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例(12篇)

时间:2024-02-07

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文篇1

GATS框架下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其影响

(一)GATS的签订: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法律依据

关于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的形成是在20世纪末期,经过国际社会的长期努力,1994年4月,GATS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签署,该协议作为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于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GATS将服务贸易纳入到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范围,起初主要是因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所主张,因为它们在服务贸易领域有着明显的比较优势[2]。后来,发展中国家也逐步意识到多边服务贸易将会给自身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利益,于是,在这种背景下,他们积极签署了GATS。GATS第1条第1款规定,“本协定适用于所有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GATS定义中的措施,既包括中央或地方政府当局所采取的措施,也包括代表中央或地方政府行使权力的非政府机构所采取的措施。但是,中央或者地方政府行使职权时所提供的服务不在GATS的管辖范围之内。因而,在通常意义上,根据GATS第1条第2款的规定,服务贸易包括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四种形式。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GATS所指的服务贸易的概念专指国际服务贸易,即国家间的服务输入或者服务输出这样一种贸易形式。GATS的签署是建立和发展服务贸易多边规则的重大突破,并且不少条文给予了发展中国家以适当的照顾,有利于促进世界各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客观上大大促进了全球服务贸易的整体繁荣与发展。

(二)GATS签订后对国际服务贸易产生的影响

GATS签订之后对世界范围内的服务贸易发展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本文之初GATS的签订背景介绍中曾经提到,GATS的签订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博弈的一个过程,发展中国家逐渐意识到服务贸易对本国经济的促进作用,进而积极促进了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因而,对于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所产生的促进作用,在发展中国家体现得尤为明显。首先,GATS规则中巧妙地将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充分给予了世界各国参照利用GATS的具体规则调整本国服务贸易法律规则的自由权利。这种灵活性,在促进世界各国特别是服务贸易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法律调整的同时,也在另一方面,促进了国际商事法律特别是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制度的趋同与协调。而法律规则的趋同与协调,又必然保障国际服务贸易在全球的发展。其次,GATS将成员方普遍的原则与特定的义务区分开来,这种形式便于成员方遵守服务贸易普遍规则的同时,又能对本国服务贸易的状况作出调整,保护本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同时又切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并且符合GATS框架下的具体规定。再次,由于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起步与发展比发展中国家要早,因而服务贸易的发展要比发展中国家充分许多,在GATS签订之时,就充分考虑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发展方面的实际差距,因而在GATS中充分考虑了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后,规定了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谈判建立在部门清单的基础上,给予发展中国家较大的灵活性和选择空间。这种灵活性的规定,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福音,这种规定,不仅增加了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的程度,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上的提升,同时也对于整个国际服务贸易的协调也是一个大胆尝试[3]。

GATS框架下中国服务贸易的初步发展

(一)GATS框架下中国服务贸易的起步

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以全体协商一致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为此,中国经历了15年的漫长历程。转眼之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达十年时间,在这十年期间,中国在经历了入世之初的担忧与无措、阵痛与迷茫之后,国内经济实现了跟随世界经济的脉搏一起跳动。现代经济是服务经济的时代,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日益上升,并且逐步在世界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在世界范围内,规范国际服务贸易业的第一套多边原则与规则———《服务贸易总协定》为国际服务贸易活动提供了可供遵循的法律依据,这对促进全球服务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推动世界范围内更加广泛和更加深入的经济合作,具有里程碑的历史意义。尽管中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存在着服务贸易落后于货物贸易、综合竞争实力较弱、进出口结构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但是毫无疑问,在这十年中,中国不但建立了符合WTO规则要求的经济贸易体系,而且还积极利用多边贸易体制,参与了许多世界经贸活动,国内和对外服务贸易业也取得了重大发展。

(二)GATS框架下中国服务贸易的开放及承诺

近年来,全球产业结构变化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服务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迅速攀升,其地位由国内第一产业逐渐向第二产业再向第三产业变化。在三大产业出现结构性变化的同时,服务业也从传统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向以资本密集型服务业为主转变,并且正在进一步向新兴的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转变。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日益攀升,都使得服务贸易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虽然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但是,服务市场的开放意味着大量相关因素的跨国流动。而在一些包括金融、航空等敏感领域,由于服务贸易往往关系到当事国的经济安全问题,因而,各国对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限制。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我国政府承诺将全方位、有步骤地开放国内的服务业市场。在列入服务贸易开放减让表的33项内容中,商品批发、会计、法律以及教育服务领域的开放度较大,电信、燃气、热力等城市公共服务项目首次开放,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也进一步放宽了限制。从总体上看,我国除了对自然人流动、商业存在方面限制稍多外,其他部门几乎少有限制。在按WTO规则分类的16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中,中国已经开放了100个,并承诺将进一步开放11个分部门。由此可见,我国对服务贸易的开放承诺水平较高,并且高于一般发展中国家的承诺水平。

GATS框架下中国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与取得的成就

(一)中国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1982年至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的出口增长了近29倍,年均增长15.9%,出口额在世界同行业中的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5年的第8位,进口额在世界同行业中的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7位。但是,同期相比,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占世界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却一直在10%以下,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而且服务贸易长期呈现逆差[4]。与世界其他经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相比,中国服务贸易的总体水平依然很低,并且明显落后于货物贸易的发展。然而,到了2010年,中国服务贸易却实现了恢复性增长,进出口总量创历史新高,贸易逆差明显缩减,出口额和进口额在世界同行业中的排名双双攀升。2010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居世界第四位(前三位依次为美国、德国、英国),进口居世界第三位(前两位依次为美国、德国),出口额与进口额在世界同行业中的排名均比2009年上升一位。2010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达3624.2亿美元[5]。“2011年,我国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43.1%,吸纳就业人口约2.7亿;服务贸易总额突破4000亿美元,居世界第四位;服务业吸收外资552亿美元,首度超过制造业成为利用外资最多的领域。”[6]而在前段时间,商务部、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34个部门联合的《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15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达到6000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11%。总体上,入世10年,总量增长5倍多,世界排名从10名以外上升到第4位———这是中国入世后,服务贸易划出的轨迹[7]。“对中国而言,服务贸易经历了一个‘黄金十年’。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参加京交会高峰论坛时说,从2000年到2011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从660亿美元增长到4191亿美元,年均增长18.3%,全球占比从2.2%增加到5.2%,世界排名也由第12位上升到第4位。”[8]中国服务贸易虽然在短时间内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发展是建立在各种条件的完备之上,如法律体系领域的改革和完善,服务贸易领域专业理念的推广,以及各个部门为推动服务业发展所作的改革和适应。这些,从一个方面来说是为中国入世,建立符合WTO要求的市场体系所做的努力,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它也使中国在短时间内建立了与世界接轨的服务贸易体系,为推动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GATS框架下中国服务贸易取得的成就

1.服务贸易发展获得新的机遇。2012年5月28日,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开幕,总理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了题为《在扩大开放中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演讲,他指出,“中国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服务业发展面临历史性的机遇,即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春天”[9]。可见,服务业作为服务贸易的基础,对于我国而言,具有发展服务业的广阔市场前景以及发展服务业所必需的丰富的劳动力等优势资源。研究表明,服务业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能够增加1000万个就业机会。中国丰富的劳动力市场,为具有发展层次多、范围广、就业面多等特点的服务贸易提供了最基本的资源。近年来,随着发达国家老龄化社会的发展,缺乏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明显障碍,有些发达国家,甚至因为劳动力资源的缺乏经济陷入停滞状态。而中国丰富的劳动力为国际劳务输出等服务项目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这种资源不仅为国内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内的就业压力,为实现国内闲置劳动力的就业提供了一条较为理想的发展路径,不仅能够进行劳务输出获取外汇,同时也为培养国内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以及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提供了渠道。

2.服务贸易结构日趋合理。尽管我国有着非常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由于缺乏其他方面资源的有效配置,国内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还没有得以充分发挥。而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十年间,通过参与国际服务贸易,开放服务领域,我国逐步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技术及管理经验,提高了我国的服务水平,优化了服务贸易结构。随着服务贸易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我国的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额在整个服务贸易业中的比重有所下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通信服务等新型服务贸易额迅速提高,而部分高附加值行业则出现了持续、较快增长。2010年,我国旅游、运输和建筑服务业的出口占服务出口总额的55.5%,较2005年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而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咨询服务、广告宣传的出口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21%,比2005年上升了约10个百分点[10]。我国的服务贸易中传统服务贸易与新型服务贸易全面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3.服务贸易领域逆差有所收窄。加入WTO以来,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和服务贸易进口一直发展不平衡,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逆差行业主要集中在运输、保险、专有权使用和特许费、旅游等几个领域。以2011年前三季度为例,2011年前三季度运输、旅游和保险服务贸易逆差额分别达到329亿美元、193亿美元和122亿美元。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随着商业服务、建筑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及咨询等领域出口的强劲增长,中国服务贸易逆差状况明显收窄。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建筑服务出口增长了4.6倍,顺差增长了8.7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出口分别增长了4倍和3.3倍,年均分别增长了38%和34%[11]。2010年,商业服务、建筑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及咨询四项领域顺差分别为184亿、94亿、63亿和77亿美元,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2.1倍、1.6倍、92%和47%。以上这些服务贸易领域贸易顺差的快速增长以及一些传统的中国服务出口的增加是服务贸易逆差有所收窄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就目前而言,中国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处于逆差状态,可能在未来的一个时期内,中国在服务贸易的某些领域依然会处于逆差阶段,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入世十年期间,在服务贸易规则的指引下,中国明确提出了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目标,从而使我国服务贸易的规模迅速扩大,中国服务贸易领域的逆差已经在逐年缩小,且在计算机信息服务等高新领域获得了快速增长。

4.服务贸易区域间协调不断加强。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赋予广东、福建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更多的自,支持其扩大对外贸易。1980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设立,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先导示范基地。1984年,我国又大规模开辟了沿海经济开放区,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外开放加速向纵深推进,逐步由沿海向沿江及内陆和沿边城市延伸,全方位的区域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伴随着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中国服务贸易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也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之中。伴随着中国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市场转变为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双向开放市场,东西部地区依靠各自优势,施行错位发展模式,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贸易格局基本形成。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依靠丰富的人力资源以及国家政策支持等各方面的优势,集中发展现代服务贸易,取得了显著成绩;中西部地区依靠其丰富的劳动力和自然资源优势,努力发展传统服务贸易和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也取得了较大发展。在这种发展格局之下,中国东部地区的快速发展为中西部地区提供了先进的经验及技术支持,中西部地区的传统服务贸易又为东部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基础的人力与资源基础,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区域贸易协调不断加强,区域协调联动效应日益明显。

中国服务贸易长足发展的法律障碍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国际服务业必须进入逐步自由化阶段,然而我国服务业尚处于幼稚期[12],服务贸易立法在某些服务领域仍处于空白状态,虽然有关立法比较多,但是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立法体系。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服务贸易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目前中国在服务贸易立法方面存在的许多不完善之处,形成了制约其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的障碍。概括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服务贸易领域缺乏统一的基本法

服务贸易作为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服务贸易日渐超过货物贸易的比重,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因此,中国出台一部统一详细的服务贸易基本法也具有现实需求。就目前而言,服务贸易的有关立法,仅仅原则性地体现在《对外贸易法》中,其他则散见于一些部门的规章中。这种有关服务贸易立法的杂乱规定,使服务贸易领域很难找到完整有效的法律适用条款。杂乱的立法现状,必然会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同时,对于中国的入世承诺和国际形象而言,也有损及。因此,制定一部符合服务贸易发展需要的法律,规制服务贸易发展的方向,保障服务贸易的发展,就显得尤为迫切。

(二)法律调整范围过于狭窄

服务贸易的调整范围对于服务贸易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一国法律制度对服务贸易规定的范围过于狭窄,必然会影响服务贸易的发展。就中国的服务贸易法律来看,其调整的范围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相比还是过于狭窄。中国现行的服务贸易法律,主要将调整的重点放在商业存在这一种服务贸易类型上,而对于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都鲜少涉及。法律监督,是制约,但更多的时候是保障,这种规定,对于其他几类服务贸易类型的发展缺乏法律的规制,也必然会使其他几种服务贸易类型的发展缺乏法律保障。

(三)缺乏政策透明度

众所周知,透明度原则是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个基本原则,根据中国的入世承诺,中国应该遵循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对于服务贸易领域里的一些法律、政策应及时公布。因而,在入世之初,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对于服务贸易的有序开展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但是近十年来的实践表明,中国的法律、政策的透明度尚未达到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例如一些政策法规的,并没有达到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的公开程度,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CEPA协议没有及时通报服务贸易理事会,引发欧盟和日本对CEPA的透明度的怀疑等等[13]。这些都对中国在服务贸易领域遵守总协定的承诺,促进服务贸易的输出产生了阻碍。

(四)服务贸易立法与国际相比存在差距

如前所述,中国服务贸易立法缺乏统一立法,这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但是,也不能忽视的一个现实是,中国服务贸易立法领域与国际服务贸易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服务贸易发达国家对于服务贸易的规定,详细而具体,且有专门的机构对服务贸易领域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这种模式,对于服务贸易领域出现的问题,政策法规都能够得到及时的调整,适应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形势。与此同时,中国服务贸易立法与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规范也存在差距。例如在1998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关限制外商投资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的内容,均有违反《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有关市场准入原则之嫌。

GATS框架下完善我国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之建议

尽管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年以来,我国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看到发展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五个不平衡”现象,即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发展不平衡、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发展不平衡、服务贸易行业结构不平衡、服务贸易区域发展不平衡、服务贸易国际市场结构不平衡。在当今复杂的世界经济形势之下,为积极应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同时为我国服务贸易的进一步长足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我们需要在GATS框架下从各个方面对中国的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着力加以完善。具体而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建立符合国情的服务贸易制度

中国在加入WTO时对服务贸易承诺开放的部门水平比较高,对于服务贸易而言,有些战略性贸易领域及发展比较薄弱的服务贸易领域需要进行适当的保护,但是,这种保护又不是单一的或者全方位的保护。我国应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采取渐进性的开放策略,即必须将开放与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总体上,根据我国服务业发展的需要,遵循GATS的有关原则及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我国应实行有计划、有步骤、有策略的开放策略,在逐步开放服务市场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监管,尽可能地减少开放服务市场对我国服务业所造成的冲击。具体而言,必须在遵守GATS的前提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多边贸易规则,对这些敏感而脆弱的部门进行适度保护与适度开放相结合,谨慎地开放、发展本国的服务贸易。对于需要保护的部门,实行有选择性、有差别的、保护程度相异的支持政策。当是服务贸易领域中比较具有战略性和高新技术的服务业时,适当地延长其保护期限和给予较高的保护程度;对于比较成熟的、已经具备相应竞争力的服务贸易部门,则给予比较短的保护期限和采取低标准的保护程度,鼓励其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竞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地改进行业发展水平,促进行业规模经济较快生成,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

(二)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保护

我国在《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指出,知识产权在服务贸易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建设既有利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为服务进口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又有利于提升服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扩大服务出口提供必要的权益保障[14]。和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具有以版权为载体且服务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往往通过人的服务来体现等特点,作为和货物贸易差别显著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过程中更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必须熟知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版权贸易的规则。其中,最关键的是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的核心竞争力,即注重推动服务载体和手段的专利化。基于文化产业是服务贸易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国有必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积极完善与服务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努力形成一个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三)制定和完善国际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为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体系

在当今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缺乏完善的法律规制,将会给行业发展带来各种阻碍已成共识。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发展服务贸易时都注重建立完善而严格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对于本国国内服务业的保护,都具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就总体法律框架而言,我国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虽然包括国际公约、协定以及双边条约、协定等内容以及国内法部分的相关内容,但是,和服务贸易发达的国家相比,依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我国应根据GATS按照最惠国待遇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探讨制定一部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法准则的统一的服务贸易法。在保障外国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当可能对国内服务业造成重大损害或有损害威胁时,能及时采取相关国际法上的救济手段,如服务进口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的例外等措施来保障国内服务业的发展。我国应将服务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对于中国在GATS框架下承诺的开放领域的服务贸易立法,应进行统筹和梳理,避免出现立法上的混乱现象。同时注意根据GATS透明度原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地对外公布我国有关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履行中国在GATS下应承担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在开放、发展服务市场的过程中,有效地规范和管理国内外服务主体在我国服务市场的活动,保护和促进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四)建立并发挥行业协会以及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

在服务贸易的发展过程中,行业协会既是服务贸易民间促进体系的基础,又是服务贸易行业自律体系的核心。而政府的宏观指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服务贸易中风险的发生。战后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实践表明,开放条件下的产业成长的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政策措施和产业间在技术进步等方面所付出的努力[15]。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是保障服务贸易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举措。按照市场化的要求,积极建立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行业协会,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企业的诉求,并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制定以及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的制定,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行业内部的自律作用,指导和协调企业多渠道、多层次地开拓国际服务市场。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是保障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在服务贸易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也应该积极参与,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保障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服务业发展方向,实现与服务产业的互动。政府与各产业之间应该积极配合,互相听取意见,政府应为各产业进行宏观上的指导,而各服务产业可以依靠行业协会将各行业存在问题的相关信息反映给政府,为政府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真正实现政府宏观指导与服务产业发展的互动。我国在《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到,从2012年开始,商务部将在北京举办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文简称京交会,英文简称CIFTIS),这是一个政府积极参与搭建的国际性、部级、综合型服务贸易交易促进平台,其主题是“服务贸易:新视野、新机遇、新发展”。这种政府宏观指导下的以“京交会”为龙头、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服务贸易促进平台体系必将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在GATS框架下获得新的发展。

(五)营造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环境

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文篇2

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服务贸易按其发生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人员和商品移动引起的服务贸易,还有物化服务的贸易。所以国际服务贸易就是指跨越国界进行服务贸易的商业行为。学术界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狭义定义是: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相对于服务的出口,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他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形成服务的进口。

根据1994年4月在摩洛哥正式签署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ST)中,对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定义的规定,确认下列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第一。过境支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第二,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在于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第三,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此为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第四,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但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世贸组织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将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如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等。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数额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展。其中,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新产业、新部门不断涌现,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面向世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随着开放步伐的加快,形成了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以上可以概括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取得的成绩,但是我们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不少棘手的问题。

1、规模较小,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但是无论在“质”或者“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2006年,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为17606.9亿美元,贸易进出口均排名世界第三名,贸易顺兰为1774.8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一,而服务贸易仍然是逆差89.1亿美元。可以推测。一旦货物贸易出现逆差,那么肯定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迫在眉睫。

2、结构不合理。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领域。其出口占中国服务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很低。这种现象肯定会制约我国今后的国际服务贸易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

3、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连渐减少。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由此制定了加快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但是我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还有待探讨。因为在现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重点体现在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水平和高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上。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否则就难以提供有高附加值的服务。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发现,从事金融保险业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不足1%。因此,我国如果不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鼓励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现有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就会在国际竞争的浪潮中逐渐丧失。

4、国内立法、管理滞后。服务贸易壁垒除了传统贸易壁垒以外,新型的贸易壁垒如制度性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壁垒。我国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系列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条文与国际规定不太吻合。并且,针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等现象。法律中未有相关保护措施可寻,这无疑会使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立法确实存在着较大差距,未形成完整体系,甚至不少领域至今仍是空白。

同样,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着很多缺陷,比如行业垄断、责权不明等。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高速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部门转移到服务生产部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内容越来越丰富和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内容上看,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推进,一些新兴的服务产业迅速崛起,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倒如金融、保险、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它们的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上看,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

趋势。而兴起的服务部门(如通讯、保险、金融等)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因此,贸易结构的优化正是体现在,世界服

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经从以自然经济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

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性。在地区分布上,服务贸易大国基本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很不发达,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由此造成发展的地区分布不平衡。2007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西班牙、中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和荷兰。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欧和北美。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存在高额顺差。不能忽视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的趋势,这样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资料表明,1990-1998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其中东亚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发展最为迅速,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

国际服务贸易在行业分布上也较不平衡,金额较大的贸易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

另外,在产品结构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只让发展中国家从事最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自己却依托人力资本牢牢把控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

3、贸易壁垒的日趋隐蔽化。1994年GATS的诞生,第一次为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与保障,各成员方加快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1997年WTO相继达成《全球基础电信协定》、《信息技术协定》、《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定》三项协议,再一次显示了势不可挡的自由化趋势。服务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服务行业,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鉴于服务贸易不易征收关税等特点。各国政府一般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或者政府对本国服务的出口采取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目的在于使本国的服务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4、突出的知识密集化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改变了服务的不可储存性、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的局限。银行、医疗等原需要直接接触的服务业,现在均可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借助于通信卫星和国际网络,国际服务贸易大大拓宽了其外延;知识和技术为服务领域创造了新的贸易机会,需要大量服务投入的新行业不断涌现。

“知识就是力量”,人力资本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既可以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的绝对差异或相对差异,又可以造成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

四、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建议

1、加大对服务业投资,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我国的服务业整体出口规模较小,水平较低。首先,必须增强我国在国际服务出口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大投资在于添置服务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其次,大力发展旅游业、劳务输出、饮食业等传统优势行业,扬长避短也是明智之举。

2、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发展新型服务业。我国的服务产业主要集中在旅游和运输上,大概要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56%以上。与此相比,在金融、保险、通讯等新兴的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所占比重不足8%。这说明我国在新型的服务产业上,技术和知识的发展有待加强。第一。我们可以用现代的经营方式和服务知识运用于传统的服务产业,重点改造交通运输、餐饮等瓶颈行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营效率。第二,积极开拓技术型、知识型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的创新机制,加速服务贸易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变。

3、完善国内各项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服务贸易立法工作滞后,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存在着覆盖面窄、内容不规范、与国际惯例相冲突等诸多问题。所以,我国政府首先应该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使其符合WTO的要求,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国际争端。其次,对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尚未制定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填补这些空白。最后,要增强对我国国内行业造成损失事件的预见性,及早保护,避免伤害。

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文篇3

一、浙江发展服务贸易势在必行

1.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浙江服务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世界经济总量中第三产业已经超过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之和,取代了物质生产部门而成为最强大、最广泛的经济部门。服务业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部门,在一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其兴旺发达的程度成为衡量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与服务业快速发展相适应,世界服务贸易发展异军突起,它不仅在各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支柱产业的战略替代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而且在各国国际收支平衡中也发挥着重要的缓冲作用。服务贸易日益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也成为衡量一国国际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紧紧抓住中国入世后服务业对外开放契机,以专业化、系列化、国际化为目标,大力推进浙江地方业发展,扩大服务业领域的对外开放,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努力扩大服务贸易比重,是促使浙江经济更广泛地参与国际竞争、更快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任务,更是浙江服务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2.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顺应国际经贸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国际分工的日益深化和国际产业结构的迅速调整,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服务贸易虽然在最近30年才发展起来的,但速度很快,1970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为710亿美元,1980年为3800亿美元,1990年为8660亿美元,到2002年则上升到154000亿美元,年平均增长速度达6.4%,超过了同期货物贸易5.9%的增长速度。金融、技术、运输、通讯、信息等生产已上升为服务贸易主体,成为衡量国家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全球贸易结构向服务贸易的倾斜是贸易结构转换的世界趋势,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未来国际市场的竞争将由货物贸易为核心转向以服务贸易为核心,各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实力昭示着其未来对外贸易的前景。

3.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应对外来压力、加强合作交流的迫切需要。加入WTO的过渡期即将基本结束,我国将全面履行“入世”承诺,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将对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产生重要影响。2004年1月1日起,内地与港澳CEPA的实施,使得国内的服务业率先向港澳资本开放。2004年6月1日起,商务部颁布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这一办法,我国商业利用外资由试点转为正常开放。虽然在服务贸易开放过程中,采取了分阶段、分行业、分地区开放,并采取了数量控制方式,但从承诺开放的时间跨度来看,最长也只有6年过渡期。我国服务贸易总体发展滞后的现状和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对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的现实压力,要求我国亟待提高服务贸易综合竞争力水平。

4.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抢占开放型经济新战略高地的重大举措。目前,国际产业转移的重心开始由原材料工业向加工工业、由初级工业向高附加值工业、由传统工业向新兴工业、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其中服务业中的金融、保险、旅游和咨询等则是当前国际产业转移的重点领域。国际产业转移结构高度化、知识化趋势进一步加强。一个国家能否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为商品交换提供高水平的国际服务。

世界服务贸易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其涉及领域也不断扩大。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从运输、工程建筑等传统领域转向知识、技术和数据处理等新兴领域。服务贸易创新速度加快,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特别是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服务贸易的创新也层出不穷。知识和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比重日益提高,正成为各国服务贸易竞争的主战场。

目前我国地区间的竞争已经把服务贸易作为吸引外资的重要领域、竞争升级的主要跳板。上海市提出要把上海建设为“经济中心、贸易中心、金融中心”,其中两大中心直接归属服务贸易范畴。上海市准备把国际经济竞争层次从货物贸易为主提升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重、以服务贸易为主的水平上来。江苏省一直是外贸出口大省,而服务贸易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亮点,重点以会展、物流、咨询、中介服务以及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商务区为主,并就金融、证券、通讯和保险等领域提前开放,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了申请报告。随着服务业和服务市场的逐步对外开放,我省必须抢抓新机遇,大力发展浙江服务贸易,推进全面开放,使浙江更快、更好地融入世界经济。

二、浙江服务贸易现状及重点领域分析

1.浙江服务贸易发展总量分析。随着浙江经济和省内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浙江服务贸易总体来说也取得了明显进步。具体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很快。服务贸易出口额从1997年的1.8723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26.7533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为55.8%,其中服务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2004年分别达到26.753亿美元和16.979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为39.4%和29.4%。第二,服务贸易的整体规模小、作用弱、出口有限。浙江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为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的2%~6%左右,服务贸易总量明显偏低;服务贸易出口额仅为货物贸易出口额的1%~5%,服务出口非常有限,而且水平偏低,与浙江国民经济发展和在全国贸易中的地位极不相称。第三,2004年服务贸易出现顺差,改变了近年来逆差不断扩大的趋势,但逆差项目的构成并未改观,这与我省货物贸易多年来一直维持的顺差局面形成了鲜明对比。从总体上看,我省服务贸易尚处于发展初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浙江服务贸易发展结构分析。在浙江省服务贸易出口的行业结构中,出口依然以劳动密集型为主,所占份额较大的是其他商业服务和运输服务,旅游、建筑安装和工程承包也占较大比例。总体上旅游和运输相加占总出口的近30%,说明以上行业是浙江服务贸易出口的强项。而世界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与保险服务、计算机与信息服务、通讯邮电服务、咨询服务、技术密集型的服务出口,我省连3%的比重都不到。这说明我省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不甚合理,服务的科技含量低,占优势行业多为劳动密集型和资源禀赋优势部门,高附加值服务行业落后。

在服务贸易进口行业结构中,仍是其他商业服务和旅游服务占很大份额。2002年开始咨询业进口较大,2002-2004年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使用的进口占了较大比例,说明浙江服务贸易的进口偏重于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而通讯、邮电、金融等行业的进口比重不高,这与这些服务贸易市场的垄断封闭、缺少必要的市场竞争有很大关系,一定程度上也延缓了国内服务产业的发展。随着中国加入WTO,服务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的进口势必增加,这对改善服务贸易产业结构、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是有好处的。

运输服务的进出口比重都较高,这与浙江省国际货物贸易的高速增长有极大关系,货物贸易的发展,推动了国际运输服务的发展;而旅游服务的进出口比重虽有所增长,但与浙江省丰富的旅游资源相比,仍显得不大相称,有待于进一步发展。

3.浙江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指数),是指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差额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浙江的国际服务贸易是在中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与整个中国国际服务贸易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总体处于发展态势,总量不足,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偏低,结构落后,国际竞争力不强。浙江服务贸易总体TC指数在1997年为负值,1998年和1999年转为正值。2000年到2003年又转为负值,说明服务贸易总体是在发展中的,但国际竞争力不强。从行业上看,TC指数为正值的有:1998年的通讯邮电行业;1979年、2000年至2002年的旅游;2000年至2002年和2004年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2000年至2001年的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这说明我省服务贸易在“境外消费”有一定的优势,但竞争优势非常微弱;在“自然人流动”贸易方式方面,尽管我省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有利于建筑、运输等行业的劳务输出,但是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的优势仍没得到充分发挥。“跨境交付”尽管也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例如金融、通讯、交通运输等行业,但与发达国家仍有很大差距。这说明我省目前对外服务贸易整体上还处于比较劣势,服务业的竞争力不如工业,除旅游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服务贸易领域处于逆差状态。

浙江省在今后发展服务贸易的竞争过程中,会存在以下不利因素:

(1)服务业结构不合理,市场发育程度低。服务贸易逆差的根源在于服务业发展水平落后。我省服务业除商业、居民服务业和公路运输外,多数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程度还相当低,市场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不大,严重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我省生产行业、技术和资本较为密集的服务业部门(如金融、保险、专有技术和技术咨询等高附加值服务产业)发展滞后,对外竞争力在短期内难以大幅提高。这些都已不能适应浙江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和国际竞争的需要。

(2)高等生产要素贫乏,产业基础薄弱。浙江是一个高素质人才短缺、教育发展滞后、劳动生产率较低的省份,人口总体素质与经济在全国的地位不相称,高教、科研、高级人才拥有量等社会发展指标偏低,总体竞争力较弱;部分服务业基础设施和设备陈旧,服务水平落后。从中长期看,高等要素的贫乏将成为制约浙江资本、知识技术密集型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瓶颈。

(3)服务贸易管理滞后,相关产业支持不力。由于服务业是由许多相关行业组成的产业群,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行业范围极广,国际社会要求一国对其国内的服务业进行整体协调和管理。目前,我省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存在许多缺陷,服务业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甚至相互掣肘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许多部门经营机制僵化,部分行业垄断经营突出。另外,由于我国传统体制的束缚,条块分割仍局部存在,相关产业间合作不够紧密,服务行业经营秩序较为混乱。

尽管如此,浙江丰富的基本生产要素,得天独厚的旅游、人文等资源禀赋始终是浙江发展服务贸易的有利因素。浙江较为发达的区域经济支撑、外贸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法规的不断完善所创造的良好环境都将会对浙江服务贸易的拓展形成强有力的保障。

三、构筑浙江服务贸易竞争优势的对策举措

1.统一思想,从战略高度重视发展服务贸易。浙江对外贸易在改革开放后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成就主要体现在货物贸易方面,而服务贸易逆差的根源则在于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落后。因此,一方面,要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优化产业结构,这是提高经济效益和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现阶段扩大我省服务贸易的根本途径。另一方面,我们应抓住货物贸易飞速发展的有利时机,扬长避短,立足服务贸易的发展,积极扩大服务贸易出口,以服务贸易的发展来带动货物贸易向高附加值、高竞争力转变,最终实现两者的和谐发展,这是浙江外贸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保持经济增长的必然要求。

2.突出重点,加大发展服务贸易的工作力度。首先,明确发展重点,大力发展信息、科技、会议、咨询、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主要是需求潜力大的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行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改组改造传统产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着重改造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餐饮、农业服务等行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率。其次,优化升级服务贸易结构,提升整体竞争力。以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为核心,迎合现代服务业发展潮流和经济发展需要,多方面扶持我省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促进服务产业升级,从粗放型、内向型为主逐步向专业化、系列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3.深化改革,创新服务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是加强对我省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迅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确定统一协调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以及归口管理部门。二是加快服务企业改革步伐,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浙江的服务企业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增强竞争力,必须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产业结构,提高服务企业的素质和服务质量,不断培育服务领域里的竞争优势。三是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产业发展的创新环境预警系统,通过这一系统不断分析和观察顾客需求、技术开发和营销渠道等方面的变化,发挥信息导向作用。

4.扩大开放,增强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要加快开放浙江服务贸易市场,努力吸引外商特别是国外跨国公司投资浙江服务业,把服务项目作为浙江今后较长时间内对外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面对日益增长的高端服务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根据浙江经济发展情况和服务业发育现状,积极向国家申请提前开放电信、金融、保险、运输、旅游、专业技术服务等服务行业,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消除不合理的政策限制,打破垄断,引进竞争,以外促内,提升服务行业的创新能力和对外竞争力,改变目前浙江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最终实现服务产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5.拓展外向型服务业,积极开拓全球劳务市场。随着全球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国际劳务市场上普通劳务需求呈现下降趋势,劳务价格趋低,而对高科技劳务的需求普遍提高。因此,提高劳动力自身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优势,扩大高素质劳务输出,是拓展服务贸易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

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文篇4

[关键词]京津冀;服务贸易;合作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7209

1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三地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及优势分析11北京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及优势分析

北京作为首都和国际化大都市,具有雄厚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为非港口的国际化贸易中心,有较强的服务贸易基础和实力。在技术支持方面,全国顶尖的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聚集也是其他区域所无法比拟的。在北京,科技含量高、服务水平好、国际竞争力强的新型绿色科技产业正在迅猛发展。北京的服务业以生产业为主,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通信服务、邮政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或广告宣传服务等高科技新兴服务贸易成为主导。北京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以下两方面的明显优势。

第一,转移国际服务贸易产业的重要平台。2015年,北京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3028亿美元,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同比增长178%,在北京对外贸易中的比重达29%。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了部分重要的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而北京不仅具有优良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充足的科技、人才资源,而且具有完备的服务外包产业链,强有力地支撑了离岸外包的发展。

第二,服务贸易的标准化、国际化水准较高。在标准化层面,北京关于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的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北京市政府2011年颁布的《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标准化发展规划》等文件中都把努力发展北京现代服务业作为了重点任务,并在信息、旅游、环保、创意文化产业等多领域都有标准化的科学管理规划。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8月,北京现有国家标准28802项,其中直接涉及服务业的有225项。在国际化层面,北京积极参与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竞争,在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也具有一定的占有份额。北京因具有广阔的服务贸易发展空间,吸引了大量国际高端的科学技术人才,为服务贸易的国际化提供了充足的人才资源储备。

12天津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及优势分析

天津作为直辖市,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天津滨海新区被誉为“中国经济第三增长极”。天津市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从2001年的255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180亿美元,进出口总额增长了6倍多。但在2008年进出口总额达到最大峰值之后出现了连年下降的趋势,到2013年才勉强恢复到180亿美元的水平。而天津在全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也从2008年的61%下降到了2013年的33%,比2001年的35%还低02个百分点。但天津发展服务贸易也具有其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

第一,区位和产业基础优势明显。根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2年)》的精神,天津就是要打造国际型先进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中心。其作为亚欧大陆桥三条线路的起点,在运输等国际服务贸易、服务产业集聚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第二,服务外包业为天津服务贸易的腾飞提供了机遇。2009年天津被确立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之后,以滨海新区、保税区、开发区为示范中心的天津服务外包业正向高端产业发展。

13河北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及优势分析

河北现阶段还是以货物贸易为主,服务贸易的起步较晚,规模也有待提高。河北服务贸易仍然多集中于工程承包、劳务输出、旅游等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中。服务贸易的产业结构不合理,在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广告等新兴服务贸易产业的投资较少。但河北在京津冀区域中也有自己的优势。

一方面,资源优势明显。所谓的资源优势包含了劳动力资源、旅游资源等。河北可以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较为丰富的中、低成本劳动力资源,立足工程承包、劳务派遣等优势产业,融入京津新兴产业协调发展。另外,河北的长城文化、坝上草原、渤海之滨等优势旅游资源与京津旅游资源错位开发,实现了京津冀一线式旅游服务,带动了相关服务贸易的往来。另一方面,市场腹地空间广阔。河北多个城市的现代城市化发展进一步提速,秦皇岛、唐山、沧州的港口建设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河北重视提升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市场环境,在河北沿海港口城市纷纷加大了京、津跨区产业对接的合作项目建设。如,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北京亦庄保税物流中心与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的合作模式,推动两地保税区协调联动;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的服务外包产业园建设;承德县华唐中科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外包产业园项目总投资6亿元,已有1000余座席呼叫中心部分投入运营。因此,河北为京、津转移部分高新技术服务贸易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项目对接空间。

2京津冀服务贸易合作的不足

21区域合作流于形式,本位发展无法抵御外部风险

京津冀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缺乏统一的协调体系以及抵御外部风险机制。上文所谈到的天津2008年服务贸易总额在达到阶段性峰值的时候,直到2013年的5年间连续下挫。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当时天津在区域发展中较为孤立,没有利用好北京的服务贸易总部资源以及河北服务贸易的腹地,最终导致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大幅波动。事实证明,区域间单一的发展模式容易受到国际市场环境的影响,服务贸易发展的可持续性不足。

22相对货物贸易而言,服务贸易的发展还有巨大的空间

“十二五”期间京津冀三地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都有显著的增长,但还是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更胜一筹,两者规模的差距还有逐渐拉大的趋势。京津冀区域间服务贸易的发展潜力还有待进一步的挖掘。以北京为例,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差距从2倍增长到了4倍。与货物贸易的顺差相比,京津冀区域的服务贸易还呈现出结构性逆差,这与旨在以现代服务业为实现经济结构转型的总体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3建立京津冀服务贸易合作机制的路径

31建立完善的京津冀服务贸易法律体系、管理体系和协调制度完善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管理体系和协调制度是京津冀服务贸易更好、更快向前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法律层面,除了主要依据的《对外贸易法》之外,还应尽快出台多部专门针对服务贸易以及区域间服务贸易合作的法律,建立完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在协同发展中,应建立分工明确的服务贸易管理结构,并形成部门间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32建立京津冀国际贸易转移服务平台,服务新兴朝阳产业北京可以进一步打造国际贸易转移服务平台,并利用该平台改变京津冀区域经济的增长方式,提高在国际化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最终获得产业国际化的更多成果和利润。在北京的示范带动下,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通信服务、邮政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或广告宣传服务等高科技新兴服务贸易应成为核心产业。北京应充分利用其得天独厚的跨国公司资源,拉动外资注入京津冀三地,加大进出口规模,在此基础上形成京津冀国际市场的规模,为区域合作提供充分的产业支持和龙头带动。在京津冀服务贸易的发展中,北京有实力执行好总部的职能。

33通过京津冀三次产业融合,来协调京津冀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内在机制只有京津冀三次产业融合,才能在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内在要求中实现京津冀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内在协调发展。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即京津冀货物贸易的发展是服务贸易的原动力与内在需求,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服务贸易不仅可以实现与货物贸易的双赢,还有利于产业机构的优化,最终带动货物贸易的发展。而滞后的或不协调的服务贸易发展也势必阻碍结构调整、第三产业发展以及三次产业的协调。第三产业的发展是生产社会化程度和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必然趋势,有利于为第一、第二产业提供高效的服务和信息。同时,第三产业成为了外商投资服务企业的重要领域。京津冀可以以北京为服务业总部,以天津作为生产业的纽带,以河北作为生产制造业的基地,这样可以保障涵盖京津冀所有产业的上、中、下游各个环节的产业部门,综合提高服务环节的价值比重。注重“以人为本”的现代服务业,关键在于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由此,服务贸易逐渐成为了京津冀贸易发展的核心,而传统的货物贸易成为了一种载体,实现了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复合式统一。

34实践“北京总部、金融科研,天津桥梁、国际港口,河北转化、人力服务”的联动产业链在京津冀服务贸易产业协同发展框架下,实践“北京总部、金融科研,天津桥梁、国际港口,河北转化、人力服务”的联动产业链。从京津冀产业发展现状来看,北京依托于高端企业总部、高端人才和高端服务形成了“创新驱动”“总部经济”“高端服务”的产业格局,作为首都和国际化大都市,其辐射力和影响力可以为京津冀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发挥强有力的示范和先导效应,作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在市场布局和业务领域方面,逐渐形成了两大服务外包聚集区;天津借助于滨海新区开发了“高端制造、研发转化基地和国际港口”的产业优势,充分利用天津京津冀服务贸易产业协同发展的桥梁作用,效仿滨海新区发展服务贸易的成功案例,结合京津冀发展特点,发展BPO等服务外包业务,而且天津可以直接受到北京的政策指导、国际化影响以及两大外包聚集区的积极示范;河北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城镇化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形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及现代农业强势发展的态势,鉴于河北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应鼓励更多较低技术水平的劳动力从事ITO,为服务京津冀服务贸易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基石。由此,完备的京津冀服务贸易联动合作机制的建立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抵御金融危机等外部风险的冲击。

参考文献:

[1]于立新,冯远中国服务贸易研究报告[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3

[2]赵瑾国际服务贸易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3]贾志影京津冀服务贸易协同发展研究[D].保定:河北大学,2012

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文篇5

一般人们所说的贸易大都指的是商品贸易,是以商品这种实物为媒介的贸易。与国际商品贸易比较,服务贸易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首先,服务贸易是无形的,是无形贸易的一种,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服务出口方式多样化。

其次,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往往是同时发生的,通常无法将服务进行再转让和套利活动,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在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进口和消费过程。

第三,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如专利、版权、法律和会计等,且贸易过程中通常不涉及服务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

第四,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国际间的服务交换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密切相关。

第五,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在各国国际收支表中显示,而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没有显示。对服务贸易的监控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海关关税的方式进行,而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有些项目下出口的服务,进口国消费者不能在本国国内消费而只能到服务出口国去消费(如境外消费)。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瓶颈

虽然我国的服务贸易近年来有了显著的增长,但是由于基础的薄弱和发展时间有限,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第一,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服务业是发展服务贸易的基础,服务业的严重滞后影响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作为重要的出口领域,对我国经济发展做贡献的潜力仍有待发掘。

第二,国内服务业生产力水平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贸易的发展。我国服务业生产力水平较低,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部门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而且这些劳动密集型部门本身发展层次又较低。

第三,服务贸易管理落后并且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协调也妨碍了服务贸易的发展。目前,中国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主要由商务部负责;这种管理体制在一段时间里对服务贸易的发展管理起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发展有很多的缺点,如中央和地方在服务业国际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的差别性,服务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商务部管理多头、交叉且力量分散,容易造成行业垄断等。

我国服务业内部结构也不合理,服务业的供给能力相对于国民经济的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国服务业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自然和劳动力资源上,其产品大多为劳动密集型的,其知识、科技和资本含量都比较低。

第四,服务贸易管理落后并且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协调也妨碍了服务贸易的发展。(1)目前,中国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主要由商务部负责;这种管理体制在一段时间里对服务贸易的发展管理起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发展有很多的缺点,如中央和地方在服务业国际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的差别性,服务业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确,商务部管理多头、交叉且力量分散,容易造成行业垄断等。(2)我国服务业内部结构也不合理,服务业的供给能力相对于国民经济的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国服务业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自然和劳动力资源上,其产品大多为劳动密集型的,其知识、科技和资本含量都比较低。

三、改进的对策

我国日益融入到全球一体化是对服务业及服务贸易的严峻挑战,也是推动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机遇。

第一,加强政府作用,打破壁垒,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壁垒林立,据关贸总协定统计,全球服务贸易的壁垒有2000多种。《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贸易规则也承认了这一领域管理贸易的合法性,规定彼此感兴趣的国家进行双边谈判,讨论服务业市场开放问题。因此,我国作为《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缔约国应该重视利用政府谈判,打破壁垒,发展服务贸易,我国政府对本国的服务贸易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国经济贸易发展中生产力要素的组织协调者,政府必须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第二,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为服务贸易奠定坚实的基础。重点发展:(1)投资少、收效快、效益好、就业容量大、与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关系密切的行业,如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金融业、保险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和文化卫生事业等;(2)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主要是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以及为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服务行业;(3)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事业、教育事业和公用事业等。

第三,分层次逐步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仍有不少制约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因素,故而决定了中国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我们应结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根据我国服务业的具体情况,稳妥、慎重、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地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

第四,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凡涉及国家、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极少数部门或项目,应采取明令禁止的政策,不开放,不允许外资进入;凡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人民生活安定的重要部门或项目,允许开放,允许外资进入,但不允许外商独资或控股,要规定其股份的最高界限;除以上两者外的绝大多数一般部门或项目,要安全开放,实行自由化的政策。

第五,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要明确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我国商务部作为服务业政策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宏观管理职能主要是规划进出口发展战略,制定或参与制定贸易法律、法规,对外协调与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关系,并落实“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可见,为出口而进口,以引进促出口,能够增加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部门,拓展服务贸易发展空间,改善出口结构。服务贸易是新世纪重要的贸易形式,中国想由一个贸易大国变为一个贸易强国发展服务贸易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殷凤.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趋势与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研究[J].世界经济研究,2007,(1).

[2]李丽.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及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J].统计与决策,2006,(01).

[3]丁勇,朱彤.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国际比较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7,(03).

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文

一个立体式的国际服务贸易创新局面可以概括为以观念创新为基础、以格局创新为突破、以制度创新为实质,通过形式创新、政策创新、构成创新和工具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等具体体现的包括服务贸易各个方面、贯穿其全过程的创新。

观念创新。辩证法认为,正确的思想可以促进事物的良性发展,同样,错误的思想也可以阻碍事物的发展,所以我们必须对国际服务贸易有一个正确地认识,我们应该把开展国际服务贸易看成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基本方面,客观地估价它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实际作用,把服务贸易发展与货物贸易发展的协调作为发展服务贸易的原则,视服务贸易为处理国家关系的越来越重要的外交手段。

格局创新。当今区域集团化和经济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原来以政治联盟为基础的服务贸易联盟逐渐被以地缘经济为特征的服务贸易集团所取代,服务贸易集团化格局基本确立。发展我国的对外服务贸易必须建立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比如1998年在上海成立的我国首家国际服务贸易企业集团――东浩集团就走出了一条以规模取胜的道路。

制度创新。拥有更强约束性和更高运转效能的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逐步取代了国家间旧有的服务贸易常规,使得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对外服务贸易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统一的规则。作为已经成为WTO一员的中国,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自然要在与国际规则相符的制度规定基础之上,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国力的服务贸易规章制度,克服长期“制度性垄断”带来的弊端,在制度上给予创新。

形式创新。市场经济鼓励多种经营方式,在现今我国各行各业放活经营机制的大背景下,我国发展服务贸易也不应该拘泥于旧有形式,应鼓励和支持多种形式的经营,国有独资、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公私合营包括民营等企业,都可以在服务贸易市场上找到自身的合适位置和发展机会,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依法有序地经营和拓展服务贸易,以促进我国服务贸易更快发展。

政策创新。面对当今自由贸易政策抬头、保护主义相对退入低潮的国际大环境,中国必须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在贸易政策的制定上要以贸易自由化为主,同时在个别政策上给予适当保护,使之趋向于和其他经济政策甚至外交政策更大程度的“融合”。另外,面对区域集团化的愈演愈烈,区域内“共同贸易政策”开始形成,中国要想在各集团内追求贸易利益的最大化,服务贸易在发展政策上就必须在诸多区域政策中寻找结合点。

构成创新。在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服务贸易在构成上的创新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内容在比例结构上出现了重大调整,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的比重相对于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正在快速上升,整个服务贸易结构趋于优化,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构成上似乎没有优势可言,大力发展知识型服务贸易是当务之急,但也不能急于求成。我们应该将知识、技术等高等要素更多地投向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的发展中,利用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在我国的发展优势带动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使整个服务贸易构成在形式上虽然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但实质内容上知识、技术密集型已逐步扩大。

工具创新。知识、技术成为当代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引擎”,现代通讯技术为服务贸易提供了新的信息工具和交流方式,国际服务贸易惯例、规则的革新更科学地规范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全过程,我们应该利用这种种的工具创新推动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向更高层次发展,越来越多地融入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中。

服务产业结构创新。在新的形势下我国发展服务贸易,创新是根本出路,当前我们一方面应进一步发展自然和劳动资源占优势的服务业,另一方面还应积极开拓技术、知识型占优势的新兴服务业。应重点发展知识型服务业、海运、旅游、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等服务业。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从全球范围来看,知识型服务业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之一,面临西方发达国家知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强劲势头,中国政府也越来越多地关注知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我国是海运大国,现从事国际海运的企业有310多家,发展国际航运服务业会有很大潜力。进入90年代,我国国际旅游业发展迅速,2002年我国旅游外汇收入突破204亿美元大关,现今我们应进一步加强景区的基础设施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使我国由旅游资源大国成为亚洲旅游大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对外工程承包服务从零开始,由最初的4家公司发展到现在的1400多家,其中30家已进入全球最大的225家国际承包商行列,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同时也需要不断的突破。

体制创新。由于我国正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又面对世界经济从工业型向知识型过渡,我国的许多体制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服务贸易的体制改革而言,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其一,应加强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外经贸部作为国家管理对外贸易的最高行政机关,应与国家计委一起制定我国对外经贸的发展战略以及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协调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贸易关系;其二,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委员会,负责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立法、对外谈判和政策协调等事宜;其三,组建服务业咨询专家委员会,将其作为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真正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作用;其四,应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服务贸易企业组织机构,改善其经营机制,组建一批以服务出口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开拓国际服务市场,广泛加强国际合作。

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文篇7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趋势对策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贸易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一个国家在服务贸易上赢得的先机和主动,决定其在未来的全球经济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因此,世界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充分认识和把握这种趋势,对积极推动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新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加速化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服务贸易进入稳定增长期,服务贸易的增长不但较快,而且还有不断加速的趋势。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从20世纪70、80年代的20%左右上升到90年代25%左右,21世纪初则达到33%。未来几年,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世界服务贸易将继续保持这种快速增长势头,服务业将代替制造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高科技化

目前,国际高科技领域发展最快的是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以新兴服务贸易部门为主的其他服务业蓬勃发展,充分反映了信息技术革命对新兴服务贸易的推动作用。服务贸易结构也日益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其中,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新兴服务业将成为未来各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和强大动力。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在不久的未来,在美国所有工作中,80%以上将属于用知识来服务的工作。

3、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垄断化

尽管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但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主导甚至垄断地位。从更能体现服务贸易国际地位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量看,自1980年以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一直居服务贸易出口前五名。2007年,这五个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合计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7.2%,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中仅有中国、印度两个发展中国家。即使从服务贸易进口总量看,发达国家也占据绝对垄断优势,发展中国家仅有中国入围前十强。

4、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自由化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及服务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均已超过65%,其服务贸易额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70%以上。发达国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性贸易组织,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WTO多哈回合谈判及区域性经济合作的谈判中服务贸易都成为主要议题,这也充分说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已出现自由化的趋势。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国际竞争力差

自1992年中国服务贸易首次出现贸易逆差(除个别年份)后,中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尤其是近年来贸易逆差呈现逐步扩大趋势。服务业落后使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不如工业,除旅游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服务贸易处于逆差状态。

2、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滞后,结构也欠合理。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发生了深刻变化,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与科技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为手段的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产业和部门,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尽管出口增速高于全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年均增速,但目前这些行业规模偏小,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3、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

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但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限制。

4、服务贸易立法不够健全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立法有较大改观,现已颁布了一批涉及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如《海商法》、《保险法》、《中央银行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构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通行规则需要的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的服务贸易体制起了重要作用。但同服务贸易广泛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相当一部分领域法律仍处于空白状态,已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符合国际运作惯例,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缺乏协调,从而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5、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

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分布不均衡。现代服务业是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过程。而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奇缺,尤其缺乏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外向型高级人才。部分地区的教育普及度不高使很大一部分劳动力不能很好地转化为人力资本,造成潜在的人力资本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而我国的人力资本往往聚集在经济水平较高、教育水平较发达的地区。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教育水平还较低的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出现了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三、我国应对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的对策

1、立足比较优势,提升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在旅游、运输、国外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等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行业存在比较优势。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应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首先,企业要有创新精神,通过对服务需求的分析及对服务市场的细分,努力开拓新市场,在新市场中形成竞争优势。其次,企业要主动与竞争者竞争,通过竞争提高自己的实力。最后,引进国外先进的服务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国际间服务部门的合作和交流。

2、健全服务贸易的相关法律体系

应尽快完善服务贸易法律规章,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强化相关司法工作,同时应规范已有的部门规章,减少相互冲突之处及其中漏洞;完善立法还应从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出发,注意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制度相接轨。

3、在重视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扶持我国已初步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传统优势服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对一些目前我国在国际市场上还不具备竞争优势的服务部门,也可发挥比较优势,在亚洲邻国和非洲、拉美较落后的国家寻找机会,争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我国的服务企业应正确处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实现服务态度与服务理念的转变,抓住对外开放机遇,有效利用外资与外国先进技术,加强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增强大企业实力,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培育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和大集团。

4、扩大开放的同时注意适度保护

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可吸收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育新的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水平,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扩大我国的服务出口,有利于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但中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总体水平低,许多行业还处在起步阶段。同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在完善过程中,服务市场发育还不完善,服务企业竞争力弱,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期内还不可能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服务业进行竞争。所以,只能在适当的贸易保护条件下,逐步开放国内市场。

5、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

要加快培养熟悉服务贸易的研究人员、工程管理咨询专家、金融家、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和工程承包商等,要在大学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专业中加开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有条件的院校、科研院所要积极筹建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加紧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的短期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国际贸易的规则及我国服务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提高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陈景.简述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集团经济研究,2007;1

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文篇8

论文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对策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贸易竞争的重点正在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如果一个国家在服务贸易上赢得先机和主动,它就在未来的全球经济竞争中取得了优势。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充分认识和把握这种趋势,对于积极推动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新趋势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加速化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各国政府逐步放宽了对服务贸易的限制,国际服务贸易得到了迅速发展。世界贸易组织《2006国际贸易数据》显示:20世纪70年代期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均保持快速增长,年均增长17.8%,大体持平。但是自进入20世纪80年代,世界服务贸易出口平均增速开始高于货物贸易,20世纪80年代后期年均增幅更是高于10%。到了20世纪90年代,服务贸易平均增速呈波动下降趋势,约为6%,恢复到与货物贸易基本持平的状态。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服务贸易出口进入稳定增长期,增幅开始逐渐回升。服务贸易的增长不但快,而且还有不断加速的趋势。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例,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约为20%,在20世纪90年代上升到25%左右,21世纪初则上升到33%。从各国国内的情况来看,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不断上升。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世界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的比重就一直在60%以上。

未来几年,在各种推动因素的作用下,世界服务贸易将继续保持这种快速增长的势头。首先,WTO预计21世纪前10年,服务贸易将会继续快速发展;其次,随着发达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发展的加快,国际产业转移的速度与规模也将继续扩大,转移重心开始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其中金融、保险、旅游和咨询等服务业和信息、电子产业等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则是产业国际转移的重点领域。预计到2010年,服务业将代替制造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世界产业结构升级将必然驱动服务贸易更为迅速的发展;再次,货物贸易保持增长趋势,WTO预计未来十年,年均增长率可达6%左右,将会直接拉动与其密切相关的运输、保险等服务贸易部门贸易量的快速发展。

事实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海外直接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流向了服务业,国际投资倾向于服务业,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同时,服务外包等新的贸易方式的兴起、全球及区域服务贸易壁垒的逐渐削减也为世界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高科技化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不断推进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服务贸易也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呈现出高科技化特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服务贸易主体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根据世界贸易组织《2006国际贸易数据》,1990年至2005年,运输服务占国际服务贸易的比重从28.6%下降到23.3%,旅游服务占比从33.9%下降到28.9%,而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占比则从37.5%逐步增长到47.8%。

目前,国际高科技领域发展最快的是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以新兴服务贸易部门为主的其他服务蓬勃发展,充分反映了信息技术革命对新兴服务贸易的推动作用。服务贸易结构日益向知识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新兴服务将成为未来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全球信息技术革命的不断发展增强了服务活动及其过程的可贸易性,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会计、咨询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扩张。

由于世界服务贸易以高新技术为载体,所以服务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世界服务贸易将逐渐由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这一趋势是因为知识型服务产品具有极强的可流通性。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存在形式的数字化、编码化,知识活动方式的计算机化和网络化,刷新了知识与产业及经济的关系。现在,低成本、高宽带的通信设备,数字化网络与先进的集成软件系统等,正在使原来难以或不能进行的服务成为可交换的对象。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在不久的未来,美国所有工作中,80%以上将属于用知识来服务的工作。

(三)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不平衡化

广大发展中国家正在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商品结构方面,发展中国家在普通劳动力输出、建筑工程承包、部分旅游服务业等领域占有较大的优势。与此同时,一些技术、经济实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发展技术层次较高的服务贸易,在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方面也在加大投入,发掘区位优势、人力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积极承接发达国家的外包业务。其中中国、印度、菲律宾、墨西哥、巴西等国已经逐步成为区域性或全球性服务外包中心。相应于此,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正在增强。尽管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地位趋于上升,但是发达国家

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据着主导地位。从更能体现服务贸易国际地位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量来看,自1980年以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一直居服务贸易出口前5名。2005年,这五个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合计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7.2%,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中仅有中国、印度两个发展中国家。即使从服务贸易进口总量来看,发达国家也占据绝对优势,发展中国家仅有中国入围前十强。

存在这种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规模仍较小,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业起步晚,总体发展水平落后,而且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主要是旅游、运输等传统的服务业,发达国家则主要转向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服务业中的最大差距所在。这种格局明显地体现在服务贸易的国际地位中:发展中国家大都是服务贸易逆差国,而发达国家则长期保持着服务贸易顺差。这一状况在短期内难以有显著的改变。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服务经济化、服务贸易结构的技术知识密集化、竞争的信息比较优势化及贸易政策的进一步自由化等趋势的日益明朗,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不但不会改变,反而可能会进一步强化。

(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自由化

服务贸易占各国经济贸易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服务贸易发展整体趋于活跃。特别是知识型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必然要求其产品在世界范围内实行自由贸易,这就要求各国进一步开放其市场。为了能够在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世界各国纷纷鼓励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其经济结构已基本实现服务化,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以及服务业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均己超过65%,其服务贸易额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70%以上。发达国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性贸易组织,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

WTO多哈回合谈判以及区域性经济合作的谈判中服务贸易都成为主要议题本身就是最好的证明。服务贸易自由化也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服务贸易的全球化和自由化是大势所趋。参与服务贸易自由化及趋利弊害也推动着发展中国家贸易自由化和本国经济的发展。如何在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过程中增强本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将成为发展中国家长期关注的焦点。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在世界服务贸易领域中最大限度地获得本国国家收益,各国政府一方面出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要求,不断削减本国服务贸易壁垒,履行在服务贸易方面所做出的承诺,积极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发展进程,另一方面,为了保护本国服务业的发展,抵御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本国可能产生的冲击,各国纷纷采取了直接或间接的服务贸易保护措施。这些保护措施在形式上和方式上都比以往更隐蔽、更具有欺骗性。服务贸易领域的保护程度实际上也在变相提高,由此形成了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服务贸易保护并行不悖的局面,世界服务贸易领域的利益格局也就在各方博弈中重新形成。我国应对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的策略

(一)坚持开放与适度保护的辩证统一

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可以吸收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可以培育新的服务业,提高国内服务业水平,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还可以扩大我国的服务出口,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但中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总体水平低,许多行业还处在幼稚时期。同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在构建当中,服务市场发育还不完善,服务企业竞争力弱,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期内还不可能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服务业进行自由竞争。所以只能在适当的贸易保护条件下,逐步开放国内市场。

由于服务贸易本身的特殊性,各国多数未完全将其服务贸易政策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而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协调、统一各国的有关服务贸易政策不容易,达成国际服务贸易统一法更难。相对而言,双边或多边谈判往往更易达成协议。我国是《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起草者和创始方。我国已与其他各方谈判了服务贸易减让,在服务贸易的政策立法上,也已考虑好总协定的原则和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继续在互惠原则基础上进行服务贸易谈判,就越发显得重要。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多边谈判,在承诺市场准入的同时,力争对自己发展有利的条件。

市场准入是经过谈判后根据所做出的具体承诺而生效的,不是普遍的义务,因而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在贸易自由化的谈判中,我国可以提出合理要价,即对要求我国开放服务市场的国家,我国亦应以开放对等的条件向其提出较多的市场准入要价,做到攻守平衡。这一策略可为我国需保护的服务部门提供制定具体措施的基础。在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具体行业的选择中,有选择的、适度的开放国内服务市场本身就是对未开放的国内服务市场客观上形成保护。首先是在行业上要有所区分:根据各国的经验,宜先开放旅游、劳务承包、商贸等行业,而后开放金融、电信等行业。其次在提供方式和具体内容上要所有区分。生产者服务贸易的发生方式也有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种。对于金融服务,其以跨境提供和境外消费方式发生的辅助性服务应先于核心服务进行开放;对于电信服务,先开放增值电信服务,特别是卫星通信、数据信息交换、视频通讯服务等;商业存在可先以合资或参股形式进行;对于专业服务,以商业存在方式发生的,应做好业务范围和地区范围两方面的开放试点,然后逐步推开。再次要分地区有选择的开放。我国是个大国,其对外开放的地域特征十分明显。可以先在局部地区搞好试点,然后再决定是否推广,以此降低风险。

(二)健全服务贸易相关法律体系

我国服务贸易的大部分领域只有行政和部门法规加以规范,存在多头立法、相互冲突、缺乏透明度等弊端;立法尚未成体系,不少领域还是空白,主要的服务行业(如旅游业)却尚无立法部门;即使已颁布的一些有关法律法规,也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对在华服务贸易机构服务提供者的规定较少或根本就没有规定;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规范文件,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影响到法律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一些规定和国际经贸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应尽快完善服务贸易法律规章,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我国服务贸易的迅速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加快各服务部门的立法进度,并强化相关司法工作,尤其是至今立法仍然较薄弱的部门,如旅游、劳务输出、对外工程承包等部门;同时应规范已有的部门规章,减少相互冲突之处及其中漏洞;完善立法过程中,还应从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出发,注意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原则制度相接轨,减少我国现行立法与国际规范之间的差距。

(三)在重视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我国有一些传统服务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扶持我国已初步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优势服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对一些目前我国在国际市场上还不具备竞争优势的服务部门,也可发挥比较优势,在亚洲邻国和非洲、拉美较落后的国家寻找机会,争取一定的市场份额。比如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发展国际旅游等。同时,我国的服务企业,还应正确处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主要是服务态度与服务理念的转变,抓住对外开放的机遇,有效利用外资与外国先进技术,加强服务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增强大企业实力,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和大集团。

促进企业联合重组,实行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等新型业态。还应放手发展中小企业,鼓励经营方式灵活、服务品种多样、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发展,满足多层次的服务需求。与此同时,我国应制定新的产业政策,把服务业发展重点逐渐转移到现代服务业发展上来,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总体结构,立足于未来国际服务贸易竞争的需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信息、咨询、法律服务、社区服务、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行业,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过程中,要重视改造传统产业,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实行分类指导,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着重改造旅游、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餐饮、农业服务等行业,提高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率。

1.邓力平,陈贺菁.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与实践.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文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趋势;结构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贸易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如果一个国家在服务贸易上赢得先机和主动,那么其在未来的全球经济竞争中就会取得优势。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本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激烈的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中,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充分认识和把握这种趋势,对积极推动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新趋势

(一)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加速化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服务贸易进入稳定增长期,服务贸易的增长不但较快,而且还有不断加速的趋势。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例,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约为20%,在20世纪90年代上升到25%左右,21世纪初则上升到33%。未来几年,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世界服务贸易将继续保持这种快速增长势头。预计到2010年,服务业将代替制造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高科技化

目前,国际高科技领域发展最快的是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以新兴服务贸易部门为主的其他服务业蓬勃发展,充分反映了信息技术革命对新兴服务贸易的推动作用。服务贸易结构也日益向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其中,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新兴服务业将成为未来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麦肯锡公司的一项研究认为,在不久的未来,在美国所有工作中,80%以上将属于用知识来服务的工作。

(三)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垄断化

尽管近年来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但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主导甚至垄断地位。从更能体现服务贸易国际地位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量看,自1980年以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一直居服务贸易出口前五名。2007年,这五个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合计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7.2%,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中仅有中国、印度两个发展中国家。即使从服务贸易进口总量看,发达国家也占据绝对垄断优势,发展中国家仅有中国入围前十强。

(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自由化

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及服务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均已超过65%,其服务贸易额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70%以上。发达国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性贸易组织,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WTO多哈回合谈判及区域性经济合作的谈判中服务贸易都成为主要议题,这也充分说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已出现自由化的趋势。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增长。过去10年中,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年增长速度均保持在9%以上,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2007年,我国服务贸易(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进出口增长迅速,进出口总额达2509.1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31%,增幅提升8.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216.5亿美元,增长33%;进口1292.6亿美元,增长29%;出口和进口分别居世界第七位和第五位,比2006年分别提升1位和2位。服务贸易逆差为76.1亿美元,比2006年下降15%。从地区看,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和韩国为我国前四大服务贸易伙伴。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专家分析,虽然增幅较大,但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依然较低。以2007年为例,我国进出口总额为21738亿美元,服务贸易占比不足12%。而据WTO统计,2007年,全球范围内服务贸易占国际贸易的比重已超过23%。这充分说明,尽管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国际竞争力差

自1992年中国服务贸易首次出现贸易逆差(除个别年份)后,中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尤其是近年来,贸易逆差呈现逐步扩大趋势。服务业落后使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不如工业,除旅游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服务贸易处于逆差状态。

(二)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不仅发展滞后,而且结构也欠合理。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发生了深刻变化,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与科技有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为手段的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于远洋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产业和部门,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尽管出口增速高于全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年均增速,但目前这些行业规模偏小,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三)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较低

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银行、保险、电信、民航、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至今仍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其他一些行业对外资也没有完全开放。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服务业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方面开放程度较高,但在外资准入资格、进入形式、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限制。转贴于

(四)服务贸易立法不够健全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立法有较大改观,现已颁布了一批涉及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如,《海商法》、《保险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广告法》、《建筑法》和《律师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构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通行规则需要的统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的服务贸易体制起了重要作用。但同服务贸易广泛的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相当一部分领域法律仍处于空白状态,已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符合国际运作惯例,不仅立法层次低,而且缺乏协调,从而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五)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

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分布不均衡。现代服务业是一种人力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人力密集型转变过程。而我国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奇缺,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外向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一部分地区的教育普及程度仍不高,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不能很好地转化为人力资本,这是一种潜在的人力资本浪费,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而我国的人力资本往往聚集在经济水平较高、教育水平较发达的地区。在一些经济相对落后、教育水平还较低的地区,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出现了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三、我国应对国际服务贸易新趋势的对策

(一)立足比较优势,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在旅游、运输、国外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等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行业存在比较优势。发展我国服务贸易,应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_2’首先,企业要有创新精神,通过对服务需求的分析及对服务市场的细分,努力开拓新市场,在新市场中形成竞争优势。其次,企业要主动与竞争者竞争,通过竞争提高自己的实力。最后,引进国外先进的服务技术和经营理念,提高现有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国际间服务部门的合作和交流。

(二)健全服务贸易的相关法律体系

应尽快完善服务贸易法律规章,建立不同层次、内容齐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加快各服务部门的立法进度,并强化相关司法工作,同时应规范已有的部门规章,减少相互冲突之处及其中漏洞;完善立法还应从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出发,注意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制度相接轨。

(三)在重视发展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我国有一些传统服务行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扶持我国已初步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优势服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对一些目前我国在国际市场上还不具备竞争优势的服务部门,也可发挥比较优势,在亚洲邻国和非洲、拉美较落后的国家寻找机会,争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我国的服务企业应正确处理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实现服务态度与服务理念的转变,抓住对外开放的机遇,有效利用外资与外国先进技术,加强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增强大企业实力,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培育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和大集团。

(四)扩大开放的同时要注意适度保护

开放国内服务贸易市场,可吸收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育新的服务业,提高国内服务业水平,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扩大我国的服务出口,有利于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但中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总体水平低,许多行业还处在起步阶段。同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在完善过程中,服务市场发育还不完善,服务企业竞争力弱,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期内还不可能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服务业进行竞争。所以,只能在适当的贸易保护条件下,逐步开放国内市场。

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文1篇10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服务贸易业发展趋势对策建议

服务贸易是将一个国家所具有的服务品生产能力转变为可贸易的“无形商品”或“无形资产”,转变为贸易的价值形态,以获得增值价值的贸易形式,是占用较少资源实现更多财富的贸易途径。当前,世界经济正在向服务型经济转型,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可促进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而推动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迈进步伐。

一、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伴随着三十年改革开放,我国的服务贸易保持了迅速发展势头,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地位也得到了提升。事实上,我国的自然资源和初级劳动力资源相当丰富,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为主,并且长期以来在国际旅游业、海洋运输和建筑业等产业方面都具有一定优势,但同时在咨询服务、金融保险和专利技术等知识密集型的服务领域内却还处于竞争的劣势,发展稍显不足。因此,我国虽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贸易大国,但从种种方面看,还不能被称为服务贸易强国,其具体体现如下:

1.服务贸易规模偏小

据WTO统计,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4%,虽比2005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但仍排名世界第八位,而进口排名也保持第七位,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比重极不相称。

2.服务贸易差额扩大

在我国服务贸易数量迅速增长的同时,服务贸易的逆差也成逐年扩大的趋势。这些逆差主要存在于运输、保险、专利特许、咨询和电影音像等服务项目中。一直以来,运输业都是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扩大,以及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加大,我国保险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业项下的贸易逆差也呈逐年扩大趋势,逆差的长期存在和扩大将严重影响到我国服务贸易未来的发展。

3.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竞争力较低

一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结构都是以劳动和资源禀赋密集型服务贸易为主。虽然近年来新兴服务贸易的比重有所增加,但服务贸易格局仍然呈现出低水平发展的态势。以2004年的贸易结构为例: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的比重分别为33.35%、27.2%、18.15%,而保险、金融、计算机与信息服务、技术专利使用和特许费用等新兴服务贸易产业比重分别为4.83%、0.17%、2.14%、3.54%。这种贸易格局与欧美发达国家正好相反,表明我国处于服务贸易国际分工中附加值较低的环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较低的现状。

4.管理体制与法制建设不够完善

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国对服务业的管理不够统一;法制建设比较滞后,虽然我国先后颁布了《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一批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但却未能形成完整的服务贸易立法体系,已有的法律法规和内部文件立法层次较低且缺乏协调性,与GATS的接轨也尚未实现;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还不够,虽然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交通、电讯、文教、能源等基础设施都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总的来看仍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存在一定差距。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猛,增长速度高于货物贸易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世界经济复苏增长,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服务的国际间流动逐步兴起,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贸易增长点。1980年~2006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从3650亿美元增至27559亿美元,26年间增长了6.6倍,占世界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从七分之一上升到近五分之一。但与服务业的GDP占比相比,2006年,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仍较小,表明全球服务贸易还不够发达,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还处于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的初始阶段。同时也说明,服务贸易还是一片未充分开发的“处女地”,并注定成为各国竞相圈地的焦点地带。

2.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调整

服务贸易发展速度惊人,规模不断扩大,涉及的部门越来越多,涉足的领域也日益广泛。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不断发展,高新技术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会计、咨询等专业服务,建筑设计服务,计算机信息外包服务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扩张。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世界服务贸易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凋整。据有关数据显示,长期以来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传统服务项目,如运输、旅游服务在发展中份额现在正逐年呈下降趋势,而其他新型服务(包括通讯、金融、信息、专利许可和其他商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行业)则增长较快,其所占比重不断上升。

据《华尔街日报》称,IBM准备把美国本土4730个编程工作岗位转移到印度、中国等国家,即将编程服务外包到成本更低的地方,同时将高薪职位大量输往海外。惠普、甲骨文、埃森哲、美国在线、英国诺维奇保险公司等大型跨国公司也都计划将部分服务业务转移到印度或中国。

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发展仍不平衡,但差距正在缩小

目前,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仍占主体地位。从规模上看,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上对发展中国家存在大量顺差。而从结构上看,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与经济实力、制度优势,以及规则的制定权利,在发展迅猛的知识含量高的新兴服务贸易领域存在绝对的比较优势。发展中国家在总体结构上存在明显劣势,只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旅游及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有一定的竞争能力。比较乐观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贸易的趋势,这一趋势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我国服务贸易的对策建议

1.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

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是以强大的国内服务业为前提保障的。目前我国国内服务业相对发展落后,严重制约了服务贸易的发展。应有重点、有步骤地大力优化服务行业结构。首先,对于投资少、收效快、就业量大、与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如商业、物资业、金融业、保险业、饮食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业和文化卫生业等,国家需对其进行重点扶持、加大发展力度。其次,加大对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人才培养的投入,加速发展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如咨询业、信息业和各类技术服务的行业。再次,坚决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如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事业、教育事业和公共事业等。此外还应重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行业的发展。同时,发展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提高服务质。服务产品质量不仅对服务企业本身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决定性的作用,也是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基础。

2.实施以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为导向的发展战略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我国可以按照服务业各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地位确定产业结构和行业发展顺序,同时根据竞争力的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以实现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和优化,从而获得动态比较利益。尽管我国的服务业总体上落后于各发达国家,但在某些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的服务领域仍具备一定优势。因此,可根据服务产业部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增长速度和比较优势等方面的排序,确定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重点,同时逐步开放国内服务市场,引进国外竞争,促进国内服务业行业学习先进技术经验。但是服务贸易自由化是个渐进过程,在开放国内服务市场时,应结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根据我国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开放。

3.建立和完善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

服务贸易涉及许多部门,与国家和国家经济安全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服务管理体制,确定统一协调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政府对服务贸易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供优质服务,搞好投资软环境建设。首先,要明确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我国商务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管理部门,其管理职能主要是规划进出口的发展战略,参与制定贸易法律、法规,对外协调与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关系,并落实GATS的有关条款。其次,要继续规范服务贸易进口,把握好对外商投资服务贸易必要的审批权,避免和防止对我国经济和产业的损害。再次,继续完善对服务贸易出口的管理,防止服务贸易出口外汇的流失。应该把占我国服务贸易外汇收入比重达70%的旅游外汇管理、国际货运管理和境外承包工程外汇收支管理作为重点,加强检查和管理的力度。同时,加大扶持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力度。我国的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因此应注意发挥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拓宽劳务输出市场,扩大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规模,多渠道增加服务贸易出口收入。

4.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措施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对服务贸易实行保护。我国服务业基本上属于“幼稚产业”,除了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建筑、旅游、运输等传统产业外,涉及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业发展都不够成熟,目前还无法与外国匹敌。GATS对发展中国家做出了很多保留与例外,特别是在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逐步自由化,以及对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发展援助方面予以很大的灵活性。因此,要认真研究掌握GATS的各项规则,充分利用这些例外,这些保护“幼稚产业”,提高发展速度。

5.加强我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建设

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市场有着严格的法律法规,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加强对GATS、WTO有关条款的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法准则的法律法规。对服务市场准人原则及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在立法的同时,要注意与国际接轨,在指导原则、立法精神等方面,向国际标准靠拢,废除妨碍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法规,修改、完善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率和法规。

综上所述,随着世界新一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继续推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还将不断上升。但就服务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而言,全球服务贸易的发展尚不成熟,世界服务贸易利益新格局还尚未形成。为顺应这一趋势,我国需不断调整国内经济政策,争取打破服务贸易垄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同时要加快法务立法,建立系统的法规体系,并加强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参考文献:

[1]邓世荣: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M].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403)

[2]郑吉昌:国际服务贸易.中国商务出版社,(200405)

[3]赵永宁:浅析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师,2001,(8):182-183

[4]马牧云: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及我国的对策[J].党政干部学刊,2002,(9):19-29

[5]张蕴如:中国服务业的开放度与竞争分析[J].国际经济合作,2002,(4):34-37

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文篇11

一、深刻认识服务贸易的功能和作用

综合来看,服务贸易具有以下功能和作用。

一是促进经济贸易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相对于制造业和货物贸易,我国服务经济和服务贸易发展明显滞后。例如,中国服务出口占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只有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全球约20%,中国约10%。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不匹配既是过去发展中的问题,也是未来我国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空间。由于服务贸易具有能源资源消耗少、无污染、高增加值等属性,服务贸易将推动我国经济贸易发展更具可持续性。同时,服务业不仅本身是一种独立产业,它还是中介产业,即通过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还可以推动制造业和货物贸易的提档升级,从而服务产业和服务贸易对经济贸易增长的综合贡献将是倍增的。

二是促进经济深化改革开放。在货物贸易推动下,制造业领域开放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然而服务业开放相对滞后导致低水平发展,已然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例如,物流业发展水平低下导致物流运输成本远高于发达国家;商业零售企业演变成为物业经营公司,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挤压了生产商的利润,增加了消费者的消费成本;作为海运大国,我国在海运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旁落;我国的金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不能适应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形势;国内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等行业的顽疾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而通过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服务领域开放,可以有效推动服务行业改革,从而将我国改革开放推向新的更高水平。

三是推动转型升级,提升国际分工地位。服务贸易的发展加快了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步伐。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是以较低的资源能源消耗,获得较大经济效益的一种途径,它改变了传统制造业高投入、高消耗创造社会财富的方式。因此,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我国走上集约化、内涵式的增长道路,促进经济和贸易转型升级。制造业和货物贸易推动我国经济具备了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但相当程度上我国制造业仍处于国际分工中的低端环节,发达国家企业通过控制研发和营销等“微笑曲线”两端,达到了控制整个产业链、贸易链和价值链的目的。通过发展研发设计、培育品牌、建立营销网络和终端销售渠道,能使我国摆脱“微笑曲线”的宿命,使我国国际分工地位和经济发展的效益得到实质性提升,这也是未来我国能否从发展中国家跻身中等发达国家行列的关键因素。

四是有利于提升中国文化和规则的国际影响力。当今世界,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更多体现在经济文化层面,更多与规则、标准、文化时尚等联系在一起。虽然我国拥有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经济和商业为依托的西方文化占据了世界舞台。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行业文化和行业标准,美国电影占据了国际影视行业最高端;麦当劳、肯德基成就了风靡全球的美国快餐文化;一提到金融业就联想到华尔街;金融危机让我们看到了世界各大信用评级公司掌握话语权的影响力;波罗的海指数成为世界海运价格的风向标等等。因此,只有通过发展服务业,尤其是高端形态的服务业,才能把中国经济贸易总量优势和悠久文化历史优势,转化为基于商业经济的国际文化和国际规则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宏观战略

服务贸易行业门类复杂,各行业发展特点差异较大,涉及的服务行业管理部门众多,因此,一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缺乏宏观发展思路和总体战略。本文力图站在服务贸易共性角度,依据“十二五”规划内容,提出服务贸易发展的宏观思路和总体战略。

一是服务业市场开放战略。根据入世承诺,我国80%的服务行业已经开放,接近发达国家水平。2011年我国服务贸易与服务产业增加值的比值达到13.3%,高于美国这一比值。尽管如此,我国服务行业的开放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仍不相适应,还有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也有扩大开放的空间。为此,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要扩大金融、物流等服务业对外开放,稳步开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引进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不仅仅要停留在政策文件和承诺上,还要在具体操作层面,如服务领域要在扩大市场准入范围,放宽准入的限制,吸引外商投资服务产业等方面迈出新步伐。为此,要把服务贸易作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新平台,把服务贸易作为中国实施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服务业市场开放、提升服务产业国际化水平作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首要宏观战略。

二是服务出口结构优化战略。服务业门类庞杂,传统服务业与现代新型服务业、劳动力密集型服务业和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业并存,通过优化服务业和服务出口结构,提高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大的服务比例,才能更大程度提升服务业和服务出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2010年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的使用和特许、咨询和广告宣传等新兴服务占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到了21%。虽然我国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新型服务出口占比逐年提高,但与发达国家差距还较大。为此,“十二五”规划提出,要优化服务出口结构,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运输、旅游、分销等服务出口规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通信、计算机、金融、文化、咨询等高附加值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出口的比重,这也是我国未来服务贸易发展总体战略之一。

三是服务价值链提升战略。一般来说,服务出口结构不同于价值链,优化服务出口结构主要是指12大类、160多项服务子行业结构的调整,而价值链提升是指在同一类服务贸易项下分工环节及出口价值含量的提高,这更具有实质的经济含义。对于面向出口的服务业,无论是新型服务贸易,还是传统服务贸易,与制造业类似,都有一个国际产业链和相应的价值链。只有占据服务产业国际分工的高端环节,才能发挥服务贸易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促进作用。新型现代服务业也有价值链的低端环节,传统服务产业也有价值链的高端,如软件信息产业既有系统集成与方案设计,也有软件外包领域的编码等价值链低端环节;传统的建筑服务既有一级总承包商,承担着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也有二级、三级建筑施工承包;咨询服务行业既有像标准普尔等掌握着信用评级话语权的世界顶级信用评级机构,也有承担简单数据录入与处理的低端业务的机构;文化行业既有简单的版权交易或项目演出业务,也有“走出去”收购国外影院或剧场,掌握境外文化出口终端渠道等利润更大更可持续发展的出口模式。因此,服务贸易发展不仅要优化服务出口结构,更要实施价值链提升战略,吸取货物贸易发展经验教训,从一开始就要特别注重抢抓服务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环节。

四是服务业海外投资战略。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模式中,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的服务贸易,与海外投资紧密相联,这种服务贸易提供模式必须以海外投资为前提。因此,服务业海外投资是我国全面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战略。据推测,全球以商业存在形式实现的服务贸易超过了跨境服务贸易,我国也不例外。目前,世界服务业国际投资占全球跨境投资比重已接近2/3,我国服务产业正在成为吸引外资和境外投资新的增长领域。随着“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金融、保险、分销、物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服务企业,将跟随制造业企业“走出去”,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孔子学院、中医药、武术、杂技、影视等等机构也将在海外建立更多的交流平台和境外机构,这些都将成为我国服务业海外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是培育服务跨国公司和服务品牌战略。抢占国际服务产业发展制高点,增强我国对国际文化和国际规则影响力和话语权,必须要培育服务领域的跨国公司和服务品牌。麦当劳、肯德基是美国餐饮文化的代表,标准普尔等是美国信用评级领域的代表,微软是软件和信息技术领域的代表,马士基是海运领域的代表,美国跨国公司在上述服务领域的品牌效应,牢牢掌控了美国对全球文化和商业规则的话语权和主导权。为此,我国应基于自身优势,在每一个重点细分服务行业培育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潜质的跨国公司,打造中国在相应行业的服务品牌,为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文化和国际商业规则打下基础。

三、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的路径选择

在推进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应按照服务贸易发展战略,遵循服务贸易发展规律,借鉴货物贸易发展经验,选择符合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路径。

(一)与其他领域一体化融合发展

服务贸易与其他国际贸易经济合作方式联系紧密,当前,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一体化、服务贸易和服务业跨国投资一体化,服务贸易与国内服务业一体化、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一体化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因此,发展服务贸易就应与其他国际经济合作方式、途径及相关领域的发展结合起来,实现以下四个一体化互动融合发展。

一是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一体化融合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发展的一体化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方面制造业的服务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的制造业企业正转变为服务企业。如苹果公司、耐克等新型制造公司基本把制造业务全部外包给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而自己专做研发和营销等核心环节,新型制造企业俨然成为专做服务的服务型企业了。另一方面,服务业也开始呈现制造化的趋势,一些服务公司利用物流、营销等方面的服务优势进军制造业。如沃尔通过掌握的终端销售网络和遍布全球的物流网络,给制造加工企业下订单,并贴上自己的商标,将委托制造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销售出去。另外,随着产品信息化、智能化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是通过嵌入机器设备间接出口的,因此,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越来越难以分离。相应地,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也应总体考虑,联动发展。

二是服务贸易与服务业跨国投资一体化融合发展。目前我们常引用的是基于国际收支统计的服务贸易数据。事实上,跨境交易只是四种服务提供模式之一,而目前以商业存在形式出现的服务贸易量更大。根据服务的性质,一些服务贸易是无法跨境交易的,必须通过投资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因此,服务贸易和服务领域的跨国投资密不可分。因此,服务贸易和跨国投资应一体化考虑,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三是服务贸易与国内服务业一体化融合发展。世界各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以及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下不断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各国部分降低了服务贸易市场的进入壁垒,国际服务产业的国际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国内的服务企业同时面对国内消费者和境外消费者提供服务,国际服务业投资更是推动了商业存在形式的服务业国际化进程。以服务外包为例,离岸外包是国际服务贸易,而在岸外包则属于国内服务产业,并不产生跨境交易行为,然而,在岸外包和离岸外包联系十分紧密,作为服务外包企业,既有在岸外包,也有离岸外包,国内业务和国际业务同时推进。因此,服务贸易和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应综合考虑,总体规划、融合发展。

四是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一体化融合发展。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的推动下,服务的可贸易性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服务贸易可以通过跨境交易完成,服务外包越来越成为跨境交易的重要方式之一。特别是计算机信息服务等高附加值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异军突起,以云计算、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信息技术革新方兴未艾,这不仅大大推动了软件和信息产业服务外包的发展,也使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联系更加紧密,在软件信息技术领域尤其如此。因此,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应在统一框架下,相互促进,以服务外包为起点,向更高的服务贸易形态升级。

(二)建立综合性发展载体、促进平台和营销网络

第一,依托已有的服务贸易基地城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及其他载体,建立服务贸易发展平台。货物贸易发展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建立以部级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为载体的货物贸易集聚发展园区,形成面向出口的配套能力较强的产业集群。在服务贸易领域,我国也应充分发挥目前已经授牌的部级服务贸易示范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软件出口创新基地等的作用,调动地方政府尤其是重点地区和城市发展服务贸易的积极性,引导基地城市带动周边区域形成服务贸易集聚区,形成服务产业的上下游专业化分工和服务产业的配套分工与合作,打造区域性国际服务品牌。

第二,打造以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为核心的服务贸易促进平台。中国广州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是我国促进货物贸易发展的核心平台,在服务贸易领域应借鉴货物贸易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交易会的经验,培育建设好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形成“南有货物贸易广交会、北有服务贸易京交会”的我国对外贸易领域的交易平台。同时,还要大力发展专业促进平台,如各类软件交易会、服务外包交易会、文化博览会、旅游博览会、国际电影节等等,形成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展会平台。最终形成以综合贸易交易会“京交会”为龙头,其他专业展会为补充的,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服务贸易促进平台体系。

第三,以企业海外分支机构为基础,设立政府和行业协会的海外公共服务机构,建立海外服务推介营销网络。货物贸易境外营销网络的缺乏是制约我国货物出口效益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服务贸易应借鉴货物贸易经验教训,特别强调服务出口营销网络和境外接单中心建设工作。服务贸易境外营销网络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企业海外分支机构,它既是接单中心,也是服务出口中心;另一个是政府和行业协会建立海外公共服务机构,它是为境外服务类企业建立海外营销网络提供公共服务的促进机构。

(三)结合服务贸易具体行业,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活动

《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立了30个重点发展领域,对于传统服务贸易如旅游、建筑服务等,其发展方向在于“巩固优势”,对于咨询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领域,其发展方向在于“重点培育”。因此,分门别类制定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显得十分必要。从商务工作角度看,目前已经基本确定服务外包、技术贸易、文化贸易、商贸服务业、会展服务、货运、中医药服务等七个重点领域。服务外包依托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探索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支撑下的新一代服务外包,培育服务外包新业态。在技术贸易方面,依托中国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把其打造成为我国参与国际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的核心平台。在文化贸易方面,抓紧完善文化出口指导目录,以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为依托,加大支持力度。在中医药、物流、货代、会展业等方面抓紧制订相关法规、标准,确定龙头企业,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分行业制定相应的促进政策和措施的发展路径基本明确,未来应抓紧实施相关规划设想,进一步丰富完善相应的促进政策措施,并延伸至其他未涵盖的行业或子行业。

四、完善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制度设计

国际服务贸易的作用范文1篇12

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不断加强服务贸易领域的立法,已经逐步出台了服务贸易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如《海商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于规范我国服务贸易秩序,促进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服务贸易立法还有待完善,许多领域特别是一些新兴服务贸易领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旅游、电信等领域。有些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使得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操作起来出现有法难依的局面。此外我国现有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与国际相关规则、惯例等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没有形成接轨,在服务贸易跨国纠纷处理过程中往往非常被动。有些领域尚无立法,仅以一些职能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内部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立法层次较低。服务贸易领域立法严重滞后于贸易实践的发展和需要,严重阻碍了我国服务贸易的持续发展。

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滞后:目前,我国商务部负责制定服务贸易相关战略和政策,参与服务贸易双边和多边谈判,负责管理引进外资和审批服务业境外投资等工作,商务部行使着对外服务贸易综合协调职能。服务贸易缺乏全国性统一协调部门,中央和地方各自出台一些法规和政策,服务贸易管理各自为政、多头管理、地区分割现象导致服务贸易两级法规和政策之间常会出现冲突。服务贸易管理的不协调导致服务贸易发展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之间出现不协调现象。此外,一些地区为了各自经济利益,对服务贸易采取保护主义,人为造成行业垄断。服务贸易领域的地方保护主义降低了服务贸易的开放度,使服务贸易行业不能正常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企业难以产生创新的动力,难以获得先进的技术和经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脆弱,不利于我国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

服务贸易人才缺乏:当前全球服务业正从劳动力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智力密集型转变,产业结构的升级不仅需要大量熟练的劳动力,而且需要大量高端创新型人才。全球服务贸易近年大幅上升,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不断上升,然而决定服务贸易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是人才因素,我国服务贸易人才的培养,特别是高端人才的培养难以跟上服务贸易发展的需要。服务贸易需要相关领域的创新型人才,不仅要懂专业知识,还需要国际贸易特别是服务贸易相关知识。目前我国高等院校所开设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存在一定的缺陷,或者注重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或者注重国际贸易知识的培养,没有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大学所开国际贸易专业一般都以货物贸易为主,较少涉及服务贸易。高校人才培养不足,而企业注重培养实践型人才,对人才的理论素养和综合能力培养方面不足。人才的不足直接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升级和服务贸易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1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我国服务贸易长期以来结构失衡,旅游和运输占比较高,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不断优化贸易结构。要重点发展金融、信息、文化、会展、咨询等行业,通过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要对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运用现代化的服务管理技术改造商贸流通、物流运输、餐饮、农业服务、咨询等行业,提升其整体技术水平和经营效率。

2充分发挥政府对服务贸易宏观调控管理作用

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服务贸易宏观调控方面的管理优势以带动整个服务贸易的发展。要制定完善的服务贸易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打破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现象。这些规划和战略要细化到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市场和不同的出口部门,并且要分级别制定。要顺应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协调和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打破垄断局面,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引入竞争机制,鼓励自主创新,鼓励企业积极开拓新的国际市场。

3完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虽然我国服务贸易领域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难以满足服务贸易发展的实践需要。政府部门要加强和完善服务贸易领域法律法规,建立不同层次相互协调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立法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我国服务贸易的实际情况,使所立法律法规具有切实可操作性,并逐步统一各地方政府法规,确保服务贸易法规的统一性和协调性。要将国际贸易中的有关国际公约、惯例以及我国参与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引入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使我国服务贸易与国际接轨,减少贸易摩擦。要按照《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及《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原则、精神和规定完善我国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更多范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