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管理论文范例(3篇)

时间:2024-03-20

政策管理论文范文篇1

论文摘要: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个方面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政府公共管理是企业竞争力培育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企业竞争力,是指在竞争性市场中,一个企业所具有的能够持续地比其他企业更有效地向市场(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者)提品或服务,并获得赢利和自身发展的综合素质(金暗,2001)。企业竞争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长期决定因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主要体现为在全球化市场上各国或各地区企业之间的竞争。而企业的竞争是企业竞争力(主要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展现。因而,如何组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就成为经济全球化下各国政府、企业及理论界的关注焦点。

企业之间竞争力的差异,既源于企业掌握的竞争所需的资源和能力的不同,也受着市场、体制、社会、文化、环境等多因素的影响。国内外理论界在研究企业竞争力与国家竞争力决定因素时从未忽略过政府的作用。世界经济论坛(WEF)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的国际竞争力评价体系中,无论是在其2001年前使用的8大要素评价体系中还是2001年起使用的4大要素评价体系中,政府管理与效率这一要素始终占有显著的位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ECD)的有关报告也明确强调了政府为企业提供商业环境并影响其竞争力的作用。即便是在主要从产业关系上分析产业和企业的竞争力的迈克尔。波特教授的分析框架中,政府行为也与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与辅助产业的状况、企业策略、结构及竞争者、机遇并列为6个主要因素。

政府在现代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培育国家经济竞争力方面表现得更为明显。近30年来,政府的作用总体上呈加强趋势。从实际经验观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可以说无所不在。例如,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到国家的经济运行,政府的科技政策影响到技术投入与创造能力,政府的贸易与投资政策直接决定一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等等。从深层次上看,政府对市场的基本态度,制约着一国的经济体制类型和总体效率状况。在理论和政策层面,政府发挥何种作用、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方式,都是经久不衰、广为谈论的一个重要议题。

中国己经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经济全面参与了以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以经济全球化为特征,以国际多边经济贸易协定为载体的世界经济体系;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即建立逐步按世界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运作并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正面临着从转型经济下单边的主动的、试点式的开放方式向着市场经济下多边的、有规则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方式转变的过程。体制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无疑将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这种变化要求我们全面发展开放型经济,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与国际经济竞争。显然,这种环境的变化要求我们加快对我国企业竞争力的培育,进一步研究我国政府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作用的发挥。换言之,在我国进一步参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如何进一步组织和提升当前总体水平尚低的我国企业竞争力,成为我国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事实上,近年来企业界和理论界已对此展开了广泛的研究,特别是在微观企业组织制度与经营战略方面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对策建议。本文要着重讨论的是新形势下在宏观层面上政府公共管理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的作用问题,笔者的基本观点是:有为的政府与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是形成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或者从更本质上说,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家与理论界三方面在企业竞争力培育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从“新政府—市场观”看政府公共管理在企业竞争力培育中的作用

当今的市场经济是现代世界市场经济,笔者曾经将其定义为三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层面:一是指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无论大小,不分经济发展阶段,市场机制都已成为资源配置的首要方式,经济运行机制市场化成为各国经济改革的主流方向;二是指与此同时,现代市场经济是有政府宏观调控而非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三是指世界市场经济强调目前各国建设的是在开放经济及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而非封闭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经济。

正是在当前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发展中,“新政府—市场观”成为全球各国定位其资源运行机制的主流。所谓“新政府—市场观”,是指既承认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又寻求经济全球化下政府调节干预经济解决市场失灵政策的新形式,在顺应并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它内含一个基本的认识与判断:在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都可能存在,总体而言,市场机制较之于计划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能够发挥较好的基础性作用,但市场失灵的存在为政府作用留下了空间。这一认识与判断的政策含义在于,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好的问题,都应交由市场去完成;政府在处理市场失灵问题时应以不扭曲市场机制为前提,并应能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这一观点可用两句简单的英语加以概括:"Marketisgoodbutnotenough;Governmentisnoteverythingbutakeysomething"(市场是重要的,但非万能;政府并不能包办一切,但应起重要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中的“新政府—市场观”是相对于过去封闭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言的。在过去相对封闭的世界经济中,由于对要素跨国流动的限制,国家间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程度较小,一国的经济政策给其他国家经济福利带来的外部性影响可能被忽略。因此,封闭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在别国的政策和经济变量是外生的前提下,政府如何弥补市场的缺陷,以改进本国居民的福利水平。但是,经济全球化改变了政府与市场的这种关系。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提高了国家间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和依赖程度,使得一国的经济政策会给其他国家的经济福利带来不可忽略的外部性影响。一国政府在决策中,必须考虑别国政策和经济变量的影响,必须考虑政府与世界性市场的关系,必须研究政府如何通过政策提高本国(主要是企业)的竞争力问题。因而,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市场关系实质上是“经济全球化、市场和政府”三者的关系。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影响下,国家的政府职能发生了不少变化:一是政府支持本国经济的方式发生变化。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规则(如WTO原则)对各国产业政策的实行提出了种种限制;同时,冷战结束后的国际经济环境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各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基本策略从以往的产业政策转变为开放竞争的策略;由于社会政策越来越成为构成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例如,教育、运输、安全等均构成一国投资环境的熏摹声面),不少发达国家将政策重点更多地转向社会领域,间接提高本国经济的竞争力。二是政府政策的针对范围发生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布场范围由一国市场扩展到区域市场乃至世界市场,政策范围也相应扩大。三是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发生变化。政府从以往唯一的规则制定者变为政策制定的合作者,行业组织、市场主体以及相关的别国政府政策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日益增强。四是在政策执行方面国际合作日益重要。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种职能复杂的区域组织与国际组织大量涌现,其功能日益强大,不仅对一国政策的制定而且对其执行构成制约。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各种要素、商品和服务的跨国流动更加容易,从而也为各国政府利用国际资源解决国内问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因此,在新的条件下,为解决老问题、迎接新挑战,西方各主要国家实行了不少行政改革方案,虽然内容各有不同,但其着力点都是力图通过政府改革以促进国家竞争力的提高。

立足于政府职能的变化,政府公共管理(特别是有助于企业竞争力提高的公共管理)应能体现以下变化(毛寿龙等,1998;唐琦玉,2003):(1)重视成本效益关系。政府应改变过去只关心投入而不关心产出的做法,强调政策与项目的成本效益关系,要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2)强调顾客导向。政府的公共服务的提供应有强烈的当事人取向,应以公民的需求为考虑,强调对顾客负责,并以顾客满意为衡量公共服务质量的标准。(3)强调市场机制,重视选择和竞争。主张通过市场机制的发挥,提供公共服务;使民间机构与政府共同生产,提供多种选择机会。(4)授予权能。政府应给予公共管理者以一定的权限来完成任务,必须使公共管理者充分了解其工作目标,同时也包含着对错误的容忍。(5)创新与改革。创新乃是新型政府的主要特征,政府应打破传统结构惯性,活化官员思维,允许公共管理者运用各种创新策略达到管理目标。

三、加入WTO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使国际竞争力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从IMD和世界经济论坛(WEF)提供的报告看,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不容乐观。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在IMD评价体系中,与企业竞争力直接相关的指标有68项。我国企业无论是在企业规模、品种结构、价格质量比、劳动生产率,还是在技术创新、新产品研究开发支出、工艺水平、管理水平、国际化程度、管理人员对国际商务的熟悉程度等方面均处于排名较后甚至最后的位置,这说明我国企业的竟争力水平总体而言还相当低。与此同时,我国己经加入了WTO,我国的企业须直接面对全球市场参与竞争。加入WTO对广大企业的生存发展来说,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机遇的把握有赖于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而挑战则是直接而现实的。就挑战而言(勾学辉,2001),一是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的放宽,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门坎的降低。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集团,在资金、技术、人才、机制、品牌、信息、营销等方面都占有优势,特别是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优势就更大,并且大多具有丰富的在国际市场进行竞争的经验。二是我国目前的工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是相当大的,特别是在高技术、高附加值工业方面差距更大。三是某些支柱产业将面临严重冲击,技术装备工业、运输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化学工业等作为中国的支柱产业,90年代以来虽然基本上完成了进口替代,但基础元器件及工作母机、电子通讯、重化工业等尚未完成进口替代,最易受到进口的冲击。四是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WTO的基本原则存在一定差距,企业缺乏活力和竞争力,机制转换不彻底,企业的组织结构远远不适应新的挑战。

新的形势不仅对我国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竞争力提出了严峻挑战,而且对我国政府及其公共管理提出种种要求(课题组,2001)。一是对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出新要求。加入WTO,实质上是按照统一的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能否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和引入竞争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关键在于国内市场机制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中国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初步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框架,但国企改革、建立国内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等方面还相对滞后。如果这些领域的改革不能加快并取得显著成效,扩大开放市场就可能未得其利,先受其害。二是对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趋利避害,实现以开放促发展提出了较高要求。加入WTO后,中国政府要履行所承诺的开放市场时间表,所涉及的问题包括降低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放开贸易经营权、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这些变化大部分将在2005年以前实现,时间紧迫。市场开放将会引入竞争压力,有利于提高国内的资源配置效率,但开放过快,也可能使国内产业受到过大冲击,引发一些经济和社会问题,对开放与改革进程产生不利影响。这就要求政府在扩大开放前加快国内改革,提高国内企业和市场对外部冲击的适应能力,同时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采用得力措施化解开放市场可能引起的矛盾,使负面效应尽可能降低。三是对政府在开放条件下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更深地参与全球经济之中,一方面可以更多地分享全球分工之利,另一方面,也更容易受到来自国外的冲击,政府只有具备较强的在开放条件下稳定本国宏观经济的能力,才可能为本国企业创造一个较平稳的市场环境。同时,面对种种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要求政府在危机治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上表现出更强的能力。四是政府管理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加入WTO后,要求政府机构更加精简和人员更加精干,决策更加科学,政策更具透明度,廉洁程度提高,效率进一步改进。只有如此,才能创造出有利于增强中国经济竞争力的“软环境”,使中国在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中居于有利地位。

四、深化政府公共管理改革,促进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如前所述,在当前现代世界市场经济与经济全球化深化发展中,新政府—市场观正在成为全球各国定位其资源运行机制的指导思想主流。特别是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新政府—市场观指导下,不仅完成了市场型企业的改革,而且正在进行政府的再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虽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同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从总体上看,政府自身改革仍然落后于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政府职能转变力度也小于机构改革的力度:在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自主治理的关系上,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尚待解决。笔者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政府公共管理改革,应在深刻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新政府—市场观在我国条件下的表现形式,以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治理模式,促进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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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稳健的财政政策的基本内容、性质、地位

我国实行稳健财政政策的基本内容。概括地说:控制财政赤字、推进改革、调整结构、增收节支。这四项内容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稳健的财政政策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根本不同点是:稳健的财政政策不仅包括财政收支供给与需求总量的调控平衡,而且还包括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等结构的调整与均衡发展。

我国实行稳健财政政策的性质。稳健的财政政策既不是扩张的,也不是紧缩的,而是在财政预算收支上有压有保,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

有保有限,有严有宽;在项目建设上有上有下,有长线有短线,压与保、严与宽、下与上相结合,适度在其中;始终保持预算收支基本平衡、结构均衡。稳健的财政政策是平衡的、匀称的财政政策,它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可以称之为“中性”财政政策。

稳健的财政政策是一个国家根本性的、长期性的、基本的,而不是保守的或停滞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是规模与效益、速度与质量相统一,是高水平、高质量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同“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相适应,具体解决的是发展什么和怎样发展这个全局性的财政政策问题。

2.稳健的财政政策需要严密的、持久的法制保障

稳健的财政政策既为财政法制建设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又为提升财政法制建设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所谓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是由这种基本的财政政策的内在结构的严密性、发展的协调性以及操作的可靠性所决定的。所谓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是由这种基本的财政政策的长期性、根本性所决定的。财政法制建设不是朝令夕改的暂时规定,而是具有经常性、持久性的财政规律在法律上的反映,也是与稳健的财政政策的长期性、根本性相一致、相符合的。

按照稳健的财政政策的要求,必须加快财政法律的制定、修订步伐。稳健的财政政策是一个系列或系统的财政机制,它注重的是综合效益,因此要求相应的财政立法必须完善,财政法制环境必须优良。

事实证明: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发展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系和作用方面,远不如稳健的财政政策更为重要。转贴于()

而公共财政体制不仅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必然选择,也与稳健的财政政策一拍即合。公共财政既能完整地体现党和国家的施政方针和政策,又能全面体现政府的职能,还能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运作,因而更有利于依法治税、民主理财;更有利于调节国家与社会分配,构建和谐社会;更有利于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环节获得良性循环发展。

3.按照需要与可能,着重做好三个层面的财税立法执法工作

全国性的财税法律的修订和制定。①修改合并两个企业所得税法迫在眉睫。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与《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合并修改,必须加紧进行,这是WTO要求必须实行国民待遇所在;②制定《反洗钱法》必须安排。进行反洗钱斗争不仅是严厉打击经济犯罪,遏制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也是维护金融机构、财政机构的诚信和金融财政稳定的需要,是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以及维护我国在国际社会的伟大形象的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反洗钱体系,使我国反洗钱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就必须制定《反洗钱法》;③中央和地方相结合,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备法律程序,为统一城乡税制作好调查研究和立法准备。从2006年起在全国内取消农业税,取消农业税并不等于农民无税赋,取消后的农业税改为对农业、农民征收商品的流转税和所得税,也就是使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商品流转税。

全国性的财税行政法规的制定与修订。①进一步改革流转税并实现增、消、营税收条例的正规化。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是1994年我国实施新税制改革后,现行流转税类的三大主体税种。从今年起,增值税要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即对购进机器设备进行抵扣)。消费税要扩大征税范围,调节税目和税率。营业税要稳定和完善;②深化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必须制定统一的出口退税条例。国务院于2003年10月13日了《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充分肯定出口退税政策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的情况下,指出出口退税存在的问题是出口退税资金无法及时得到保证,导致欠税问题十分严重。据估计,全国拖欠企业退税额达2500亿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解决拖欠企业出口退税款的原则和具体措施,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对历史上欠退税款由中央财政负责偿还,确保改革后不再发生新欠,同时建立中央、地方共同负担的出口退税新机制,推动外贸体制深化改革,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效益;③改革房地产税、制定《物业税条例》。用物业税代替房地产税制的改革,虽然属于地方税收体制的改革,但必须由国务院统一制定物业税行政法规。按照我国现行税法和政府规定,直接涉及房地产业的税费达)种以上。如内资企业及个人的房产税和外资企业及个人的城市房地产税(或房租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农村耕地占用税;涉及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房屋的买卖、赠与、典当、交换时订立契约的契税、涉及房屋产权转移、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印花税、营业税中的销售不动产税、个人所得税中的房屋租赁收入税等。还有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也涉及房地产税内容。房地产税还涉及尚未但可能要开征的遗产税与赠与税,以及社会保障税等均涉及房地产的问题,目前的土地出让金费用也不低。如果把房地产税视为财产税,还包括资源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等。总之,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或财产税存在税费不分,内外资税负不公平、不统一,税种繁多,重复征税情况普遍,负担重,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要求等弊病。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建立统一的物业税,并应以此为契机,系统建立我国房地产业或财产业税收体系和征管体系,加强研究,适当提高房地产业在我国税收收入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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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政策,价值定位,价值偏离,价值重塑

一、公共政策的价值定位

一般说来,学术界对公共政策的概念性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认为公共政策是一种政治行为,是政府选择的作为或不作为。其代表人物是托马斯.戴伊;其二,认为公共政策是一个复杂的政治过程,是一个有目的的活动过程,而这些活动是由一个或一批行为者,为处理某一问题或有关事务而采取的。其代表人物是詹姆斯.安德森;其三,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所作的权威性分配。其代表人物是戴维·伊斯顿;其四,认为公共政策是主体与主体以及主体与周围环境之间的一种关系,它是集体成员之间的一种默契,是鼓励良性社会期望行为的刺激源,其代表人物是卡尔.弗里德里希等。尽管角度各异,见仁见智,但其核心要素只有两个:价值蕴涵和利益诉求,无论公共政策是一种政治行为、政治过程、政治关系,抑或是一种政治规范,但它总是和一定的核心价值相关联,并且总是以公共利益的诉求为旨归。所谓公共利益就是指在特定社会条件下,能满足作为共同体的人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资源和条件的总和,即具有共享性的社会整体共同利益。具体来说,以公共利益价值取向下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首先,公正性是指公共政策的合理性、合法性。理性是现代公共政策的基本概念之一,也是公共政策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理性而又科学的决策是公共政策决定和政策合法化的基础和前提。美国政治学家P.狄辛曾描述了公共政策所追求的五种理性:技术理性、经济理性、法理理性、社会理性、实质理性。按照理性的原则制定公共政策时,要求制定者重视“分析”的作用,占有充分的信息,重视数据和资料,建立数理模型,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以降低未来预测的不确定性;同时,公正性也反映在公共政策的合法性上。合法性包括内容合法性和形式合法性。内容合法性指公共政策所做出的决定符合社会上多数人的利益,能被公众认可和接受,而不仅仅是维护一部分人的利益。形式合法性则指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并且是由特定的法定主体做出的,形式上的合法性也是公众认可和接受公共政策的不可或缺的条件。没有公正性,也就无从谈起合法性,没有合法性,那当然就缺失公正性,公共政策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

其次,公平性指公共政策体现出来的公平价值观。公平是现代社会个人拥有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是与生俱来的,而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和社会利益的制约,同时,公平已不仅是一种伦理价值,而且也是法律、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的一种理性追求。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作为一种公平的正义观包括两个最基本的原则,第一个正义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正义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公平在公共政策中是调节社会成员权利与义务、贡献与报酬的基础性价值。

再次,公开性指公共政策在制定过程中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尤其是公民的参与程度。在公共领域和公共事务中,公民通过自我理性,而不是单纯的个人偏好,对公共事务进行关注和公开讨论。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众政治参与的扩大。公民具有对公共政策的基一切重大社会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公共政策的公开性价值标准体现了公共政策的“政治性”,民主社会中很少有人全然希望放弃他们在政策制定中的政治作用及其利益。为了保证公共政策的公正性价值标准,我们要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提高公民的参与程度,具体说来,可以增强公民的组织性,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等等。总之,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公开性,公民及公民团体才可能了解公共政策是否合理、合法和合公众利益。从一定的意义上讲,公共政策就是公众政策,它是公众的愿望和要求在公共领域上的公开表达。

二、转型期公共政策价值的偏离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公共政策应该恪守“公共精神”,体现公共利益。然而,由于中国社会正处于整体的转型过程中,这是是一种全方位的社会转型。经济上,逐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政治上,政府的结构、功能在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不断调整、转变;文化上,出现了文化价值多元化的现象,这些既存在冲突和摩擦的一面,也存在逐渐走向整合的一面。在这种背景下,公共政策在和制定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价值偏离的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公正性的偏离。一方面,转型期的社会环境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社会环境较之以往更加复杂。因此,政策制定者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很难对社会环境的变化做出正确的判断。此外,政策制定者往往是根据以前的经验判断去制定政策,而对当前社会的现状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深入调查,因此,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制和深入调查分析的情况下,单纯从主观出发制定出的政策往往缺乏合理性。在现实执行中,政策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另一方面,由于当前我国法制的不健全,政策制定过程中缺乏监督机制和责任机制,造成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往往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程序不合法的情况屡见不鲜。

第二,对公平性的偏离。公平性在我国当前阶段主要表现在“效率”和“公平”的价值权的权衡上。我们当前采取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甚至为了效率而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牺牲公平。比如,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政府给与东南沿海地区较多政策优惠,使其自我积累和发展的能力大大增强。这种“政策倾斜”在推动经济成长的积极作用方面显而易见。但是东部地区经济成就是以西部地区继续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旧政策为前提的,结果是西部的企业和税收受损从而制约了西部的发展。从长远看,共同富裕是政府公共政策的目标,政府希望通过东部沿海地区的率先富裕来带动西部地区的发展,而现实情况是在东部得到发展的情况下,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扩散效应”并未出现。这种由功利主义原则导致的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无疑是对公平的一种偏离。

第三,对公开性的偏离。公开性要求政策执行者和公众之间有充分的互动,要求一套健全的信息沟通机制来确保公众对政策的了解和参与。在这个过程中,信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子系统作为现代政策系统的基础部分,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各种渠道沟通领导者和执行者,政策主体和政策客体或政策执行系统和社会的关系。从信息论的角度看,公共政策执行就是一个信息的发散和汇集的过程:一方面,政策执行者向社会或某些社会团体释放和传递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也在设法不断地从社会摄取必要的有利于政策执行的大量信息。沟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以至于有的学者甚至将其比作“政府的神经”。但当前由于我国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政策的制定与政策执行时缺乏公众参与机制,这导致公共政策透明度低,政策接受者在政策实施时往往对政策内容和目标一无所知,或者道听途说,一知半解,因而难以在短期内认同这一政策,政策执行难度和风险当然加大。

三、公共政策价值重塑的措施

上述问题都是公共政策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对其价值的偏离,这种偏离既是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一个障碍,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一大隐患。因此,我们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纠正这种偏差,重塑公共政策的价值。

第一,完善政策制定机制。公共政策是对资源利益的调整,是公共管理的手段。因此,制定公共政策不能少数人说了算,而应采取民主集中制,应充分听取并反映各方意见,这不仅能调动政策执行主体的积极性,也让公共政策符合客观实际,有效减少政策歪曲等异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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