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考核管理办法(精选8篇)
时间:2023-08-10
时间:2023-08-10
一、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现状
(一)会计制度的盲点 具体包括:(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04年8月,财政部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该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折旧、公允价值等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民办高校成本核算的需求,但该制度在会计科目设置上缺乏高校行业特性,特别是教学支出和科研业务会计核算科目的缺位;另一方面,该制度规定,适用本制度的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这些特征则限制了可以取得“合理回报”类型的民办高校无法执行该制度,同时也无法为民办高校出资人的出资及其合理回报提供依据。可见《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出台,似乎从理论上结束了民办高校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尴尬,但仍然无法解决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2009年财政部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征求意见稿,对现存的高校会计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公允价值、折旧等会计原则和方法,满足了高校事业发展对会计核算的新的更高要求。但遗憾的是,该项制度改革针对的是公办高校,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提及民办高校应采用何种会计制度,同时该制度也无法体现民办高校出资人和出资信息。(3)《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在制度设计上能界定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反映运行成本和结余,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民办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需求,对“取得合理回报”能提供较为详实的数据基础,但该制度主要反映企业行为,不能反映民办高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业特点。
(二)会计制度的选择《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但由于至今尚未出台统一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各地民办高校在会计制度的选择上差异较大。部分选择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部分选择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部分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目前,上海、广东等地陆续出台了地方性民办高校会计制度,但相互之间在具体会计科目设置与核算上仍存差异。因此,许多民办高校长期以来游离于这三种会计制度之中,始终未有统一的会计制度,使得民办高校的会计信息缺乏一定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三)民办高校“合理回报”困境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出资人根据民办学校章程的规定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可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按一定比例取得回报”。该实施条例还对办学结余及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作了进一步解释。但是,现有法规中对取得回报的比例、程序等都尚不明确,民办高校“合理回报取得”在实施过程中很难实现,涉及到学校运行当中一系列管理、财务制度的问题,至今在操作层面上仍很“模糊”。四川师大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游永恒认为,投资者有私利性,政府应对民办高校进行指导,合理处理“公益性与投资合理回报的关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则指出,导致民办高校“合理回报”难实现的最为主要的原因是民办高校适用的会计制度不统一,教育成本核算困难,难以确定合理回报的办学结余基数及比例。
二、民办高校会计核算困惑
(一)政府补助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将政府补助收入列入收入类,支出却没有明确对应的支出科目,年末结余反映在何科目,制度中也没明确,不少民办高校为账务处理方便,将政府补助收支列往来款处理,造成财务报表上不能反映真实的财政性资金的投入与使用情况,虚减收入。
(二)科研经费尽管科研业务在大多数民办高校中开展不多,但随着民办高校越来越注重内涵建设,科研业务必不可少,而科研项目完成时间长短不一,如何进行科研业务核算也令民办高校会计人员疑惑。例如,使用科研经费采购固定资产的核算,如何处理固定资产入账、计提折旧费与科研项目支出进度现金流的关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显然无法满足此类经费的核算需求。
(三)净收益分配的账务处理允许民办高校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如何设置分配科目及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未有统一规定。有的民办高校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设立事业基金与经费结余,有的参照企业会计制度设置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这令民办高校的财务人员陷入账务处理困惑。
(四)财务报表的设置现行民办高校的财务报表借鉴企业财务报表体系,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但表内科目名称无法体现高校运营特色,从结构上也无法分类显示应税与免税项目收支情况。
三、相关政策的延伸思考
(一)税收扶持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都规定,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目前大部分民办高校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法人地位是“民办非企业”,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始终未予明确,造成相当多数地方税务部门将民办高校完全视同企业予以课税,这对已饱受资金困扰的民办高校无疑雪上加霜。既然民办教育是公益性事业,又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什么要按照企业收税呢?可见,“法人地位属性问题”也因此成为民办高校税负问题悬而未决的原因之一。而另一方面,由于未明确统一的会计制度,也令税务部门对民办高校提供的财务报表按“企业”对待。
(二)监管差异教育主管部门作为民办高校的主要监管部门,要求民办高校上报与公办高校相同类型的财务报表数据,往往使得民办高校自行归类自有财务数据,随意性较大,造成统计数据口径的差异,影响数据的真实性和连贯性,从而导致对民办高校的财务监管难以到位,不利于对其资金管理与财务风险控制。同时,各种考核评估数据,例如奖助学金、就业工作经费、思政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考核比例与公办院校相同,对民办高校资金有一定压力,导致检查评估时拼凑财务数据现象屡见不鲜。
四、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建设建议
(一)统一制定 目前,上海、广东等已陆续制定了地区性民办高校会计制度,但这些地区性会计制度在科目设置和核算上仍存差异,为规范民办高校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真正实现对民办高校合理化管理,迫切需要统一的可操作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只有明确了会计要素及科目设置与核算,才能解决民办高校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上的困惑,准确核算教育成本及办学结余,“合理回报”才有实际可操作性,使税收扶持政策有所依据,部门监管能实际到位,实现民办高校财务健康发展。
(二)行业特色 民办高校作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鲜明的运营特色。因此,建议应当制定具有行业特色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既考虑教育行业特性,又结合其自身所特有的营利与非营利特质,以《民办教育促进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基础,充分借鉴《企业会计制度》,建立统一的行之有效的会计制度。建议将政府补助收入、科研经费等高校特点的具体核算考虑在内,同时充分考虑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关键问题,完善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界定及相关核算办法。
(三)分类管理民办高校出资人对收益有“不求回报”和“取得合理回报”之分,将民办高校划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或投资者“收取回报”和“不收取回报”)两种类型,对不同类型的民办高校采取不同的政策,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因此对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上应当分类制定,同时,出资人对收益的分配选择也应当纳入税收征收管理的依据,对民办高校的税收进行分类征收。
(四)会计核算 2009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征求意见稿中,已提出权责发生制、固定资产折旧等,会计科目的设置上则细化了教育成本核算,可见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虽然遵循不同的轨迹改进和改善,但会计改革的方向趋同。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其支出经济类明细科目可为民办高校所用。借鉴上述两者的优越之处,取长补短,民办高校会计核算既能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又能满足教育主管部门统计数据的需求,建议:(1)收入上设置政府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后勤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等一级科目,其中政府补助收入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分类核算教育、科研等政府补助收入。对于各项收入应当区分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进行分类核算。(2)费用上设置政府补助支出、教育业务活动成本、科研业务活动成本、经营成本、教育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费用等一级核算科目,在教育业务活动成本中设置工资福利成本、商品和服务成本、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成本、折旧费、其他教育业务成本等二级核算科目,再借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中支出经济明细科目设置各二级科目下的明细科目。(3)可设置辅助账,分类核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支出,细化民办教育成本核算。
建立行之有效的民办高校会计制度,在此基础上完善民办高校会计核算,将有利于规范民办高校的会计行为,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客观评价其财务风险,实现民办高校财务持续健康发展,这符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我国要大力支持、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的宗旨。同时,也应当完善民办高校相关扶持政策,完善监管。例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否给予足够的政策支持,让民办高校期待已久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能及时出台;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是否能结合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采取与公办高校分类考核的方式等,真正实现对民办高校的引导和推动。
参考文献:
[1]张爱民:《中国公办和民办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研究》,《新会计》2009年第9期。
[2]民办高校为何遭遇尴尬、[EB/OL](2011-03-17)[2011-0
3-17]、gsrb、省略/system/2011/03/17/011918271、shtml、
[3]关于民办高校税收管理初探、 [EB/OL](2010-10-28)[20
10-10-28]、省略/new/287_292_201010/28yi4
11546183、shtml、
4、局属单位、机关科室的考核内容分为职能目标和共性目标;有经济收入任务的局属单位,经济目标也纳入考核内容。
5、职能目标主要考核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6、共性目标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招商引资、调研、队伍建设、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等。
7、目标考核实行100分制,其中职能目标占×××,共性目标占×××;职能目标按项目数量平均分配分值,共性目标中党风廉政建设占4分,其余各项均占3分。
8、做好职能工作之外开展的创造性工作,可以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按照《**市房产管理局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落实。
9、考核内容以每年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为准,因政策性因素或不可抗力的问题,而影响到目标任务完成的,应于考核前上报局党委,经党委会议研究确认后,予以调减。
10、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此三项内容中,若有一项内容被一票否决,则全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再计算汇总分值。
11、考核结果分四档,90分以上属优秀,75分以上属良好,60分以上属合格,60分以下或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中有一项被一票否决,为不合格。
二、总则
1、为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形成客观公正、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促进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创新争先,推动我市房地产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局属单位及机关科室的年度目标考核。
3、目标考核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坚持分类管理、量化考核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简便易行原则;坚持鼓励创新、促进争先原则;坚持有奖有罚、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12、考核主要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和群众评价相结合、民主测评和社会反映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3、共性目标的考核由有关机关科室根据分工按照平时表现和年终完成情况提供各考核对象的得分;职能目标中的经济收入情况以资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
14、年终考核的程序主要有:领导班子或科室负责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现场查看、个别谈话等。
四、组织领导
15、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局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局党委其他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人事教育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16、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党委及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对局属单位、机关科室的考核,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督查,汇总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
17、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局属单位、机关科室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进行抽查和暗访,抽查、暗访结果及时向局党委通报。
18、严格执行考核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对在考核中发现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科室,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资格,并依法依纪对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员提出批评与处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9、考核结果作为局党委对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进行表彰、奖惩的重要依据。
20、有经济收入目标的局属单位,完成年度经济收入目标的,返还事业经费减支部分;没有完成年度经济收入目标的,不再返还事业经费减支部分;超额完成经济目标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具体数额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六、附则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RD经费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一直保持在2%以上,达到国外发达国家标准(1、5%~2、5%),这表明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4年开始,国务院、科技部及财政部陆续多部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的相关管理工作的重要通知,制定了一系列中央财政科研改革的新思路,并提出了新要求。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优化了科研绩效管理,提出了在科研管理过程中强化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科研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体现科研成果的有效绩效评价机制,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的新要求。我国的绩效经费管理分别经历了探索阶段、规范阶段和完善阶段。目前,纵向科研经费中的间接经费(含绩效经费)比例进一步加大,相应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和优化间接经费和绩效管理办法,妥善处理好间接经费使用和科研人员绩效激励之间的关系,并真正实现绩效经费与科研人员实际贡献挂钩的一致性。本文将结合国家相关新政策的要求,以A大学为例,分析其绩效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优化完善方案。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以用于指导我国高校绩效管理制度的优化工作。
二、A大学绩效管理制度问题研究
A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现行绩效管理制度包括《A大学理工类纵向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和《A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纵向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2017年3月6日),学校各层级在纵向项目间接费用上的管理架构、权责分配及其与科研新政新要求的呼应关系如表1所示。综合分析表1,可以得出A大学绩效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如下。1、A大学纵向科研经费中的间接经费分配比例较为清晰,学校向项目组发放绩效支出主要依据项目的年度进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关键环节。但是,在间接经费的使用过程中缺少了审计部门的相关职责,这与中办发(2016)50号等国家新政中“建立和优化间接经费管理办法”不相符。2、项目组成员的绩效支出直接由项目负责人发起,而个人绩效的发放依据主要是项目组成员任务分工和完成情况决定,但是发放的具体比例没有参考标准,主要由任务负责人直接决定,缺少相应的绩效考评方式或指导意见,这与中办发(2016)50号、财科教(2016)113号、财科教(2017)6号等国家新政中“建立和优化间接经费管理办法”不相符。
三、A大学绩效管理制度优化研究
国家新政在间接经费的规定上,参考国外的先进科研经费管理经验,对间接经费进行了重大创新,包括提高了间接经费的比例、取消了绩效经费在间接经费中的比例限制等。通过前文的研究可知,在A大学的现有绩效管理制度中,制定了清晰的间接经费分配比例,并明确了项目组成员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发起,科技处、二级单位审核备案,财务处发放的管理流程。但是,缺少了审计部门职责和绩效考评方式的制定两方面内容。针对以上两方面内容,依据委托理论、权变理论和平衡计分卡理论,提出如下绩效经费管理制度优化研究方案。(一)审计部门职责考虑到研究团队个人的绩效经费已由项目负责人考评,并由二级单位和科技处审核、审批,建议赋予审计部门审批与备案的职能,并可加入到《A大学理工类纵向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和《A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纵向项目间接费用实施细则》中。(二)绩效考评方式绩效考评主要发生在研发团队内部,因此可以由学校统一下发绩效考评指导意见,各研发团队进行细化实施,建议指导意见如下。从工作分工方面,课题负责人负责制定研发团队的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并按周期组织内部绩效考评,按照管理流程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绩效奖励发放。研发团队负责提报绩效考核材料,配合课题负责人开展绩效考核。从考核周期方面,包括年终考核、课题中期考核和课题结题考核三个阶段。从绩效考核证明材料方面,包括任务年度进展报告、任务经费使用情况报告、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文档材料(技术文件、会议记录等)、其他需提供的材料。从考核方式方面,绩效考核方式按照平衡计分卡理论设计。平衡计分卡理论强调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考查团队的业绩,结合课题研究团队的研发特性,主要是平衡研发团队与研发任务下达者的利益关系。因此,编制课题研究团队绩效考核评价参考标准,具体分析如下。在财务维度,科研团队与企业管理不同,关注的主要是科研团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考核的分目标主要是直接经费、间接经费的支出和与经费使用相关的票据文件。因此,科研团队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合理的使用经费、控制经费的使用进度、并且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是财务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在客户维度,研发团队的客户主要是科研项目的来源单位,纵向科研项目的来源主要是科技部,考核的分目标主要是研究成果及研究成果应当达到的技术指标。因此,科研团队在获取科研项目后,要按时、保质和保量的完成研发任务书承诺的科研学术成果,并保证研发的相关理论、设备及系统达到承诺的技术要求,力争达到先进水平是客户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在内部流程维度,研发团队通过有效的组织程序,合理组建团队成员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研发工作进度和研发任务质量,按时、保质的提交各类技术文档是内部流程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在学习与成长维度,只有不断的提高团队的个人研发能力,利用各种绩效激励措施提高整个团队的执行能力,才能保证科研项目的研发质量、增强研发团队的研发能力、获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因此团队个人能力和团队执行能力是学习与成为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
四、结论
随着科技体制深化改革阶段的到来,科技创新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各项旨在进一步释放科技动力的新政策陆续颁布,极大了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本文主要依据科研新政策的新要求,从高校的实际科研管理制度出发开展高校绩效管理制度专题研究。针对研发团队的绩效考评工作,提出工作分工、考核周期、绩效考核证明材料、课题绩效奖励兑现的建议,并按照平衡计分卡理论,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编制绩效考核评价参考标准。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以用于指导我国高校绩效管理制度的优化工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Z]、2011、
[2]财政部,科技部、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12]502号)[Z],2012、
上半年工作情况
地税局办公室结合工作职能,年上半年。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1认真做好管理年”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管理年”活动是今年全局工作的重点。根据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相关科室,就“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先后制定了地方税务局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地方税务局年基层单位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方法》机关目标管理暨“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方法》地方税务局机关日常考核及“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项目和标准》星级管理方法》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考核方法,实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确保了局“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依照局党委的要求,管理年”活动中。坚持高标准,组织协调相关科室结合我局实际抓亮点,搞突破,并积极主动地做好与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及时提报我局的亮点工作,局的星级管理考评制度、重点税源企业纳税申报直通车管理、稽查提醒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均被市局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列为创新性工作项目,受到市局领导的关注和肯定。结合“管理年”活动的开展,牵头对以前的涉税事项、工作流程及制度、方法进行梳理整合和修订完善,完成了市地方税务局岗责工作规范(试行)初稿撰写工作。岗责规范》共分六大类,内容涵盖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服务、减免税管理、纳税评估、社会综合治税、重点税源监控等税收工作各个环节,共六十余个岗位,对每个岗位的工作顺序和工作标准、工作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2做好星级管理考评工作。根据局党委的要求。牵头制定了星级(岗位明星)管理暂行方法》岗位明星评选方法》明确星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评选规范及程序。上半年,结合目标管理考核,先后组织了三批星级单位考评,并下发了通报。通过单位推荐、考试选拔、公示等程序,组织评选了二季度岗位明星。
3强化政务督查工作。为使督查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健全了督查立项登记、督办、反馈和检查制度、督查专报、通报等一系列督查工作制度和办法,有效地保障了政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围绕全局工作重点、每月份重点工作、局务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局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等,加大督查广度和深度,全面做好日常督查、目标督查、专项督查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督查催办。半年共下发督查通报12期,督查专报1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4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局党委要求。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广泛征求局党委和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目标管理考核方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使我局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与青岛市局考核方法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市局考核要求。同时,把目标管理考核与“管理年”活动考核相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和上级各项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认真做好全局日常管理考核和“管理年”活动考核,努力做到全面细致,规范周到以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5加强档案管理和资产管理。档案管理上。坚持高标准,继续加强了对全局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根据市局《财务管理方法》修订完善了局的固定资产管理方法,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大项固定资产处置等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入口关。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动态流程,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同时,加强后勤行政管理,依照高效、节约的原则,积极做好车辆管理、卫生管理、办公用品推销、政务值班等服务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后勤保证。
6发挥顾问助手作用。发挥办公室在信息调研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全局信息调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上半年,组织召开了信息调研工作会议,邀请市局信息调研工作人员,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局信息调研员进行了培训。制定了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方法》调整空虚了兼职信息调研员队伍,及时做好全局信息调研文章的筛选、整理和上报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全局经验性、创新性工作的对上提报力度。上半年,市局、省局等信息简报先后对我局星级管理、重点税源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六子工程”稽查提醒制度等重点、亮点工作进行了介绍。上半年共上报各类税务信息80多条,被省局、市局、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采用30多条,采用调研文章8篇,比去年同期增加6篇。
【关键词】 高校科研; 经费管理; 应对措施
多年来,我国高校作为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承担着大量的科研项目,并取得了许多优秀科研成果,为国家实现科教兴国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随着高校科研经费的大幅度增长及资金来源渠道的日趋多元化,部分高校也出现了科研经费支出不合理、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当前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笔者结合自己的高校工作实践和对部分高校的调研情况,提出了几点应对措施,以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确保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缺失
当前,我国还未出台有关科研经费使用及核算等方面统一的管理制度,各高校所依据的大部分是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如教育部于2011年12月的《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文件等。部分高校只是制订了简单的内部科研管理办法,而且大都是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制定的,其内容主要是如何进行科研项目管理,以及如何鼓励科研人员多申报课题等,而负责科研经费核算的财务部门没有制定具体的科研经费核算制度,致使财务人员对科研经费的核算缺乏政策依据,不能准确判断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造成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出现差异,从而影响了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有些高校没有根据科研经费的性质来制定管理办法,用纵向课题的管理办法来约束横向课题经费,压抑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致使科研人员单独与企业或合作方联系,科研经费体外循环,摆脱学校的监管。
(二)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规范、不真实
科研经费预算是对科研经费收支所作的计划和决策,也是有关部门对经费支出监督、审计的依据。目前,多数高校的科研经费预算都是由项目(课题)负责人来编制,由于科研人员对财务制度和预算编制工作缺乏了解,加之目前国家对科研经费支出科目、预算定额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只能根据经验估计,使预算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造成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形同虚设,毫无意义。
(三)科研经费使用不合理
目前,部分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中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科研经费使用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不合规。有些高校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控制不严,认为科研经费是课题负责人争取来的资金,应有课题负责人审批支出内容,财务部门只是负责办理经费的收取、核算、付款等工作,从而造成一些与科研活动无关的费用在科研经费中列支,使科研经费大量流失,也助长了科研人员的学术不正之风。
(2)科研经费的支出结构不合理。由于部分科研人员对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不了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比较随意,不遵循科研经费预算的支出项目标准列支,使科研劳务费、招待费等间接费用所占的比例过大,而与科研活动息息相关的直接费用(如科研用材料费用、仪器设备费等)比例较低。
(3)科研报销支出内容虚假,恶意套取科研经费。有些科研人员钻制度漏洞套取剩余经费,中饱私囊,占为己有。例如,山东省审计厅对某高校2011年科研经费审计时发现,某个课题组分多次以差旅费科目列支到佳木斯的单程车票1 505张,费用高达28、36万元,占该项目拨入经费总额的49、75%。
(4)科研经费中劳务费列支范围和发放形式不合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科研经费预算中编制的劳务费项目是指支付给科研项目组成员中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读研究生等)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支出。而有些高校课题组负责人利用财务人员不了解科研项目申报信息的漏洞,将自己及其他在职人员的科研补助和加班费也在科研经费中列支,甚至借用学生名义套取劳务费。
(5)科研经费转拨管理控制不严,极易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有些高校对科研人员转移经费的审批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整,以课题合作的名义将经费转出,造成科研项目成本无法准确核算,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信息失真。
(四)科研资产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资产流失现象
随着高校科研项目的逐年增加,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和无形资产的数量和种类较多,由于高校的科研、资产和财务等管理部门对科研资产管理缺乏政策依据和相关工作经验,难以判断科研资产的购置和使用是否合理,极易造成资产设备重复购置及使用率低下的浪费现象。对科研成果形成的专利、版权等无形资产只进行登记,而不纳入高校财务的无形资产账进行管理,使财务报表不能真实的反映高校的资产状况。另外,由于科研资产长时间停留在课题负责人手中,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很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五)科研经费使用缺乏监督和审计机制
当前,由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将高校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数量作为对高校学科评估的考核指标,使得高校想尽一切办法鼓励教师多争取科研项目,从而忽略了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甚至有些高校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配合科研人员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比如,有些课题的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造成科研经费大量沉淀,为了使课题能顺利验收结题,学校帮助课题负责人将经费转出或隐藏,提供虚假经费支出明细账。
二、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针对目前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高校要及时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高校要依据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划分高校科研、财务等部门及课题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由于高校科研项目类别较多,不同的学科其经费支出结构和范围差异很大,如工科类,试验材料、测试等费用较大;社科类,差旅费、出版费用较多等。高校在制定科研管理办法时,要区分不同学科的科研项目制定合理的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以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
(2)实施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规范性、真实性和科研项目运行的合理性、有效性负责,高校的财务、科研和资产等职能部门按职责负担相应责任,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对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总责。
(3)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高校领导层要提高绩效意识,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同时,将绩效考核情况通过校园网等载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以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二)强化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要坚持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课题负责人首先要依据课题研究的内容和目标制定总体经费预算方案,科研、财务和资产等相关职能部门再依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要求,对预算编制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测算,确保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财务人员协助课题负责人逐项编制各预算支出科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各项支出数据进行详细的测算。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对设备购置预算的具体内容进行梳理,并对学校现有同样或通用设备的利用率和共享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设备购置数量,以避免设备重复购置和提高学校现有资源的使用率,从而可以优化支出预算结构,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规范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增强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控制
(1)高校应加强对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和本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学校科研人员及科研管理人员的财经法规意识,树立一种违规套取科研经费可耻,合法使用科研经费光荣的观念。例如,学校可邀请一些长期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专家来校作报告,或定期组织由科研、财务等职能部门和课题负责人参加的业务交流座谈会等。
(2)建议高校财务部门设立专门的科研经费核算科室,专门负责科研经费的入账、支出票据的审核、决算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并与科研、资产等管理部门及时沟通或共享相关信息,确保财务人员全面掌握各类科研项目信息,准确合理的审核各项经费支出业务,以实现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合法合规。
(3)高校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系统和数字化校园管理平台,以加强对科研人员的监督和控制,并可有效杜绝各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管理不协调的局面,消除一切管理上的漏洞。比如,高校的科研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以及资产管理系统要实现无缝对接,针对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经费预算等信息与财务报账、资产登记等实际信息存在明显差异的业务,将进行重点核实或予以否决。
(4)强化科研经费列支劳务费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劳务费预算,规范支取劳务费的审批程序和发放形式,比如,财务部门可以建立无现金报账系统,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付款凭证将劳务费直接打入学生或临时聘用人员的银行卡中,从而可以有效避免借用他人名义套取劳务费的现象,同时,也减轻了财务人员管理大量现金的工作量。
(5)完善科研经费的转拨管理。高校要建立严格的科研经费转拨审批程序,凡是涉及划转科研经费的业务,首先必须与划入单位订立合同或协议后,再由学校科研和财务部门审批,然后由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凭证和合作方有效票据将款项直接转入对方账户。
(四)加强科研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资产,都应列入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管理,高校领导层要充分重视科研资产的管理,将所有科研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学校进行统一管理,课题负责人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登记、维护、处置和清点工作,并于课题结题后,及时办理资产的移交手续,提高资产利用率,防止资产流失。对于科研成果形成的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要加强管理和保护,建议高校成立管理无形资产的专门机构,如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内部设立无形资产管理科,专门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并协助科研人员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工作。同时,高校财务部门要将无形资产及时完整的纳入学校财务账进行核算,并定期与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盘查。
(五)完善科研经费的监督和审计机制
首先,建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改革对高校学科评估的评价指标体系,不要仅以高校的科研经费或项目的数量来衡量高校的科研水平,比如,可以将高校的科研管理水平、科研经费的绩效情况和科研道德建设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把科研项目和经费的数量作为参考指标来评估,以避免各高校领导层只注重科研项目和经费的数量,而忽略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放松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控制。其次,高校要建立各职能部门协同管理的监督机制。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以科研、财务、审计和纪检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科研经费监控领导小组,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最后,高校要健全科研经费的审计机制。要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加大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力度。针对部分重点科研项目经费要从立项、实施及结题等环节进行全过程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切实发挥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约束作用。
总之,高校作为科学研究的主要力量,在当前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承担着重要任务,高校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法,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高校的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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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孙彩英,孟鸣刚、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和对策[J]、会计之友,2010(10):45-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科技创新市场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根据河南能源和义煤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巩铁公司科技创新市场是内部模拟市场化运作的一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是科技成果交换和推广转化的平台。通过内部市场化运作,把科技成果作为科技商品进行收购、交易,形成内部市场买卖关系,给予成果主要完成人一定物质激励作为智力付出的补偿。
第三条公司内部开展的一切科技活动全部纳入科技创新市场管理。科技活动主要包括科技项目招议标、科技项目研发、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产学研合作、职务专利申请、标准制定、科技、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收购、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技术承包、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
第二章 科技创新市场运作
第四条 公司科技创新技术委员会是公司科技市场运作的领导组织,负责公司科技市场运作的领导、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科技创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新办,设在生产科)具体负责组织科技市场运作并实施考核验收工作。
第五条 科技创新市场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管理有序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
公司科技创新市场运作内容包括:本公司年度科技攻关项目和群众性创新活动的开展,科技项目的实施、成果验收、成果收购、成果交易、成果奖励、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并建立科技统计台帐
第六条 科技创新市场交易商品的范围:
(一)取得专利权的技术进行专利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等;
(二)通过鉴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研究开发成果和应用软科学成果;
(三)经过论证或行业评议认可的专有技术、工艺、配方和其他可以转化为科技成果的知识及技能(包括技巧、诀窍)等;
(四)运用科学技术知识改进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或有特殊科技要求的设计、安装等技术服务。
第三章 科技创新市场项目管理
第七条 按照义煤公司科技创新市场分级原则,本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科技项目管理体系,根据科研项目的管理权限实行管理。
第八条 项目申报:公司创新办在每年11月底前组织申报下一年度科技创新项目,按要求填写《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和《新技术推广项目立项书》,报送到义煤公司科技中心。
第九条 评审立项:创新办根据义煤公司批复的年度科技项目计划,进行项目立项。不经义煤公司研究决定所有单位不允许对外签订科技合同,否则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河南能源员工奖惩办法处理。
第十条项目实施:所有项目必须成立项目管理小组,设立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并编制科技项目季度实施计划,计划内容完善,明确主要控制节点及任务。每月上报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创新办每季度召开一次科技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一条 项目验收和鉴定: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应及时编制研究报告,提交验收申请,进行结题验收。创新办负责对项目组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报义煤公司创新办批准验收,同时根据验收结果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评价后,对具有推广借鉴意义的项目列入推广计划,明确推广责任和范围,发挥项目带动效应。凡是要申请上级科技管理部门验收鉴定的必须经义煤公司创新办备案。
第十二条通过验收的科技成果方可进入收购程序,并由义煤公司创新办颁发验收证书。科技成果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专家评价意见将研究报告进行完善,将成果验收技术资料整理齐全,填写《义煤公司技术创新成果验收登记表》,到义煤公司创新办进行登记和备案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实行重大科技成果制度。公司创新办应及时向义煤公司上报重大成果验收和鉴定情况。创新办负责重大科技成果及管理,及时通过OA办公网的管理系统平台进行,以便相互学习,扩大推广。
第四章 科技成果收购
第十四条根据义煤公司规定,按照我公司科技成果管理权限实行收购。收购费用从技创新奖励资金中支出,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数额按照公司月工资总额的5%控制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每季度(月)对科技成果进行一次收购,坚持效果优先原则,凡具有实用推广价值且创造明显经济效益并通过验收的科技成果方可予以收购。科技成果收购范围:
(一)对公司各单位由项目组或个人自主完成的科技研发成果(包含应用研究成果、技术开发成果、技术攻关成果、引进再创新成果四类)、新技术推广成果、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技术革新成果、QC成果、五小成果,由公司进行收购奖励。
(二)对列入集团公司级、义煤公司级科技计划、旨在推动产业科技进步的项目、完成并经验收鉴定的成果和横向产学研合作成果,由集团公司或义煤公司进行收购奖励。
(三)对于由个人在工作之余完成的非职务成果在收购时应签订科技转让或使用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指出所有权归属。成果被收购后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由收购方优先享有,可在所属单位进行全面应用。
第十六条科技成果收购奖励申报条件:凡经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验收或鉴定,已应用于生产实践,且在本公司安全生产经营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行申报。
(一) 研发应用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其技术水平在国内领先,实施后产生显著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二)为进入企业经营新领域进行的新技术、新工艺研究成果,对企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达到公司领先水平的技术开发成果;
(三)结合高、难、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取得较好成效的技术攻关成果;
(四)在引进机械、装备中,积极消化吸收并有所创新发展的引进再创新成果;
(五)首次在公司内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解决技术难点、技术关键有较大创新的推广成果;
(六)改进完善现有各种操作方法、软件、工艺、标准、规程、检验方法经采纳对公司高效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影响的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
(七)对公司某领域(环节)中的生产工艺或操作方法有重大改进,局部改进设备和工艺装备,达到提高工效和节能降耗目的的技术革新成果;
(八)职工群众性创新活动中对生产经营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完善而形成的“五小”成果;
(九)职工群众性创新过程中围绕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和管理局限,为了提高工作和产品应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活动而形成的QC成果。
(十)对给公司带来效益和荣誉的已颁发技术标准、获得国家授权的并对公司安全生产、提高效益具有作用的职务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可进行知识产权收购奖励。
第十七条 科技成果收购流程:
(一)提交义煤公司技术创新成果收购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
(二)提交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证书、应用证明、效益证明、评价结果。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其他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出版论文等可为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装成一册(研究报告也可单独成册)。
(三)科技项目材料审查
创新办负责对提交的评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评价条件的科技成果上报领导小组审查,并报义煤公司创新办。
(四)成立科技成果收购评审专家组
由义煤公司创新办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五)科技成果收购、评审及结论
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研究过程进行汇报,详尽阐述成果的创新性,并对成果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描述。项目评审专家组根据成果评审材料、答疑情况以及科技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按照《义煤公司创新成果评价收购标准》(见附件3)进行评估,并提出收购评估意见,然后报请领导小组批准,由人力资源和财务部门按季度兑现。收购资金纳入科技创新奖励基金管理。
第五章 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第十八条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是指具有应用前景的技术成果被推广转化到生产经营实际中进行应用、推广和再创新的活动。科技成果包括义煤公司职务科技成果和外来引进科技成果。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大力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效益激励机制,使科技成果完成者从推广转化中受益。
第二十条公司总经理是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自主创新成果的推广,着力把有价值的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到生产经营中,使科技成果落地生根。
第二十一条 加强科技成果信息管理,健全和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同时加强宣传,扩大科技成果的影响力,促进其推广应用。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积极组织进行年度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
第二十三条推广计划下达后,应成立项目推广小组,由成果完成单位配合,进行必要的理论培训、实操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在适宜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重大科技成果的研发项目组根据需要也可直接转变为推广项目组,形成成果转化一条龙服务体系,参与成果推广转化的各个阶段。
第二十四条列入推广计划的项目要填写成果推广计划任务书,并按照成果推广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推广,定期填报推广应用进度报表。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总结,提交推广应用总结报告及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等有关材料,上报创新办。
推广项目组在推广过程中应进行再创新,若通过进一步开发,在原有成果技术基础上,又有重大创新或超过了原有技术水平,取得了新的成果,可按照有关程序继续申请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进一步推广。
第六章 科技成果验收结算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验收结算体系,负责对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效益进行评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衡量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六条科技成果验收结算应提交成果推广验收结算申请、推广应用总结报告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等有关材料。由创新办上报义煤公司审查结算。
第七章 科技创新市场考核
第二十七条科技创新市场运作考核验收每季度进行一次,年终总评,采取现场检查考核的方式。考核标准按照《义煤公司科技创新市场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5)执行。
第二十八条义煤公司考核前我公司要先自行按照考核标准对本单位科技创新市场化运作情况进行自评和整体总结,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0日前上报义煤公司创新办。
第二十九条考核内容分科技创新市场运作及科技创新绩效两部分,其中科技创新市场考核得分占总成绩的90%;科技创新绩效得分占总成绩的10%,科技市场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进行。考核结果按百分制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与各单位创新绩效工资及各单位领导绩效挂钩。95分(含95分)以上为A级,90-95分(含90分)为B级,85-90分为C级(含85分),85分(不含85分)以下为D级。
摘要:本文关注了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的管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了财务部门插手科研经费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结合笔者的自身工作经验,从改进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建立多层次多部门协调机制和预算制度,加强信息化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使得科研经费在事业单位经费管理中达到高效的管理水平。
关键词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预算制度
事业单位获得科研经费的渠道多种多样,主要有:从财政部门直接申请,从主管部门中具有资金分配权的部门,包括投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以及相应的省级单位的主管部门申请,这就是所谓的纵向课题经费,以及从社会各界筹集的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等办法取得的横向科研经费。
一、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具体包括各种用于支持科学技术领域而产生的费用。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基金会等是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并且通过第三方委托的方式或者对科研经费申请报告的筛选提议来分配具体的科研经费,用于对特定的科学和技术问题进行解决和探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已经被广大的科研一线工作者所认同,国家对科研领域的经费投入在与日俱增,而科研经费在某一国家或者某个地区的GDP比重是反映这个国家或者地区对科学技术重视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一个国家发展未来的重要体现。
在现在常见的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管理体系中,科研项目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课题的创立和课题的结算,使得科研进展的情况得到汇总统计,科研成果得到汇总展示。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课题组的成立工作与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活动的实施以及经费安排的合理性,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对经费进行会计核算以及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使得财预验收具有合理性,合同审核和采购管理等工作由其他部门联合,共同负责。
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严肃的工作,分好多个环节,许多相互分离、沟通协调不充分的情况都是客观存在的,比如,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阶段缺少专业财务人员的参与,在许多科研人员眼中,科研项目经费是课题组在主导争取,而争取到的经费也交由课题组专款专用,管理好坏由课题组全权负责,这也导致了财政部门不能充分发挥其预算审核,理性分析监督管理等专业性职能。而部门的预算编制情况,由于事业部门从财政部门直接获得预算的难度太大,各种各样的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也由于许多主观或客观原因不能得到充分的预算,事业单位预算编制部门则往往忽视了科研经费的收支预算,这使得部门预算得不到全面的数据信息,预算的约束能力和严肃性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并且使得年终各部门的收入产生了很大的差异化。
二、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的管理办法
1、优化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支持的科研项目经费在批复之后按照年度计划中的经费预算直接拨款到事业单位的专项科研经费账户中。国外的成熟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可以借鉴,项目管理经费的渠道可以得到统一,全国性的项目基金平台可以得到全面性建设,现有的多方式管理模式可以得到落实,同时,还要打破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分割明细,统一整合,使得项目资金被管理部门纳入预算管理,使得项目经费得到国库的集中支付。
一套健全的适应科研工作要求、财政全程参与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值得事业单位全力投入的,这样,在科研项目申请、实施经费预算管理、考核评价等各个方面进行比较严肃的规定,制定专门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也显得尤为必要,尤其是明确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领域、原则和实用程序。与此同时,建立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的协调沟通机制,使得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沟通协调机制得以贯彻落实,在项目立项、组织实施过程中,课题研究和课题组之间的资源共享得以实现,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2、重视事前预测对会计核算的推进作用
事业单位对科研项目经费的有效会计核算是要保证科研项目成果的真实反映。事后的核算工作必不可少,但由于科研项目前期费用归集不完整、收入费用归集不及时和公共费用分摊不充分等问题的存在,必然要求财务部门角色前移,做好事业单位各项资源的整合、预测和控制,强调在科研项目申报决策前,全面参与和引导科研项目有关预算和计划的制定、执行、跟踪和评估,提高对科研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能力,与科研业务人员、科研管理人员一起找出对事业单位最有利的方案,从而减少事后会计核算滞后性情况的发生。
3、推动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根据事业单位自身实际情况,推动建设以项目预算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是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数据的信息化,二是流程的信息化,三是决策的信息化。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流程和决策的信息化,能够使事业单位全面梳理科研项目管理的预算、计划、合同、人力资源、采购、资产、绩效等要素,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将预算管理贯穿科研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和课题组可以将基础管理台账、管理流程和管理体系实时连接,有效解决科研项目管理中资源共享、预算标准、全程监督的问题,促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重点从建章立制向细化落实转变,管理内容从会计核算向财务与业务的融合转变,管理方式从事后监督向过程管控转变,最终树立事业单位各个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全员财务”观念,发挥预算管理对资源配置、过程控制、考核激励的作用。
4、加大内部审计和外部审核管理的监督
加大对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的管理机制,不仅要解决外部的监管问题,还要充分发挥内部的审核作用使其与外部审核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科研经费的管理。事业单位要加大对内部审核的重视程度,着重设立内部审核管理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管理规定明确说明,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领域主要包括:预算的管理、资产的管理、合同的管理、政府采购的管理等关键性领域,都要进行重点的监督和管理。
三、结语
事业单位的改革和科研体制改革都在加快发展和深化改革,为了对事业单位项目管理水平有着更好的促进作用,我们需要构建一个更加有效的全程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办法,从事后核算的管理手段转变为事前预算的管理办法,从对财务内部流程的重视到对各部门流程业务的重视,同时,信息技术平台的应用也能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予以重点的支持和保障,这样,内部的审计工作和外部的监督工作都能得到较好的发展。只有如此,对事业单位的推进作用和对科研经费的管理都会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黄英、加强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J]、湖南农业科学,2012、
【关键词】市场经济;高等学校;办学成本核算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我国高等教育自90年代末期实行全面收费政策,高校教育成本从此备受社会关注。随着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财政会计改革中部门预算和绩效考核的不断推进,以及高等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高校已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主体。如何加强高等学校办学成本核算,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成为摆在高校和政府面前的新课题。
一、高校开展办学成本核算的重要性
1、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对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
高校产业正从公益化逐步过度到社会化、产业化,主要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专业知识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是高校的最主要产品,在校学生通过专业学习和实践积累等一系列活动,对社会做出贡献来实现其价值,积累这种内在价值的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社会资源。高校需充分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争取以最少、最合理的教育资源耗费,培养出更多、更杰出的人才。
2、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是教育体制改革考核高校管理的重要指标
高校已逐渐从政府举办向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转变,具有独立法人实体,在办学模式、招生与就业、引进人才、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已逐步与市场接轨,办学风险也相应产生。由于传统的“报账式”核算已不能满足各方对高校会计信息的需求,高校办学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有助于高校的持续发展。
3、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是优化高校资源配置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高校面临着经费不足、资源浪费的问题。大部分高校仅注重如何提高教学质量,而忽视怎样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没有意识到分析办学成本效益的重要性。如一些院校管理人员数量过多、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重复购置、实验设备利用率低等。只有客观、准确的对办学成本数据进行核算,高校才能准确、科学的计算出培养学生的财务成本,进而对办学成本进行控制。
4、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面临的瓶颈问题需要一个全面、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
当前,高校成本核算的对象和周期不统一、运行成本概念模糊,不便于进行实际操作;高校内部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对资金使用效益、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监督不够,出现混乱;教育投入和资源分配还存在矛盾,体现出高等教育有失公平;另外,一些高校仍在使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已无法满足多元化的信息需求。
二、市场经济环境下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体系
1、明确高校办学成本会计核算前提
高校会计与企业会计不同,在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之前需要重新确认会计主体和会计分期。整个学校应该作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主体,会计分期应采用学生培养周期制。结合高校实际情况,高校会计期间应确定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另外,高校应强调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则,综合使用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以及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等。
2、确定高校办学成本核算的内容框架
(1)人员性成本。人员性成本主要是教学、教研一线人员的工资和各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工资,还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非社保)。教学、教研人员工资可以分为基础工资、课时津贴、实验经费、实习指导经费等;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工资可以分为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工资、行政管理人员工资和后勤保障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属于高校经常性成本中的人员性成本。
(2)日常运行成本。为了保障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依靠必须的日常运行经费来协调、保障和指引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合理、充分、有效的利用有限资源,最优化完成各项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运行经费包含教学业务经费、科研经费、行政管理经费、后勤保障经费等与教学、科研、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公用支出”属于高校经常性支出中日常运行成本。
(3)资本成本。作为办学成本中的固定成本,基本建设经费主要是指为了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学校通过征地形成的无形资产,构建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图书馆、学生食堂等基本建设,购买教学、科研实验仪器和辅助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这些都是高等教育中货币性资金的物质体现。为了保障教学活动等可以正常有序运行,高校需要发生的维修(护)费用也属于基本建设经费。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应该归属于资本成本范畴。
(4)可持续发展经费。高校最重要的职能是为国家和社会输送各类高层次、有用的人才,此外高校也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主力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校企结合模式的进一步推进,高校科研工作与本身的教学活动、国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分割,可持续发展经费包含高校承办科研项目所需经费、教师队伍的培训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费用等。
3、设置高校办学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
财政部2013年颁布的《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设置了“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其他支出”、“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会计科目,用于全面地反映高校的费用支出,这充分考虑到高校支出结构呈现多样化的实际,会计科目的设置结构便于进行成本分析,为高校办学成本核算管理和政府拨款提供了充分的决策依据。依据“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还设置了“累计折旧”和“待摊费用”科目,来核算支付期与归属期不一致的支出项目,增强了高校办学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教育事业支出”科目,核算高校办学过程中各类教学活动及教学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科研事业费用”科目,核算高校开展各项科研及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科目,核算高校校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含各类学生思想教育部门)开展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科目,核算高校后勤部门为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上述科目下设“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三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离退休支出”科目,核算高校负担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支出;“其他支出”科目,核算高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等支出以外的所有支出。
“累计折旧”科目,核算高校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核算高校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三、市场经济环境下高校办学成本的核算策略
作业成本法(ABC)是以作业消耗资源、成本对象消耗作业为费用归集分配路径的一种成本计算和管理方法。特点是按成本动因归集费用,按作业用量分配费用;分配的标准多样化,核算与分析一体化。高等学校的办学成本核算适用于ABC的核算管理理念。
1、新高校会计制度下采用作业成本法的核算流程
高校的运作有明显的周期性和稳定性。每届学生都从招生开始始,毕业分配结束,周而复始。虽然高校也属于多元化产品的批量生产,所需的硬件设施要求、技术水平、时间精力不尽相同,但是高校具有符合作业成本法核算特点的职能明显、相对稳定等多个作业。鉴于作业成本法对于间接成本的有效核算,而高校成本核算又具有直接费用少、间接费用多的特点,所以作业成本法的多动因分析使得高校成本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真实和客观,从源头上节约支出,提高经费的实用效益、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高校办学水平。
高校对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类似于企业生产对产品的纵向转移,而由相互平行的职能单位进行辅助工作。需加注意的是,如果教学活动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提供服务,则需要按照重要性原则或交互分配原则对交叉发生的成本进行归类,防止成本重复计算以保障核算结果准确。
首先通过作业分析、归集作业成本,对耗费的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根据性质和用途等因素归集到资源库;再确定作业中心与成本动因,将资源库价值分配到作业成本库中;最后计算作业成本动因分配率,按照对象分配成本,将成本支出分配到成本对象中去。综合考虑重要性和效益性原则,将各作业成本库价值分别计入最终产出,形成最终产出成本,及办学成本。
2、以A校为例设计高校办学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1)明确A校办学成本要素。详细罗列办学成本支出项目。假定A校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0。
(2)归集作业资源。假设A校专职教师1000人,其中助教及讲师为550人,教授(含副教授)350人,正高级以上100人,则约当专职教师人数为550+350×2+100×3=1550人。同理再计算出学生、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的约当数。分别归集专属与非专属作业资源费用,分配各实际消耗资源(如图书资料费等)和仪表测量资源(如水电汽费),最后将这些资源分配到作业成本库。
(3)测算最终办学成本。根据作业动因分配率,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系统中直接分配作业,按照数据分析,编制A校办学成本核算报告,分别为学院层面办学成本汇总表(见表1)和学校层面办学成本核算表(见表2)。
四、结语
总之,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充分利用作业成本法等会计核算手段,准确对高校办学成本进行测算和分析,确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为政府制定合理的拨款和收费政策、社会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参考文献:
[1]刘强,王竹凤、高校教育成本管理与控制制度的创新探析[J]、经济师,2013(1)、
[2]王润、在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应用作业成本法核算高校教育成本可行性分析[J]、丽水学院学报,2012(8)、
[3]于莉萍、新高校会计制度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探析、大连大学学报,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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