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规划原则(精选8篇)

时间:2023-07-19

产业规划原则篇1

有一句格言:“世界上只有两件事不可避免,那就是税收和死亡。”对于税收,“愚者逃税,蠢者偷税,智者避税,高者筹划。” “宪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有缴纳税捐的义务,然租税给付虽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却欠缺对待给付的经济诱因,纳税义务人主观上均存有尽量少缴税的心态,因此如何规避税法适用以减轻租税负担,如何合法的少纳税甚至免纳税即成为纳税义务人关心的问题。

一、避税的概念及其外延内涵

纳税人在税收法规的许可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通过经营和财务安排,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就是避税。即用合法的手段来实现税收责任的最小化。根据是否违背税收立法的目的和意图,国际上将避税分为可接受避税和不可接受避税,可接受避税又称税收筹划或者税收节省,其所产生的后果是与税收法律的意图相一致的,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除了要通晓税法外,必然要旁及到与投资决策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而不可接受的避税则不同,瞄准的只是税法上的漏洞,纳税人通过钻税法漏洞, 以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税收利益, 它具有事先性, 形式上不违法, 但在内容上有悖于国家税法立法宗旨, 充其量只能说其不违法也不合法;而税收筹划虽然也具有事先性, 但其从形式到内容具有完全合法性, 它是建立在对税法精神充分领会的基础上的。[1]

二、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与避税的关系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虽然未像大多数国家那样在宪法上得以确认,但其仍然是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税收法定原则一般由税收要素法定原则、税收要素明确原则和征税合法性原则组成。由于税法同刑法一样,均关系到相关主体的自由和财产权利的限制和剥夺,且极易发生权力的滥用而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因此依据税收法定,立法机关严格保留了税收要素的立法权,在对税法的解释方面,将解释权赋予法院及行政机关,但严格限制了他们的自由裁量权;在税收要素及与其密切相关的、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的程序法要素均有形式意义上的法律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征税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征收税款,无权变动法定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可以看出,税法崇尚形式理性,以严格的形式正义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公权力和私权利是相互制衡的关系,对公权力限制必然造成私权利扩张,这就为税收规避的产生拓展了空间。税法虽为公法,但其调整的税收法律关系却与私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征税对象所得的收入大都源自于私法上的交易行为。私法大多为任意法,其规定的交易形式对于当事人而言只是一种参考,不具有强制性,这是因为私法主要涉及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因此,只要不涉及强行法的违反,法律一般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不会横加干预。税法则不然,由于立法的滞后性与调整的局限性,立法者不可能预见到所有可能的交易形式,所以当纳税人凭借私法上的自由形成权,创造一种与课税要件不相符合的交易形式时,税法和私法的矛盾就暴露出来了。税法漏洞因此而产生。这种漏洞即表现为税法的立法意图难以为条文的可能文义所包容。法律漏洞是超出法律条文之外,但仍为立法者所希望把握和规范的领域,即法律调整的盲点或者灰色区域。在民法中,法律漏洞可通过类推使用、目的性限缩或扩张加以填补,但税法受税收法定主义的制约,漏洞补充一般禁止。税法希望以形式正义保证纳税人的权利不受公权力滥用的侵害,却在实质上造成私权利滥用,导致了权利之间的不平等,权利对权利的侵害。 [2]

三、合理避税的社会功能在税收社会政策原则上的体现

我国税法确立社会政策原则是实现税收职能的需要。通过税收组织财政收入奠定调节经济的物质基础,同时通过税收杠杆,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促进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协调,促进社会总需求和总共给的基本平衡,促使国民经济朝着既定政策目标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3]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税收筹划这种合理避税手段的功能是同税收社会政策原则的目的殊途同归的。总的来说,税收筹划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有利于减少偷漏税等违法行为的产生。以往纳税人要想少交税,总是采用偷漏税等违法手段,与法律发生正面的冲突;在国家税法体系不断完善和征管手段逐渐进步的条件下,迫使纳税人用更理性的观点看待节税问题,更关注如何采用合理的、合法的方式达到节税的目的。因此,税收筹划的出现使纳税人发现了合理有效的节税路径,由此客观上减少了偷漏税等违法行为的产生,净化了纳税环境。

2、有利于社会各方正确看待其持续发展结果。在一定时期内,可能会减少税源,但从长远来看,国家会有更多更稳定的税收来源。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将一个处于33%所得税率地区的企业,迁至适用于15%所得税率的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可以节约所得税率18%;但从长远看正是企业合理回应了政府对高新技术开发的迫切需求,促进了开发区的发展和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虽然税率降低了,但是税基却扩大了,如此国家的总体税收水平将进入良性循环。

3、有利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税收筹划的重点就是充分利用税收的优惠政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同时,必然会发展税法鼓励的行业,客观上使产业结构得到了调整,国民经济得以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为国家经济保持持续高水平增长创造了条件。

4、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税收筹划的水平,决定着企业的竞争力。现代企业的竞争,不仅仅是设备、生产能力、营销能力的竞争,更是资源整合能力、接受新信息能力和企业学习新知识能力的竞争。企业对税收的理解能力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途,企业所关注的也应当从利润收入转化为税后收入;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更多的外国企业进入中国,他们有着丰富的税收筹划的经验,我们的企业只有尽快掌握税收筹划的技能,才能降低企业营运成本,提高自身竞争能力。

5、也同时有利于促进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水平的提高。税收筹划与依法纳税是一场高智商的较量,只有政府执法部门有了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才能准确判断哪些是合法的筹划,哪些是违法的筹划行为甚至逃避税行为,以便及时做出判断和裁决,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4]

6、同时有利于相关税收法律、政策的完善。税收筹划在实践中验证税法规定的合理性,帮助寻找税法漏洞,开拓税法调整的新领域,使得税法在实践中不断扬长避短,更加完善、合理。

四、税收筹划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关系

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在宪法上的义务,根据权利义务的对价性,纳税人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利,其中税收筹划也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纳税人享有不缴纳比税法规定的更多的税收,合法合理的降低税收成本,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权利。《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暂行规定》对税收筹划的肯定表明我国已承认纳税人具有税收筹划的权利。

公民享有宪法上的平等权利,这体现在税法上则是税收公平原则。所有纳税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税收负担在国民之间的分配也必须公平合理,税收负担须同纳税人从政府和社会得到的利益多少及其负担能力相适应。从表面上看,税收筹划规避了部分纳税义务,使得纳税人在承担较少纳税负担的条件下,却获得了相对较多的利益,貌似有违税收公平原则。但从实质上看来,税收筹划并不同税收公平原则相矛盾,相反,在某种程度上,两者恰恰是一致的。首先,税收筹划并非哪些人的特权,而是人人都得享有的税收基本权利,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寻求税收负担的最小化,也就是说,在税收筹划上,人人平等;其次,税收筹划看似使纳税人在负担较少税收的情况下获得了较大的利益,造成了水平的不公平,但从长远来看,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增大,更多地投入创造了更多的收益,也就创造了更多的税源,税率减小,而税基却扩大,整体上仍然是公平的;再者,税收筹划是合理的避税手段,鼓励其发展完善是对偷税、逃税、不合理避税等税法禁止的手段的变相抑制,有利于保证税收在实质上的公平。

五、总结:合理避税的基本原则

从以上对合理避税和税法基本理念的关系,可以总结出合理避税的几条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这是合理避税的根本前提,也是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乃至避税行为区别开来的根本所在。合法性意味着它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税法是规范征管关系的基本准则,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也必须受到税法的规范。只有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纳税人才可以选择合适的税负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小税负,最大可能地获取利润或取得更大的收益。

2、合理性原则。这是税收筹划同不合理避税的根本区别所在,这意味着纳税人的筹划行为不但要合法,并且是要同税法的立法意图相一致,不恶意钻税法漏洞。恶意钻税法漏洞的不合理的税收规避是为税法所不允许的。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关联企业独立交易原则的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关于视同销售行为的规定以及《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契税暂行条例》中关于财产归属的规定都表明了我国税法的这一立场。

3、目的性原则。这是由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原则所决定的。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节税,纳税人在税收筹划时都具有很强的减轻税负、取得节税收益的动机,从而降低税收成本以达到总体效益的最大化,在合法性原则之下这是完全合理的,也是纳税人最本质的目的。税收公平原则要求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以纳税人拥有财富数量来衡量其纳税能力从而进行征税;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或合理调整受税财产的比例以降低税负,或延缓纳税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符合了税收地公平原则,也从而能够更有效地盘活资金,获得更高地投资收益。

4、筹划性原则。这是合理避税的特色所在。纳税人在经营活动方式上的筹划、安排,体现了其对税法及其制度的尊重与熟练掌握。

「注释

[1] 参见 杨小强:《税收规避论》(中国财税法网)2004年

[2] 参见 刘剑文 熊伟 《税法基础理论》第149-150页 北大出版社 2004年

产业规划原则篇2

关键字:城市规划;循环经济;小区域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现在的科学技术、经济在不断的进步,而资源、环境、社会发展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那么我国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就提出发展循环经济这个理念,着重强调了经济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性。在构建生态城市、绿色城市中,循环经济有着重要意义,而随着各国生态城市、绿色城市的发展,我国城市构建也在朝着生态城市这一方向靠拢,不断的发挥着循环经济所具有的作用。时间在不断推移,体现出了城市规划和循环经济见得密切关系,所以研究这两者的关系对于小区域的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 循环经济的理论

1循环经济概念

循环经济其实就是生态经济,其主要就是应用生态规律知道人们社会经济活动,循环经济是将经济活动组成资源——产品——再生产这样的反馈流程,特征就是高利用、低开采、低排放。在这个经济循环中,所有能源、物质都能得到持久、合理的利用,从而就会将经济活动影响自然环境的程度降到最小。

2实现原则

循环经济的实现原则就是3R,即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原则,而这些原则排列的顺序是有科学依据的。减量化原则是输入端,其目的是降低消费流程、进入生产的无质量。再利用原则是过程,其目的是延长服务、产品的时间。再循环原则是输出端,其目的是将废弃物变得资源化,从而降低最终的处理量。在处理废物时,其优先顺序就是避免产生循环利用最终处置,就是首先在输入端考虑到节省资源,从而提高生产产品对于资源的使用率,减少、预防废物产生,然后就是源头不鞥减少的污染物、旧物。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从而让其能够回归于经济循环当中,如果回收利用、避免产生都没有实现,那么就要对这些废弃物无害处理。

二 城市规划和小区域循环经济之间的关系

1循环经济受小区域城市规划的影响

小区域城市规划对于循环经济有较大影响,有效的城市规划会帮助循环经济发展,那么不合理的规划就会影响到循环经济发展。不合理循环经济阻碍循环经济的作用是:城市规划属于预测性科学,因此城市规划就不能对最终规划结果预测的十分准确,而这样的不确定性是因为受到了城市发展环境的制约。随着现在经济的不断进步,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也很快,但是所出现的不合理城市规划却造成了很多问题,比如说有些城市只片面的追求城市规模、经济增长,从而忽略了资源环境的承载条件,这样也就超过了发展阶段的城区面积、经济、人口指标;有些城市的布局构造并不合理,和相邻城市的发展也就不够协调;还有很多大城市功能都集中在了中心区,这样也就出现了水资源短缺、人口膨胀、环境恶化、交通拥挤等问题。这些不合理城市规划结果是与循环经济理念、原则背道而驰的,从而也就影响到循环经济发展,让城市发展出现了很难调和的矛盾。

2循环对于小区域城市规划的影响方面

(1)生态工业园规划

循环经济3R原则对于生态工业园规划有着重要指导意义,现在我国的生态工业园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而生态工业园所根据的就是工业园设计、循环经济理论所形成的新型工业组织,这也是生态工业所汇集的场所。有关调查曾经显示,消费、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垃圾、废料,有60%以上都是可循环利用的,那么在规划工业园的时候,要要运用循环经济再循环、再使用原则来对筛选入园门类,根据流线组织的工业布局把原料、产出有关联的工业放在同一园区,从而让这个区域能够相互依存,然后加以利用垃圾、废料,建设出生态工业园模型。我国生态工业园的建设起步比较晚,但是现在循环经济的不断发展,让生态工业园建设也越来越完善、越来越成熟,像是在上海开幕的铜业展就能促进生态铜业的发展。

(2)生态能源规划

人们在生活中,没有考虑到所进行的活动会对环境造成怎样的影响,尤其是在利用能源这一方面,像是煤、石油和天然气这就都是不能循环使用的能源,一方面这对环境造成了很大危害,一方面这些能源都是自然资源、不能再生,这样也就会导致出现能源危机。现在循环经济的不断发展让人们意识到了清洁型能源、节约型能源所具有的重要性,那么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就要表现出循环经济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根据循环经济减量化原则去规划能源使用,在最小程度消耗原料下来完成最大化能源生产,所以在规划城市的时候,最好可以使用风能发电、潮能发电、水力发电,尽量降低火电开发。同时也要强调循环经济中的再利用、再循环原则,比如说我国可用循环使用原则和自然条件来大力发展潮能。风力能源、水电,这样布置降低了对环境的破坏程度,也实现了循环使用自然资源;充分应用沼气来代替日常能源,这不只让废弃物排放有了很大减少,也再循环使用了废弃物,城市能源规划在循环经济的影响下,正在朝着生态能源方面蓬勃发展。

(3)生态社区建设

生态社区是基础设施、居民家庭、社会服务、自然生态环境,那么就要规划社区建设,建立起热循环、小区水、节能节水、垃圾分类这一生态型的社区。在小区内要倡导人们可以循环利用水资源,比如说用洗澡水来洗衣服,用淘米水来浇花,用洗菜水来洗碗,用洗脸水冲厕所等。同时在垃圾处理方面也要进行分类,在小区垃圾堆放处设置出回收点,从而让居民方便处理垃圾,像是可回收垃圾就包括金属、废纸、玻璃、布料、塑料;有害垃圾包括过期药品、废弃电池等。

总结:

城市规划与小区域循环经济之间有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那么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我们就要用矛盾、联系、全面的观点看待二者的关系,在城市规划的时候要考虑到环境、资源的承受能力如何,充分的将循环经济运用在城市规划中,从而让社会经济系统、自然生态系统能够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史宝娟;许亚平;索贵彬基于循环经济的生态城市规划及对策分析[期刊论文]-生态经济 2010(05)

产业规划原则篇3

【关键词】税务风险 税务筹划 原则 防范方法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制度的健全,现代企业也开始逐步实施及完善税务筹划工作。目前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也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纳税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经济环境要素和现代企业财务决策的变量,对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致关重要。因此,现从纳税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出发,谈谈如何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环节——企业税务筹划。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含义及影响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纳税人纳税风险规避措施失败或者没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法规而受损的可能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主客观原因导致企业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遭受税务等部门的查处而增加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额外支出的可能性;二是企业因多缴税款或未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等而减少应得经济利益的可能性。

企业税务风险首先会导致企业的成本增加。这种成本第一表现为因为违反法律法规少纳税而遭到税收机关的处罚成本;第二表现为因为税务风险而成为税务机关的重点监控对象的应付成本;第三就是因为税收优惠没有充分利用的利益流出成本。其次税务风险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决策行为产生影响,对企业的投资决策、财务决策、组织设立形式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再次,税务风险还可能会导致企业的信誉受损。有时候企业的税收信誉与商业信誉联系在一起,这样就会对企业在产品交易、银行贷款等方面的产生连锁反应。税务风险还有一些其他的影响,比如说因为违法违规可能会导致企业管理层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可能导致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发票的资格、以及税收优惠享受资格等资格丧失。总之,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很大,企业必须加强对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对税务风险进行预测、评估、规避和化解,以避损失的产生和各项成本的增加。

三、税务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务筹划这种节税行为,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税务筹划在现化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进行企业税务筹划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性原则。依法性原则是税务筹划的首要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第一,企业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征纳关系是税收的基本关系,税收法律是规范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作为纳税义务人的企业必须依法缴税,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属于偷漏税,企业财务管理者应加以反对和制止。第二,企业税务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国家财务会计法规是对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的规范,国家经济法规是对企业经济行为的约束。作为经济和会计主体的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如果违反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其他经济法规,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或作出违背国家立法意图的经济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三,企业税务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务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就几乎是没有了。

四、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

企业在税务筹划方案确定之前应通盘考虑风险因素,根据风险的产生动因,从源头抑制风险,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具体来说,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税务筹划风险意识。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可以提高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成功的税务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税法与税率的可能变动趋势、国家规定非税收因素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提高筹划人员素质。企业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多种渠道,帮助财务、业务等涉税人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各项税收业务政策的学习,了解、更新和掌握税务新知识,提高运用税法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税务风险的能力,为降低和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

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于税务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产业规划原则篇4

关键词:房地产;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和国际税收惯例,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对企业组建、经营、投资及筹资等活动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在不妨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达到税负最小化,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其外在表现是使纳税人纳税最少,纳税最晚,即实现“经济纳税”。 纳税筹划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公民纳税意识提高的产物。近年来,房地产企业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国税和地税的纳税大户之一。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个项目收入规模相当大,要上缴的各种税金少则上千万元多则上亿元,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运用虽然处于尝试阶段,但是作为纳税人的一种理财行为,有必要对企业的税收成本做出计划和安排。 当前部分房地产企业在纳税认识上存在误区;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纳税管理。导致很多房地产企业税负过大。因此,有效规避纳税风险,在有限的空间内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对房地产企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房地产行业纳税筹划现状及分析

目前在我国,能全面精湛整体论述系统纳税筹划方面的理论专著有限,实务方面的探讨也较为肤浅和缺乏,对于在实际工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采用哪些策划方法,以及需要掌握哪些节税点,目前我们国家的涉猎者并不多。在房地产行业,我国税收环境日益改善,已有诸多机构开始介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但是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阶段的纳税筹划研究不容乐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纳税筹划的认识不足。

一方面,由于国外的纳税筹划由来已久,所以我国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和手段远比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强;另一方面,对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通过纳税筹划所获得的收益都是自己的,因而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乐于在纳税筹划上进行大胆的尝试,相反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认为无论税负轻重都是国家的。因而不重视纳税筹划工作。

我们国家现行税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的局限性

我国现行税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税收法律制度是以流转税等间接税种为主体和侧重点的复合税制度,由于间接税种的税负具有可转嫁性,纳税筹划的操作空间不大,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比例最大的税种就是流转税中的营业税,这就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筹划研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局限。第二,由于我们国家目前的税收体制尚不健全,我们国家尚未开征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通用的诸如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予税等直接税税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筹划研究也因此而受到很大程度的局限。第三,由于我们国家目前的所得税和财产税的体系相对还比较简单,税收体制也还不够完善,也使得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的研究受到客观现实条件的制约。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征管水平还有待完善

我国目前由于税收征管水平的不足造成的税源或税基流失现象大为存在,也给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工作形成了障碍,税收征管水平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还不够完善,这一不完善性也体现在税收征收法律方面,我国的税收征管与发达国家尚有一定差距,我国现有税收法规不完善,致使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思想意识里认为偷逃税即使被查处了也是有利可图的,用不着进行纳税筹划。第二,由于税收征收管理人员素质、征管意识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原因,致使有的税务机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税务人员过大的税收执法裁量权。使得征纳关系异化,导致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与纳税人之间协调的余地很大,税收法规得不到有效执行,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当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偷税收益大于纳税筹划收益和偷税风险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显然不会再去劳神费力地进行纳税筹划。所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地阻碍了纳税筹划在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遍运用。

产业规划原则篇5

同志们:

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刚才,市发改委就“十二五”规划编制有关前期工作作了汇报,相关部门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步打算,金平同志就规划编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总的来说,前一阶段,市发改委和各成员单位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形成了一批专题调研成果,为下一步规划编制工作打下了较好基础。下面,我再提三点意见:

一、强化认识,理清思路

为什么要搞“十二五”规划,概括起来,我觉得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编制“十二五”规划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工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今年工作的主线。发展方式的转变包括了理念的转变、体制机制的转变、整个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的转变。我们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就是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调整经济结构作为重中之重,切实体现在规划编制工作中,体现在规划内容中。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是顺应发展阶段转轨的重大工作。“十二五”时期,将是衢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转轨的重要阶段。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我市经历了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轨,经历了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的转轨,去年我(来源:文秘站 )市社会发展水平也进入全省中等发展水平。接下来的五年,我们提出了要向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转轨的新要求,社会发展也将向更高目标迈进,这些都需要在规划中予以明确。

(三)编制“十二五”规划是推动产业发展转型的重大工作。十二五时期是产业转型最关键的阶段,“十二五”规划要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四大建设”,加快发展现代产业集群,使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同时促进三次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促进三次产业之间的相互融合。

二、明确方向,把握原则

规划一定要体现方向性、导向性、系统性、前瞻性和激励性。重点要把握好四条原则:

一要坚持科学发展原则。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指导,突出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同时要坚持“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生态建设为全省多作贡献、平安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三大取向,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力争基本形成四省边际中心城市。

二要坚持激励奋进原则。在规划未来发展蓝图,确定经济发展指标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指标时,既要催人奋进又要切实可行,要让广大群众看到“十二五”的宏伟蓝图,从而达到鼓舞信心的目的。

三要坚持紧密衔接原则。市“十二五”规划要与国家、省相关规划的要求相衔接,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与特色产业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产业集聚新平台规划建设总体方案相衔接,与各县(市、区)规划和市各重点专项规划相衔接,确保上下、左右规划衔接好。

四要坚持注重特色原则。要加强对我市发展阶段、区位优势、产业特色、生态文明等特点的研究并体现到规划之中,努力编制出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并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规划。

三、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要努力形成“市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集思广益”的规划编制格局。要集思广益,开门编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使规划的编制过程成为调动全市上下积极性的过程,凝心聚力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充分吸收干部群众智慧的过程,从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再发展、再跨越。

关于规划编制的几项具体工作,我在此明确一下:

第一,市发改委要按照确保12月31日以前完成的目标,抓紧提出工作方案,倒排每月乃至每周的时间表,实现紧张、有序、科学编制。

第二,原则同意委托省发展规划院开展思路研究,具体提交市委研究决策。

第三,由发改委牵头组建我市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及早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编制中要注重加强与被委托单位的对接融合。

第四,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按照能早则早的原则,尽快组织开展。

产业规划原则篇6

关键词:工业园区;控规编制;产业特性

中图分类号:X734、2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城市的发展的主体动因是新兴产业的不断出现,夕阳产业的及时淘汰,即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是推动城市发展的核心动力。随着城市地域的扩张,带来了城市规划的变化与调整,而我们常用的传统法定的控制性规划往往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在政府投资起决定作用的前提下,各类产业的布局是预先设定的,其空间选择也几乎是单一方案的,规划其实是政府的“计划”在土地上的投影。

而与产业的进步相比,我们规划行业的反应确实太慢了。等到某个企业一来就发现用地大的大、小的小没有一块是刚好合适的,于是又调规以满足企业的需要。例如图1、1所示的是重庆某个工业园最初的路网图,每个地块面积大约在10公顷左右,准备引进汽车工业。等到企业来后,发现不适合做汽车工业:其一,每个地块面积过小;其二,地块形状不利于汽车工业(特别是图中阴影所示地块);其三,道路太注重依山就势,高差较大。所以最后只有调规满足企业要求。

二、控制性规划对汽车产业布局的影响

(一)地块划分的影响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地块划分,确定每块用地规模。一般来说,工业用地要求的外形和面积大小,不仅因生产类别而不同,且与其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采用的运输方式、工艺流程和建筑层数有关。如电缆厂的厂房长度由于其工艺要求,有长达1公里的,用地必须是长条形;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化肥厂,其用地面积只有非自动化厂区的十分之一。对于汽车工业而言,其地块面积、形状的要求同城市居住、商业办公等功能要求有很大差距,甚至与其它很多工业用地也不一样,所以控规的设计者应该适当了解有关汽车生产工艺和布局方面的知识,确定比较适合的地块划分原则。

1、地块形状

在控规地块划分时首先应考虑到汽车企业的实用性,对汽车企业而言,地块首先应该方正,道路之间的夹角不宜小于60度。因为几乎所有的汽车生产企业的车间都是矩形或是矩形拼接,这样便于工艺布置和流程的安排。所以在地块划分时不要只为了考虑构图美观而故意将道路做成弧形或是斜交,形成大量弧形和三角形用地,不利于企业的使用,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2、地块面积

众所周知,工业用地与其它用地在土地使用面积上有很大差异,一般的居住和商业用地面积都很灵活,大小都能适应;而工业用地往往是根据其生产纲领和工艺流程来确定大小的,一般来说工业用地面积都不会太小(一般不小于2公顷)。另外,即使是工业用地,由于产业类别的不同,其用地面积也不一样。比如电子工业用地面积较小,而机械工业、钢铁工业的用地面积一般都很大,所以控规中划分的地块面积大小对汽车企业也有很大影响。

(二)场地标高的影响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另一个主要功能是确定园区道路走向和标高,从而大致确定每块用地的标高。由于重庆是山地城市,所以传统的竖向规划方法是道路依山就势,尽量减少土方量,避免高切坡。这些对居住区、文化商业办公区等都非常实用,但对汽车工业园区的每个地块而言,就显得有些不合适宜了。因为主要原因在于无论是汽车整车企业还是零部件企业的主要厂房占地面积都非常大,一般需要非常平整的场地,不可能像住宅、办公楼或是电子企业厂房等占地面积较小,可以依山就势、错落有致。当然,也并不能说依山就势,尽量减少土方量,避免高切坡的原则是错误的,对汽车工业园区而言,虽然不可能每块场地都遵循(也不可能遵循)这个原则,但地块与地块之间,是可能适当做到这一点的:通过不同地块之间台地的划分,通过留出足够的边坡距离,在大体上还是能体现这一原则。

(三)地块控制指标的影响

以前许多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都显得有些生硬甚至苛刻。生硬的原因在于没有详细区分和了解所规划工业的产业类别,比如电子工业和机械工业就有很大不同,前者可以为多层生产厂房,占地面积较小,因此要求的容积率较高而建筑密度较低;而后者一般为单层生产厂房,占地面积较大,因此要求的容积率较低而建筑密度较高。所以不了解不同工业的特点,用同一种指标模式来进行控制是生搬硬套,是对规划不负责任的体现。另外,机械地搬用居住区的绿地率指标,要求工业区绿地率要达到30%以上就显得有些苛刻了。

(四)基础设施的影响

对工业园区而言,是否有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是能否顺利进行招商引资的一个重要条件,试想,如果一个园区连基本的道路、水电气供应都不能保证,谁还愿意进入呢?而配套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容量的考虑则是控制性规划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根据一般的城市规划理论,各种公用设施的布局主要考虑其服务半径,规划专业的同志都能很好地做到这一点,但是要多大面积并不是很清楚;都知道公用站房要靠近公用耗量较大的用户,但哪些是能耗大的用户或今后引进的能耗大的用户可能布置在哪些位置也不清楚。另外,对于容量的计算,各公用专业的同志一般根据工业用地的常规指标进行估算,往往忽视具体的产业类型,所以计算的容量往往有较大出入。现在的工业园区对于基础设施常规的做法,是先根据控规的布点和容量先修建基本的配套基础设施,等到引入的企业有了眉目,再根据企业的公用耗量来确定各种基础设施的容量,这种做法也无可厚非,但往往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园区形成初期,进驻的企业不多,所建设的基础设施均能满足;但随着进驻的企业的增加或引进了几个高能耗或有大量废水的企业,突然发现电的容量不够了、给排水管径太小、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容量不够等等很多问题。于是只好准备扩大容量,到这时又忽然发现以前做的控制性规划给各个公用设施预留的用地面积又过小,于是又调规,才修好的变电站又扩容,才建好的路面又挖掉换管道,忙得个不亦乐乎,造成大量的浪费。造成这些现象的最根本原因是对该工业园区缺乏一定的产业定位和产业特征分析。虽然同为工业,但产业的差异造成了对配套基础设施有不同的要求,比如纺织企业对水的要求较高,石墨工业对电的要求较高。

三、汽车工业园控规编制应注意的问题

(一)地块划分的原则

对汽车企业而言,其布局首先应考虑产业集群的概念,即以整车制造为中心,零部件企业为辅助,构成一个产业集群,有利于生产和运输成本的降低。所以在做汽车产业园的控规时,必须要了解汽车产业集群和工艺方面的知识才能对症下药。在汽车工业园地块划分时应该考虑如下原则:

1、适用的原则

设计者应该从土地实际使用者的角度出发,为企业着想,考虑厂房和车间如何布局、如何缩短物流提高生产效率、更有效率的利用土地。只有这样,做出的设计才不具备盲目性,而是与汽车产业相适应。

2、符合工艺要求的原则

设计者应具备一定汽车生产的工艺知识,才能合理地划分用地。比如汽车企业中主要分为整车生产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在地块划分时,首先应确定整车制造厂的位置,一般来说在一个汽车产业园内整车制造的位置要适当居中便于配套服务,一般来说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所占用地很大,往往达到40-80公顷,而零部件生产企业所需用地一般较小,为4-10公顷左右;另外,即使都是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由于生产工艺和生产纲领的不一样,其用地大小也不一样,所以在地块划分时不可能做到百分百准确,通过大致预测和了解今后可能引进企业类型和规模,从而做出相对合理的地块划分。

3、弹性的原则

由于不可能完全预测到今后进驻汽车企业的类型、规模和生产工艺特点,所以在地块划分时应留出足够的弹性。比如,在原规划的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用地上突然要引进一个整车企业,则可通过相邻地块合并的方式来满足企业的用地要求;另一方面,如果进驻的都是较小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则可将一块较大的地块分给2-4个小型企业。弹性的原则在以前的控制性规划中经常运用,说来也简单和普遍,但弹性原则运用前提条件是将合并的用地与整车企业需要的用地和需要拆分的用地与几个小型企业需要的用地之间的差距不要太大,只有建立在一定汽车生产工艺知识基础上的地块划分才能较好的做到这一点,只有这样弹性原则才不会滥用和作为粗糙设计的挡箭牌。

(二)场地标高的确定原则

说到场地标高对汽车企业的影响,不得不说一下汽车企业对场地地形的一些要求。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地形要相对平坦,一个平均坡度超过20%的地形是不可能建汽车企业的。一般来说,小于3%的平均坡度对汽车整车和零部件企业是很适宜的,3%―5%对零部件企业是较为适宜,5%―10%则必须通过一定的场地平整才能满足要求,超过10%一般不宜修建汽车企业,当然,并不能说绝对不能建,只是场地改造的成本非常高而已。

所以在汽车工业园选址时首先应看有没有适合的自然条件,最主要的就是场地地形情况,如果选址失误,要么花费大量成本平整场地,要么就不适合做汽车工业。只有建立在适宜的选址基础上,下一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才有实际意义。另外,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道路及竖向设计时,不要像做一般城市居住商业区一样要依山就势,见到一个小山丘也要躲开,道路标高也太将就原始地形,这对汽车企业来说是不利的,因为汽车企业用地就要求平整,就要求方正。

(三)地块控制指标的确定原则

汽车工业同机械工业相类似,也是以单层厂房为主,局部拼接2-3层办公辅房,所以往往占地面积要求很大,建筑密度要求较高。对一个汽车企业来说,其指标确定可以参照国土资源部2008年24号文《关于和实施的通知》中各类产业的容积率标准进行确定,但该容积率指标中工业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因此在确定容积率指标时需说明是实际容积率还是加倍计算之后的容积率。对汽车生产企业而言,其建筑密度一般为50%-60%,实际容积率一般在0、4-0、8范围内,加倍计算的容积率一般大于0、7,绿地率一般在20%以下。针对不同的汽车生产企业,以上指标略有差异,所以在确定地块控制指标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生搬硬套,做出的控制指标才有合理性。

四、结语

总之,传统法定的控制性规划与城市各种产业之间应该是相互促进相互协调,而不是相互制约相互矛盾。控制性规划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它往往要受到不同产业的制约,所以本文通过控规对汽车产业布局的影响研究,希望能使传统法定规划更好地为城市产业服务,从而促进城市产业健康发展,另外也可反过来指导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和修改,从而使传统法定控制性规划更合理。这是本文研究的初衷,也为城市规划和其他产业布局提供一点借鉴和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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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张捷、 当前我国新城规划建设的若干讨论、 城市规划[J],2003(05)、

产业规划原则篇7

关键词:汽车企业 目标 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的目标与内容

1、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是使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但是由于不同的企业的经营规模大小、管理水平的高低等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税务筹划的目标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包括前提目标、基本目标、战略目标。

2、税务筹划的非违法性和为税务筹划主体谋求最大经济利益的目的是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的。从广义的税务筹划界定上划分,税务筹划可分为三方面:节税筹划;避税筹划;税负转嫁筹划。

二、汽车行业税务筹划的原则

汽车行业的税务筹划原则是企业经过长期的检验工作所整理出来的一整套合理的税务筹划法则或标准。企业管理者在制定税务筹划方案时,应遵循以下七项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事前筹划原则、汽车行业的税务筹划原则、综合性原则、服务于企业战略管理的原则、成本效益原则、风险防范原则。

三、汽车企业税务筹划的具体操作

1、汽车企业增值税的筹划。汽车企业的增值税筹划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身份选择和企业地点的筹划。通常情况下,当工业企业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64、7%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一般纳税人合算;所以汽车企业得认真计算和衡量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还是选择一般纳税人。投资者选择地点时,也应该充分利用国家对某些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保税区内的生产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原材料、零部件等加工成产品出口的,可按保税区海关出具的出境备案清单,以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抵、退。

二是企业采购活动的增值税筹划。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讲,购货对象有以下三种选择:第一,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第二,从可请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第三,从不可请主管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如果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相同,应该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原因在于抵扣的税额大。但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比一般纳税人低,就需要企业进行计算选择。

三是企业销售活动的增值税筹划。根据税法规定,不同的销售方式有不同的计征增值税的规定。采用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以销售额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为计税金额,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那么无论企业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采用销售折扣方式,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采用销售折让方式,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采用以旧换新和还本销售方式,都应以全额为计税金额;此外还有现销和赊销。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企业对销售有自主选择权,这为利用不同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

2、汽车企业消费税的筹划。根据税法的规定,汽车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企业加工的已税汽车轮胎用于连续生产汽车轮胎对外销售的,企业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将已经缴纳的消费税予以扣除。但扣除的范围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汽车轮胎和进口环节购进的汽车轮胎上缴的消费税允许抵扣,对于从国内购进的汽车轮胎已经上缴消费税的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因此,汽车企业在制定消费税税务筹划时应注意汽车轮胎购进的渠道。

例如,某公司为一家汽车轮胎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购进内胎一批,消费税税率为3%,假设此批胎用于加工某中级轿车,可全部销售,实现增值税。此时在制定该企业的消费税筹划时有三种方案:

第一种方案,从A内胎生产企业购入货物,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为234万元(其中,价款20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购入货物时,企业可以抵扣34万元的增值税款和200×3%=6万元的消费税款,则企业实际从A企业购入的内胎成本为234-34-6=194万元。

第二种方案,从多家小规模内胎生产企业购入,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为216万元。因为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企业只能抵扣消费税216÷(1+6%)×3%≈6、1万元,则企业从多家小规模内胎生产企业购入货物的成本为216-6、1=209、9万元。

第三种方案,从B轮胎供销公司购入货款为234万元的内胎(其中,价款20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从供销公司购入的汽车内胎不可以抵扣消费税,因此,企业从B供销公司购入货物的实际成本为234-34=200万元。

比较以上三种消费税筹划方案可知,企业选择从A企业内胎生产厂家处购入货物所支付的成本最低。并且企业在选择外购轮胎用于连续生产时,同等价位条件下企业应选择生产厂家,由此可见,企业应该选择A汽车轮胎生产厂家的货物才能为企业节约成本。

3、汽车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我国汽车企业现阶段的自主研发能力仍比较落后,汽车的高端制造技术基本依靠跨国企业的支撑。因此,我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国内汽车企业的发展。如通过申请认定汽车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上缴企业所得税,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减少税收负担,提高企业当期的赢利水平。

四、总结

制定系统的企业税务筹划,可以合理、有效的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企业战略目标的实施。本文通过对汽车企业税务筹划的阐述,明确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以及企业战略目标来系统的制定企业税务筹划,通过税务筹划使企业达到节税的目的。

参考文献:

产业规划原则篇8

中图分类号:TU984、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1)07-0083-03

1 前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已是城市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但由于其物品的特殊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仓储、经营、运输及使用都受到严格的安全限制,易引发安全事故,可能给城市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为此,各级城市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及经营都会作专门的安排,尤其是危化品使用量或者中转量较大的大中城市,更需要对危化品生产、仓储等功能区进行统筹规划和设计,以确保城市运行的安全、有序、和谐。

江门市作为珠三角西部的枢纽城市,一直以来危化品的使用和中转量都十分庞大,近几年随着江门市及其周边城市工业的快速发展,危化品的需求量更是与日俱增。但在危化品生产、仓储区的规划和建设环节,却一直未能跟上产业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迫切需要开展江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功能区的规划工作。

2 研究思路

根据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布局原则和设置因素,分析江门市区危化品现状布局情况,参考市区工业用地布局规划,充分考虑自然与社会条件,找到综合条件较理想的候选地址,然后详细论证每个选址,得出生产、储存区建议选址方案。

3 布局原则

根据危化品的特点及生产存放要求,结合江门市产业空间和交通枢纽布局特点,从尽量减少危化品事故风险的连锁效应考虑,以安全为首位,总体上按照危化品种类进行分类生产;同时考虑到为企业生产、储运服务,若将各类危化品按类别的不同完全分开,无疑会增加危化品储运企业和危化品用户企业的运行成本,因此,针对各自服务区域在空间上实行相对的集中。这一设想不但满足了危化品生产的安全、效率及协调原则,同时也符合危化品仓储就近服务和远距离辐射的市场经营要求。因此,危化品生产、储存区的选址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3、1安全原则

3、1、1生产区安全原则

生产区安全包括生产区用地安全与周边安全两部分。用地安全,一方面指危化品生产、储存区用地范围的地形地貌和工程地质条件满足建设用地的要求,不存在地质灾害等,另一方面,生产及仓储区范围具备建专用消防通道及消防救灾制高点的条件;周边安全主要体现在仓储区与周边设施要满足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等要求。

3、1、2运输安全原则

据相关统计数字表明,危化品运输过程出现问题的几率远远高于储存过程,而且“动态”的安全隐患比“静态”的安全隐患更难防范,涉及的面也更大。因此,如何提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是增强安全保障的重要方面。为了提高输运安全,一方面,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布局要与城市的长远发展相协调,要便捷联系未来城市发展地区,以减少长距离运输;另一方面,危化品运输路线尽量回避人口密集区和一级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减少安全隐患。

3、2协调原则

3、2、1与城市长远发展相协调原则

危化品生产、储存区不仅占用一定的土地,而且对周围地区可能造成一定安全影响,因此危化品生产、储存区规划与有关规划的协调显得十分重要。危化品生产、储存区规划一定要与城市的长远发展相协调。一方面,危化品生产、储存区的服务范围要能覆盖未来城市新发展地区,另一方面,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布局要避免对城市发展造成阻碍。

3、2、2与城市重大设施相协调原则

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布局,一方面要与规划的城市干线路网等设施相衔接,另一方面又要避免与规划的重大项目相冲突。

3、3效率原则

3、3、1接近主要服务区域,方便企业经营

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布局应尽量接近主要服务区域,减少穿越。目前江门市危化品使用企业及交通枢纽多分布于西部,因此规划新址应考虑结合西部地区布局,以便更充分更快捷地服务于其他危化品需求的地区。

3、3、2交通便捷,适当集中

运输便利包括对外交通和对内交通两方面的便利:对外交通应靠近区域交通主干道或对外交通设施(如港口等),衔接便捷;对内交通要求通达性好,尽量减少到消费地的运输距离,因为长距离运输会增加运输过程的安全隐患,同时增加用户的运输成本。从另一个角度看,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应适当集中,可以避免“遍地开花”带来更多的安全隐患,此外,从资源利用、管理的角度来看,适当集中也是有利的。

4 危化品布局关联因素影响分析

根据危化品生产、储存区规划布局原则,从市区范围展开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布局的关联因素分析,以确定合理的空间布局形态。

4、1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

根据《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江门市区分为三大板块,分别为北部主城区板块、南部银洲湖板块以及西部产业集群板块。江门市区产业空间未来沿镇及沿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分布,南北向的产业带发展趋势明显,是最主要的产业带。在北部城区培育具有良好前景的工业区,促进镇域产业集群的发展。

4、1、1北部主城区板块

蓬江区继续发展江沙工业走廊,重点建设北新区与滨江新区,工业以制造业为主,保持摩托车及其零配件产业的发展活力,北部继续发展壮大棠下、杜阮、荷塘三镇的制造业实力,为选择接受广佛的产业转移作好准备;江海区工业以制造业与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壮大家用电器、摩托车及其零配件产业,搞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加强与中山的联系;新会区会城镇加强新会今古洲开发区发展,同时利用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将绿地嵌入会城镇。

4、1、2南部银洲湖板块

天马利用港口优势,在周边地区发展临港型工业;古井、双水镇预留纸业基地、物流等工业发展用地,发展与银洲湖及周边生态环境相适应的行业类型,其余部分作为生态旅游休闲的扩展用地;崖门、三江、沙堆镇预留工业发展用地,与珠海澳门衔接成为珠江三角洲重要的旅游休闲娱乐基地,服务于港澳乃至更大区域;大鳌镇以制造业为主,着力发展集装箱制造行业。

4、1、3西部产业集群板块

以制造业为主,将司前和大泽联合建设成为不锈钢制品的两个专业镇,进入不锈钢制品的上下游行业,加强设计与市场的功能。

针对以上的产业布局特点,可以看出,江门市区危化品需求主要集中在南部,那么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相应的空间安排应该侧重于这个区域。

4、2人口密度

江门市区人口密度分布中心城区最高,根据总体规划预测2010年人口密度达3000人/km2,其中老城区人口密度更高,北部棠下、杜阮、荷塘三镇相对较低。

新会区除会城镇外其余各镇人口密度均偏低,当中最高为司前镇,达1000人/km2,三江、睦洲、大鳌次之,而罗坑、崖门、古井、沙堆等人口密度为市区最低,其中崖门镇人口密度不足300人/km2。

根据危化品布局的安全原则,危化品生产、储存区选址应在人口密度较低的地区,按照江门市区人口密度分布的特点,西部及南部为符合选址要求的地区。

4、3交通条件

交通条件是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建设时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在满足城市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靠近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段。江门市区的危化品消费市场,除供应本地外,还主要为整个五邑地区及周边城市提供服务。

江门市区的道路网规划在各个方向的交通网络都比较完善,而南部交通的通达性相对较弱,北部地区稍微偏离整个市场需求重心,运输的在途风险相对要大一点,而西部和东部则更为靠近市场。从这个角度看,将危化品仓储区放在市区东、西部更为适合一些。

4、4自然条件

江门市区地势西高东低、波状起伏,西南部古兜山主峰狮子头海拔982m,为市区最高峰。市区地貌以丘陵平原分布最广。北部为大雁山(丘陵)地带,西北部为圭峰山地,西南部为古兜山地,东南部为牛牯岭山地,东部和中部为西江、潭江沉积平原。境内地质构造以新华夏构造体系为主,东部沿西江河谷有西江大断裂。两支断裂带构成境内基本构造格架。

结合地势条件,江门市区南部山区更为适合设置危化品生产、储存区,设置在其它地区则需要更为严格的地基处理和保护。

5 危化品生产、储存区总体布局

综上所述,本规划建议江门市区未来危化品生产、储存区选址采取“分区建设、相对集中”的原则,即按照江门市区的行政区划,选定数个选址,各个选址有不同的侧重,实行分类生产及储存。

分析本章第三节的相关条件,经综合比选,参照“分区建设、相对集中”的原则,认为不宜在江门市设置过多的危化品生产、储存区,由表中可得市区西部和南部最为适合危化品生产、储存区的选址。

江门市于2007年编制了《崖门口沿岸重化产业带(江门银洲湖)总体规划(2007―2020)》,对银洲湖重化产业带的建设条件作了详细论证,确定作为银洲湖石化基地,并对交通运输、环保、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环保、消防、安全、防灾、节能等作出全面的规划。因此,结合《崖门口沿岸重化产业带(江门银洲湖)总体规划(2007-2020)》,南部银洲湖地区最为适合建设危化品生产、储存区。本规划建议选取新会区古井镇银洲湖石化基地作为江门市区未来危化品生产、储存区设置的重点区域,即危化品生产、储存区的第一选址,新会区沙堆镇可作为新会区第二选址,而杜阮镇条件亦适合危化品生产、储存区,但条件不如古井镇优越,故作为危化品生产、储存区次要选址。而市区东部如荷塘镇、江海区等地区,由于临近西江,如设置危化品生产、储存区一旦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西江水源的严重污染,高新区的产业性质也不适合设置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因此其它地区除现有仓储点外,不宜再设置危化品生产、储存区。

根据前面规模预测,本次规划选定市区3个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分别为古井区、沙堆区和杜阮区。建议用地规模如下:古井镇选址区:150hm2;沙堆镇选址区:100hm2;杜阮镇选址区:50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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