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例(3篇)

时间:2024-06-01

粮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一、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全面落实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粮价监测周报和社会粮食统计制度,年内,全市规模以上社会粮食加工经营企业统计覆盖面达到100%。

进展情况: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粮价监测周报和社会粮食统计制度已全面落实。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社会粮食加工经营企业统计覆盖面达到了100%。

2.修订出台《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年内开展1次应急演练。

进展情况:新修订的《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已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待市政府审核后统一出台;根据《预案》,已完成了对操作手册的修订。2013年突发粮食事件应急演练计划已按要求上报市政府应急办。

3.加强应急网络建设,落实7个应急加工企业和100个供应网点。

进展情况:到6月底,已落实应急加工企业7个、应急供应网点67个。

4.落实重大节日期间粮油“保供稳价”预案,确保主要粮油品种不脱销断档。

进展情况: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制定了粮油“保供稳价”预案,每日监测市场价格,调度粮油供给情况,全市粮油市场繁荣稳定。

二、围绕“管好粮”,提高储备粮油管理水平

1.全面落实地方粮油储备制度,确保各类储备粮油规模到位、结构合理、存储安全。年内,全市5个中心粮库继续保持创建全省规范化管理“示范粮库”一片红。

进展情况:地方粮油储备制度已落实到位,全市地方储备粮、成品粮油储备数量准确、质量达标、结构合理;督导5个中心粮库按照省规范化管理“示范粮库”标准,进一步完善落实了规范化管理措施,巩固“一片红”成果。

2.全市中心粮库应用“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微机监测粮情”储粮技术覆盖面达到100%,50%以上非当年入库粮食不使用药物熏蒸、安全储存。

进展情况:全市5家中心粮库应用“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微机监测粮情”储粮技术覆盖面已达到100%;围绕实现“50%以上非当年入库粮食不使用药物熏蒸、安全储存”,正推进相关工作。

3.全面排查基层仓储设施情况,年内维修改造仓容3万吨。

进展情况:完成了对全市基层仓储设施情况的排查,上半年,已维修改造仓容3万吨。

三、围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千方百计掌握粮源

1.认真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精心组织粮食收购,确保不发生农民“卖粮难”问题。

进展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精心组织夏粮收购,杜绝了农民“卖粮难”现象的发生。到6月底,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已收购入库小麦3.3万吨,均达到国家三等以上质量标准。

2.最大限度地掌握本地粮源,增加有效供给,全年完成粮食经营量200万吨。

进展情况:组织三市和市直企业积极开展玉米、小麦收购工作,最大限度地掌握本地粮源,增加有效供给。上半年,完成粮食经营量107万吨。

3.加快建立市外粮源基地,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系数。年内,在小麦、大米主产区建立2个粮源基地。

进展情况:围绕加快市外粮源基地建设,主动加强了与大米、小麦主产区的联系。6月初,与黑龙江省牡丹江、佳木斯两市粮食局签订了粮食购销合作协议。

四、围绕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强化流通监管服务

1.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常态化、规范化,巩固全市创建全省粮食执法“示范县”一片红成果。年内,重点抓好政策性粮油检查和夏粮收购期间的市场维护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活动2次。

进展情况: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粮食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活动。上半年,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活动2次,开展执法检查90次,出动执法人员422人次,检查粮食经营主体127家,实施行政处罚17例,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组织人员对中储粮中心库应出库的9019吨临储小麦的出库情况进行了检查,出库粮食数量准确、质量达标。

2.落实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制度,坚持非工作日预约上门服务,确保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审批。

进展情况:制定了深入落实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和非工作日预约上门服务制度的各项措施,做到了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

3.依托骨干粮食购销企业建立粮食经纪人协会,全市经纪人发展到1000人。

进展情况:组织成立粮食经纪人协会1个,全市经纪人已发展到1282人。

五、围绕军粮供应工作,提升军需民用一体化保障能力

1.不断完善军粮供应服务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军供任务,部队满意率达到100%。

进展情况:采取召开军地座谈会、到部队走访慰问等形式,征求部队意见和建议20条,制定和完善了10条服务措施,部队满意率达到100%;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军粮供应任务。

2.不断加强军供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市独立军供站年内实现创建省“星级军供站”一片红。

进展情况:对各军粮供应站贯彻落实国家军粮供应政策、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指导各独立军供站对照省“星级军供站”标准,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军供机构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措施,为实现创建省“星级军供站”一片红夯实基础。

3.市军粮代供点升级为独立军供站。

进展情况:加强了与省粮食局、省军粮办的沟通、协调,4月份,市军粮代供点通过了机构升级专项验收,被认定为独立军供站。

4.指导军供企业积极参与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年内,军供企业建设市级放心粮油“示范店”10个。

进展情况:以各独立军供站为主体,加快推进放心粮油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目前,全市军供企业已建成放心粮店12个。

六、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发企业活力

引导国有企业破除“看摊守粮”思想,强化创新、竞争和发展意识,进一步完善经营目标考核办法,调动企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年内,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15%,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00%。

进展情况:制定出台了《2013年全市粮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本着“量化硬指标、硬化软指标”原则,将三市粮食局和分局的经济指标、财务管理、市场调控、仓储管理、流通监管、产业发展、民生服务、军粮供应及其它基础工作列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下发了市直单位2013年经营目标责任制,将企业经营者年薪、费用管理和职工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上半年,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7280万元,同比增长27.34%。

七、围绕现代化幸福建设,实施放心粮油工程

1.依据《2012-2015年全市放心粮油工程规划》,年内,建设市级示范“放心粮店”56个,组建放心粮油配送中心3个,改造提升“居民主食厨房”3个。

进展情况:及时下达了年度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计划,逐一落实了工作责任,及时完成了49个放心粮店选址工作。目前,全市已建成放心粮店38个,在建粮店11个;启动了组建3个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改造3个居民“主食厨房”相关工作,其中,三威放心早餐有限公司和祥禾食品有限公司已通过部级“主食厨房”初审。

2.出台《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监督管理办法》、《市放心粮油产品认定监督管理办法》、《市市区放心粮店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放心粮油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放心粮油工程规范运作、扎实推进。

进展情况:制定出台了《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监督管理办法》、《市放心粮油产品认定监管管理办法》、《市放心粮油标识管理办法》和《市市区放心粮店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确保放心粮油工程规范运作、扎实推进提供了机制保障。目前,“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放心粮油产品”认定工作已启动。

3.依托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落实“放心粮店”经营商品定期抽检和质量安全事故应急、追溯制度,为城乡居民营造安全的粮油消费环境。

进展情况:加强“放心粮店”监管,依托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定期对进店粮油商品进行抽检,落实了质量安全事故应急、追溯制度。上半年,累计抽检样品3278个,合格率达100%。

八、围绕粮食产业转型,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1.制定《全市涉粮企业发展指导意见》,指导骨干企业加快扩张和技术升级,培植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内,完成技改项目4个、投资5000万元,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9家。

进展情况:制订了《市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以粮油食品加工、饲料加工、粮食购销、粮油连锁经营四个主导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思路,引导涉粮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加快项目引进和产业招商,实现转型跨越发展。上半年,指导企业引进资金7390万元;组织完成技改项目3个,总投资1680万元;环山集团、三威放心早餐、祥禾食品、家家悦食品工业园跻身全省粮食行业“四个十”先进企业行列,全市粮油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5.04亿元,完成加工总量63.28万吨。

2.发挥品牌在转型发展中的作用,年内,培植7个放心粮油“示范加工企业”、20个放心粮油产品。

进展情况:在做好“远山润谷”等自有品牌宣传推介工作的同时,按照《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监督管理办法》、《市放心粮油产品认定监管管理办法》,启动了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放心产品”认定工作。

3.探索建立粮油连锁经营、花生食品加工和饲料加工3个区域化产业联盟,再造传统粮食产业新优势。

进展情况:正在推进前期准备工作。

九、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

继续在全市农村大力推广使用科学储粮“示范仓”,最大限度地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到年底,为农民提供“示范仓”5000个,全市“示范仓”推广总数达到20500个。

进展情况:积极跑省进京争取到5000个农户科学储粮“示范仓”计划,及时协调财政部门落实了配套补贴资金,确保了项目及时启动。到5月下旬,全面完成了“示范仓”加工、发放工作,并通过了省粮食局验收。其中,市2000个,市区和、市各1000个。目前,全市“示范仓”推广总数达到20500个。

十、围绕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服务企业发展

粮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篇2

国务院决定,今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的专项行动,这是中央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近年来,全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总体是稳定的,但是我们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2011年,全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7起,死亡19人,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都比上年增加。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牢固地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存在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少数企业疏于管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时有发生。

监督管理不到位。有的地方未能有效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还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隐患治理不到位。一些单位和地区对于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不力、整治不力,导致浅圆仓清仓作业事故、仓房倒塌事故、平房仓出仓事故屡有发生。

责任追究不到位。个别企业发生事故后,采取遮掩不报、搞“内部摆平”的错误做法。有的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对下属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查纠不力,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不严肃、不到位。这些突出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和彻底解决,安全生产事故就仍会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就无法持续向好甚至继续恶化,粮食行业就无法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实现科学发展,我们也就无法向广大粮食职工交代,无法向党和人民交代。

因此,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粮食企业必须高度统一认识,严肃认真地开展好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彻底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章生产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促进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依法依规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各单位要结合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打非治违”的工作重点。一是要把大型粮食企业作为这次行动的重点对象。从2011年的情况看,大型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68%,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较多,需要重点治理。同时,大型企业具有示范效应,全面提升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可以收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二是要把“危仓险库”作为这次行动的重点领域。目前各地都有一批待报废仓房、急需大修仓房和简易仓棚,这些仓房均存在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的隐患。各地要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把“危仓险库”作为整治重点,组织开展“危仓险库”专项排查工作,请各地按要求对一线仓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并及时填报普查报表。三是要把事故易发、高发的一线作业作为这次行动的重点环节,也就是要切实抓住进出仓作业、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和油脂浸出车间这些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整治。

坚持依法依规。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规治理的理念,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国家粮食局的统一要求,全力推进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到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实施、严格督查,扎扎实实地抓好四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决不允许搞形式、走过场,决不允许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要规范工作行为,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档案,严格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查处事故案件要依法依纪、客观公正,严禁向企业“吃拿卡要”。

做到边整边改。在专项行动中,要突出排查隐患、查处事故、整章建制、边整边改。要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处罚相关责任人。对于瞒报、谎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要及时向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是粮食工作中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今年4~9月粮食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务求实效。“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通盘负责直接抓,各级都要有专门的班子、专门的队伍负责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大事故要组织专门工作组驻点指导督办,限期整改到位。所有粮食企业都要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坚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统一行动。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细化本辖区粮食行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粮食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地方政府专项行动的工作范围,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好粮食行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加强与地方安监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反映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争取安监等部门对粮食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支持。

把辖区内中央企业纳入地方专项行动实施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的要求,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本地的中央企业所属单位全部纳入专项行动的工作范围,统一部署,统筹实施。

着力构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地区、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努力构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要全面建立健全全部粮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全面抓好“危仓险库”的隐患排除和维修改造;要进一步健全粮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各类、各项生产作业的操作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要全面开展对企业法人、安全管理员和一线操作员工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要进一步健全粮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要抓紧制定和实施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

粮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1、订单收购工作:粮食订单数量在1.7万吨左右,收购量达到1.55万吨以上,落实县级储备粮源。2、产销合作工作:从东北调运入库优质粳谷5000吨左右,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后续粮源。3、仓储管理工作:筹集一定资金逐步改造、维修老旧仓库,改善仓储条件;添置烘干机、各类粮食机械设备,提高机械化水平;积极探索、应用科学保粮技术,确保储粮安全。4、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市场监测,收集并分析市场动态数据,为领导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5、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制度,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6、系统稳定工作:下大力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关心关爱老干部生活,关心和帮助贫困职工,维护系统稳定和谐。

二、工作措施

1、扎实推进粮食订单收购工作,落实储备粮源

(1)及早出台粮食订单政策和奖励标准,参照周边县市标准,就高不就低,给粮农一个明确的政策导向,使粮农真正吃到“定心丸”,有得于粮食订单工作的展开。

(2)加大对种粮大户的扶持力度,对规模种植的种粮大户发放一定比例的订单粮食预购定金,帮助部分种粮大户解决生产资金短缺的困难。

(3)继续开展订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稳定和提高订单履约率。

(4)严格收购政策,开展预约收购、上门预验质、潮粮代烘干等优质服务,多收粮、收好粮,落实县级储务粮源。

2、加强粮食产销合作,拓展粮源渠道

(1)积极探索粮食产销合作的新路子,继续与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签订5万亩的粮食生产基地,调运5000吨左右东北优质粳谷到。

(2)加强与各级各地沟通联络,吸储各级各地储备粮30000吨左右。

3、进一步加强粮食仓储管理,确保储存粮食安全

(1)巩固和完善仓储管理各项制度。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完善《粮食保管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粮食保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结合“星级粮库”创建实践,对各项仓储业务工作制度进行精细化,进一步规范完善《粮食仓储管理工作流程》。

(2)仓储管理由规范化向精细化迈进。对粮食入库、出库、粮情检测、粮温控制、机械通风、粮食熏蒸、药剂管理、机械管理、器材管理、库存检查、维修保养等保粮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

(3)加强科学保粮探索,突出绿色储粮,推进储粮新技术的应用。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粮队伍素质。继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对粮食保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稳定保粮队伍,提高保粮人员素质。

通过以上措施,达到储备粮管理的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经常化、科学化,制定科学有效的保粮措施,实现“一符四无”粮仓100%,低药剂熏蒸率100%,储粮安全率100%。

4、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确保市场秩序井然

(1)加强市场行情监测。组织力量走访粮食企业、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粮食经营户,了解掌握粮油市场行情,做好粮油价格行情分析。

(2)落实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案和操作手册,对“应急加工企业”和“应急供应网点”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应急粮源落实到位。

(3)继续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进校园工作。依托新浙北粮油食品配送中心,努力扩大“放心粮油”的覆盖面。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负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法人切实起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相关人员切实负责责任。

(2)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开展二次以上的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做好危险源的监控和治理,把事故隐患在萌芽状态。

(3)加强教育培训。组织二次下属企业安全员培训班,组织一次系统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6、加强机关建设,维护系统稳定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的粮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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