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心得体会报告,建筑工程安全心得体会(整理4篇 )
时间:2023-12-22
时间: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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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策划及要考虑的问题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初始阶段必须进行相关合同的策划,策划的目标是通过合同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必须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战略和企业战略,反映企业的经营指导方针和根本利益。
合同策划需考虑的主要问题有:项目应分解成几个独立合同及每个合同的工程范围;采用何种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合同的种类、形式和条件;合同重要条款的确定;合同签订和实施时重大问题的决策;各个合同的内容、组织、技术、时间上的协调。
(二)合同策划的意义
(1)合同的策划决定着项目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制,决定合同各方面责任、权力和工作的划分,所以对整个项目管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业主通过合同委托项目任务,并通过合同实现对项目的目标控制。
(2)合同是实施工程项目的手段,通过策划确定各方面的重大关系,无论对业主还是对承包商,完善的合同策划可以保证合同圆满地履行,克服关系的不协调,减少矛盾和争议,顺利地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
(三)合同策划的依据
(1)业主方面:业主的资信、资金供应能力、管理水平和具有的管理力量,业主的目标以及目标的确定性,期望对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业主对工程师和承包商的信任程度,业主的管理风格,业主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等。
(2)承包商方面:承包商的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风格和水平、在本项目中的目标与动机、目前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经验、企业经营战略、长期动机、承受和抗御风险的能力等。
(3)工程方面:工程的类型、规模、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工程技术设计准确程度、工程质量要求和工程范围的确定性、计划程度,招标时间和工期的限制,项目的盈利性,工程风险程序,工程资源(如资金、材料、设备等)供应及限制条件等。
(4)环境方面:工程所处的法律环境,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物价的稳定性,地质、气候、自然、现场条件的确定性,资源供应的保证程度,获得额外资源的可能性。
(四)合同策划的程序
(1)研究企业战略和项目战略,确定企业及项目对合同的要求。
(2)确定合同的总体原则和目标。
(3)分层次、分对象对合同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列出各种可能的选择,按照上述策划的依据,综合分析各种选择的利弊得失。
(4)对合同的各个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安排,提出履行合同的措施。在合同策划中有时要采用各种预测、决策方法,风险分析方法,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在开始准备每一个合同招标和准备签订每一份合同时都应对合同策划再作一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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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散平行承包和全包
(1)分散平行承包,即业主将设计、设备供应、土建、电器安装、机械安装、装饰等工程施工分别委托给不同的承包商。各承包商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各承包商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其特点是:
1)业主有大量的管理工作,有许多次招标,需作比较精细的计划及控制,因此项目前期需要比较充裕的时间。
2)业主负责各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工作,对各承包商由于互相干扰所造成的问题承担责任。由于不确性因素的影响及协调难度大,因而这种承包方式的合同争执较多,工期长、索赔多。
3)该承包方式要求业主管理和控制较细,业主必须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
4)对于大型工程项目,该承包方式使业主面对众多承包商,管理跨度大,协调困难,易造成混乱和失控,且业主管理费用增加,导致总投资增加和工期延长。
5)采用这种承包方式,业主可以分阶段进行招标,可以通过协调和项目管理加强对工程的干预。同时承包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制衡。
6)采用这种承包方式,项目的计划和设计必须周全、准确、细致。这样各承包商的工程范围容易确定,责任界限比较清楚。
(2)全包(又称统包,一揽子承包,设计一建造及交钥匙工程)合同,即由一个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向业主承担全部工程责任,包括设计、供应、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筹划、方案选择、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设后的运营管理。该承包方式的特点是:
1)减少业主面对的承包商数量和事务性管理工作。业主提出工程总体要求,进行宏观控制、验收成果,通常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因而合同纠纷和索赔较少。
2)方便协调和控制,减少大量的重复性的管理工作,信息沟通方便、快捷、准确。有利于施工现场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从而可减少费用和缩短工期。
3)业主的责任体系完备,避免各种干扰,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有利,工程整体效益高。
4)业主必须选择资信度高、实力强,适宜全方位工作的承包商,他不仅需具备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力量,而且尚需很强的设计、管理、供应,乃至项目策划和融资能力。
(3)采用上述二者之间的中间形式,即将工程委托给几个承包商,如设计、施工、供应等承包商。
(二)招标方式的选择
国
际上经常采用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由招标单位在国内外主要报纸,有关刊物上,或电视、广播上发布招标广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投标,数量不受限制。
这种招标方式,招标单位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之间选择报价合理、工期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但由于参与竞争的承包商可能很多,增加了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也使招标费用支出较多。公开招标在国际上已沿用了很长时间,也是我国目前最广泛采用的招标方式。但这种方式业主管理工作量大,要准备很多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要进行资格预审、评标、举行澄清会议等。虽可降低报价、提高工程质量,但招标期较长。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不发布广告,由招标单位向预先选择的数目有限的承包商发出邀请信,邀请他们参加某项工程的投标竞争。采用邀请方式招标,一般可以保证参加投标的承包商有此项工程经验,信誉可靠,有能力完成该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可以减少招标工作量,节省招标费用,也能增加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但这种方式限制了竞争范围,有可能漏掉一些在技术上、报价上有竞争力的后起之秀。
邀请招标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特殊情况下,工程规模大,招标单位认为中、小型施工企业不可能胜任,因而选定几家大公司参加投标。
(2)工程复杂、专业性强,招标单位认为只有某些企业才能承担。
(3)工程规模小,为节约招标开支没有必要公开招标。
(4)公开招标后,无人投标,招标单位只好邀请少数单位投标。
(5)由于工期紧迫或保密的要求等原因而不宜公开招标的工程。
邀请的投标单位一般5~10家,不能少于3家。
3.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应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以议标。这种方式是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承包商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后将工程任务委托这家承包商去完成。若谈不成,可另邀请一家,直到达成协议为止。
议标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的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尚不能清楚详尽地确定其中若干技术细节和近似的工程量。
(2)采用某种新技术,需施工单位从设计阶段就开始参加合作。
(3)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未能产生中标单位。
(4)工程规模不大,工期紧张,需边设计边施工等。
这种招标方式易于处理一些问题,使双方紧密配合,但竞争性差,可能会使承包价格偏高。因此,无特殊情况,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应严格限制议标方式。
(三)合同种类的选择
合同的计价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的权力和责任分配、不同的付款方式,同时合同双方的风险也不同,应依具体情况选择合同类型。目前,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四种。
1.单价合同
这是最常见的合同种类,适用范围广,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主要是这一类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仅按合同规定承担报价的风险,即对报价(主要为单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承担责任;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风险分配比较合理,能够适应大多数工程,能调动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管理积极性。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等形式。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例如fidic施工合同,业主给出的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参考数字,而实际合同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所报的单价计算。虽然在投标报价、评标、签订合同中,人们常常注重合同总价格,但在工程款结算中单价优先,所以单价是不能错的。对于投标书中明显的数字计算的错误,业主有权先作修改再评标。
2.固定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这种合同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
①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
②在固定总价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但不能根除索赔)。通常可以免除业主由于要追加合同价款、追加投资带来的需上级,如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审批的麻烦。
但由于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在这种合同的实施中,由于业主没有风险,所以他干预工程的权力较小,只管总的目标和要求。
(2)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前提
在以前很长时间中,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范围很小:
①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
真复核。
②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
③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④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⑤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
⑥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3)固定总价合同的计价方式
①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必须复核。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
②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而由承包商制定,则工程量表仅作为付款文件,不属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合同价款总额由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构成。承包商必须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若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已包括在整个合同的总价中。
(4)固定总价合同的确定
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常只在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时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5)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的风险
①价格风险: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工程实施中物价和人工费涨价风险。
②工作量风险:工作量计算错误;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由于设计深度不够造成的工程量计算误差。
3.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截然相反的合同类型。工程最终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加一定比率的酬金(间接费)计算。在合同签订时不能确定一个具体的合同价格,只能确定酬金的比率。由于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结算,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而业主承担了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风险,所以承包商在工程中没有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常常不仅不愿意压缩成本,相反期望提高成本以提高他自己的工程经济效益。这样会损害工程的整体效益。所以这类合同的使用应受到严格限制,通常应用于如下情况:
(1)投标阶段依据不准,工程的范围无法界定,无法准确估价,缺少工程的详细说明。
(2)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它们可能按工程中出现的新的情况确定。
(3)时间特别紧急,要求尽快开工。如抢救、抢险工程,人们无法详细地计划和商谈?br为了克服该种合同的缺点,调动承包商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可对上述合同予以改进:事先确定目标成本,实际成本在目标成本范围内按比例支付酬金,超过目标成本部分不再增加酬金;若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则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酬金外,另给承包商一定比例的奖励;成本加固定额度的酬金,不随实际成本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4.目标合同
这是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结合的形式,在发达国家,广泛应用于工业项目、研究和开发项目、军事工程项目中。
目标合同以全包形式承包工程,通常合同规定承包商对工程建成后的生产能力或功能、工程总成本、工期目标承担责任。若工程投产后的规定时间内达不到预定生产能力,则按一定的比例扣减合同价款;若工期拖延,则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违约金;若实际总成本低于预定总成本,则节约的部分按预定比例奖励承包商,反之,则由承包商按比例承担。
(四)重要合同条款的确定
业主应正确地对待合同,对合同的要求合理,但不应苛求。业主处于合同的主导地位,由其起草招标文件,并确定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主要有:
(1)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执仲裁的地点、程序等。
(2)付款方式。如采用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或由承包商垫资承包。这由业主的资金来源保证情况等因素决定。让承包商在工程上过多地垫资,会对承包商的风险、财务状况、报价和履约积极性有直接影响。当然如果业主超过实际进度预付工程款,在承包商没有出具保函的情况下,又会给业主带来风险。
(3)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由于物价上涨、汇率变化、法律变化、海关税变化等对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
(4)合同双方风险的分担。即将工程风险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合理分配。基本原则是,通过风险分配激励承包商,控制风险,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5)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
(6)业主在工程施工中对工程的控制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中必须设计完备的控制措施,以保证对工程的控制,如变更工程的权力;对计划的审批和监督权力;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权;对工程付款的控制权;当施工进度拖延时,令其加速的权力;当承包商不履行合同责任时,业主的处理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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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的合同策划服从于承包商的基本目标和企业经营战略。
(一)投标的选择
承包商必须就投标方向做出战略决策,其决策取决于市场情况,主要有:
(1)承包市场状况及竞争的形势。
(2)该工程竞争者的数量以及竞争对手状况,
以确定自己投标的竞争力和中标的可能性。
(3)工程及业主状况。包括工程的技术难度,施工所需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对施工工期的要求及工程的影响程度;业主对承包方式、合同种类、招标方式、合同的主要条款等的规定和要求;业主的资信情况,是否不守信用、不付款的历史,业主建设资金的准备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
(4)承包商自身状况。包括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技术水平、施工力量、资金状况、同类工程的经验、现有工程数量等。
承包商投标方向的确定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优势,符合其经营战略,不要企图承包超过自己施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财务能力的工程及没有竞争力的工程。
(二)合同风险的评价
通常若工程存在下述问题,则工程风险大:
(1)工程规模大,工期长,而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2)业主仅给出初步设计文件让承包商做标,图纸不详细、不完备,工程量不准确、范围不清楚,或合同中的工程变更赔偿条款对承包商很不利,但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3)业主将做标期压缩得很短,承包商没有时间详细分析招标文件,而且招标文件为外文,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合同条件。
(4)工程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多,且业主要求采用固定价格合同。
(三)承包方式的选择
任何一个承包商都不可能独立完成全部工程,不仅是能力所限,还由于这样做也不经济。在总承包投标前,他就必须考虑与其他承包商的合作方式,以便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管理和财力上的优势,并共担风险。
1.分包
分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技术上需要。总承包商不可能,也不必具备总承包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能力。通过分包的形式可以弥补总承包商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不足。同时总承包商又可通过这种形式扩大经营范围,承接自己不能独立承担的工程。
(2)经济上的目的。对有些分项工程,如果总承包商自己承担会亏本,而将它分包出去,让报价低同时又有能力的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不仅可以避免损失,而且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3)转嫁或减少风险。通过分包,可以将总包合同的风险部分地转嫁给分包商。这样,大家共同承担总承包合同风险,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4)业主的要求。业主指令总承包商将一些分项工程分包出去。通常有如下两种情况:
1)对于某些特殊专业或需要特殊技能的分项工程,业主仅对某专业承包商信任和放心,可要求或建议总承包商将这些工程分包给该专业承包商,即业主指定分包商。
2)在国际工程中,一些国家规定,外国总承包商承接工程后必须将一定量的工程分包给本国承包商;或工程只能由本国承包商承接,外国承包商只能分包。这是对本国企业的一种保护措施。
业主对分包商有较高的要求,也要对分包商作资格审查。没有工程师(业主代表)的同意,承包商不得随便分包工程。由于承包商向业主承担全部工程责任,分包商出现任何问题都由总包负责,所以分包商的选择要十分慎重。一般在总承包合同报价前就要确定分包商的报价,商谈分包合同的主要条件,甚至签订分包意向书。
2.联营承包
联营承包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包商(最常见的为设计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承包商)联合投标,共同承接工程。其优点是:
(1)承包商可通过联营进行联合,以承接工程量大、技术复杂、风险大、难以独家承揽的工程,使经营范围扩大。
(2)在投标中发挥联营各方技术和经济的优势,珠联璧合,使报价有竞争力。而且联营通常都以全包的形式承接工程,各联营成员具有法律上的连带责任,业主比较欢迎和放心,容易中标。
(3)在国际工程中,国外的承包商如果与当地的承包商联营投标,可以获得价格上的优惠。这样更能增加报价的竞争力。
(4)在合同实施中,联营各方互相支持,取长补短,进行技术和经济的总合作。这样可以减少工程风险,增强承包商的应变能力,能取得较好的工程经济效果。
(5)通常联营仅在某一工程中进行,该工程结束,联营体解散,无其他牵挂。如果愿意,各方还可以继续寻求新的合作机会。所以它比合营、合资有更大的灵活性。合资成立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新公司通常费用较高,运行形式复杂,母公司仅承担有限责任,业主不信任。
(四)合同执行战略
合同执行战略是承包商按企业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的执行合同的基本方针。
(1)企业必须考虑该工程在企业同期许多工程中的地位、重要性,确定优先等级。对重要的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如对企业信誉有重大影响的创牌子工程,大型、特大型工程,对企业准备发展业务的地区的工程,必须全力保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优先考虑。
(2)承包商必须以积极合作的态度热情圆满地履行合同。在工程中,特别在遇到重大问题时积极与业主合作,以赢得业主的信赖,赢得信誉。例如在中东,有些合同在签订后,或在执行中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动乱
),按规定可以撕毁合同,但有些承包商理解业主的困难,暂停施工,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降低业主损失。待干扰事件结束后,继续履行合同。这样不仅保住了合同,取得了利润,而且赢得了信誉。
(3)对明显导致亏损的工程,特别是企业难以承受的亏损,或业主资信不好,难以继续合作,有时不惜以撕毁合同来解决问题。有时承包商主动地中止合同,比继续执行一份合同的损失要小。特别当承包商已跌入“陷阱”中,合同不利,而且风险已经发生时。
(4)在工程施工中,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引起承包商费用增加和工期拖延,承包商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但业主不予解决。承包商在合同执行中可以通过控制进度,通过直接或间接地表达履约热情和积极性,向业主施加压力和影响以求得合理的解决。
本人以“建筑安全员”身份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以“做一名合格的安全员”做为现行本职工作的追求目标。自肩负这个重任以来,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工作。现将个人今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的学习
以“做一名合格的安全员”作为自己工作的动力,协助分管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规宣传及传达,扎实作好安全培训工作。在管理中敬业爱岗,严谨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对安全意识淡薄、经验不足、怕麻烦、惰性思想作祟的苗头,通过安全日活动、安全例会进行分析并扼杀在萌芽状态。同项目部职工一起学习安全方面技能知识,吸取分析事故案例,总结事故教训,不断增进业务水平的提高,只要利于项目部发展利于安全生产的,自己身先立足。
二、安全职能监督
在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对施工辖区的设备和人员进行安全职能监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生产工作中,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坚决狠抓无证作业,坚决惩治其他安全违规行为,使自己能够掌握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与薄弱环节。通过每日安全巡视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天天能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每月分四次对项目部所有辖区进行全面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特种设备及车辆进行检查,落实督促相关部门、作业队进行维修和保养,使所有设备能健康稳定运行。
三、安全性评价工作
积极主动牵头做好“安全性评价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工作,做好每年的安全月活动等,在这些活动中以严、细、实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取得良好的效果,受到上级的表扬。认真履行职责,在落实“安评”工作中严把安全关,组织相关人员切实做好查评工作,不徇私情、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大大改善了项目部的安全局面。
围绕“安全标准化”这一管理体系,主要从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三大方面开展。刚开始从事安全工作时,工作经验还不是很丰富,在工作中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了在短时间内熟悉各项业务,我不断地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安全知识来充实自己,并通过“安全标准化”工作锻炼自己逐渐称为一名合格的安全员。
四、扎根于生产一线
多多扎根生产一线,广泛吸取各方经验。在工作中,我希望自己能有更多机会投身到生产一线,因为那里能给与我成长的充足养分。只有真正扎根于生产一线,才能对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有更深入地了解,促进我更好的工作;与生产一线的职工多多沟通,广泛吸取各方经验,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拓展我的工作思路,真正实现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五、协助审查工作
做好外协队伍资质审查和监管工作。外协队伍是我单位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协作单位,其作业人员普遍存在学历偏低、安全意识淡薄、不服从管理等诸多问题,所以做好外协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是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工作中,我积极组织新进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将安全知识带给每位施工人员,以“以人为本”的态度认真完成培训课程,杜绝存在流于表面的现象发生;严格审查外协单位资质,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及人身保险购买进行过程监控,确保每位施工人员的利益。
六、工作中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少数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观念还比较淡薄,存有侥幸心理;极少数作业队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呈动态变数,一般小事故偶有发生;外协队伍很多特殊工种没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存在无证上岗问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需要持久深入开展;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我不能盲目乐观,务必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中不能麻痹大意,要尽最大力量,争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管和综合治理水平。
我将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寻找差距、寻找薄弱点、理清努力方向,力争把我的安全工作推上更高水平。
各位领导、来宾们、朋友们:大家好!
很荣幸我能有这样的机会参加今天的演讲会。我叫,多年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是安全生产战线上的一名老新兵。我的演讲题目是“安全伴我同行”。
在这人海如潮滚滚红尘的现实社会中,请问您最需要什么?是金钱美女,还是功名利禄?如果让我来回答,我就说:我最需要的是安全!
“孩子,绕过前面的石子。”这是母亲在我蹒跚学步时的指点。“当心路上的汽车啊!”这是父亲在我飞车上学时身后的叮咛。“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是现在,我和同事们每天上班时恪守的信念,在人生的旅途上,安全伴我同行!的确,在我们离开母亲的搀扶,摇摇晃晃地行走在人生道路上以后,我们一直依赖着“安全”这个拐杖,没有它,我们可能会摔跤,可能走不过风风雨雨,更不可能到达人生辉煌的顶峰。
“安全”对于我是重要的,对于建筑员工,它的意义,在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在于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欢乐;更在于人身财产的安危!不讲安全,哪怕是稍微的一疏忽,就会面临危险,不懂安全,哪怕是小小的一截电线,只要漏电也能让你死亡;不要安全,哪怕只是小小的一个意念,就能让操作中的生命处于危险。正是“安全”保持建筑行业高速、迅猛的发展态势,也正是“安全”让我们建筑业不断的走向发展壮大。
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xx年12月份,重庆渝中区太平门泵站及污水处理厂地下组合车间工程,在浇注混凝土时,钢模及脚手架突然垮塌,确认4人受伤,至少1名工人被埋在钢架中;xx年12月01日,南京某工地塔吊在安装过程中倒塌,造成6名民工不同程度受伤;06日,济南市天桥区一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墙体倒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xx年3月31日,南京河西一建筑工地发生事故二人死亡二人受伤,还有10日下午,番禺一厂房发生事故,造成多人死亡……这些惨剧,无一不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从事建筑行业的我们,如果没有“安全第一”的意识,那么,不仅没有“安、稳、长、满、优”的可能,而且还是失职,是对企业和工人的不负责任,甚至是犯罪。安全和良好的秩序,是我们建筑企业保证国家整体发展、人民居住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最集中的体现,这也是我们为企业服务,最基本的要求。听不进安全第一的劝告,是耳朵的幼稚;不懂得防范为重,责任重于泰山的人是心灵的幼稚;不深入一线,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还他人以安全则是行为的幼稚。
有这样一个问题一直在我脑海里萦回:是什么力量使x员工连续5年实现“人身事故为零、设备操作事故为零、火灾爆炸事故为零”以后,又在xx年创下一个全部事故为零?是什么力量使xx员工在公司经历了重大变革后仍锐意进取呢?是我们领导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是“四个不变”的政策温暖人心!是安全责任制的真正贯彻落实!
从投入怀抱那一天起,“献身光荣,安全平稳光荣”就与xx员工融为一体,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凯歌。xx年,及时发现处理等关键设备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使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了工程的工期!保住了公司的荣誉!
我相信,只有那些曾经或正在致力于献身工程安全这项伟大事业的人们,才会有那么一种冲动,一种自豪,一种喜悦,一种激情,如大海翻腾,如群山呼啸,如岩浆喷发,如涓涓溪水……
安全的现代意义在于它伴随着人类的稳定、繁荣、发展和进步,从孙中山的“建国大纲”到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从邓小平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到“”,其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安全是人民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就是以实际行动学习实践“”的重要思想;“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就是要按照“”的要求,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何一个细节上的疏忽或失误,都可能损害人的精神、财产甚至生命,即使国家的财产损失,犹可亡羊补牢,但对于那些不能复苏的生命,对于那些死亡者亲人所遭受的无法弥补的身心创伤,我们又何以自处?这难道不足以让我们深思、深思再深思吗?一撇一捺的“人”字,其实就代表了支撑天地的脊梁,寓意着做一个人就必须担负起使他人幸福,使自己也幸福的事业。只有安全才能有收获、有幸福,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朋友们,新世纪的太阳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喷薄而出,历史已跨入一个新的时代。当我迎着新世纪明媚的阳光时,我为我们取得的成绩而鼓舞,我为伴随着我走过风雨的安全而欢呼!那么,为创造x建筑业的辉煌,让我们一起记住:安全警钟长鸣,安全伴我同行!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莫乎尔牧场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莫乎尔牧场管理委员会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萨尔布拉克镇安监办乙方:(签章)
(签章)责任人: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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