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理心得体会报告 源头治理存在的问题(2篇)

时间:2023-12-18

对于源头治理心得体会报告

根据中建七局有限公司南方公司《建七南方安[20xx]131号》文件要求,我项目于20xx年6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项目全体人员应急意识,提升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开展以“全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引导全体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变被动为主动的安全生产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我项目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全体管理人员、班组长宣贯、学习会议,筹划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宣传的目的,突出宣传的实效性和思想性。

二、主导思想

依据工程局南方公司通知精神,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法制和安全意识,提升职工安全素质、提高工友安全意识,杜绝现场违章作业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为将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创造条件。6月2日项目部抓住活动开展的有利契机,安全生产活动月启动仪式,项目全体管理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手段为着眼点,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理念,全面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三、活动内容

1、召集全体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学习,通过学习,探讨如何加强安全生产意识。针对工程尾期施工人员想家心切,容易分心,放松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安全生产的问题始终在提,致使部分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觉得有老生常谈的感觉。我项目部通过此次安全活动月的契机,通过张挂横幅、版画,发送安全宣传小册子,在全体职工心中加强了安全生产的意识,警钟长鸣,让安全生产意识始终在每个职工的心中。

2、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观看安全警示影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定和岗位职责,通过教育学习使全体职工了解法律法规和知道在遇到发生紧急情况下如何应急处置,通过学习特殊工种人员纷纷表示要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法规,坚决不做违反法律、不违章操作、不做违反项目规定的事情,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项目对各施工班组发放防暑药品,利用班前教育对施工人员讲解防暑、救援知识,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为安全生产无事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同事们的努力,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和“行为安全之星”活动,增强了作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让管理人员更清晰安全生产责任划分,进一步的夯实了安全管理工作;让施工人员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加强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安全理念。

对于源头治理心得体会报告篇2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9日。

全市范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具有厨房功能的餐饮场所,具体如下:

1.设置有供员工、学生等集体用餐的单位厨房;

2.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医院、卫生院等单位的内部厨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连片经营的餐饮场所;

4.设置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内部的餐饮场所;

5.饭店以及带有食宿功能的酒店、宾馆等场所。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违规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次全市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牵头,各乡镇(街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一)各乡镇(街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区)要结合前期下发的“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发动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一)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类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隐患登记台账(附件二),同时,对餐饮场所经营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的教育培训机构)等集体用餐场所的内部厨房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开展对医疗机构内部厨房的检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娱乐场所(ktv、游戏厅、棋牌室、酒吧)等有厨房功能的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开展对生产加工企业内部餐厅、厨房的检查;

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对餐饮类场所的检查。公安局要组织各公安派出所,指导基层网格力量,对旅馆、沿街门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内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对列管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五)对饭店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六)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八)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人、定责、定方案,强化忧患意识,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排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于本行业领域内的各单位、场所消防工作负总责。不得以只检查监管本行业领域内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场所为由,推诿扯皮,放松对无证单位、场所的监督管理。

(二)精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约谈、传单入户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全面压实餐饮类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自即日起,各乡镇(街区)及餐饮类场所排查整治行业牵头部门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队上报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报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及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上报复印件即可,原件本单位留存,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三楼防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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