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评估报告(精选8篇)

时间:2023-08-06

安全设施评估报告篇1

关键词:安全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评估工作不是“事后诸葛”,石油产业的安全培训更尤为重要。企业不能等到整个培训项目完成之后才将效果评估工作提上日程或流于形式。有效的培训评估需要贯穿整个培训项目的始终,随时进行必要的衡量与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引导安全培训工作走向正确的方向。因此,安全培训效果的评估体系应该由安全培训先期的计划制定、过程中的调查访谈、后期成本与收益分析、安全培训项目结束后的总结分析,以及提交安全培训评估报告等五大环节构成。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有的放矢

要想将安全培训效果评估工作做到位,企业首要建全安全责任制度,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问责制。同时,管理者需要在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初期就给予足够的重视。安全培训效果评估进行中可能涉及的所有细节都必须体现在计划方案中。这样,一方面明确了安全培训过程中所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提高安全培训项目的质量,另一方面,也使得效果评估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的放矢。

企业可以依据美国培训与研发协会前任会长柯克帕特里克的培训项目四级评估模式,结合企业实际,在安全培训计划环节确定“四级安全培训评估体系”。即从反应、学习、行为和结果四个方面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其中,“反应”是指受训者对受训项目的主观印象,包括对培训教材、培训师、培训设施、培训方法和内容等的看法,它一般可以在安全培训结束后通过简短的调查问卷来收集;“学习”是看受训者接受安全培训后,对原理、事实、技术或技能的掌握程度能够提高多少,对这方面的评估有多种方法可以采用,如笔试、技能操作和工作模拟测评等;“行为”是员工的安全培训前后的工作行为对比,通过对受训人员的上级、下属或同事进行调查访谈,可了解受训人员在安全培训前后的行为变化,同时,也可以采用受训者本人自评的方法进行;“结果”指与受训者行为有关的企业产出变化,如对企业产值等评估要项。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在对安全培训环节制订计划时,要强调对安全培训项目的相关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做好备案,这对后期所进行的安全培训成本收益分析非常重要,尽量避免由于某些成本项目的漏算而影响分析结果。

二、及时跟进,适时调整

安全培训要想取得良好成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安全培训进行的不同阶段适时开展沟通反馈工作,明确员工的安全培训需求,同事对安全培训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进,了解阶段性成果与问题,以便及时做出调整,做好安全培训效果的阶段性评估工作。在此过程中,常用的方法是对受训人员及安全培训者进行问卷调查或访谈。当然,在安全培训的不同阶段,调查或访谈的重点也有所不同。

(一)安全培训前,调查问卷或访谈问题设计

安全培训前,调查问卷或访谈可以设计这样的问题:你了解公司正对你这样的员工有哪些安全培训计划吗?你是否了解企业的安全培训制度?你所在的岗位有哪些任职要求?安全培训时间安排适当吗?……

(二)安全培训过程中或安全培训项目结束后问题的设计

安全培训过程中或安全培训项目结束后可以在调查问卷或访谈中设计这样的问题:此次安全培训讲师的表现如何?安全培训现场、安全培训氛围如何?安全培训内容如何?此次安全培训是否达成了你的预期目标?此次安全培训对你最大的帮助是什么?此次安全培训中,是否有哪些内容是没有意义的?……

(三)安全培训项目结束一段时间的绩效考核之后,问题的设计

安全培训项目结束一段时间的绩效考核之后,可以按照下列问题设计调查问卷或访谈:参加安全培训后,你认为你在安全培训过程中的哪些收获对你的绩效有所影响?为什么?如果企业再次组织类似安全培训,你希望自己能够从安全培训中获得哪些这次安全培训中没有涉及到的知识? ……

三、成本收益分析,量化结果

运用成本收益法,通过准确核算培训项目的投资回报率(ROI,Return On Investment)对培训货币收益与安全培训成本之间的关系进行清楚地确定,这是从“结果”这一角度准备把握安全培训项目的成效。

ROI=收益/成本

企业安全培训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不但可以精确地量化安全培训结果,而且通过对投资回报率的分析,还可以非常清晰的看出企业所实施的安全培训项目的有效性,以及对企业发展产生的直接影响。

四、总结整理,长期准备

安全培训项目进行到这一环节,重点就在于做好安全培训项目的总结和信息整理工作。第一环节的制定计划与第二阶段的调查访谈相呼应,将计划制定环节与调查访谈过程中所提及要点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整理,总结经验,并分析问题,将有价值的安全培训资料进行存档。这样,在对此次项目进行总结的同时,也为今后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资料。从长远考虑,有助于企业建立安全培训项目的数据库。

五、提交安全培训评估报告

安全培训总结完成后,对此次安全培训项目应写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报告,编写评估报告是整个安全培训评估工作的尾声,也是影响安全培训评估结果的重要环节。因此,要用客观公正的态度撰写评估报告,保证评估结果的价值。

六、结束语

企业的安全教育是一种“机制”,安全培训更需要与HSE体系有机结合。在员工安全培训的过程中,五大环节环环相扣,从安全培训开展前的计划制定到安全培训结束后的评估报告,安全培训结果评估工作对企业的意义与重要性可见一斑。完整有效的评估工作可以提高企业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增强安全培训价值,促进既定安全培训目标的实现,控制安全工作中的潜在隐患,是企业实现“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这一理念的有效支撑。

参考文献:

[1]王山、《中小零售企业培训的几个“怎么办”》 、2008、3、

[2]张小池、《员工培训中的是非之争》、2007、5、

安全设施评估报告篇2

关键词 雷击安全 风险评估 快捷方法 操作实践

中图分类号:P429 文献标识码:A

雷电灾害是“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公布最严重十种自然灾害之一,我国每年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0―100亿人民币,并有逐年递增的趋势,防雷减灾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雷击风险评估就是为安全、合理、经济的选择雷电防护措施提供依据,是科学防雷和全面防雷的重要工作,目前我国已有了一套雷击风险评估体系,我所正是在多年从事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总结出此方法。

1风险评估概述

风险评估就是对构成风险的各个要素和潜在损失的水平赋予数值或货币金额,当量度风险的所有要素(资产价值、威胁频率、弱点利用程度、安全措施的效率和成本等)都被赋值,风险评估的整个过程都可以被量化了。简单地说,定量分析就是试图从数字上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的一种方法。

2雷击风险评估的理论基础

2、1雷击风险评估的基准法(IT Baseline)

适用范围:使用广泛的基准法(IT Baseline)。对保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为一般要求。在基础设施、组织、人员、技术及权宜安排方面可采取标准安全措施。包括建筑物的深度鉴定和估价,对这些建筑物的威胁评估和设施脆弱性评估。结果用于评估风险及选择合理的安全设施。

2、2非正式的雷击风险评估方法(FRAP,OCTAVE-S)

详细雷击风险评估分析的简化方法。评估前期的预备工作,协议讨论,风险分析报告撰写,总结结论。建立基于评估的技术档案,识别技术设施脆弱性;开发安全策略和计划。

3雷击风险评估的操作和优点

3、1操作

(1)工具:雷击风险评估操作中必须的设备和设施;(2)雷击风险趋势调查分析;(3)题库:雷击风险评估中必须运用的计算公式输入;(4)涉及内容:包括项目、设施的系统设计、环境、气候条件等;(5)雷击风险概况:包括国际、国内的评估方法、标准等;(6)项目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安全;(7)应用程序安全:包括商业运作的保密措施等;(8)操作安全:包括项目进行中的雷击保护措施等;(9)人员安全:主要涉及项目在进行中和竣工的雷击防护措施。

3、2优点

本雷击风险评估的操作优点主要是具有:标准化;权威性。

4雷击风险评估实践(典型事例)

4、1操作

(1)已知项目的雷击安全调查,对现场进行取证;(2)雷击风险威胁的监控;(3)潜在的雷击风险分析。

4、2从目标看评估量度

(1)确定最基本的防雷安全基线,确保当前不存在高雷击风险;(2)为建立动态雷击安全防护和纵深防御提出思路;(3)为配置防雷安全管理和人员管理提出思路;(4)指导未来五至十年内的防雷安全发展。

5信息系统风险评估

5、1确认阶段

(1)召开项目启动会、甲方介绍信息系统业务要求;(2)雷击风险评估方法确认、评估详细的实施计划;(3)签订雷击风险评估协议;(4)绘制文档。

5、2雷击风险评估现场操作

(1)雷击风险趋势调查、投资额、业务流程;(2)事件调查访谈、监控;(3)甲方的业务要求取证;(4)现场测试数据。

5、3报告阶段

(1)雷击安全风险现状报告整理汇总;(2)雷击安全风险分析;(3)信息系统技术风险综合分析、业务风险关联分析;(4)雷击安全风险解决方案、阶段总结;(5)正式提交雷击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雷击风险评估是个综合、复杂的工程,它以大量繁杂的数据资料为基础,既包括项目原始数据,也包括相当数量现场检测、勘察、核实的数据来编制雷击安全风险解决方案,因此,对于其中的结论、观点,欢迎各方面专家指正,并进行研究、讨论。

在此应当声明的是,考虑到经济与技术结合的最大效益,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规定了防雷项目允许落闪频率和可接受的最大危险度,以上雷击安全风险评估操作方案和典型实例就是为了避免或减少雷击所造成的损失,评估中超出规范规定值的雷击损坏是可能存在的。

参考文献

[1] IEC61024-1、建筑物防雷[S]、

[2] IEC61662、雷击损害风险的评估[S]、

安全设施评估报告篇3

目的:准确评估患者跌倒风险,落实预防措施,降低跌倒所致伤害的风险,确保患者安全。

2、

范围:针对所有院内的住院和门急诊患者。

3、

定义:跌倒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任何场所,未预见性地倒于地面或倒于比初始位置更低的地方,可伴或不伴有外伤。所有无帮助及有帮助的跌倒均应包含在内,无论其由生理原因(如晕厥)或是环境原因(如地板较滑)造成。若患者是从一张较低的床上滚落至地面上也应视其为跌倒并上报。

4、

权责:

4、1

全体员工:协助保持医院环境安全,防止跌倒的发生;遇有高危患者做好防跌倒宣传,对跌倒患者进行正确处置和上报。

4、2

护士:准确及时评估患者跌倒风险,落实预防措施,做好再评估与宣教。

4、3

药学人员:对易跌倒药物进行界定和警示。

4、4

后勤保障人员:保持地面干燥,拖地或地面潮湿时及时放置警示标识,通道无障碍物;定期对医院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对环境安全等进行巡视,消除安全隐患。

4、5

科室:进行全员培训、考核,对存在问题及时改进,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对发生的跌倒事件进行分析与改进。

4、6

护理部:对跌倒风险评估准确率、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管

4、7

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制订和不断完善制度,对发生的跌倒事件进行原因分析包括对采取的预防措施所导致的预期或未预期的后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5、

作业内容:

5、1

凡来本院就诊的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均需进行跌倒风险的评估。

5、2

经评估具有跌倒风险的患者、情境、场所,应实施相应的措施和/或干预,以降低跌倒风险。对患者实施的干预措施应有记录。

5、3

跌倒高危因素:

5、3、1

年龄(包括≥65周岁的老年患者、≤5周岁的儿童及>28周的孕妇)。

5、3、2

最近1年有跌倒史。

5、3、3

饮酒。

5、3、4

步态不稳、平衡障碍或肢体功能障碍。

5、3、5

意识障碍、视力障碍、活动障碍。

5、3、6

定向力障碍、精神状态改变、躁动不安。

5、3、7

体能虚弱。

5、3、8

眩晕、体位性低血压。

5、3、9

使用过影响意识或活动的药物,包括散瞳剂、降压利尿剂、麻醉止痛药、缓泻剂、镇静安眠药、降糖药等。

5、3、10

病情需要陪护但无家人或其他人员陪护。

5、4

门急诊患者:

5、4、1

门急诊跌倒的高危场所及情境

5、4、1、1

门诊:骨科、泌尿外科、脑外科、胸外科、呼吸内科、心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血液科、风湿科、肿瘤科、放疗科、眼科、针灸科、中医科、妇产科、儿科。

5、4、1、2

B超、功能检查室、医学影像科、放疗室、内镜中心、计划生育手术室、血液净化中心。

5、4、1、3

急诊科。

5、4、1、4

卫生间、楼梯。

5、4、1、5

救护车、轮椅、推车、检查床间转移,或者在狭窄的检查台上改变姿势。

5、4、2

门、急诊患者的风险评估:

5、4、2、1

门诊患者由首诊医生进行跌倒风险评估、急诊患者由预检分诊护士进行跌倒风险评估,根据《门急诊患者跌倒危险因子评估表》进行跌倒风险评估,勾选一项即为高危跌倒患者。评估结果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5、4、2、2

年龄年龄≥65周岁的老年患者、>28周的孕妇、≤5周岁的儿童由电脑信息系统自动评估跌倒高危患者。

5、4、3

门急诊患者跌倒预防性干预措施:

5、4、3、1

在其外衣左胸前部位粘贴

“高危跌倒”标识以作提醒

5、4、3、2

通过发放健康宣教单、口头宣教、墙报等方式对患者及陪伴者进行预

防跌倒风险的宣教。

5、4、3、3

保持通道无障碍、地面防湿滑、适宜的照明等

5、4、3、4

医院过在易跌倒区域有醒目的警示标识(楼梯、卫生间、斜坡、湿

滑地面等处)

5、4、3、5

为患者提供轮椅、平车等辅助设施并做好防护、

5、4、3、6

陪者全程陪同,医护人员协助。

5、5

住院患者

5、5、1

住院患者跌倒风险评估

5、5、1、1

住院成人患者:根据《Morse跌倒风险评估量表及记录单》进行跌倒风险评估,总分≥45分为高度跌倒危险,每日评估一次并记录,<45分住院患者每周进。

5、5、1、2

住院患儿:2

岁以上~14

岁的儿童患者根据《Humpty

Dumpty儿童跌倒风险评估量表及记录单》进行跌倒风险评估,总分≥12分为高度跌倒危险,每日评估一次并记录,<12分的住院患儿每周进行一次评估并记录。

5、5、1、3

依据儿童运动的发育过程“二抬四翻六会坐,七滚八爬周会走”,4

个月的婴儿才能翻动,工作人员需对照护者进行宣教并记录。月龄

4

个月以上至

2

岁以下(含

2

岁)的儿童为我院高风险跌倒的患者。

5、5、1、4

新入院或转入2小时内完成首次风险评估,如遇急症手术等特殊情况,术后及时完成评估。

5、5、2

住院患者跌倒再评估:

5、5、2、1

患者病情、治疗发生变化时,如特殊检查后、手术后、血透治疗后,使用或调整镇静剂、利尿剂、降压药、泻药、降血糖药后以及出现意识、活动、自我照顾等能力改变等应对患者进行再评估。

5、5、2、2

发生跌倒事件后。

5、5、2、3

患者面临新的治疗环境,如转科等,应对患者进行再评估。

5、5、3

住院患者跌倒预防性干预措施

5、5、3、1

在患者床头标注防跌倒警示牌,腕带扣防跌倒蓝色标识。

5、5、3、2

签署《预防住院患者跌倒告知书》;儿童患者签署《住院儿童安全告书》;

母婴同室病区新生儿家属签署《母婴同室新生儿安全告知书》。

5、5、3、3

风险因素,对病人和家属进行针对性宣教,采取预防跌倒和坠床的安全措施并记录。

5、5、3、4

评估有跌倒风险的病人,加强床边交接班,督促强化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

5、5、3、5

评估有跌倒风险的病人,根据需求提供个性化帮助。及时检查并确保传呼系统完好,告知值班人员关注此类病人的传呼,将常用物品放置于视野易取处,床头呼叫铃置于适当位置。

5、5、3、6

有跌倒风险的病人,尽量安排在病房有卫生间或离卫生间近的病房,卫生间设有坐便、扶手等设施。卫生间设置紧急求助铃。

5、5、3、7

评估有跌倒风险的病人卧床时使用护栏,离床活动应有人陪护,教会患者使用合适的助行器。患者头晕时,应保证卧床休息。

5、5、3、8

病室、医疗区域、公共区域光线充足、保持地面干燥,空间宽敞减少障碍物。拖地或地面潮湿时及时放置警示标识。

5、5、3、9

病房通道内设置扶手,楼梯上设置“小心台阶”警示标识。

5、5、3、10

增加全院各处警示标识的张贴,尤其在卫生间及浴室内。

5、5、3、11

为患者提供、拐杖、轮椅、平车等便利设施,使用平车、轮椅时,在换乘

和移动移动患者时不要忘记刹车。

5、5、3、12

病人避免穿大小不合适的鞋和衣裤,病情允许夜间睡前尽量少饮水。

5、5、3、13

患者在救护车、轮椅、推车、检查床间转移时,应有陪护,注意做好保护,防止跌倒的发生。

5、5、3、14

需遵循起床三步曲(床上靠30秒、床边坐30秒、床旁站30秒),如头晕立即卧床体息。

5、5、3、15

患者应在康复师指导下进行康复训练,康复训练时有人在旁进行保护。

5、5、3、16

躁动不安者专人陪护,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坠床的发生。因病情需要使

用约束具的患者,对可能导致受伤、血液循环受阻或皮肤完整性受损等未预期的后果进行监控。

5、6

患者不慎发生跌倒时的应急处理

5、6、1

护士立即报告医师、护士长,并评估患者的神志、瞳孔、生命体征及受伤情况并妥善安置;紧急情况立即予处理如吸氧、建立静脉通路等。待医师到场后遵医嘱予进一步诊疗处置。

5、6、2

了解患者的跌倒经过、损伤情况等,并记录于病历中,跌倒伤害程度分级:

5、6、2、1

无伤害

5、6、2、2

伤害程度1级:不需或只需稍微治疗与观察的伤害程度。如擦伤、挫伤、不需要缝合的皮肤小的撕裂伤等。

5、6、2、3

伤害程度2级:需要冰敷、包扎、缝合或夹板固定等医疗处理、护理处置或病情观察的伤害程度。如扭伤、大或深的撕裂伤等。

5、6、2、4

伤害程度3级:需要医疗处置及会诊的伤害程度。如骨折、意识丧失、精神或身体状态改变等。此伤害程度会严重影响患者治疗过程及造成住院天数延长。

5、6、2、5

患者因跌倒产生的持续性损伤而最终死亡。

5、6、3

做好患者即家属的安抚工作。

5、6、4

通过医院“不良事件上报系统”进行呈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定性,医院质量改进办公室备案。

5、6、5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组织科内或科内讨论,分析事件发生经过、防范及整改措施。

6、流程

6、1住院患者跌倒评估、预防与处理流程

评估患者跌倒风护士妥善安置患者、评估病情

险因素

1、《Morse跌倒风险评估量表及记1、

做好宣教,发放防跌宣教单

2、

在外衣左胸部位贴“高危跌倒”标识

录评估患者跌倒风险因素

确定跌倒高风险人群

1、

签署《预防住院患者跌倒告知书》、《住院儿童安全告知书》、《母婴同室新生儿安全告知书》。

2、

手腕带扣“防跌倒/坠床”标识,在床头挂“防跌倒/坠床”警示牌标识。

3、

对患者及家属做好预防跌倒的宣教,落实预防措施。

4、

做好再评估及再教育。

5、

护士长及护理组长负责检查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启动预防跌倒防范措施

发现患者跌倒

确定跌倒高风险人群

立即通知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

签署《预防住院患者跌倒告知书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处理

护士执行医嘱、做好观察察,加强巡视

记录患者跌倒事件全过程重点交班班

对患者进行再评估,对患者家

家属进行预防跌倒再教育并采

取改进措施。

护理安全质量小组对导致患者跌倒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报护理部审核。

科室讨论,进行原因分析,确定改进措施

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网报护理部

通知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

启动预防跌倒防范措施

发现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进科室执行改进措施

门急诊患者:《门急诊患者跌倒危险因子评估表》

护士妥善安置患者、护士执行医嘱

、做好观察察,加评估患者跌倒风险因素

强巡视

评估病情

立确定跌倒高风险人群

1、

做好宣教,发放防跌宣教单

2、

在外衣左胸部位贴“高危跌倒”标识

师记录患者跌倒事件全过程重点交班班

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处理

护对患者进行再评估,对患者和家属进行预防跌倒再教育并采取改进措施

士执行医嘱、做好观察察,加强巡视

记录患者跌倒事件全过程重点交班护理安全质量小组对导致患者跌倒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报护理部审核。

护理安科室讨论,进行原因分析,确定改进措施

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网报护理部

全质量小组对导致患者跌倒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报护理部审核。

对患者进行再评估,对患者和家属进行预防跌倒再教育并采取改进措施

科室执行改进措

门急诊患者:《门急诊患者跌倒危险因子评估表》

评估患者跌倒风险因素

科室执行改进措施

确定跌倒高风险人群

《患者跌倒危险因子评估表》

6、2

门急诊患者跌倒评估、预防与处理流程

评估患者跌倒风险因素

确定跌倒高风险人群

1、

做好宣教,发放防跌宣教单

2、

在外衣左胸部位贴“高危跌倒”标识

3、

全面的环境、着装安全

4、

合理使用工具、家属陪护

5、

必要时医务人员、志愿者协助就诊等

启动预防跌倒防范措施

发现患者跌倒

评估病情、护送至诊间或急诊科

进一步处理

跌倒发生时间

对患者进行再评估,对患者和家属进行预防跌倒再教育

记录患者跌倒事件全过程,

分析原因,系统上报

门诊患者报告门诊办公室

急诊患者报告急诊室

7、

相关文件

7、1

《国际联合委员会(JCI)医院评审标准》(第

6

版)

7、2

《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版)

7、3

《护理敏感质量指标实用手册》(2016版)

8、

表单

8、1

《门急诊患者跌倒危险因子评估表》

8、2

《Morse跌倒风险评估量表及记录单》

8、3

《Humpty

Dumpty儿童跌倒风险评估量表及记录单》

8、4

《预防住院患者跌倒告知书》

8、5

《母婴同室新生儿安全告知书》

8、6

《住院儿童安全告知书》

8、7

《新生儿病区新生儿住院告知书》

获经批准:

签署日期:

安全设施评估报告篇4

关键词:新建地铁 既有线 风险控制

1 引言

进入21世纪,我国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得到迅猛发展。近年内北京将修建300km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2050年规划建设完成近1000km,逐步形成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网。全国近期将修建约1500km的城市轨道交通,投资数千亿元。而在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网的建设中必然遇到众多的节点车站,这样也必然存在车站及区间隧道的相互穿越的工程问题,如目前正在施工的地铁五号线在崇文门和东单分别下穿和上穿地铁环线和复八线,以及正在建设的地铁四号线宣武门车站和西单站、十号线芍药居站和国贸站、机场线东直门站等。在既有线正常运营的情况下顺利地完成施工,并确保运营和施工的安全是该类工程所面临的重要技术难题。在很多情况下,由于交通规划的多变性以及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前期建设中没有预留新线的接口,或者预留接口工程的标准和条件不能满足要求,则必然造成新建线路在既有地铁构筑物附近施工的实际问题。事实上,新建地铁施工与既有地铁结构之间是相互影响的,既有结构的存在影响到新建工程的施工和安全;而新线施工则又必然对既有结构产生影响。这样,在新线工程施工中不仅要保证工程自身的安全,同时还要保证不致于对既有结构造成破坏性的影响,这是穿越既有线施工的主要技术难题。本文从施工程序和管理角度来探讨如何进行新建地铁穿越既有轨道交通线路工程中,对既有线的安全风险控制。

2 既有轨道交通线路常见安全风险项目

既有轨道交通线路常见的安全风险包括既有线结构和轨道的破坏,主要项目如下:

(1)既有线结构(底板、侧墙)沉降超标;

(2)既有线结构变形缝沉降超标;

(3)既有线结构变形缝差异沉降超标;

(4)既有线结构变形缝胀缩超标;

(5)既有线轨道差异沉降超标;

(6)既有线轨道中心线平顺性(竖向、水平)变形超标;

(7)既有线轨道轨距变形超标;

(8)既有线轨道纵向变形超标;

(9)既有线轨道水平位移超标;

(10)既有线道床与结构的剥离;

(11)既有线结构裂缝宽度、长度较大;

(12)既有线结构渗漏水情况严重。

3 北京地铁过既有轨道交通线路管理和控制程序

(1)过轨工程施工前的相关工作

① 对新建轨道交通工程穿越既有线影响范围内的既有线洞体结构、洞内道床、线路、设备设施、限界等进行现状勘查、现状评估,并形成既有线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应明确结构沉降、道床沉降、列车安全行车速度等安全控制指标。

② 依据评估报告和过轨工程对既有线影响程度,完成既有线的防护设计。防护设计原则为:确保既有线运营安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既有线列车正常运营的影响。

③ 对过轨工程的设计文件、现状勘查报告、既有线评估报告、既有线洞内的防护设计、第三方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含新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对既有线影响的预测分析、洞外加固处理和防护方案、施工监测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等组织专家评审。

④ 按防护设计实施既有线洞内的防护措施。

⑤ 第三方监测单位按照地铁运营管理单位要求,与地铁运营管理单位具体实施的配合单位签定安全协议,由具体实施配合单位办理第三方监测布点进洞计划和相关监护等工作。

⑥ 组织过轨工程施工前的协调会,正式启动穿越工程的实施。

(2)过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① 在既有线洞内实施第三方监测,要求第三方监测单位将监测结果按照协调机制,及时报送相关监管单位。

如监测结果接近预警值时,由第三方监测单位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地铁运营管理单位同时发出警报,施工单位应立即暂停过轨工程施工。同时建设单位应高度关注既有线沉降以及沉降对既有线运营造成的危害和相关影响情况,及时组织专家专题研究沉降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既有线安全运营的影响。

② 过轨工程施工中地铁运营管理单位除加强对既有线的巡查并负责必要的配合工作外,对巡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既有线运营安全。

(3)过轨工程施工结束后的相关工作

① 对既有线进行相应的后评估并形成后评估报告。

② 依据后评估报告,进一步完成既有线洞内外的恢复设计。

③ 对后评估报告和既有线洞内外的恢复设计组织专家评审。

④ 按恢复设计实施既有线洞内外的恢复。

4 工程实例

地铁五号线崇文门站位于崇文门路口下,采用“暗挖法”施工。车站与既有地铁二号线崇文门站东端喇叭口式过渡段区间立交,并从其下方穿过。五号线崇文门车站结构为双柱三跨岛式暗挖车站,车站两端为双层结构(地下一层为站厅层,地下二层为站台层),中间为单层结构(系站台层),车站总长度208、9m,总宽度24、2m,站台宽度14m。车站顶板覆土:双层结构为8~9、3m,单层结构为13、5m。车站共设置四个出入口,两条换乘通道,两座风道,其中北换乘通道增设了一条紧急疏散通道。既有线地铁区间自环线崇文门站到北京站之间,由分体双洞单线隧道过渡成联体双洞单线隧道,隧道结构为C30钢筋混凝土方形框架结构,底板和侧墙厚度为0、7m,顶板厚度为0、8m,每18m设置一条变形缝,单个隧道的断面尺寸为5、9m×5、9m。

安全设施评估报告篇5

在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即东至环城东路向南经雪峰山路转至嘉陵江路、南至开发区大道、西至通湖大道、北至运河向东延转至六塘河的围合地区)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房屋(含构筑物、附属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所指的拆迁人和被被拆迁人是哪些。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实施单位是指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资质证书,受拆迁人委托,从事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落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助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工作的单位。

三、市区房屋拆迁管理的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分工。

市建设局是全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市公安、司法、城管、国土、规划、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监察、审计、、教育、卫生、文广、民政、残联、国资、经贸、邮政、通信、供电、供水等部门和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对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和配合。

四、市区房屋拆迁的具体管理方式。

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实施房屋拆迁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进行拆迁评估调查。拆迁人须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领拆迁调查通知书,并提交已办理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土地使用等书证资料,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准后进行拆迁调查。调查通知书有效期为三个月。领取调查通知书三个月后未取得拆迁许可证的,调查通知书作废。(二)拟定拆迁方案与拆迁计划。拆迁人在完成摸底调查后,应根据调查掌握的项目用地范围内房屋的用途、面积、权属等情况,就拆迁范围、拆迁范围内房屋状况、补偿资金概算、适用政策依据、安置房源、计划实施步骤、落实有关管理要求的措施等方面形成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并报市房屋拆迁方案评审委员会论证评审。(三)落实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拆迁人应根据拆迁方案测算的补偿总金额,将项目所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打入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金融机构,并出具资金到账证明。(四)履行拆迁许可前听证。市建设局根据拆迁人的申请听证公告,告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当事人有权申请许可前听证。有拆迁当事人申请的,市建设局应依法组织听证并出具听证通知书送达参与听证的拆迁当事人;无拆迁当事人申请,则不组织听证。(五)拆迁人向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六)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拆迁公告。(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订立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八)拆迁当事人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九)实施房屋拆除。(十)拆迁项目完工验收。

拆迁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填写拆迁申请表,并向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附市市区房屋拆迁项目补偿资金概算表);(五)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它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足的,不予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具备拆迁实施资格的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实施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应向被委托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原件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转让拆迁业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项目内容、拆迁时限、拆迁实施单位、评估机构等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拆迁人要及时向被拆迁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并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拆迁政策、拆迁补偿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提前搬迁奖励、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名称等事项,并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拆迁范围所在地街道办、居委会应当协助解决拆迁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和公告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拆迁人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拆迁范围;确需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房屋拆迁许可手续。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延期拆迁申请报告需附《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报告中需阐明以下内容:(一)拆迁任务完成情况;(二)尚未拆迁房屋面积(户数)、原因;(三)延期采取的措施及所需时间。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延期拆迁申请报告后,应对项目拆迁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延期理由等进行认真审核,并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报告之日起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延期拆迁申请报告经批准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延期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公安、工商、税务、规划、城管、房管、国土、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停止办理拆迁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和分立、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登记以及房屋新建、翻建、扩建、改建、买卖、交换、出租等手续。书面通知应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期限内,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订立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载明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安置用房面积以及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拆迁期限、提前搬迁奖励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汇总表须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需要时,应经公证机关公证。

拆迁租赁房屋,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迁人重新购买住房,其成交价没有超出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缴房屋买卖契税;超出部分应缴房屋买卖契税。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发生转让,应当经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拆迁从业单位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拆迁人员进行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健全行业管理规定,落实信用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不良记录、停业整顿、限制业务直至吊销资质,规范拆迁行为,维护行业形象,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拆迁从业单位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拆迁人员进行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健全行业管理规定,落实信用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不良记录、停业整顿、限制业务直至吊销资质,规范拆迁行为,维护行业形象,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人应当与有相应资质的房屋拆除施工企业订立房屋拆除委托合同,并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安全保证条件、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的企业承担,并编制拆除方案,施工人员应经培训并持证上岗,加强拆除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房屋拆除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施工企业负责人对拆除施工安全负责。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完毕后,拆迁人应当在十日内填报《市区房屋拆迁验收申请表》,申请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结束后,拆迁人应及时对拆迁资料分类造册、登记汇总,做出拆迁工作书面报告。

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并对归集档案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结束后,应及时将档案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拆迁中、小学校舍或幼儿园应当征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新校舍、幼儿园。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校学生入学作出妥善安排。

拆迁涉及中、小学生施教区变化的,根据家庭意愿,可以在原学校或现居住地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收取其他额外费用。

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改变房屋用途开设的幼儿园不适用本条规定。

五、市区房屋拆迁的具体补偿与安置措施。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超过批准期限仍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经拆迁人申请,由市人民政府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剩余使用期限分摊的建造成本给予补偿。规划部门在发放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注明在批准时限内因城市建设需要无偿拆除的,则不予补偿。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房屋的等价交换,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产权调换房屋为现房的,拆迁人应提供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证并协助被拆迁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在交付使用时,拆迁人应当按协议约定向被拆迁人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产权调换房屋为政策性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管理规定、申购程序等,依据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需要拆迁的,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对不具备产权调换条件的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就货币补偿方案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之间就拆迁补偿达不成一致意见或继承人范围未明确,而导致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

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由拆迁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按照被拆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的性质、规模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补偿仍用于公益事业建设。

拆迁租赁房屋(不包括直管公房、单位自管公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拆迁房产管理部门管理的公有住宅房屋或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共同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部分补偿给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其余部分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产权清晰且无权利限制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或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及时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的,拆迁人应支付被拆迁人提前搬迁奖。

被拆迁人在首次拆迁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搬迁的,给予不超过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不含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残疾人或伤残人补助费)10%的提前搬迁奖励;在首次拆迁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后四十五日内搬迁的,给予不超过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5%的提前搬迁奖励;在首次拆迁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公告期限内搬迁的,给予不超过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1%的提前搬迁奖励。

被拆迁人在本条上款规定时限外搬迁的,不予奖励。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六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租赁的房屋,搬迁补助费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如租赁合同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且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拆迁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腾空房屋之日起,一般不超过十八个月。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一)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过渡期限超过十八个月且延长时间在十二个月以内的,延长期增付一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二)拆迁人提供过渡用房,过渡期限在十八个月内不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十八个月且延长时间在十二个月以内的,延长期按标准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一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提供过渡用房的,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过渡用房的使用人应当及时腾退过渡用房。

具有合法手续的住宅房屋,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止,不满五年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补偿金额,增加补偿的标准按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不含提前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残疾人或伤残人补助费)计算:未满五年的增加15%,未满四年的增加16%,未满三年的增加17%,未满二年的增加18%,未满一年的增加19%。竣工之日按以下标准确定:(一)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二)无竣工验收报告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之日为竣工之日。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补偿标准按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2—4%支付。

拆迁产权不明和有产权纠纷房屋,在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方案,报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组织对被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未能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能清偿债务的,抵押权人对补偿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被拆迁人仅有一处合法住宅并在首次拆迁公告期内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其房屋拆迁补偿总金额(含提前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残疾人或伤残人补助费)不足七万元的,由拆迁人一次性补足七万元。如是分户、析产的,尚应满足其分户、析产手续生效之日距首次拆迁公告之日满两年以上。

被拆迁人按照前款规定获得最低货币补偿后仍无力解决住房的,可按规定条件享受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或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

拆迁残疾人、伤残人房屋,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残疾人、伤残人应提供残联和民政部门核发的证件。

被拆迁人中无亲友投靠的孤寡老人,符合收养条件的,如本人提出申请,可以由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安排到福利院(敬老院)生活。

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给予补偿后,被拆迁房屋属于拆迁人所有。拆迁工地产生的所有渣土及废料由拆迁人负责按规定清运处理,并服从城管部门统一管理。拆迁结束十日内必须清场完毕。

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内的电话、空调、有线电视、热水器、管道液化气等设施的迁移费支付给其所有人。

被拆迁人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范围,提出额外要求或附加条件,拆迁人也不得擅自提高或压低补偿标准。

六、市区房屋拆迁如何评估。

拆迁评估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并经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进行。申请备案的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应是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评估机构的分公司不得申请备案,不得出具评估报告。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经备案的评估机构名录,供拆迁人、被拆迁人选择。评估机构年检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拆迁评估业务。

房地产市场价评估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同一拆迁项目评估中,评估机构、评估师不得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有利害关系。评估机构、评估师不得串通一方当事人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拆迁评估应当综合考虑与被拆迁房屋相关的下列因素:(一)区位:被拆迁房屋的地理位置以及房屋的周边环境、交通和商业服务便利程度、公共事业设施配套状况等。(二)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所有权证书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记录的用途为准。对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产权档案记录未标明营业用途,但被拆迁人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营业、持续纳税一年以上的,应当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等情况参照经营用房进行评估。(三)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依法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对住宅(含“住改非”)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超出合法建筑面积的合法土地面积(不含临时用地面积)的补偿,划拨性质的土地每平方米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综合单价的20%计算;出让性质土地根据未使用年限与出让年限之比乘以被拆迁房屋评估综合单价的40%计算,最终单价低于被拆迁房屋评估综合单价20%的按照20%计算。(四)装修装饰:装修装饰补偿参照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有关规定评估。(五)其他因素:房屋建筑结构形式、成新程度、楼层、层高、朝向等。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拆迁评估的机构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拆迁人应将选择的评估机构以书面形式公开征求被拆迁人意见。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抽签确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抽签前三日在拆迁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对拒绝评估的,由拆迁人申请,被拆迁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保全评估。

评估机构应当在进场工作十五日内,在拆迁地点公示评估结果,公示期七天,并将评估结果送达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估结果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经解释、说明仍有异议的,持有异议的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可以委托符合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的,原评估结果有效,重新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专家库中抽签选定有关专家进行鉴定。鉴定采用原评估结果的,重新评估和鉴定的费用由重新评估的委托人和重新评估的机构共同承担;鉴定采用重新评估结果的,重新评估和鉴定的费用由委托人的相对人和原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评估允许误差范围为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3%。

评估机构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评估费用。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支付。

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评估。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根据批准期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到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按照评估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完成委托任务,并向委托人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必须有不少于两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亲笔签字,并经评估机构盖章。

七、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裁决措施。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裁决。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决受理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调解、审理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决申请不予受理:(一)对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或其他涉及拆迁合法性提出异议申请行政裁决;(二)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三)拆迁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五)已超过拆迁许可证有效期限;

(六)拆迁人申请裁决未能提供上门做三次以上协商和动员工作记录;(七)房屋已经灭失;(八)产权不明确;(九)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裁决受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裁决审理:(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裁决;(二)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在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未确定法定人;(三)裁决需要以法院相关裁定、判决或其他部门的处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未结案或尚未有处理结果;(四)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形需要中止。中止情形消除后,应当恢复裁决审理,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在裁决审理中,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终结裁决;调解不成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及时作出裁决。

当事人经书面通知不参加裁决审理的,可以缺席裁决。

被拆迁人拒绝拆迁调查估价人员和拆迁工作人员查勘、估价、洽谈,在拆迁期限内不提供合法书证,影响拆迁工作正常进行的,估价机构应当在与拆迁人和估价机构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下,依据房屋的外观状况和查阅的房屋、土地档案进行估价,并在估价报告中作出相应说明。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该估价结果进行裁决。

拆迁当事人应当在裁决书送达十五日内履行裁决决定。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提供补偿资金或拆迁安置用房、产权调换房屋、过渡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及公安、城管、司法等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八、市区房屋拆迁过程中的相关法律责任问题。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资金1%以上3%以下罚款。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补偿资金3%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

(二)委托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三)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拆迁期限或擅自延长拆迁期限。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转让拆迁业务的,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并处合同约定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罚款。

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拆迁上岗证,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承接房屋拆除工程业务的施工企业拆除房屋未采取安全护卫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伤亡事故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估机构与拆迁当事人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或抬高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评估结果无效,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评估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或者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拆迁管理职责,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施行的相关问题。

在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各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安全设施评估报告篇6

[关键词] 住院患者;跌倒;评估;护理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2)07(a)-0142-02

跌倒是患者突然或非故意的停顿,倒于地面或倒于比初始位置更低的地方[1]。患者跌倒是医院常见十大医疗事故之一[2]。跌倒在我国全人群的意外伤害死因顺位中排在第四位,而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则位居首位,并且随年龄的增加跌倒的死亡率急剧上升,在8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达到最高[3]。本院为预防住院患者跌倒,率先在本科开展老年患者跌倒风险评估,根据跌倒评估情况对患者进行了跌倒风险告知、跌倒预防措施及跌倒健康教育,现将该开展项目的具体方法及其成效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0年1~12月共对本科156例≥65岁的患者进行住院跌倒风险评估,其中65~75岁66例,76~85岁74例,86~95岁16例,男性80例,女性76例。

1、2评估方法

自行设计住院患者跌倒评估表(图1),对≥65岁住院患者进行评估,首次评估在患者入院时进行,评估结果直接在首次护理记录单上体现,由管床护士执行。评估为低危者(≤25分)不续评,中危者(26~45分)1次/7 d,高危者(>45分)1次/3 d(或每周2次)。患者病情变化或口服易致跌倒风险的药物(、镇静催眠药、抗焦虑忧郁药、降压药、利尿药、扩血管药物、抗过敏药物),随时评估,跌倒后需评估,病情有变化随时续评。

1、3护理方法

1、3、1低危组

1、3、1、1 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洗手间铺有防滑垫及防跌倒标识,保持通道的通畅。

1、3、1、2 指导患者及家属预防跌倒的相关知识:告知患者穿防滑鞋,患者服不可过大过长,病情要求卧床的情况下要在病床上大小便,助行器要放于患者可触及的地方。

1、3、1、3 告知患者药物的作用及副作用。特别是镇静催眠药、、抗精神病药,被公认为是跌倒的显著危险因素[4-5]。

1、3、1、4 放置物品于患者所及之处:如水杯、电视遥控器、纸巾及助行器等。

1、3、1、5 指导患者正确的使用呼叫铃:告知患者有需求时使用呼叫铃,等待护士到来后,由护士关呼叫铃。

1、3、1、6 需要时提供合适的助行器:根据科室特点,设有拐杖、助行器、沐浴凳等,供患者免费使用。老年人心理不服老,有行动能力者对辅助工具多有排斥心理,护士要做好解释工作,加强护患沟通,积极开展健康教育[6-7]。加强宣教、指导患者合理使用辅助工具,使其认识到合理使用辅助工具是一种安全措施。

1、3、2中危组

除执行低危组1~6项措施外,加以下两项:

1、3、2、1 按要求上好床栏,每一次查房、治疗,护士主动为患者上床栏,告知上床栏的必要性。

1、3、2、2 协助患者行走及上下床:在病情容许的情况下,由护士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助行器,并指导患者使用。

1、3、3高危组

除执行低、中危组共8项措施外,加以下措施:

1、3、3、1 悬挂跌倒风险的高危标识:高危跌倒风险患者(>45分),管床护士除了在患者床头悬挂“谨防跌倒”警示牌、还要在患者一览表插上粉红色标识,进行交班,引起值班护士的重视(加强巡视)。

1、3、3、2 必要时予肢体约束:根据患者情况上约束带,但定时观察肢体的血运及受压情况。

1、3、3、3 根据情况留陪护:要向陪护告知防跌倒知识及助行器的使用。

1、3、3、4 安置患者于容易观察或近护士站的病房。

1、3、3、5 告知主管医生:有跌倒风险的患者要向主管医生报告,并及时记录在病历上。

2结果

根据跌倒评估情况对患者进行了跌倒风险告知、跌倒预防措施及跌倒健康教育,该开展项目的成效见表1、图2。

根据统计数据表明,老年人中、高危跌倒风险占90%以上,故在老年病区开展老年患者的跌倒风险评估是确保患者安全的首要措施。我科通过跌倒风险评估,保障患者安全,减少并发症的发生,跌倒发生率由2009年4~6例,下降到2010年的0例。

3讨论

住院患者发生跌倒不仅给患者增加痛苦和经济负担,而且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跌倒的重点在于预防,准确根据跌倒风险评估表进行评估,识别高危人群,能全面而有效地减少患者跌倒的发生,提高医护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实施保护性预防措施[8]。2010年从最初≥65岁以上的患者进行评估到2011年开始所有科室的住院患者都进行跌倒评估,跌倒风险评估量表进入护理电子病历系统,评估者从管床护士逐渐过渡到当值护士。通过跌倒风险评估,全体护理人员均掌握评估方法、预防措施及相关的宣教知识,根据数字化评估,确定目标人群,使护士能主动关注患者的安全问题,自觉落实安全护理防范对策。通过住院患者跌倒处理指引,完善跌倒上报制度的指引,当患者跌倒发生后,由当班护士填写《基础护理质量24小时直报表》,并上报护士长,护士长根据情况24 h内通过内网上传护理部。1周内科室提交跌倒不良事件分析报告。为患者提供专科化的基础护理服务,保证患者安全,提高护理安全质量。

[参考文献]

[1] Oliver D,Brillon M,Martin F,et al、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 of evidence-bascd risk assessment tool(stratify)to predicl which elderly inpatient swill fall、case-control and cohort studics[J]、 Br Med J,1997,315(7115):1049-1053、

[2] 张秀芳、 医院风险与病人安全管理[J]、 广东省医院护理管理,2005,2(5):29、

[3] 覃朝晖,于普林,乌正赉、 老年人跌倒研究的现状及进展[J]、 中华老年医院杂志,2005,24(9):711-714、

[4] 姜旭雯,陈影影、住院患者跌倒原因分析及护理干预措施[J]、 国外医学:护理学分册,2002,21(8):348、

[5] 解宇英、 健康教育在内科老年住院患者中的应用[J]、 齐鲁护理杂志, 2011,17(16):122-123、

[6] 王兆琴、 老年病人跌倒原因分析及护理对策[J]、 护理学报,2006,13(8):47、

[7] 何月霞、 人文关怀在优质护理服务中的效果观察[J]、 齐鲁护理杂志, 2012,18(4):89-90、

安全设施评估报告篇7

机场自1991年通航以来,安全平稳运行了22年。随着航站发展,机场运行安全要求不断提高,航站在安全基础、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等方面得到了稳步健康的发展,安全管理模式实现了从被动到主动、从事后到事前、从经验到科学的转变。根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决定开展2011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根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12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机场的运行安全状况组织一次评估。

二、评估目的

通过对机场管理机构和各保障部门一年来履行职责以及设施设备的状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消除隐患,不断完善机场各种运行手册以及操作规范标准,推进机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机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机场运行持续安全、有序、正常。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2011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室,负责本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的组织和协调,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召集评估工作会议,收集汇总评估资料,完成运行安全状况评估报告编写。办公室主任由金红卫同志兼任,赵镇荣、周项兵为办公室成员。

四、实施步骤

2011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分为部门自查自评、航站检查整改、总结评估、跟踪监督四个阶段进行。

1、部门自查自评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各部门结合部门工作情况,组织自查自纠自评活动,对部门工作逐项进行排查,内容包括一年来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设施设备的状况、运行保障中的经验教训,安全管理中的创新和不足。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对自身不能整改的问题,报航站安监室汇总。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有台帐记录,并形成部门自评报告报安监室。

2、航站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领导小组,在各部门自查自纠自评的基础上,开展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前的安全大检查,内容包括各部门自查自纠自评活动开展情况,运行保障中执行标准规范的情况,一年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台帐记录情况等,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下发整改通知书,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总结评估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自查自纠自评情况、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设施设备状况等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评,并编写“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报告”,按要求将评估报告上报民航监管局,反馈给各部门及驻场单位。

4、跟踪监督阶段(12月21日-2012年)航站安监室针对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薄弱环节,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确保发现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思想到位。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事关机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大局,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做好2011年度机场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安全设施评估报告篇8

2012年12月18日,是唐山市外环路正式通车5周年的日子。几乎与此同时,一封关于唐山市外环路拆迁过程中巨额国家资金被骗取、而诈骗人至今逍遥法外的举报信,寄往最高人民检察院。这封举报信揭开了已经尘封两年多,被唐山市检察机关认定犯罪事实成立却“不起诉”的蹊跷诈骗案的内幕。

来自两个政府部门的举报

唐山市城市外环建设工程是唐山有史以来建设规模最大、投资最多、施工难度最大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该市的重点工程,2005年,唐山市政府就专门成立了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唐山市交通局成立的唐山市城市外环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唐山外环项目办”)负责组织实施,唐山市房产管理局下属唐山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拆迁,项目所需各款项(包括拆迁补偿款)均从财政资金拨付。

2006年6月,外环征地拆迁涉及到唐山四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通汽贸公司”)所属的位于唐山市丰润区的3个汽车4s店和1个汽车销售展厅,分别名为佳浩公司(福特4s店)、四通公司、汇通公司、昌铃公司。

当时负责外环路拆迁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忆,在与四通汽贸公司协商过程中,唐山市交通局委托唐山市诚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两家评估机构对其房产进行评估,然而因四通汽贸公司对评估价格不予认可,未出正式评估报告而搁置。

奇怪的是,在当年11月份召开的外环路拆迁协调会上,有关领导突然宣布唐山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撤出,由丰润区交通局负责拆迁协调工作。

2006年12月,四通汽贸公司声称,已经委托唐山衡信房地产评估公司等两家评估机构对佳浩公司的机器设备、房产进行评估,资产价值共计3830万余元。其中机器设备1407万余元。

2007年1月12日,四通汽贸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琳与唐山外环项目办签订了《唐山市城市外环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唐山外环项目办就佳浩公司的拆迁给予四通汽贸公司房屋、附属物、机械设备等补偿款共计3830万余元。随后,唐山外环项目办将上述补偿款全部汇入王琳指定的账户内。随后,唐山外环项目办就其他3个公司的拆迁又预付四通汽贸公司拆迁补偿款3000万元。

一个福特4s店的拆迁补偿款高达3800多万元,这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上述负责外环路拆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当时“对衡信公司为四通汽贸公司出具的机械设备及地下管网的评估结果不认可,认为评估的价格偏高”。

有汽车销售业界人士称,全国的福特4s店都是统一规划的,店内的设备是统一配送的,数量多少、用什么牌子都有严格的规定。佳浩公司得到的补偿远远超出一个福特4s店的价值。

四通汽贸公司的拆迁补偿数额遭到质疑的同时,2007年5月29日,唐山衡信房地产评估公司突然向唐山市房产管理局和唐山市交通局同时出具了一份书面材料,称针对佳浩公司的编号为“唐衡信评字(2007)第014号”评估报告不是由其出具的。

接到这封书面材料后,200年7月21日,唐山市交通局向唐山市公安局提交了一封举报信。称四通汽贸公司“涉嫌伪造虚假设备评估报告,诈骗城市外环建设拆迁补偿款6830万余元”,请求唐山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并对四通汽贸公司采取有关侦查措施,以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城市外环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与此同时,唐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也接到唐山市房产管理局书面报案材料,“要求安排有关部门对四通汽贸公司虚假评估报告进行核实,并安排司法机关介入调查评估报告重大诈骗事件”。

两个政府部门的举报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唐山市公安局遂即对“唐衡信评字(2007)第014号”评估报告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唐衡信评字(2007)第014号”评估报告上的名章印文与样本印文不同一,“上述评估报告系伪造。”

虚假评估报告背后的诈骗大案

2007年8月17日,唐山市公安局决定对四通汽贸公司立案侦查。

很快,一个叫付国清的人进入警方的视线。2007年8月14日,唐山市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对付国清刑事拘留。归案后,付国清交代了这份虚高的评估报告的出炉过程。

付国清原是唐山市晨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6年,付国清结识了唐山衡信房地产评估公司总经理王国栓等人,并与衡信公司达成口头协议,付国清以唐山衡信房地产评估公司名义对外作评估业务,由唐山衡信房地产评估公司提供公章、法人章、评估师章和所需的公司材料,付将所得评估费的30%交给唐山衡信房地产评估公司。

2006年年底,经人介绍,付国清认识了四通汽贸公司总经理王文笛。在得知四通汽贸公司下属4个公司正在准备进行拆迁前的资产评估时,他表示愿承担这几个公司的评估业务,并取得了王文笛的信任。

付国清在公安机关侦查时供述,他在给佳浩公司作评估时手里只有多余的盖有唐山衡信房地产评估公司公章的报告纸,没有盖好法定代表人公章、资产评估师方章的报告纸。“如果去唐山衡信房地产评估公司要盖好印章的报告纸一是太麻烦,二是怕将来收费后该公司提成一部分,就私刻了法定代表人公章和王国栓等资产评估师方童。”

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显示,付国清在进行评估时,并没有到佳浩公司盘点、清查机器设备,而只是依照王文笛提供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以下简称“评估明细表”)和询价单就评估出佳浩公司机器设备资产评估价值为1407万余元。

付国清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也主动承认,他在“在外网工程评估过程中,没有任何依据和资料,仅仅根据佳浩公司的要求就增加了300万元的评估额”。

随着调查的深入,王文笛、王琳以及佳浩公司经理李明等人先后被警方拘捕。王文笛等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勾勒出他们“在机器设备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以隐瞒真相、虚报机器设备数量的方法,骗取拆迁补偿款”的整个过程。

2006年12月中旬,王文笛曾联系了唐山市中元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元评估事务所”)对佳浩公司机器设备进行评估,中元评估事务所按照成本法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08万余元,对这一评估结果,王琳和王文笛表示不满,并要求提高评估价值。

随后,中元评估事务所又以收益法重新进行了评估,此次评估后,评估价值上升至1246万余元,但王琳和王文笛对此评估结果仍不满意。

为了得到更多政府拆迁补偿款。2006年12月底,王文笛指使李明制作评估明细表,并称“把价格作得越高越好”。就此事他曾向王琳作了汇报,王琳表示同意。

在制作评估明细表中,李明改动了佳浩公司部分机器设备的产地和数量,虚构了机器设备的价格,“我就按王文笛的要求对每种机器设备虚构了价格,将价格标注在了机器设备清单上”。

唐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后来查实:在佳浩公司的机器设备中,实有车身校正台(大梁校正仪和车身校正仪指同一设备)1台、检测线i台。佳浩公司虚报车身校正台1台,价值115万

余元、虚报检测线1台,价值117万余元。

在李明制作出评估明细表后不久,王文笛又让李明“想办法作一个询价单,但价格不能变”。对此,李明供述时称:“王文笛当时的意思就是找人作一个假的询价单,把我上次虚构的机器设备的价格弄得真实一些。”

李明遂找到了唐山景林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崔文齐,要求崔帮忙做一个机器设备的询价单,并把有价格的机器设备明细表交给了崔一份。

“为了以后能和佳浩公司继续做业务”,崔文齐就按李明的要求作好了3份虚假报价单。之后,王文笛将评估明细表和询价单交由付国清进行评估,付国清依此作出了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有了这份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王琳顺利地从政府手中拿到了1407万余元的机器设备拆迁补偿款。

公安机关后来对佳浩公司的机械设备进行了委托鉴定,鉴定结果是:佳浩公司列入政府补偿范围的设备公开市场价仅80万余元,两者相差1300多万元。

诈骗千万被认为情节轻微不起诉

2007年,唐山市公安局侦查完结后将此案移交至唐山市人民检察院。2007年7月28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以王琳等人涉嫌诈骗罪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作出的起诉书载明:“2007年1月12日,被告人王琳以佳浩公司名义与唐山市城市外环建设项目办公室签订了《唐山市外环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项目办给予佳浩公司房屋、附属物、机械设备等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830万余元,后项目办将上述钱款全部汇入佳浩公司账户内。其中,依据被告人付国清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佳浩公司机械设备的补偿款为人民币1407万余元。经鉴定,佳浩公司列入政府补偿范围的设备公开市场价为人民币80万余元。政府在对佳浩公司机械设备拆迁补偿中,共计被骗人民币1327万余元。”

2008年5月15日,唐山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在法庭上,唐山市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认为:“王琳、王文笛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蹊跷的是,此次开庭10天后,唐山市检察院却突然要求撤回起诉。在撤回起诉后,唐山市检察院将案子交给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

唐山市检察院突然撤诉,并将案件转交给下级检察院的做法令关注此案的法律人士感到意外。就连王琳的辩护律师也称“难以理解”。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唐山中院既然已经开庭审理了,就应当直接下判决,不应裁定让检察院撤诉。而唐山市检察院既然撤回起诉,就意味着原来的起诉不成立,应当自行处理,而不是让下级检察院办理。

司法实践中,对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的案件通常采取四种处理方法:一是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二是补充新的事实证据后重新向法院提起公诉;三是建议公安机关撤案处理:四是以补充侦查方式退回公安机关后不了了之。

“在这个案件上唐山市检察院显然选择了第一种处理方式。但是其将撤诉的案件交给下级检察院的做法可谓是用心良苦。”一位法律界人士说,“如果说非要给唐山市检察院的做法找个理由的话,那只有一条,就是规避现有的法律,将这个案件消化在唐山市检察院的辖区内。”

一位法律界人士解释说,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公诉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要求复核。

“上级检察机关拟对一个案件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时,将这个案件交由下级检察机关来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这样在事实上就架空了上一级检察机关对下一级检察机关不起诉权权力的监督,极有可能导致不起诉权力的滥用。”上述法律界人士说。

结果不幸被言中。一年之后的2009年6月10日,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对这起令“政府共计被骗人民币1327万余元”的案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在认定“王琳、王文笛、李明、崔文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付国清实施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的同时,笔锋一转称:“但本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琳、王文笛、李明、崔文齐、付国清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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