推动建筑项目集约化发展奠定基础。
1.3建筑企业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主要是指建筑企业运营进程中涉及成本分析、核算、决策及控制等事宜的成本管控行为,主要由成本计算、规划、控制及评价等环节构成,根据建筑企业经营环境作出科学规划,其中成本计算是建筑企业成本管理信息基础,根据成本计算所得信息针对建筑企业运营成本进行控制,运用组织、技术及经济干预等手段降低企业成本,业绩评估主要针对建筑企业成本管理情况进行评价,旨在改进建筑企业原有管理体系,优化成本管理方案,调整成本管理目标,为优化配置建筑企业各类资源提供依据。例如,建筑企业可推行财务管理理念,通过设置内控机构,定期反馈建筑企业成本管理情况,以会计报表为载体直观反馈建筑企业成本管理成果,为建筑企业科学规划、及时调整、优化配置发展资源奠定基础。
2建筑企业资源配置与成本管理战略实施要点
2.1统筹全局
在传统建筑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战略实施进程中,企业秉持遇见问题、解决问题理念开展各项工作,虽凸显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灵活性,但容易诱发企业运营风险,使企业无足够资源支持在建项目,影响企业运营成效,为此建筑企业应紧抓统筹全局要点,根据建筑企业规设战略计划制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方案,避免出现“只算小账”、“秋后算账”、“资源浪费”等问题,赋予建筑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战略性、预见性、发展性,为建筑企业获取更高经济收益奠定基础。
2.2科学计划
建筑企业受政策、市场供需关系、行业发展及自身运营等因素影响,需通过合理调配各项资源,科学制定成本管理战略稳健发展。例如,建筑企业可在明晰自身发展实际情况前提下统筹建筑项目、战略规划、市场定位、市场竞争环境、企业财力等因素,制定科学、可行、高效企业资源配置与成本管理战略,确保市场环境、国家政策、企业发展三位一体,达到助力建筑企业在政策导向下,立足市场经济大环境稳健发展的目的。
3建筑企业资源配置与成本管理战略实施方略
3.1树立资源优化配置及成本科学管理意识
建筑企业需在了解成本管理、企业资源配置等理论内涵前提下,通过顶层设计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制定资源优化配置及成本科学管理战略,确保资源高效利用,成本管理得当,为建筑企业科学发展与管理奠定基础,根据建筑企业发展动态信息及时调整相关战略,达到推动建筑企业与时俱进的目的。
3.2制定建筑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机制
首先建筑企业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用以负责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工作,其次制定市场调研机制、信息搜集机制、决策机制、评估等机制,使各项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财务管理工作人员权责,将成本管理与资源配置渗透在建筑企业运营各个环节,确保人人头上有成本管理、资源配置指标,营建开源节流、节约资源建筑企业运营氛围,助力建筑企业获取更高经济收益。
3.3完善建筑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战略实施制度
建筑企业需根据承建项目及运营总方针制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计划,为执行相关计划颁布各项制度,例如建筑企业可颁布《施工部门建筑资源优化配置制度》、《工程结算小组成本管理规范》、《建筑企业在建项目成本管理战略白皮书》等制度,确保各项建筑企业资源配置及成本管理战略得以有效实施,削减建筑企业运营阻力,提高建筑企业资源调配能力,助其顺利完成承建任务,通过成本管理获取更高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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