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营销论文(6篇)
时间: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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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10日,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作为每个生产和流通企业来说,都面对着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区域化、本土化特征逐渐显现出来。企业在生产和营销实践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有坦途也有误区。中国加入WTO以后,营销的重心应转向哪里?怎样转?采用什么样的策略转?都是我们面临的全新课题。
过去,我们在战略目标市场营销定位上曾产生过一些误区。主要表现是:从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比较分析看,重视城市市场而忽视农村市场;在内陆城市市场与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市场比较,重视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市场,忽视内陆城市市场;在中小城市市场与乡镇市场比较看,重视中小城市市场忽视乡镇市场。理由是城市购买力高消费层次高,农村购买力低,消费层次低。前者,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给企业以较高的效益回报;后者,在较长的时间里不会有较大的效益回报。因此,城市市场拥挤,广告铺天盖地,农村市场冷落、萧条。中国有9亿农民消费者在农村,不重视开发这一庞大的消费群体,就失去了未来的商机。据零点指标网与零点调查2001年7—8月完成的对辽、豫、鄂、皖、津、川、浙、陕、粤等11个省市34个地区115位18—60岁的农村居民的随机入户访问得出的结论是:农民消费有品牌,市场潜力巨大。面向农村市场,倡导品牌营销是一种最佳的理性选择。
一、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城乡消费群体变数的加快是品牌消费的基础。农民依据什么购买商品,很显然是靠收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8亿农民在党的领导下对农业全面实行了改革,粮食自给有余,温饱已基本解决,粮食总量平衡、丰年有余、部分地区相对过剩。林、牧、渔业也有了较大发展,农民收入在持续走低过程中略有提升。据有关部门统计,从全国范围内农村看,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1997年增长4.6%;1998年增长4.3%;1999年增长3.8%;2000年增长2.1%;2001年有一个恢复性增长,达到4%。但是,具体到某一个省区或农户纯收入与全国平均增幅指数也有比较大的差异。这就为在农村实施品牌营销提供了客观的空间条件。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约有2亿人,在城乡之间流动,2001年农村外出打工的劳动力有8000万人,同比增长5%,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6.3%。近期,国家又出台了新的人口流动户籍政策,各省又根据总的政策又制定了一些人口流动的鼓励措施的地方法规,从现在开始未来5-10年,中国农村人口将有亿万人转移到中小城镇和大城市。消费群众变数的加快,为产品的品牌营销提供了基础条件。
二、引导农民转变消费,提高品牌营销的水准。随着农民城市化的推进,农民文化知识的提高,消费观念和生活习俗也会发生较大的相应变化。那种“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短缺时期消费观念,将会被实用、时尚、创新、效益的新观念所取代。据社会经济调查及商务咨询机构提供的资料看,未来农村品牌消费的水准会逐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大类知名品牌商品上:一类是农业生产用品。如:种子、化肥、农业机械、摩托车、农用车和小型运输车、灌溉设备、发展林、牧、渔业的基础设备将会有大幅度增长;二类是家用电器类。如:黑白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等商品的销量看好;第三类是洗涤用品。如:洗衣粉、洗发水、各类肥皂等等卖点也不差;第四类是保健品。如:补脑、补钙、补血等滋补品也有一定市场;第五类是各类饮料及小食品在中小城市和农村市场上也有相当大的消费群体;第六类是电脑类及通讯器材。电话、手机、电脑等在富裕起来的农村,需求呈上升势头。从农村消费者需求心理分析,从感觉、知觉到认知程度,他们对质量优、价格适当、服务好的品牌忠诚度比较高。由此,我们的生产和营销企业应针对不同消费者群体,根据产品进入市场的导入——成长——成熟——衰退四个阶段,组织好品牌营销,在营销实践中,提高产品品牌的层次。
三、从建立品牌营销网络入手,推进营销体制的创新。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农村物资的流通渠道主要是依靠乡镇合作社、供销点和小卖店。中国入世以后,原有的计划经济时期的农村商品流通体制远远适应不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需求。现在有些省区对原有的农村供销社营销体制,进行了大胆的改革。首先,在产权关系上改革。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营销体制。这种新的体制应当包括:国有的、集体的、民营的、股份的、外资的、个体的、合作的等等一系列不同所有制形式;其次,在运行机制上进行变革。以资本运营为主要切入点,推进农村营销业态的转变。借鉴发达国家比较成功的经验,一个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转型时期,小中城镇建设会逐步发展起来,围绕着省会、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大都市的周边地带,铁路、民航、高速公路的站点和进出口处,应逐步成为商家发展业绩的佳境选择,在这些地区可以推进仓储式,连锁经营,批发市场,专卖市场,综合配送中等等业态形式的发展;其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指导农村农户加公司模式的发展,逐步形成订单农业、项目农业、产、供、销配套农业。在以上三种形式改革中,逐步推广以网络营销和绿色营销的业态。培训网络和绿色营销人员、选育无公害农产品,通过互联网定期农产品的供求信息。引导农民销售产品品牌、消费自己需求的商品品牌。也可以建立网络绿色营销会员俱乐部,倡导全新的生活健康,现代营销理念,推介绿色产品,总结营销经验,逐步地把我国互联网络营销建设和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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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企业看国内烟草企业的品牌营销
从国外企业看国内烟草企业的品牌营销
作者:佚名资料来源:网络点击数:427更新时间:2006-9-33: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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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烤烟种植面积、卷烟产销量、卷烟增长速度、吸烟人数等4项指标雄居世界第一。与这些数字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烟草企业在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尤其是在品牌营销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烟草企业存在着巨大差距。就美国的菲利浦.莫里斯公司(“万宝路”品牌的拥有者)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营业利润等方面都超过了我国所有烟草企业这些指标的总和。中国的产销量是世界上最大的,但为什么在一些“核心”指标上要远远落后呢?思潮公司认为:除生产技术外,我国烟草企业在品牌营销上的策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随着商品竞争激烈程度的增加,品牌营销在烟草产业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我国的企业在品牌营销方面有哪些不足呢?我们将以西方发达国家烟草企业为参照,探讨我国企业在品牌营销方面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1香烟的品牌建设收到区域的限制
烟草行业的地方保护主义由来已久(主要因为地方政府为了通过高额的烟草税收来追求当地的经济效益最大化),这也是限制中国烟草企业品牌营销发展的最大问题。尽管国家烟草专卖局已经三令五申地指示不允许地方保护,但是这个趋势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这样使外地卷烟进入当地市场非常困难。上海思潮市场咨询公司在进行一项调查时发现,一些消费者非常熟悉香烟在登上外地市场货架的难度相当大,甚至在有些店铺里,只能把这些香烟存在仓库里。短期来看,地方的烟草公司的利益确实得到保障,但这无疑损害了那些以全国市场为目标的大型烟草企业的利益,更加抑制了中国烟草行业的发展。
然而,短期之内消除这种情况不太可能。思潮公司建议烟草企业在推广品牌时首先要考虑本地市场及周边地区,然后进入壁垒较低的市场。
2中国烟草品牌过多,且以低档烟为主
我国烟草市场卷烟品种过多,每个品牌的市场占有率比较低、知名度也不高。据统计,我国烟草市场上生产卷烟的企业有几百家,现有品牌2000多个。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烟草市场有很大的不同。美国的菲利浦•莫里斯公司(PhilipMorris)在美国市场上占有率超过40%,“万宝路”品牌人人皆知;而日本日本烟草公司(唯一一家政府授权的烟叶买主和卷烟生产者)在日本市场的占有率高达80%,主力品牌MILDSEVEN在全球内几乎家喻户晓。
在我国的2000多个品牌中,低档产品占绝大多数的比例,且供过于求,而中高档产品的供应量不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中高档产品的需求必然会增加,可以说现在正是塑造中高档品牌的良好时机。同时,这对提升企业的知名度也有相当的帮助。我们发现,国外烟草企业的主力产品都是以中高档产品为主。中国企业在这一点上路任重而道远!
3让烟民多一点“上帝”的待遇
品牌是由消费者建立的。“消费者就是上帝”这一真理在烟草行业同样适用,这也是日本和欧美企业长盛不衰的秘诀之一。企业要树立起品牌形象,必须清楚消费者的需求与感受。感受消费者的感受,担心消费者的担心。一些国外烟草企业率先在开发产品时降低了香烟中焦油的含量,加入其他替代成分,以减少对消费者健康的危害。国内企业和西方企业在这一方面上的差距是相当大的。我们不要老是把精力放在改变香烟的口味或是包装上,更要提倡“服务兴烟”,多从消费者的角度想想,让他们真正作一回“上帝”!
4广告宣传需要另辟途径,出奇制胜
由于烟草对健康的危害性,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规禁止烟草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广告。同时也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广告。那么我们企业有什么样的方式既对品牌进行了宣传,又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呢?英国著名的英美烟草BAT的经验值得借鉴。早在1912年,英美烟草就出巨资在英国圣安德鲁斯设立了一年一度的“登喜路”杯国际高尔夫公开赛,经过几十年的孕育,“登喜路”杯已经成为了国际著名的高尔夫赛事,同时,“登喜路”香烟也借此成为了国际知名的品牌。
同样,为了让长大之后可能成为烟民的年轻人能够了解和记住包括万宝路在内的香烟品牌,莫里斯公司曾经别出心裁地印制数千万个精美的书皮免费赠给全美的许多中小学。并在书皮上加上附注的“请三思”、“不要吸烟”等暗示性字样,既让反烟人士抓不到把柄,又着着实实地给莫里斯公司的万宝路等香烟品牌做了间接营销传播。这一举措在当时不仅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而且展示了莫里斯公司在公众面前的健康形象。我国企业从上面的两个例子中不难得到一些启示。
5品牌宣传要考虑“品牌内涵”与“本土化”两方面的影响
中国烟草企业在进行品牌营销的同时应当注意宣传媒介与品牌内涵的一致性,选择符合品牌特点的宣传手段。“万宝路”品牌长期以来一直给人以粗犷豪放的形象,根据这一特点莫里斯公司所选择的宣传手段之一是赞助F1的法拉利车队,他们所看中的就是法拉利车队的奔放、狂野的品牌个性与“万宝路”的特点非常吻合。“万宝路”让消费者联想到一个潇洒、豪迈的成功男士形象。
品牌营销的“本土化”也是必须要考虑的一个因素。70年代香港市场“万宝路”香烟的广告宣传充分证明了“本土化”的重要性。万宝路的牛仔形象在香港播出时,香港人虽然欣赏它的画面和音乐,却对终日骑马游牧的牛仔却没有好感。因为在香港人的心目中,牛仔是低下劳工,这在感情上是格格不入的。针对这种状况,万宝路迅速对宣传策略作了调整。于是,在香港电视上出现的不再是美国西部牛仔,而是年轻洒脱、事业有成的牧场主。经过这一改变之后,万宝路香烟在香港迅速打开市场,销售量直线上升。
6企业品牌的多元化发展
在这一方面,莫里斯公司依然做得相当出色。该公司除了拥有著名的万宝路牌香烟外,还拥有MaxwellHouse牌咖啡和MillerLite啤酒等产品,这些品牌也取得了巨大成功,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不仅如此,该公司还在加利福尼亚等地进行了房地产投资。正是由于多元化的发展,塑造了良好的公司形象,才使得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一直稳坐烟草界龙头老大的位置。
关键词:农产品;品牌营销;产业结构;对策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打造区域特色的农业强势品牌,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农业与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论题。随着我国对外的全面开放,国外许多品牌农产品纷纷进入我国参与市场竞争,这给国内农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可以说,农业品牌竞争的时代已经来临。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加快品牌农业的发展,对推动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优势
(一)特色资源优势
中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的差异使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产生巨大的差异,以资源为依托,发挥地域优势形成名优传统农产品,成为农产品品牌营销的资源依托。目前一些地区根据自然条件的差异,已经初步形成了当地的名牌产品,带动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二)政府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特别是1999年《农业部关于创名牌农产品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把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营销,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作为最佳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政策、组织、资金等方面大力支持农产品品牌营销战略的实施,为推动农产品品牌营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我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劣势
(一)经营者缺乏品牌营销意识
目前许多农业生产者经营的核心不是品牌而是农产品,缺乏品牌形象实力的营造,将品牌仅仅视同为商标,大多是注重品牌的识别功能和促销功能,将其打造成名牌的意识不强,不能有效地开展品牌经营。许多优质特产因无注册品牌,导致农产品土味浓,精品少,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优势和价格优势不强。
(二)农产品品牌营销的中介组织缺失,产业化龙头企业力量薄弱
在农产品品牌营销过程中,农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农业生产者大多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东家萝卜西家菜,生产规模小,总产量也小,没有规模效益,从而也不利于农产品品牌营销。但从中国的现状来看,农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相对滞后,以农业合作社为例,目前中国农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数量太少,规模偏小,入社农户占乡村总户数的比例小,相当一批农业中介组织仅仅停留在生产或技术环节的简单合作,成员之间的联合多以松散型为主,农业中介组织与农户之间的联系不紧密,达不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目的,在发展产业经营,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等方面的能力十分有限。这就使得目前农产品品牌营销缺乏真正的实施主体,很难对农产品品牌实现有效的投资、管理及维护。
(三)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不健全
如何打造农产品品牌,使之成为名牌,并经受住外来农产品的冲击而长久地生存下去呢?归根到底是想办法提高农产品质量,而提高农产品品质的关键在于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使生产过程标准化和系统化,符合国家和国际市场标准。从发达国家的实践也可以看出,农产品安全质量体系的建立健全是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基础。而在目前,由于中国农业生产是粗放的小生产经营,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操作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农产品的品质各异,从而使得农产品品牌营销缺乏必要的质量保证。
(四)农产品科技含量偏低
在农产品品牌营销过程中,从种苗的培育到产品的生产,从农产品的加工、包装到销售,各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科技支持。虽然中国农业科技经过50多年的发展,水平有所提高,但从整体而言,农业科技进步尚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就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而言,发达国家已达到70%-85%,而中国仅有42%,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滞后,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得到推广应用的只有30%-40%,其中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20%,而发达国家却早已达到60%-70%。这就使得中国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农产品品牌营销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撑。
(五)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产业结构趋同,竞争优势不明显
首先,中国农业产业化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产品加工业落后,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基本上停留在粗加工上,精深加工产品、二次增值产品少,高科技产品、名牌产品更少,没有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从而使得农产品品牌营销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其次,由于受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的影响,中国很多区域间农业产业结构同构现象严重,缺乏明显的竞争优势,这就使得农产品品牌营销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基。
三、促进我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对策
(一)树立品牌观念,增强品牌意识
树立品牌观念、增强品牌意识是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先决条件。农产品品牌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很大程度上政府必须发挥先导作用,政府、企业,农民三位一体联合努力开发。一是政府要转变观念,不断学习,增强品牌意识,将农产品品牌战略当作今后农村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二是针对农民品牌意识较为淡薄的问题,加强对农产的引导,帮助广大农民改变陈旧的农业观念,树立农业创品牌是增加收入的重要保障思想,逐步提高农民的品牌意识,让农民真正体会到农产品品牌效应带来的效益,积极投身到农产品的品牌创建中去。三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引导和管理,通过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对农产品品牌给予积极的支持,要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农业创品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从而自觉地走农业创品牌之路。
(二)塑造品牌形象
美国著名品牌策略大师大卫•奥格威说:“就像人的个性一样品牌的个性既是特殊的也是永续的”,意即品牌的个性是由一致性和识别性两大基本要素构成的。因此,生产者如果既能在一个品牌的性格塑造中保持其一致性,同时又实现品牌与顾客的有效沟通和情感交流以达成独特的识别特性,就可以完成其品牌的性格塑造,为产品的差异化创造有利条件。品牌形象和个性的塑造,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品牌内在形象的塑造。品牌的内在形象主要体现在产品的质量特性上。质量是品牌形象的核心,是产品的生命所在。因此,国内外生产者无不把品牌质量放在品牌营销的首位。(2)品牌外在形象的塑造。品牌的外在形象主要体现在品牌名称、品牌标志、品牌包装上。著名品牌策略大师艾•里斯说:“实际上被灌输到顾客心目中的根本不是产品,而只是产品名称,它成了潜在顾客亲近产品的挂钩。”由此可见,品牌名称是和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品牌名称给人在听觉和视觉上的感受要亲切动听。且便于记忆和突出特色。品牌标志的设计要清晰醒目、新颖美观并富有时代气息。包装是品牌形象的具体化。包装便于消费者识别品牌产品、展示品牌个性、促进产品销售。通过包装的造型、图案色彩、规格、包装材料的设计和选用,突出产品的个性,提高品牌的魅力。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体系,实现生产标准化,品种优化、包装特色化
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这是稳定农产品品牌形象的重要前提。优化农产品品种、发展特色农业,这是提高农产品品牌形象的基础。一方面需要注意科技投入,广泛利用基因工程等现代科技成果创造新产品,另一方面要根据消费者对无公害产品的渴求推出“绿色产品”以顺应时代潮流,增强品牌的亲和力。另外,还要根据各地的自然资源优势及传统优势推出特色产品,增强品牌的市场吸引力,巩固其品牌地位,并搞好农产品的加工和包装,这是改善农产品品牌形象的重要保证。这不仅顺应了消费者生活水平提高对农产品需求变化的趋势,提高产品身价、提升品牌形象,而且还有利于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做好农产品品牌的命名与注册工作
在品牌命名中,要做到简单易读,便于记忆,最好能暗示农产品的品质和效用,给人印象深刻,能产生丰富联想,尽量少用笼统的产地品牌。至于品牌标志,更应该赋予更多内涵,独特新颖有创意。同时要入乡随俗,不能与当地文化法律法规有冲突。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对其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产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产品商标注册。这就是说,我国农民今后不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都可以为自己经营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这无疑为农产品商标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五)制定向名牌农产品倾斜的优惠政策
农业名牌的创立和发展关键是要有一批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目前在全球排名前10位的大企业里,有4家是以农业为基础的龙头企业集团,他们是全球最有名的农业名牌企业。因此,政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实行扶优扶强向农业名牌倾斜的政策,有利于大型龙头企业创立和发展农业名牌。具体优惠政策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收优惠。要实行低税率、减免税和税后返还政策,放水养鱼。二是信贷扶持。可通过农业发展银行优先提供低息、贴息贷款。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实行类似政策。三是财政支持。要优先安排有关项目投资、优先列入技改计划、资本结构改革试点、优先安排债转股。四是优先批准上市融资、优先授予自营进出口权。五是加大行政、法律和舆论保护力度,坚持不懈地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六)采取品牌延伸方式,不断拓宽品牌范围,建立和完善品牌体系,丰富品牌农业的发展内涵
随着各种生产经营主体市场意识的增强,品牌与商标已经从最初所赋予的识别功能和促销功能向信息传递功能、价值功能、形象功能的综合功能转变。而不同的消费者对品牌功能的需要往往不同。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必须围绕核心品牌,建立健全品牌体系,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其主要的措施就是通过品牌延伸方式来拓展品牌范围,向消费者提供同一品牌多种不同功用和形象的产品。虽然品牌延伸是当前知名企业常用的发展战略,但对于农业企业来说,引入品牌经营的理念,采取品牌延伸方式来推进品牌农业发展,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为此,应该借助于工业化中的品牌经营思想,在进行品牌设计时,将保持品牌核心价值和个性的一致性作为品牌延伸的关键。如农产品的绿色功能、消费功能和安全功能等,都是农产品品牌延伸和发展品牌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重要方面。
(七)加大农业技术创新,强化农业科技对品牌价值的增值能力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农产品品质,不仅是树立农业品牌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本质需要。从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形成过程看,由品种研制,到良种选育,再到产品生产和后序的加工、包装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科技支持。而现代农业发展中,来自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的支持作用越来越大,尤其是围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以及产品加工的发展,开创了许多新兴的科技领域,为新的产品品牌的形成创造了良好的技术条件。近些年来,我国依靠优势人才资源和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的雄厚技术,为品牌农业的培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如有关无公害蔬菜、农产品生产技术的科研成果日臻成熟并大面积应用。但仍需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与支持力度,努力构建一个从农业生产、加工到营销的技术创新体系,集成开发和重点示范一批农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克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农产品加工、保鲜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不断增加品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推进品牌农业快速发展,促进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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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品牌战略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迅速上升有其深刻的社会和经营背景,现已成为企业经营中非常重要的战略之一。当前,我国企业的品牌意识虽有所提高,但在实施品牌战略上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文章针对国产鞋业企业品牌战略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对策。
世界知名企业在我国市场上实施“品牌战略”,我国品牌正面临着严峻的国际竞争挑战,市场的竞争已从产品的竞争越来越多地表现为品牌的竞争。我国鞋业市场已经从批发时代转入全面的品牌经营时代。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唯有品牌鞋业才会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成为消费者的首选。我国现在的消费人群结构是典型的“冰山”状态,拥有8.5亿的农民和4.5亿的城镇非农业人口,在4.5亿的城镇非农业人口消费群中又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层面:2000万-3000万的老板或企业高层管理者;6000万-1.2亿的白领;3.3亿左右的工薪阶层。由于消费群的改变,国内鞋业已经进入设计品牌的阶段,鞋业品牌的实力实际是它高附加值、知名度等因素的综合。鞋业企业必须经过认真的市场研究,对所要推销品牌的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消费者等诸多要素进行详细定位,并通过设计师创造产品的个性,在推销产品的同时推销自己的文化价值,从而使目标消费者认同品牌的文化理念。
一、国内鞋业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现状
从我国鞋业生产发展方式来看,我国制鞋工业在世界鞋业发展格局中只是鞋业大国,而不是强国。我国制鞋业处于产业链的“底部”,仅以数量和价格取胜市场,没有真正的世界品牌,我国制鞋业的比较优势并没有转化为竞争优势。国际主要鞋业巨头自创品牌,自创渠道,自有设计,均不再把“多投入、加大量”作为发展重点,而目前国内许多中小型企业和做贴牌加工的企业重复投资,生产低档产品的情况仍然十分严重。
我国鞋业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存在自主研发能力弱,缺乏自有品牌,产品档次不高以及出口增长主要依靠价格竞争和数量扩张等问题,设计能力薄弱,总体而言价格偏低,出口的增长还是呈数量型扩张态势。重销售额轻品牌创立,在品牌建设上花的功夫不足,遇难而退,生产企业规模较小,行业意识不强;出口市场过于集中,易引发贸易摩擦;国内市场不规范、营销方式落后等一系列的问题。
品牌自主开发和自主管理经营的意识淡薄。没有强有力的设计,没有创新,单纯地复制、仿造他人的产品,这样的企业生产出来的鞋就没有办法走在前沿,更不可能引领时尚与潮流,企业就只能赚取加工费,利润停留在制造过程与经营差价上,没有专业的全面的营销策划,整个运营过程很盲目,企业没有获得效益,产品也没有获得知名度。这样的企业是没有竞争力的。
二、国内鞋业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存在的问题分析
现代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品牌的竞争,品牌已成为市场的灵魂。一个企业,甚至一个国家都需要通过品牌创新来进入市场从而占领市场,最终确立在市场竞争和世界经济中的领先地位。在这方面国内鞋业企业虽然也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一)与国际品牌整体差距明显
首先,国内鞋业企业的品牌与国际品牌相比,整体差距明显。国产品牌在创造品牌价值,向世界驰名品牌目标迈进的征途中尚需加倍努力。其次,国内鞋业企业的品牌竞争力较弱,品牌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一是市场份额、销售额和资产额,二是品牌质量。随着我国加入WTO,13亿人口的庞大市场必将群雄逐鹿,国内鞋业企业有了市场份额,生产上规模才有可能,销售额和资产额的扩大也才能实现,国内鞋业企业才能最终走上一条发展壮大之路。至于品牌质量,国内鞋业企业与国际品牌的差距更大。国际品牌都是以高质量、高信誉立足于市场,但国产品牌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给人留下的印象并不深。
(二)品牌资源缺乏
国内鞋业企业现有品牌中,高技术、高质量、高文化含量的品牌较少。商标是最好的品牌。据统计,在国内鞋业企业每年出口的产品中,标有国内鞋业公司自己品牌的鞋仅占1/3左右,1/3的鞋没有品牌,另外有1/3的鞋是“洋品牌”,大量的利润流入国外经销商和商的腰包。
(三)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多年的计划经济使国内鞋业企业品牌意识淡薄,缺乏品牌的自我保护,有些国内鞋业企业甚至为了眼前利益不惜放弃自己的品牌,将宝贵的无形资源拱手让给对方,痛失长远发展的基础。品牌意味着市场,失去了自己的品牌也就失去了自己的市场。
(四)品牌战略意识不强,营销手段单一
由于国内大多鞋业企业还未能真正走出国门,不会巧妙通过国内外传媒宣传自己的品牌,开展品牌营销;也未能综合运用广告、公共关系、营业推广和人员促销等手段开展品牌战略,不少国内鞋业企业还停留在通过少量素质不高的员工外出推销自己产品的简单推销阶段。还有不少国内鞋业企业追求短期行为,在品牌的创立上追求轰动效应,盲目地用大规模广告轰炸的方式创品牌。为追求短期效益,盲目进行品牌延伸,为品牌长期价值的建立埋下隐患。
三、国内鞋业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对策分析
在机遇与挑战面前,国内鞋业企业如何打造国际性品牌,实施名牌战略,是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获得持久竞争优势的关键,深入分析和探索企业名牌战略实施的对策,对于国内鞋业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成功地进入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品牌战略的管理平台,树立现代品牌管理观念
1、建立品牌战略的管理平台。建立品牌战略的管理平台是国内鞋业企业急需重视的问题。品牌战略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品牌不能单靠营销技术策划出来,而是企业扎扎实实地做出来的。优秀的企业家,成功的企业经营理念,科学规范的管理,选择适合公司发展的企业战略,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等要素是国内鞋业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基础。法国品牌营销专家卡菲勒指出,在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品牌能够成功,这要归功于厂家在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宣传和技术改造方面的投资和准确预测。2、树立品牌营销观念。国际品牌成功的背后,都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就是品牌营销。品牌是消费者识别企业或产品的一种依据,是为企业创造持续、稳定、独特的有形和无形利益的竞争手段。因此,国内鞋业企业应树立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个性化的品牌观念,并要随消费者要求的变化而不断进行调整,丰富国内鞋业企业品牌观念的内容。
3、找准市场切入点,明确品牌的市场定位。品牌定位,为自己的品牌在市场上树立一个明确的、有别于竞争对手的、符合消费者需求的形象,其目的是潜在地在消费者心中占领一个有利的位置。国内鞋业企业必须重视对市场消费趋势及竞争态势的认真分析,选择能发挥自身优势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并集中企业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在目标市场上争取最大市场份额,这是品牌战略组成中的重要一环。
(二)采取有效的品牌管理措施
1、有效运用品牌营销技术。品牌营销技术很多,国内鞋业企业在品牌营销中应对以下几点特别加以重视。对品牌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树立鲜明的品牌形象。要正确地选择品牌传播手段和方式。着力建立消费者的品牌忠诚。研究表明,吸引一个新消费者是保持老顾客费用的4-6倍,从品牌忠诚者身上获得的利润是非品牌忠诚者的9倍之多。
2、加强品牌投资,提高企业声誉,树立名牌形象。成功的广告投资是获得社会认同的主要途径,国内鞋业企业要让社会和顾客认知自己的产品和公司,就需要大量的广告投入,运用现代的传播手段,树立产品的形象。
3、注重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提高品牌地位。(1)注重产品质量。首先,国内鞋业企业要关注同行动态,时刻关注同行的市场动态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市场脉搏,及时做出相应对策。其次,防止假冒产品的侵袭。造假者唯利是图,国内鞋业企业应有足够的准备与防御措施,避免公司及产品形象遭受损害。再次,决策者应向员工灌输企业理念,提高主人翁意识,让员工始终保持较强的质量观,维护良好的品牌声誉。(2)加强售后服务。加强售后服务,履行产品承诺,提高品牌信誉度。高质量的产品再加上优良的售后服务,更能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从而增强消费者的依赖感,品牌的信誉度也必然随之得以提高。(3)不断创新,不断开发研究新产品,实施品牌延伸策略。创新是企业生命力的源泉,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可以满足人们不断变化着的需求,从而不断增强国内鞋业企业的品牌形象。
4、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有效的自我保护手段。品牌产品最易成为侵权假冒的对象,国内鞋业企业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名牌的合法权益,通过成立企业间的名牌保护协会,呼吁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宣传,打击假冒品牌行为;投资、合资、合作等产权变动中,明确名牌资产的产权归属,保护好国内鞋业企业的名牌资产不受侵犯。还要经常查阅商标公告,一旦发现近似自己的商标注册,立即提出异议,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采取一些有效的高科技防伪标识,广泛向社会介绍识别真伪商标的知识和技巧。
21世纪企业发展的成败关键不在于具体的管理职能是否有效,而在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正确与否,实施品牌战略是国内鞋业企业发展及参与国际竞争的迫切需要,国内鞋业企业应尽快制定品牌战略,努力搞好品牌发展的长远规划,抓住机遇,争取发展成为国内甚至世界知名的鞋业品牌。
参考文献:
1、鲍莉莉.中国制鞋业比较优势状况及对策研究[J].财经界(中旬刊),2007(5).
2、陈琦.论新形势下温州鞋类出口企业的经营战略[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3).
(一)品牌的内涵
夏兰泽(2009)提出:品牌使产品与其使用者产生联系,它逐渐在消费者的脑海中形成,并对产品进行分类,从而简化了消费过程,同时暗含消费者对产品的期望。例如NIKE不是鞋子,也不是运动员的装备,是一种心态;当任何饮料都可以解渴时,可口可乐却是一种个人的经验、乐天主义的具体表现。每一个品牌之下都有一个产品,但每个产品不一定能成为品牌,这才是品牌真正弥足珍贵的地方。庄淑芬(2009)认为在当今科技如此发达的信息时代,产品同质化愈来愈高,真正持久的竞争优势往往不是来自产品而是来自品牌魅力。比如,给消费者两瓶有牌子的饮料,请对方挑出偏爱的品牌,大多数的状况,人们都会表示喜欢一个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但是若给的是同样的两种不知名的品牌,通常消费者就无法挑选。乔春洋(2005)认为品牌形象是公众对品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印象,是公众对品牌感知、理解和联想的总和。余伟萍(2007)指出,品牌形象是指现实中消费者如何看待品牌,它是人们对品牌由外而内的评价。品牌形象还包括品牌个性,而品牌个性则是品牌所自然流露的最具代表性的精神气质,它是品牌的人格化表现。品牌形象只是造成认同,而品牌个性则可以造成崇拜。笔者认为所谓品牌魅力之所以能够常驻消费者的心中,是源自于产品利用品牌为消费者量身打造,给予消费者不同的感受,而导致品牌具有差异性,使之区别于同类产品,最终在消费者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正如大卫•奥格威(2009)所说:“未来最终决定品牌市场地位的是品牌总体上的性格,而不是产品间微不足道的差异。”对一个有意于经营品牌的企业而言,能否创造一个吸引潜在顾客的品牌个性形象是制胜的关键。
(二)品牌的定位与形象塑造
1.品牌定位
按照乔春洋(2005)的观点,品牌的定位过程可分成四步:(1)细分市场细分市场可以从多方面着手,比如地理、人口、行为、心理特征等,由企业依据自身的营销企图和现有的条件,按照标准将消费者划分为若干个子市场。其划分后的市场必须是明确具体的,而且使得企业的进入有意义,也就是说市场必须是有潜力的。(2)确定目标市场完成市场细分,评估已经确定的子市场,继而确定目标市场并选择细分市场的进入方式。进入细分市场的方式有选择的专门化进入、无差异进入、有差异进入和集中进入方式。(3)选择竞争优势选择竞争优势可分三个步骤,分别是确定差异化利益值得开发的前提条件、理清差异化利益的数量及确定具体的差异化利益。一般来说,使用最佳的差异化优势不仅是为了企业长远目标,也着眼于现实利益,找到值得开发的差异化利益才能准确地进行品牌定位。(4)选择品牌定位经过上述步骤的实施,我们要用准确、简明的文字记录下定位的内涵和主张,而后要做的便是有效并始终如一地传播这一定位。
2.品牌形象塑造
品牌形象的打造和魅力的形成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积累,聚沙成塔。借鉴学者乔春洋《品牌论》一书,品牌形象的打造可以做出如下归纳:(1)重视品牌定位品牌定位的目的在于消费者心目中形成一个品牌的独特位置,但是品牌的形象是社会大众的主观意识确立的,所以品牌定位过高或过低、定位模糊或冲突都会危害到品牌形象。(2)加强品牌管理为了将企业的愿景和经营理念反映在品牌的形象上,要将打造品牌形象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让企业高层领导、全体员工都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3)重视产品和服务质量要形成良好的品牌信誉,必须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来强化品牌的形象,而质量正是这一切的基石和源泉所在。(4)优化品牌设计设计是品牌识别度的利器,如何体现品牌的形式美,使其各要素之间协调配合,产生最佳的效果就必须要将品牌的个性凸显出来。这些都要着眼于品牌的名称、标志、包装等的设计。(5)重视社会公众,掌控公关与广告抓住消费者的心理,赢得消费者的好感和信赖是品牌形象建立的目标。为了在公众心目中最终好形象的确立,要以消费者为核心,重视消费者的反应,以此为标准建立品牌形象。
(三)品牌营销策略
品牌营销策略简言之就是以品牌输出为核心的营销策略,包括品牌精神理念的规划、品牌视觉形象体系的规划、品牌空间形象体系的规划、品牌服务理念和行动纲领的规划、品牌传播策略与品牌通路策略的规划、公关及事件营销策略的规划等。现如今,商品的品牌营销手段有很多。诸如新兴崛起的微博营销手段,京东价格战的风起云涌,刘强东在微博上的挑衅与宣传。再看,现时很多的公司都会申请自己的官方微薄,只要在公司内部有活动,企业宣传有需要,都会第一时间在微博上打出来,通过转发量的激增和评论数的暴涌来登上微博的首页,以此增加访问量,提高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目光。诚然,微博对于品牌的营销的作用已经很明显。而时下盛行的“娱乐营销”节目更是得到商家的青睐,在各大选秀节目和大型综艺节目背后,企业品牌的价值发挥得淋漓尽致,很多企业选择通过赞助的形式提高自身品牌的市场认知度。
二、娱乐营销的发展现状
一家国际权威调查机构所搜集的数据显示:近80%的消费者对广告开始失去信任甚至于产生反感态度,大约只有不到30%的消费者还对广告保留着不同程度的信任。由此可见,传统广告宣传已失去优势,而娱乐营销优势逐渐凸显。广告的属性在于单向传输,消费者被动地接受,而娱乐赞助活动则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人们的生活。经过企业的精心设计和诠释,赞助活动向人们表达着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诉求,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顾客的购买行为,它体现了一种不可替代的理念;通过赞助活动的成功举办最后使品牌的目标顾客感到品牌赞助活动与消费者本人的身份、个性、生活方式、习惯、偏好、价值观等产生了关联。2005年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火爆全国,蒙牛作为赞助商的成功案例越演越烈。这场与湖南卫视联手打造的超女赞助秀,让“蒙牛”在酸酸乳领域的销售量从2004年的7亿元飙升至30亿元。这是娱乐营销中的一个经典的案例,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赞助。品牌于某一特定事物之间产生的特定联系可以由赞助活动来承担。其实最早的赞助活动早在100多年前西方就已经出现了。据记载:bovril品牌早在1898年就赞助了当时的诺丁汉森足球俱乐部,然后吉列赞助篮球运动;1928年可口可乐赞助了奥运会。随着人们看到一些成功品牌因为赞助大型节目或者活动而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基于此,赞助这一推动品牌传播,借力营销的手段就逐渐地开始推广开来。众所周知,在全中国风靡的中国好声音不仅带来了一批好声音学员的名声大噪,也让一个响亮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观众的心里。加多宝与王老吉之前的战役中,应该说加多宝凭借对好声音节目的赞助,不仅获得了更多的观众支持,也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企业选择这一类节目进行营销的原因很有多:第一,这是一个受众面很广的节目,娱乐节目吸引的大多是青年男女或者学生,这一点很符合大多广告产品的消费者定位。第二,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具有时尚感受,这和产品品牌的诉求高度一致。特别是类似于中国好声音这样新兴形式的娱乐节目对观众的吸引力很大,能够调动更多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企业选择其作为营销的平台,市场认知度迅猛上升。
三、娱乐营销策略
现如今,如何进行成功的娱乐营销成为企业亟须思考的问题。笔者归纳娱乐营销策略如下:
1.明确品牌的传播目的。要深入了解自有品牌的实质、延伸识别、核心识别、以及自身独特的价值趋向。在了解的基础上对其赞助对象所处的实物环境进行细致的分析,找出内在的关联点将品牌和某一特定事物联系起来,有针对性地设计赞助活动,对症下药,力求取得较大的赞助收益。如加多宝在对中国好声音的赞助中,选择的是夏季容易上火的季节,并且突出的是“正宗好凉茶,正宗好声音”的“正宗”。
2.抢占先机,先入为主。企业在一年中可能会收到很多的邀请函电,要根据企业实际和需要进行选择合作伙伴和方式。消费者易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独家赞助一般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即使不是独家赞助,为了迅速出击,抢占商机,应迅速建立起与目标受众之间的联系。企业应该结合自身并依据所推广品牌的特性设计赞助活动,善于从中发现个性化特征,积极参与到品牌传播策略有关联的赞助活动项目中来。在中国好声音的冠名中,很明显加多宝比王老吉先抢下来赞助权。
3.灵活运用组合传播策略。赞助本身的传播效果并不是很显著,需要企业将组合传播策略灵活运用起来。对品牌传播活动中能与目标顾客有着有效联系的诉求点进行有所侧重的组合宣传,积极创造品牌的知名度和相关联想,实现品牌家族共荣的效果。
4.注重顾客亲身体验。在赞助活动中,企业要尽可能地增加与顾客之间的互动机会,使消费者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加深对品牌的认知和感情。顾客间的舆论传播效果远大于企业自身的“王婆卖瓜”。亲身体验是增进消费者与品牌及品牌机构之间联系的好机会,所以,企业不能够仅仅依靠于单纯的赞助类广告宣传。如今节目中基本人手一瓶饮料,这必然是给现场的观众一个亲身体验饮料的机会。
关键词:奥运会营销;知识产权保护;特许经营
奥运会营销是指国际奥委会等奥林匹克组织在确保奥林匹克大家庭独立的同时,为了获得用于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的各种资金,利用奥运会及奥林匹克品牌所进行的各种商业营销活动。从其具体实施过程看,其核心是通过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特许转让使用实现奥运会的市场化运作,属于广义的特许经营。特许经营(Franchise)本意为“特别的权利”,其本质是特许权的持有人通过契约,将其所持有的商标、商号、成熟的经营模式等无形资产作为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契约规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经营费用。由于这一经营模式以规模化、低成本、智慧型的商业扩张方式,能够充分调动一切有利资本并实现最优化组合,而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被誉为21世纪最有发展前途的商业模式。目前,在我国零售业、餐饮业、美容业等行业中,特许经营业务的渗透率已达到80%,对解决就业、推动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国特许经营中也普遍存在着如恶意侵权、打球、域名侵权等诸多问题影响了特许经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因此,分析奥运会营销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特许权的成功应用,对于促进我国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确立奥运会营销中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
奥运会营销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特许赞助商计划、北京广播权、特许授权和门票收入,其中,知识产权的授权使用是现代奥运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上四个方面都包含了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特许个别或部分企业有偿使用,特许权的核心是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相关的诸多权利的集合,实际上也是广泛意义上的特许经营在奥运会营销中的应用。因此,奥运会营销中首先需要特许人——国际奥委会和举办国奥委会确立一整套完整的、可以依法保护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体系,这是奥运会营销中的重中之重。
国际奥委会对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核心——奥林匹克标志提出的基本要求包括:在有关国家(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进行登记、注册;按规定由有权机构使用或授权使用;不论出于何种目的,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保护合法使用者通过奥林匹克标志获取商业收益,杜绝违规使用;对违规使用者追究法律责任,包括索取赔偿。当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日渐显现出巨大市场价值后,国际奥委会对其保护也更加重视,对其成员尤其是奥运会主办城市所在国家也提出了特殊要求,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内涵的界定进行了充分扩展。
为了充分履行对国际奥委会的承诺,在取得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举办权之后,北京奥组委对北京2008年奥运会所涉及的奥运会知识产权从核心层、紧密层、扩展层三个层次,确定了奥运会知识产权体系的具体内容,并对其实施了全方位的登记、注册,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保护。这种完整、细致而具体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体系的建立,尽可能广泛地覆盖了对奥林匹克品牌的各种演绎,为奥运会营销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行为的认定提供了依据,也提高了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对其他特许经营体系的知识产权保护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
二、建立多层次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转让体系
虽然国际奥委会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转让由来已久①,但真正成规模、成体系地得到充分应用是在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经过百年发展,奥运会虽然已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独特品牌,但由于“蒙特利尔陷阱”②使奥运会的非商业化原则失败,加上1950年莫斯科奥运会受政治抵制,亏损巨大,以致于不太有国家愿意申办奥运会。为使奥运会走出困境,国际奥委会开始考虑奥运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并通过不同层次的特许授权,细化、分解奥运知识产权的使用。1983年国际奥委会首次对赞助商分类管理,设立官方赞助商、官方供应商和特许授权商三个不同层次,给不同层次的企业参与奥运会赞助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使赞助收入大幅增长。1984年洛杉矶奥组委主席尤伯罗斯充分应用特许经营运作奥运会,第一次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特许使用发挥到了极致。
首先,为获得最大营销效益,洛杉矶奥组委使用招标投标制出售北京版权特许,经过美国四家电视公司竞争后,由ABC出价22500万成交。这项电视版权的出售在当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其次,洛杉矶奥组委对特许权进行分类,第一次将奥运会的商业赞助分为赞助商、供货商、营销许可证三大类,每一类都授予相应范围的特许权,以排他性和非排他性的方式,在不同规模的企业中为奥运会筹措资金。为了获得足够的资金举办奥运会,洛杉矶奥组委本着“谁获利多谁出资,而多投资可获得更多利益”的商业原则,将目光瞄准在财力雄厚的超级跨国公司,将奥运商业伙伴计划中的赞助商数量减少30多个,以“每个行业里只留最大的一家赞助公司为奥运会指定产品”为基准,提高了特许费标准,以400万美金为底价,迅速的与一些世界顶尖级的公司达成了协议,并以全球性排他原则的特许授权保证受许人广泛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确保奥运TOP赞助商获得高额回报。
对于以提供实物和服务为奥运会提供赞助的企业,尤伯罗斯以排他性的供应商和非排他性的供应商相区别,这类企业也不同程度地享有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进行市场营销的权利。同时尤伯罗斯还充分利用了美国人喜欢热闹的特点,将参加火炬传递的权利也作为特许权——制定了“1公里青年遗产计划”,每个愿意持奥运火炬跑1000米的美国人支付1000美元的特许费③就可以参加火炬传递活动,第一次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特许对象由企业法人延伸到自然人,既创新了奥运会营销许权的使用形式,也突出了奥运会的广泛参与性。
通过对奥运特许权淋漓尽致的发挥,尤伯罗斯和他的团队不仅为洛杉矶奥运会的顺利召开筹集到了足够的经费,而且在没有任何政府资助的情况下,创造了2.25亿美元的盈利,开创了奥运会历史上最成功的一次商业运作,改变了以往奥运会“赔本赚吆喝”的历史,也为国际奥委会全面利用特许经营进行奥运会营销,利用奥运无形资产所带来的巨大价值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在全球的发展提供了绝好的实践经验。
从1984年以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特许使用建立起了日趋完整的体系。该体系由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无形商品(电视转播权、在线转播权等)与有形商品(吉祥物、徽章等)的开发销售共同组成了庞大的奥运特许产品群,涉及到包括传媒、广告、金融业、航空运输、制造业、餐饮、零售商业、物流配送等在内的众多行业;多层次的特许权划分既满足了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参与奥运的商业目的,也满足了全球不同人群对奥运赛事的关注和由此带来的消费需求。有些项目虽然没有冠以特许经营的字样,但就其实质和运行的方式来看,也属于特许经营——即通过对特许权的转让和使用,为特许权的所有人和受许者创造价值并服务于社会。而电视转播权、在线转播权等富有时代特征的新的特许权形式以及各届奥运会深入人心的吉祥物、会歌等,在为奥运会营销开辟新市场的同时,也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特许经营内涵的认识:即从对有形商品的商标、商号的认识,深化为对包括无形商品的商标、商号在内的知识产权体系的认识。这使得人们对特许经营的认识回归其本质——特许经营是对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特许权的营销,特许经营是无形资产的输出,特许人必须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作为经营资源。这对于中国特许经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建立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
奥运会营销的实质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如会徽、标记等进行商业使用并获取收益的行为。因此,奥运会营销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有通过法律制止对以奥运标志等为代表的奥运知识产权的非法滥用,才能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过合法授权、按合同缴纳特许费用的企业获得良好的收益。
国际奥委会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依据,一是《奥林匹克》,二是《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在这二个文件中,国际奥委会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具体范畴和保护要求均有专门和详细的规定。例如,将与奥林匹克、奥运会、奥运等专有名称和使用这些专有名称的社会活动、出版物等归为国际奥委会的“署名资产”;将奥运会申办机构使用的标志和其他创作成果最终收归国际奥委会所有;对奥运会主办城市名称+年份的文字使用、其他足以使人认为与奥运会直接相关的标识和口号等,要求比照商标进行注册保护;对本届奥运会有关奥林匹克标志、徽记、“奥林匹克”、“奥林匹克运动会”名称、奥运会口号和吉祥物等提出保护条件。
在保护时限上,国际奥委会要求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中的部分内容(包括可能属于著作权、专利权的内容)进行永久保护,而且不必通过登记和注册④;要求奥运会组办国和政府必须承诺“根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颁布保护国际奥委会权益的法规”。由此可见,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事实上已成为举办国应承担的国际义务⑤。对奥运会组办国而言,对奥运知识产权的保护,实际上就是保护了奥运会组办国的国际形象和国际信用。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的成功不仅在于其运作模式,还得益于美国1978年颁布的《奥林匹克与业余体育法案》(简称“业余体育法”)和1980年初期法院判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支持,给予了洛杉矶奥运会在商业化运作方面的法律保障。该法赋予美国奥委会管理所有奥林匹克相关事务(包括专用语、标识、奖牌、服装和奥林匹克影片)的独家权利,即有权对一切与奥林匹克主题相关的商业提议进行审查;明确规定美国奥委会拥有对美国奥委会、国际奥委会、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泛美体育组织的商标、商用名称、徽记、徽章或标识、用语等一切相关主题的专有权利(在美国奥委会辖区内),未经美国奥委会同意,任何人不得出于交易、促进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及宣传戏剧表演、体育表演和比赛等目的使用上述标识或名称,否则将依据1946年的《联邦商标法》纠正,履行适当的民事行为。美国奥委会还注册了自己的商用标识(即USA和五环,而美国奥委会官方徽记是带有国旗条纹及五环的盾的图案)和专用语,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如商标法、运动员参与奥林匹克商业机会的规定等)规范各组织与个体的行为,这些法律保护体系,为洛杉矶奥运会营销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最根本的保障。
澳大利亚是第一个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立法的国家,相继出台了《奥林匹克五环及标记保护法案》(1987),《悉尼2000年奥运会名称和标记保护法案》(1996)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悉尼奥运会组委会还成立了立法机构来保护奥林匹克运动的知识产权和奥运会营销伙伴的契约权,出台了一些相关细则和公共关系、教育计划,负责解决与品牌保护相关的法律和其他问题,并面向消费者、媒体及商务社区开设了相关的提高全民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在北京申奥期间,我国政府明确做出了遵守《奥林匹克》和《主办城市合同》的承诺。为兑现承诺,我国就奥林匹克标志保护进行专门立法。这些专门法规和已有的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了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全方位保护的架构,并形成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存的二元保护体制,即标志的权利保护既可以直接适用《条例》,也可以适用《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北京奥组委还采取五项主要措施防范侵权行为:扩大宣传领域,教育人们杜绝制假贩假、知假买假;保持与工商、海关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良好的锁证、查证制度;将奥组委备案的企业名单给各大媒体的广告审查员,防范侵权行为的发生;大力开发正牌产品,并采取密不透风的备案制度等等。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兴起,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网络域名等领域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对奥林匹克运动产生负面影响,也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域名使用的国际性,必须通过国际性司法和仲裁机构解决争端。1999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与国际域名管理组织(ICANN)共同推出了强制性域名争议解决机制,该仲裁机制具有应用的广泛性、仲裁的公正性、管辖的强制性、仲裁的快捷性、执行的高效性等明显优势。对于等恶意注册域名,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先后于2000年、2001年向WIPO提起国际域名仲裁,WIPO的仲裁员于2000年7月13日认定被诉人构成恶意域名抢注,并裁决将和域名强制转让到投诉人,维护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利益。
奥运会营销中法律关系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即特许权,它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知识产权,即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权。特许权的持有人——国际奥委会和各国家奥委会,不因特许的法律事实而影响其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受许企业获得的是使用权,是由奥林匹克标志、会歌、图形等构成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各个要素在特许权中的有机结合,是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相关的诸多权利的集合。因此,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特许权的运用,也是一项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必须随社会文化发展和经济、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完善。在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市场化运作中,立法保护是前提条件,司法保护是中心环节,行政保护是关键,国际间合作保护是重要环节。各种相关法规相互补充、完善,从备案、许可使用、查处侵权、引导社会各界正确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等多方面加强了对奥运知识产权的保护,使奥运会特许权所包含的内容尽可能得到全面、充分和连续的法律保护,减少直至杜绝企业利用奥运知识产权实施不正当竞争或不正当获利,从而保障受许人的利益。
在我国特许经营的发展过程中,商标、商号被侵权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特许企业本身对知识产权保护缺乏认识,对保护措施和方法的研究既不深入也不细致;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散见在多部法律法规中,不便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协调和参照,甚至很难判定是否适用以及适用哪些法律条款。国际奥委会及我国关于奥运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具体保护措施和案例,为特许经营企业如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和惩罚仿冒、滥用、盗用等侵权行为,提供了可以参照的法律依据、判例和方法,对推动我国特许经营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注释:
①1896年的第一届现代奥运会——希腊雅典奥运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OC)就已通过发行纪念邮票,获得知识产权收入;希腊富商阿维罗夫认为奥运会的复活有助于提升希腊在海外的形象也给予了很多资助,柯达公司也从这届开始赞助奥运会。
②1976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办的第二十一届奥运会,由于耗费巨额财政资金,仍亏损10亿美元,成为加拿大经济的“陷阱”。
③以后的历届奥运会多把火炬传递权利作为对TOP赞助商权利的扩展。
④参见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
⑤在申办2008奥运会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众孚在签署的保证书中,使用了“中国政府还将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专门为2008年奥运会以及奥林匹克标志等制定有关法规”的表述,朱镕基总理代表中国政府也对此做出了全面保证。
参考文献:
[1]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
[2]“OlympicCharter”[M].InForceasfrom7July2007,InternationalOlympicCommittee.
[3]马法超.澳大利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法评介[J].体育与科学,2008(3):24-26.
[4]游松辉,冯培刚.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维护和利用[J].北京体育北京学报,2004(2):18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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