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范例(3篇)

时间:2024-06-10

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范文篇1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应急管理;应急体系建设

1引言

公司党委的第十六次党代会报告对公司未来五年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面对未来向好的发展环境,公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和提高,不确定的因素也会相应增加,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更好为企业稳步发展保驾护航,其中应急管理更是重要的一环,随着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风险的增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对提高企业隐性效益意义重大。作为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时刻不忘培育做好本职工作的思想动能,从细小处着手,做好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公司应急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本文旨在通过对以下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探索解决方法,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2机制建立不完善,思想认识不到位

要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这不只是安全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需要集中企业全体人员的智慧和力量,由企业负责人牵头,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厘清层级,共同编制应急管理制度、确定应急职责、完善应急奖惩、配备应急物资,从而形成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虽然《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但是,仍然存在企业负责人对此不够重视,或者存在错误的观念,认为应急管理工作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情,导致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组织或者参与”者变成了“唯一”者。但是安全管理人员往往会受到本职工作的知识限制及调动资源的职权有限的影响,导致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低下,问题考虑不充分,体系建立不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或职责分工不合理,并且应急预案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只是安全管理人员知道的现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会形成混乱的场面,在应急救援行动中人员和物资调动不协调,导致救援行动不及时,不能高效完成应急救援行动的目的。对策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细化各级人员应急职责,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加强对全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应急培训,将各层级人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提升到政治高度。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筹领导,从全局角度出发,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各级参与,领导负责”的机制,建立完善高标准、高水平的应急管理体系。

3应急预案体系层级不清,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在这里可以简称为“三级预案”,并对“三级预案”的作用和主要内容给出了指导性意见:总体预案是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应急救援体系、预警机制等;专项预案是针对某一类事故的救援方案,必须遵守总体预案的基本框架;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施工现场事故类别编制的具体措施办法。很多企业并没有分清“三级预案”之间的层级关系,导致综合应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不衔接;或编制的应急预案未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尤其是建筑施工单位岗位人员发生了调动,现场处置方案未结合现场人员调动情况进行及时修订,或者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过程中无现场一线作业及管理人员的参与,导致一线人员对自身应急职责不明确,发生事故后难以按照预案进行操作,导致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缺陷。对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成立编制工作组,根据本单位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结果,明确本单位应急管理层次、指挥体系、响应级别等,由企业负责人统筹组织,指定专业人员负责,从救援体系、预警、响应、应急救援技术、应急保障等方面提高应急预案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考虑与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现场处置方案是“三级预案”的“第一道防线”,建筑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区域管理制度,明确各区域应急责任人员,减少区域责任人员的流动,组织区域责任人及有应急救援职责的人员共同参与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确保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都能明晰本岗应急救援职责,筑牢应急预案的“第一道防线”。将应急预案职责落实到人而不只是停留在“纸”上。

4预警、响应机制不明确,缺乏系统的策划

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根据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同一事故类型就编制了多个单独的应急预案,使应急预案中程序内容多次重复,未系统化建立预警、响应机制,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在响应过程中无法准确执行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职责,在救援过程中出现错误的操作步骤或者应急程序,完全忘记了应急预案的本岗应急职责,对应急预案的执行发生较大的偏差,发生事故后造成应急响应级别不对应,尤其是应急响应级别不够,营救救援行动不及时,反而给应急处置带来负面的效果。对策措施: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特点和难点,排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由企业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系统策划,制定协调统一的各项应急预案。虽然施工现场潜在的事故类型多种多样,但一个单位的应急资源却是固定的,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充分利用本单位现有资源,针对本单位潜在事故类型、应急资源、应急救援能力等各方面的因素,站在整体角度系统策划各个预案之间的关联,保证预案之间的协调性。同时各层级人员要做到自身职责认识到位、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程序,保证应急管理体系的正常开展;严格按照本单位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建立响应分级机制,同时明确响应升级条件,各级响应接口要严密。同时在应急资源保障方面,除了需要了解自身软硬件条件外,还应该将上级及周边社会环境的各项资源统筹考虑,以自身资源为保障,社会资源为补充,更进一步的与上级及当地社会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进一步确保应急响应机制的完善、有效。

5应急预案教育培训不够

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缺少对内部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缺乏专业的培训教材,多数情况下应急预案培训只是照本宣科,内容单调乏味;未针对不同层级和不同岗位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应急培训;专业救援人员未接受过专门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造成了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不专业”;企业领导未参加过事故应急指挥能力的相关培训;种种情况最终造成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响应的应急救援能力,导致事故发生后无法高效、迅速地开展救援工作。对策措施:要积极开展应急教育培训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制订培训大纲和计划,组织专业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编写各岗位的培训教材,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分批次对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应急培训,确保教育培训不漏一人。明确各层级应急响应程序和岗位职责分工,提高全员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技术水平。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专题活动,采用互动、体验、模拟等方式开展贴近实际的应急宣教活动,有效增强培训效果。

6演练形式化,缺乏有效实施

应急演练前期准备工作较多,需要成立应急演练小组,明确演练科目并制定应急演练方案,进行职责分工和演练前的教育培训等,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实施。目前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的应急演练活动过于形式化,通常编制的应急演练方案只是一个剧本,并未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明确演练程序,太过于注重可观摩性,只是“演”而不是“练”,忽略了应急演练的根本目的,无法起到提升应急能力的实际作用,更无法使应急演练成为完善应急预案的有效手段。对策措施:应急演练前需要了解企业存在的事故类型,根据目前阶段的需要确定演练科目。前期要成立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由组长统筹组织做好应急演练的策划工作,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做好参练人员的前期交底,确保参练人员熟知演练中的应急响应、物资调动和救援流程,把每一次应急演练都当成事故救援来进行,不允许在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马虎,通过演练真正达到提高应急响应速度、提升应急救援水平的效果。演练结束后要根据演练情况,切实做好总结,针对问题和不足修订应急预案,真正达到完善应急体系的目的。

7结束语

应急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与否的重要体现,完善的应急体系,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任何企业都要坚定“生产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为基本的准则,而应急救援作为挽救人员生命的最直接手段,需要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应急工作,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

参考文献:

[1]何斌.加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立改废”[J].中国应急管理,2022(2):38~41.

[2]季洪来.健全完善应急体系推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N].黑龙江日报,2022-02-02(003).

[3]GB/T29639-202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

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及应急管理体系、队伍、装备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到20*年底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区、市)、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事故灾难是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方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事故伤亡总量大、重特大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社会生产活动和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突出,处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三、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基层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报所在地的省(区、市)和市(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中央管理企业总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审查、演练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做到相关预案相互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预案演练的总结等,及时对应急预案予以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高危企业、部门、地方的联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能力,促进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对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

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点工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职责。到20*年,完成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应急救援任务重、重大危险源较多的县也要根据需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

理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工作关系。对于隶属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同协商,完善体制、建立机制、理顺关系,做好工作。

加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间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合力。要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协调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

依据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国家、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尽快形成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部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和地方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以应急救援志愿者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之中,确保顺利实施。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险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预案实施的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统筹规划,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国家、省(区、市)、市(地)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与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部级区域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基地以及骨干应急救援(医疗救护)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应急信息系统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托和利用安全生产通信信息系统和有关办公信息系统资源,规范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自身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训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即将出台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的立法准备工作和公布后的具体实施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救援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配套规章规程和标准,尽快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地方和部门法规规章及标准。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

七、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切实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机制。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相关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部级区域救援基地和骨干救援队伍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广泛开展技术业务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以生产经营单位、社区和乡镇为重点加强基层和现场的应急管理工作。从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建立救援队伍、加大应急投入、完善救援保障、普及应急知识等方面入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各环节、各岗位,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八、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做好信息报告等工作。对重特大事故灾难信息、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和灾难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科技手段,加强事故发展趋势预测工作,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制定事故现场救援方案。同时,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有效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应急指挥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事故现场救援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舆论引导工作,为处置事故灾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准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安全监管系统及各行业内各类媒体要积极发挥作用。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处置、相关防范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九、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在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安全生产类资格培训,以及特种作业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市、县长等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内容。分类组织开发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适用教材,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充分发挥出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文化宣传力量的作用,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救援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救援技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成立国家、专业、地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对应急管理、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依托大型企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研究和工程中心,开展突发性事故灾难预防、处置的研究攻关;鼓励、支持救援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救援技术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

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一、总则

1、编织目的

积极应对企业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2、编织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经贸局和有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作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上级部门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尽可能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情况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少灾害的影响。为此,平时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搞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经贸局、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经贸局主要职责: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辩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企业、区经贸局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区经贸局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周围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况。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2、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五、预案完善

1、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子预案的制订

各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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