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精选8篇)
时间:2023-08-19
时间:2023-08-19
(一)村级计生专干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好,有较高群众威信;
2、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二)严格聘用流程
1、各村将聘用人员材料上报至镇党委,并加盖两委会公章;
2、由镇计生办经考察后提议;
3、镇党委对提议名单进行组织考察;
4、正式聘用。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者,由镇党委颁发聘书,聘用期为一年。
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增强村级计生专干干事意识
在镇计生办的指导下,村级计生专干要积极协助村委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国家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以“婚育新婚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和法律法规,做好各类宣传品的发放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针对不同育龄人群,分类开展宣传服务,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配合镇计生办充分利用村人口分校开展“五期”教育和农业科技知识宣传等,提高群众知识普及率和满意度。做好各类资料的建档、保管和更新工作。
2、认真开展优质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已婚育龄妇女随访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等工作。及时对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进行摸底登记,根据镇计生办安排,组织好随访服务工作,确保本村应参加随访的妇女一个不漏。根据已婚育龄妇女不同情况,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积极引导已婚育龄夫妇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督促和指导已婚育龄夫妇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负责领取、保管和发放避孕药具并做好随访工作。经常深入已婚育龄妇女家中,了解群众对生产、生活、生育、生殖、节育等方面的需求信息,并及时向村委和镇计生办反馈,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节育补救措施和生殖健康检查陪护落实率达90%以上。
3、做好基础信息的保障工作。负责本村年度人口计划安排的摸底、上报和调整工作。为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家庭办理申报手续,对符合再生育的申请对象,要严格按规定把关后上报。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村人口出生、死亡、结婚、怀孕、节育、流动等信息,并做好登记备案。完整、准确地填报常住人口登记表、育龄妇女信息卡、信息报告单、生育意愿和服务需求调查表等“四个一”统计台帐。做好户不漏人,人不漏顶、变更及时,确保各种逻辑关系准确无误。每月按时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工作例会并上报信息报告单。
4、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本村符合照顾再生育、病残儿鉴定、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以及困难计生家庭等对象,要及时摸底掌握,实事求是上报,确保计划生育各项照顾政策得到准确执行。对本村独生子女家庭,要积极协调村委会在土地、扶贫救助、帮扶项目等各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主动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5、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镇计生办指导下,积极配合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对住地育龄妇女群众及流动人口实行合同管理,明确权利义务,落实责任要求。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双述双质双评”活动,提高民主管理程度。积极组织开展“五新家庭”创建工作,推动“六进农家”系列服务,提高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6、认真做好上下沟通联接工作。参加村两委、村计生协会研究解决计划生育问题的会议,积极建言献策并认真记录,及时向镇计生办汇报村计划生育工作。收集、整理好计划生育各种证明文件及材料,并做到规范建档,保存完好。按时参加镇计生工作会议,及时向村两委传达会议精神,分析计划生育形势,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7、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规范征收行为,严格征收程序。向超生户反复宣讲计生政策,告知当事人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前期调查、取证等工作,合理确定当事人的实际收入,计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中,做到文明执法,遏制政策外生育现象的发生。
三、管理考核、落实待遇,增强村级计生专干责任意识
对村级计生专干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制。镇计生办对村级计生专干实行政绩考核和日常工作评议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建立考核档案,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将考核和评议结果记录在册,保留存档,作为村级计生专干工资发放、奖惩兑现的依据。
1、现状分析
1、1推行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成效,实现了从镇包办到村民自治的转变。由于计生工作重心下移至村一级调动了村级组织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村级干部由过去被动应付变为主动管理,乡镇也从围绕工作任务向围绕群众利益转变;从靠社会制约、行政手段向群众自我管理、自主选择转变;从单纯地落实育龄妇女节育措施为主向进村入户引导和帮助群众进行少生快富共同奔小康转变。
1、2增强了村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民主管理意识,镇、村两级充分利用计生网络和计生协会组织有效开展计划生育国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方面自我教育和培训,并为村民制定各项服务制度,让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计划生育工作,使群众参与村级计生民主管理意识大大增强。
1、3加大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通过建立计生协会联系户制度、形成村级计生民主管理格局,使村级计生组织在管理流动人口、落实育龄妇女长效措施和做好随访工作时做到底子清、信息灵、措施及时、杜绝计划外生育,真正提高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成效。
1、4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自治章程为村居工作提供了示范,通过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群众会自觉地把计划生育与社会治安、土地管理、发展经济、尊老爱幼等相结合,制定统一村规民约,落实强有力激励措施,推动各项民主管理工作进程,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共同走上富裕道路。
2、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
2、1一些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上热、下冷”现象,村级经济好的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容易,干部群众乐于接受村民自治效果明显;村级经济薄弱的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民自治组织名存实亡,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难以兑现,计划生育自治措施难以落实
2、2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不力,有的由于没有集体企业和家庭企业,村民的经济收入主要靠劳动力输出,为了脱贫致富,不少年龄轻、有文化、能力强农民基本上外出务工经商,而且部分村干部选举后也会外出务工经商,还有部分在家的经济头脑相对缺乏,一些村书记、村主任对亲自抓负责总责认识模糊,认为计划生育专干事,所谓亲自抓就抓专干;部分村班子软弱管不起来,所谓负总责就看考核,很少俯下身去抓重点解难题。
2、3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由于村级经济薄弱村民只关心自已经济、温饱等生产、生活问题对计划生育村民集体事情参与积极性不高,认为参加座谈会、配合调查、参与查孕查环等都干部事、多余事;认为只要自已不违反政策别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都与已无关,出现对违反计划生育现象不劝阻、不报告熟视无睹现象。
3、对策
针对村级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必须采取相应对策否则势必影响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健康开展,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大力探索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管理新机制(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首先要选配好村“两委”班子,增强其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加强其对人口理论、政策、法规学习提高认识,,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方式择优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专干。(2)完善合同化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把法律、法规所赋予村民权利和义务更加具体化融入《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使其具有合法性、民主性、互约性使村组干部行使管理职责有明确标准。(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含专干、小组长)职责。严格奖惩调动积极性,以增强村级主动承担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调动村民参与计生工作积极性,(4)加强指导建立工作运行保障机制。(5)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优化社会环境。通过利益调整和经济杠杆作用调节农民生育行为,以此刺激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积极性,制定落实母婴保健、社会化养老等社会政策,使其在整个社会中都能体会到优越感,充分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几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把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换届选举中,我们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能否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推举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给予保护,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得不好的给予否决。2004至2005年村级换届中,计生部门积极参与,组织、民政等部门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3名村计生专干被劝退,有2名村支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
二是优化村级计生工作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聘任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从2004年开始,对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助,今年又对村计生专干全部实行工资统发,村党支部书记的工资统发50%,做到人员精干,待遇落实,职责明确。
三是把计生工作网络巩固在村民小组。全镇469个村民小组共选配462位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
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镇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
一是抓思想到位。通过举办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专干、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培训班,统一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有新的提高,从而为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04年,有26个村主动申报村民自治,今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铺开,至8月底,全镇41个村已有39个依法制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二是抓后进转化。建立“后进村”整改制度,对班子薄弱、计生底子不清、管理水平差的村实行重点管理,按“一年甩后进、二年上水平、三年创先进”的要求,狠抓后进村的转化,促进全镇计生工作平衡发展。2005年,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管”的大旗村,村党支部书记被撤职,村计生专干被劝退。
三是抓打假治水。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责任,2004年,镇里对隐瞒村民违法生育的某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取消‘十佳村干部’资格,收回荣誉证书,收回奖金,通报全镇”的处理,有效治理了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四是抓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职责和经济奖惩措施。2004年底,对8个村民自治示范村和8个村民自治合格村进行表彰奖励,对5个出现违法生育多孩、违法生育漏报的村实行责任追究,有2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35名负有管理责任的镇、村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
我镇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镇里制定了《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印发了《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考核办法》,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规划、安排,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于“十佳村干部”评比、平安村创建、协会日常工作活动之中,使村民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为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镇里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用抓典型促后进的办法,通过召开现场督战会、请先进典型介绍经验等办法,促进工作平衡发展。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对各责任区、村的计生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时,都把村民自治作为重要内容,较好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行动上支持村民自治。
一、明确责任,全程服务,层层包干
努力构建村两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1、建立镇两委班子所有成员联系行政村的制度。出系领导工作职责,将全镇45个行政村划分为三个类别:合格村、基本合格村、不合格,每个班子成员相应联系各类村,做到每村有联系领导,进行“一对一”分类指导。对于合格村主要抓村级规范化建设、提升村级自转能力,抓典型培树,争取、、三村成为全市计生工作先进典型村;对基本合格村主要抓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各项计生指标正常,计生实绩明显进步;对不合格村主要抓村级组织建设,健全各项计生制度,做到有人理事,有章可循,将“三查”工作、流动人口管理做为村级工作重点,严控非法生育。2、建立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结合联村联户连心活动,将全镇机关干部分解到各村,出台驻村联村干部计生工作责任制和奖惩措施。并相应做好各村计生遗留问题,将计生工作成为全镇所有人员份内事,人人明职责,形成合力抓计生的新格局。3、建立健全村干部包干责任制。全体育龄妇女及大龄男青年逐一分解到村干部,实行包干落实,与村干部各类报酬和荣誉挂钩,向责任对象宣传、落实各项计生政策,做到生育节育情况清、底子明。结合育龄妇女年龄、生育情况分别对待,对于只生育一个女孩的要做好优质服务;生育一男孩及两多孩的要求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将他们列入重点管理对象,两孩剖腹产的动员同时落实结扎手术;未婚男青年定期进行人文关怀,了解婚育动态,搞好宣传服务,做好遗留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结扎及其他应避孕措施的落实,协助责任对象办理各类计生证明。加强对外出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管理,形成季度联系制度,每个季度通过不同形式的访视,了解生育情况,督促落实三查、节育等各项措施,协助落实补救措施。各村要每季召开计生分析会,听取村干部所联系对象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明显减少或基本杜绝计划外生育,提高本村的自治水平。
二、量化教育,提升自转,严肃责任
镇党委政府及时出台村级计生量化考核办法。村级分为三类:合格村、基本合格村、不合格村。各村要确保各项计划生育指标正常,当年出生一男孩、两多孩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80%以上,产后42天避孕措施落实率100%,补救措施落实率80%以上,当年计划外出生的必须同时落实征费及结扎手术(多生一胎及以上)。今年对村级进行一次明查,一次考核。将考核结果向全镇通报,合格村在各项政策优惠上予以倾斜。不合格村实行“一票否决”,停发村干部补助、村级周转资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绝不心慈手软。将村级集体事业建设、项目报批、资金划拨与计划生育工作紧密结合,该否的否,该停的停,形成村干部带头抓,村民齐心抓的良好氛围。对违法生育对象建立个案进行跟踪,对于应驻村干部、村干部不负责引起的一律追究责任,切实提高村级计生自转能力。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快农村计划生育民主与法制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提高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现就全市农村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广大育龄群众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广大村民直接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最终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从而保证计划生育各项政策的落实。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是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二、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计划生育作为村民自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建立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监督制度为重点,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突出抓好五个环节的工作:
1、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制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其他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过村民民主讨论,召开村民大会通过,制定出一个符合法律规范,反映群众意志,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制定章程要坚持合法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双向性原则、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原则。
2、实行民主管理,科学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要依法由村级组织同育龄群众按照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在合同签订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要求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同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统一起来,把科学管理、引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同提供优质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坚持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互约性原则,充分体现民主、体现法制,使合同成为村民自治的法制保障。
3、夯实优质服务基石,不断满足群众在少生优生、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
要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完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建设村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完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孕期保健、生殖健康保健、随访等服务的规范和服务体系。定期开展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通过服务来增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凝聚力。
4、建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要建立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理事会和监事会组织。对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行政、服务质量等进行民主评议,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规定的计划生育责任、任务、目标落实情况,群众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以保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真正落到实处。要壮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发挥计划生育群众工作队伍的作用,创造新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局面。
5、抓好宣传教育,营造浓烈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氛围
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村、组干部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充分发动群众,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让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并通过建立固定宣传阵地、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等方式,营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浓烈氛围。
三、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实事求是,稳步推进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搞好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年全市80%以上的村要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力戒形式主义,抓好协调与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依法行政,依法自治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依法自治,是对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式方法的自治。不能把村民自治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对立起来,更不能把村民自治错误地理解为可以不执行国家的生育政策,自主决定,随意生育。《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要体现群众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村级组织的权力和责任相一致。以《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在发动群众民主讨论,制定《章程》的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教育与引导,不能借口多数群众意见而使《章程》出现违法问题。
3、巩固提高,争先创优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要开展争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各市(县)区都必须抓好1-2个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稳定全区人口低生育水平,根据《关于在推进社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金府办[]53号)的要求,现就在建立社区行政事务村级点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制度,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需、通过努力又能解决的问题入手,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便捷的计划生育服务,不断完善和巩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
二、关于对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工作要求
(一)在村(居)委卫生室设置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名称统一为“XX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
(二)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服务人员一般由村(居)委乡村医生兼任。
(三)村级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服务职责:
1、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
2、开展对新婚人群、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更换措施人群、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六个必访”服务。
3、负责本村(居)委的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
三、关于开展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的工作要求
(一)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的具体项目:
1、办理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申请。
2、受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申请、登记和年审。
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申请。
4、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
(二)行政事务的工作分工
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职责一般由村(居)委计划生育干部负责落实,如有条件的村(居)委可由村(居)委计划生育干部委托行政事务员承担具体工作。
四、建立来访接待咨询制度,提供群众知情服务。
(一)点内应放置办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务所需的小折页等材料,方便群众免费领取;村(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和社区事务办理点应建立群众来访咨询接待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咨询应做到热情接待、仔细听取,并安排有关人员耐心解答,认真做好来访情况的登记。
(二)各镇(街道)、工业区人口计生办负责开展对村(居)委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和社区事务办理点的工作指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
附件:关于在推进社区建设中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1、凡已婚育龄妇女一律按规定时间参加每年两次的生殖健康检查。各村、各办事处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每年两次的生殖健康检查率要达到99、5%以上。
2、凡已生育对象一律在规定时间内落实上环等长效节育措施;违法多生一胎对象,限期落实结扎措施;当年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要达到85%以上。
3、凡违法怀孕的对象,一律落实引、流产补救措施。
4、凡已婚育龄夫妇一律要与镇政府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
5、对不按时参加生殖健康检查,不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上环、结扎)和补救措施的对象,将按计生法律、法规、计生合同的规定,及时依法追究其违法责任,其本人及其家属不得推荐为本届村级组织换届候选人,并督促其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6、严禁非婚生育。按照《婚姻法》规定,男为22周岁,女为20周岁,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经审批,方可生育,否则属违法生育,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7、各村党员、干部除自身自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外(如“两查”、“四项手术”等),还要做好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计划生育工作,使其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如发现没有完成计生任务的,从严追究党员、干部责任。
8、对违法生育对象,必须凭村、镇计生办出具证明落户,村级在出具证明之前,必须与镇计生办联系,根据情况出具证明。严禁擅自出具证明。
9、各村要根据本村实际,依法制定、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规范村民生育行为,明确规定遵守和违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奖励和制约措施。
10、对于违法生育对象户:必须从严就高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结扎),夫妇双方不得推荐为村级组织换届候选人,在其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落实长效节育(结扎)措施完毕前,停止享受村、组集体经济等一切待遇和各种分红,该户款项全部由村集体统一掌握,待社会抚养费征收和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结扎)完毕后,村级可根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和计生合同规定给予享受。各村不得擅自发放,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严重追究村、组主要干部及责任人的责任。
11、对出现违法生育的村,计划生育率达不到考核指标的,扣拨该村奖金2万元;出现2例以上(含2例)违法生育的村,停发该村除救灾、救济、优抚、低保、五保、残疾人补助外的各类补助(含村干部报酬补助)一年,并取消各类先进集体评比资格及外出考察资格。经一年整改,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考核标准的可给予补发,仍达不到标准的,不予补发。
12、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不达标的村,第一年给予村计生工作责任人诫勉谈话,连续二年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不达标的村给予黄牌警告,并对计生工作责任人给予免职等处分。
13、村级党员、干部有违法生育的,除按有关政策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落实结扎措施外,是党员的处分,不是党员的不安排工作,责成其辞职。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违法怀孕的,停职做其思想工作直至引、流产。停职期间不安排其他工作。
14、对在村计划生育工作中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没有积极配合镇、村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或因工作原因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失控的村主要干部及计生服务员,坚决予以调整,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15、村级计生服务员应积极做好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当年已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上环、结扎)落实率要达80%以上,低于80%的,扣除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补贴;在生殖健康检查及计划生育工作过程中情况反映不及时、弄虚作假,采取欺骗、隐瞒手段,造成工作延误或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16、加强外来、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对外来流动人口实行居住地管理和村民化服务,对外出流动人口要摸清底数,重点管理对象要建立个案,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各村、计生办对现居住地寄回的检查证明、引流产和节育证明,要进行认真核对,发现有疑问的,要及时与现居住地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发现假证明的限期复查;对伪造、编造、买卖和使用假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和事,要依法予以查处。
__县位于__南部,东经101°14′~102°19′,北纬22°20′~22°56′之间,地处红河、思茅、西双版纳三个地州和中国、越南、老挝三国交界的结合部,周围与六县(市)、两个国家连接,国境线长183公里,沿国境线有10个行政村与越南、老挝接壤。因处红河水系和澜沧江水系,且四面绕江,故名“__”。全县国土总面积3544、38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29人。辖5乡2镇50个村(居)民委员会和4个异地移民村委会,总人口10、8万余人,有已婚育龄妇女2、2万余人。县内有25种民族,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81、2%,其中:哈尼族占51、8%,彝族占14、5%,傣族占7、7%,瑶族占3、6%,拉祜族占1、4% 。
几年来,__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计划生育整体水平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紧紧围绕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需求,以优质服务理念和运作方式推进新的管理机制建立和落实,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深入扎实地开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活动,全面提高了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逐步建立起了“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根据相关要求,__县对照《__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考核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通过自查我们认为__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基础稳固,计划生育工作的效果指标高出创建标准
一是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自1999年以来,连续9年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计划生育率连续多年达95%以上。二是根据群众需求开展以出生缺陷预防、生殖道感染为重点的生殖保健服务和生殖健康促进活动,出生时肉眼可见的出生缺陷发生率连续多年为零。!三是奖优免补工作开展有声有色,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各项优惠奖励政策落实率达100%。四是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
二、措施得力,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优于创建标准
(一)创建了优质服务运行机制。各级认真贯彻执行《__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运行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每月与育龄妇女见面,收集育龄群众有关节育措施变更、婚育情况、人员流动等信息,通过对群众需求信息迅速及时的采集、汇总、分析、使用和反馈,逐步建立了“收集信息--科学决策--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的优质服务工作运行新机制,切实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本形成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优质服务工作模式。
(二)实现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依法施行行政审批和评议制度,简化了生育审批手续,无收取任何保证金、抵押金现象,逐步形成了依法行政的新秩序,全县多年来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发生。
(三)深化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拓宽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方式,有针对性的对育龄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性健康、生殖保健、预防艾滋病等知识的教育培训,同时,狠抓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各乡(镇)积极把计划生育宣传品,分发分送到育龄群众家中,认真开展5331工程,按规定标准制作宣传标语和公示板,提高了广大育龄群众对计生知识的了解。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新型生育文化和人口文化正在逐步形成。
(四)优化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县、乡(镇)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近三年来,我们重建了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康平乡计生服务所、曲水乡计生服务所、宝藏乡计生服务所,整董乡计生服务所在建。各站(所)配齐配强了必需的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械,积极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提供免费的基本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并为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优质的孕前优生咨询指导、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服务、规范的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及健康查体服务。全县已婚育龄夫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连续多年达85%以上,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率达到了70%以上,药具使用率、随访率达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已享有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呈逐步上升趋势。
(五)健全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行“奖优免补”,是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做好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我县自实施这一政策以来,各乡(镇)、村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宣传发动、资格认定、资金筹措、组织兑现等四个环节,把相关工作做细、做实,引导大多数群众踊跃响应政策,力争办证、发证数量取得较大突破。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各项奖励优待政策,帮
助农村独生子女户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真正使农村独生子女户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有效地发挥和体现了发证一本、受益一户、影响一片、带动大面的作用。严格按照程序,坚持“四权分离”制度,做到奖抚对象认定准确、资金管理专用、资金发放渠道畅通、社会监督到位,档案管理规范。通过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134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安享晚年,累计支付养老生活补助金33、605余万元,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兑现率达100%,下岗失业职工、农村独生子女的保健费全部落实到位。据统计,截止20__年9月30日,全县累计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289户,领证率达19、47%。其中,累计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838户,占全县农业人口一孩家庭户的47、64%,累计兑现一次性奖励金111、90万元,养老生活补助33、605万元;发放教育“奖学金”39、33万元; (六)实现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以及其他群众团体、社区组织能够发挥作用,组织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经常性地开展健康、活泼的活动,定期反映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计生工作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全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到90%以上。为了切实搞好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各级全面推行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并广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投入到位,计划生育工作的保障指标好于创建标准
(一)队伍建设越来越强。进入新世纪,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县人口计生局配足配强计生局班子,为乡(镇)计生办配备了1-2名公务员身份的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为乡(镇)计生服务所配备了1-3名专业技术人员,使各级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对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按照“年轻化、知识化”的标准进行了调整,落实了待遇报酬,使计划生育的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
(二)经费投入越来越充足。在财政投入方面,县人民政府始终本着不论多困难,也要保证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到位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保证了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标准。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方面,严格按照《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__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等政策,确保足额兑现。对独生子女保健费及下岗失业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政府统一划拨,通过人口计生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发放。在免费技术服务方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全部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三)综合治理越来越到位。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多年来的共识和一贯做法。进入新世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作用,与以往相比,全县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呈现出三个鲜明特点:一是职责分工更加全面。随着形势的发展,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因此,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时修订了职责分工,对部门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对职责进行了量化和细化,保证了部门职责的准确性、全面性和时代性。二是职责履行更加到位。县委、县人民政府与各部门签订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责任书,落实了责任人,使各职责部门在建立健全垂直管理、垂直负责体系的同时,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联动。三是职责考核更加严格。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督促分工职责的落实,并对工作压力大、职责落实差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调度,使全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形成了优势互补、部门指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与时俱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创新指标多于以往任何时期
(一)探索建立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机制。随着城市改革和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县委、县人民政府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机制,确立了把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与社区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理顺管理范围、落实管理职责、健全服务网络、优化服务手段,基本实现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无漏洞管理和全方位服务的工作新机制。
(二)全面加强了县、乡(镇)、村技术服务能力,保障了技术服务质量。以“加强县级、完善乡级、健全村级、面向基层、深化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思路,加强了县、乡、村三级计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计生服务站(所)实行竞聘上岗,规范医疗文书,加强服务能力和技术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技术服务;在实施优质服务过程中,为了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计生办、服务所都开设了人口和计生工作咨询室、悄悄话室及监督电话;制定规范了术后随访制度和药具随访制度,保障育龄群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免费为育龄群众发放避孕具;全面落实县、乡(镇)、村避孕节育三级随访制度,规范随访内容,提高随访质量。
(三)专门为育龄群众开展生殖道感染疾病检查、治疗和咨询服务。为育龄群众建立个人生殖健康档案,对生殖道感染者落实治疗措施及跟踪随访服务,有效预防性病、艾滋病在我县的传播;在大力开展优生优育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向孕妇推广使用 “福施福”等药物。落实孕产期、围产期、分娩等生殖保健优质服务及开展优生检测服务,最大限度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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