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核心范例(3篇)
时间: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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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证券监管核准注册
一、证券发行监管制度概述
证环⑿校存在着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证环⑿惺侵阜合发行条件的商业组织或政府组织即发行人,以筹资为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社会投资人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资本证灰曰袢∷需资金的行为。其在本质上是证券发行市场即一级市场上的交易行为,包括证券发行人的发行要约、证券投资人的承诺认购、缴纳投资和交付、受领证券等行为。狭义的证券发行,则是指发行人在所需资金募集后,做成证券并交付投资人受领的单方行为。一般所谓证券发行,多只广义而言。
证券发行作为发行人的一项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自由的,证券发行不具有任意性,因为证券发行人与投资者两类市场主体之间往往经济实力强弱十分悬殊,在交易过程中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主体,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良好秩序,国家以社会本位出发,制定法律,建立相关行政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手段,以国家强制力来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序,将证券发行的法律监管列为证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证券发行的准入制度,此即为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所谓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一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于证券发行活动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总称。由于各国证券管理体制以及监管机构理念不同,根据发行人是否受实质条件的限制,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申请的审查原则与方式,以及发行申请生效的确定原则。
二、注册制的证券发行监管制度
注册制,又称申报制,登记制,公开主义或形式主义,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应当而且只需依法全面,准确地将投资者作出决策所需要重要信息资料予以充分完全地披露,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不负有实质审查义务,不对证券自身的价值做出任何判断,而仅审查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在注册制下,公司发行证券的权利是自然取得,并不需要政府的特别授权。这是注册制区别于核准制的重要特征,在注册制下,公司发行证券并不需要政府专门授权,只要发行人在申报后法定时间内,未被证券管理机构拒绝注册,发行注册即为生效,发行证券的权利便自动取得,只要注册文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政府无权予以拒绝。信息披露是注册制的核心。注册制的基本哲学思想是美国法学家刘易斯・布兰迪希在《他人的金钱》一书中阐明的。他认为:“公开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与产业弊病的矫正策而被推崇”,“太阳是最有效的消毒剂,电光是最有能力的警察”。依据这一思想,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理论设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证券市场,只要信息完全、真实、及时、公开,市场机制与法律制度健全,证券市场本身会自动作出择优选择。
三、核准制的证券发行监管制度
核准制下,证券发行权利是通过证券审核机构的批准获得的。核准制充分体现了行政权力对证券发行的参与,是“有形之手”干预证券发行的具体体现。发行人的发行权是由证券监管机构以法定的形式授予。发行人必须取得审核机关的授权文件,方能开展相关的证券发行活动。如果没有证券监管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批准,一切证券发行活动皆为非法,不仅发行的证券无效,非法发行人和参与的中介方都可能受到严厉的处罚。核准制并不排除发行人信息的公开披露。核准制并不排除注册制所要求的信息披露,同样重视对发行人提供的各种信息的审查,发行人必须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相关信息。就实践而言,执行核准制的国家和地区同样也重视公开原则,其强调程度并不亚于注册制,如德国、法国、我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也核准制的发行人不仅要依法全面准确。
核准制的主要优点是对拟发行的证券进行实质上和形式上的双重审查,获准发行的证券投资价值有一定的保障,有利于防止不良证券进入市场,损害投资者利益,并且提高证券市场的整体质量水平,保持证券市场的较高品质信用,从而稳定证券市场秩序。对于新兴市场而言,核准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为新兴市场往往存在机制不完善,中介机构发育不成熟等问题,通过政府对证券市场的实质控制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证券市场的动荡,更有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但核准制也非尽善尽美,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主管机关负荷过重,在证券发行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证券质量存在问题,容易造成投资者对监管机构形成依赖心理,不利于培养成熟的投资人群,不利于发展新兴事业,具有潜力和风险性较高的公司可能因一时不具备较高的发行条件而被排斥在外,以牺牲证券市场的效率为代价,证券市场是为了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产生,其重要衡量标准是效率,而实质性审查可能旷日持久,影响市场的运作效率。
综上,注册制和核准制的差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制度及其背后体现的理论思想上,在证券发行的实际运作程序中两种制度的体现并非泾渭分明。在美国,虽然联邦实行的是证券发行注册制,但很多州实行的是带有核准制特点的协调注册制和完全的审查核准制。英国、中国等实行核准制的国家强调的是实质性和合规性审查并重,政府通过实质性审查旨在提高证券发行的质量,但并不是替资者作出证券的分析判断,重要强调的是证券发行信息的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披露,使投资者免受欺诈和误导。
参考文献:
[1]周正庆.证券知识读本[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6.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系统:流动性层次:系统协同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1)03-0040-04
一、引言
流动性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我国于2005年首次试点信贷资产证券化。至今仅发行17个产品,发行规模总计仅667.83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债券市场上仍然是微不足道的角色。我国由于种种原因导致资产证券化的结果是用并不流动的债券取代了并不流动的资产,并没有真正有效地实现“流动”目标。
解决资产证券化流动性问题需要以系统协同视角进行深入研究。基于系统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资产证券化也可以看作一个由发起人、中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和制度安排部门等子系统构成的开放系统。在协同视角下,资产证券化运作是否顺利取决于其子系统之间的协同运动,而资产证券化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子系统协同运动的集中体现。由于资产证券化的子系统包括多种机构、部门和市场,因此提高资产证券化流动性不是单个部门或单个子系统能够实现的,需要多个子系统的系统协同。
二、资产证券化系统的流动性层次
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系统的核心问题。国内外许多学者在界定资产证券化概念时都强调了资产证券化的流动性,认为资产证券化就是将非流动性或流动性差的资产转化为流动性好的、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证券。
正是这种流动性转化能力使得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可以利用低流动性资产实现融资目的。在资产证券化融资过程中,发起人首选要将被证券化资产转让给SPV(往往通过真实出售的方式),这令原本沉淀在发起人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流动起来,于是不具有流动性的被证券化资产获得了流动性;然后,SPV以被证券化资产为支撑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通过投资银行的承销将资产支持证券出售给投资者,于是被证券化资产依托资产支持证券进一步提升了流动性。被证券化资产的“转让”与“证券化”流动过程,同时也是资金从投资者流向发起人的过程。正是依靠将原本沉淀状态的被证券化资产转变为在二级市场自由流动的资产支持证券,发起人的融资目的才得以实现。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资产证券化之所以能发展成为当今发达金融系统最重要的资源配置方式之一,仅仅依靠前述两次流动性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第三次流动――资产支持证券在二级市场的流动。这是因为:第一,发起人之所以能够将被证券化资产转让给SPV,是由于SPV预期能够以被证券化资产为支撑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也就是说第二层次流动能够顺利实现是第一层次流动的前提;第二,SPV之所以预期资产支持证券能够顺利发行,是由于信用增级后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认可度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第三,投资者之所以愿意认购资产支持证券,首要因素是资产支持证券具有良好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因此,资产证券化对被证券化资产流动性的提升是以资产支持证券的二级市场流动性为基础的,资产证券化能否顺序实施,归根结底是由资产支持证券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决定的。
由此可见。流动性贯穿于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全过程之中,而不同阶段的流动性有了层次之分、互为因果。第一层次的流动性是指被证券化资产的流动性。被证券化资产在由发起人转让给SPV的过程中获得了流动性。第二层次的流动性是指资产支持证券的一级市场流动性。SPV创设的资产支持证券在由SPV向投资者发行过程中获得了流动性。第三层次的流动性是指资产支持证券的二级市场流动性。资产支持证券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在投资者之间转手获得了流动性。从广义上看,资产证券化系统包含三个层次的流动性,既可以指被证券化资产的流动性,也可以指资产支持证券的一级市场流动性,还可以指资产支持证券的二级市场流动性。但是,由于三个层次的流动性具有递进关系,因此从资产证券化开放系统看,最重要的是第三层次的流动性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二级市场流动性。也就是资产支持证券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变现的难易程度,交易成本越低、变现时间越短,资产证券化系统流动性就越好。
三、资产证券化系统流动性的协同分析
在协同视角下,资产证券化作为一个开放系统。在子系统协同运动下经历了非平衡相变形成一定的有序结构同时具备了一定的系统功能。系统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系统各子系统协同运动的集中体现,对于资产证券化系统协同意义重大。
(一)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系统非平衡相变的核心标志
资产证券化系统在相变之前处于一种无序的非平衡状态,子系统之间相互联系的协同作用十分微弱,整个系统结构十分松散。在此阶段,发起人系统拥有的资产流动性很差,资产支持证券尚未问世,因此资产证券化流动性无从谈起。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问世,发起人子系统原本不具有流动性的资产在子系统协同作用下流动起来,其流动性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体现出来。通过子系统协同运动改变了发起人资产的流动性,这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特点。是资产证券化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根本区别。因此,资产证券化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子系统协同运动的结果,是系统非平衡相变的核心标志。
(二)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系统发挥整体功能的核心条件
资产证券化发挥整体功能的过程,就是资产从外部进入系统并被转化为证券转移到投资者手中的过程,以及资金从外部进入系统经过投资者、中介机构和发起人最终又被转移到系统外部的过程。这两个过程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资产转移即资产支持证券的设计过程是以资金转移即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过程为基础的。如果资产支持证券不能顺利发行,那么资产支持证券的设计也就失去意义,资产证券化的有序结构也就难以维系。而资产支持证券能否顺利发行,又取决于投资者对资产支持证券的需求。投资者对资产支持证券的需求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是对于一种金融工具来说,其能否被投资者接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工具的流动性。以国债为例,由于国债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投资者可以配置一定规模的国债作为投资组合的一部分,当有资金需求或希望改变投资组合时,投资者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以极低的成本将国债变现。正是由于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国债在美国曾一度是债券市场最大的品种(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提高而规模化发展最终取代国债成为美国最大的债券品种)。对于资产支持证券而言,其流动性越好,市场空间就越大,资产证券化配置资源的能力就越强。如果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差,发行就面临困难,发起
人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就没有可行性,资金的跨部门、跨市场配置就无法实现。因此,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系统发挥整体功能的核心条件。
(三)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系统协同的核心目标
由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系统发挥整体功能的核心条件,因此资产证券化子系统会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反馈信息调整优化协同行为,不断提高资产证券化流动性从而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吸引力。问世之初的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较差,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大,造成资产证券化运作局限于零星试点,没有形成规模化循环发展。在流动性信息反馈下,资产证券化子系统开始改进协同行为、提高协同水平,在后来的几十年里,不断通过市场基础建设、金融工具创新和提高风险监管水平等方式提高资产证券化流动性,使得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空间不断扩大,从而带动资产证券化循环发展。资产证券化在2008年遭遇次贷危机,流动性骤然受阻,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各国政府应对危机的救市措施,核心就是恢复资产证券化流动性,使其通过自组织重新焕发活力。因此,流动性是资产证券化系统协同的核心目标。
综上所述,资产证券化子系统的协同运动产生了具有流动性的资产支持证券,这是资产证券化形成有序结构的标志。而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又支配着子系统的协同运动。使其形成基于反馈信息的自我调节。子系统通过调节自身行为而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配合,从而提高协同水平、维持并发展资产证券化的有序结构。因此,在协同视角下,资产证券化流动性作为一个评价指标的作用,已经远远超出资产支持证券的二级市场流动性所具有的指标作用,资产证券化流动性不仅仅直接衡量资产支持证券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而且集中反映了资产证券化各个子系统及其相互协同程度,是一个能够综合反映资产证券化运作水平的核心指标。
四、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主要决定因素及其协同调节
基于资产证券化的多子系统协同性,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决定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促进资产证券化流动性提高的因素主要包括市场基础、工具创新和风险监管等方面。
1、市场基础。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直观表现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因此资产支持证券这种金融工具是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载体。金融工具的创设、发行和流通必须具备合适的市场基础,因此市场基础是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主要决定因素之一。具体而言,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市场基本包括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交易对手、相关法律制度、会计和税收制度等。由于市场基础涵盖了资产证券化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投资者以及相关制度等资产证券化发行流通的最基本环节,因此市场基础对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市场基础越完善,越有利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提高。
2、工具创新。金融工具的流动性除了与市场基础相关外,同时也受到金融工具本身的属性、风险收益特征及其配套工具的影响,因此工具创新也是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主要决定因素之一。具体而言,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工具创新包括资产支持证券种类创新和风险收益创新等,以及相关配套工具的创新等。由于工具创新与资产证券化的多样性及其风险收益密切相关,是吸引投资者的重要因素,因此工具创新对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工具创新越成功,越有利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提高。
3、风险监管。金融工具的收益总是与风险相伴相随。当某种金融工具的发行量和交易量达到一定规模时,该金融工具的风险就不仅仅是某些投资者承担的个别风险,而往往上升为金融系统的整体风险,一旦疏于监管防范导致风险爆发,造成的危害也将是系统性的。投资者受到诸多客观条件限制,往往不能有效识别和控制其投资的金融工具的风险。这就需要具有针对该金融工具的风险监管体系和措施。因此风险监管也是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主要决定因素之一。具体而言,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风险监管包括违约风险的识别与监管和杠杆风险的识别与监管等。风险监管主要是防范资产证券化过度发展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对资产证券化运作起宏观调控作用,因此风险监管对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具有反向调节作用,风险监管越到位,越有利于资产证券化流动性保持适度水平。
三大决定因素的状态受到资产证券化子系统协同运动的影响。比如,制度安排部门子系统和市场子系统的协同运动决定了交易场所、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手等,制度安排部门子系统与发起人子系统、中介机构子系统的协同运动决定了相关法律制度、会计和税收制度等,发起人子系统与市场子系统、中介机构子系统的协同运动决定了资产支持证券种类创新和风险收益创新以及相关配套工具的创新,监管部门子系统与发起人子系统、中介机构子系统的协同运动决定了违约风险的识别与监管和杠杆风险的识别与监管等。三大决定因素之间的协同作用决定资产证券化流动性水平,其中,市场基础和工具创新主要起提高资产证券化流动性的促进作用,而风险监管则发挥着约束资产证券化过度发展引致的资产证券化流动性过高的作用,有助于将资产证券化流动性控制在适度水平。
不过,资产证券化流动性与资产证券化子系统协同运动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作用并不是简单的单向直线型,而是复杂的具有反馈机制的回路调节型。资产证券化子系统从无序到有序的相变创造出了资产支持证券。于是资产证券化流动性有了市场载体;反过来,资产证券化流动性为资产证券化子系统提供反馈信息,各个子系统基于反馈信息对相互之间的协同作用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了系统整体协同度。
五、结语
由间接融资为主转向依托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为主,由资本市场目前的股权融资为主转向债券融资为主,这是我国现代金融大系统改革的重要方向。如果要把间接融资系统沉淀的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真正“化”为直接融资系统有效流动的债券,这就需要加强市场基础、工具创新和风险监管等方面的系统协同。提高我国资产证券化流动性。
市场基础方面,首先必须加快债券市场建设和发展,做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提高债券市场在我国金融系统的地位和作用;其二要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协同发展,在投资者准入、债券品种等方面实现两个市场的联通;其三要在法律法规和会计税收制度等方面适当放宽对资产证券化运作的约束,降低资产证券化运作成本,营造有利于资产证券化创新发展的环境。
[关键词]证券公司专业化核心竞争力
国外投资银行的发展对我们有借鉴作用,国内证券公司的专业化将主要体现在专业化服务能力和专业化人才两个方面,由此形成的专业化就是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证券公司现有的专业化水平较低,主要与证券行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密不可分,实际受到了不成熟的市场环境的制约。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的深入,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将进一步提高,证券公司将顺应国际投行的发展趋势,步入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轨道。
一、专业化是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分业经营的政策环境下,证券公司承担着资本市场的资产证券化、证券市场化、实现资本高效配置的重要职能。作为证券市场中介者和组织者,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地位。因此,在市场定位上证券公司有别于传统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国内金融机构在分业经营的业务框架下业务呈现相互交叉趋势,尤其是商业银行在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相关业务领域的渗入,一定程度上开始模糊证券公司的专业化能力、弱化了证券公司的竞争优势。究竟什么才是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证券公司的专业化体现在什么地方?这是当前证券公司制定竞争发展战略必须深刻反思的问题。
证券公司的专业化将主要体现在专业化服务能力和专业化人才两个方面,而基于专业化人才形成的专业服务能力就是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考虑到国内证券公司现有的业务操作范围,国内证券公司的专业化服务能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针对不同的客户特点和客户需求,提供不同的风险收益工具或解决方案,由于证券公司客户具有职业化和个性化程度较高的特点,所具备的风险偏好程度较高,相应地要求证券公司具有专业化的高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另一方面,以资本为纽带和动力,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私募融资等“加工”企业,注入证券公司自身的智慧和服务,辅助企业实现和提升自身价值。
二、证券公司的专业化服务现状及原因分析
过去,在中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的有利条件下,证券公司普遍采取粗放式的经营模式,各项传统业务高速增长,证券公司的定位是以证券经纪和证券承销为主营业务的传统金融中介,仅满足于提供通道服务,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普遍不高、业务同质化现象明显、行业形象不突出等局限性已经开始制约证券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对证券公司定位的再认识迫在眉睫。
从证券公司现有的业务分析,证券公司专业化水平较低的服务现状,与证券行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密不可分,专业化水平实际受到了不成熟的市场环境的制约。
首先,我国证券行业仍属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证券公司的专业化正在初步形成。目前证券公司与客户的关系还只是简单的关系或提供顾问业务,不能直接为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也很少能够在企业的发展潜质方面做出深刻的分析,因此,证券公司核心的专业化能力没能得到体现,这与证券公司起步时间较晚有关;另一方面金融从严管制的存在使得市场理念、产品、工具、技术等领域的创新受到了限制,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太窄,业务趋同化现象严重。
其次,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高度管制的市场,证券业是实行执照管理、受国家专项保护的行业,这是证券业面临的基本市场环境。有形行业壁垒的形成导致行业竞争不够充分,专业化服务没有必然充分的内因动力而没能形成证券公司竞争的核心因素。资本实力和行政分割成为决定市场份额的首要因素,行业竞争不充分导致了行业竞争力低下的后果。
再次,证券公司缺乏专业的人才群体和专业的业务经验,使得证券公司专业化服务不能得以充分实现。国际大投行都拥有许多杰出的投资银行专家,正是投行成功的关键。我国证券公司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相关人才储备很少,更缺乏实际的业务经验。投行专业人员大部分时间都在忙于项目的争取,在项目过程中也只负责方案的细化和材料制作,不利于专业人才的全面发展和培养。
三、打造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专业化服务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的深入,我国证券市场开放程度将进一步提高,证券公司将顺应国际投行的发展趋势,步入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轨道。外部资本市场大环境的逐步改善大势所趋,从而为证券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完善的制度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
1、创新策略
证券公司是以专业技能来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从而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行业,从国际投行的发展历史看,只有不断进行创新,才能改变盈利模式、提高竞争能力、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客户管理创新,在现代金融市场上,证券公司是沟通企业和投资者通往资本市场的桥梁,客户是证券公司服务的基石。
2、人才策略
人才优势是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取得的关键因素。纵观全球大型投资银行,无一例外地都把员工培训放在重要的位置,员工培训的内容除了包括相关理论、业务、技能、市场等外还包括了道德的培训,培养出了一大批金融经营管理的优秀人才,他们有着丰富的企业运作的经营管理理念;有着丰富的金融证券知识;能利用行业中新知识、新手段、新概念为企业提供高度专业化的策略;能充分理解和熟练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操作技术推动企业发展;能协调各种社会资源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的优秀人才。
3、差异化策略
证券公司长期以来处于低水平、恶性竞争状态的主要原因就是业务同质化、缺乏差别服务与特色服务。面对市场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带来的冲击,券商的高利润时代已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市场化转型和更加激烈的专业化竞争。证券公司必须摆脱以前“跑马圈地”的思维定式,实施以差异化服务为核心竞争力优势的业务发展模式。
因此,我国的证券公司应根据自身的资本实力、服务特色、研究水平、区位优势等综合素质及目前市场的竞争状况,培养其核心业务,实施差别服务与特色服务,在市场细分中明确自己的业务特色和市场定位,在适应行业规范发展的新机制前提下转变业务模式,通过独特的经营特色,实现创新发展,打造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各自的业务领域提供个性化服务,通过差异化战略来塑造自身品牌特色,在差异化的基础上以专业化服务取胜。
四、对南京证券发展路径的思考
南京证券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着稳健、规范的经营作风,连续19年盈利的业绩在业界赢得了口碑,这既是公司的立身之本与生存基础,也是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未来南京证券业务发展的思路必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创新服务为核心,以创新来提供专业化服务。在业务发展模式上,考虑到自身综合实力和资本规模,优先选择专业化业务发展模式,以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的竞争理念为出发点,选择能够发挥公司资源的某一个或者有限的几个业务领域建立核心竞争力,以此作为实现特色化和专业化的基础,重点突破,追求小而精和小而特,以差异化的服务赢得竞争优势。
在传统业务方面,随着证券市场参与者的不断成熟,大众投资热情的觉醒和机构投资者的涌现,对证券行业的服务提出了更专业化的要求,这就要求南京证券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从传统的经纪业务向全面的理财顾问式业务转移,逐步实现由通道模式向服务模式的转变,建立客户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在人才储备、研究能力和覆盖范围等一系列方面能够提供有力支持;投行业务可以挖掘自身优势项目,考虑到南京证券的大股东具有国资背景,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在南京市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债券承销商获得先机,股票承销上则可专注于中小企业板,伴随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将为投行业务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一些新的投行业务正逐步向我们走来,财务顾问、收购兼并、资产重组、投资咨询以及风险投资业务等都将会有比较大的发展空间,这对具有国资背景的南京证券而言,是其投行业务发展的又一大好机遇。南京证券作为创新类券商,在业务创新开展方面,必须仔细分析研究创新业务品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性地参与,不但要设法抓住机会、改善盈利模式,而且要全力管控高杠杆、高风险的同时争取获取最大的收益。
(本文作者系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参考文献:
[1]郑雨,关于发展中国投资银行业的几点思考,《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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