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范例(3篇)

时间:2024-07-26

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范文

一、英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背景及过程

20世纪70年代,英国经历了一场大规模的银行危机,当时由中央银行出面组织各大清算银行出资建立了救援基金。该基金通过再循环存款或发放短期贷款向那些问题银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虽然该基金成功地向26家问题银行发放了大量贷款,并帮助他们摆脱了经营困境,但是这种由中央银行与民间金融机构通过非正式协议来应对金融危机的做法,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存款人并不能因此得到可靠的保障,难以完全避免存款挤兑现象的发生。因此,英国亟须建立正式的、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

英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最早是根据1979年银行法建立的存款保护计划(DPS:TheDepositProtectScheme)。英国现行的存款保险计划是由英国新的金融机构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FSA:Financialserviceauthority)于2019年根据2019年金融市场与服务法案(FinancialServicesandMarketsAct2019)建立的金融服务补偿计划(FinancialServiceCompensationScheme)中的一个子计划。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将原有的存款保护计划与1986年建筑协会法建立的建筑业协会投资者保护计划(IPS:InvestorProtectionScheme)、1986年金融服务法建立的投资者补偿计划(ICS:InvestorCompensationScheme)、1975年投保者保护法建立的投保者保护计划(PPS:PolicyholdersProtectionScheme)以及友好协会保护计划等补偿计划加以合并,形成由金融服务管理局(FSA)统一管理的的金融服务补偿计划(FSCS)。

1979年英国银行法提出要求于1982年成立存款保险委员会(DPB),旨在建立并运用存款保障基金,来保障倒闭银行的存款人,所有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均需参加。其后制定存款保护计划并在1987年的银行法中被修改,银行法指定存款保护委员会(DPB)对该计划进行管理,存款保护委员会(DPB)是一个法定机构,其员由英格兰银行和其他银行人员组成,主席由英格兰银行行长担任,一般有4名兼职成员。存款保护计划(DPS)的资金来自银行,最小资金量可以用于小银行的倒闭和管理费用,而较大银行的倒闭通过从银行征收特别费用来获取资金。而且存款保护委员会(DPB)有权向其他机构借入资金。像其他类型的存款保险制度一样,存款保护计划(DPS)也是由某个银行的倒闭而被起用。该计划中,每个受保护的存款者可以获得他们存款的90%的补偿,但不得超过18000英镑,该计划保护的存款范围包括以下银行的欧盟各国货币和ECU存款:英国银行在欧盟地区的分支机构、非欧盟国家的银行在英国的分支机构;另外对于其他欧盟国家的银行在英国的分支机构,存款保护计划(DPS)有特别的条款,就是这类银行作为他们本国存款保护计划的成员国可以选择是否加入存款保护计划(DPS)。

存款保护委员会(DPB)向存款者支付了补偿后,有权优先于存款者从银行的清算人处收取股息,直到赔付给存款者的费用被还清。截至1997年DPS因29个银行的倒闭而起用,共支付存款人153万英镑,其中110万已经从清算所等单位收回。

鉴于英国金融业在金融全球化及金融经营多元化趋势下,银行、证券及保险业藩篱逐渐打破,为强化监理政策及降低监理成本,1997年10月,英国成立了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总局(简称FSA),以统一金融监理制度,并强化金融监理功能。

保险业管理委员会就是该机构整合的九个监理机构中的一个重要部门。自1998年6月1日英格兰《银行法》生效后,英格兰银行将其负责监督管理银行、批发货币市场的权力,正式转移至金融服务管理局(FSA),至此,金融服务管理局(FSA)负起对全国金融机构的监理职责。

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因而取代英格兰银行成为英国存款保障委员会的负责机构,英格兰银行仍继续保留对存款保障委员会提供必要的资金融通的职能。英国存款保护方案是银行业广泛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强制性存款保险加强对银行经营业务活动的监管,并作为中央银行对银行业监督、管理和控制的一种强有力的补充工具。

2019年英国金融市场与服务法(FSMA,2019)要求金融服务局(FSA)制定规则建立一个新的补偿计划使得在授权公司不能够或可能不能够实现消费者的要求权时,对消费者进行补偿。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整合了英国的八个保障基金,并将其分为三个子计划。

金融服务管理局(FSA)需要一个部门或机构来承担这项任务,对补偿计划进行实施和管理,这个机构是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FinancialServicesCompensationSchemeLimited),通过制定制度来让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对个人消费者和小企业进行补偿,重点保护最需要保护的人,而这些补偿计划中制度是金融服务管理局(FSA)用以实现其法定目标的重要途径。

二、英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特征

1.机构的特征

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除了具有上述的执行金融服务管理局(FSA)所制定的补偿计划的功能和特点外,其他方面的运行功能是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在公司法规定的条款下进行的,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具有一般公司的特点。此外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有权要求消费者或机构提供信息。同时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也向权利要求者或潜在的权利要求者提供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的工作方式,以及在进行权利要求时消费者应遵守的规则。

金融服务补偿计划公司(FSCS)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商业公司的所有特点。但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又同时是隶属金融监管局(FSA)的下属独立法人机构,在职能上仅担任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委任的存款赔付。

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属于英国政府公营机构,由英国监管当局金融监管局(FSA)提供工作人员。

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执行的是单一存款保险的功能,主要负责存款保险基金的收集和管理,以及保险的理赔工作:设立及维持存款保护补偿计划;负责存款保护补偿计划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评估及收取保费及逾期缴付费;决定存款人及其它人获得补偿的权利;向存款人支付补偿;向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成员支付保费的回扣或退回。

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有权获取存款补偿计划成员的信息,一般该工作由金融服务管理局(FSA)代表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执行,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获取存款保险补偿计划成员受保护存款的信息,用以计算保费征收额度,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就这些信息与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之间进行共享。

2存款保险的成员资格

英国存款保险制度属于强制性存款制度,任何公司一旦被担任执行监管活动的金融服务管理局(FSA)批准在英国运营时,该公司则自动成为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的成员。但对欧盟地区的银行的成员资格规定则不相同,欧盟地区的公司由其本国政府授权,英国不要求其加入存款保险补偿计划。

凡是不属下列情况的任何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存款都是补偿计划的保护对象:公司(小公司和个体贸易公司除外);国外公司;集合投资计划,以及任何该计划的受托人和执行者;养老金和退休金,以及任何该基金的受托人(不包括小额的自我管理的基金的受托人,以及小公司或小合伙企业的雇主的职业基金计划的受托人);跨国机构、政府部门和中央管理当局;省级、地区、地方和市级政府;违约方的董事或经理(但不包括以下情况:1、违约方是共同协会,但不是大共同协会;2、为违约方工作的董事或经理没有收到工资和其它公司待遇);上述人员的亲属;与违约方同属一个集团的机构;持有违约方或与违约方同属一个集团的机构的5%的股份的人;违约方或与违约方同属一个集团的机构的审计人员;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认为是造成违约方违约或对此负有责任的人;大型公司;大型合伙企业和大的共同协会;涉嫌从事洗钱犯罪活动的人。

3存款保险机构的覆盖范围

存款人受保护的存款包括:源自银行业务临时性情况和某帐户的剩余基金的任何币种的信贷余额;由信贷机构发行的任何债权凭证;任何不属于资本性质的住房协会的股份。但上述存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存款不属于下列范围,信贷机构发信的属于机构资本部分的债券、已受保护存款、住房协会延期股份、非名义存款(存款发生后没有存款机构的公开确认)、根据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的意见,还有任何涉嫌洗钱活动的存款、存款发生时,吸收存款机构必须有在英国进行一种或多种监管活动的金融监管局(FSA)的颁发的许可证,或者有其他法律允许该行为发生;存款发生在英国,或者存款吸收机构有金融服务管理局(FSA)颁发的在英国吸收存款的许可证时,其在欧盟地区分支机构吸收的存款,同时遵守欧盟地区存款保险规定。

由属于补偿计划非强制性银行成员的欧盟公司在英国分支机构吸收的存款也属于受保护存款,这些公司可以在本国授权的条件下在英国吸收存款,

当一个参保机构出现问题面临倒闭时,对存款人的赔偿是按比例计算的,倒闭银行的合格存款人只能得到其存款余额固定比例的赔偿,同时对最高赔偿金额作出了限定。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对最大补偿限额有如下规定:存款:31,700/人,首次2,000存款的100%和其后33,000存款的90%;投资:48,000/人,首次30,000投资的100%和其后20,000投资的90%;抵押咨询和安排:48,000/人(自2019年10月31日之后进行的业务),首次30,000保费的100%与其后20,000保费的90%;长期保险(如:养老金和人寿保险):无限制,首次2,000保费的100%与其后剩余追索权的90%;普通保险:无限制:其中,强制性保险(如第三方汽车):求偿权的100%;非强制性保险(如家庭保险和普通保险):首次2,000保费的100%与其后剩余追索权的90%;普通保险咨询与安排:无限制(限于2019年1月14日之后进行的业务)首次2,000保费的100%与其后剩余追索权的90%;强制性保险受全额保护。

4存款保险的资金来源、管理与运用

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存保资金来源于对行业企业的征收,完全遵守运行必交费(pay-as-you-go)。英国存款保险制度属于强制性存款制度,任何公司一旦被担任执行监管活动的金融服务管理局(FSA)批准在英国运营时,该公司则自动成为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的成员,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将按照相应比例向成员机构收取资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从补偿计划成员收取的保费及逾期缴付费;存保委员会从无力偿付成员的资产中讨回的款项;基金的投资回报;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为执行其职能而借入的资金;任何其它合法拨付入存款保护基金的资金。

每家参保金融机构均须向委员会缴纳三种资金:初期资金、继增资金和特别出资。如果某一投保机构本次继增或特别出资金额,加上该机构以前提供的上述三种资金在扣除偿还金额以后,已经达到该机构存款基金的0.3%以上时,则不再要求该成员机构在提供继增资金或特别出资。

此外,如果委员会认为在任一财政年度的存款赔偿有超支的可能性,经财政部批准,委员会可以向投保机构征收特别资金以应对该年度的支付义务。为了及时融通资金,委员会还可以从英格兰银行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1.25亿英镑。

英国存款保险补偿计划成员的存款保险的费率水平为计划成员受保护存款基金的0.3%。

银行在投保机构经法院裁定进入临时清算、特别行政管理、进入破产清算、当金融服务管理局(FSA)认定该机构已无力偿付其债务时,可以动用存款保险基金。按规定存款保护基金由存款保障委员会存入英格兰银行,由其进行必要的债券项目投资,以扩大保障基金的规模。

5存款保险的职能的履行

5.1存款保险的触发条件

存款保险在以下条件下进行赔付:1)存款当补偿计划成员存款吸收者(如银行,住房协会和信贷联盟)被认为不能或可能不能够偿付存款人时,存款人补偿计划即被触发。其中联合存款的权利人均会获得相应补偿。2)普通保险当补偿计划成员保险公司出现诸如法律条款中的流动性和管理等问题时,被认为不能或可能不能够偿付保险人时,保险人补偿计划即被触发。3)长期保险(如:养老金和人寿保险)当补偿计划成员保险公司出现诸如法律条款中的流动性和管理等问题时,被认为不能或可能不能够偿付保险人时,保险人补偿计划即被触发。4)普通保险咨询和安排当补偿计划成员保险公司出现诸如法律条款中的流动性和管理等问题时,被认为不能或可能不能够偿付保险人时,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将对保险人进行保护。5)投资,当补偿计划成员投资公司被认为不能或可能不能够偿付保险人时,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将对投资人权利进行保护,如:因为坏的投资咨询意见、低水平的投资管理和谣言而遭受损失时;当补偿计划成员投资公司歇业而无法返回投资和资金时。投资主要包括:股票;信托;期货;期权;个人投资计划和诸如抵押捐赠等长期投资。6)抵押咨询和安排。当抵押咨询发生以下情况时,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将对投资者进行补偿:当客户没有得到可以进行的不同类型抵押的意见而导致损失时;当客户选择的抵押产品的具体内容有误而导致损失时;当客户在没有被告知为何进行抵押转换的前提下被建议改变抵押产品而遭受损失时;当客户被推荐进行一个不适合他/她当时环境的生命周期的抵押活动而引发损失时。

5.2金融服务消费者索偿权的实现

作为一个金融服务的存款人或投资者,要就其金融消费获得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有限公司(FSCS)的赔偿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该存款人或投资者必须是一个合格的索偿者;该存款人或投资者的存款或投资等服务是受保护的;索偿对象是金融服务补偿计划的成员;该金融服务补偿计划成员必须是处于违约状态;

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范文

统计报表和投资计划管理业务处理工作效率较低。当前全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的各类统计业务工作量非常大,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为例,其统计范围比部级系统更广泛,既包括中央、地方投资项目,也包括社会企业投资项目,每年仅公路新增的项目就很多。相对业务量的增长,对统计报送时间要求较高,如公路固定资产投资月报,每个月需要在3~4d时间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数据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全过程。针对繁重的统计业务工作量和紧迫的时间限制,当前统计报表的处理方式和工作效率已经不能满足需求。大量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报表需要旗县—盟市—自治区三级报送,其处理方式多数仍为各级统计人员采用部下发的单机版软件进行作业,再将软件生成的数据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在网上交换,还有相当数量的专业统计直接采用Excel电子表格方式报送。单机版软件和电子表格软件本身的自动化处理水平有限,仍需大量手工操作进行数据导入、导出、格式转换、复制、粘贴等工作,工作效率低、耗费时间长,在月底和年底等统计业务工作量的高峰时期,拖报、延报现象无法避免。投资计划管理方面,厅综合规划处的投资计划管理业务仍然采用较为落后的纸质文本或Excel表方式,投资计划与规划、统计等相关业务的衔接主要依靠电话沟通、人工传递文档资料等方式,投资计划管理人员无法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相关规划、审批历史记录、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等各类信息。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名称、投资额等数据与规划、计划存在差异时,管理人员只能对所有的项目进行手工比对,速度慢且易出错。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交通运输统计和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既是行业宏观规划发展的基础工作,也是领导科学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只有抓好统计和投资计划管理工作,才能为掌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情况和项目投资管理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更好地发挥交通信息引导和决策咨询功能,为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目标的谋划和推进情况的掌握提供翔实的依据,为实现交通运输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交通运输行业是近年来政府投资的主要方向之一,在投资体制改革深化、审计监督力度加大、资金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面对中央、地方、民营企业、招商引资等来源复杂、数量众多的投资项目,如何实现更加规范、高效的交通运输投资计划管理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省厅乃至全区投资计划管理的大量业务还主要依托Excel表格工具进行数据处理,人工导入导出数据,还需要经常查阅大量纸质资料,业务人员工作负荷重、效率低。只有通过构建统一的网络化管理平台和项目数据库,才能简化投资计划编制、汇总、上报、下达、调整等业务流程,缩短数据流转周期,为调整投资政策、优化投资结构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还可以与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数据进行联动,提高投资计划编制的效率、科学性和投资项目执行进度检查的准确性。

3投资计划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投资计划管理系统主要面向投资计划管理人员、投资计划报送单位,以投资项目为主线,实现省管各类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以及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资金渠道与投入比例的综合分析,实现全省投资计划管理业务的网络化作业与投资项目信息的数字化存储,提高投资计划管理效率与科学性。

3.1模板与任务管理子系统

模板与任务管理子系统是交通运输投资计划编制正常工作开展前使用的子系统,涉及投资计划表模板、计划上报任务两方面内容,业务员可使用该系统对投资计划表模板、计划上报任务进行管理,通过自定义或者下载部级相关模板及计划上报任务进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本子系统包含投资计划模板管理和上报任务管理等两个功能模块。

3.2投资计划数据填报子系统

投资计划数据填报子系统用于省、盟市、旗县投资计划上报单位向省厅报送投资计划数据、规划项目数据,并可实现数据查询与导出等功能。报送项目包括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①投资计划上报任务管理。接收上级下达的投资建议计划上报任务,可下载或更新表格。可查询所有上报任务历史记录及其完成情况。②规划信息填报。用于报送规划、五年计划信息及相关文件。规划数据填报:系统提供在线和离线填报两种数据填报方式。投资计划上报单位根据标准格式在线填写规划、五年计划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总投资、计划类别等项目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系统设定内置校验规则,对不符合标准格式的数据进行提醒;支持数据上报人员离线模式下在本地电脑上填写、编辑、保存规划信息。文档上传:规划电子文档、尚未电子化的规划相关文件以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并进行保存。③投资计划数据填报。用于报送投资计划数据以及相关项目批件数据。投资计划填报:投资计划上报人员可直接填写投资建议计划各类数据。尚未填写完成的数据,填报人员可随时进行保存。系统设定内置校验规则,对不符合标准格式的数据进行提醒。同时,为防止系统故障或误操作引起的数据丢失,系统具备周期性自动保存功能。项目批件上传:投资计划项目批件需填报基本信息,批复文件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批复文号、批复主题、审批对象、资金来源、建设规模、批复时间、批件接收时间及接收人、文件存档位置等。项目相关批件: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环评批复、水保批复、用地批复等各项批复文件以及承诺函、相关协议文件等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④投资计划及项目查询。具备权限的系统用户可登陆查询本单位所上报的投资建议计划,包括已上报的规划信息、投资建议计划历史记录、提交的投资建议计划审批状态及审批记录。⑤数据导出及打印。可导出填报的规划、投资计划数据,以自定义格式(TXT、EXCEL、PDF等)导出或打印,支持报表打印,能方便设置打印方向、打印格式等。

3.3投资计划数据采集管理子系统

投资计划数据采集管理子系统面向省、地市、区县级投资计划管理部门,实现投资计划表的制作管理、投资计划数据接收、投资计划数据审核、计划下达、数据导出、系统用户管理等功能。①投资计划表制作管理。根据各级投资计划表要求制作新表,可对表格进行查询和编辑,主要包括表样式的设计、单元格属性设置、计划类别、项目类目管理等。该模块可接收部级交通运输投资计划管理系统制作的新报表样式。②上报任务管理。投资计划管理人员可接收部下达的投资建议计划上报任务,生成相应的投资计划表,同时也可制定新的投资建议计划上报任务,并根据报送范围单一或批量下达到相应的报送单位。③数据接收管理。投资计划管理人员可接收、查看各单位上报的规划信息、投资建议计划数据、规划及投资计划批件数据,并能查看各报送单位的报送状态。④数据审核。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投资计划管理单位负责市级上报数据审核,地市级投资计划管理单位负责县级上报数据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投资计划,系统可将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理由、未审核通过的投资计划数据返回到相关单位。审核条件、审核公式等可由用户根据投资计划管理要求在投资计划表制作管理”模块定制。⑤数据上报及查询。实现与部级交通运输投资计划管理系统的无缝衔接,对审核完成的全省投资计划数据,可按照部系统投资计划数据报表格式要求导出,报送到部系统。⑥用户管理。支持对投资计划管理部门、投资计划上报单位的系统用户注册、登录、访问权限进行管理,省厅具有用户权限分配功能。报送单位发生变化时,可通过单位代码的关联进行历史数据的管理。为避免重复建设,并实现用户数据共享,本模块将复用统计业务管理系统的用户管理模块,并可根据权限对自身业务范围内的用户进行本系统操作权限管理。

3.4投资计划编制管理子系统

投资计划审核管理子系统面向省、地市、县级投资计划管理部门,主要实现基于投资计划数据采集管理子系统获取的投资建议计划数据及规划等相关信息,对各单位上报的投资建议计划进行筛选、审核,编制投资计划。①投资建议计划审核。筛选条件管理:对筛选条件进行设置和管理,自定义添加、修改、删除筛选条件,可设置条件序列和优先级。筛选条件可包括是否有批件、是否超出预算额度、是否已纳入规划项目清单等。投资建议计划审核:通过设定的项目筛选条件对各单位上报的投资建议计划进行自动筛选,并按照优先级排列后以列表方式展现筛选结果。对于未通过筛选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未通过理由。②投资建议计划编制。投资计划草案管理:与统计报表管理系统中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互衔接,获取投资建议计划审核通过项目的投资额数据,包括项目总投资、累计完成额、累计完成比例等,自动生成上年结转及剩余投资额,根据上述投资数据、投资拨付比例、建设时间等自动生成投资金额。对计划草案进行多次人工调整、修改,修改记录自动存储。投资计划管理:在投资计划草案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计划。管理人员可对所有项目进行人工核对、调整编辑并确认,并将最终审核通过或调整完成的项目批量加入投资计划项目清单。固定资产统计数据校验:根据实际投资计划资金安排,对获取的固定资产统计数据准确性进行校验,筛选出不准确或不合理的统计数据,生成错误理由。通过人工再次校验后,将错误的统计数据及理由返回到统计报表管理系统。③投资计划导出。可将审定的投资计划按自定义格式导出TXT、EXCEL、PDF通用格式或直接打印,可按上级投资计划报表格式要求进行导出和打印。

3.5投资计划分析子系统

投资计划分析子系统面向投资计划管理人员,可针对全省投资计划进行查询统计,可对投资进度完成情况、资金渠道与投入比例进行多维分析,分析结果以自定义分析报表、分析图(饼状图、柱状图、折线图)等多形式展现。①投资计划信息综合查询。支持简单查询与组合查询。根据项目名称、项目所属行政区划、项目类型、资金来源、审批主体、审批对象、审批文号等设定的关键词进行复合条件查询。根据项目名称查询项目连续几年计划分年下达情况和规划执行情况。可选定查询的项目直接跳转至投资计划编制子系统开展相关计划编制工作。②投资计划统计分析。根据计划项目单位进行资金渠道、投资方向一年或多年分析;根据项目类型,实现分行政区划、分区域、分资金渠道一年或多年分析;根据资金类别,实现分行政区划、分区域、分资金渠道、分时间等多维度分析;与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报表对接,可对限定范围内的投资计划项目的总投资额、中央投资、已完成投资、到位资金等进行分析;根据年初资金预算(切块),对计划下达情况与年初切块对比分析,了解分地市(或县)、分资金来源、分投资方向的计划完成情况;根据特定时间段(例如十二五”期间)某种类型项目库的情况,对计划下达项目与项目库的情况,了解项目库执行情况;针对指定时间段(如某几年或某个五年期)的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和项目情况,基于上面提到的分行政区划、投资计划上报单位、区域、项目类型、资金渠道、规划等进行多维度综合分析。

4结语

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范文篇3

[关键词]投资统计,计划,预算,关系

主网基建项目计划与预算编制是极为重要的事情,事关公司投融资策略的制定,必须高度重视。然而,不少人,甚至是计划编制人员,对计划与预算的关系尚未真正把握,给实际工作带来困扰。本文将就这种情况进行剖释。

1、有关投资统计的基本概念

(1)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手册》中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费用的总称。

(2)固定资产的实物工作量,是根据实际已安装的设备和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的实际数计算的。没有形成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和预付工程款,以及需要安装的设备还没有进行安装的,原则上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

(3)投资完成的基本计算方法是一定时期完成的实物量乘以相应的价格。主要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投资,其他费用投资等三部分。

(4)投资完成额的计算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的计算标准:原则以中标价格作为计算建安工程投资额的价格依据;对某些已进入施工,但合同尚未签订项目,按同类工程实际价格计算,合同签订后再进行调整;甲供购料供应施工单位的,价差部分未转施工单位的,建设单位需反映在建安工程投资额中。

设备、工器具投资完成额的计算标准: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一律按实际价格及相关运杂费计算,即按照实际资金支出数计算投资额,自制设备、工器具按实际开支工料计算投资额。

2、投资计划与预算是两回事

主网基建项目计划的编制与上述的投资统计是完全对应的,与具体资金支付是两回事。如将投资计划直接作为预算,势必存在预算不准确的情况,可能存在的情况为:

(1)实际资金支付数大于投资计划:例如,某个主网基建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第一年年度投资计划为1000万,编制计划时考虑到的投资为站址征地。假设到第一年12月底,站址征地顺利进行,使用了980万元,按上述投资统计方法,实际投资完成了980万,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98%,计划执行良好。与此同时,该项目按签订的合同,支付了首笔购置变压器等的设备款2000万元。按规定,这2000万元将不纳入投资完成统计中。此时便出现了实际资金支付数大于实际投资完成的情况,即:投资完成980万,实际资金支付2980万。如该项目将投资计划作为年度预算,将出现预算不足的情况。

(2)实际资金支付数小于投资计划:同样以上述项目为例。假设该项目计划在第二年12月底投产,按规定,编制出该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为18000万(分析往年数据,预计可能节约5%)。假设项目按计划投产,最终年度完成投资1802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9000万元。该项目第二年的实际资金支付亦不会超过19000-2980=16020万元(设备质保金等不可能支付)。如此一来,便出现了实际资金支付数小于实际投资完成的情况。

通过以上的简单例子,我们可以看到,投资计划数与预算数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量,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片面地将投资计划作为预算或将预算作为投资计划都是不合适,在具体执行中会带来困扰。那么,这两个数究竟有没有联系呢?愚见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在假设投资完成统计完全正确无偏差的情况下,最终累计完成投资应该等于项目财务决算数。

3、项目预算编制建议

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已有一套成熟的规则,此处不再累述。综合考虑各种情况,不宜将投资计划数直接作为预算数执行,而应单独编制其预算数。具体项目应具体分析,要充分考虑至年底工程实际进度及大致所需费用;如项目在下半年投产,建议的预算数为初步设计总投资*0.9-截至去年底累计资金支付(在此考虑了5%的节余及5%的质保金等因素,不同地区系数可适当调整)。

4、结语

投资计划与预算编制是大事,关系到公司投融资策略的制定。高质量的计划与预算编制,尤其是合理的预算编制,将为公司财务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相信通过本文的探讨,大家对投资计划与预算的关系,计划与投资完成统计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可为今后计划与预算的编制提供参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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