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例(12篇)

时间:2024-03-25

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1篇1

关键词: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模式;主体功能

一、食品安全多元治理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而且在社会范围内造成了恐慌,引发了人们对政府或相关食品企业的信任危机,因此需要建立多元治理模式,发挥全社会的监督力量,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食品安全多元化主体共同协调治理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维护正常的食品交易程序,保证食品供应的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更好维护社会稳定。政府单方面对食品安全治理虽然具有强制力、威慑力等优点,但是存在的弊端也是不可忽视的。发动企业、消费者和非政府组织积极有序地参与到食品安全规制中来已经成为食品安全治理的必然趋势。多元主体共同协调治理的模式是以我国的各级政府为主导,在发挥政府监管的力度之外提倡多元规制主体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相互促进,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是一种调和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矛盾、冲突,促成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由政府监管转向构建多元主体治理新体系,从而达到全方位的监管和治理过程。转变传统的政府单方面监管模式,实现我国食品安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的创新。

二、多元主体治理面临的挑战

1.食品安全多元主体间发展不平衡

尽管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是化解目前食品安全治理问题的关键所在,但是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实现各主体的协同与合作仍然存在着诸多挑战。首先就是与食品安全问题相关的多元主体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虽然政府在食品安全治理的众多责任主体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是仅仅依靠政府的单方面努力是无法解决当前问题的。需要政府、企业、市场和社会多方面多个主体在共同的价值目标导向下共享社会资源、共同协作才能实现。我国传统的体制造成了政府强、社会弱的格局,致使政府在力量不断扩张的同时,市场和社会等参与主体受到了极大的制约。政府利用多种手段严格控制其管理体制和资金来源,同时又削减和控制其他主体的财政支出,严重限制了非政府主体的发展,使其功能萎缩,无法实现治理主体功能。

2.多元主体间权责界定不清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中各个主体的权力界定不清、责任分配不够到位,相互之间不能很好的制约,无法将每个主体具有的功能全方面发挥出来。对企业而言,权责界定不清,企业治理行为的动力不足,在其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心理作用之下,企业的社会责任就会面临严重的确实状态。对于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和新闻媒体等社会主体而言,在权责不明的情况下都会出现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无力的现象。这给食品安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3.多元主体治理缺乏社会基础和组织基础

传统模式下,强有力的垂直控制、命令式的统治和管理是其主要特点,相对于传统治理模式而言,现代的公共治理理论更多依靠的是存在于公民社会中的社会资本力量和政府、公民、企业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积极合作的态度,从而让理论走向实践。然而在治理过程中,这些要素也成为了资源共享、组织协调、有效沟通和伙伴关系形成的内在社会基础。但是目前我国的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任、合作程度均有待提高,同样也致使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实现过程存在重重的障碍。

社会网络组织体系是治理理论的重要组织基础,能够很好地将分散的力量汇聚到一起,从而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用。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时,社会网络组织体系能够促使政府、市场和公民自治组织等治理主体围绕着食品安全这一公共问题,通过协商、谈判和妥协等集体选择和集体行动来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功能的协调。但是在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由于长期受到来自政府单方面监督管理模式的影响,未能建立起网络合作组织体系,从而没有办法将分散的力量更好汇聚起来,使得组织之间能够实现有效结合而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食品安全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存在较大的协调难度,虽然在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中,各类非营利组织、新闻媒体、企业以及公民都参与到了治理之中,但是各自的行为方式存在不同,其发挥的功能也不尽相同,甚至在价值追求上也存在着差异,致使治理过程中非常缺乏协调性,各自为政,甚至相互之间还有可能存在矛盾和冲突,这样就更加为食品安全治理留下了空白和缝隙。

食品安全多元主体协调治理的重点就是研究透彻各主体的功能,并使其分别发挥好相应的效用,达到最终的协调治理目标。构建一个企业自律、政府高效、第三方力量合作、社会大众共同监督的良好食品安全治理环境。

三、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功能

食品安全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消费者、企业、非政府的社会组织以及新闻媒体。

1.生产者应是首先负责食品安全的主体

食品安全法中明文规定:食品安全生产者应当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依法和依照标准从事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并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国家也确立了相应的制度从而保证食品安全生产者履行法定义务。

2.消费者是对食品安全具有天然需求的主体

是使用生产者生产出的产品并对其进行消耗进行生活消费的人。食物的消费又是消费者的最基本的消费。从法律上讲,消费者是为了个人的目的购买或者使用和接受社会服务的社会成员。消费者是安全食品的直接受益者也是非安全食品的直接受害者。为了对消费者的利益进行保护,国家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权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规定消费者享有安全权、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受求偿权、消费者享有结社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知识权等。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的直接受影响者,具有维护食品安全的根本动力。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和投诉回应机制,使得对检举不法生产者的积极性不高,如果根据举报内容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民众一定的奖励。将会极大地提高消费者参与监督治理的积极性。作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利益相关者和参与者,法律赋予这部分群体的权力使得在食品安全治理中,消费者聚集起来的能量是不可小视的。

3.政府是食品安全的掌舵手

广义上的政府是指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和,代表着社会的公共权力,狭义上是指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实在生活中政府往往被看做一种为了实现有序统治,制定和实施公共决策的机关。政府的特点是以公共利益行为目标,以公共领域为行为领域,机构具有整体性,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政府主要有四大经济职能: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国家提供基础公共五福,对社会管理职能加以完善,这类事务一般是指靠市场自身的自我调节无法完全解决的具有社会公共性事物。这些特点和性质体现了政府在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关键性,决定了政府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必要性。

4.非政府组织是对食品安全治理的具有巨大推动力的主体

非政府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之外,不以盈利为目的,由志愿者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自主服务社会,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是团体性活动,它不是个人行为,相较于个人力量而言团体性活动更具有影响力,这种特点为其组织自身的发展以及为社会公众做一些有益的活动奠定了基础。非政府组织具有公益性、自治性的特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业协会是同行企业的自律性和公益性组织,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引导行业协会推进企业的诚信建设,从而协助行业协会组织和开展对企业进行食品法律法规培训的各项活动。不断深入完善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汇总,帮助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能够向政府反映和申诉意见,同时政府也需要一个组织能将自己的声音传达到企业中去。

我国目前的检测机构主要是隶属于政府的技术服务、鉴别和验证机构,我国目前具有将近7000家食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其中大部分都是隶属于政府的卫生、质检、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和环保部门。这些机构大都各自建设、资源分散、利用率低且区域差距比较明显,存在基层技术力量薄弱和东西部地区差距较大等问题。民间的检测机构主要有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和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检验机构,都在顺利传递着有效的信息,降低监管制度的均衡成本,而且减少了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平衡的周期和品徐,降低了制度均衡成本。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第三方组织必将成为食品安全监管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有一定的数量,但是没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应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作用要求切实提高第三方组织的法律地位,通过政策扶持第三方组织的发展,并且通过各项规定认可他们组织的成立,从而保证第三方组织检验检测结果的权威性。

5.新闻媒体是对食品安全快速扫描的主体

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

一、职能

公安部门具有民主与专政两个方面的基本职能:

1.专政职能,主要是指公安机关有依法对蓄意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其它犯罪分子实施打击、制裁、监控和改造的社会效能;

2.民主职能,即公安机关有依靠人民、保护人民、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为人服务,充当人民公仆与卫士的社会效能。

二、作用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4.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5.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6.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7.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扩展资料: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因为它表明了公安机关的阶级本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公安机关的这一阶级属性表明:

第一,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坚持对人民实行民主,保护人民的利益;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第二,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军队、法庭、监狱等国家强制机构一道构成了国家政权,在这个政权中,军队与警察是最主要的支柱。周恩来讲: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第三,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公安机关是依据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建立的,忠实地执行人民的意志、国家的意志,以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任务为公安工作的总根据、总目标,以国家政策和法律为全部活动的依据,因而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

公安机关的这一阶级属性,使它与剥削阶级国家警察机关划清了界限:

第一,两种警察所维护的阶级利益不同。人民警察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最长远利益的,因而他们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剥削阶级警察是维护剥削阶级利益的,他们为剥削阶级的金钱所雇佣,成为剥削阶级的打手。

第二,两种警察在专政对象上不同。人民警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向敌对势力和一切敌视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这种专政是大多数人对极少数人的专政。剥削阶级警察的专政对象是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群众,是剥削者极少数人对大多数劳动人民的专政。

第三,两种警察在专政的目的上不同。人民警察所代表的人民民主专政目的是为了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乃至最终消灭剥削制度,消灭阶级压迫,实现共产主义,因而这种专政是革命的专政。剥削阶级警察所代表的剥削阶级专政的目的,是维护剥削阶级的私有制,维护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

第四,两种警察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同。人民警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他们是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8685e5aeb931333366303137人民的公仆和忠诚的卫士,因而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剥削阶级警察是压迫人民的工具,所以他们与广大人民群众是对立的。他们为了缓和同人民群众的尖锐矛盾,也要做一些为公众服务的事,但这仅仅是将此作为一种统治手段和策略,归根结底还是为了维护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同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

(一)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机关

在我国,公安机关是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行政职能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公安机关不同于普通的行政机关,它是掌管社会治安,行使国家治安管理权的专门机关。治安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其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的各个阶层;其作用极其重要,涉及社会秩序、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巩固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大局。与此相适应,国家赋予公安机关以不同于普通行政机关的各种强制手段,以完成公安机关所担负的治安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使公安机关成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活动的坚强后盾。

(二)公安机关是国家刑事执法机关

我国的公安机关不同于其他国家的警察机关。我国的公安机关不单纯属于行政执法机关,而是兼有刑事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根据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侦查和执行刑罚的职能,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因而公安机关又是我国刑事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刑事执法机关。

三、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篇3

[论文摘要〕康德的安全伦理思想是以其人性论与自然目的论为理论基础的。他认为,正是人性中的感望与“非社会的社会性”因素诱发了人们之间的冲突,进而危及其安全;而人类可以在作为一种自然存在物的目的性和道德理性的指引下,形成共同的价值理念,并借助国家的力量来维护自身的安全,确保人类的自由意志与权利得以实现,最终达到人类永久和平的目的。显然,在安全问题尤其是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交替凸显的今天,康德所确立的寻求安全的原则与精神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安全问题一直以来是人类所关心的终极性问题。从柏拉图开始,西方思想史上几乎所有的伟大哲学家,都对安全问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寻。康德无疑最具代表性,从某种程度而言,他是对安全问题进行系统探索的第一人。

康德有关人类安全问题产生的论证,是建立在人性论与自然目的论基础上的,尽管在其诸多论著中,并没有直接使用安全一词。

在康德看来,人性并非如霍布斯所言的那样是恶的,是一种战争状态,也并非如洛克和卢梭所认定的那样是善的。他认为,人性具有两重性,人既可为善,亦可作恶;人既是感性的存在物,又是理性的存在者。作为理性的存在者,“他是理智世界的成员,只服从理性法则,而不受自然和经验的影响”,“作为一个有理性的,属于理智世界的存在者,人只从自由的理念来思想他自己意志的因果性。这也就是说,人作为理性的存在者是处于道德社会之中,服从道德理性的法则,接受道德理性的约束,是一个自律的存在体,因而人性是善的。然而,作为感性的存在物,人又是生活于世俗世界之中,因而总是易于受其自然欲望的支配,总是倾向于满足自己感望。人作为有限的理性存在物,恶对其而言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在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时,人更多地是以自己的感望的满足为目的而放弃对道德的服从,人的这种感望单靠道德的力量是难以约束的。也就是说,人的非理性因素会引发人们之间的冲突,进而导致安全问题的产生。

此外,康德认为,人性中还存在着“非社会的社会性”,即人既有社会性的、渴望参与社会活动的需求,又有非社会性的、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需要。人的这种非社会性的需求,必然会使人“想要一味按自己的意思摆布一切,并且因此之故就会处处都遇到阻力,正如他凭他自己本身就可以了解的那样,在他那方面他自己也是倾向于成为别人的阻力。这样,人们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而人类的安全问题也就由此而生。

显然,康德把人类安全问题的产生看做是人性中“恶”的一面作用的必然结果。正是人类自身所固有的感望与非社会性的“恶”引发彼此间的冲突,导致安全问题的出现。但是,康德并不未引伸出人们间的冲突以及安全问题无法解决的结论。相反,他认为,人类可以通过内在固有的理性因素即道德理性的指引,以及外在力量相结合而加以解决。也就是说,康德对于人类安全问题的解决持乐观的态度。在他看来,尽管冲突与安全问题具有不可避免的特性,但是,人类又是可以借助理性的作用以及国家等外在的体制性的力量来消解人们间的冲突以及安全威胁问题,并预言人类最终必将走向永久和平。

康德认为,为了确保人类的安全,使人们的冲突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或者说使这种冲突不至于对冲突双方的安全带来毁灭性的后果,需要在理性的指引下,借助道德之外的力量,这种力量主要是国家及相关的制度性要素。毕竟,人的非理性因素所引发的危及人类安全的各种问题单凭的道德力量还不足以解决。

此外,人的社会性的一面也促使人们基于自利的目的而与别人进行合作,因为当冲突对双方都不利甚至会引发危及彼此的生命等安全问题时,合作显然是一种十分必要的选择,这也是人们为什么通过订立契约建立国家以及相应的制度,从而过上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原因之一。

康德的另一个有关如何维护人类自身安全问题的论证就是自然目的论。受洛克、卢梭等人的影响,康德也承认人类在由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过渡之前,过着和平与安逸的生活。但是,康德关于人们为何要脱离这种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迈进的论证却与洛克、卢梭的观点有所不同,反而跟亚里士多德的看法接近。在他看来:“一个被创造物的全部自然秉赋都注定了终究是要充分地并且合目的地发展出来的。因此,人类在初始阶段的条件下的自然状态的和平与安逸的生活实质上并不符合自然的意图,毕竟自然把理性赋予了人类,其目的就是要使人的理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而不是停留在原初的自然状态之中。也就是说,自然的目的性必然会使人类脱离这种原初的自然状态,使之朝着更加文明的社会状态挺进,而人的理性也必将不断地向前发展,不管这种发展能否给人类带来幸福和安逸。显然,康德把人类脱离自然状态,通过订立契约建立国家以维护自身的安全看做是符合自然的目的性,为人的理性使然。也就是人类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安全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目的性使然。

康德比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契约论者更明智之处在于,在他看来,既然国家是建立在普遍同意的社会契约之上,用以维护人们自身安全的手段,那么,政治权力也理应是出自于人们的同意,国家和与之相关的政治权力也应当代表人们的意志,并服务于维护人类自身安全这个目的。康德把政治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其中立法权归属于人民,这种权力只能是“人民的联合意志”,行政权是由行政机关在立法机关授权之下执行,而司法权是在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范围内用于裁决人们纠纷,决定法律如何具体使用的权力。这三种权力既相互依存,又各自独立。虽然康德认为国家以及政治权力是出自于人们的同意,其根本在于维护人类自身的安全与发展,但是,他反对人们借社会契约之名来反对政府,也不同意人们对政治权力有任何的怀疑,因为“从实践的观点上看,最高权力的来源,对于受它支配的人民来说,不是可以研究的”,更不用说去反对它了。显然,康德尽管不同意国家及其相应的机关不受契约的任何约束的说法,但是,他也反对洛克所言的人民有权收回他们给予国家(政府)的权力的观点,而更倾向于霍布斯的观点。当然,我们也不会因此而得出康德是一个君主专制论者的结论,康德之所以反对人民收回赋予国家权力,根本原因在于他认为国家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人类理性的产物,国家及其相关制度的出现在于维护人类自身的安全与发展而不是相反。为此,人们也就没有必要去怀疑国家自身的问题。

尽管康德认为国家及其相关制度的产生受人的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在于控制人的“恶”的一面,但也正因如此才需要理性的作用,正是由于人类理性的存在才使政治成为可能,毕竟国家及其相关制度也是人类理性的合目的性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结果。虽然国家及其相关制度的出现在于消解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确保冲突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或者说使这种冲突不至于对人类自身带来毁灭性的后果,但是,这并不是人类理性的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康德认为:“人们是为了另外更高的理想而生存,理性所固有的使命就是实现这一理想,而不是幸福。这一理想作为最高条件,当然远在个人意图之上。”而这种最高的理想就是过上有德性的生活。“德性是有限的实践理性所能得到的最高的东西。”“人之所以拥有尊严和崇高并不是因为他获得了所追求的目的。满足了自己的爱好,而是由于他的德性。因此,过上有德性的生活是人类发展和追求的最终目的。尽管现实生活并非尽善尽美,危及人类安全的各种因素依然存在,但是,在现实生活之上还有一个完美的、更值得追求的目的王国或道德王国,人们实际上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并借助德性的力量达到此目的。这样,人类不仅可以维护自身的安全,而且还能够更好地完善我们的现实生活,使之趋向目的王国,最终也体现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崇高、尊严与伟大。

“政治说,‘你们要聪明如蛇’;道德(作为限制的条件)又补充说,‘还要老实如鸽’。既然如此,那么,作为我们应该据之以行动的无条件的命令法则的总体的道德,与作为维护人类安全与发展的政治的关系该是如何?康德的回答是:“道德的守护神并不向朱庇特(权力的守护神)让步,因为后者也要服从命运。也就是说,道德就是人类命运的守护神,而作为权力守护神的朱庇特既然也要服从命运,那么它当然也需要道德的守护。道德作为我们应该据之以行动的无条件的命令法则的总体,其本身在客观意义上就已经是一种实践,因而作为应用权利学说的政治,与作为只是在理论上的这样一种权利学说的道德就不可能有任何争论(因而实践和理论就不可能有任何争论。在康德看来,政治家首先应该是有道德的政治家,一个这样地采用国家智虑的原则使之能够与道德共同存在的人,而不是一位政治的道德家,一个这样地为自己铸造一种道德从而使之有利于政治家的好处的人。尽管国家及其相关政治制度的建立是人的理性使然,在于使人类过上安全与和平的生活,但是,在道德与政治的关系上,康德显然主张道德要高于政治,政治要从属于道德的命令。不仅如此,康德还强调:“真正的政治不先向道德宣誓效忠,就会寸步难行。尽管政治本身是一种艰难的艺术,然而它与道德的结合却根本不是什么艺术,因为只要双方互相冲突的时候,道德就会剪开政治所解不开的死结。此外,康德还对维护人类安全与发展的国家及其相关的政治制度的合法性、正义性与目的性进行了必要的论证。在他看来,国家及其相关的政治制度的合法性源于公民的契约和社会强力的作用,正义性在于确保人类的自由意志与权利得以实现,而目的性则在于确保人类的安全,寻求永久的和平。

尽管康德把人类脱离自然状态,通过订立契约建立国家看做是符合自然的目的性,是人的理性使然,但是,他又认为,这种状态最终还得需要强力的作用。“的确,每一个个别的人要求在一个法律体制之下按照自由的原则(即每个人的意志之个别的统一性)而生活的意愿,对于这个目的还是不够的,而是为此还需要所有的人一起都意愿这种状态(即联合意志的集体的统一性),要求解决这个艰巨的任务;由此就有了公民社会的整体。可是既然在所有的个体意愿的不同之上还必须再加上一个他们联合的原因,以便从中得出一个共同的意志来,而这一点又是所有的人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做得到的;所以(在实践中)实现这一观念时就不能指望权力状态没有任何别的开端,除非是通过强力而告开始,随后公共权利就建立在它那强制的基础之上。显然,康德一方面承认国家产生于社会契约,但另一方面,又强调了国家的产生离不开强力的作用。正是两者的共同作用才使国家得以产生,这便是国家合法性的来源。

康德从形而上的“自由”出发,认为正义是人类自由意志的体现,国家或政治的价值就在于确保人类的这种自由意志。康德认为,国家或政治的正义性来源于自由意志,并确保人类的自由意志与权利得以实现。他指出:“如果没有自由以及以自由为基础的道德法则的存在,而是一切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事情都仅仅只是大自然的机械作用,那么政治(作为利用这种作用来治理人的艺术)就完全是实践的智慧,而正义概念就是一种空洞的想法了。”国家或政治的正义性和以自由为基础的道德法则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国家或政治的正义性需要以自由为基础的道德的作保证,而国家或政治的存在就在于确保人类的自由意志得以顺利实现。此外,他还认为,人的权利是不可衰读的,无论它可能使统治权付出多么大的牺牲,一切政治都必须在权利的面前屈膝,而且尊重人类权利是无条件的、绝对命令的义务。因而政治的正义性又体现为确保人的权利的顺利实现。不仅如此,康德还认为,判断国家或政治行为正义与否的重要准则就是,看这种行为是否符合公开性的原则,“凡是关系到别人权利的行为而其准则与公共性不能一致,都是不正义的。也就是说,国家或政治的正义性原则要经得起公开性的考验,并可以成为普遍化的原则。“凡是(为了不致错失自己的目的而)需要有公开性的准则的,都是与权利和政治结合一致的。因为如果它们只能通过公开性而达到自己的目的的,那么它们就必须符合公众的普遍目的(即幸福),而政治本来的任务就是要使之一致的(使公众满意自己的状态)。因此,国家或政治的正义性就在于通过公开性的方式确保权利得以顺利实现。

在康德看来,国家或政治存在的目的在于确保国与国之间的和平相处,维护人类的安全,从而实现人类永久的和平,这也是人类由野蛮步人文明的一个自然而又必然的历史过程。“国家是一个人类的社会,除了它自己本身而外没有任何别人可以对它发号施令或加以处置。它本身像是树干一样有它自己的根茎。然而要像接枝那样把它合并于另一个国家,那就是取消它作为一个道德人的存在并把道德人弄成了一件物品,所以就和原始契约的观念相矛盾了:而没有原始契约,则对于一国人民的任何权利都是无法思议的。故此,康德反对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进行任何干预和侵略,他主张国家与国家之间应该和平相处。为实现人类的永久和平,国家间必须遵循如下几点:1.凡缔结和平条约而其中秘密保留有导致未来战争的材料的,均不得视为真正有效;2,没有一个自身独立的国家(无论大小,在这里都一样)可以由于继承、交换、购买后赠送而被另一个国家所取得;3.常备军应该及时地全部加以废除;4.任何国债均不得着眼于国家的对外争端加以制订;5.任何国家均不得以武力干涉其他国家的体制和政权;6.任何国家在与其他国家作战时,均不得容许在未来和平中将使双方的互相信任成为不可能的那类敌对行动。

康德反对危及人类安全的战争,反对以各种借口武力干涉、侵略他国或以此为由加紧对本国人民的剥削。在他看来,维护人类的安全,建立永久和平不单是政治上的问题,更为重要的,这也是理性所寻求的最高目标。“建立一个普遍和持久的和平,不只是纯粹理性范围内法权理论的一部分,而且是理性的整个最高目标。维护人类的安全,国家与国家之间和平共处,最终实现人类的永久和平,不可能建立在武力或自利算计的基础上。“人类的普遍意志是善的,但其实现却困难重重,因为目的的达到并不是由单个人的自由协调,而只有通过存在世界主义地结合起来的类的系统之中、并走向这个系统的地球公民的进步组织才能够有希望。为此,必须借助政治的作用,通过理性选择的方式,使人类超越国家与民族的狭隘的界限,从而建立一个普遍的人类共同体,一个超越不同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传统差别的共同体,从而形成关于人类社会及其理想的共同价值理念,尤其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共同的安全认同的伦理价值观。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人类社会的普遍正义理念,才能最终实现政治与道德上的最高的善—人类的永久和平。

康德从人类理性与自然目的论的视角出发,乐观地预测人类一定能够维护好自身的安全,并必将走向永久和平,过上有德性而又有尊严的生活。尽管其论证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非科学性”,但这并不妨碍他作为一个站在时代前列对人类和平与正义的思考所作出的重大贡献的思想家的地位。他的思想对当今如何维护人类的安全,建构人类持久的和平与建设和谐世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康德对于危及人类安全的战争所带来的各种灾难深有体会,他指出:“战争是各式各样灾难和风俗恶化的根源,而在他看来,制止战争获得人类永久的和平与正义的唯一办法就是理性的引导下,建立一个超越不同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传统差别的共同体,以确保每一个国家和民族自身的各种权利得以顺利实现。只有这样,“每一个国家,纵令是最小的国家也不必靠自身的力量或自己的法令而只须靠这一伟大的各民族的联盟,只须靠一种联合的力量以及联合意志的合法决议,就可以指望着自己的安全和权利了。不仅如此,康德还认为,建立共和制国家是实现人类永久和平最为适合的政体,“因为如果幸运是这样安排的:一个强大而开明的民族可以建成一个共和国(它按照自己的本性是必定会倾向于永久和平的),那么,这就为旁的国家提供一个联盟结合的中心点,使它们可以和它联合,而且遵照国际权利的观念来保障各个国家的自由状态,并通过更多的这种方式的结合渐渐地不断扩大。康德的这些论断,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他力求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建立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政治机制的强烈愿望。

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篇4

[论文摘要]外事翻译在边防涉外事务处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在边防外事翻译实践中我们要特别注意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对外经济、文化、科技等交流的日益扩大。边境形势变得日趋复杂,涉外问题日益增多。担负着边境一线管控任务的公安边防部队随着形势的发展,根据与邻国双边关系发展的需要及针对具体事件,与邻国相应边防部门的交流、会谈、会晤、联谊及临时性的约见不断增多。作为一名翻译,在参与对外活动的过程中,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更应时刻注意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笔者曾两次担任省级会谈的主译,经常性参与定期会谈、会晤、联谊及临时性的约见。结合实践,就边防涉外翻译中如何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谈几点体会。

一、翻译人员在公安边防涉外事务处理中的重要作用

翻译是使用不同语言的人们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是利用一种语言对另一种语言的内容进行准确而又完整地表达。无论是在融洽的联谊中,还是在严肃的会谈场合。翻译的人员的作用和地位都是比较突出的。准确的翻译不仅可以树立良好的大国形象,创造和谐的会谈氛围,更可减少理解上的歧义,确保会谈双方观点的准确表达,确保会谈事项的圆满完成。“边防无小事,事事通中央”,从一个侧面凸显了翻译人员在边防对外活动中的重要性。

二、涉外性是公安边防部队的三大特性之一,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在公安边防外事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公安机关的性质,即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的工具。公安边防机关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武装性、执法性、涉外行是公安边防机关的三大基本属性。

公安边防机关在边境管理活动中,依据国家的授权,按照我国对外方针、政策以及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边界(境)制度条约、协议、协定,与有关国家相互合作,打击跨境犯罪,进行边境会谈、会晤,协商处理发生在边境地区的涉及双方安全和利益的边境事务,在诸多方面建立了涉外工作关系,成为我国对外工作的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边防部门同周边国家的合作联系机制的不断完善,边境管理的涉外性将更加明显。当前,边境地区社会治安总体平稳。但是,不稳定的因素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在维护边境地区稳定中,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做好公安边防外事工作,确保边境地区社会稳定。

三、在公安边防外事工作中,如何培养高度的政治敏感性

(一)增强爱国情感,坚定政治立场

爱国主义是我军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思想基础和强大精神支柱,也是战斗精神不竭的力量源泉。作为一名边防官兵,就要不断增强爱国情感,努力培育与推进中国改革事业相适应、与革命军人特殊使命相一致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决克服崇拜金钱、讲求实惠、贪图安逸、计较得失等不良倾向,自觉把牺牲奉献作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同时,还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树立全局观念,善于从国际形势和国家战略大背景中领悟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一切行动都要自觉服从国家政治和外交斗争的需要;强化使命意识,牢固树立“外事无小事”的思想,时刻听从党的指挥、服从战略全局的部署。

外事翻译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都很强的工作,不但涉及到维护国家和利益,还涉及到外交关系。所以,一定要始终保持强烈的爱国热情,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维护国家尊严和声誉。有人说:作为警察,身体不好是“废品”,学习不好是“次品”,但政治思想不好则是“危险品”。在公安边防领域,尤其如此。

(二)及时掌握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认真分析政治热点问题

公安边防外事翻译人员要要坚持用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提高科学判断国际形势和进行战略思维的水平。深刻认识国内大局和国际大局、内政和外交的紧密联系,科学把握世界的深刻变化及其特点,主动顺应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时代潮流,正确应对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发展趋势,做到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内外兼顾、趋利避害。正确观察、看待、分析和把握国际形势,是公安边防外事翻译人员应当具备的一种重要能力。公安边防外事翻译人员掌握了这种能力,才能够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放眼世界,善于从国际形势和国际条件的发展变化中把握方向,掌握发展全局,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外事工作;另一方面也可确保在对外翻译场合中,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

(三)正式场合与非正式场合均要保持政治敏感性

外事交往对象主要是国际机构、国际商业集团组织、其它国际政治实体,我们必须清醒地认清国际形势,看到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长期以来的和平演变、人权攻击以及领土分化等行为,因此,外事翻译工作不同于其它普通翻译,要有足够的政治敏感性和警觉性,不给国外任何敌对势力以可乘之机。从国家大局来讲,外事翻译代表着国家的对外形象,它有着不同于其他翻译的特定的要求,正如总理曾说过“外交人员是不穿军装的”。外事翻译者翻译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着符合国家和政策的原则,在翻译时反映国家的立场、政策和态度,不能具有丝毫的随意性。

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篇5

[论文摘要]外事翻译在边防涉外事务处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在边防外事翻译实践中我们要特别注意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对外经济、文化、科技等交流的日益扩大。边境形势变得日趋复杂,涉外问题日益增多。担负着边境一线管控任务的公安边防部队随着形势的发展,根据与邻国双边关系发展的需要及针对具体事件,与邻国相应边防部门的交流、会谈、会晤、联谊及临时性的约见不断增多。作为一名翻译,在参与对外活动的过程中,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更应时刻注意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笔者曾两次担任省级会谈的主译,经常性参与定期会谈、会晤、联谊及临时性的约见。结合实践,就边防涉外翻译中如何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谈几点体会。

一、翻译人员在公安边防涉外事务处理中的重要作用

翻译是使用不同语言的人们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是利用一种语言对另一种语言的内容进行准确而又完整地表达。无论是在融洽的联谊中,还是在严肃的会谈场合。翻译的人员的作用和地位都是比较突出的。准确的翻译不仅可以树立良好的大国形象,创造和谐的会谈氛围,更可减少理解上的歧义,确保会谈双方观点的准确表达,确保会谈事项的圆满完成。“边防无小事,事事通中央”,从一个侧面凸显了翻译人员在边防对外活动中的重要性。

二、涉外性是公安边防部队的三大特性之一,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在公安边防外事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公安机关的性质,即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公安边防机关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武装性、执法性、涉外行是公安边防机关的三大基本属性。

公安边防机关在边境管理活动中,依据国家的授权,按照我国对外方针、政策以及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边界(境)制度条约、协议、协定,与有关国家相互合作,打击跨境犯罪,进行边境会谈、会晤,协商处理发生在边境地区的涉及双方安全和利益的边境事务,在诸多方面建立了涉外工作关系,成为我国对外工作的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边防部门同周边国家的合作联系机制的不断完善,边境管理的涉外性将更加明显。当前,边境地区社会治安总体平稳。但是,不稳定的因素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在维护边境地区稳定中,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做好公安边防外事工作,确保边境地区社会稳定。

三、在公安边防外事工作中,如何培养高度的政治敏感性

(一)增强爱国情感,坚定政治立场

爱国主义是我军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思想基础和强大精神支柱,也是战斗精神不竭的力量源泉。作为一名边防官兵,就要不断增强爱国情感,努力培育与推进中国改革事业相适应、与革命军人特殊使命相一致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决克服崇拜金钱、讲求实惠、贪图安逸、计较得失等不良倾向,自觉把牺牲奉献作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同时,还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树立全局观念,善于从国际形势和国家战略大背景中领悟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一切行动都要自觉服从国家政治和外交斗争的需要;强化使命意识,牢固树立“外事无小事”的思想,时刻听从党的指挥、服从战略全局的部署。

外事翻译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都很强的工作,不但涉及到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还涉及到外交关系。所以,一定要始终保持强烈的爱国热情,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声誉。有人说:作为警察,身体不好是“废品”,学习不好是“次品”,但政治思想不好则是“危险品”。在公安边防领域,尤其如此。

(二)及时掌握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认真分析政治热点问题

公安边防外事翻译人员要要坚持用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提高科学判断国际形势和进行战略思维的水平。深刻认识国内大局和国际大局、内政和外交的紧密联系,科学把握世界的深刻变化及其特点,主动顺应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时代潮流,正确应对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发展趋势,做到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内外兼顾、趋利避害。正确观察、看待、分析和把握国际形势,是公安边防外事翻译人员应当具备的一种重要能力。公安边防外事翻译人员掌握了这种能力,才能够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放眼世界,善于从国际形势和国际条件的发展变化中把握方向,掌握发展全局,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外事工作;另一方面也可确保在对外翻译场合中,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

(三)正式场合与非正式场合均要保持政治敏感性

外事交往对象主要是国际机构、国际商业集团组织、其它国际政治实体,我们必须清醒地认清国际形势,看到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长期以来的和平演变、人权攻击以及领土分化等行为,因此,外事翻译工作不同于其它普通翻译,要有足够的政治敏感性和警觉性,不给国外任何敌对势力以可乘之机。从国家大局来讲,外事翻译代表着国家的对外形象,它有着不同于其他翻译的特定的要求,正如周恩来总理曾说过“外交人员是不穿军装的解放军”。外事翻译者翻译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着符合国家和政策的原则,在翻译时反映国家的立场、政策和态度,不能具有丝毫的随意性。

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篇6

优先任务:确保核安全,防范核恐怖主义威胁2016年第四届核安全峰会期间,与会领导人集体合影

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定义,核安全指的是对涉及核材料、其他放射物质及其附属设施的盗窃、蓄意破坏、非授权进入、非法转移和其他恶意行为的防范、探测和响应。从广义上说,核安全所涉及的内容应包括核恐怖主义、核事故、核走私与核扩散等,所关注的对象应包括核武器、军用核材料、民用核材料以及相关核设施等。美国核安全战略并非一成不变,自核武器问世以来,美国对核恐怖主义威胁及核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经历了逐步深入的过程。第一阶段为20世纪50-60年代,美国初步建立确保核安全的相关机制与力量,包括启动“改锥计划”和“门挡计划”,用以防范苏联和东欧的核走私活动;第二阶段为20世纪70-90年代,国际恐怖主义趋于活跃,美国由对苏防范开始转向援苏防扩,实施《纳恩-卢格法案》和“合作削减威胁”计划,援助原苏联国家特别是俄罗斯增强核武库及核材料安全;第三阶段为“9・11”事件后,美国对核安全领域的优先次序进行了重新界定,认为美国面临的首要核威胁已不再是来自拥有核武器的部级别的威胁,而是升级后的核恐怖主义和核扩散风险。2002年12月颁布的《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战略》认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落入敌对国家和恐怖主义组织手中是美国面临的最大的安全挑战之一,将防止和“流氓国家”获得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所必需的材料、技术和专门知识成为防扩散的重点。

奥巴马政府上台以来,寻求将“防止核扩散和核恐怖主义”置于核政策关键目标之首,核安全与核不扩散问题被置于了核议程的绝对优先地位。2010年的《核态势评估报告》《四年防务评估报告》《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和2013年6月的《美国核武器使用战略》均明确指出,要将打击核恐怖主义作为美国核政策的首要目标,“必须把阻止其他国家获得核武器和阻止获得用于制造核武器的物资作为最优先的任务”。美国对核恐怖主义威胁的重视达到了历史空前的程度。具体措施包括:首先在国际社会层面,提出“无核世界构想”,高调推动在全球范围内采取多样化措施提升核安全,并投入巨大政治资源推动核安全国际合作。推动召开四届核安全峰会,加强对全球范围内核材料的安全保护,重塑全球核安全治理议题,将核安全威胁由欧美国家的核心关切升级为全球范围内的核心议题。其次在国内层面,推动国会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削减本国核武器数量、不开发新的核武器。第三则是将国际国内层面相结合,将核武器的地位与核扩散直接挂钩,将降低核武器在美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视为推动他国履行核不扩散义务的榜样,将“削减本国核武库规模”作为一系列核不扩散与核安全议程的首要任务。

奥巴马政府大力推动在全球范围内提升核安全,既是全球核恐怖主义威胁加大的客观因素使然,也是奥巴马政府重视核恐怖主义以及寻求恢复美国在核领域领导地位等主观因素的作用结果。小布什政府时期,美国因为片面强调以先发制人的军事打击、威胁进行军事打击和军事入侵以及军事介入为主要方式的反扩散,盲目发动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以及降低核武器使用门槛而备受批评,国际形象有所下滑。为彻底扭转这种颓势,奥巴马政府上台后,着力从核材料安全这一议题入手,大力推动核峰会、开展核安全外交,构筑大多边与小多边交织的核安全合作网络。正是以核安全这一议题为抓手,奥巴马政府成功塑造了核安全卫士的形象,本人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调整与转变:核武现代化压倒核安全成为优先议题

2015年之后,随着美国从反恐战争的逐渐撤出,美国对安全领域威胁来源的判断由恐怖主义转向传统国家间冲突。2015年版的《国家军事战略》将首要军事战略目标由原来的“打击暴力极端主义”调整为“应对国家威胁”。投射在核战略领域,表现为核安全议题的重要性逐渐让位于核武现代化战略,核武器在国家军事战略中的地位有所上升,核武战略的目标重心由确保国家与盟友安全逐渐向备战大国冲突回归。2017年美国国防预算则明_提出,强化核武就是为了反制俄罗斯的“侵略行为”。

一方面,对核安全的重视程度在降低。2015财年预算中,奥巴马政府将能源部国家核安全管理局的包括核安全在内的防扩散项目开支削减4000万美元。2011-2016年,美国的核安全预算申请连续5年递减。

另一方面,加紧核武器小型化、常规化和现代化进程。2012年1月,美国防部发表《防务战略指南》指出,只要核武器存在,美国就要维持安全的、有效的核武库,并强调美国的核武库要适应各种环境,要能对敌人造成不可承受之损失。表明美国虽然承认要缩减核武库规模,但并没有放弃核武器改进和升级的计划。一是继续研发核武器小型化技术。2006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可靠替换弹头”(RRW)计划,目的是重新改造当前美国陆基和潜射弹道导弹弹头的核装置和材料。二是加紧核武器常规化建设。美国正加紧研发各型特种核弹头,以针对多样化的打击目标。例如,美国正在研制具有可控释能和特种破坏的第三代核武器,包括X射线激光器、增强辐射弹、强冲击波弹等。第三,加速核武库现代化进程。当前,美国战略核武库老化严重,多数弹头及其运载工具均面临着延寿或淘汰问题,距离上一次核武库升级已经40年有余。2014-2023年,美国预期将耗资3550亿美元用于核武库的升级与现代化进程,其中包括新型的核动力弹道导弹潜艇、新的远程轰炸机、新的空射巡航导弹、新一代陆基洲际弹道导弹、执行核任务的新型战术歼击机、完成W76-1核弹头规模生产并开始B61-12、W80-4核弹生产,对核指挥控制系统进行现代化改造,以及建造新的核武器制造与模拟设备。第四,研发新式弹头。美国还计划为弹道导弹重新设计3种互用弹头。第一种互用弹头为IW-1或W78/W88-1,既可用于Mk21A洲际弹道导弹,也可用于Mk5潜射弹道导弹。计划于2022年开始正式研制,费用预计超过150亿美元。第二种互用弹头为IW-2,计划2023年开始研制,预计费用超过170亿美元。第三种弹头IW-3是W76-1的改进型,预计费用超过180亿美元。

转变原因:国内政治羁绊、大国博弈回归与全球治理弱化

核安全治理在美国国内遭遇政治阻力,奥巴马政府政治动员能力不复往昔。奥巴马政府的执政理念有着比较浓厚的左翼自由主义色彩,其经济刺激计划和医疗改革方案便可窥见一斑,在核安全议程表现更为明显:提出“无核武器世界”倡议,削弱核武器在美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然而,这些并未获得美国战略界尤其是军方的支持。奥巴马政府推动国会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一再遭遇阻力,表明美国国内政治高层对核安全议题的淡漠。此外,奥巴马政府寄希望于重建核秩序以重塑美国领袖地位的努力,也没有得到普通民众的认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经济陷入衰退,增速动力不足,再加上巨额政府债务与财政赤字,国内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中产阶级收入严重缩水,美国民众对国内问题的关注逐渐压倒对海外作为的兴趣。而奥巴马政府仍继续将其政府利益“天然地”视作国内社会乃至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导致其对外议题尤其是核安全议题在国内的政治动员力持续下降,更导致了以反建制与反精英为代表的特朗普政府的上台。

核安全领域大国共识松动,大国合作模式让位于大国传统战略竞争与博弈。作为拥有世界上80%的武器级核材料的国家,美俄两个超级核大国曾在加强核安全方面进行了很多合作,例如美国发起的“合作削减威胁”项目,“打击核恐怖主义全球倡议”。除了核安全领域,在深度核裁军领域也有所进展。2010年,美俄签署《削减战略武器新条约》,决定在2018年条约到期之时,将两国部署的核弹头总数降至1550枚,运载工具降至700件。可以说,美俄在核安全与核裁军领域的合作与共识,为推动国际核安全与核不扩散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但至此之后,美俄关系却出现了巨大倒退。由于斯诺登事件及随后的乌克兰危机,两国关系降至冰点,俄罗斯缺席2014年海牙峰会和2016年华盛顿峰会。与此同时,美国对于威胁来源的判断也开始发生转变。2015年2月的新版《国家安全战略》将俄罗斯的“侵略”列为美国需重点应对的三大挑战之首。此后接连的《国家军事战略》《亚太地区海上安全战略》《网络空间战略》等文件中,俄、中、伊、朝成为几个文件中都必须提及的4个国家。这表明,“大国威胁”已重新成为美关注的重点,核安全与核不扩散领域中的大国合作共识将可能被大国竞争与博弈所取代。而之前美国认为可以适当缩减核武库规模的前提,是美国在常规军备上享有绝对优势地位。但随着俄罗斯和中国常规军力的不断提升,该前提存在着被打破的趋势,因此有必要重新强调其核军力的重要作用,核武器在美国家战略中的作用与地位亟需提升。

全球核安全态势逐渐恶化,全球核安全治理遭遇瓶颈。自核武器诞生以来,围绕核安全治理问题,国际社会形成了一套机制和规范,如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不扩散条约》《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以及多种核出口控制制度等,对遏制和管控核武器扩散以及确保核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这套管理和治理制度中,美国一直扮演着主要乃至主导角色。然而,冷战结束后,全球核安全态势呈现出恶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在国家层面,从南亚、中东到东北亚地区,一些国家寻求核武器的动力上升、动作加大,使这些地区频频亮起红灯;二是在非国家层面,随着核武器制造技术门槛降低,核武器与和极端势力结合的势头增大,成为核扩散的新源头。在这一背景下,现有全球核安全治理机制遭遇不少“短板”:一是无法对非国家行为体进行有效管控;二是无核国家与有核国家矛盾突出;三是核安全区域治理缺失;四是全球核安全峰会结构性难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这些均表明美国强化全球多边核不扩散机制的努力难以向纵深发展。

第一,难以对非国家行为体进行有效管控。200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将非国家行为体非法持有或使用核材料、核设施乃至核武器都视为犯罪行为,各国应采取包括立法在内的必要措施,在制度上和法律上确保涉恐行为受到严惩。但当前的核安全治理机制仍难以对非国家行为体的涉核行为进行管控。例如,联合国第1540号决议对非国家行为体的定义存在着一定的技术漏洞,这种技术漏洞实际上为各国通过非国家行为体进行核扩散提供了一个政策性的活动空间。此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非国家行为体亦可能利用网络技术对有核国家的核武器、核设施指挥控制系统进行攻击,而现有核安全治理机制并没有将该可能性考虑在内。

第二,无核国家与有核国家矛盾日益凸显。美国在核武器使用、核安全保证以及核不扩散等政策上的利己主义与“双重标准”,导致无核国家对美国核政策诟病已久。作为《核不扩散条约》的三大支柱,防扩散、核裁军与和平利用核能本应得到同样的重视。但美国过于重视防扩散,轻视核裁军与和平利用核能,并且其防扩散政策一直具有浓厚的选择性,即一方面坚决反对所谓“流氓国家”发展核武器,另一方面又接受盟国和所谓民主国家开发核武器。而无核国家对于核裁军与和平利用核能的诉求长久以来却得不到重视与解决。出于对核裁军进程停滞不前的不满,无核武器国家发起“人道主义倡议”,试图将核武器制造与使用非法化。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参加。而对于美国聚焦的核恐怖主义问题,无核国家却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

第三,核安全区域治理普遍缺失。从治理范围来看,核安全治理应包括国家核安全治理、区域核安全治理与全球核安全治理。与国家核安全治理相对成熟、全球核安全治理初见成效相比,^域核安全治理要薄弱的多,主要表现为无核区的覆盖范围、控制内容、控制对象都已经难以适应国际新的扩散形势和防扩散要求。就覆盖范围来看,当前国际上共有6个无核区,分别为拉丁美洲-加勒比无核区、东南亚无核区、南太平洋无核区、蒙古无核区、中亚无核区和非洲无核区,而在防扩散形势最危险的中东、南亚和东北亚地区,核安全态势日益恶化,无核化前景日益渺茫;就控制内容而言,无核区并没有限制一切可搭载核武器的运载工具的研制、开发与获取,也没有将其他大规模毁伤性武器如生化武器列入控制范围;就控制对象方面,无核区并未将恐怖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主体的核行为以及国际“核黑市”列为其主要控制对象。

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篇7

[关键词]中国特色;政治发展;基本原则

我国正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程中,在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急剧变革的条件下,多样化的利益群体必然会形成对政治体系的多种输入,从而积极谋求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的通道。在这种背景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求有一个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这就要求政治系统必须适应当前社会利益结构变动的格局,根据中国具体国情开辟出一条政治发展的新路。深入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基本原则,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树立全球意识,科学规划中国政治发展之路

在当今世界,一国经济与他国经济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国际经济走向区域化、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阻挡。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各国政治不得不进行调整,以反映经济全球化趋向的要求。经济日益国际化的趋向,使一国的政治发展不可能超脱国际社会的影响。这就要求各国政治决策者必须具有全球意识和世界[光,以适应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的需要。为了保持中国政治持续健康发展,在全球化的今天,我国必须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将国内层面的政治发展置于世界变革的大背景下,顺应全球化趋势,以科学的态度规划中国政治发展之路。这是我们首先必须采取的基本原则。

全球意识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如果把社会主义放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加以考察,就会发现,社会主义从出现那天起,就成为推动全球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所倡导的消灭剥削和各种各样的差别、歧视、压迫,凸显了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中不同主体间的平等价值理念,不仅为全球化进程中的弱者提供了思想斗争的武器,而且迫使资本主义采纳了许多社会主义理念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西方势力在全球的扩张。20世纪80年代末,苏东的变化并不是社会主义的失败,它表明了在全球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任何一种制度都要走出封闭,在与其它制度比较学习的过程中进行自我创新,以更充分地体现其潜在的价值理念。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社会主义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将更有价值。

二是开放的思想观念。中国是全球化的后来者,这就决定了中国必须学习和适应国际活动的各种规则,以更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尽管人类的文化存在着许多差异,但人类社会还是存在着不少共同的价值理想。我们在致力于政治发展时,要对这些共同价值理想作出积极的回应,并通过对话与交流,努力扩大共识。这既是提高自身政治发展水平的需要,也是参与、影响、推动全球化进程的手段,绝不能因为有些价值理想是西方资本主义所推行的,就拒绝学习与对话。那样不仅不利于我国的政治发展,而且会被全球化进程所抛弃。

三是宽广的全球视野。在开放的环境下,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越来越多地受到来自国际的影响。现代通信工具的发展,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使得某些问题极易]变为国际问题,科索沃危机表明,将一国内部的民族问题“国际化”,然后公开介入,正成为冷战后西方国家干涉别国内政的重要手段。民族国家的国内事务和国际问题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因此,我们在处理国内问题时,一方面要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绝不允许西方国家插手和干预我国的内政;另一方面又要有敏锐的全球视野,对国内政治现象、社会问题做出科学的解释和妥善的处置,根据自身的适应力、应变力和生存力,以审慎的行为不断推进政治发展。提高治国水平和执政艺术,建立科学的预警和防范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牢牢掌握主动权,及时把各类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因为政策、策略的失当而使国内问题发展为国际问题。

二、拓展世界[光,构建新的国家安全战略

国家安全是政治发展的根本保障和前提。就中国自身而言,无论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还是作为发展中国家,在进入全球化进程中必须有战略考虑及政策取舍。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在全球化时代,一旦进入竞争的全球体系和开放的信息网络,民族国家的安全就不是一个狭义的、静止的概念,而是一个广义的、动态的概念。一些源自国际的不安全因素会不时地渗透或波及国内,如国际股市、汇市动荡,计算机系统和信息网络中难以预料的严重故障,西方政治思潮和文化观念的渗透等。因而全球化时代的国家安全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和军事安全,而是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安全在内的有机统一,更多的表现为一种综合安全。国家实力的基础也是以经济、军事为核心,包括政治、科技、文化等诸多要素在内的综合国力。因此,在全球化趋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以综合安全观为基点。以综合国力为基础,坚持多种手段并用、多种措施并举,以求发挥整体合力。防范来自外部乃至内部的各种威胁,实现国家的整体安全。具体体现在:

1.树立综合安全的政策意识,以综合安全观为理论依据构建21世纪国家安全战略。21世纪国家安全战略的核心,就是要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时间和空间,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家现代化建设创造有利的内、外部环境。关注国家的综合安全,就是要关照国家安全内部诸要素的相互协调,为在未来世界格局中谋求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大国地位提供安全保障,最终保证中国在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完成中华民族的崛起。在安全体制上,当前国家应建立能够协调维护各种安全利益的综合职能机构,如国家安全委员会,以改变目前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各部门条块分割,职能不明的现状。

2.采取综合手段维护国家的综合安全。在全球化进程中,军事实力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最高和最后手段,仍十分有效,但非军事力量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也更加经常和必要。因此,在维护国家安全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政治、经济、军事以及科技等手段的综合并用,实现“安全手段的复合化”。全球化使当今世界国家间的联系日趋紧密,相互间的依存度提高。国家外部安全格局的变化也呈现出安全因素多样化、安全利益多元化、安全关系多边化、安全问题国际化的基本趋势,国家间的安全合作基础逐渐增大。因此以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注重寻求共同利益的汇合点,加强合作与协调正在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流。安全对话与合作正在多层次、多渠道展开,国家安全应当依靠国与国相互之间建立互信机制,加强双边或多边合作,以谋求在更大范围内达成共识,创建有利于国家发展的和平环境。

3.坚持和平外交政策、维护国家利益。执行正确的对外政策,是我国在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的重要措施,我国既要抓住全球化带来的发展的机遇,加速融入全球化进程。又要认清西方主导的格局和西方推行强权政治、谋取利益的本质。经济全球化并不会使世界各国经济趋同化,成为一元的同质的均衡的整体;相反,它将使世界不同类型国家之间和同一类型国家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加剧,使得国际竞争在不同层面和不同范围内更加激烈地展开。这种国际竞争和不平衡发展日趋加剧的态势,正是越来越多的国家为争取自身经济利益的反映。当前国际多边经济合作与协调的加强所带来的是各方经济利益的提高,是实现世界经济的共同繁荣的重要机制,同时也反映了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和内容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态势下,国家的作用不应削弱,而应该增强捍卫和追求国家权益的职能。只要国家存在,捍卫和追求国家权益就成为国际关系中的最高原则和行动的指导方针。不论是在国际竞争中,还是在国际合作和协调中,各国总是以维护和加强本国的利益为出发点,争取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我国为加快实现现代化,谋求可持续的政治发展,更加需要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国家的利益,保持民族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国情选择政治发展道路

国情是选择政治发展道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现代化是一个多层面、全方位的过程,它涉及到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人类思想和行为所有领域的变革。由于现代化浪潮正在向全球渗透,经济上的自由主义,文化上的多元主义、政治上的激进主义、思想上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思潮等西方各种社会思潮大有席卷全球之势,也构成了对中国政治发展的潜在压力或动力。在各国现代化发展史上,尤其是在西方,政治发展的道路选择和发展阶段一直是学者研究的热门课题,不同的政治发展道路设计纷纷涌现。西方学者巴林顿、摩尔把西方社会通往民主政治的道路概括为三种模式,即英国模式、法国道路和美国道路。亨廷顿则是设计了传统稳定期,现代化起飞期、城市突破期、绿色崛起期、现代化巩固期和现代化稳定期等阶段。这样的概括明显是以欧美的发展历史为基点的,带有浓厚的“欧美中心论”色彩,此外还有各种“精神推动论”、“政党推动论”、“文官组织论”、“军队参政治”、“心理文化更新论”等多种政治发展模式理论。从全球现代化进程的角度看,现代性对中国政治的挑战是前所未有的,这些理论对政治发展的某些现象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它们只具有相对价值,并不是全球政治发展的普遍原则,这些理论只能给各国的政治发展提供某些参考。实践中,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的价值和道路选择是很复杂的,要受许多因素的制约,例如国情、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结构,政治发展现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其中,国情就是政治发展道路选择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实际上,任何一个社会的发展模式都不可能作为其它社会发展的样板,尽管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国家多少都得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但是,政治发展的价值选择从根本上而言,是由本国自身的条件所决定的。选择必须从本国国情出发。盲目模仿或照搬别国的政治模式,不能适应不同文化、不同传统、不同民族、不同体制千差万别的需要。我国政府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不是意味着我们拒绝学习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也不是反对借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某些有用的民主形式。事实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某些方面的有益经验,恰恰是我们国家所缺乏的。对于某些适合我国的、合理的、具有人类社会发展共性成分的宝贵经验,我们必须大胆地吸收和借鉴。但同时必须看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发展同经济发展一样,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都有一个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问题。因此,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一切有用经验的时候,决不能忘记和丢掉自己的优势,不能妄自菲薄,照搬西方的一套,搞全盘西化。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些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

四、坚持新的文明观,追求政治发展的人本目标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人类社会由传统的发展进入更高级、更综合的协调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文明在内容和形式上的重大飞跃。传统文明偏重于物质文明建设而忽视了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在传统文明时代,尽管人类文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到了近现代以后,却导致了人与自然的尖锐冲突和人与社会的片面、畸形发展,造成了日益严重的全球性发展问题。这表明,传统的文明观没有反映出人类追求全面协调发展的高境界,把经济建设当作社会文明的中心,甚至一切。新的文明观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四位一体的文明形态。新的文明观的四维结构是有机的统一体,它们具有相互交融、相互渗透的态势;而且这四个子系统的功能是有机联系、相互作用的,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子系统,都不可能有大文明应有的、真正意义上的整体功能,因此,新的文明的发展,不是一二个子系统的单一、片面发展,而是四个有机组成部分的协调、综合发展,即新的文明在发展中强调和追求协调性、综合性。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来说,在指导理念上就要相应树立这样一种四位一体的大文明观。

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国际经济;国家安全;国内结构;决策机制

冷战结束以后,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世界经济相互依存为各国发展开放经济带来动力,与此相伴的是“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非传统安全问题与发展不平衡现象日益突出”[1],当代国家安全的威胁因素在增多。在传统国家安全战略中,经济安全的地位在上升,以经济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非传统安全观成为各国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不过,对于不同国家以及不同国家的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安全的含义是有区别的,这是由各国国情、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决定的。随着国际力量对于国家的影响日益深入,经济安全的范畴也不只停留在国家间的经济实力的竞争方面,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把经济安全首先界定为“国内经济问题”,认为经济的不安全成为重要的“国内政治和经济事务”,经济安全的根本保障在于“国内的经济力量”[2]。自从20世纪70年代起,当全球经济竞争日益渗透到各国经济发展战略和政治决策过程,影响着国家间的传统政治关系时,国际政治经济学作为国际政治的前沿领域,把经济因素引入到国际政治领域来探索全球化日益发展过程中政治与经济的互动关系。本文根据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最新进展,分析国家安全中的国际经济因素,以及国际经济影响国家安全的途径,以期对国家安全特别是国家经济安全得到全面理解,并开拓经济问题研究的新视野。

一、国际政治经济学视野里的国家安全问题

国家安全就字面来讲是国家不存在危险和不受威胁之义。本文认为,伴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关于国家安全问题的研究存在三个发展阶段。

1现实主义的传统安全

国家作为安全主体,“所致力维护的是构成国家的四个基本要素的安全:独立、领土完整、国民生命与财产安全、合法政府的存在和正常运转,维护这四个要素的安全都是国家权力机构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安全是政治”[3]。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生存与发展首先是确保国家的安全,这也是传统安全观的核心所在。在二战结束以后的很长时期里,占据国际关系理论主流的现实主义理论把国家权力作为国家间竞争的核心,研究国家利益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为传统国家安全观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根据。

2相互依存理论的经济安全

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迅速发展,世界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各国经济往来日益密切,非国家行为体如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增多,经济一体化、区域化和集团化的趋势增加。国家的军事安全、国家权力受到了来自经济安全的挑战。围绕着国家与市场的核心问题,国际关系理论在实证分析中拓展研究路径,使得经济因素在传统安全中与政治因素一样具有重要的国际关系层面的战略意义,非传统安全观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上升到政治和外交的高度,在非传统安全中占重要地位的经济安全受到普遍的重视。尤其是冷战结束以后,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各国经济竞争加剧,使经济安全问题成为国家安全关注的首要问题。

经济安全观的提出扩大了国家安全问题的范围,各国日益重视国家经济安全问题的理论依据超越了现实主义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以国际贸易、对外投资和货币合作等领域为背景探讨世界市场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研究的广泛议题,侧重国际经济相互依存理论的发展。在理论进展中,“复合相互依赖”强调多层次——国际组织、国家、跨国公司、民间团体等——和多领域——经济、政治、科技、文化领域分析国家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3经济安全中的制度安全

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政治经济学关于国内政治的探讨表现出了理性主义的一般性特点,把国家这个基本单位进一步分解,行政机构、立法部门、官僚机构、政党以及利益集团成为分析的基本单位,揭示在不同的国内结构下,不同的国内偏好是如何聚集成政策选择的。主要研究两种关系:一是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二是国内政治经济与国际政治经济的关系[4]。其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研究国际经济要素影响国家政治层面的问题,即国际力量对于国内政治的影响。经济安全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经济运行本身的问题,而是与国家制度、政治体制以及经济政策密切相关的政治经济学问题。“重大特别是根本的国家经济利益被列入到国家经济安全的研讨对象,包括三个主要方面:一是基本经济制度、经济受损和经济危机发生。……”[5]经济安全观在某种程度上或可以称其为制度安全。

全球化背景下国内政治模式的探讨成为美国政治制度背景下国内政治过程研究,从而使国内政治形成一个什么样的模式具有一般性意义,带有美国背景的问题意识。“目前,在全球意义上的国际政治学界,美国的国际政治理论居于主导和统治地位,以至于在许多人看来,“真正”的国际政治理论基本上就是美国的理论,美国的理论就是全球性的理论”[6]。国内政治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国内政治过程,即政策出台机制,反映国内社会行为体的利益偏好从个体偏好转变为国家偏好的过程。从形式上看,西方国家国内政治过程表现为通过公民选举的民主制度形成国家政策,依此逻辑,国内政治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是实质上,公共选择分析把政治过程看做是类似于市场的过程,“政治人”理性本身存在着有限理性的问题,国内公民选举并不能够反映出全民利益。新制度主义分析则是“将政治行为镶嵌进规则的、规范的、预期的与传统的制度化结构中的一种方式”[7]。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美国国内政治模式目标在于如何取舍两个政党所代表的利益偏好,进而出台何种经济政策。“对于长期凝聚美国社会的价值观,对于支持美国实力增长的盎格鲁?撒克逊的自由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美国的政治主流仍然坚信不疑。美国的左派和、保守派和自由派所信奉的,乃是同一套价值体系,其区别仅在于采取哪种方式和政策予以实现”[8]。

在实践中,在国际力量的压力之下,某些占有竞争优势的利益集团的利益偏好通过国内政治过程和结构的改变得以实现。俄罗斯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20世纪80年代末戈尔巴乔夫以美国民主政治模式为参照进行政治变革到普京时期民主思想的提出,俄罗斯对于民主政治的探索经历了一个国内政治失序的过程。俄罗斯曾经寻求国际动力来促使民主政治转型,进而推动经济改革,但是国际力量在拉动俄罗斯进入西方民主框架之后,政治体制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制度框架,经济发展问题转变为政治冲突问题,既打乱了原有的经济秩序和经济生产链条,又没有新的市场经济主体有序运行。尤其是国外资本投资多在金融市场,极少进入生产领域,严重地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给俄罗斯社会带来重大灾难。在21世纪初变化着的国际政治经济体系里,俄罗斯受到国际政治与国际经济两方面的压力,当各国纷纷从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措施中寻求保持国内经济增长的时候,俄罗斯国内问题暴露出来,那就是“低效的经济”和“旧有资源出口结构”,严重威胁着俄罗斯经济增长。国际压力随着世界市场萎缩而成为俄罗斯国内经济发展的障碍。俄罗斯以西方民主模式为起点的政治转型在历经20年发展演变之后,留下了深刻的经验教训,甚至被称谓“损失的二十年”。目前俄罗斯国内依然存在着“脆弱的民主”和“薄弱的公民社会”。正如俄罗斯学者所言,“在全球化和区域化过程中,经济被提到首要位置,而俄罗斯近期难以在经济领域发挥主导作用。”[10]可见,当全球化进程把各国相继带入世界市场时,国家能否确立与本国经济结构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制度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二、国际经济对于国家安全的影响途径及国家安全的维护

从国际政治经济学视角看,国际经济对于国家安全的影响突显出国际力量对于国内政治的影响。国际力量从一个客观存在的国际体系中的外生变量演变成内生变量,作用于国内政策选择过程,成为国家政治决策不可忽视的内生变量。国内政治过程与结构是国际力量影响国家政策的渠道,也是国家应对全球化负面影响的重要环节。那么国际经济力量如何影响国内政治结构及国家制度安全呢?

1国际力量影响国内政治的途径

国际力量的界定大体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国际体系中的战争体系和贸易体系对国内政治发展的影响。二是国际制度、国际规范和国际组织等制度性力量对国内政治的影响,以及国际机制、规范等制度性国际力量对国内政治的同化作用等。三是国际服务、商品和资本流动等跨国经济力量对国内政治过程和政策选择的影响。

国际力量之所以能够作用于国内行为体,是因为国际力量通过国内结构这个渠道进入到国内政治过程当中,进而影响到国家政策的选择与实施。“国内结构涵盖了政治和社会制度中的组织机构及其运行惯例,结合在法律与惯例中的决策规则与程序,以及深嵌于政治文化中的价值与规范”[2]。国家社会内部的利益主体经济关系制约着从政策决策到政治制度的国内行为,国内政治结构和社会的联系影响一个国家的对外经济政策,以及一个国家的议事日程。

国际经济力量的影响深入到国内结构,使国家经济政策处于应对国际经济力量和国内社会行为体利益偏好的双重约束中。由于各国国内政治模式的不同,各国国内制度对国际力量存在着抵抗,国际力量对于不同国家造成不同的影响,那么,国际力量进入到一个国家的政治过程与结构中,就产生了两种结果:或者是国际力量塑造国内政治的变迁方向朝趋同方向发展,或者是国际化在一些国家促成政治危机,导致全球化与本土化的冲突。美国学者海伦?米尔纳和罗伯特?基欧汉分析了世界经济变化改变国内政治的途径:创立新的政策偏好和同盟,引发国内经济和政治危机,削弱政府对宏观经济政策的控制。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国际化可能通过强加给自给自足国家日益高昂的机会成本而影响其国内政治。在自给自足经济国家,随着效益下降,公众不满增加,政府的合法性受到不利影响。全球化导致各国国际化发展过程中,尽管各国制度存在内在约束与激励机制,但是国际化仍然对国内政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国际力量影响着经济变化,从而影响着利益体的关系发生变化,直接影响着国内政治,造成国内政治冲突。因此,无论是短期国内政治对于国际力量的抵制,还是长期国内政治受到国际力量的同化影响理论问题的提出,对于国内政治层面而言,其所面临着外部冲击已经构成国家经济发展道路前行中的重要挑战。

2国家安全的维护考验经济政策形成机制与政府政治行为能力

从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到90年代的金融危机,再到21世纪第一个10年还没有结束时由美国金融危机袭卷而来的全球经济危机,各国均受到巨大冲击,这也成为欧美各国探寻应对国际力量变化的国内政治过程的国际背景。如何有效防范国际经济危机的连带性影响,各国政府开始思考本国经济发展模式,政治因素的考虑已经远远超过自由贸易规律的影响。无论国际贸易政策,还是汇率政策,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国内政治的稳定与政策机制的有效性成为迫切需要。国内社会行为体的不同政策偏好直接影响着国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内政治力量不仅仅是干预力量,而且是被看做国内不同行为体的集合,反映着国内行为体利益关系的变化和社会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深刻地考验着国家政治行为能力。

“虽然国外有关国家的政府运作机制不尽相同,但都将经济安全决策列为政府决策的最高层级”[2]。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维护对外开放经济体的国家安全的重要环节在于国内政治过程。在这个环节中,符合社会需求的决策机制是国家安全的基础,也是经济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内政治的稳定与发展关键在于能够抵制国际力量的压力并且能够利用国际力量发展本国经济,保障制度安全与经济安全。

国际政治经济学关于国内政治的研究启示我们,国家安全在国际关系领域面临着新的挑战。第一,经济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经济的相互依赖使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与国家安全战略紧密相关。第二,对于经济安全问题的研究不仅仅是在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问题领域,更是国家经济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从而经济安全问题更细化为国家决策机制和民主政治制度问题。

三、关于国际经济与国家安全问题研究的中国意识

伴随着对中国经济转型的探讨,中国的政治转型成为国际政治理论关注的对象,中国经受着进一步政治经济改革的考验。为此,深入探讨国家决策机制成为国家安全研究的重要内容。中国在成功进行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治制度提供了很好的保障,抵制了国际力量对于国内政治的冲击,并且已经利用国际力量促进经济发展。但是在中国经济转轨历程中,国内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发生着变化,如何使政治体制改革适应经济转型的需要,政治发展面临着新的任务,国家安全问题的探讨需要深入研究政治发展模式。

中国政治体制面临的是国内行为体的利益偏好与利益关系发生变动的历史时期,由于国际力量的渗透作用,国内政治变化内容既包含了自身的转型内容,也包含了对于国际力量的反应,国内政治过程与政治结构将变得更加复杂。今后,认清国际背景,规避风险,应对国际力量的冲击仍然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前行路上的重要任务。中国学者必须看清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国家安全观及国家安全战略理论体系。

1在国家安全问题研究基础上深入国家经济政策选择机制研究

当国内政治过程受到国际力量的直接影响时,国家政策选择就是一个国家政府在全球背景下综合平衡各种国内国际因素而形成的博弈结果,“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是要有一个胜任的决策机构,这个机构应拥有高水平的政治领导人,他们能够将外交政策中的经济与非经济因素互相结合,并与国内政策适当结合起来”[2]。在此种情况下,政府整合国内行为体的能力面临着考验,有可能表现为自主性政府或亲外国势力政府,从而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外交等发展模式和战略相应发生改变。尤其是,对于转轨国家而言,国内社会行为体在国际力量的影响下利益矛盾冲突加大,整个社会面临全面转型,而政府本身同样面临转型与重建的过程,国内政治过程与政治结构必然经过一个失序的过程,国家经济战略和政策将发生重大变化。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基础的,经济体制改革为政治发展提出了相应的任务。受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政治结构各要素之间的矛盾冲突是巨大的。这要求中国政治发展必须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以经济渐进转型为基础,反映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和利益格局。

在国际化压力下,政府面临着几种可能性选择:一是隔绝于国际化压力之外,这是可能的,但是这样做的代价高昂,所以只能是短期或中期战略。二是操纵国际市场,这也是可能的,但是也需要付出可观的代价。三是与其他国家协调,进行国际合作。四是国家向国际市场压力让步,采取改变国内既有政策的做法,重新设计制定新的制度[9]。对于前两种类型的国家属于极端,比如前计划经济国家,霸权主义国家,大多数国家属于后两者,选择对外合作,或者是改变本国的制度。转轨国家面临的情况就是改变本国的制度,生成新制度的过程。在制度生成机制中,行为体偏好是自变量,通过对利益的界定,偏好决定制度的设计和选择。在不同的领域,由于行为体的利益不同,那么偏好就不同,从而进行制度设计和选择也就不同。随着转轨经济的演进,能够进入转轨国家国内结构的国际因素范畴在扩大。从主体上看,国际因素包括国家间的权力争夺,非国家行为体的冲击。如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进行经济权力的冲击目前已经进入到各国内部社会利益体冲击。从领域看,国际因素有国际政治安全问题,也有非传统安全问题,更多地涉及到国际贸易规则、关税壁垒、国际投资、跨国公司东道国法律法规和价格转移以及国际货币体系变化等因素。因此,转轨经济演进过程中,国家竞争优势的形成比较困难,国际风险的可能性更大。受国际因素冲击的所有国家中,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在于:市场经济不完善,国内行为体自身的保护意识与竞争力不强,受到国际规范、观念的影响更大。国际力量会对转轨经济的不利的国际环境。美国新保守主义代表性人物罗伯特?卡根认为,俄中领导人有一套关于政府和社会以及统治者和人民之间关系的信仰,并把它作为对内对外政策的指导方针,而中国和俄罗斯的外交政策旨在为所有的独裁政府,至少为他们自己在构建一个安全的世界。“民主政府和独裁政府之间的全球竞争将成为21世纪的主要特征”[10]。而美国自由主义理论家、普林斯顿大学政治系国际政治学的教授约翰?伊肯伯里认为现有的由美国制定的国际秩序更加具有合法性,因此也能够更加持久。现有的规则建立在不歧视和开放市场的基础之上,同时具有以联盟为基础的领导性质,再有这些规则和秩序包罗万象、获得了广泛认同。美国无法阻止中国的崛起,但是可以确保中国在美国制定的西方规则和制度框架内行使权力。西方国家对于转轨经济的进展态势存在着防范和深入的关注,这也需要我们对转轨经济的研究要全方位地关注国际因素的动态。2重视转轨经济进程中政府整合行为体偏好的能力的研究

经济转轨发生以后,各种关系的重新构建过程就开始了。这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对政府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也是维护制度安全遇到的挑战。

国际因素冲击不仅指向对政府本身,而且是对各类社会行为体的冲击,对于国内行为体偏好的影响,可能聚合成国家偏好,也可能不会,反而成为国家内部矛盾的根源。因此,政府面对的不仅仅是国家应对国际力量的战略对策,而且要考虑国家如何在社会层面整合社会行为体的利益形成应对国际力量的战略对策。首先,政府满足社会基础,这是转轨制度有效生成的一个重要保障。整合国内利益体的基本途径是通过集体选择的逻辑,协调国内行为体利益。其次,政府促进制度环境生成,思考政治改革路径和法律规范问题,这是提供制度环境。政府的职能就是协调各利益体之间的矛盾,保证经济转轨国家社会和谐有序。

从国际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看,经济转轨的启动是国家重新整合国内社会行为体利益偏好从而形成新的制度的过程。在转轨发生以后的若干年里,转轨经济稳定发展的关键依然是对于国内政治的把握,即在国内—国际层面正确处理国家—市场—社会模式下的行为体偏好问题。但是,从国际政治经济学学理空间的进展看,国家偏好与社会利益体偏好的整合受到多种因素的冲击,特别是受到国际因素的冲击,包括国际经济力量,也包括国际社会规范力量。这使政府面临对偏好来源的界定与整合的双重任务,政府协调利益体矛盾的能力面临严峻考验。

在转轨经济演进过程中,转轨国家会继续面临国际—国内互动影响,但是社会行为体的利益偏好及其受到的影响途径与转轨启动时期存在着差异。在各转轨国家里,来自于国际体系中的各种国际力量,包括经济力量和观念力量对国内行为体的影响加剧,而且变得更加直接,通过生产链、贸易链、资金流或者是某种规范、观念、文化以及主体间信念等因素直接作用于国内某一产业、行业或企业以至于个人,使个体偏好与集团偏好的矛盾增加。在转轨经济体发展过程中,这种矛盾将长期存在。因此,政府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整合行为体的利益偏好,从而使社会和谐稳定,将是转轨经济中国家安全问题研究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

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1篇9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主力军,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使命。政法机关的一切活动是执法司法活动,执法司法人员的一切行为是执法司法行为,政法机关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关系到其重大使命的实现与否,对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首要之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人民群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渴望更加强烈,对事关公平正义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等问题更为关注。而现实执法司法实践中,随意、粗放、变通、越权等执法司法行为却屡见不鲜,这就必然导致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为此,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①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他又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②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并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的论断,要求“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切实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③这足以表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④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⑤并特别强调“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⑥国家治理体系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则是指制度的执行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法律法规正是治国理政的制度体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正是体现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执行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换言之,只有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法治体系的执行能力,才能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成熟和完善。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十六字”方针,这一方针,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本标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堪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这一进程的晴雨表,直接反映国家和社会的法治状况,直接衡量公民权益的保障程度。改革开放以来,从邓小平的民主法制建设,到江泽民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胡锦涛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到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几代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经过长期的努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的在于法律的实施“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⑦所以,将解决法律的实施问题作为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要求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于各种场合多次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要性,提出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①,反复要求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所有这些,表征着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任何一项都与政法机关有着重大干系。政法机关能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法治水平,关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成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根本要求。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既是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困惑之处,也是制约其执法司法行为能否沿着正确的轨道行驶的主要因素,能否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是政法机关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关键,要求政法机关要正确处理好这三个关系,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第一,要正确处理好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政策,是指国家或政党在某一历史时期为达到某一目标而确定的各种路线、方针、原则、计划、制度和其他对策等行为准则。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调整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统治的工具,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政策和法律是任何一个执政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两种互为补充的手段,政策是法律的先导,法律是政策的定型化“即使在西方国家,每一项法律都具有或明确或模糊的政策背景,否则便几乎不可能理解法律是如何产生或在实践中是如何运用的。”①政策与法律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和高度的一致性,具有各自的优势,互联互动,各自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理应是国家的法律与政策的忠实执行者,如果理不清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执行过程中畸轻畸重,将会失去其工具的效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就无从谈起。所以,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要政策的“唯法律论”和“重政策轻法律”这两种模糊认识,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要求政法机关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之所以如此,他认为,“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②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认真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严格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要求:“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不仅如此,还对“党大还是法大”的说法给予了有利的驳斥,他认为“党大还是法大”这是一个政治伪命题‘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④,从而厘清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党与法的关系,为政法机关澄清模糊认识提供了理论指导。

第二,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具有民主和专政的双重职能,两种职能的性质不同,面对的对象和行使的手段也截然不同。如果分不清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处理不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执法司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会走向反面,人民群众就会遭殃,社会不得安宁。由此,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和专政的关系。只讲专政,不讲民主是不对的;只讲民主,不讲专政也是不对的。”⑤并对一些人只讲民主、不讲专政的错误认识给予了澄清。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性质,只有对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坚决打击其敌对活动,才能有效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这是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必不可少的。所以,他指出:“面对各种敌对势力变本加厉的渗透破坏颠覆活动,面对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穷凶极恶的暴力恐怖活动,我们要毫不迟疑、毫不动摇拿起人民民主专政的武器,不能当东郭先生!不然,哪一天脑袋掉了都不知道怎么掉的!”并要求政法机关“对人民要像春天一般温暖,对敌人要像寒冬一样严酷”⑥,要求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能听之任之”①,运用法律武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家的安全与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第三,正确处理好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关系。执法司法活动是一门复杂而又棘手的学问,执法司法的主体和客体都是人,而人的因素是最为复杂的因素,尤其是在我国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因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大量而又复杂,在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初始阶段,人民群众法律的觉醒意识、权利的争取意识与其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法理精神的理解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由此带来的问题和矛盾以及大量的群体性事件,使得政法机关的执法司法面临的难题更为庞杂,对执法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执法要求,但是如何处理好严格公正文明的关系,在政法干警中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对此,指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一个整体,要全面贯彻,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要强调,严格执法也要强调,不能畸重畸轻。如果不严格执法,执法司法公信力也难以建立起来。”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严格执法是一切执法活动的基本前提,是执法活动公平、公正的重要保证。如果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该处罚的不处罚或者同事不同罚,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社会就会失去最起码的公平公正,就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影响和谐稳定。文明是严格执法的表现形式,通过文明执法更能体现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坚持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让不懂法者懂法,让懂法者自觉守法,可以真正体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体现政治的进步。

所以,要求,对“涉及群众的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不搞粗暴执法、‘委托暴力’那一套。但是,无论怎样做,对违法行为一定要严格尺度、依法处理。”③他对政法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时的执法行为作了明确要求:对那些群众情绪紧张、激烈,于当时执法比较困难甚至会激发过激行为的违法行为,事后决不能姑息迁就,必须进行处理。

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篇10

这次政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镇政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过去的一年,全镇政法机关在镇党委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紧紧聚焦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这一主线,一手抓从严从实从细保安全、护稳定,一手抓解决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突出意识形态、边境维稳、涉恐、涉军、涉众、涉网、禁毒、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实出问题,深入开展“打零收戒’’、缉枪治爆、命案整治、“三非”人员清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平安勐撒建设、法治勐撒建设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治安防控、矛盾化解、严打整治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全镇社会大局实现了“四个未发生”的目标,为全镇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实践证明,全镇政法队伍是一支忠诚可靠、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在此,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全镇广大政法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下面我对今年的政法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六个牢牢把握”。

(一)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

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没有脱离政治的业务工作,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切实做到观察分析形式把握好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落实好政治要求、处理解决问题防范好政治风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持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在政治立志、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毫不动摇把以人为本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立场。我们党从群众中来,群众路线是立党根本、兴党之要、自觉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政法工作生命线,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政法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

(三)牢牢把握伟大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我镇地处祖国边陲,政法机关在对敌斗争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革命精神、革命斗志,增强理解、运筹、策划、操作能力,提高斗争本领,做到在斗争中保安全、护稳定。

(四)牢牢把握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毫不动摇把法制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基本方式。政法机关作为法制中国建设的主要力量,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解决拥护党中央关于修订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深入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讲清楚这些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意义,引导、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五)牢牢把握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毫不动摇把改革创新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曾讲过"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政法部门要勇立时代潮头,针对我镇当前发展特点,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和改革,努力创造具有时代潮流的政法工作新模式。

(六)牢牢把握行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毫不动摇把政法队伍建设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保障。政法部门要把握从严治党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可靠;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司法专业能力、改革创新、高科技应用、群众工作、社会沟通、狠抓落实六大本领。把促进政法干警全面发展作为政法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发政法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政法队伍活力。

二、坚决捍卫以政治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重点防控好“三种风险”

(一)加强对敌斗争警惕性,防控好“颜色革命”风险。西方反华势力对我国“颜色革命”的策略、演变趋势未曾消退。我们要加强警惕,强化排查防控意识,抓住重点领域、群体、人员的动态信息,严防境外反华反宗教势力、邪教组织渗透,深化打击力度。

(二)深入开展反恐怖斗争,防控好爆恐袭击风险。一是强化日常我镇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止民转刑案件、极端案件发生;二是加大流动人口、三非人员的管控和治理,严防爆恐案件发生。

(三)积极推动网络综合治理建设,防控好网络安全风险。一是着力加强网络安全法制教育,结合“七五”普法工作,与时俱进,落实好网络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着力加强网络治理能力建设,强化源头避谣、控谣能力;三是着力打击防范网络犯罪。

三、坚持走中国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勐撒,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以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载体,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政法部门要贯彻扫黑除恶的方针,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打早打小,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我镇正处在飞跃发展的特殊时期。政法部门要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到位,确保社会稳定大局。

(三)以“平安乡镇”创建为基点,全面推进我镇平安建设。政法部门是平安乡镇建设的主力军,一是要加大对“黄赌毒”“两抢一盗”“缉枪治爆”等影响社会安全的净化治理工作;二是要扎实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提高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要逐步构建社会面巡逻防控、社区治安管控、重点部位防范、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农村治安防控、边际应急查控、科技防范报警监控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体系。

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篇11

关键词:国家治理;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成为了接下来一个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的主要视野和切入点。在国家治理被集中推出示人之前,我国治理进程尤其经历了一段目的逐渐不断明晰、焦点逐步集中的社会治理发育阶段。这一阶段以十六大时“社会管理”提出为明确起点,以十是明确指出建立“社会治理体系”为其育成标志。但是事实上,在十六大之前的“社会建设”为基调的时期,以及改革开放以前和建国前的中国共产党全面和局部执政时期,执政党桑社会治理就在有意识的展开和发展中。

今日,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体系的整体样貌,有着建党初期的实践痕迹和经验积累。本文就从国家治理视角出发,着重考察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对于社会治理的探索实践。

一、对社会治理概念和国家治理视野的分析

国家治理是我国政治实践现代化的概念产物,也是新时期政治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这体现在国家治理既具有理论的内在一般性,又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土性。

在汲取和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素材之后,国家治理的形成过程明显经历了:1.中西概念并立阶段;2.中西概念部分融合节段;概念理论化和中国化完成阶段。具体来说,就是1.社会建设理论对治理理论的引入阶段;2.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阶段;3.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阶段。

社会建设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范畴,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等主题并列。针对社会建设,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不同时期,侧重点略有不同。但是总体来说,社会建设主要是对作为对象的社会进行建设和发展,营建良好的社会事业,优化社会结构,完善社会服务功能,注重公众性、公用性、公益性等方面。

治理则是西方理论。“治理”首先被运用到对于非洲国家的治理灾难上,由此产生了西方学界对治理现实的关注。如今,“治理”主要被解释为与“统治”相区别,是社会大众与公共部门协力进行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而非由国家单方面以强制力为后盾对社会进行“统治”。所以,治理是多元化表达、协作式参与的以“公意”为合法性的公共管理活动。治理的理论潮流也是随着西方“地方治理革命”的诞生发展而不断的发展,应对的是如何在新的历史时期完成“善治”的目标。

社会建设和治理理论的糅合,逐渐形成了在我国政治和行政范围内治理化的初始成果和具体边界,即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在提出之后,就被单列在社会建设内容之外。在历经十多年后,社会管理逐渐演变为社会治理。这两个流变过程明确了社会治理有别于“建设”,且与“统治”、“管制”有本质的差异。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论述中,社会治理作为重要组成,与政治治理、经济治理等共同构建了国家治理。所以,“在国家治理视野下”,意味着要将社会治理置于一个有机的、整体性、以国家为范畴的治理系统内。很自然引入“结构一功能”分析,社会治理作为组成结构,需要承担的是治理系统需要其发挥的功能。在当前,就是社会安定和繁荣功能。同时,在社会治理内在小气候里,社会治理需要注重多元化、合作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平衡。

二、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早期实践探索

此处“早期”的确指阶段指的是建国前中国共产党(以党中央为准)三个局部执政阶段:中央苏区时期、延安时期和西柏坡时期。由于西柏坡时期以1948年战略反攻为始,历经一年即新中国建立,党的军事意义和功能是这一时期的重中之重,社会治理不是这一时期的重点。所以,本文主要考察中央苏区和延安时期。

中央苏区,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央革命根据地,以瑞金为首都,从1030年10月开始,至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开始长征为止。中央苏区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建立政权并进行执政的时期。虽然是局部执政,但是党领导下的新生政权面临着百废待兴的治理局面。彼时社会治理问题主要分为三类:土匪问题、医疗卫生问题和妇女权益问题。

中央苏区长期受土匪滋扰,严重影响到新生争权的安全和生存。中国共产党在剿匪治匪的过程中,发现需要分为多方面看待土匪问题:大量土匪,来自于国家社会失治失序背景下被剥削产生的破产农民,具有可挽救性;只有部分土匪和城市里的流氓分子,属于危及社会安定有序和广大群众生命利益的反动分子,甘受豪绅和军阀驱驰,站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所以,在处理土匪问题时,需要在政治立场不动摇的前提下,区别对待,对于能够争取的对象需要争取,对于死硬的反动分子,则要坚决打击予以肃清。

中央苏区常年湿热气候,蚊虫疫病丛生。由于当地落后的社会经济状况,卫生医疗问题突出,成为危害根据地社会安全和广大军民生命的重要威胁。为此,中国共产党认识到需要对卫生医疗工作进行系统性安排,从部队和政府两条线出发设置医疗机构,配齐医疗单位定期安排疫苗接种工作,通过暂行防疫条例使卫生医疗工作得以规范化和法律化,加大宣传攻势培养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习惯养成。

中央苏区所处的区域性社会长期封闭闭塞,封建思想遗毒甚深。新生政权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将解放妇女视为反对封建礼教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放妇女、重视妇女权益的工作中,婚姻自由是完成妇女解除封建依附关系、恢复平等自由的关键性工作。中国共产党通过确立一夫一妻制、禁止童养媳、严禁买卖婚姻等工作,切有效的促成婚姻自由意识在当地社会的生长。

延安时期历时13年,是建国前中国共产党执政最长的时期,积累了丰富的执政经验,为以后新中国成立后全国范围内党的执政作出了重要贡献。与中央苏区一样,这一时期的革命政权仍然主要覆盖广大农村区域,社会治理体现出浓厚的农村基层治理色彩。延安时期因为执政历时更久、革命政权生长更牢固,党的社会治理工作覆盖更加宽广、纵深更加深入。社会治理在政治参与机制(如“三三制”)逐步完善的前提下,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人民常态化的参政议政,促使社会资源的分配和再分配流程更趋均等化。具体的社会治理,分为土匪处置、妇女解放、医疗卫生、救灾安置、禁烟禁毒等方面。党领导的社会治理呈现出体系化的趋势。

三、国家治理视域下的早期实践分析

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性范文篇12

【关键词】现代化;国家治理;公安改革;深化改革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概述

(一)什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政体与国家治理的概念。国家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或类型,具体体现为国家政权按什么样的原则组织起来,以什么样的方式加以组织,这是国家政体,是一个宏观的概念。国家治理则是无论哪种类型的国家政权都需要进行国家治理。

国家治理,它是国家政权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等多元行动者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它的目的是增进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人们说国家治理的概念就是治国理政,统治加管理,国家治理就是这么多内容。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准

衡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准包括这样四个方面,民主化、法治化、文明化、科学化。1、民主化本身就是谁来授权,谁来监督问责的问题,能不能使人民和人民的代表真正成为授权主体,特别是让人民代表大会成为监督问责的主体,这是治理民主的一个重要的方面。2、法治化。从人治走向法治,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多元行动者的合作管理需要有共同遵守的规则,以规范彼此的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作管理方可持续。3、文明化。与过去强调统治,裸的,裸的暴力相比,更多强制、压制、控制相比,国家治理更多要强调服务、协商、合作、自治。4、科学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政治与行政、政治与法律、政治与经济、咨询参谋与政治决断、国家与社会相互分离、专业分工、多元协调的机制。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式

1.坚持依法执政,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力量和推动力量。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正确方向。

(2)使党的干部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依法进入各级国家政权组织,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这是执政活动本身性质所要求的。

(3)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党提出的各种执政主张,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措施和工作部署,应当转化为国家意志,使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相统一,并以此在全社会推行。

(4)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并监督法律法规、决议决定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把制度建设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突出位置

(1)在国家治理体系结构中,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优势证明道路选择的正确性和理论体系的科学性。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实现现代化,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2)在国家治理能力结构中,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理性弥补人性以及人的能力的局限与不足。人类创造制度反制自身的行为,正是认识到人性中不能自我克服的局限和不足,需要通过外在的制度予以弥补。

(3)在制度与发展的关系结构中,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力量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科学发展是接受制度约束的发展。要明确资源配置和交易行为准则,消除不确定性,降低合作成本,形成稳定预期,促进交易安全,从而激发社会主体活力、促进主体间合作,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根本制度保障。

(4)在制度创设与制度优化的关系结构中,把制度优化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文明为良法善治提供前提基础。要通过制度创新来治理国家,需要创设大量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由此,有必要解除国家机关对制度创设权的垄断,彻底跳出“政策治国”的窠臼。科学发展需要的是良法善治。

(5)在制度供给与制度贯彻落实的关系结构中,把制度贯彻落实摆在突出位置,以制度落实兑现神圣和庄严的执政承诺。总之,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的互动关系原则,将制度建设摆在国家治理体系的突出位置,进而把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结合起来。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条件下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公安事权不明晰

公安改革面临的难题是:人多、事杂、面广、要求高。公安队伍基数大,职数少,接触广,风险高,压力大,各警种涉及公共安全行政事务繁杂,承担除由检察机关职侦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军队内保部门直接侦查案件之外的刑事侦查事权。转型社会,公安机关进入全媒体时代和法治时代,信息化、法治化对公安工作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严峻挑战。这要求我们首先要明晰公安事权,理清纷繁头绪,分清轻重缓急。长期以来,公安事权总体不够清晰,存在职能无限扩大、警种职能交叉、层级效能混淆、事权财权分离等倾向,集中表现为:第一,上下不清。公安机关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划分缺乏科学明确的界定,尤其在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中央引导与鼓励性事权上边界不清,导致公安部和地方公安机关职责高度交叉重叠。有的观点建议学习国外经验改革警察体制归并单列刑事侦查权,将公安行政事权逐级分解到中央和地方各级,制度改革的可行性和运行的适应性尚值得进一步研究。

(二)左右不清

1995年警察法明确人民警察14项职责,范围限定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职权划分静态分析并无问题,但制度具体运行中,公安机关因具有国家强制力、队伍规模大等多重因素,往往被地方政府“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各项工作“吃重”,超越法定权力边界,形成所谓的“多家洒水一家拖地”的格局。加之,地方公安机关受制于地方财政,因事权财权分离――“不得不”听话,“不得参与非警务活动”往往成为一句空话。

(三)前后不清

在行刑衔接问题上,对于归属其他行政机关处理还是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存在争议,对于某类事项,公安机关作为治安行政处理而司法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也归属于不清之列。理论与实务界建议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创新行刑衔接制度,具有一定意义。明晰公安事权,这是推进公安改革的前提。

三、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推进公安改革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公安改革方式

1.事权划分要清晰

首先,要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当前关键是要明确哪些属于中央事权,哪些属于地方事权,哪些是介于两者之间的。

其次,要依法规范公安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职能与权限,要牢固确立警察权力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保障和最后手段的理念,政府对社会的治理是政府各项行政权力协同作用的结果,只有当政府的其他行政权力的行使遇到严重阻碍时,国家才动用警察权这一最严厉的权力来支持。

再次,要依法规范公安机关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和范围,公安机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要通过履行其法定职责来实现的,而不能越俎代庖、包打天下,这与依法治国,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治理理念相悖。

2.形成统一领导、事权清晰、条块结合、责任与保障到位的公安管理体制

这种体制是在现行体制运行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的改革,它以事权划分为切入点,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在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中充分发挥“条”与“块”两个方面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做到责任清晰、运转高效、保障到位。

3.独立的人民警察职务序列和职业保障制度化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

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但又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公安民警是国家公务员的组成部分,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公务员。按照警察职位的性质、任务与特点管理警察队伍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也反映了警察队伍管理的规律性。

要利用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契机,通过修订公务员法,在公务员法中明确对警察实行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特殊管理制度,并据此建立警察在招收、培训、考核、任用、授衔、晋升、淘汰、退休和职业保障等一套符合中国国情与公安工作特点的切实可行的制度。

4.公安工作全面深化改革要依法推进,于法有据

要把顶层设计、代表性区域改革试点与末端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围绕这一方向,要不断深入开展研究,不断进行调整完善,努力形成一套指挥科学、反应灵敏、信息共享、运转协调、实战高效、执法规范、服务优质的公安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公安改革的着力点

从公共安全感、群众满意度着手建设人民公安是必然要求,公正需要听得见、看得见、摸得着,她包括实体和程序,需要及时高效低成本实现,需要被群众切切实实感知感受;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加快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公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法治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是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在公安改革领域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在公安改革领域的必然要求。三是公安改革的策略与方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这是改革的基本策略与方法。

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非常必要。顶层设计作为系统工程学的基本概念,为规划与部署的总体构想,是融合理论与实践的路径与蓝图,既具有目标的明确性,又具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加强公安改革的顶层设计是我国公安机关目前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的急迫需求。公安属于国家强力部门,公安改革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整体上应当“自上而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改革主导权在中央。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下的公安改革的目标

1.我国公安改革的目标、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我国公安改革的日标。通过改革,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安形势相适应,信息灵敏、快速高效、便于分散执勤与合成作战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与国家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相衔接,事权划分明晰、机构i殳置合理的公安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与围家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人峰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队伍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褶协凋,有利于公安职能充分发挥的警务保障机制。

2.新世纪我国公安改革的主要内容

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尽快建立警察职务序列制度。公安队伍人数众多,领导职数很少,压职压级现象极为突出.不仪严重影响了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而且是造成公安机关机构膨胀的深层次原闭。二是建立领导职务任期制度。任期制度应与交流制度紧密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领导职位有限,如果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4年还没有升迁就应交流,在新的岗位上过4年还没有升迂,就应改任非领导职务。实行领导职务任期制,用以增强队伍的活力,提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制定各级公安机关编制表。应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的机构数和编制总数,明确规定各内设机构的具体数额、职位数额和人员编制数额,在此基础上,明确规定各职位的具体职责和任职条件。四是完善民警考核激励机制。要把握好三个环节: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绩效考核及其结果的运用。此外,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还缺乏科学性。改革后的考核制度在内容上应突出工作成绩的考核,应制作绩效考评量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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