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法好作文推荐大全(精选8篇)
时间:2024-04-03
时间:2024-04-0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归属所有权的,面积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的租期从起至日止。为期年。
三、租金现金支付,每月租金,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元。
四、甲方须向乙方出示房屋的正本房产证和有关证明。
五、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住房的一切管理费用,其中包括小区管理费,电视收视费,水、电、煤气费和电话费等。
六、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爱护好房屋设施,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理完善,若乙方需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需经甲方同意。合约期满按米修去丢原则办理
七、乙方在租房期内,不得将租房作违法经营场所。一经发现,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剩租金不退。
八、乙方在租房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如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此协议无效,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如租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交涉说明,并提前交清下年租金,如乙方不再续租交清租房期间的所有费用,退还甲方钥匙并结清相关手续给甲方或中介方;如不按此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和中介方有权在租房期满五天后打开房屋另行出租或使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租方(甲方)________性别:____年___月____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年____月___日出生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西北侧荒地约捌亩出租给乙方投资使用,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和面积:地西到砖墙齐,北至路边,南至崖边,面积约8亩。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纪守法。
三、使用及付费方式:租用期为六年,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租金每年元,每年房租提前一个月交纳。
四、承租前甲方要告知以前在此地倒垃圾的用户以后不能再有此行为,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使用期内建设,无任何因村、队干部及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纠纷,否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五、乙方租用期间,如国家占用,国家赔偿完由乙方投资的硬件设施,乙方得到赔偿完毕后,乙方无条件搬迁。
六、乙方租用期间可以改造,甲方不得阻挠干涉,不得强行增加硬件设施。承包期满后,乙方投资的不可拆迁的资产归甲方所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两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后使用,水电费押金一万元,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在租用甲方铺面交清一切水电费后,甲方退回水电费押金。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或更换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铺面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注明,不得转让给有油烟餐饮经营商。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铺面。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每年租金到期时乙方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交下一年租金。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以固定不能移动的物品不得拆除,设施清洁、完好地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铺面,并保证铺面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铺面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市场而待定。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铺面,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1、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2、房屋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承租方使用居住。
3、租金交纳时间:
有国家统一规定租金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签订,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合同代表人双方协商议定。
4、房屋租赁规定:
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对房产新的所有方继续有效;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将租赁房产转让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承租方有保护公共财产的义务,不得擅自乱开、乱改、乱建。
承租方在租用房屋院内,建设厕所、厢房、平房、栽植树木等必须做到不碍四邻的通风、透光、人行、排水、修房、环境卫生等,否则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承租方必须服从国家统一规划,因国家建设需要搬迁时,必须立即搬迁,如若有意刁难,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如需调换房屋时,必须在一个月以前告知对方协商解决,在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5、承租方的责任:
按规定时间,及时交纳房租费。
保护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建房屋,无故损坏房屋财产,负责修复或赔偿。
擅自将房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出现问题(漏雨、倾斜等)及时告知出租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6、出租方的责任:
每年春季对出租房屋普查一遍,对应该整修的必须及时全部整修,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住。防止漏雨、倒塌事故的发生。
必须按合同规定质量,提供出租房屋,内外墙皮整齐完整,不漏雨、不倾斜,如因出租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因房屋失修,出租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因国家建设需要搬迁的承租户,必须按国家搬迁规定妥善进行安排。
7、本合同正本两份,出租、承租方各持一份,副本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出租、承租双方协商同意修订。
出租方:______(盖章)承租方:______(盖章)
鉴证机关: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盖章)
鉴证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地址: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臵、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为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要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3.1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3.2租金
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次预交半年租金,提前三天交清,水电费按表另计收费。卫生费、治安费以及社会性费用等酌情收取。
3.3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因本租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天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第四条专用设施、场地维修。保养
4.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屋内专用设施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4.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备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4.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防火安全
5.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村镇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六条物业管理
6.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果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它用户的正常动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七条装修条款
7.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顺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8.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水、电超过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水电超过上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留臵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臵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需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还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或其它因本合同产生的费用,甲方正乙方履行完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免责条款
9.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届满之后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并有权收间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第十三条合同效益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欺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租房合同法: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问题:该条只规定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权,其他人对房屋有无出租权?非房屋所权人出租房屋后,承租人的权利如何保证?
解答: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问题:该法采取禁止性方式,规定了禁止出租的房屋类型,以以上房屋出租的合同效力如何?
解答:《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该法是建设部发布的行政规章。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因此,以上述房屋为标的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非无效。
三、第7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问题:可否租用住宅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解答:住改商”给生活带来便利,但也带来噪声、气味等环境污染。《物权法》没有完全禁止住改商”,而是将选择权交给了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第77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是,怎样确定是否有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全体业主的范围如何定,如何算征得了业主同意等问题在《物权法》中并没有规定。加上客观现实情况,这就很容易产生一系列矛盾。期待以后的司法解释加以明确。
四、第11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问题: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范围?家庭成员的范围?
解答:1、《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年8月15日建设部修正,第3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地产抵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法律上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而且包括法律拟制的家庭成员。
《合同法》第234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合同法没有限定可以继续承租的为家庭成员,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亦可承租,并且也没有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限定条件。
五、第13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14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15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16条,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17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18条,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32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问题:房屋租赁登记
解答:《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到第18条对租赁登记做出规定。但没有规定未登记的租赁合同效力。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解释(一)第9条,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在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具有缔约能力并且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认定的合同无效、可撤销可变更以及效力待定情形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有效。而登记备案只是作为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手段,违反该规定会造成补办手续、罚款的行政处罚后果。
六、第19条,房屋租赁人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问题: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返还房屋的处理
解答:出租人在征得承租人同意时可提前收回房屋。依据公平原则,承租人也享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时提前返还房屋,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权利。但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合同法的规定,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面积计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月共计。
三、缴费方式:
1、租金第一次缴费截止月,共计元,大写:,以后按每一缴,并提前半月交纳下期房租。
2、乙方应按时支付甲方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四、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元,大写:。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无损坏甲方室内设施,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如有损坏,应赔偿,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租赁期间,乙方租用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规定交纳各项费用,如因拖欠造成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任何违纪违法活动,应遵守公共道德,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七、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不可抗力和国家规划调查、房屋拆迁等重大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据实结算。
九、甲方交付租赁物后,乙方只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不得将租赁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
十、本合同租赁期满后自然终止,乙方应将租赁物完整交还甲方,不得损坏房屋的设施、设备(含装修),如有损坏,应承担修复责任或照价赔偿,甲方若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在租赁期内,乙方因意外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人力和财力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十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
十三、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治安、工商、税收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无法协商时,可向有关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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