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意见(精选8篇)
时间:2023-08-25
时间:2023-08-25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总结部署工作。
2、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健全的工作制度。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4、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5、深入开展农业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学习宣传,加强依法维权、依法宣传教育。
6、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7、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
8、贯彻落实《、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实行岗位考试考核。
9、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
10、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意见》,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下乡活动,建立村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提高农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12、制定实施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地方、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13、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14、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15、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处罚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度,执法文书统一规范。
16、完善农业行政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协调机制、执法协作机制、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执法长效机制和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执法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和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
17、针对农业管理的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18、加强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化解涉农行政争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19、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的法制频道。
3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25、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26、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工作方针,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教政法[20__]3号)、《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__]3号)和《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__]4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活动,就是要通过依法治校,切实增强学校办学单位、校长、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以提升我市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招生、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良好。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依法建立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校领导依法办学,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
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三、实施范围和步骤(一)实施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中小学。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3月20日—4月20日):
各县区和学校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县区和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本地区或本校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工作动员,并于4月15日前将依法治校工作方案、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按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县区中小学报各县区教体局(办),市属民办学校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其它学校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4月21日—10月15日):
学校根据教育法的规定,依法制定或完善学校章程,依照法定程序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教师、学生、安全、财务、分配、物资采购、基建、后勤等基本管理制度,学校章程按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备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依法治校工作调研,并根据调研的情况,研究解决依法治校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制定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细则。
第三阶段:督促整改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
组织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督促检查和依法治校工作交流座谈会或现场会,推广依法办学的先进经验,并对督促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各校根据督促检查的情况,依照工作目标查找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申报评估阶段(11月16日—12月30日):
各校在认真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基础上,对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标准和要求,通过自愿申报的形式,准备参评材料,申报“依法治校示范校”。市教育局在对申报单位的参评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将符合“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的学校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确定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并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要求,推荐参评国家、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单位。同时,将组织对县区和学校年度依法治校工作进行检查,评选依法治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其中,对市属学校的检查将与市教育局开展的“双评”活动同步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并将依法治校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关键词:高中生;法治教育;现状;思考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6-0229-03
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国家建设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和体系,更需要公民懂法、遵法、守法。为了解中学生(高中生)法律意识与教育状况,我们以开展社会综合素质实践为目的,组成高中生法律意识与教育调查小组,对武汉市一些高中在校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分析,以期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可以借鉴的第一手材料和数据,并结合我们的观察与思考,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2015年6~11月,调查小组以高一、高二、高三学生为对象,问卷内容分为37个类别,重点对法律意识、学习兴趣、安全观念、法治信仰、知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通过随机抽样方式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68份,收回率为92%,其中男生占40%,女生占60%。经对调查结果统计和分析,总的看,近些年教育部门和高中学校,认真落实国家普法教育规划和要求,结合教育和教学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教育,促使广大学生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较好地取得了政府、社会与家长们都认可的成果。然而,调查也发现有些学生在对法律知识掌握、接受和运用的程度方面,尚有欠缺和有待完善的地方。
二、中学生(高中)法治意识和教育的总体现状
1、高中生学法知法兴趣比较浓厚,但普法教育途径方式有待拓展。在依法治国方略和理念的引领下,高中生学法懂法求知欲普遍比较强烈。这表现在“您希望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吗”的问题回答中,“非常希望”的高达71、91%,“无所谓,保持现状挺好”的有23、6%,“不希望、毫无意义”仅占4、49%。说明大多数人不仅有法治教育的个体愿望,而且认为对自己走向社会和未来发展非常必要。从他们对“您认为法律对自己用处大吗?”的回答得到了佐证,其中有74、86%的人认为法律对自己很有用处,只有13、13%的人认为对自己用处不大,另外12、01%的说“不清楚”。从这两组数据看出,大多数人已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成为共识。
那么哪些法律最为同学们所关心关注?调查发现主要还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教育、交通、环境等,关注度相应高些(见表1)。
同学们不仅热心学习法律法规,而且积极投身于普法宣传和力所能及的法律行动,其中有24、18%受访者参与了普法宣传活动,8、37%参与了法律知识竞赛,7、44%协助过维护交通治安,14、88%举报了违法违纪事件,其他也有45、12%,体现了高中生可贵的社会道义与法治正义精神。他们又是通过哪些途径来学习了解自己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呢?调查显示通过媒体28、55%,报刊杂志20、63%,教师25、55%,家长12、16%,同学4、78%,其他途径8、33%。看来各类媒体报刊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这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媒体人的高度重视,关注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和引导。但另一方面,由于高中生面临比较大的高考压力,大多数学生不能够或者没有精力主动地从媒体报刊中获得系统的法律知识。当问起“您是否有观看法制节目、报刊的习惯”时,回答“没有”的学生占17、08%,“偶尔”的占66、12%,能够经常持续的学生才占16、8%。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因为高中生通过电视媒体报刊这种最直观、最现代的方式获得的法律知识占了较大的比例(49、18%),约是学校教师(25、55%)的2倍,但接受的方式却是被动的。当然,学校还是普法育人的主阵地,毕竟通过媒体报刊获得的法律知识都是零星的、点滴的、不系统的,真正地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进行统一、系统的教育。所以,是不是可以考虑把传统的学习教育方式与现代的多媒体教育途径有机结合起来呢?
2、对依法治国认同感很高,但对司法部门如何做到公正性有疑虑。高中生对依法治国的认同度也是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问卷中设计了一个直接的问题,“您对‘依法治国’的方略认同吗?”大家回答是让我们惊喜的,十分认同的有68、07%,比较认同的有24、65%,不认同的只有7、28%。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机制,也是一种社会和人类活动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秩序稳定、和谐的社会。有了对法治的认同,对法律的敬畏,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并成为行动和追求,这如同“扣扣子”,扣好了“第一个扣子”,就能够为依法治国做贡献。
对于法律和法治的功能,高中生既看到法律和法治的现实意义,也表现出对现实社会中存在某些问题的疑虑。比如说在问到“您认为法律的最主要的作用是什么?”时,回答“保护公民权利”占76、32%,“惩罚违法犯罪”占13、09%,“规定公民义务”占5、02%,其他占5、57%。固然法律是保护公民权利的,但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只强调法律保护公民而忽视所承担的责任义务,这对法律的理解多少有一些偏颇。另一个当提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生活中能保证吗?”时,大家的回答同样令人愕然:“能、可以做到”的只占16、81%,而“怀疑、做不到”的占39、5%,认为“取决与司法部门公正性”的占43、69%。从这来看,既凝聚着高中生对公检法等部门抱有改进的极大期望,同时也说明了大家对法治公正性持有怀疑的态度。这样的情绪和观念,久而久之可能会干扰中学生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正确理解和深刻认识,甚至影响今后的法治信仰和人生成长,理应注意教育。
在普法教育熏陶下,大多数高中生养成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习惯。同时,在一定情况下,也能够敢于站出来理直气壮地捍卫法律的尊严,诸多媒体时常可以看到见义勇为的事例。这一点,在下面两组问题的调查中显得特别突出。在问及“发现有人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时您会怎么做?”(见图1)
由此可见,同学们具有护卫法律神圣、保卫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的信心和勇气,体现了大义凛然的担当和责任。这在对“只要不危害自己的利益,看到违法犯罪也不要管”的看法时,其回答一样倍感欣悦。认为“正确”的只占8、12%,“错误”占了73、11%。不过还有18、77%的人回应“不知道该怎样做”,这或多或少表明少数人对社会现实的一种逃避,值得社会深思。
3、保护自身安全意识参差不一,但遇到具体侵害时尚能依法维权。调查发现,当今高中生对自己合法权益的关注度可以说参差不一,并且表露出有不知如何依法维护的困惑和无奈。请看“您对自身合法权益关注度”时的回答(见图2)。
再看看对另外两个问题的回答: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时,回应经常的只占14、25%,很少的占了50、41%,没有的占了35、34%。“您对维权的途径是否熟悉?”时,回答也不甚满意。“不太熟悉”占47、95%,“基本熟悉”占43、83%,“很熟悉”仅占8、22%。值得欣慰的是,一旦真正遇到具体事情和侵害时,大多数高中生还是能够理性对待。比如当问到“您遇到侵犯自己权利的时候,您的解决方法会是什么?”时,回答“忍过去”占8、81%,“及时向老师反映”占14、65%,“向家长反映”占48、37%,“向司法机关求助”16、9%,其他占11、27%,绝大多数同学能够通过有关途径依法维护。当遇到了“放学回去发现屋里乱成一团,觉得是家里进小偷了,你会怎样?”时,回答“先收拾家里看被偷了哪些东西的”只有12、01%,“保护好现场打110报警”占64、81%,“打电话告诉家长”占23、18%,说明大多数同学都有依法办事、保护现场留存证据的法律意识。
4、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虽然较高,但抓好宪法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是法治意识的根本反映。高中生通过参加校内外普法教育,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上都有较大的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但是对于《宪法》及其生活中的法律知识,也有相当比例的学生尚没有弄清楚,说明法治的根基不够牢固。比如说“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了解吗”的回答,满意比例显然不很高。非常了解只占7、14%,部分了解30、77%,有一点了解50%,一点也不了解还有12、09%,说明抓好宪法的教育还任重而道远。
特别是有些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高度重视和关注。比如在问到“每个适龄公民是否都有当兵服役的义务?”时,回答“是”占46、63%,“不是”占42、13%,“不知道”占11、24%。我国《宪法》和《兵役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保祖国是每一个适龄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认为当兵吃亏,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现象屡见不鲜。在网上就有“我到了服兵役的年龄,想知道怎样能逃避”的帖子,看后着实令人深思。的确,我们这个时代“英雄主义”情结和“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壮志已经开始被人们淡忘了,这是我们国家与民族需要关注的大问题。又如关于“知道网络方面法律规定吗”时,回答“知道的多”的占28、77%,“不多”的占60、55%,“不知道”的占10、68%。这个比率可谓很大。网络作为新兴媒体,其中的一些不良信息,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危害极大,甚至于有的人沉溺于里边无法自拔。作为高中生,正处在明辨是非的徘徊期,提高对不良信息的辨析能力,积极从中吸取正能量,是同学们急需解决的问题,也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加以引导。
三、进一步加强中学生(高中)法治教育的思考
中学生(高中)正处于由学校走向社会的前沿阵地,再联系现实社会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违法乱纪的行为逐年递增,尤其是校园暴力或恶性施暴事件频频见诸媒体。如不久前贵州15岁中学生被同学围殴致死,江西永新一个女中学生逼同学下跪、脚踹、掌掴,湖南邵东一个高中生在办公室杀害老师,湖北武当山一个中学生用钢棍暴打同学,等等。这些违法犯罪苗头和迹象的产生,主要原因就是有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目无法纪,个别已处于家庭、学校、社会监管不力的状态,接近于触及犯罪的红线。针对调查发现和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学生(高中)法治教育。
1、有关部门大力推行联动机制。重视和抓好高中生法治教育意义重大,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整个教育工作的实际,注意做好统筹安排和顶层设计;司法部门要结合全社会普法工作,针对这个特殊年龄段的学生做好法治教育的规划和指导,组织公检法干部和律师进校入班担任兼职法治校长和班主任,有的放矢地做好普法工作。最终,建立起部门联动、互为负责的体制,并确保法治教育责任落地。
2、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必修课。在中小学阶段,特别是进入高中后,同学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因此,学校对高中生强化法治教育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是社会和家庭所不及的。所以,学校在法治教育上要切实有所担当,真正把法治课作为必修课必考课纳入到教学之中,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教育和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学生有兴趣、能自觉地让“法治”信仰和理念根植于心灵深处。
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战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促进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立德树人、科学发展,决定在全省推进学校章程建设。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等方面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加强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章程是学校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前提,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认识章程建设在依法治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章程建设作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依法制定并实施学校章程,进一步落实学校依法办学自,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学校权益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师生主体地位,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等学校利益相关者的主人翁意识、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提升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深化改革的社会影响力、社会参与度;全面立德树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省学校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学校教学、教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健全,基本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依章程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加强的良好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动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开展宣传,传达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方针政策,强调学校章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学校要结合当前形势针对全校师生做好章程制定和实施的宣传工作,强调学校章程对学校依法治校、自主办学、保障权益、科学发展的重要性,明确章程制定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等方面内容。要动员相关教育管理者、全校师生、学校其他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章程建设。
(二)制定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章程建设工作任务,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开展、布置工作,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章程制定培训、章程起草与审核、章程核准、章程实施情况监督等工作。工作方案须明确章程建设的组织保障,所辖学校章程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章程制定与实施工作经费预算等。2016年10月31日以前,各州(市)教育局将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培训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云南省教育改革发展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校章程建设培训。对《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附件)等指导性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充分利用省内外专家资源,组织开展专项调研、考察交流、专家指导等活动。加强对章程建设工作的过程性指导,并通过专项检查、督导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四)起草章程。各学校按照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及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后,结合学校实际完成章程草案,并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修改、讨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章程草案提交学校校长(园长)办公会审议(学校设有校务委员会或者董事会、理事会的,还须提交校务委员会或者董事会、理事会审定);学校决策机构审议(审定)通过后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各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参照核准机关初审意见和章程核准委员会审核意见修改章程核准稿。
(五)核准章程。学校章程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核准机关按照《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要求组建章程核准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核准机关相关科(处)室、章程核准委员会办公室对学校章程核准稿进行初审;章程核准委员会对学校参照初审意见修改完成后的章程核准稿进行审核、评议;核准机关对学校参照章程核准委员会审核意见修改完成后并经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通过的学校章程给予核准。
(六)实施监督。章程依法核准后,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宣传,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校形成学习章程、尊重章程、依据章程办事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章程在学校管理和办学实践中的保障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履行章程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章程实施不积极、不到位的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并在辖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章程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人员构成、职权责任,提供章程建设所需条件和保障,监督章程建设工作情况。将各单位及有关人员落实章程制定工作任务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各项具体任务,扎实推进章程制定工作。
(二)确保章程建设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宣传,明确各学校的责任及要求,建立质量监控机制,督促所辖学校开展章程建设;提高章程核准业务能力,严格审核章程制定程序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合法、要素是否齐全、定位是否适当、体例是否规范、用语是否准确、特色是否明显等。
(三)提供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落实章程建设的必要工作经费,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章程制定、核准、实施等专项经费,用于学校章程的调研、培训、征求意见、研讨交流、专家咨询、试点工作等。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素质;法制化;法治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 consciousness of safeguarding the rights, pushing forward managing the school by the law,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will alter on idea ,contents ,activity, method; building up equal and new relation between teacher and student; strength the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y student’s lawful quality; the norm regulation legalization; managing the rule of law、
keyword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lawful quality;
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系统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出全面部署。wwW、133229、COm然而,从2003年7月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来,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得到加强,学生的维权意识也相对日渐增强,出现了学生状告学校的事件。大学生新的行为理念同现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理念、活动等发生冲突,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面临新的挑战。本文从法律视角下对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内容、活动、方法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 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念上,建立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在学术界上,一般学者认为学校与学生的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其一是特别权力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校对学生进行行政管理的特别权力,它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学生具有服从义务。其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原因是高校实行学生缴费上学。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强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体现了 “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把学生的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确立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采取形式多样化,鼓励他们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改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然而随着大学生维权意识的提高,高校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推进下,在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中,我们还要在师生中还要建立一种平等的新型关系。高校在管理上具有一种特别的行政权力,但随着高校收费上学以来,在民事关系上,学生与学校是一个平等的主体,学生在实行义务时,还享受在校的权力。我们知道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纯粹是的“义务”型,是一种强迫式的教育,总是要求学生必须做什么、接受什么样的思想。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处在成长期的大学生往往会有一种逆反心理,所以,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打破那种强迫服从的管制办法,向“权利型”的转变的理念,在学生面前没有任何特权,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是一种平等的师生关系。
二、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上,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时展的要求,是一种新教育理念,也是作为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一种教育手段。法律素质同样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法律素质是指大学生应当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意识,做到守法、懂法并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观念。
从人才培养来看,法律素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思想政治教育开放的大环境下,对大学生道德素质、政治素质等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大学生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主力军,所以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也依法治国方针的需要,更是培养合格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接班人的需要。大学生在大学时期正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易接受新鲜事物与思想,随着社会信息化、网络化,大学生容易接触社会,对社会上不公平的事情会产生情绪化,如社会上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权钱交易等现象;在这个时候如能因势利导,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应是大学生健康成才的保障,更是大学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从法律的本质来看,法律规范不仅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而且应成为人们自律的一种行为准则。法是保护国家、社会、人民的利益,是保护各种合法权益重要武器,但是法在大多数下是拥有合法权益主体主动寻求法律保护,正如中国诉讼法上有一条“不告不理”的原则,这样就要我们懂法,具有法律意识,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大学生法制意识现状来看,大学生法律知识严重缺乏,大多数学生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明知受害也是不了了知,没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如学生外出做家教、打暑期工、消费等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拿取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等现象。因此,在现在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时代,我们对大学生进行德智体教育时,要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依法办事的能力、自我保护的能力,以便将来能正确运用法律知识主动参与国家的管理。
三、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上,规范规章要法制化
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一个国家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在大学生维权意识的逐步提高情况下,在依法治校的大环境下,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上,要针对学校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现阶段思想政治教育不进行制度建设,就会很难科学、合理、规范地开展工作。
高校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要依法修订。就目前大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来看,学校败诉的原因,是学校的规章制度陈旧,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有些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产生冲突,如果不对这些规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必然面临更多的诉讼。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性的社会规范,并具有指导引、统一、评价、预测和教育作用。高校做事业单位,具有法律赋予的一种特别的行政管理权,但在法律的效力来看,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是不能以法律法规相冲突,效力是要低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高校依法治校的法应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的法律、条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也要以法律为基础,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大学生作为国家公民而享受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权利,同时保证学校的管理合法。如一些高校都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就不能得到学位。这种规定显然与《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相冲突,是无效的。实践中的判例已经得到了证明。再从学生状告学校侵权诉讼案来看,很多是因为我们程序没有制度化,我们在对违规学生作出处罚时没有严格按法律程序实行,往往导致学校败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化,一方面能起到规范思想政治工作作者的职责。另一方面发挥规章制度约束学生行为的功能,不过在规定学生义务时,我们要明确规定学生权利,以便具有可操作性。
思想政治教育的道德规范法制化。道德规范 是一定社会或阶级根据社会整体利益向人们提出的应当普遍遵循的行为善恶的准则,主要是依靠人们自觉行为来维持,法律规范主要是借助强制性来维持。高校的道德规范建设对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德育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补充作用。在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的形势下,道德规范有时会失去原有的规范和教育作用,高校在实施大学生的德育教育时,道德规范制度必须以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加强道德规范的法制化建设,同时德育教育还要依法实施,不能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如学生的隐私权、名誉权等。
四、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上,管理法治化
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就是“法律治国”,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法制化与法治化是不相同的意义,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 因此,我们思想政治教育在加强规范规章法制化后,我们依然还要实现管理治法,才能使我们的制度法制付以行动。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般是内在管理,存在说服教育,随着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大学生思想活动开放性与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原有的管理模式很难开展学生工作。如近年来,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增加,说明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受到新的挑战,这就要求加快实现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因为,法治管理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不可抗性,可以约束学生的行为。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在依法治校的观念下,法治管理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我们的德育教育的方法。法治化管理不能替代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我们可以实行德法并治。
从建立的平等师生关系来看,现在学校在民事关系中,不在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而是一个平等的关系,这样我们在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我们尊重大学生的权利,一方面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我们也要加强管理者法律意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要了解,不能按自己的意愿办事,不能做到依法行政,将导致更多的侵犯学生权益的事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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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靳诺主编 德治法治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m] 光明日报出版社 北京:200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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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吴秀明 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初探 [j]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以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为契机,把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抓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到,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提升综合素质、提升服务能力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的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纠正和解决当前存在的与律师职业要求不相符的突出问题,切实达到坚定信念、提升素质、树立典型、剖析问题、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教育目的。
三、主要内容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组织律师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国史和国情世情教育,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引导广大律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抵制违反我国宪法原则各种错误思潮的不良影响和侵蚀,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3、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引导广大律师坚守依法执业底线,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法律处理和解决问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规范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4、始终坚持诚信执业。引导广大律师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和行为方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依法尽责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竭诚执业为民、取信于民,做社会诚信建设的表率。
5、始终坚持规范执业。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执业标准和规则体系,筑牢织密律师执业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健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管理职责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XX县律师依法治国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律师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县局法律服务科负责,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同时,班子成员深入律师所,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解剖麻雀,创新方法,督促活动开展。对存在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将采取一对一包联制度,加强针对性教育。
五、方法步骤
这次集中教育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7月至8月底)学习教育阶段
各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律师、实习律师及律师辅助人员要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国教育学习,要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学习内容上按照省厅即将制定下发学习教育篇目、资料和推荐书目为准。学习时间上各律师事务所每周至少安排半天的时间抓好集中学习、集中讨论,切实做到“四有四落实”,即每所都有计划安排、有会议记录、有总结汇报,每人都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效果落实。各所还要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优秀征文征集评选、“律师与依法治市”论坛等活动。第一阶段的学习教育结束后,各律师事务所应于8月底前将本所学习教育情况书面总结,报送县司法局法服科。
第二阶段(9月)查摆问题阶段
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以及问卷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当事人、公检法机关等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收集回来的意见,要认真疏理,分类归纳,形成问题清单。在问题排查上,重点做到“三查三看”:一是查政治思想、政治信念,看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性、坚定性强不强;二是查职业道德、执业行为,看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做的好不好;三是查规范管理、业务发展,看规章制度等完善不完善、落实没落实。“三个不放过”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不放过,普遍和重点问题没厘清的不放过,查摆出来的问题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各律师事务所要形成排查情况报告,及时上报市局、县局、市律师协会。
第三阶段(10至11月底)查处整改阶段
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表、路径图,常规性问题要加大力度,遗留问题要集中攻坚,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进,杜绝走过场。对有问题不整改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行政措施和纪律措施。
第四阶段(12月)总结验收阶段
县局结合年终总结考核对律师事务所教育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检验教育成效。验收的主要标准是:检查各律师事务所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各阶段的要求,是否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检查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各项内容是否人人皆知;是否牢固树立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意识;投诉律师案件是否查处;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否职责明确、管理到位等。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将责令其进行补课,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第一直接责任人,要对本所开展教育情况亲自抓、负总责,要切实履行好各阶段组织教育职责,精心安排,统筹兼顾,不走过场,不流形式。要创新工作措施,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新招,力求教育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2、加强督查、强力推进。各律师事务所要在组织措施上确保这次活动顺利开展、强力推进,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开展教育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依法治国教育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扎实有效。
一是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治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司法、团委、妇联、中小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二是根据省、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__镇《关于开展“依法治镇”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关于集中开展依法制区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和《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意见》与全镇11个行政村、一个社区、境内97个企事业单位签订了《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三是健全了普法学习、检查、培训、考核制度和近期与长远相结合的目标机制,按照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村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结合本镇实际,充分发挥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等阵地,分层次、分等级抓好培训教育,着力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形成全民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法制培训。以党委会组织学习形式的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政府自身的法律素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并切实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劳动法》、《刑法》、《行政复议法》、《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通过坚持党政班子会前学法、组织机关干部月学法和不定期开展法律培训班、
自学法律读本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全体机关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上半年,党委会集中学法4次,组织机关干部学法6次。二是组织企事业经管人员、村“两委”干部、中小学生、外来暂住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培训,根据相关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重点抓好《劳动合同法》、《行政许可法》、《民事诉讼法》、《国家公务员法》、《道路交通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和与工作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与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提高村“两委”干部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能力等,促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明确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紧跟时代步伐,更好地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三是充分发挥广播、标语、宣传窗、黑板报的作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七进”为载体,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党委会议,镇机关职工会议、村(社区)党员干部会议和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会议等四级会议,集中组织学习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__省依法治省纲要》、市、区依法治市、依法治区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四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利用3月法制宣传月、6月“禁毒”宣传周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时机,在集镇赶场日设宣传站进行各类法律法规宣传3场次。利用镇政务公开栏、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展示相关文件及宣传标语,同时在全镇范围内悬挂横幅标语,广泛宣传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依法治镇工作,为全镇法制工作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据统计全年印制联系卡2000张、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悬挂横标30幅,设固定法制宣传栏20个。五是切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法律七进”活动的通知》,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活动机制和工作制度,使法律法规常识送进机关、送进乡村、送进学校、送进企业、送进社区、送进单位、进寺庙的“七进”活动取得成效。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上半年法制副校长为中、小学上法制课4次,受教育师生2000人次。在镇中学、小学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促进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全面开展。
半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把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贯彻、渗透到改革、发展、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和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善于运用法律规范与法律原则,处理解决政府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实行重大问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全面落实了重大事项决策社会风险评估。镇政府聘请了__众能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境内31个企事业单位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村(社区)培养了法律明白人99人。境内征地拆迁、重点项目进场,村民违建筑拆除等实行了社会风险评估,全年未出现一起因决策不当影响我镇经济发展。一是大力开展了行业治理和专项治理,协同工商、经贸、安监局等对全镇各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检查,依法治理面达100%;二是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整治;三是以平安创建与巩固为载体,在各村(社区)积极开展 “民主法治村”、“平安社区”在企业开展“诚信企业”等创建活动,从根本上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的自治能力和水平。
通过法律“七进”活动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治理和整顿,干部群众、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各种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深入人心,村级民主选举、民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xx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提出全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本地、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党委、政府批转“五五”普法规划。
2、党委、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得起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3、区人大定期对“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
4、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5、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6、领导换届后,及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7、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定健全。
8、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10、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进家庭,并逐步深入人心。
1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是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12、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和创建“法律八进”示范单位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市场、单位、家庭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八进”活动。
13、贯彻落实中央级我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1—2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4、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责任处室明确,有必要的经费,有培训计划和教材。机关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制度化,考试考核规范化,有明确的奖惩规定;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
15、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确保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可是、教材、师资“四落实”。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类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大中院校开展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其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等院校建立法律志愿者队伍,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深入农村、城市街道、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大力开展校园法制文化建设。通过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
16、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各类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人明确,有必要的普法经费,有职工法制培训计划和教材;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厂区要设立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
17、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与农村、农业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村有专(兼)职法制宣传员,定期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明确。农村法制教育阵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乡有法制辅导站、村有法律图书角、小组有宣传栏、户有法律明白人。对流动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8、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定期更新内容;一个法律图书角,满足居民阅读;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举办居民法治论坛;一套居民学法制度,经常组织居民学法;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19、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围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有序。市场管理部门法制宣传负责人明确,配备专(兼)职法制宣传员,有一定的宣传经费。设置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建立法律材料索取处和法律咨询台,方便群众学法。
33、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量化考评体系。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25、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6、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27、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
28、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严格落实民主法治村工作标准要求,积极开展“民
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开展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9、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30、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的法制频道。整合地方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8、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3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6、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7、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38、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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