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的意义(6篇)
时间: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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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改革历程;改革经验
中图分类号:C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2-0082-02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我国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始发的,总结农村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从中获得的启示,有利于今后更好地推进改革开放、促进整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新中国农村改革的历程
中国的改革最早发端于农村,但是,在农村改革和发展中,我们走过的道路并不顺利。回顾历程,总结经验教训,必将对今后中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各行各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宝贵的历史经验。
1.1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的改革
建国后,我国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进行了一系列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改革,其中,农村的改革尤其令人瞩目。而农村改革中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又以、农业合作化、最为典型。这三项改革决定了我国农村改革的方向和基调。
首先是,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法》的颁布,使农民“耕者有其田”。土地生产关系的变革,极大地释放出了制度潜能,充分调动了几亿中国农民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空前发展。
为了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路,1955年10月召开的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上,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要求加快农村合作化的速度。1956年11月,全国加入高级社的农户比重已达到96%。这时,我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由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向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的转变。
化是合作化的进一步升级和飞腾,1958年8月,北戴河会议讨论了在全国农村建立的问题,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问题的决议》。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化的浪潮。在“一大二公”的同时对农业的大破坏,并直接导致了国民经济进入极其严重的困境。也正因为如此,当国民经济已走向崩溃的边缘时,长期受压抑的农民在农村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惊心动魄的改革。
1.2十一届三种全会召开后的改革
(1)家庭承包经营。
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全国改革的序幕。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打开突破口的。农村改革的核心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是迄今为止中国农村一项最成功的制度变迁。
1978年12月16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的“生死契约”为标志,拉开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营体制改革序幕。此后,包产到户在全国迅速蔓延。但是,包产到户一开始就受到了怀疑、指责和批判,原因在于对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性质到底是姓“社”姓“资”的问题还有争议。1982年1月1日,中央下发了关于农村改革的第一个一号文件。文件不但肯定了联产承包制,而且从理论上说明它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1993年,家庭承包责任制被正式列入宪法,成为一项国家经济制度上的根本大法。同年,国务院决定农村耕地的承包期在原有15年不变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不变。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归纳了指导我国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必须坚持的十条方针,概括了三条基本制度,其中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基本经济制度被定位为基本制度之一。实践证明,家庭承包责任制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适应性,农村经济运行的组织化程度、有序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农业因此也获得了新的发展。
(2)农村税费改革。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农业的大丰收,随之出现了“卖粮难”。农民收入增长乏力,负担却逐渐增加,干群关系日趋紧张。2000年3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决定率先在安徽全省进行税费改革试点。2002年3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了《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2002年进一步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2003年3月27日国务院又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2003年在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这样,历经曲折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又在摸索中走向全国。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这意味着,中国农民负担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正式成为历史。这不仅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大战略性举措,而且使中国9亿农民彻底告别了延续数千年的“皇粮国税”,是中国农业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3)工业反哺农业。
2007年以后,中央对农村政策的实施日益和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低保、医疗等结合起来。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学术界就早以开始讨论工业反哺农业的问题。但真正将这一理论付诸实施是在2007年以后。从社会保障制度上看,200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部署2007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时,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鼓励已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建立制度。”在医疗改革上,财政部负责人表示,2007年我国将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全国80%的县(市、区)。地方财政补助标准要全部提高到每人20元,并不断完善办法,规范管理,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受益。此外,农业部有关负责人最近表示,2007年国家将加大农机购机补贴资金投入,资金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农机购置补贴将实现五个扩大。2007年购机补贴将在全国2/3以上的农业县实施,并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联系村倾斜,并将国务院确定的血吸虫疫区县全部纳入补贴范围。这些措施表明了国家真正实施工业反哺农业的信心和决心。
2农村改革的经验
(1)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的源泉,也是检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试金石。
中国共产党历来十分重视理论指导,善于进行理论创新。建国前,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的找到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建立了新中国。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产生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正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2)生产关系的变革以生产力发展要求为客观依据,从我国生产力多层次性与不平衡性出发,循序渐进是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
和农业合作化是以生产力发展要求为客观依据的生产关系的变革,而“化”运动则是脱离生产力性质及水平要求的变革。因为发生在合作化完成后不到一年的所谓“化”运动,实质上是以高级社(甚至是初级社)为基础的经营单位大合并。这样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无论在当时,甚至今天农村生产力状况都是不适合的,它超越了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生产力在决定生产关系变革的同时还决定生产关系变革的时机、方向、速度。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极大的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归根结底就是因为这种生产关系既适应了我国农村生产力比较落后的一面,又有利于发挥已经形成的社会化生产手段的应用,既满足了农业生产作为自然再生产需要随机应变、独立决策的要求,又不违背社会主义农业应该有计划发展的特点。
(3)立足国情,突出中国特色,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是改革成功的前提。
在改革的过程中,中央始终坚持了:第一,承认并充分保障农民的自,把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出发点;第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探索和完善农村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第三,坚持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为农村注入新的活力;第四,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依靠群众推进改革的伟大事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和村民自治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结果。
(4)能否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辩证关系是改革成功的保证。
我国农村在长达30年的大变革过程中,整个社会不但没有发生大的动荡,而且保持了社会政治的稳定,经济上取得了巨大发展,这与我们正确处理好了改革、开放、稳定三者的辩证关系是密不可分的。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认真总结了国内外的历史经验教训,提出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基本要求。他认为,在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上,稳定是前提。没有政治稳定,社会动荡不安,什么改革开放,什么经济建设,统统搞不成。因此,无论出现什么情况,这个前提不能缺少,不可动摇。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一切矛盾的关键所在,也是我们走向长治久安的根本之道。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充分表明:保持稳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预期成功的法宝。
(5)是否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是改革成功的关键。
我国农村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城乡总体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2000年以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一直在1000元以上,远远高于农村居民。中央政府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方面的差距,在农村实行了税费改革。据统计,2002年20个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份农民负担平均为73.7元,比改革前减少47元。税费改革的免除,得到了农民的极大拥护,改革的实行,不仅使农民的负担得到了减轻,更重要的是,它表明了中央政府切实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重要地位,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从城乡分割走向城乡融合迈出了关键一步。城乡融合不仅仅是为推进社会进步准备条件,更是为促进工农业生产及实现城乡优良生态环境奠定基础。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的源泉,也是检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试金石。我们只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不动摇,立足中国国情,立足中国改革实践的发展,就能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参考文献
[1].选集[M].第三卷.论联合政府,人民出版社出版,1991,6(2).
[2]陈吉元,韩俊.人口大国的农业增长[M].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
[3]中国当代史[M].江西人民出版社,1958.
关键词:农村经济;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经济体制改革
我国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大国,人口众多,这也凸显了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只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解决农村经济落后的面貌,提高农业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比重,才能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主要分析新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分析当前我国经济大环境给农村经济体制带来的突出影响,解决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体制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化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农村经济大发展、大繁荣。
1新时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回顾
(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农村经济体制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很难得到发展和提高,虽然国家提出"分包到户"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但是受到意识形态的压力,一直被打压,没能真正实施。直到1978年安徽省小岗村十八位农村率先开始尝试分包到户的新型农村经济发展形式,彻底改变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村经济,这是一次农村经济的胜利,这一次"包产到户"的彻底实施,打破了原有的意识形态,用创新的经济体制,改变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被国家誉为"中国农村的伟大创造",并作为基本国策被确立下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在中国馆面临巨大选择和抉择的历史时期,敢于尝试做第一人的创新精神,迈出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小岗精神,被誉为现代农村继续发扬的重要精神。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不断调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使用,这个阶段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增产增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经济改革的起点,也是中国经济改革的起点。第二阶段,1985年-1992年,农村流通体制改革阶段,农业大丰收,卖粮难的问题也逐渐凸显,统收和派购的形式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农产品开始面向市场,农产品价格施行"双轨制"国家积极推进和鼓励多种经营模式,优化种植结构,鼓励和支持农民从事非农生产,推进城镇化进程。第三阶段,1993-1998年,经济转轨期,全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将农业经济推向市场,农业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第四阶段:新世纪以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时期,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改革从经济改革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改革过渡,中央也加大了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逐渐改变城乡二元制经济结构,把城市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工业发展和农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2)农村经济改革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在改革和调整的趋势下,获得了较快发展,其中结合农村经济改革的四个阶段内容,分析总结农村经济改革的主要特点:首先,维护农民利益,加大支农惠农政策的投入,农村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我国,农民占有庞大的基数,所以支持和维护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是保证国家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其次,改革发展的循序渐进性,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国家根据具体国情,分步骤的开展农村经济改革,从表及里,从点到面循序渐进的开展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新时期,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国家开始进行全面改革,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最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效显著,农村落后的面貌正在逐渐改变,一些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较高水平,农村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但是城乡二元制结构,拉大我国城乡的经济差距,国家还应该加以重视和解决。
(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成就和问题
我国农村经济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进步,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我国农村经济高速发展,农产品产量有明显的提升和增加,受到我国农产品供给问题的影响,我国开始大力扶持农产品的增长和提高,从增速来说,特别是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农产品有了明显的增长和提速,这对于我国国民经济来说是一个积极信号。例如,粮食增收、棉花产量都大幅提升,2013年我国粮食总产值60193.5万吨,同比增长2.1个百分点,切实保证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需要,彻底改变了我国农产品的供给状况,实现了长期的供给保障,基本解决了我国人口温饱问题。
农业的综合实力有了明显的提速,各种农产品的需求增加时农村经济改革的一大亮点和成果展示,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稳步提升,保障我国经济的长远、快速增长,也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和保障。但是面临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经济的改革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农业经济的发展依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短板和缺陷,所以结合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总结农业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得出以下关键问题,对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1)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程度较低,层次较低
农村经济发展主要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济体制基础之上,受到小农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较小,基础薄弱,层次和发展的水平还不能和其他经济相匹配。一个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放宽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限制,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对于农业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和不足,降低了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规模,农业生产集中程度、规模效益程度低,农产品的生产效率明显不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产品缺乏竞争优势,导致农产品价格备受压制和制约,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影响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信息收集和反馈能力不能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
(2)农产品市场体系相对落后,竞争能力较低
市场经济下,对于农产品市场的要求明显提高,但是从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看,农产品的市场体系相比其他经济的发展,有明显的不足,导致竞争能力不足,严重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组织化程度较低,制约农产品的竞争能力和层次水平;其次,交易方式单一,农产品的流通体系还不健全;最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影响农产品市场化进程的推进。
(3)农村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硬件设施的发展和维护,但是从目前农村硬件设施看,农村配套设施相对落后,信息化水平明显不足,农村经济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这对于我国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不小的挑战和约束。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还没有建立和形成,缺乏专业化服务和配套设施,农村经济的融资困难,农村经济的实际效益相比其他经济来说差距明显,金融服务体系的落后,对于农村企业的阻碍和制约是不可估量的,这也是导致农村经济发展规模不能扩大的基本原因。
(4)城乡差距依然明显,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
城乡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二元制的结构,二元制结构有最明显的表现是城乡收入的差距,贫富差距的扩大增加了社会矛盾,其根本原因是农产品的价格偏低,影响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这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巨大的威胁,城乡收入的差距,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这也是国家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目的是增产增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带来收入的增加,或者说收入的增加还不能赶上物价的增加,这导致农民的收入不增反减,这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是不得不重视和改变的重点问题。
3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具体措施
(1)继续坚持和完善现有农村经营制度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的经营制度,是保障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种经济制度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证实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也在大政方针政策上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保障,并确立了以下几个基本原则,首先,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不动摇;保障和维持农民的利益,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发展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农民加大田地的整合,发展规模化、效益化农业,扩大农村经济的产业化,调整农村经济的结构;最后,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经济发展的配套措施应该进一步优化和整合,提高农村挤经济的服务水平,例如专业经济技术合作社、以及其他的基础配套措施,这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意义。
(2)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解决剩余劳动力
从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看,我国农村存在着严重的劳动力过剩现象,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农业人口较多造成的所以解决农业人口过剩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国家应该鼓励和支持农民去城市就业,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解决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现状,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经济发展的瓶颈。首先需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其次,改革农村的产权制度,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同时,农村土地扭转也要深化改革,解决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提高农村的就业能力和水平,不再仅仅依靠一亩三分地维持生活。
(3)切实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增加农民的收入是缩小城镇差距,减少矛盾的关键内容,在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中,增产增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最重要体现,农民的腰包鼓了,收入增加了,才能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首先,理清收益分配关系,减少农村负担,从国家农业税取消到现在的支农惠农政策,无不体现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提高农民的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其次,加快农村企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随着农村企业发展,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村企业的发展,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变农村经济将基本依靠农业的面貌,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参考文献:
[1]梁艳菊.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分析[J].特区经济,2010(05).
××*同志的讲话
这次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是继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后,又一次事关“三农”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研究部署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工作汇报,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门研究。刚才,谈月明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作了具体部署,王文序同志就乡镇换届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体会、抓好贯彻落实。应该说这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都已经明确,各县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具体方案,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根据市委常委会和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农业兴才能百业兴、农民富才能全市富、农村稳才能全局稳。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上级精神与湖州实际相结合,把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创新破难,开拓进取,全市农村呈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村容村貌加快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2005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2280亿元,是2000年2.8倍多;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288元,“十五”期间年均增幅达到11%;2004、2005连续两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农村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0.488降为2005年的0.383。可以说,我市的“三农”工作,特别是在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百千工程”、康庄工程建设,农村税费、教育、卫生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都走在了全省前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市的“三农”工作在全省有影响有地位,在全国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方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城市发展的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当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总体上看,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另一方面,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乡镇政府职能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乡镇工作的重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乡镇进一步面临转变职能的压力。特别是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面对要把广大农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新任务,现有的乡镇职能已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乡镇的主要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工作方式由过去的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民主和教育的手段,更多地依靠农民的社区自治。可以说,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职能将逐渐淡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服务职能将不断增强,而且内容更多,要求更高。而我们的乡镇职能恰恰在这方面还存在许多缺位。因此,必须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根本上突破制约农业和农村进一步发展的体制障碍,切实转变乡镇职能。这是一场涉及农村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意义重大而深远,任务复杂而艰巨。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特别是从“三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来认识这项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一)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内容丰富、寓意深刻,涉及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各个方面。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样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提供动力。农村综合改革涉及农村行政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等重大变革。其内容涵盖了农村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个层面,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性、保障性的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综合改革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又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举措。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而统筹城乡发展最大难题就是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乡二元分割的状况正在被逐步地冲破,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也逐渐向农村延伸。统筹城乡,关键是从体制机制上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如果不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就不可能解决乡镇权责不清、职能转变缓慢的问题,不可能解决不少乡镇存在的财政困难和债务负担问题,已经推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也只能是治标而不治本。因此,必须从改革农村管理体制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分治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体制。
(三)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基础不稳、地动山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是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推行农村综合改革,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促进乡镇政府服务职能到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
总之,各级党委、政府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估计在现有体制下开展这项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把握重点,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即将全面推进的乡镇换届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任务是: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重点是要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巩固税费改革成果,逐步建立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防止把综合改革理解为减几个机构、裁几个干部的简单化倾向,切实按照“明确乡镇功能定位,理顺乡镇权责关系,合理配置机构人员,激发乡镇干部活力”的要求,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总的来说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职能。从乡镇的实际情况来看,乡镇功能应该是“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巩固基层政权,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这个定位,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逐步把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转到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上来,并根据省里的要求,在行政执法上适当赋予乡镇一定的管理职能和部分必要的行政处罚权,着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乡镇机构设置要按照转变职能的需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贯彻“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真正做到机构精简、编制压缩、人尽其用。乡镇机构改革要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同步进行,达到激发乡镇干部活力的作用。领导班子职数要严格按照乡镇换届的要求配置,并注重逐步推进领导干部年轻化,抓好乡镇干部队伍的结构调整。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乡镇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尤其要加快建立择优选任、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切实提高乡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人员定岗,对分流干部要做好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转岗培训,多渠道安置,鼓励他们到村(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对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扶持;对提前退休的要妥善安排,确保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社会稳定。
二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机制创新。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决定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验示范区。经过前一阶段的紧张努力,明天就要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全面启动1381行动计划,即建设一个区(建设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争取建成部级示范区),构筑三个平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人才支撑平台、体制机制创新平台),实施八项工程(产业发展工程、村镇规划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公共服务工程、素质提升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城乡综合改革工程),百项项目(围绕新农村建设实施百项重点建设项目)。1381行动计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抓手,要确保1381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改革与其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性矛盾,建立并完善新型的农村工作机制、管理机制、投入机制等。要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向农村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稳定等方面倾斜,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各种要素向农村流动。要按照职权与责任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加快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办事体系和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新型便民服务机制。要加快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做到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要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采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民办公助、合同承包等方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农民群众投入主体的作用,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工商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快建立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和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真正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与浙大的合作中,要注重发挥浙大的优势,充分利用浙大的研究力量,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以综合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使我们的新农村建设走在全省的前列。还要重视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的培训,市里准备月底召开读书会,同时还将组织对全市乡镇干部进行培训,各县区也要抓好培训。
三要通过综合改革,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要通过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乡镇财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和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公共事业的不断发展。要通过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规范村级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运行规则和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努力实现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当前,还要重视做好化解乡村债务的工作。乡村负债现象比较多,少数乡村负债重,债务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一大难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真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新的乡村债务,逐步化解旧的债务,确保发展步入良性循环。总之,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夯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基础。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也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工作难度很大。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做到坚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要坚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努力在农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坚持服务为先,努力在服务三农上有新的进展;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农村综合改革主要工作在县区,主要责任也在县区,各县区“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亲自抓,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并抽调得力干部,建立专门班子抓好这项工作。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宣传好的做法、好的典型,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各地进展情况,切实加强指导。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过程中,要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对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是改革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与乡镇换届工作结合起来,与我市和浙大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结合起来,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加快发展。改革方案确定之后,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实施。特别是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坚定不移地执行各项改革政策,确保改革的严肃性;同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分流人员做到无情改革、有情操作,妥善安置,保持稳定。
三是要各方形成合力。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全局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努力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改革的监督。市直和县区各部门必须服从改革大局,积极配合、全力协作、主动服务,真心实意地支持基层探索试验,妥善化解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优化改革环境。各级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农村综合改革的意义,宣传改革的内容、政策、目标和要求,广泛发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引导大家积极支持和参与到改革中来,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志们,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增强“三力”,奋力实现湖州在杭湖宁发展带中间率先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的讲话
这次会议是贯彻中央和省部署,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巩固我市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湖州实际,研究部署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把握“两个趋向”,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的重大举措;是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市自2002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有效降低了农民负担,有力促进了农村发展,为“三农”工作长期走在全省前列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农村发展中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比如乡镇机构与一些部门之间“权责不清、关系不顺”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乡村负债沉重、潜在风险较大的问题尚未有效解决,给进一步深入做好“三农”工作带来了不少压力。因此,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提高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准确理解和把握省、市关于这次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打下良好基础,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既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又要注重把上级的改革精神与我市的实际相结合,充分考虑改革的承受度和政策的连续性,实行有情操作,确保改革依法有序稳步推进。二是开拓创新的原则。勇于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固有的管理模式,着力解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促进农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新突破。三是服务为先的原则。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服务“三农”上,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四是统筹兼顾的原则。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农村经济得到新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使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这次农村综合改革的目标,从近期看,就是要通过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长期看,就是要建立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协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
二、明确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即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控制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这次农村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市与浙江大学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实验示范区工作,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
一要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础,省里在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已把乡镇功能定位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上,并确定了乡镇政府的八项主要职能: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二是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三是负责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搞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事务等公共服务工作。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五是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六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农村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七是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权利;强化、调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八是完成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能定位,乡镇政府要把工作重点从过去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加强规划政策引导、提供公共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来,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型政府。此外,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乡镇行政区划作适当调整的建议,使乡镇布局更为合理。
二要理顺乡镇权责关系。按照“重心下移、能放则放”的原则,对一些农村层面发生频繁、直接面对基层百姓、县区部门看不见、管不了的事项,要通过一定的授权和委托的方式,依法把县区部门一部分能够下放乡镇的管理职能交由乡镇;对县区行政执法部门需要乡镇配合的工作,也要明确相互间的权责关系,使县区行政执法职能得到延伸;要发挥垂直部门下设机构在乡镇管理中的作用,做到条块结合,促进其职能延伸到村。要针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涉及乡镇近70项行政权限的实际情况,赋予农村基层干部相应的权责,解决乡镇“官小责任大”和“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把责任与权力理顺,推动乡镇职能和体制的转变。
三要合理配置机构和人员。重点做好四件事。一是合理配置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乡镇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综合设置若干个内设机构,分清职能,落实责任。二是合理配置乡镇领导职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职数按照乡镇规模大小和工作需要,一般控制在7—9人,少数人口特别多、经济总量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1—2人,人口相对较少的应减少1—2人。提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效能。乡镇领导干部要推行年轻化,但不搞一刀切。我们许多基层干部四十多岁,虽然学历不高,但在长期的农村工作中学了很多真本事,正是年富力强干工作的好时候,要采取更加科学的考核评价办法,把他们的作用发挥好。三是抓好人员结构调整,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对现行乡镇行政总编制要进行适度精简,比例由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对精简富余人员,要采取转岗分流、提前退休、自谋职业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置,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转岗培训,让他们去当生产、消防、交通、食品、环保安全员和消费维权员,管那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干部活力。四是深入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的改革方向,将乡镇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乡镇行政机关,社会公益职能进行整合归并后统一设置若干个事业单位,经营性业务推向市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要同乡镇党政机构设置统筹考虑,避免交叉重复。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过前阶段的改革,我市“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经费投入得到保障并实现稳步增长,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下一步,要按照义务教育抓均衡、均衡重点抓农村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大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力度,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要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县、区政府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主体,要更多地承担起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要向农村倾斜。乡镇政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市级财政要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增强区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增加对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和扫盲教育的经费投入。
二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向中心镇集中,中心小学向乡镇所在地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促进城乡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加大城镇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的力度。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扩大和普及十五年教育。今年秋季入学起,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学校的公用经费各级财政必须足额到位。
三要继续抓好农村教育“四项工程”。扎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免费提供爱心营养餐、食宿改造、教师素质提升等工作。根据农村发展实际和农村教育发展需要,深化农村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加强新课程实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和培训方式,切实培养能真正服务于农村的各类人才。
(三)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县区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政府层级之间的财力分配问题,但从更深层面来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的配置问题,事关构建城乡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大事。因此,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从事权与财权相对应的原则出发,立足新的乡镇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县、区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一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要综合考虑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规模等,合理划分乡镇类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由乡镇改为街道办事处的,原则上作为派出机构,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对经济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大、具有集聚和辐射作用的中心镇,要进一步完善县、区对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赋予相应的责权利;对经济薄弱乡镇或财政收支规模较小的乡镇,可推行“乡财乡用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增加财政转移支付,保证必需的公共支出和必要的正常运转经费,不断增强乡镇为民办事的实力。
二要完善政策,规范管理。要积极鼓励乡镇培植财源,增加分成,完善对乡镇实行的“划分收入、确定基数、超收分成、短收赔补”政策,充分调动乡镇生财有道的积极性。要坚持实行“一公开、二完善、三建立”的管理制度,在确保乡镇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支出管理,规范乡镇财政的支出项目和支出范围,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
(四)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乡村债务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成因复杂,化解难度大,是影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难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一是再也不能干越俎代庖的事,坚决防止旧债未了添新债;二是新官必须理旧债,这是政府信用问题、形象问题。在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三件事,加强乡村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债,逐步化解旧债。
一要认真核查,摸清底数。要对乡村债权债务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核查摸底工作,在分清性质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化解的原则,落实偿债责任和偿还计划。市和县、区财政都要制定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要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注重从源头上制止发生新的债务。今后乡镇建设项目必须报上级政府审批,凡未经乡镇财政部门和上级财政部门出具明确意见的,有关审批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各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不得留有缺口,一般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新农村建设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规划先行、项目配套,先修后建、先易后难的原则。对违反规定造成新的债务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处理。
三要稳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村级债务以历史原因形成的居多,必须下大决心加快化解。对因发展教育、水利等公共事业引起的债务,以及上级各种考核要求农村基层配套投资等形成的债务,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乡村逐年化解。同时要加大财务监管和审计力度,通过健全村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建立化解村级债务的长效机制。
(五)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公益事业不断发展,需要依靠多方面的力量,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起一个保障机制。
一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自我造血”功能。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政府不可能大包大揽,关键还是要依靠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实力,这是根本所在。特别要落实村级集体发展留用地政策,帮助搞好规划开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村级集体资产和闲置资金开辟长期稳定的增收渠道。同时,要稳步推进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二要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规范村级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运行规则和村级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村级组织运行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级会计委托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依法加强村集体资产、建设工程、经济合同等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特别是要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投入主体的作用。村范围内进行的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桥梁修建、环境卫生改善、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除财政给予补助外,遵循村民自愿、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共同受益、民主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议事程序,在村内实行“一事一议”制。
三要建立财政扶持补助制度。各级政府都要建立财政专项补助制度,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市重点对区里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进行补助。此外采取市、县区、乡镇财政补助一点,社会资助一点,村自筹一点的办法,全面解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0平方米以下或无产权活动场所问题,力争今年70%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四齐八配套”规范化水平。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措施,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力度。
三、强化责任,努力确保农村综合改革的落实到位
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对此,我再强调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抓。农村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新农村建设大局的重大改革。要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从各县、区和乡镇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改革路子。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具体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力量,组织精干的工作班子,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农村综合改革责任体系。根据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我市的实际,我市建立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并对应五项改革的具体任务专门再设立四个指导组。各县、区要根据实际,健全充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力量。
二是要上下合力抓。农村综合改革是乡镇机构的又一次调整和完善,涉及各个部门在农村基层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落实。因此,各部门必须自觉服从农村综合改革的总体安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精力,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全面落实承担改革任务。市里要组织检查督导,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垂直管理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切实把各项职能延伸到乡镇。各部门不得干预乡镇机构改革,不得硬性要求设立对口机构,一定要给乡镇创造一个宽松的改革环境。各级综合改革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掌握情况。农村基层干部既是农村综合改革第一线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又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要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要结合先进性教育,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到改革中来,形成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合力。
三是要注重结合抓。农村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工作上一定要讲究方法,注重结合。一要把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使改革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过程,成为推动政府改革、提高执政为民水平的过程,成为动员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二要把“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五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通盘考虑,加强协调,同步推进。除了五大改革任务外,还要把乡镇区划调整、撤并行政村、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政务村务公开、村级民主理财等相关改革系统地考虑进去。三要把督查、调研和指导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对督查和指导工作要亲自抓、经常抓,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好的经验总结出来,用以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
四是要把握进度抓。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准备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至6月是宣传发动阶段,重点是部署改革工作,制定改革政策,开展舆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7月至9月是组织实施阶段,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乡村债务化解措施,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完成农村综合改革各项任务。10月至12月是检查总结阶段,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农村综合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形成比较完整、规范的各项制度,建立巩固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做好工作,决不能拖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后腿。
同志们,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中央的要求,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抓手。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扎扎实实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同志的讲话
刚才,谈市长对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根据省、市委统一安排,今年第三季度我市乡镇党委将进行换届,届时乡镇人大、政府也将进行换届。抓住换届契机,合理确定乡镇领导班子职数,提高乡镇领导班子效能,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次乡镇换届,面临新农村示范区建设开局起步、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以及市、县区、乡镇换届集中等新的情况。能不能平稳有序、健康扎实地组织好这次乡镇换届,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扎实展开,事关农村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事关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深入推进,更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此,我们务必要有充分的认识。
对搞好乡镇换届工作,市委和各县区委高度重视。自4月上旬以来,全市乡镇换届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全市5个试点乡镇中,长兴县洪桥镇已于5月9日顺利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吴兴区东林镇今天正在召开党代会,其他三个乡镇的试点也将于5月25日前完成。在试点中,各地抓住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面上推开积累了有益经验。对于全市面上的乡镇换届工作,市里将在省统一部署后,于6月上旬专题召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根据今天会议安排,我想就做好乡镇换届的前期准备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深入调研、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今年乡镇换届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各地要在前阶段调研和学习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掌握影响乡镇换届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第一,要细致调研,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把深入调查研究贯穿于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全过程,尽量把情况想得复杂一些,把调研工作做得深入一些。调研中,特别要重视掌握乡镇干部队伍的思想脉搏,以便分类采取针对性举措;重视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时考虑在扩大民主中如何正确引导党员、群众参与热情的问题。第二,要全面分析,准确掌握干部队伍结构状况。近年来,我市乡镇撤扩并的力度比较大,但同时,乡镇干部队伍出口不畅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乡镇领导班子人员偏多、梯次结构不够明显、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借乡镇届末考察之机,进一步摸清乡镇干部队伍状况,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状况,为统筹考虑人事安排方案提供可靠依据。第三,要深化学习,深刻领会省委有关政策要求。省委对今年的乡镇换届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市委也将结合实际,明确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正确把握政策,认真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领导有力、指导到位,确保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
二、突出重点、再接再厉,按时保质完成乡镇党委换届试点。由于今年乡镇换届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政策、新要求,做好试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地要按照既定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第一,要坚持标准,善始善终抓好试点工作。当前,整个乡镇党委换届的试点工作,已经进入后期。但越到后期,思想越不能放松。已经完成党委换届选举的两个乡镇,要认真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特别是对换届中退出乡镇领导班子的干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好关心关爱政策;制定完善新一届党委工作规则,集中精力抓好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及时把党员干部通过换届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工作上来。对正准备召开党代会的三个乡镇,县区组织部门要继续加强指导,针对精简职数、扩大民主对换届选举提出的新挑战,认真抓好党代表培训、党代会召开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试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二,要认真梳理,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完成党委换届以后,县区组织部门要指导试点乡镇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规律性认识。对乡镇换届中,如何围绕精干高效,处理好精简职数与合理配置的关系;如何围绕选好配强,处理好扩大民主与加强领导的关系;如何围绕平稳有序,处理好关心关爱与合理使用的关系;如何围绕考准考实,处理好科学评价与务实管用的关系;如何围绕协调共进,处理好换届选举与当前工作的关系等重点难点问题,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提出具体解决办法。特别是对探索创新的一些重点环节,要总结出成熟的操作模式,为全市面上推开提供借鉴。
三、内外兼顾、统筹安排,认真做好乡镇换届的启动准备工作。当前,多数县区已开展乡镇领导班子届末考察考核工作,即将进入人事安排阶段,全市乡镇换届即将全面启动,各县区要重视以周密细致的启动准备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一,要加强业务骨干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组工干部搞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按章做好换届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培训,使干部熟悉掌握乡镇换届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把《干部任用条例》、《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落到实处。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组工干部公道正派意识,坚决做到不受托吃请,不为跑官要官者提供可乘之机,不为有关人员提拔、调动等打招呼、说人情,不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以良好作风选人用人。第二,要做实做细工作方案。认真贯彻中组部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成果,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运用到乡镇换届考察中去,考准考实干部的德才表现。通盘考虑乡镇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乡镇、县区部门领导班子现实状况,及时制定合理的乡镇领导班子人事安排预备方案,以及退出干部的安排预备方案,为县委当好参谋。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细化乡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特别是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对较难把握的探索举措,要制订出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第三,要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找的主要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要进行全面的“回头看”,对还没有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和落实。对一段时间以来的信息要分析预测,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意见比较集中、涉及乡镇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作出说明,理顺群众情绪。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订好处置预案,为换届创造良好环境及各方面准备。
世人关注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在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总结农村改革发展30年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群众的新期待,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对指导当前和今后的农村改革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全会公报指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加速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另一方面又指出农业基础仍然脆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面临正在发生新的变革和新的局面、新的情况,中央提出继续解放思想,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是推进改革发展伟大进程,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是落实十七大总体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应对新情况、新任务、新问题,巩固和发展农村好形势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改革30年最好的纪念。
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要准确把握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的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力争到2022年,实现农村经营体制更加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利得到有效保障。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要全面落实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按照全会勾画的农村改革路径,制度建设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应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优化农村改革发展的制度环境,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按照全会提出的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应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放在首位,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健全符合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要求的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全会描绘的农村公共事业发展蓝图,应把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作为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目标,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降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要始终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推进农村改革,关键在党。各级党委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凝聚全社会力量,开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广阔道路,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理解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精神,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认真实施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两基”攻坚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积极落实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使我市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促进了全市农村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但是,随着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深入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现,主要是: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缺乏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财政投入总量不足,经费保障水平较低;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供需矛盾突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费上学,农民负担较重等。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九”成果的巩固,不利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深化改革。在全国上下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中央做出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决策,从理顺机制入手,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等问题,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这不仅是对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的极大支持,而且对提高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更好的发挥农村义务教育在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各县(区)必须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中央、省上的这项惠民政策和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确定的“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一)全部免除农村地区(包括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免杂费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00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23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50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18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杂费标准按照县镇初中标准执行;贫困家庭寄宿生按县(区)寄宿生总数的50%掌握,补助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2∶8比例共同承担,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9元,并逐年有所提高。县(区)财政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经费,足额落实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开学后新增学生的免杂费资金和补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县(区)财政自行解决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要落实市财政局、教育局转发的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甘肃省中小学公用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平市财教〔2005〕98号)规定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具体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32元,小学每生每年24元。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将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分省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并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也将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五)逐步完善城市及农垦、林场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城市义务教育也要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在平凉城区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子女、残疾人子女、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农村二女结扎户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政策。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3∶7比例共同承担;残疾人子女、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农村二女结扎户学生免学杂费所需资金,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由所在学校登记造册并公示无异议后,享受免学杂费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平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学校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本县(区)教育部门办学校执行同等政策,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全面实施,分年度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一)2006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市、县(区)财政补助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免除平凉城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农村二女结扎户学生学杂费。县(区)财政要科学合理调动资金,保证运转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
(二)2007年,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巩固2006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2008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市财政局、教育局转发的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甘肃省中小学公用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的通知》(平市财教〔2005〕98号)规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
(四)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我市执行的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低于中央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8∶2比例共同承担。
(五)2010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按国家制定的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落实到位。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财政和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市上的实施意见,认真制定本县(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明确责任,强化资金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实行由省级政府统筹落实、管理“以县为主”的制度。市政府负责制定全市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具体政策和配套管理办法,确定市、县(区)政府的具体责任,安排转移支付和市级承担的资金。县(区)政府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直接管理者和使用者,要根据政策规定,建立科学规范的专项资金管理、学校经费预算、公用经费管理等各项制度,管好用好各项义务教育经费,具体内容包括:将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学校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县(区)财政原来安排的义务教育经费要继续保留,并加大对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防止发生经费投入上的“挤出效应”,确保中央、省、市和县(区)同步增加教育投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三)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加快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完善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任教服务制度,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推进农村办学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和价格,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逐步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范教学秩序;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为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精神,现就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
农村税费改革经过六年的改革实践,取得了历史性重大成效。全面取消了农业税等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税费,初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步伐明显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关系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深刻变革,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切实解决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些遗留问题,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体制性因素,从制度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促进城乡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搞好农村公共服务,健全乡村治理结构,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源泉。
二、明确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总体要求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改革的目标是: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力争在**期间或用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改革的总体要求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解决遗留问题,扎实稳步推进;加强调研总结,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实践,实行重点突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并做好农村综合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之间的配套衔接。
三、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当前,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是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以此带动农村的各项改革。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要进一步扩大市、县试点范围,以便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认真探索,为全面推开农村综合改革提供经验。
乡镇机构改革的总要求是:坚持因地制宜、精简效能、权责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政府要重点强化以下职能: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要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按照国家规定做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区划的合理调整。上级部门要大力支持基层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有关专项经费,不折不扣地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考评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和特设教师岗位制度,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合理调整农村教育布局,严禁超标准建设和搞不切实际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收入划分,加大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落实和完善财政对村级的补助政策,确保乡镇机构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快农村公益事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四、全面落实取消农业税政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执行和落实**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的各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取消农业税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取消农业税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地方减少的收入给予适当补助,省级财政和有条件的市(地)、县(市)也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是否清收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决定清收的地区,要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清收程序,实行张榜公示,确保社会稳定,坚决防止借机侵犯农民利益。各地要切实转变农业税征管机构职能,做好农业税征管体制调整和征收人员的转岗安置工作。有关部门要抓紧提出涉及农村税费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意见,为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提供法律保障。要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场农业职工负担。
五、稳妥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
各地要继续按照中央要求,高度重视和扎实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健全和落实对县乡领导干部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考核制度。要在合理划分债务类别、加强监察审计、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的基础上,清理核实债务底数,锁定旧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化解债务的优先顺序,区别轻重缓急,注意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债务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集成现有政策,整合现有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偿债奖励机制,支持基层推进化解债务工作。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意见,及时指导地方工作。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39号)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制止新债的“三个不准”和“两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决不能盲目举债搞建设,形成新一轮乡村负债。
六、创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
各地要继续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约束机制,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不断推进基层民主,不断健全法制保障,做到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要严格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等的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民建房、殡葬、计划生育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的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等经营性收费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生产性收费的监管。加强对村级组织收费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经费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或采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约束村民、管理村务。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会计制等管理办法,促进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防止和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的行为。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费的监管,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做好财政对农民补贴补偿和对村级补助资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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