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协议书范本(精选8篇)
时间:2023-07-28
时间:2023-07-28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
乙方: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
根据甲方的要求,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2、受让方(乙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
____(甲方)自愿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截至 前),乙方以____(形式)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分()次缴付给甲方。
四、其它事项声明:
1、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2、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或: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现甲方已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对该股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原甲方委派(或担任)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指派。
五、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选其一)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应分担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的违约金给甲方,如逾期()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含仲裁、诉讼)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自愿放弃所享有的股权优先受让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二
_________(转让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受让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持有_________%的股权(股权),计_________股。转让方意欲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预转让股权于受让方,同时受让方希望获取股权,而该部分股权按国家规定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成立满三年后)方能转让。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转让方持有_________的股份占_________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股,转让方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其持有的_________的部分股权计_________股预转让给受让方。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于预转让该等股权,待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成立满三年后)再按本协议约定签定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rmb_________)元(转让金)。转让金构成受让方受让本协议下所转让股权的全部价款,已包含本次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所需支付的交易费用,受让方无需为获得该股权而再向转让方或_________支付任何款项。
第三条 转让金的支付
鉴于转让方对受让方负有债务,双方同意转让金直接在该债务中抵扣,受让方无须再向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 股东权利
转让方同意于本协议签定后至股权转让正式生效前将基于本协议规定的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举、表决、分红权利)委托给受让方行使。
第五条 公司变更
受让方同意在转让正式实施后将促使_________完成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下列政府程序:向_________的原股权登记机关(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条 转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转让方兹向受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a)转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b)转让方已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缴纳了其在_________中的全部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本,即人民币_________元(rm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不存在任何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或由于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缴资而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
(c)转让方是_________%的股本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部分股权依据本协议及正式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d)转让方未在(今后亦不会在)本协议项下拟预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e)转让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f)转让方负责促使_________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或再受让方获得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
第七条 受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受让方兹向转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a)受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b)受让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
(c)受让方保证根据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金。
第八条 违约及赔偿
8、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8、2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则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其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8、3 在守约方依本条第(1)项发出书面通知三十(30)日内,违约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其并未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8、4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第九条 弃权
所有弃权均应用书面作出。一方未坚持要求另一方严格和及时地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构成放弃要求该等履行的权利,并且一次弃权不构成对以后违约行为的弃权,无论该违约行为属相似或其他性质。
第十条 完整性/可分性
10、1 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应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事项所达成的任何备忘录、协议和安排,且该等备忘录、协议和安排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失效。
10、2 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谅解、义务、陈述和保证,并且除本协议明示的之外,未赋予其他权利(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除外)。
10、3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并且只要合法可能,若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考虑到这一点,则根据本协议之含义与目的,与双方的意愿最为接近的合适的条款应被视为取代了该条款,而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名称和标题
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
第十二条 未创设第三方权利
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并未被意图用于或被解释为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为其创设任何使其受益之权利和任何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并应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14、2 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30)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裁判。
第十五条 通知
本协议双方应以书面形式,按下列地址向对方发送任何文件及通知:
至转让方: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至受让方:地址: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第十六条 正本和生效条件
16、1 本协议应由本协议双方签署_________份文本。每份文本均为本协议正本,本协议双方各执文本_________套。
16、2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适当签署。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日)。
第十七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风险投资协议书范本
甲 方: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江苏省苏州市普福寺路27-2号 联系电话:
乙 方: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丙 方: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为共同开拓市场销售业务和寻求稳定客户资源,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及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 有限责任公司和 有限责任公司,为体现三方公平公正、精诚团结和一致对外,避免日后三方因风险投资产生纠纷,特订立本协议。
一、各方投资项目和投资总额
1、甲乙丙三方于XX年 月 日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乙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丙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
2、甲乙丙三方于XX 年 月 日共同投资入股有限责任公司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乙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丙方占该公司 %的股权。
二、各方入股作价与出资方式、出资额
详见各方分别签定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具体事项。
三、投资各方风险共担明示条款
1、投资各方已充分了解并明确各方的入股投资项目、入股投资公司和投资金额内容,并认同分别共同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2、 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一致同意和认可投资各方所分别签定的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全部内容。
3、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分别行使各方在两个入股投资公司中的股东的权利义务(详见各方所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具体事项)。
4、投资各方已充分理解并分别明确三方在所入股投资公司中作为股东权利的权限、范围和期限(详见投资各方所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的相应规定事项)。
5、投资各方不得在分别投资入股公司后进行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内部之间在分别入股投资公司内部股权范围内进行内部购买、转让、合并,购买、转让、合并的股价以原投资入股股价为准和双方进行转让约定。
6、投资各方因分别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破产清算情形时,由投资各方按照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承担债务和破产清算费用以及其他合理必须的开支费用。
7、投资各方因分别投资的项目公司发生亏损产生分摊亏损费用时,由投资各方按照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共同分摊承担亏损费用。投资各方在其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亏损时,取消分取红利。
8、当投资各方分别入股投资的公司发生亏损和出现严重债务、破产清算情形时,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拒绝按照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中约定的内部出资比例和出资数额承担入股投资公司的亏损费用、对外债务和破产清算费用。
9、除甲方外,投资各方就分别共同投资入股两家公司,并分别共同授权甲方以甲方个人名义行使投资各方在两家公司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表明投资各方已充分信任、一致同意并尊重甲方代表投资各方行使在三家阀门公司所作出的任何为合法合理行为,投资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而拒绝认同甲方在两 公司所作的一切合法合理的行为。
10、除甲方外,其他投资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资公司股东为由而要求甲方个人归还投资各方投资款,以免损害投资各方共同投资利益(投资各方进行内部股权转让、购买、合并除外)。
11、未经投资各方书面一致同意,投资各方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用在各入股投资公司中所享有的内部股权进行质押、抵押和为任何第三者提供担保(经投资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代表其他投资各方就分别投资入股的公司需要或投资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义共同需要除外)。
四、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和各方分别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书内容。如有违反,则守约方视违约方泄露情形严重与否,有权书面共同决定是否取消违约方的内部股东资格,是否要求违约泄露者承担全部违约或部分违约责任(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作为违约赔偿金);
2、投资各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各方有权书面共同决定取消违约方的内部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投资各方依法授权从事与投资事项有关内容除外)
五、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投资各方所分别共同签定的两份投资入股协议书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签定之前,甲、乙、丙三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 每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签章同意之日起生效,每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丙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风险投资抵押协议书范本
一、协议单位
甲方: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签订协议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承包单位在我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矿山)承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意识,发挥现场监督监察作用,提高共同的风险意识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促进施工单位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矿山)共保施工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项协议。
三、协议内容
(一)、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与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2、双方都要共同遵守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规定,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此款项。
(二)、甲方执行条款
1、甲方必须按照《2011年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及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奖罚条列》上的内容对乙方考核。
2、对施工现场发生改变或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制止乙方各种生产施工活动,并有权责令整改。
(三)、乙方执行的条款
1、必须按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合同要求,按规定数额交纳和存留安全安生产保证金,
2、必须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指挥、检查、监督,执行安全法规、规程和本公司各项安全制度。
3、必须服从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考核标准。
四、违约与处罚规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行为及安全事故均按照甲方《安全检查标准》和《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2、如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安全生产抵押金协议书上的规定将以抵押金数额为准双倍偿还对方,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进一笔完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进行改动。
2、本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其无法解决事项可上报相关部门仲裁。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关键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
一、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了,但在其行使方式上还不完善,体系的完整性和适应实践需要等方面还有待补充和提高。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存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表决权信托制度问题。表决权信托,是指一个股东或数个股东根据协议将其持有股份的法律上权利,包括股份的表决权,转让给一个或多个受托人,后者为实现一定的合法目的而在协议约定或法律确定的期限内持有该股份并行使其表决权的一种信托。表决权信托的本质是利用信托的方式对表决权进行重新安排,是一种控制公司的手段。表决权信托既可以在不公开招股公司中运用,也可以在公开招股的公司中运用。当表决权与信托制度相结合时,就会产生巨大的弹性,以适应不同的人对表决权的不同的要求,体现出多种功能。
表决权信托是美国长期存在的一种现象,美国法院和成文法经历了一个从不承认到有限度地承认的过程。投票权信托一般被用于公司协议收购中,在此过程中,购买控股股东股份的买家,在收购协议中一般与出卖方(原来的控股股东)约定,在股份过户转让之前,将买卖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收购方行使;也有的外资企业,在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时,为回避政策风险,或者为协调各方利益,采用了投票权信托方式。[1]我国公司法未规定投票权信托制度,但是在实践中已经存在。如2002年,在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安海斯―布希公司签定的协议中约定,将此后安海斯―布希公司通过可转债等方式获得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7%股份中的20%股份的表决权,通过表决全信托的方式授予青岛市国资办行使。[2]我国公司实践要求,表决权信托制度应于公司法中予以规定。
(二)权征集制度问题。权征集是指公司及公司外的人将记载有必要事项的空白授权委托书交付于公司股东,劝说股东选任自己或者第三人其行使表决权的商事行为。也就是说,主体性权利被完全“客体化”了,成为可以为其他人“征集的对象”。这种“本末倒置”的变化,应该说,是权制度适应表决权成为股东获取公司控制权工具的需要,是处理上市公司表决权的特殊问题而发展起来的,更是权制度在商法中的新发展。我国《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第78条第3款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该款肯定了表决权征集制度。但是没有就权征集的主体范围和条件、征集程序、表决权征集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及其法律责任、违反委托书使用规则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可操作性较差,这就会给表决权实践带来很多问题和麻烦,难以发挥该制度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三)表决权拘束协议问题。表决权拘束协议,就是为了获得公司控制权,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其他第三人之间就表决权的行使进行约定所签订的拘束性协议。狭义的股东表决权拘束协议,是指股东之间或者部分股东之间以某种确定的方式,就特定事项达成的股份表决契约。在我国,在外商投资的立法中对此有相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6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实施条例》第31条规定,合资企业董事会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在合同、章程中协商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3]但这些规定在表决权拘束协议成立与生效的形式、救济方式和协议效力等方面还存有缺陷。在公司法以后修改中对表决权协议应予以明文规定。
二、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在制度生成路径上的认识偏差
在分析发展中国家法制改革时,波斯纳曾明确指出:“非常明显,有效的法制改革最终依赖于进行法制改革的政治意愿,而后者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实行经济改革的政治意愿。”所以,我国公司法的生成不得不承载某些经济整体改革的目标。因此,是否应该寻求公司法变革与经济整体变革的协调已经不是现实问题,现实问题是怎样寻求两者的协调。
1993年12月29日人大通过了《公司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有学者认为,政府认为国企公司化比先前推行的各种国企改革措施更为有效,国企可以通过“公司化”转变为“现代企业”――既保证国家对公司的多数股权控制,又适应市场化进程。在“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逻辑支配下,立法者承担着用法律名义重述政策判断的使命,公司法就是在这样的逻辑支配下匆促产生的。[4]既没有考虑到公司及其制度的本质、公司制度生成的一般规律,也没有考虑到我国的公司和公司法实践,法律的制定严重脱离客观规律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这种认识把公司立法目标混同于政府改革手段,把公司法作为国企改革的一项工具。这样的公司立法不仅其初衷不能令人接受,而且其结果也自然难如人意。[5]
就法律与公司制度生成的关系,另有学者指出,公司制度是一种自生自发的扩展秩序,其形成和发展的主导性因素是商人们以营利为目的的自发行动,公司制度生成的路径是公司自治,而非法律的逻辑展开。公司制度的生成和演进体现为人类对经济生活需要的适应性反应,是人类行动的结果,而非理性设计的产物;是一种进化的成就,而非正当理性的逻辑展开。虽然现代公司的许多特点都要归功于正式法律的确认,尤其是把其成员的责任限制在他们股份的名义价值范围内的属性。即使如此,公司制度也只是法律的发现,而非法律的创造。西方的法律实践说明:公司制度发端于公司立法出现之前,法律在公司制度生成过程中的角色始终是消极被动的,法律的作用仅仅体现在对人们行动结果的不同态度。[6]
在我国现实情况下,以上两种认识都是极端的、片面的。第一种认识是太急于求成,没有考虑到公司和公司制度产生、发展的普遍规律z第二种认识是太循序渐进,循规蹈矩,没有考虑到我国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求。
公司制度是起源于西方国家的商事组织制度,而对公司的现代法律规范也都基本始于西方各发达国家,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国公司法的发展就是移植国外不同公司法律制度的历史。正确的移植不应该仅仅定位于公司法律规范的技术性移植,而应该定位于理念的移植。因为深层次的规范理念是决定表层技术的核心因素。在法律移植的同时还必须注重对自我创新能力的培养。创新能力的培养不仅有助于被移植法律更为贴近客观现实,顺利实现被移植法律的本土化,而且法律移植过程中所积累的创新能力还有助于移植国由学习阶段向追赶阶段的过渡。[7]正如美国学者所指出的,“然而对于未来的发展,仍然主要取决于国内法律体系触发创造性的破坏和重建过程的能力,而非取决于谁拥有最好的复制者。”[8]
(二)在公司治理命题上的应对偏差
有研究表明,中国上市公司1996年度第一大股东处于相对控股或者绝对控股状态的公司比例为74、52%。这说明,中国上市公司受大股东的强集中控制,股权结构是典型的集中股权结构类型。虽然有国有股减持等政策,但是有理由相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一股权结构形态不可能得以根本改变。[9]股权结构的法律意义在于表决权分配,在于若干联合的控制股东能够产生相互的监督从而形成股东民主主义,保证公司的利益。[10]
就国际意义而言,股东大会权限弱化、董事会权限强化,已成为现代股份有限公司法的发展趋势。[11]而且作为集中股权结构下一种理想的公司机关构造法理论与实践,股份公司应该以董事会为中心构建自己的内部治理结构,彻底实现所有与经营的分离以及经营独立,但是中国《公司法》却在公司机关构造中确立了股东大会的中心地位。[12]考虑到中国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形式,这种在经营意思上以股东大会为中心的机关构造形式,必然会使公司大股东在实质上控制了公司经营,从而使董事会很难自负其责,独立经营公司事务。这种股份公司机关构造上的重大结构性失衡,导致了控制股东权滥用。股份公司是资本的结合体,属于典型的资合公司。股份公司治理采用的是资本多数治理,这一治理模式是立法者为投资人实现资本的急剧聚集和资本效率而设计的。但对公司效率的追求只有被限定在市场交易经济秩序和市民法秩序之范围内,才符合法律确立的资本多数治理的理想。如果资本多数治理的法律逻辑受到了控制股东的损害,股东会将失去其公正的控制功能。因此,法律必须就集中股权结构下资本多数治理的逻辑进行修正,这是集中股权结构下少数股东保护之于公司治理之特有命题。[13]我国股东表决权制度恰恰对少数股东权益保护不够,没有很好的应对公司治理命题。
三、完善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的建议
(一)针对我国的表决权信托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完善:1、应当从立法上加以努力,在公司法中对表决权信托做出规定,认可表决权信托这种形式的存在。2、规定表决权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表决权信托的成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般来说,主要内容包括:信托目的;股东、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处所;收益人或者受益人的范围;表决权的范围及状况;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信托期限等事项。其重点在明确受益所有人与受托人各自的权利义务。3、采取登记公示原则。表决权信托的生效应当采取登记公示原则。表决权信托的登记与公示为表决权信托的变动提供法律基础,登记公示所提供的信息具有普遍的公信力,为股权交易提供客观、公正和安全的保障。在司法实践中,把事实上的表决权信托认定为虚假的信托,使其不能发生法律上的表决权信托的效力。
(二)针对我国的权征集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完善:1、对权征集行为、主体范围、条件等做出明确规定。2、明确规定权征集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及其责任。这既是权征集的核心问题,也是保护股东权益的关键所在,应当规定得详细具体。与之相对应,是对违反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特别是对有关民事责任,如损害赔偿问题、股东表决权的计算、对公司决议的影响等应作出具体规定。3、对权征集程序,如征集的备案、电子化委托、电话语音委托等方面做出规定。此外,还应对权征集中相关文件的内容与格式作出规定。4、规定违反委托书使用规则的法律责任。
(三)针对我国的表决权拘束协议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完善:1、应该在立法上予以确立股东表决权拘束协议制度。股东表决权之所以可以成为拘束契约客体的效力,是因为:第一,从性质上说,表决权属于民事权利之一种。第二,表决权如何行使均可由股东依私法自治原则自由决定,只要表决权拘束契约的内容不违反强行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不侵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就不构成权利滥用,自应有效。第三,表决权拘束契约的订立目的是多种多样的,如保持公司的经营权或实现其他目标等。2、表决权拘束协议的成立与生效应该采取书面形式。表决权拘束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表决权的行使、参与协议股份的转让、协议的存在期间、争议的解决等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把当事人之间的合意用文字记录下来,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作为证据引用,便于法官裁判。[14]但是,更为关键的是,如果法律、法规要求订立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但当事人没有采取书面形式时,该合同就成为不能强制履行之契约。此时,书面形式成了法院采取强制履行的依据和条件[15]。3、规定表决权拘束协议的救济方式。表决权拘束协议的救济有非诉讼解决机制和诉讼解决机制两种方式。非诉讼解决机制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协商解决。第二,通过仲裁或者由全体参加人共同委托的人来决定。第三,表决权拘束协议也可以给予参加者退出其股份的选择权。如果纠纷不能通过协商等非诉讼方式加以解决,合同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采取诉讼解决机制,方法主要有损害赔偿。4、承认根据无效的表决权拘束协议而进行的投票所产生公司决议的效力。这是因为:第一,作为表决权行使中的履行行为的前提的所谓义务行为,存在于具有单纯的债法上的合同性质的表决权拘束协议中,不影响投票行为的效果。相反,由于无效的表决权拘束协议没有拘束力,股东可以自由地行使表决权。第二,即使不知道表决权协议无效的投票人投了票,只不过是动机错误,并不对投票行为的效力产生影响。第三,如果对投票效力进行确认,这不但对公司决议的成立与否产生不安定的影响,而且是否根据无效的协议来投票,发生于当事人内心的想法,很难举证。
参考文献:
[1]王保树主编:《商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56页。
[2]熊宇翔:“表决权信托运用的一个成功范例”,载《税收与企业》2002年4期。
[3]王义松著:《私人有限公司视野中的股东理论与实证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第264页。
[4]方流芳:《试解薛福成和柯比的中国公司之谜――解读1946年和1993年公司法的国企情结》,载梁治平主编:《法治在中国:制度、话语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14页。
[5]徐菁:《公司法的边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60页。
[6]蔡立东:《公司制度生长的历史逻辑》,中国民商法律网省略,2006年11月17日。
[7]徐菁:《公司法的边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83页。
[8][美]卡塔琳娜・皮斯托、约拉姆・凯南、扬・克莱因赫斯特坎普、马克・维斯特:《法律演进与移植效果――六个法律移植国家中公司法发展的经验》,汪辉敏译,载《比较》第2期,第93页。
[9]曹富国:《少数股东保护与公司治理》,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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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王保树:《现代股份有限公司法发展中的几个趋势性问题》,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6期。
[12]王保树:《股份公司组织机构的法的实态考察与立法课题》,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2期。
[13]曹富国:《少数股东保护与公司治理》,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1页。
质押借款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质押借款合同范本二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D公司)73%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 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出让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
1、出让人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2、受让人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出让人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受让人向出让人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出让人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出让人向受让人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出让人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受让人的陈述与保证
1、受让人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受让人履行的其他义务。
2、受让人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出让人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__昌都地区澜沧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出让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让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退股协议书范文【1】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由于*****公司股东*****在2009年4月29日离开公司,提出退本股权,特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转让方): 乙方姓名(受让方):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 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4、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退股协议书范文【2】
甲方(转让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宜新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100%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计算,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全部转让款。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违约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殷祖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让方:
经双方同意由本公司股东批准,关于转让的______股,同意如下:
1,转让将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份(人民币百万元)转让给受让人依法%。
第二,受让人同意接受股份转让。
三,转让价格为10,000元,在本协议签署日完成,以购买价款的日期受让人转让。
4,在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在30日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登记之日起,本公司已发行的受让,三资出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股东承担的义务和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
5,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才生效。
卖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受让方:***出生年:地址:
身份证号码:(简称甲方下同)
卖家:***出生年:地址: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地址:
身份证号码:(简称以下简称乙方)
******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的股票A和B双方在党的研究所经过协商的问题所持股份的转让,合作企业,同意如下:
首先,股份的转让
乙持有35%股份,以及相关的研究兴趣,乙方同意这一点,有关股权转让给党的股份。党和受让股份的权利,采取研究所,成为合法股东,拥有股份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转让总价款及支付
1,上述股份转让及相关权益总额人民币****。
2,付款:在本协定的生效到入境之日起6天,支付甲方和乙方***作为押金,阿,by律师见证后支付80000元的协议**乙双方million ;平衡** 10 000轮,直到后的转让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党个月。
第三,有关权利和党的利益
1,自本协定生效,所代表的股份在其名称号**********土地学会和土地所有建筑物和配套设施(包括房屋,水井,水塔,变压器)为党的全部所有权。
2,在股份转让的看法,该研究所***先生,6个月后,在本协定生效,党取代研究所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B必须是兼容的。如果你不能完成向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向乙方代表对所有必要的援助,参与的事项必须是无条件的。
四,其他协议
1,B和***,***二股东的书面保证,该研究所取消了房地产,没有任何义务;如果债务,一旦机构债权人的法律证据,B和***,** *无条件承诺两个股东。
2,党的"***"号,商标的使用仅限于研究所,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转让或者许可的任何业务,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使用该商标的字体。
3,甲方的资金转移支付后,B的有关文件,印章,证书,文件研究所转让全部股份。
4,不足,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5,本协议一式两份与每个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一个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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