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范例(3篇)

时间:2024-05-17

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大型文艺体育场馆设施等人员活动相对集中的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省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和谐河北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以《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深入分析我省公共安全形势和环绕首都的特殊区位环境,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并减少其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宣传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及各地各部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围绕预案编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以下简称“一案三制”)方面所做的工作。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宣传抓好总体预案的落实要坚持防患于未然,加强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要抓好基层,包括社区、农村、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宣传依靠科学技术,采用先进的应急处理技术及设备,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告知公众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如何迅速做出反应,如何开展自救、互救;灾后教育以经历过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为重点,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三)以典型案例为着力点,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深入解读应急预案,广泛宣传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

1进一步加大总体预案宣传力度。及时播发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通讯或述评及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由省委宣传部负责)

2积极推进专项预案的解读宣传。新闻媒体要陆续播发可对外公开的省专项预案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稿件由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提供。(由省委宣传部和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陆续播发)

3广泛进行典型案例宣传。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地、各部门推进“一案三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对外公开的省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选1个典型案例。此外,由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有关政府部门、基层干部以及曾受到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影响的普通群众,请他们根据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感想和看法。(由省政府应急办协调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林业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部门提供稿件,省委宣传部负责在专项预案宣传解读期间安排)

(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的作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民政厅、省安监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人防办、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结合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规划进行宣传。结合河北省“*”规划中政府应急能力建设内容宣传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负责)

(三)积极推动应急知识普及,丰富科普宣教载体,提高公众的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以及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专版、专刊,开展专题采访等多种形式,介绍普及应急知识。(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新闻办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2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由省直有关部门牵头,编辑出版包括各类灾害的综合性科普读物或音像制品,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影、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由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视局、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民政厅、省人防办、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安监局、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组织,做出具体安排,分步实施)

3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通过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4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编印发放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益广告,在农村、社区、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由各级政府应急机构会同建设、民政、旅游等部门组织实施)

(四)结合受众不同特点,分类分层抓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

1学校教育。组织编写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尽快进入课堂。同时,利用省教育电视台等远程教育平台,对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普及教育。(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2公务员培训。制订培训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不定期举行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对各地各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对公务员和各级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人事厅、省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

3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安监局等部门负责组织)

4志愿者培训。对志愿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人员,采取不定期集中的方式进行培训。(由省政府应急办会同团省委、省民政厅等部门负责组织)

(五)发挥各级政府优势,结合地域特点,推动科普宣教活动不断深入开展。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订本地区科普宣教工作方案。根据地域特点,编发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海报,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机场、车站、市场、广场、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制作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各地电台、电视台播出,在公共汽车、客运班车、火车、客船、民航班机等运输工具上广泛宣传;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提纲;围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日(周、月)开展宣传活动,当地应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组织青年志愿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等活动。(由各级政府应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开展科普宣教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统一安排,成立由本部门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同时要落实责任,及时提供素材,主动接受采访,积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科普宣教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根据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制订科普宣传工作计划。从本方案之日开始,利用4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在全省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倡导通过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减少因此而导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细分受众层次,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将科普宣教工作的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在真正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科普宣教工作结合起来。利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科普宣教,扩大宣传效果。要宣传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同时,还可以结合应急演练进行科普宣教。

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科普宣教效果。省政府应急办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共同负责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科普宣教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优,确保科普宣教工作取得实效。

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发动相关警种,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进一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在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县公安局与教育、民政、卫计、文广等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少于5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全县集中专项整治。根据市公安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和我县实际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大型城市综合体。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3)超高层建筑。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和公共建筑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大型医院。要依法督促全县医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此类场所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的特点,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医院老弱病残人员多,且行动不便等实际,指导单位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配合卫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卫计部门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医院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医院改扩建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卫计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

(5)文物古建筑。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配合文物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文物建部门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文物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同时,指导文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同时,要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屡禁不止、屡查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要提请政府牵头综合治理。

(6)社会福利机构。配合指导民政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民政部门在本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开展好的单位,应树立典型。并定期联合民政部门组织对辖区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准确掌握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严格依法实施福利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划分,将社会福利机构作为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及时核查群众对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建立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社会福利机构。

(7)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提请政府组织人力社保、安全监管、质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督促单位做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老化、破损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更换,以及电器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质量管理等工作。

2、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对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于7月份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督办、强力整治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力争9月10日前整改销案。

3、全面提升社会单位灭火疏散能力。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为重点,采取模拟火情形式,实地测试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反应速度计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灭火疏散的能力。

4、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夏季检查时期,聘请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专业消防技术评估机构,针对火灾高危单位、大型石化企业、大型综合体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场所,根据各类场所火灾荷载能力大小不同,火灾存在风险不同对整个建筑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能力、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开展消防安全技术评估。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切实加强G20峰会、“丝博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公安机关要严密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消防安保指挥部和工作组,组建涉会场所消防安保团队,逐个涉会场所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联合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部署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实施群防群治;全县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打牢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本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要推动40%的街道乡镇落实以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要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要积极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40%的重点单位、20%的街道和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请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贯彻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xx〕24号)的意见措施,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消除县级灭火救援力量空白点的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要结合当地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整合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建立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提高社会消防管理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9月底前要向政府提交专题报告,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要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组织行业部门、街道乡镇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区深入推进消防监督员“每日一查”工作,既要检查社会单位,也要对行业部门、街道乡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工作开展检查;既要检查单位消防设施、通道,也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督察队伍,配备专门人员,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场所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五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9月底前,消防大队开展五类重点场所灭火救援演练每类不少于1次。

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分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大(中)队三个层级,分别制定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灭火救援类型预案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县消防大(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县消防中队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

3、专业技术培训。组织攻坚组队员和基层指挥员进行基地化轮训,新任队员不少于30天,复训不少于15天。组织公安消防大队、中队指挥员进行集中轮训,每期时间分别不少于5天、7天、10天。抓好消防中队干部指挥能力考评工作,30%的执勤中队干部通过考评、持证上岗。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出台制度规定,明确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

4、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组织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优化作战编成和组织指挥,提升灾情侦察、评估决策、攻防组织、联合作战等能力。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6项。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5、抗洪抢险准备。建立与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联合教育部门组织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协助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推动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全县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协调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在省级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2个;省级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15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80%。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半天。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提请政府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做到有声势、有效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要主动向政府报告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党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各级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则。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公安机关法制、刑侦、消防部门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立、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等现象。

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范文篇3

一、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1.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校长

副指挥:xxx

成员:xxx

2.安全事故应急队伍:

各班主任

各科任教师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学校。

严禁学生在教室里使用用电设备等。

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进行学生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等学习、演练。

教育学生不私自上山,必须有家长陪同上山,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2.应急预案:

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等火源,防止火势蔓延。

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直接向街道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组织对学生及老师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毯等?html--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共3页,当前第1页123

体育课、活动课前必须充分做好准备活动,然后才实施活动项目。

按规定开展学生跳高、长跑等课程项目,事前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高温时段学生体育课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内,以防学生中暑。

2.应急预案:

遇有学生发生晕倒、抽搐等中暑症状或发生其它安全意外时,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遇有学生四肢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立即将其安置阴凉通风处,并给予补充水份。

发生上述第一、第二条款情况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分析原因,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五)教室课间活动安全预案:1.防范预案:

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不推人。

学生在教学区,不得在走廊内打闹,不得撞击玻璃栏板或攀爬走廊护栏,以免发生坠楼事故。

严格禁止学生攀爬教室窗台。

要求学生在教室活动或打扫卫生时注意安全,不要碰电源插座。

要求门卫到点锁好大门,落实来人、车辆登记制度。

定期检查教室内各种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应急预案:

遇有发生安全伤害事故,伤情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诊治。

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严重伤害事故,立即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六)交通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防患意识。

在校门附近树立好交通安全提示牌,提示来往车辆注意行人安全。

2.应急预案:

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其它相关部门报告。

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

理等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加强流行传染病预防教育。

加强个人卫生教育。

2.应急预案:

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街道及相关教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八)社会实践、校外活动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外出前认真做好安全防患教育。

2.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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