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的学期计划(精选8篇)

时间:2023-08-05

保育员的学期计划篇1

[关键词]血站;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基本的一项国策,稳步推行近33年,在不断完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中,使我国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阶层构成的分化,价值观趋向变化,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做好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在新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现就以血站计划生育具体工作,浅谈计划生育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1计划生育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血站是非营利公益性的卫生机构,主要人员多为采供血医务工作者,80、90年代的新生代居多,是国家实行计划生育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员工,也有农村计划生育漏洞出生的多子女家庭的员工,家庭环境差异;现有的用工制度下,编制外人员比重大,人员流动性较大,出现管理盲区多;社会风气和婚育观念的变化,离婚和再婚人员增加,难节制难管;新婚姻制度下,不易掌握到员工结婚和离婚的情况,信息不畅通;大龄女青年比例上升,同居不婚人员增加,婚育龄人员缺控。现在由于个体价值观取向的增强,绝大多数人表现出了一种力图在奉献与索取之间寻求尽可能兼顾的倾向性,希望通过为工作使个人价值最大程度地实现的鲜明务实取向,导致思想难统一[1]。此看这些婚育重点人群具有不确定、流动和隐蔽性的特点,不断增大计划生育监管难度。所以,在切合实际的计划生育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发挥它的重大作用。

2思想政治工作是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基础

思想政治工作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和手段,抵御旧思想、旧生育观念,改变人们的思想和观念,达到工作目的和效果。思想政治工作更是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发展的关键,它具有推动经济兴旺、文化进步、人类福祉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作为与人类息息相关的计划生育工作,它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轴心点应为“以人为本”,我们应利用有效资源和方法,解决广大群众对国策计划生育的认识问题;让育龄妇女接受计划生育政策问题;提倡优生优育,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2]。思想政治工作在计划生育中既是基础部分,同样也起着重要作用。我们在执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时,要依法管理,从妇女的角度出发,以理服人,遇到问题真诚的给予帮助,让育龄妇女主动执行计划生育国策,有着较高的积极性,其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起着重要作用。经过不断的实践证明,对计划生育的落实我们主要靠以理服人,通过通俗易懂的板块、简单的文艺表演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为育龄产妇讲解当今社会上的经济负担、政治负担、家庭负担等,对不同的人分别进行劝解与疏通,时刻把握住思想的脉搏,对症下药,使育龄妇女感受到整个社会与组织对他们的关爱。

3开展血站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

3、1依法依规依制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这关系到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切身利益,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精神,更是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必须严格依法管理的根本。《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等政府部门的法规规章,指导管理好计划生育工作。以广州血液中心为例,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完善,党政一把手抓,专人负责管理,层级签订责任目标,及时收集计生和婚烟状况采集卡,公开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操作流程,严格完善办事流程等。将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与依法行政结合,加强政策法规宣教,提前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杜绝依法处罚情况的出现。利用其他个别单位违反计划生育的典型材料,反面教育震慑员工莫触违法违规底线,令计划生育工作能顺利实施[3]。

3、2计划生育工作者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点

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是否深入开展,主要依靠执行者,必须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者职业素养,具备丰富理论知识,高政策水平,解决新形势新要求下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能处理好国家利益、单位利益和职工利益的素质。做到敬党、敬民、敬业;做到廉洁、奉公、畏私;做到政治硬、业务精、作风正、工作勤、能力强、实绩好。计划生育工作者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与时俱进的思想,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方法,更好服务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者在执行工作前,首先要认真的学习血战计划生育的相关知识及深刻的思想内涵,随时掌握时事政治,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达到计划生育工作者要求的职业素养。学习相关法制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全方位的为育龄产妇提供免费的政策,最后在计划生育的工作中要不断的学习,懂得管理,学会服务。

3、3发挥思想教育工作的宣传作用

思想教育工作的宣传主要使员工依照现行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执行计划生育,贯彻少生优生,提高人口素质的方针。利用多媒体、橱窗和阅读资料等媒介,针对在编、编外和离退休人员,不同宣传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和管理信息,以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预防妇科病症等科学知识,及时推介计划生育的新政策、新规定和新知识,提高员工依法生育思想意识、优生优育意识、避孕节育意识和目标人群健康意识,倡导男女平等的婚姻生育观念,进一步促进科学、文明和进步的人类繁殖发展[4]。在形式发展较快的今天,计划生育思想教育工作的宣传也要与时俱进,不能局限在传统的老套方法,要与今天的发展趋势相适应,新的思想工作要注入,用新的思维带动人、启发人,正确引导育龄产妇实行优生优育,自觉遵守国策。计划生育宣传人员在进行工作时,要在服务、管理、实施等方面循序渐进,勇于创新。在宣传的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一定要确切的落实在创新、实用、细致等方面,既要做到可行也要说服群众,态度诚恳,服务用心,努力赢得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宣传工作切忌说空话,高效率办事,快节奏工作,将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在每一位育龄产妇中[5]。宣传人员应有明确的奖罚制度,记录好个人的工作实绩,奖励制度完善,宣传人员工作干劲十足,取信于民,整套制度应完善,对于工作散漫,情绪消极的宣传人员应立即辞退或进行思想工作。严肃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

3、4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三实”

首先,要做到“实心”,必须从大局发展着眼,从员工的利益着手,用真心服务于员工,把话讲到心坎上,把事做到实体上,让员工易于理解和接受,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才会做深做稳。每一个员工有不同情况,每个育龄员工的思想、性格、文化程度和社会背景等各有差异,需要分析、区别和细化,因人而异,摆政策、讲道理、说实情。有些流动性较大的,有重男轻女倾向的员工,设立为重点特别的服务对象,经常给予关心和优质服务,聊天中警示其行为损害群体利益的严重性,科学地讲清超生和B超鉴别孩子性别对自身造成的后果,在友好调节的基础上,和风细雨中了解心结和化解矛盾,达到改变员工的生育观目的,在以“员工满意”为标准,有节有度,有理有据,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放到实心为民尽责、为民造福上来。“涉浅水者见鱼虾,入深水者见蛟龙”,要做到掌握“实情”。对实际情况的掌握程度,往往决定事的成败,准确把握计划生育政策导向、改革方向、吃透上级文件,做好各部门的情况调查,了解员工意愿,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将事半功倍。生二胎政策出台,员工关注度较高,我们及时把握了员工思想动态和愿望,在上级文件指导下,对符合给予政策支持和关爱服务,对不符合予以劝阻和耐心教育。有些未如愿生殖的生育妇女,多次流产的妇女,这些敏感人群,我们会细心找出问题的症结,出主意、想办法,做好思想安抚工作同时,我们普及科学生殖健康,寻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联系生育专家等关爱服务,尽力满足这些员工的愿望。我们在掌握“实情”下,把握好思想脉搏,实事求是地服务,计划生育工作才切合实际地更好发展。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有“实招”,计划生育工作繁琐细碎,工作要在运用有效方法和积累经验中,解决各种复杂的实际问题。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把员工所需、员工所想、员工所困作为基础,将思想与教育、管理与服务的有效统一,选对方法和载体,方法的灵活和统一,为谋员工之惠、解员工之困之行动,创新健康有序运行模式,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将会提升到新的高度。在员工日常查环查孕查病,融入计划生育思想教育,提供相关健康咨询和防癌指引等,妇女生理和心理的关爱,在注入巩固的计划生育思想意识,这正是送上所需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利助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是惠民“实招”,更是从切入点和着力点,找到突破点和牵制力,要发挥好政策的导向,保障独生子女家庭权益、落实独生子女奖励金和保健费、定点就医医院、子女入托入学、医疗费等;保证妇科体检、慰问孕产妇、安排孕期产期哺乳期员工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等,让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和个人充分享受到政策的优待和优惠,让更多的家庭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6]。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专业性、责任感,真心服务,推动整体水平,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生育的思想工作与优质的服务相结合,一边抓思想工作,一边抓服务质量,人口的发展与计划生育需要相协调,与育龄产妇面对面接触也是实行计划生育的重点之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然是利国利民的国策,在新时期下,我们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要文化传承,与时俱进,将国情、民情、社情结合,将思想政治工作注入计划生育工作强大力量,确实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魏晓英、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J]、兰台世界,2013,2(12):129、

[2]谢欧珠、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做好护理工作[J]、医学信息,2013,5(21):561、

[3]陈友华、机构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计划生育新去向[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9(2):7-12、

[4]仝秀琴、浅谈怎样做好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J]、现代企业文化,2015,2(17):52、

[5]杨继福、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思想工作要点分析[J]、未来英才,2015,2(13):333、

保育员的学期计划篇2

一、领导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股份公司党委历年来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目前,公司拥有在册员工883人,在职735人,其中男458人,女425人。新华北路辖区管理的员工有531人,青年路辖区管理的员工有352人,流动人口78人,入驻企业达90家(产品展示中心59家、办公苑31家),由于大厦地处商业繁华地段,入园企业多,人员流动大,因此,计划生育工作难度较大。公司首先健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企业均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并设置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者,设立独立的计生台帐使组织机构健全统一。公司把计生工作以责任制的形式与各入园企业层层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使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还施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办法,将计划生育管理融入各企业的经营活动当中,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1、加强建章立制工作

几年来,公司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如例会制度,制度,宣传制度,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药具发放制度及计划生育专(兼)干、统计、避孕药具等各岗位职责,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度等,并将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各部门学习宣传。公司历年来计划生育工作取得好成绩,正是靠完善的制度保证,不因人而宜,制度始终如一。

2、建立台帐,规划统计工作

为准确掌握公司人员的实际情况,我们定期对员工的身份进行了调查、验证、登记,对常住、流动人口依据户口本进行摸底,特别是对员工婚育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建立详细的职工帐户卡、女员工花名册、职工死亡登记册、婴儿出生登记册、独生子女登记册、已婚妇女节育帐、人流花名册等。并认真落实每年的生育指标工作,切实保证符合生育条件的员工都有生育指标,张榜公布。及时上报出生变动月报告单及节育手术情况表,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做到帐表相符,数据平衡。

3、避孕药具工作

及时上报药具报表和环情、孕情表,每季度一次,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在哺乳期(三个月)后立即采取节育措施,及时率达100%。建立药具专柜,做好平时花具管理和发放工作,保证每季度药具足额发放到位,并保证每人1月的库存、药具应用率在95%,有效率达97%。建好已婚育妇女节育卡,查环两年—次,查孕每月一次,对本单位新上环人员做到当年上环当年查,并有上环及透环证明,查环查孕率达100%。加强对避孕节育和药具使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使已婚育龄妇女对各类药具做到应知应会,知情选择。

4、关心独生子女

关心独生子女,慰问住院病人,公司分别在人民保险公司及兵团保险公司为职工子女参加保险,到期列单退保,使员工真正体会到国家、单位对独生子女的重视,并且每年一次性发放给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每人120元)。

5、做好清理、清查历年违反计划外胎生育工作

根据***发[2003]25号文件要求,我公司立即成立清查历年违法生育计划外胎领导小组,通过深入群众、查阅档案、调查取证,特别对流动人口重点检查,经过一个多月的清理,我公司历年来未发生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婚后未领生育证生育等违法情况,这也是几年来扎实工作的结果。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对入园企业同样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要求各入园企业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计生工作,并派出专人定期到入园企业检查、指导工作,与他们耐心交流沟通,获得入园企业对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保证了工作的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进行登记造册,登记造册率达95%,签状率达100%,各子(分)公司雇用流动人口,必须出具原籍地婚育状况证明及当年节育措施证明,对流动人口要做到一年两次清查,及时上报报表及有关数据。

四、重视宣传教育工作

保育员的学期计划篇3

一、强化宣传网络作用,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完善的宣传网络是计划生育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的重要条件。几年来,我们加大了“两室一校”建设力度,共投入近400万元,用于各级人口学校、服务站(室)建设和电教设备、宣传图板的购置。市、乡、村三级人口学校和服务站(室)进一步提档升级,全市177个村全部配备了电教设备和宣传图板,设立了图书角(镇级图书50种以上,村级30种以上),为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育龄群众提供了温馨、舒适的宣传和服务环境。市、乡、村三级都组建了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宣传服务队,计生宣传员携带各种流动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和五期教育、优生优育及生殖保健知识录像带,不间断地深入村屯,巡回讲解五期知识、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包括男性保健知识),同时播放录像,开展电化教学。我们加大了男性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服务力度,逐村举办男性生殖保健知识培训班,在市、乡两级服务站都开通了男性生殖保健服务热线,接待男性患者咨询,深受男性育龄群众的欢迎。对孕产期等特殊人群和居住偏僻的死角死面,计生宣传员还登门入户送知识、送温暖,将各种宣传品送到家、讲到人。为了保证宣传效果,我们在各村培训了一批村级计生宣传员,大的村有8到10名,小的村也有5、6名。这些村级宣传员深入到田间地头,组织育龄群众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学习,宣传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成为一支活跃在乡村的、永远不走的宣传队伍。现在,全市已经形成了市、乡、村三级全方位计生知识宣传网络,构筑了立体式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阵地作用,开展面对面教育,提高宣传教育质量和水平

我们充分发挥人口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面对面教育,在集中教育过程中,联系不同阶段的活动内容,按人群类别,分类施教,同时注意宣传教育内容的连续性。如对婚前期的待婚青年,进行青春期保健、如何正确对待恋爱、婚姻、家庭等专题教育,鼓励待婚青年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对新婚期、孕产期的夫妇,进行保健知识、三优知识和“生男生女都一样”专题教育,鼓励他们树立正确的婚育观,自觉少生、优生、计划生育;对避孕节育期的夫妇,全面开展了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教育,鼓励他们做计划生育的主人,勤劳致富奔小康;对退出育龄期的夫妇,开展了生殖保健教育,鼓励他们关心支持计划生育,破除旧的婚育习俗,树立“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观念。宣传范围也由育龄期的妇女扩展到退出育龄期的妇女,由女性扩展到男性。在集中教育过程中,我们坚持了"六个结合",增强了针对性,提高了教育效果。一是把集中讲课与电化教学相结合,穿插播放五期知识、生殖保健知识(男性生殖保健知识)录像带,增加了群众的学习兴趣。二是把集中讲课与“三查一治”服务相结合,在每次进村妇检之前,利用人口学校先集中讲课,然后再进行查病、治病服务。在服务中,根据每个妇女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讲解各种避孕节育方法和各类妇女常见病,提高了群众对“知情选择”的了解和自我保健意识。三是把讲解计生政策和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科学知识与传授生产、生活科技知识相结合,不仅让群众了解人口国情,掌握计划生育知识,还向群众宣传新的生育文化、生活方式和发家致富的实用技术,满足了群众求知、求富、求美、求乐、求健康的愿望。每年“科普之冬”期间,我们都与农技、畜牧等涉农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宣讲组,深入乡镇、村屯开展科技培训,农民非常欢迎。四是把集中讲课与座谈、讨论、提问解疑相结合,采取边讲课、边讨论、边提问、边咨询的方法,活跃了学习气氛,加深了群众对各类计划生育知识的理解和记忆。群众反映:“这样讲,我们能听得懂,记得牢”。五是把集中讲课与图书阅览相结合。我们充分发挥人口学校图书角的作用,在集中讲课时,组织群众阅读图书,还建立了图书借阅制度,提高了各类图书的利用率。六是把集中讲课与发放宣传品、开展知识问答相结合。我们将计划生育各类知识宣传单、宣传册装进精心制作的宣传袋,发给群众,并在人口学校进行集中辅导讲解,开展知识问答,增强了学习效果,提高了群众的接受率。去年以来,市、乡、村三级人口学校共办班1044期,参学者达44892人次。其中男性保健培训班285期,培训男性育龄群众12000多人次。在前两年已下发4万个计划生育宣传袋的基础上,我们又设计制作了2万个精美别致的宣传袋发给了已婚育龄家庭;购置、印发了10万份计生条例、《决定》、生殖保健系列丛书、男性生殖保健等各类计生宣传册、宣传单,使每个育龄家庭都有5种以上宣传品,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育龄群众在宣传与服务活动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进一步掌握了生殖保健知识,提高了自我保健的能力。

三、强化宣传窗口作用,搞好宣传环境建设,营造浓厚的宣传环境氛围

在充分发挥宣传网络和阵地作用的同时,我们又在宣传窗口上做文章,进一步强化了宣传环境建设。市、乡、村三级人口学校重新制作了1300块内容新、品位高的铝合金框宣传图板,供育龄群众学习时观看。在县城**镇内原有3块永久性大型计生宣传板的基础上,又设置了两块固定计生宣传板;市内长征路两侧、各乡镇主要街道和30个典型村新上了400块宣传灯箱和标语牌,悬挂过街横幅76条;全市新建计生宣传橱窗和宣传栏38个,开展了“计生宣传一条街”活动,设置了国策宣传墙,书写规范、美观、内容新颖的宣传标语500多处,营造了良好的宣传环境氛围。现在,市、乡、村每个角落都呈现出浓厚的计生宣传气氛,给人以计划生育科学知识扑面来的感觉,广大群众可以在劳动之余随时学到计划生育科学知识。通过强化宣传窗口作用,既达到了宣传教育群众的目的,又为市、乡、村增添了一道道亮丽的“国策风景线”。

四、强化宣传媒介作用,多种形式并进,增强入脑入心

在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过程中,我们十分注重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介宣传,既避免了死板说教,又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达到了群众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目的。一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我们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合作,在广播电台每周一、三、五播出十分钟计生专题知识讲座,在电视台每月播出两期生殖保健知识专题,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二是利用农民科技节、“三下乡”、农贸大集和《决定》宣传周、“五·二九”纪念日等开展了大规模的社会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大造了社会舆论。三是借助“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等开展联欢活动之机,举办计生知识问答、有奖竞赛等活动,融宣传于游艺活动之中。四是利用秧歌队开展宣传。各乡镇组织秧歌队表演时,我们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写在灯箱和灯笼上,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五是举办了以“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争做少生快富文明家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我们从中选拔了9名选手到各乡镇和村屯演讲,用群众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现身说法,增强了宣传教育说服力。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将计划生育科学知识普及到了千家万户,滋润进人们的心田。

强化四个作用,使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得到了深入传播,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和生活方式有了明显转变。主要表现为“三个促进”。

一是促进了人们婚育观念的转变。通过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风尚已悄然走进千家万户,婚事新办、树立婚嫁新观念、男到女家落户等典型事例层出不穷。**镇西河村的王亮夫妇结婚时,一不买家电首饰,二不置办酒席,用省下的钱建了一栋640平方米的大棚,发展蔬菜生产。用他的话说是“先发展生产,后改善生活”。他的这种做法得到了村民的好评,不少青年争相效仿,先立业后成家。**镇东河村女青年**结婚时,娘家没有陪送财礼,而是陪送了30只羊,让小俩口发展养殖事业,在全村引起了轰动,一时间“赶着羊群出嫁的姑娘”被人们传为佳话。现在,小俩口的羊群已经发展到60多只,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据统计,全市有2400对青年主动推迟婚期,有488个男青年到女家落户,有12000对一孩夫妇自愿放弃二胎指标,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5014对已领取二孩生育证的夫妇主动退回了生育证。

二是促进了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以前由于群众封建意识浓厚,自我保健意识差,技术服务人员定期妇检召集人员比较难,有的群众连技术人员上门服务都不愿参加。加强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宣传后,育龄群众增强了自我保健意识,听到通知马上就到,连退出育龄期的老年妇女也主动去查病治病。**镇礼义村一位72岁的老年妇女去年四季度妇检时主动找到技术服务人员要求查病,并积极配合,很快治愈了老年性阴道炎。目前,全市共为36066名已婚育龄妇女建立了生殖保健档案,并开展了查病治病服务,查出患有各类妇科疾病29050人,现已治愈18320人,治愈率达70、16%。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促进了我市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年,我市计划生育宣传环境建设经验被拍成专题片在全省推广;**年,我市荣获全省计生“两普教育十佳市”称号;**年,省委宣传部和省计生委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了我市计生宣传工作经验。现在,我市已连续**年保持了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县(市)荣誉称号,在**地区率先实行了“取消一孩生育证”点工作,率先在全省转入计划生育基本生殖保健阶段。

保育员的学期计划篇4

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确保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某某市、某某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xx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证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二、奋斗目标

1、计划生育率100%;

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 /> 蔚轿弧⒋胧┑轿弧⑼度氲轿弧⒐ぷ鞯轿弧?/p>四、工作职责

1、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明确齐抓共管的内容和要求责任制,实施综合治理。

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⑷检查考核基层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评比之中,实行“一票否决”。

⑸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确保及时奖罚兑现。

⑹完成集团公司党政、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2、井党总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

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督促基层党支部组织职工学习宣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⑵定期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井范围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帮助指导计生兼职工作人员处理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⑶积极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普及教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按照上级计生办的要求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3、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⑴认真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执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机构、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及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⑵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研究拟定本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矿计划生育的各项管理制度,提交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⑶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基础工作,掌握、分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⑷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的具体检查措施,测算兑现计划生育政策所需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入托入学报销费用、女职工定期妇检费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办公经费等)提交委员会研究解决。

⑸组织指导计生宣传员开展基层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对基层工作检查考核,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对辖区内计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请矿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⑹负责矿委员会和矿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4、相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

⑴政工部(组织、宣传、纪委)

①负责将计生工作纳入各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创先争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之一。

②选拔后备干部和发展新党员应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发现违反政策的一律不得使用和发展。

③负责编制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教计划并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干部职工的学习内容。

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干部职工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先进事迹;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发挥宣传~作用。

⑤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计生政策情况,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计划生育失控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

⑵群工部(工会、团委)

①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各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②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宣传牌板、电影幻灯等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计生法律知识。

③加强对实行计划生育特、贫职工和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工作,协助计生办组织好女工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负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会建家的一项重要内容,评选文明单位、文明职工和模范、先进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建家积极分子要经计生办审查签字,实行“一票否决”。

④将计生纳入评选先进团委、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重要内容,在发展新团员时,严把计生关、对违反计生政策者,不予发展。

⑤负责与全矿未婚青年签订晚婚晚育合同,保证晚婚率90%以上,晚育率100%。

⑶党政办公室

①协助分管领导开好计生委员会议,协助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并做好记录。

②矿工作计划要安排计生工作内容,并协助做好检查落实。

③做好计生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⑷职校

编制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矿干部、职工的人口理论及计生政策法规的培训,各类培训班都要安排计生内容,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与其它培训同步进行、同步考核,各项教学基础资料、台帐齐全,符合上级要求。

⑸电讯中心

①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及优生优育、人口理论知识、宣传计生先进典型、发挥宣传~作用。每季开辟一次计生专题广播电视节目。

②帮助计生办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计生信息计算机动态管理。

⑹劳保科

加强对育龄内退职工的管理,负责与育龄内退女工签订管理合同书,定期联系,负责召集育龄内退女职工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综合服务。

⑺财资部

①对育龄职工在办理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时必须先由计生办审核办理有关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后,再经计生办登记盖章后方可办理其他调动或内退、解除合同手续。

②协助计生办做好办理井下照顾生育二胎职工的出勤工数的审核,确保不出差错。

③负责为全矿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及相关手续。

④按照上级规定认真落实计生经费,积极筹措资金,保证计划生育所需经费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门列帐管理。

⑻保卫科

①严把流动人口居住关,凭计生办证明方可办理《暂住证》,并做好记录,健全台帐。

②负责会同房管科、计生办搞好一年两次清查矿内和所管辖区的探亲家属及流动人口,并负责对无《暂住证》、无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管理。

⑼企管部

负责全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与奖罚兑现。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矿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确保奖罚兑现。

5、基层党支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职责

⑴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人口理论以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

⑵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台帐,做到人员、信息登记表、帐卡等基础资料填写及时准确,内容齐全,并根据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

⑶根据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负责督促本单位职工做好男工函调和女职工随访服务。

⑷组织本单位育龄职工按时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按时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

⑸加强本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及时向矿计生办通报本单位不在岗职工的情况,掌握流出原因,去向。随时掌握本单位职工家属流入情况,督促流入人员到矿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

⑹负责与外出创业人员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措施

1、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政工部在安排月度学习计划时,要统筹安排人口与计划生育学习宣传内容,各基层单位对职工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要有学习宣传记录,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纳入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考核内容,并严格考核兑现。

2、建立育龄女工定期随访制度。有女职工的单位每季度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所有育龄女工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向育龄女工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与服务,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及时为她们提供服务,各单位随访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报矿计生办。

3、严格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加强计划生育人员信息的动态管理。凡职工调动(包括调进矿、调出矿、本矿内部调动或办理退休、内部退养等),必须由调动职工本人携带本人的计划生育登记表、卡片等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到矿计生办登记盖章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调动或退休、内部退养手续。劳保科每月必须将当月办理正式退休的人员名单报计生办一份,计生办核减统计人数。

对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或除名的职工,必须由当事职工本人到矿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后,财资部方可为其办理其他有关结算手续。

4、认真落实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两次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应接受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携带完备的(必须有本人近期照片)综合服务证,按照计生办统一安排的时间接受综合服务育龄妇女接受综合服务时,必须有所在单位的计生宣传员带队,计生宣传员不得无故缺席。

5、严格执行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每年必须对45周岁以下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和独生子女情况进行一次函调。

6、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凡外出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出人员,必须先到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管理移交手续,或签订《流出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否则,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有关外出手续。对整建制外出创业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就是计划生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必须指定一名兼职计生宣传员,负责做好外出创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保持与计生办的联系,及时传递计生信息。

对流入矿区的育龄人员,必须在十五日内携带国家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审验证》,保卫科凭计生办出具的《流动人口审验证》为其办理《暂住证》,房管部门查验其《流动人口审验证》和《暂住证》后,方可安排住房。

7、严格婚育假审批制度。所有婚假(含三天法定婚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假,必须由其单位出具证明,经党政主管领导签字后,到矿计生办审批,未经计生办审批的婚育假和四项手术假一律无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考勤做帐,违反者,严格追究其责任。

8、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矿每年初都要与各基层单位和各机关部室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年终检查、考核、评比,且奖罚兑现。

9、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矿对计生宣传员实行责任津贴,每人每月10元。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要适当增加兼职计生宣传员的分配比例,要有在经济分配上向计生宣传员倾斜的政策。要保证计生宣传员有足够时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每月不少于一天,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数。

六、奖励与处罚

1、奖励

(1)年终根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进行奖罚,对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由矿根据责任书的规定标准给予全额奖励。

(2)如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对井党总支及相关部门和矿计生委成员进行适当奖励。

(3)对计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经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可另行给予奖励。

2、处罚

⑴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除对当事人按照《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对当事人给予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并罚款二万元。对当事者所在单位除实行“一票否决”外,按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的,罚所在单位二万元,罚其单位党政主管各XX元,罚计生宣传员500元。

⑵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2条的,逾期不报报表或不按要求进行随访的,每次对该单位给予500元罚款,同时对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和计生宣传员各罚款100元。

⑶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3条的,每发现一人次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对财资部经办人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⑷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4条的,逾期不参加综合服务的,每有一人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对当事者本人按每延误一天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以此类推。同时,对当事人的亲属给予停班处理,直到当事人接受了综合服务为止。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宣传员每人罚款100元。

⑸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5条的,凡不按要求进行函调的,对其所在单位给予1000元的罚款,对当事者本人给予500元处罚,同时责令其停班函调,直到完成函调工作

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障措施第6条的,违反者,对经办人给予500元罚款,并责令经办人负责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凡没有兼职计生宣传员的整建制外出创业单位,对项目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如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每发现一人次,对当事人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接受我矿组织开展的避孕节育综合服务,凡不按时接受综合服务的,按本规定第四条给予处罚

保育员的学期计划篇5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通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建立计生工作两条管理线,完善学校计生管理网络

根据计生工作“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确定两条计生工作管理线:一条是行政管理线,主要管理学校在职人员、临时人员的计生工作,由级部和处室确定的计生管理员负责;一条是居民管理线,主要管理校内常住户、暂住户及流动人口(宿舍楼、周转楼、散住)的计生工作,由确定的楼长负责;两条管理线中的共管人员,以居民管理为主管,行政管理为协管;学校空挂户由户籍管理员协同学校计生办直接管理。

完善学校计生管理网络,重点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形成:学校领导小组(社区计生办)学校计生办计生管理员、楼长育龄妇女和计生管理对象的管理网络,保证计生工作的落实,使管理层次更加明确,责任和任务更加明确,稳步推进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网络向下延伸。

三、改进和完善学校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学校年度计生目标完成

根据计生工作实行“职责垂直负责制,年度目标考核制”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计生工作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层层落实计生管理责任制,将学校同市教育局、街道计生委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各计生管理岗位上,使各岗位工作人员了解计生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育龄妇女的情况及其变化,明确自己的年度目标及考核办法,在此基础上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同级抓监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干部

四、摸清底子,完善制度,建立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落实计生工作的保障体系

根据泰山区政府的安排,今年2月份至3月上旬,要对全区居住人员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学校要抓住这次有利的时机,对我校校内常住人员、暂住人员、流动人员、空挂人员及非校内居住人员及其配偶的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居住不漏户、不漏房,单位不漏人(在职、聘用、临时、空挂),真正实现“无漏洞管理,无缝隙覆盖”。

建立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制度,重点人员(新婚、新聘、离异、离下岗、无业、临时、空挂)上门调查制度,育龄妇女检查登记制度以及育龄妇女措施随访制度及宣传教育制度等,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计生工作的管理。

建立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根据计划生育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计生工作专、兼职人员的待遇,其待遇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办法另定),对专、职人员的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量化考核为主。同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晚婚、晚育、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奖励;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而怀孕、超计划生育者,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不履行避孕节育措施,孕情检查义务的,不按规定交验计生证明的,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严肃处理。

保育员的学期计划篇6

【主题词】新时期;企业;计划生育;工作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确立了计划生育的法律地位,走上了依法行政的道路。

几十年来,计划生育事业为我国的发展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新时期,社会、经济、环境、资源和条件等发生了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作为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从实际出发,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做好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如何进一步保证和提高人口质量,我想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以人为本”,创新服务载体,切实贯彻落实好科学质的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做好新时期企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所在,它旨在对人的尊重理解和关心爱护,一切从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和解决问题,即:为人民服务,以此看来,这与我们党的宗旨不谋而合。充分树立服务理念,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以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要制订更高的要求,更严格的标准,保证更优质的服务;要牢固树立转型跨越发展,不进则退的意识;坚决剃除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意识,不断探索和研究适应广大育龄人群个性化需求的服务内容、形式、方法和机制;要充分发扬改革、创新和敢为人先的时代精神,不断拓展服务的范围和领域,推进优质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包括政策法规、生育文化和生殖保健等服务标准,在贯彻执行好管理规定、履行职责的同时,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优。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运行机制,不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国家计划生育基本政策,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计生工作体系。首先,要在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把计划生育的投入目标、比例和途径列入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制度运行监督体系,有效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制度的顺利执行。要充分发挥企业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的管理职能,形成级级有人分管、层层有人具体抓的组织机构体系。在工作上,定期召开计生工作例会,针对在工作实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讨论,研究对策,制订行之有效的措施,并重点解决紧迫问题,定期听取基层计生工作汇报。计划生育工作要纳入党组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听取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计生机构健全,经费保证、人员稳定、队伍和谐,为长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打好铺垫。

在企业里,领导重视是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有效前提。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要做到“两者一起抓”,始终坚持“一票否决制”,坚决杜绝超生等违纪现象的发生。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明确职责,促进计生工作列入常规化和制度化的正轨。即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企业年度综合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坚持层层签订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三是坚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将计生工作作为大事要事常抓不懈。企业的领导要亲自组织制订《计生工作管理规定》、《计生人员工作职责》、《计生人员职业道德标准》等制度。同时,企业还要根据各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要设立计生人员、建立计生信息、职工健康档案等,做到资料记载详实、准确无误,基础资料建设不断健全,从而使领导责任制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充分落实。

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工作机制与载体的关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拓创新优质服务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的三者为一体的计划生育各类宣教活动。要把载体与机制创新相结合,创新工作机制要通过构建理论创新、分析研究、工作运行、利益导向等机制,充分利用载体,推进工作有机运行。一方面,要通过载体落实机制创新提出的要求,另一方面,要总结工作总结的经验,上升到制度的层面,促进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不但要用好现有的载体,还要不断创新载体,把机制建设的各项要求化整为零,要在工作树立良好的“归零”思维,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实践、检验、完善和提升,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成效地推进计生工作机制建设。

三、以基层职工群众的需求为着眼点,立足企业生产经营,突出利益导向,切实做好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对于企业来讲,基层是抓好计划生育的源头,那么基层的广大职工群众就是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只有把基层的计生工作抓好,开展好,才能为企业的计生工作抓好建设,打好地基,才能使计生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要在企业的基层广泛开展计生知识普及的宣传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是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前提和条件,是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搞好计生优质服务的先决条件。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不断深化和延伸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把宣传教育放在计生工作的首位,把宣传服务融入定期和不定期的常务性工作中,不断提高群众的计生知识普及率。进一步加大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新时期育龄群众在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不同需求。

二是要立足生产发展,拓宽计生宣传教育内容,是实现计生工作价值的重要途径。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与企业发展专项课题研究,使企业生产与定期宣传有关计生知识。计生组织通过板报、标语、发放计生宣传资料等形式,把计划生育的相关知识普及和深入到基层,深入到每一个职工,努力营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通过此类计生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牢固树立职工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的主人翁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使计划生育工作成为企业生产发展的保障。

三是要加强计生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抓好企业计生工作,建设和培养好基层计生人员的业务素质是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这跟“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和护法”的道理是一样的。首先要在基层设立计生工作管理员,明确职责,定期组织计生人员的集中培训,学习和掌握计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基层服务人员处理矛盾、优质服务的综合能力。同时,还要注重将一些计生知识的醒目挂图要张贴在企业各基层单位显眼的部位(或开设计生宣传专栏),便于职工学习、阅览,为职工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计生组织的工作效力和关注度。

【参考文献】

保育员的学期计划篇7

一、充分认识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区少生约1000万人,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人口生育进入第四次高峰,人口惯性增长依然强劲;违法生育现象严重;低生育水平出现反弹;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实现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奋斗目标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广西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做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坚持不懈地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从现在起,按照“四年克难攻坚打基础”的思路开展工作,力争到“十一五”期末,把我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要坚决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政策外生育,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这是“十一五”时期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要切实抓紧抓好。要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坚持“三为主”方针,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依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争到*年,全区符合政策生育率提高到90%以上,二孩符合政策生育率提高到80%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3%以下。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西*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规范执法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外生育。对政策外生育的,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要通过思想教育,促使当事人自觉缴纳。人民法院要加大对非诉计划生育案件的立案和执行力度。要严厉打击干扰、阻挠依法执行计划生育管理公务的违法行为。

要严肃查处党员和国家机关等工作人员违法生育案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根据《广西*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依法给予开除处分(属于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其他人员违法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党员违法生育的,依纪给予处分。对放纵违法生育、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违法生育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可予以曝光。

有关部门、单位在办理婚姻登记、工商登记、新生儿上户口、户口迁移等社会管理事务和提供房屋出租、孕产妇接诊等服务时,应严格查验计划生育方面的证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

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实行政务公开,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各级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农村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摆上突出位置。要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基础工程”、孕前孕期责任追踪管理“关爱工程”、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民心工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惠民工程”、人口信息统计网络系统“监测工程”、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把手”工程建设。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各级派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切实抓紧抓好。民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增设婚姻登记网点,方便农村适龄青年就近办理婚姻登记,减少非婚生育现象。

要将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民委员会、社区、企业等基层,采取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干部包村包点的方式,明确并落实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工作责任制,确保村、社区、企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到位。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活动,把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努力解决与人口相关的突出问题

“十一五”时期,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一)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卫生、人口计生、民政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科学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要组织对影响出生缺陷的生物遗传、社会环境、不良生活方式等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研究、评估和干预。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建立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和出生缺陷监测制度,建立出生缺陷干预技术人才队伍,全面实施筛查和预防地中海贫血为主,以及先天愚型、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畸形、重大肢体残缺的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逐年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发生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密切配合,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积极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加大力度实施“广西母婴安全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住院分娩率和促进母乳喂养,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和安全接生。要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组织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二)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抓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领导责任,落实部门职责,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内容,加强对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

要组织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生育文明和“幸福家庭”建设活动,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营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态势和环境。坚持同等优先原则,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与提高妇女地位的各项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有效措施,建立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人口计生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制定并落实定点分娩和定点终止妊娠、染色体检查、B超检查、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婴儿出生、终止妊娠信息通报等制度。对从事遗传诊断和治疗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实行准入管理,抓好对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管。制定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机构执业许可和从业人员执业资质认证制度、使用B超和染色体检测技术准入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的销售和使用管理,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使用终止妊娠药品,不得使用促排卵药品人为地造成多胞胎生育。

人口计生、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已婚怀孕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协议书制度、孕期定期检查制度、终止妊娠审批及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孕情跟踪服务责任追究制度、孕前孕情定期分析评估制度等,认真实施对已婚育龄妇女孕前、孕期、产后3个阶段的全程监测、管理和服务。已领取生育证的已婚育龄妇女未经批准擅自终止妊娠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生育证,暂不批准其再生育的申请。各级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并实行举报有奖制度。

公安机关要采取积极措施,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及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齐抓共管,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各地要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建立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和评估体系,建立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其合法权益,在计划生育方面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待遇。要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与常住人口同样标准的财政预算,逐年增加财政投入用于购置基本设备、人员工资、宣传教育、免费“四术”服务、人员学习培训和重点对象追踪管理等需要。

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综合管理的新体制,形成人口计生、公安、综治、工商、民政、卫生、财政、建设、劳动保障、税务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新格局。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经商、务工、租房、社会保障等相关手续时,应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通报信息。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流入人口已婚育龄群众积极参与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活动。流出地要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培训、免费办理婚育证明等相关工作,配合流入地做好流出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要加强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要建立完善村(社区)计生专干、楼栋长(小组长)、信息员(管理员)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共同参与的基层工作队伍网络。在流入人口比较多的社区及商住物业小区,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或综合管理服务机构,育龄流动人口1000人或流动已婚育龄妇女200人以下的要配备1名、育龄流动人口1000人或流动已婚育龄妇女200人以上的要配备2—3名流动人口计生专干或综合管理员(协管员),并将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和支出范围。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

(四)注重人口老龄化问题,努力为老年人口提供服务

老龄工作、民政、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卫生等部门要制定和落实老龄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积极应对和解决老龄人口增加带来的问题。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立老年服务志愿者、照料储蓄、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制度。从老年预防保健入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有利于老年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为老年人营造出行安全和起居方便的环境。支持发展老龄产业,以满足老年用品和服务市场的需求。

民政、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人口计生部门配合,在农村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政府、集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对军烈属、鳏寡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按规定给予养老救助。城市要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支持发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知识和经验密集型服务业,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参与社会的机会。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在城市规划中的比重,发展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开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纳入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特别是主要媒体,要制定规划,开辟专栏专题,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持续广泛地宣传中央《决定》、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国情国策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全区“五五”普法内容;各级党校要开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教育课程;中等以上学校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或开设专题讲座等;要利用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各种文化场所和宣传途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活动;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把生育文明和“幸福家庭”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群众依法生育,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五、健全利益导向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多层次、多元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加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等制度,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领到奖励扶助金。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两免一补”、农村低保、扶贫救助、库区移民扶助及其他惠民便民政策时,要提高对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补助标准。违法生育当事人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处理后,才能享受相关的惠民便民政策待遇。积极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与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文明幸福家庭“三结合”工作。

各级要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决策机制,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区域开发、扶贫攻坚等方面政策时,要统筹考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制定、调整可能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前要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已经出台的有关惠民政策性文件,如有不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条款,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各项惠民便民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相衔接。教育部门要制定并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女孩中考、高考加分的规定,减免他们住校的费用,及时帮助因贫困辍学女孩返校学习。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要结合开展“幸福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推动“关爱女孩行动”的广泛开展。鼓励男到女家落户,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等权益。

六、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到位

各级政府要建立“足额预算、分级负担、逐年提高、专款专用”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保障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从2007年起,各级财政要逐年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到*年,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含社会抚养费8元)。2007年自治区本级投入达到人均3元,以后每年增加1元,到*年达到人均6元。

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要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支出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在奖励优惠资金发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单位违法违纪的,要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切实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提升为育龄群众服务的能力

切实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国债建设一批、整改达标一批、改革结合一批”的总体思路,争取用4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面积达标、布局合理、设备配套、服务优良,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五项功能为一体的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增强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的能力。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系列化、规范化、全方位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将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逐步建成“育龄妇女之家”。要制定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规范,积极开展生殖道感染普查防治工作。通过宣传推广科学避孕和生殖保健知识与方法,提高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降低政策外妊娠发生率、人工流产率和妇女常见病发生率,提高育龄群众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和生殖健康水平。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做好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水平

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网络作用,开发人口宏观调控管理、人口发展趋势预测、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基层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奖励优惠信息管理等综合应用系统,开发利用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迁移、就业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信息资源,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归口管理、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协调推进”的原则,制定自治区、市、县、乡四级信息化建设标准,由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统筹推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基础信息化应用项目以及跨市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到*年,建成依托国家公共信息网以“三网一库”(办公业务局域网、四级广域资源网、公众信息网、电子信息资源库)为基本框架的全区人口计生系统信息网络。要把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加强和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把信息化建设融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之中,以信息化手段带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构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快建设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技术服务信息网络,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和综合利用,逐步实现全区资源共享和动态监测管理信息与服务信息相联通。

九、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增强高素质职业化能力

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会服务、善创新、作风实、不畏难、讲奉献”的要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在乡镇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要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原则上按所辖村(社区)数配齐同等数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保证每个村(居)民委员会有1名专职定工干部,享受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待遇,工资报酬纳入当地财政列支。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切实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岗位津贴、社会保障等各种待遇,对政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要注意培养和使用。各级党委要充实、配强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

加强计划生育科技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以医学专业为主的高素质技术队伍。市县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班子中,要配备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分管领导。“十一五”期间,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要占总人数的80%以上,要有专职B超、检验、药学等医技人员(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1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3—5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等资格的技术人员比例占88%以上;中心乡(镇)服务所配备4—5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1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1人);普通乡(镇)服务所配备2名以上医学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其中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乡(镇)服务所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新聘用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配备计算机专业管理人员。配齐配强适应工作需要的药具管理人员。

认真制定和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规划,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以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形成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积极推进竞聘上岗,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完善人员准入、选拔任用、引进培养、交流、退出机制。

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形成结构合理的计划生育群众工作队伍,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先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人口发展评估体系,完善人口发展和人口安全预报预警制度,监控人口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建立科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类指导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对各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衡量政绩、奖惩任用的重要内容。干部提拔调动、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等)选举或推荐、综合性评先评优,应对其执行人口计生政策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组织部门在对地方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时,要有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方面的统计数据和评价意见,并听取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

各级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建立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问题新格局。

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党政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要把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覆盖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保育员的学期计划篇8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省实施“特岗计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改善农村教师结构、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宗旨,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科学配置、严格管理”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实施“特岗计划”工作。

1、与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有机衔接。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应该是教师总体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结构性矛盾突出,且能够保证3年聘任期“特岗计划”实施结束后,能有空编用于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正式聘用的县(市),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2、与中小学教师补充、调整教师队伍结构统筹考虑,有机结合。通过实施“特岗计划”,逐步改善和解决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3、与教师资源的科学配置有机结合。特岗教师的安排要充分考虑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学科、学段等因素,科学配置,发挥实效。原则上“特岗计划”安排在县以下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也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4、地方“特岗计划”与国家“特岗计划”统筹规划,一并实施,招聘对象及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招聘人员的相关待遇和有关政策等保持一致。

5、严格执行政策,坚持规范操作。各市(地)、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机制,严密工作程序,确保招聘工作质量和管理的规范化。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我省在今年继续实施国家“特岗计划”的同时,启动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共拟招聘特岗教师808人。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国家“特岗计划”的范围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即“部级贫困县”)、边境县(市)、原“两基”攻坚县,包括泰来县、东宁县、抚远县、桦南县、汤原县、鸡东县、饶河县、爱辉区、孙吴县、逊克县、兰西县、漠河县等12个县(市、区),拟招聘特岗教师308人;实施地方“特岗计划”的范围为“省级贫困县”、“十弱县”以及有特殊需求的县(市),包括通河县、龙江县、克东县、富锦市、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庆安县等8个县(市),拟招聘特岗教师500人。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特岗计划”与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结合实施。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已被2010年“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正式录取人员,若其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区域为“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且本人符合特岗教师招聘条件,可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直接聘为特岗教师。这部分人数为11名,其所用岗位不列入公开招聘计划。因此,列入公开招聘“特岗教师”的设岗计划总数为797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为辅。2009年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以及录取后未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考。

(一)招聘对象

1、取得教师资格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0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小学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2010年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按2010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和本人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对口或相近。

3、普通话条件。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及分工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省教育厅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实施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要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协同省教育厅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及聘后管理工作;各市(地)、县(市、区)要根据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总量,在“特岗计划”实施期满后可用空编数额安置特设岗位教师,省编办要加强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设置特设岗位县(市、区)的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要成立实施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实施“特岗计划”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加强实施工作的管理。设岗县(市、区)的县级有关部门要为特岗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他生活必要条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设岗的学校要加强对特岗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五、实施办法和步骤

(一)前期准备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并提出设岗方案、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和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开通招聘报名网站、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召开启动工作会议等。

(二)招聘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集中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上岗任教的程序进行。招聘的具体办法详见附件1。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报告。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并应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单位的党(团)组织活动;人事档案由服务县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企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保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未被录(聘)用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保部门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各方面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新晨

六、有关政策保障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项目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笔试加10分,面试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2、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的有关精神,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聘用特岗教师。

3、黑龙江大学、哈师大两所高校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与“特岗计划”的实施结合进行。已被正式录取攻读教育硕士并符合“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聘为特岗教师。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4、特岗教师聘期计算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享受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相同待遇,并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

5、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6、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总量内正式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及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必要和可能的就业服务。

七、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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