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例(12篇)

时间:2024-04-06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篇1

关键词: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主义新农村路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建设农村物质文明相辅相成,采取切实可行的途径不断提升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真正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幸福美满的新生活。从发展新农村经济的角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许多的途径和方法,文章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展开论述:

一、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目标,加大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支持和转付力度。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中必须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物质文明建设,新通过发展物质文明建设更好的带动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物质文明建设中,要按照新农村建设总目标中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目标原则全力推进。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政府资金的大力支持,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加大资金与农村建设的信贷扶持力度,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环境;没有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或许寸步难行,因此,地方政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与金好融机构实现合作,努力推行一批重点支持扶持项目,加大对农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农业项目和农业产业结构项目的支持。

二、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力度,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实施土地流转,是新时期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农业收入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伴随着科技进步,如何高效利用土地已经成为一道现实课题;土地流转过程中一定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与经营流转机制,积极采用多种土地流转形式;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积极利用市场作用,加快实现与土地相关的农田、机械等生产要素的流转,努力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需要地方政府加强监督和引导,积极帮助农村建立相关的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真正得到实效,真正发挥农村土地流转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第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依然有很多的农村主要依靠传统的农业生产,第二、第三产业不发达,甚至一些具备发展第二、三产业的农村产业发展也不甚合理。加快农村产业机构调整,必须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逐步实现依靠科学种田,提高农业的科技化水平。对于农村来讲,伴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解放出很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如果在农村能够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能够就近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成为提高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加快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一定要从农村发展实际出发,在政府指导和农民参与下稳步推进,做好充分的前期调研工作,上一批农民能够接受、不违背农民意愿的第二、三产业项目,实现农村产业均衡、合理发展。调整产业机构,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对于从经济角度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遵循农村实际,稳步推进。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篇2

一、总体要求

以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以农业提质增效、农村美丽繁荣、农民致富增收为核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基A,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为依托,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彰显美丽乡村魅力。工作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地经济、文化、地域和自然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推动美丽乡村与产业融合发展。

――创新发展原则。推动互联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产业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度融合,突出新产业、新业态的创新发展。

――品牌战略原则。注重乡村资源整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为导向,按照标准化经营与品牌化提升的要求,抓品牌创特色,推动乡村产业品牌向纵深发展。

――致富带动原则。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就业增收。

――尊重民意原则。尊重农民主体意愿,提高农民对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的省级美丽乡村为基础,今年全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融合发展典型50个。建设方向主要是依托企业集团、农民合作社等,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农业科技、农民健康、乡村旅游、社会养老、创意发展、休闲采摘、文化推介、会展营销、培训人才、产品检测、加工包装、电商服务、物流贸易、金融支持等领域进行多层次、立体化融合。

一是注重打造美丽乡村建设与民俗文化旅游融合的典型。充分利用我省独特的朝鲜族文化、满族文化、蒙古族文化、伯都那文化、高句丽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民族特色村庄,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吸引境内和域外游客观光旅游。

二是注重打造美丽乡村建设与关东特有文化产业相融合的典型。比如,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民剪纸产业、农民画产业、传统农耕文化产业、影视基地弘扬的关东文化产业等融合的村,达到宜居宜业,致富增收。同时注重美丽乡村建设与红色旅游文化产业相融合、共发展。

三是注重打造美丽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相融合的典型。建设绿色、环保、低碳、生态现代农庄、规模化生产基地、高科技示范园,集采摘、休闲、品尝、体验、住宿、游玩于一体,发展农家乐。

四是注重打造美丽乡村建设与水库垂钓、花海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产业相融合的典型。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对象阶段:3~4月份,根据省制定的方案,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相融合的典型,搞好调查摸底,确定建设方向和重点。

(二)深入实施阶段:5~10月份,整合资金,统筹资源,集中投入,重点突破,促进美丽乡村与相关产业项目建设。

(三)检查总结阶段:10~12月份,各地要深入检查,总结工作,提出完善意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融合发展是新农村建设领域拓展的有效探索和尝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整合资源,强化投入。各地要立足实际,突出产业融合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和提高乡村自身造血能力,有效整合资源,多方筹措资金,集中力量,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融合发展。

(三)科学实施,确保实效。突出本地美丽乡村与产业发展特色,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按照规划步骤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产生实效。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篇3

1、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答: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但发展上的不平衡也日趋显现,地区差异、工农城乡差别进一步扩大。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党中央、国务院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要求,引导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使农村整体面貌出现较大改观,而实施的涉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一系列的综合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历史性任务,必须的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要在部分地区先进行示范试点,总结和积累出建设经验后进行推广。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及原则?

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党和政府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对新农村建设实行适当补助,补助重点主要投放在扶持产业发展和公益设施建设方面。

新农村建设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党政引导、群众为主的原则

2加快产业发展、发展优势产业的原则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

4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5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

3、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内容有哪些?

答:(1)重点示范村要通过“五建”实现“五通四有一化”。

“五建”即:建特色基地、建社通公路、建活动场所、建农资百货市场、建垃圾回收点。

“五通”即: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有线电视。

“四有”即:有支柱产业、有村级综合办公楼、村级院坝、有垃圾回收点。

“一化”即:搞好绿化。

(2)重点示范户要实施“六改一建一整治”,实现“九有”。

“六改”即:改厨、改厕、改圈、改池、改路、改水。

“一建”即:建沼气池。

“一整治”即:整治环境卫生

“九有”即:有一座新貌住户、有杂物间、有带洗澡间的卫生间、有绿化的庭院、有规范的圈舍、有保障的卫生饮用水、有电视电话、有文化室、有一个增收项目。

(3)环境整治主要开展“一建三清治五乱”活动。

“一建”即:建设一个垃圾点。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会议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为我们抓好新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主题,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作为××县这样一个农村发展相对滞后的贫困山区县,原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立足实际,统筹安排,瞄准着力点,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努力提高农村综合发展能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突破发展。

一要更新发展理念,聚力下好新农村建设“一盘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全局出发,总结经济社会发展经验,分析农村改革形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决策。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原则,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作为我们基层组织和领导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肩负着推动区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要从政治、全局和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决策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在抓“三农”工作的理念上有一个新的认识,高点定位、统筹兼顾地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首先,要以全新的思维审视新农村建设。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要求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社会综合发展程度的标志,它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障等诸多领域,内容丰富,涵义深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要求是宏观层面上的要求,就微观层面来看,新农村建设既涉及到硬件,又涉及到软件,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即新设施、新环境、新房舍、新公共服务、新社会保障和新精神风貌,只有达到这“六个新”,农村才会有新的全面的发展。因此,我们在决策和实施新农村建设时,脑海里既要有大目标的发展轮廓又要有具体内容的“新意”要求和工作要求,只要把握到这一点,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其次,要以全局的意识统筹新农村建设。要遵循规划为先的原则,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为农村发展定好目标、调好节奏、留足空间。要遵循经济发展为重的原则,突出经济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先位置,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实力,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要遵循统筹协调的原则,注意城乡统筹和一二三产业之间的互动,注意人与自然的和谐,使新农村建设既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又体现社会进步程度。要遵循可行性原则,结合大局要求和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目标和指标体系,使新农村建设既体现一般要求又体现本地特色,切忌生搬硬套,不追求实际效益。再次,要以科学的态度抓好新农村建设。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正确的政绩观,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和“规划先行、分类指导、试点示范、基础突破”的思路,扎实稳妥、和谐有序地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要着力抓好竹林关、峦庄两镇及西三塬、万湾、中南等十个村的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同时由21个乡镇各确定一个村进行试点。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实行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包抓责任制,落实各乡镇、村的工作责任,并将干部力量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全力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要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是前提、是基础,增加农民收入、富裕农民是目的。××是一个山区农业县,又是国家贫困县,农业生产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收入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必须把生产发展放在首位来抓,积极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要紧紧围绕“畜、药、果”三大主导产业和劳务经济,坚持规模、效益并重的原则,实现产业发展的新突破。畜牧产业要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以户为基础、以村为单元,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抓大户、带一般,抓小区、上规模,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发展圈、厕、沼气“三位一体”循环经济,提高产业质量和经济效益。林果业要在适度扩大种植规模的同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强科管、加工增值、提高效益上,着力抓好312国道沿线优质核桃、小杂果基地建设和南北二山板栗、核桃、山茱萸基地建设;继续抓好林果产业示范户、示范园建设,带动管理工作上水平。药业要以规范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不断调整药业种植结构;加强与药材批发市场、药材经销商和药品生产厂家的联系,大力发展订单药业。劳务产业要以提高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为重点,加强对劳务人员的输前技能培训和输后维权服务工作,不断拓展输出地域,发展订单劳务,打造劳务品牌。在抓好产业发展的同时,要积极做好312国道沿线畜产品基地、南北二山中药材、干鲜果基地等农产品基地和品牌的申报工作,力争新认证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继续抓好农产品加工、包装、推介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大产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进一步培育、发展、规范农村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服务、自律、维权职能,实现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不断提高农民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

三要加大扶贫综合开发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贫困地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要解决好贫困人口的温饱和增收问题。××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贫困面大,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来抓,坚持不懈地抓好扶贫综合开发工作,努力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政策导向和投资趋向,积极做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力争在项目申报和争取上实现新的突破,短期内使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有较大改观。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扶贫重点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小流域治理、安全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基础建设与产业开发、村容村貌整治并举,提高扶贫综合开发成效。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定点帮扶”的原则,切实抓好高寒边远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稳妥地做好移民扶贫工作,原创:从根本上改变贫困人口的生存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记其功,捆绑使用”的原则,统筹安排用于农业和农村的项目,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坚持高标准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真正把项目建成一流标准和群众满意工程,以良好的工程形象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使新农村建设“有米可炊”。另外,还要积极探索信贷扶贫到村、到户的新途径,大力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广泛开展社会扶贫,切实安排好贫困户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重视解决边远地区、边缘人群的脱贫问题,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步伐。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同时要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村民民主管理和自治水平。要高度重视农村教育事业,积极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做好“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村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加大药品食品监督执法力度,增强农村卫生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强化经常性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兑现落实工作,积极推进村民自治,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深入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抓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广泛开展“文明户”、“文明院落”、“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治理脏、乱、差,努力改变农村普遍存在的粪土乱堆、污水乱泼、畜禽乱跑、柴草乱堆、广告乱贴“六乱”现状,改善村容村貌,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环境。要以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大力宣传推进村民自治建设的法律法规,让农民进一步了解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和参与管理村级事务的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规范和加强村级事务管理,提高村级工作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以开展第三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村级班子的“三力”,建立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农村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科学编制各村建设规划,强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建设用地置换和农民退宅进城购房工作,提高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二、主要目标

(一)我镇在诸王村、解集村进行“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程”建设示范点,鼓励各自然庄连片整治,对旧村庄拆迁复垦,新村建设两年内完成。

(二)建立落实耕地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制,制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当年各村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不能达到15%。如超过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行为处分办法〉进行问责。

(三)大力宣传退宅进城购房的优越性,下发宣传单,使家喻户晓,政府给予补贴的政策,要求各村做到所退宅的户数,进城购房的户数达到总户数的1.5%。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引导鼓励、农民自愿的原则。要深入宣传实施“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一项民生工程,是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采取一定的政策支持和鼓励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二)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搞好村庄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本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多层次推进环境治理、土地整治、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进城购房等工作。

(三)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在做好新村建设的同时,要做好旧村的土地复垦和农田土地整理,为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发展创造条件。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抓好产业发展。

四、实施内容与要求

(一)土地整治整村推进

1、新村规划建设

(1)绘制诸王村和解集村旧村庄现状图和新村规划图,有新村规划用地说明书;

(2)当年新村建设诸王完成500户,解集村完成300户以上;

(3)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项目区内无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2、旧村庄拆除

(1)当年拆除旧村庄户数达到50%;

(2)各村有纠纷处理在基层,不允许出现越级上访。

3、新增耕地

复垦旧村庄新增耕地600亩。

(二)鼓励农民退宅进城购房

按照县政府利政(2009)34号文件、县政办(2009)113号文件以及利政(2010)1号文件精神,2010年要加大力度,鼓励农民进县城购房。每村农民退宅进城购房定居户数不少于总户数的1.5%。各村委会要有专人全程服务。

1、农民退宅进城购房补贴的领取,按县政府利政[2009]34号文件执行。

2、2009年4月30日之前,已经在阳光学府、银杏花园、水晶郦城、和谐家园四个大型小区购房的,有退宅勘察手续的,也可享受此政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整合力量,形成既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又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整治工作网络。各村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督查制度。镇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落实政策措施。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1篇6

一、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表现在:

1.村庄规划得不到执行。各乡镇虽然制定了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有的规划起点高、标准高,在实践中难以一步到位;有的规划调整频繁,加之执行力度不强,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一些人的眼前利益,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农民建房不按村镇和土地利用规划执行,使生产用地与生活用地,旧村庄与新建房混在一起,农民房屋零乱无序。许多村庄出现“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或“只见新村、不见新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没有形成集中布局的势态,形成“空心村”。另外,许多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有的在城市和小集镇买房置业,农村的房屋和土地无人居住使用;农村部分居住农民考虑到劳民伤财不愿意拆除现房,以至集体无法将闲置宅基地进行再分配再调整,实施旧村改造难。原来的村庄房屋和土地闲置,长期以往,整个老村庄成了“空心村”。

2.农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部分农民对惠农政策在认识上产生误区,片面理解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对农民建自用住宅的收费,认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只需要交纳几元钱的工本费,耕地保护与己无关,于是滥占土地乱建住房,导致农民建房用地处于无序状态。

3.一户多宅普遍存在。相当部分农民在新的地点建造住房,但旧房又不肯拆除,很多成为了破房、危房,形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心村,一户多基和超占面积现象较为严重,以致于目前农村大多数农户都有两处或多处以上的宅基地。

4.宅基地私下交易现象严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客观存在的土地市场供求关系使农村宅基地的转让无法制止,造成了集体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四难”:一是农村个人建房统一规划执行难。不少农民群众土地基本国策意识淡薄,思想上存在封建迷信、盲目攀比等错误观念以及易受眼前利益驱动的不良倾向,助长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随意性,使得各村建设难以统一,规划难以实施。二是农村个人非法占地建设发现难。基层土地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最前沿哨所和窗口,但日常业务工作繁杂,加之撤乡并镇后,辖区面积大,这都成为农村土地管理不理想、非法占地发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三是农村个人非法占地建房查处难。在实际执法中,因农村宅基地涉农政策的敏感性,使得行政处罚难以执行,少数地方虽然搞了新规划,但有的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只注重村庄的整齐划一,而忽视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造成农民建房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占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的现象到处发生。农民建房监管实际上已处于有法难依、执法难严的被动状态。四是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报批难。这首先是因为用地指标有限,其次是因为审批周期太长,再次是因为占补落实困难。

二、加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是土地管理工作最前沿、最基础性的工作,是我国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和农民的生产生活,直接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进程。针对当前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应从四个方面着手加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

(一)加大土地法律和法规宣传。

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的新政策、新法律、新规定不断推出,只有始终不懈的坚持宣传各种新政策新法规,让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营造良好的合法用地依规管理环境,才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到位。在农村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中尤其要注重“三性”。一是突出宣传形式的多样性。要针对乡镇村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强化大局意识、依法管地意识、教育农民惜地意识。二是把握政策法规的准确性。宣传政策法规要做到准确全面,不可断章取义,以点概面,否则容易造成岐义,起到反作用。三是体现政策法规系统性。农村土地政策涉及内容较多,既有土地承包经营方面,又有宅基地管理等等方面,而且相互间联系较紧。在宣传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政策法规中,也应将相关政策法规共同宣传,互相促进,增强政策宣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真正达到教育农民合理利用土地,珍惜每一寸土地。

(二)依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控制用地、集中建设“的方针,编制村庄规划,加快农村中心村建设步伐。

村民建房是农民致富奔小康进程中,富裕后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标志,也是小城镇建设过程中一个缩影。因而,乡镇在规划中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本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控制增量、布局合理、集约土地、保护耕地原则。做好规划修编与农村实际的衍接。依据“依托农村、节约用地、区位适中”,实施中心村。根据农民财力,量力而行,设计出一些实用美观的房屋图纸供农民建房参考,在建房设计寿命上一段时间不落后,不淘汰;同时推广农民公寓建设,让农民居住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造价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优”。同时要兼顾农民生产、生活特点,妥善安排饲养牲畜、家禽、存放农具、堆放柴草的场所。

(三)妥善处理新时期农村宅基地矛盾。

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对宅基地矛盾不推诿扯皮,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初访初信之中。对各种非法占用宅基地现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制订符合农村实情的宅基地流转的规章制度。合理的宅基地流转政策,可以有效的解决宅基地、房产的闲置问题,减少土地浪费。还可以参照外地一些好的做法,对符合建房条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及时补办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采用收取罚款等经济手段处罚后办理用地手续;对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占用基本农田的,坚决予以拆除。收缴的有偿使用收入或罚款专款用于农村宅基地复垦,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四)实行旧村改造和“空心村”、超占宅基地整治。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1篇7

溪洛渡镇在接到上级文件以后,积极组织成立镇村级公益事业单位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领导小组,财务管理组、监督组,并下设办公室,专门抽调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我镇积极组织镇村干部职工学习文件、会议精神,领导在会上作出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通过一事一议解决集体公益事业的资金问题,是与农村税费改革配套实施的一项改革措施,旨在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面临的筹资筹劳问题,引导农民自主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整村推进等重要工作,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二要明确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是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及与之配套的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以村民筹资筹劳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政府适当给予奖补,优先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建成后受益面广的项目,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要把握原则。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要坚持民主决策、筹补结合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注重实效、连片推进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

四要加强组织。全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由县新农办具体负责。各村要搞好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要摸清家底,将基本情况上报到县新农村办。由县财政、农业和新农办等部门研究确定后,按照上级要求申报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切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成果,促进我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篇8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产业规划;三农问题

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要缩小城乡差距、扩大农村市场需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解决“三农”问题。以规划为龙头,以“三村”工程建设为载体,主攻产业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长期在学校上课的一名普通教师,我有幸参加了这场轰轰烈烈的新农村建设,担任沧源县芒阳村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进村以后我首先根据市委市政府“一方案、三规划”的要求,制定了本村的新农村建设方案,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村容村貌整治规划。

在三项规划中,我本人觉得,产业发展规划是重点。如果没有农村农业产业和经济的发展,其它的规划将失去经济基础而无法开展,只有产业发展了,经济收入增加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才有保障。因此,我们首先要搞好新农村建设的产业规划,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为其它的规划和建设打好基础。

1产业规划的原则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调整产业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坚持户户有产业、户户有主业的原则;坚持调优结构、开发特色产业、壮大支柱产业,发展具有竞争优势产业和效益好的产业的原则;坚持以龙头为带动、特色产业引路、产业大户引导、产业协会促进,发展规模化农业的原则。

应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做的对资源现状心中有底,对预期实现的发展目标心中有数,对将来村容村貌建设做到心中有形,对如何实现规划目标做到心中有路。坚持“经济条件好的优先;‘三通’便利的优先;村组干部得力、干群关系好的优先;群众呼声高并且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先”原则。坚持重点突破与综合开发和全面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自力更生、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

2产业发展指导思想

由于我镇地处亚热带地区,光照条件好。农作物热量供应充足。可以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发展和壮大甘蔗种植业,加大良种、良法和科技措施的推广应用,发展竹木、膏桐等产业。发展养殖业、饮食服务业,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巩固安居工程建设成果,加大沼气池建设工作力度,组织做好进村入户硬板路和庭院、村寨四周、道路两傍的绿化美化,实现村容整洁。在保护水源的基础上,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组织实施安全饮用水到户工程,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严格依法自治,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3本村产业现状分析

3.1资源现状

本村地处云贵高原西南部,全村总面积35010亩,海拔1250米,气候类型属,年均气温23℃,年降雨量900毫米。人均占有耕地4.2亩,但山地较多,土壤以红粘土为主,适合大力种植甘蔗。农村劳动力大概占人口的一半左右。

3.2产业发展现状

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44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63元。产业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种植业中,粮食播种面积3050亩,粮食总产量665吨,单产218公斤;经济作物中甘蔗种植面积7911亩,总产量29000吨。养殖业以生猪养殖、养牛、养鸡为主。

4发展目标

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十一五”规划,围绕“到二零二零年实现农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一万元以上”这一目标,芒阳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分三个步骤实施,即规划五年、突出两年。展望十年。根据这一要求,以现在的农民人均收入为基数,计算达到2022年是人均收入达到一万元所需的最低增长率。计算出每年必需的经济增长率以后,就开始找产业,谋发展,使得经济增长速度大于等于这一要求。

结合本村实际,产业方面首先重点发展和壮大甘蔗种植业。增加甘蔗种植面积,通过推广良种良法,提高科技含量,由镇糖业公司扶持帮助实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通过推广良种良法,提高科技含量,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由县农业局和县农业综合办公室扶持帮助实施。巩固和发展养殖业,充分利用蔗区资源,巩固和发展养殖业。推进农村沼气能源的利用,建设养殖小区,增加禽类和牲畜的数量。发展特色经济林果业。充分发挥气候资源优势,发展以热带水果为主的庭院经济,新增果园面积。依托普通纸厂或蔗渣造纸厂,发展种植以竹木、膏桐等产品,由县林业局和扶贫办扶持帮助实施。稳步发展运输业,增加车辆数目。依托糖业企业,稳步发展运输业。为蔗农提供甘蔗运输服务。是增加经济收入的一个途径。

5资金筹措

坚持村民参与投入是主体、产业发展是核心的原则,采取村民自筹为主,上级补助和申请贷款为辅的方针,依托产业协会、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互助,鼓励村民用土地经营权、林权与企业、致富能手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行租赁、入股的方式进行融资。要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分析,如果总体经济增长达不到预期目标的,要扩大和增加发展产业项目。

6保障措施

6.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为确保芒阳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村“两委”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小组,村党支部书记或主任任组长,村委会副书记或副主任任副组长,“新农村”下派干部、村组干部、理事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汇集民智,提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意见和村容村貌整治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组织村民自愿实行多形式的信用互助,调处建设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物资),与农户订立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居民改造与新建等合同,把建档立卡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按户卡实施管理,保证新农村建设内容落到实处。

6.2深入发动,形成合力

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理事会、共青团、民兵、妇女等党群团组织的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调动村民自觉投身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建设工作。产业项目结合本村实际,突出本村特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托市场稳步推进。在项目生产管理过程中,做到产前培训到位。制定实施技术方案;产中严格要求村民按照技术方案进行生产;产后积极组织客户营销,以解除村民的后顾之忧。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篇9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当前,我国已初步具备了建设新农村的条件。一方面,有了支持保护农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近年来,在起点较高的基础上,党中央和国务院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农村“六小工程”(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草场围栏等)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为新农村建设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1.1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所谓“新农村”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范畴。所以说,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其中,“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也是新农村园林风貌的根本体现。

1.2新农村绿地

新农村绿地建设也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主要的任务。当前,关于城市绿地建设方面的资料很多,比较完善。但是,在新农村绿地建设方面可以借鉴的资料却十分有限,主要是因为:新农村的建设问题才刚刚起步,在政策、经济等方面都还比较滞后;新农村绿地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城市绿地建设,必须有一套切合实际的绿地建设的方法来指导。所以,目前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按照新农村自身的特点制定一套实施措施来进行园林绿地景观规划建设。

2社会主义新农村绿地规划与建设

新农村绿地规划与设计就是要解决如何合理地安排乡村土地及土地上的物质和空间来为人们创造高效、安全、健康、舒适、优美的环境,为社会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新农村自然生态环境。

2.1新农村绿地规划的特点

2.1.1整体综合性原则景观是由一系列生态系统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整体形象体现,是自然与文化生态系统的复合载体。

2.1.2注重景观用地的利用景观用地不仅应考虑人类的短期需求,更应强调其作为整体生态单元的生态价值、供人类观赏的美学价值及其带给人类的长期效益。

2.1.3注重土地利用的空间布置根据景观优化利用原则,实现特定地点的最佳使用价值或者为特定利用方式选择最优地点。

2.1.4景观多样性原则规划必须注重人们生活的各种不同需求,以及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着眼于传承地方民族文化和不断地丰富生物环境。

2.1.5自然景观的优先保护基于景观生态学原理的景观规划设计,要求人类对自然的介入应约束在环境容量以内,不破坏生态系统的物流、能流的基本通道,创造既服务于人类,又与自然环境相融洽的最佳场所。

2.2规划原则

2.2.1确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动态绿化指标体系由于现在农村在地理位置、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差异,相应的绿地指标也应有所不同,所以要从实际出发,确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动态指标体系,对绿地建设进行动态控制,以便指导资金投入,便于绿化建设的控制和操作。

2.2.2适当处理好乡村景观与城市化园林景观的相互协调关系广阔的田野、蜿蜒的河流、河边的林带形成了田园乡村景观,而小城镇往往处于乡村田园环境之中,所以要使两者协调一致,融为一体。

2.2.3全面绿化,走城乡一体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就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城市、农村“两张皮”的错误认识,做好城市园林发展与乡村园林的协调发展,把农村作为区域发展的延伸,建立在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框架上进行策划和打造。

2.2.4要重视新农村本身的特色、文化内涵不同地区在其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积淀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地方性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特色。在新农村建设发展过程中,绿地往往是地方性民族文化的载体。

2.3新农村绿地建设模式

由于农村自然差异和经济差异较大,在新农村园林绿地规划建设时,应制定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着力体现区域特点和地方特色,并要正确处理保护文脉与村镇建设的关系,实现传承历史文化与融入现代文明的有机统一。因此,要在坚持标准基本统一的基础上,区别对待新农村建设,应因地制宜,力求形式多样、各具特色,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2.3.1山水田园风光型在一些农村生态环境良好,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建设时要注重彰显特色,保护好山体、河流、水塘,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园林绿地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可依地势环境布局,力争与山水田园、人文景观协调,打造一批颇具景观特色的田园风光型绿地。

2.3.2城郊园林社区型对于地处政治、文化、商贸中心,具有区位独特、基础较好、环境较优的优势的农村,新农村园林绿地建设要紧紧围绕“社区为城市服务,城市促社区发展”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在规划时既要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统一,更要利用好城市的辐射拉动功能,注重生态建设,强化服务功能,作为城区的延伸区、补充区和服务区,与城市融为一体,打造既有园林风情,又颇具城市特色的园林社区型新绿地。

2.3.3农村“城镇”型对于一些农村,应充分发挥区位较好、经济较强的优势,有的农村园区经济发达,可按照乡村城镇化的道路,结合生态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来进行。根据“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目标要求,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切入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文明创建活动,进行小康设施建设。

2.4社会主义新农村绿地建设的实施

2.4.1坚持观念先导,重视新农村绿化建设的问题。充分发挥农民自身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家园。

2.4.2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扎实推进。必须着眼于农村生产力的新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新风尚、生态环境友好的新面貌等方面的内容,围绕农村产业园区化、居民社区化、生产规模化、组织合作化、保障社会化、环境生态化的基本思路,制定科学的绿地规划方案。

2.4.3坚持依托区域经济,统筹解决新农村绿化建设的问题。首先要大力发展区域经济,抓住各自有利的地理条件优势,依托区域经济的发展整合资源,聚集资金,用城乡统筹的办法来进行新农村的绿化建设。

2.4.4以创新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绿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绿化建设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政府是推动绿化建设的主导力量;农民积极参与,是绿化建设的主体力量;特别市社会各界给予资金、技术和知识等的支持,搞好绿地规划设计,更是新农村绿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所在。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篇10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加快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着力点,以“三清六改五普及”为切入点,以“五新一好”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力度,增加投入,提高标准,积极推进“三村十星”建设,推动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选点原则:年试点村仍以30—50户的自然村为主体,也可以适当搞一些较大规模的村庄。以50户为基数,按照一村多点方式进行申报,申报工作要坚持四个优先原则:一是村民自愿原则,新农村试点村申报必须有85%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实行动态管理,对试点推进中进度达不到要求的试点村可按10%比例进行调整,但应在4月中旬之前完成。二是工作基础原则,村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高,工作基础扎实,所在村工作力度大的试点村优先安排,2007年试点成效好的市县共建点优先升格为省级点。三是地域优先原则,重点打造公路沿线,优先选择中心村以及相对集中连片的村庄。四是项目衔接原则,选择已列入省直机关单位帮扶贫困村文明帮建村以及各类涉农项目实施点的村庄。

2选点办法:按照省“九步法”的要求开展选点定点。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试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筛选侯选村庄。根据选点原则和农民群众发动的情况,确定侯选村庄,按1:2的比例筛选试点侯选村。三是深入调查摸底,分类排队,确定拟选试点自然村。四是选举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要有威望有公心有能力有奉献精神有苦干实干作风。五是制定试点规划,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新社区建设规划。六是确定建设项目。试点自然村根据本村实际确定村庄整治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七是算好两笔帐,做好各个项目资金预算,明确各个项目农民应自筹多少钱,政府补助多少钱和社会可能帮扶多少钱。八是分户签订协议。根据项目建设和分项算帐结果,与每户农民签订协议。九是组织逐级申报。拟选试点自然村选点定点各项工作完成后,按照省里规定的申报程序,组织年全市新农村建设试点自然村申报工作。

3时间安排:年1月底以前完成试点村申报工作;2月底前召开全乡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对新农村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乡村两级要制定出可操作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各村药理用春节前后大量民工返乡时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4月底前,4个试点村建设规划全部编制到位,并尽早开展各项建设任务,做到早规划早部署早落实;4567四个月全面进行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拆除破旧栏舍安装排水排污管道实施电话和有线电视入户,设立文化活动场所和文化科技宣传栏,通过实施改水改厕改路改环境攻坚月,力争5月底前改水完成100%,6月底前改厕完成100%,7月底前改路完成100%,8月底前各试点村村容村貌有明显改观;三季度着重督查各地农业产业,每个试点村要选择和培植1个主导产业或兴办1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培养种养和流通大户;四季度全面完成年新农村建设试点任务,并组织检查验收评比。

4科学规划。按照因地制宜,保护生态,适度超前,功能齐全彰显个性注意节俭科学适用分步实施的原则,认真做好试点村的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按照“一村一景”做好建设规划,按“一村一品”做好产业发展规划,由市产业化办公室同农口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村组织实施。

5打造亮点。按照市的要求,我乡年建设点4个,其中省级点1个,市级点3个,为更好地推进工作,抓出实效,对4个建设点实行分类指导,并着力打造亮点。按照村容村貌美观生态环境有特色新产业有规模自然村整治有质量农村新社区建设有成效的要求,选择自然条件和群众基础都较好的自然村打造亮点。

三工作重点

1突出发展新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乡村特色种养,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实现80%以上新农村试点村形成“一村一品”产业,试点村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市整体水平20%以上。各村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四大产业八个产品推进要求,引导各试点自然村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特色种植业村特色养殖业村休闲观光农业村设施农业村旅游服务村农产品加工村三产服务村等“一村一品”示范点,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农副业产品加工业,要选准1—2个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作为本地的主导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要制定好优势产业的发展规划,逐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农业生产格局,积极打造各自的“特色村”,各村要在四月份前要启动产业规划编制工作。要着力发展山药小龙虾生猪早熟梨油菜等特色农业。加快新农民培育步伐。结合“十星文明家庭”创评和“阳光工程”,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重点搞好“一村一品”带头人,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者农产品流通经济人及农村实用技能培训,试点自然村劳动力受训率要达到30%以上。

2突出建设新村镇。按照“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住整洁房”的基本要求,从“三清六改五普及”入手,认真搞好村庄整治。以村为单位,搞好行政村和自然村建设规划。抓好新村社区建设,年重点在下巢湖村金岭村所在地抓好新社区建设试点。建设完善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民自治规范有序科学管理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采取各种形式搞好老宅基地有序流转和拆旧建新,清理和杜绝一户多宅现象,鼓励引导和组织农民按照重点推介的房型建新房,坚决杜绝未经规划审批而私自乱批乱建的现象,严格控制沿省道县乡公路两旁建房,严格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3突出培育新风尚。抓好“一加强两开展两引导”活动,即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开展“三村十星”评选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开展农村文化“五个一”创建活动,即每个村有一个文体活动室(图书室)一处休闲场所一个宣传橱窗一支文体活动队伍,每年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文体活动,有效遏制违规宗教祠堂行为,走出兴办祠堂就是兴办文化场所的误区。大力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民间艺术。引导村民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完善和深化殡葬改革,开展取消二次棺葬试点。继续开展“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留守儿童关怀工程”和“春蕾女童救助活动”,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留守孩子教育管理体系”,促进“留守孩”的健康成长。以“文明村镇”“十星文明家庭”“文明信用户”创评为载体,推进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每个村要重点抓好1个文明示范村建设,要与村庄整治同步进行,5月前要有初步成效。

4突出组织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村级班子“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创建活动,强化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新社区建设,把新农村理事会与新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依托“一会六站”在村内形成扶贫帮困环境卫生管理组织文体活动调解民间纠纷等工作自我管理和发展长效机制。开展廉政文化进新农村活动,建立健全农民培训的组织体系,培育新型农民,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培训,根据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需要,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务工技能,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帮扶共建机制协调推进机制村民自治和新社区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三培两带”工程实施乡村干部“素质培训工程”,有三名党员以上的建设试点村要成立党小组。加强试点村理事会建设,村民形成由理事会带头组织农民群众建设自己的家园的良好氛围。试点村50户以下的,理事会又由3—5人组成,50户以上的,理事会由5—7人组成。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整个新农村建设工作由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6个服务小组,即发展新产业服务小组形成新机制服务小组建设新村镇服务小组培育新农民服务小组树立新风尚服务小组和创建好班子服务小组。实行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自然村为主体,村具体组织落实,部门帮扶配合,乡新村办指导督查的工作运行机制。各服务小组分别由乡相关人大协同市相关部门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负责相对应工作的服务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2强化宣传发动,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积极性。各村要组织工作队,进村入户广泛宣传,督促指导建设点开好户主会,完善好村规民约,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激发农民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激情。年终考评时对各建设点群众筹资(含投工投劳)未达到建设点总资金60%的实行扣分,每差10%扣2分。

3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根据省新村办发号文件要求,年新农村建设资金省级点原则上每个试点村14万元,市县共建点原则上每个试点村5万元。衔接统筹的资金按省新农村建设点相结合,直接统筹的资金进入新农村建设专户,专项使用和管理。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原则上群众自筹资金不能少于建设资金的60%。完善乡镇蹲点领导把关重大建设项目协商重大支出进行监督的运行机制,做到新农村建设村组不负债。下拨到试点村的资金由乡镇负责建帐,乡镇必须及时足额拨付到建设点。自然村建设资金使用由理事会提出申请,驻点领导和乡把关,主要用于“三清六改五普及”新社区建设产业发展等。理事会要统筹安排,科学使用,做到村庄整治建设和产业发展两不误,最大限度发挥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

4强化帮扶,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千企带千村”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出钱出力出智。一是每个乡领导要在所挂点村抓好试点自然村;二是力争挂点单位人财物的大力支持。三是明确项目建设责任。村组道路硬化改造由交通局负责指导,农村饮水工作由水利局负责指导,改厕由卫生局负责指导,收听收视丰富和活跃农村文化由文广局负责指导,全民健身运动由体育局负责指导。四是乡党委书记乡长在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各抓好一个试点自然村。党委书记李珺挂下巢湖黄家塘新村点,乡长吴国锋挂金岭6组点,副乡长徐新丰挂下巢湖湖西新村,纪委书记挂金岭村4组点。

5强化督查,健全机制。开展“改水改厕改路改房”攻坚月活动,每次攻坚活动都与资金拨付和考评分数挂钩,年终验收后进行兑现。打破资金平均分配,实行资金拨付和考评分数挂钩,一是实行“奖励拨付”办法,即对群众热情高,工作推动快成效明显,能起示范作用的试点自然村,可以在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中调剂,在平均数基础上适当给予奖励资金;对群众积极性差,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大且年终验收不合格的,除要求整改到位外,适当扣除资金。根据年终考评各建设点最终得分结果(省级建设点),排名前20名的按每个点12万元标准拨付建设资金,不搞平均分配。二是对工作确实难以推进的试点村及时予以调整,调整前拨付到该试点村的资金将从该试点村所在村总资金中扣回。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考评细则并进行组织考评,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平时考核占总分30%,年终考评占70%。对各建设点的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一季组织一次互学观摩,半年一小结,一年一验收。不定期地召开现场会和促进会,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年终评选先进试点村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等,评选出的综合先进以乡党委乡政府名义在全乡三级干部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有关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新农村建设工作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三农”工作的大事来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一个试点村一个理事会一个工作组一名指导员一笔扶助资金一套工作机制建成一个亮点”的要求,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抓好落实,使我乡新农村建设工作能更加扎实深入地推进。

2强化资金管理。新农村建设资金必须按要求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截留和挪用。试点村理事会一年至少要将资金到帐及使用情况张榜公布2次以上并留好底帐,财政审计新村办要及时跟踪监督。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篇11

【关键词】城郊农村新农村建设城中村

一、城郊农村与新农村建设的相关理论研究

1、城郊农村的概念

城郊农村指的是处于城市和乡村结合部或者是在城市近郊的农村区域。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有的农村区域在城市的扩张过程中尚未被完全并入城市,它们的社区管理体制和人员管理办法尚未完全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因此形成了一种非城非乡的过渡型社会区域。

2、城郊农村的特点

相对于传统农村,城郊农村在经济结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方面有很大不同。首先,城郊农村的经济结构更加多样化,城郊农村以为城市建设提供用地和发展城市新兴产业为主,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地位较为重要;其次,在城郊农村区域,由于其接近城市,因而享有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便利条件,在道路、供水供暖和绿化建设等方面远优于传统农村区域;最后,农民的生产方式不局限于第一产业,而是快速向租赁经济和服务经济等方向发展,城郊农村地区的农民在生活上也倾向于城市化生活,崇尚休闲娱乐和现代化的消费形式。

另外,从性质上讲,城郊农村作为传统农村城市化的一个过渡阶段和演进环节,处在地理外置和特征形态上最接近城市的地位上,它是农村城市化的最前沿地带。但是,我国现在依然沿用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模式又注定了城郊农村虽然在产业结构、基础建设和人员生产生活方式等非常接近城市,达到了非农化,但是在社会管理体制方面依然属于农村区域,这就造成了城郊农村具有城市与农村两种形态。

3、城郊农村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基础

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城郊农村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基础主要包含四个理论:城乡互动理论、城乡一体化理论、统筹城乡发展理论和农村城市化理论。简而言之,城乡互动理论重在强调城乡之间在经济、资源、生态和空间上具有互相促进、互相推动的作用;城乡一体化理论强调城乡之间打破界限,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融合;统筹城乡发展理论则侧重改变以往对农村发展不够重视的局面,将城乡发展统一规划、综合考虑;而农村城市化理论则可以看作是前面三个理论的指向目标和实际落脚点,即城市和农村在经济结构、社会管理、人员构成等方面逐渐缩小差别,最后达到没有差别,达到农村的城市化。

由此可以得出,城郊农村遵循城市化的原则进行开发和建设,走城市化的建设道路,是城郊农村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方向之一,这也是针对我国城郊农村发展和解决城郊农村“三农”问题的发展方向。

二、以往城郊农村城市化建设中产生的问题与弊端

由于我国一直实施的是城乡二元结构的行政管理体制,城郊农村进行建设和城市向郊区与农村的扩张往往走的是一条渐进式“蚕食”状态的发展路径,诸多城市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犬牙交错的格局,在城郊农村建设和城市扩张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概括起来是指:在居住形态上,由于城市急剧扩张,在城市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农村居住区域和人员就地保留下来;在社会形态上,此区域的人员在原有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土地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公共投资制度和教育体制的管理下,仍然以土地和土地附着物为主要生活来源。

“城中村”是城郊农村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的现象,但是在发展和建设过程中,“城中村”造成的问题也日益严重。首先,在“城中村”中,由于整体规划滞后于现实的建设速度,村民们为了在拆迁中获取更多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违建现象,而在违建的过程中,在管理和监督的盲点下,大量占用土地资源,又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其次,在后续过程中,政府依照既定规划拆除农村建房时,就需要拆除很多包括违建在内的新村民建房,在付出高昂拆迁成本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为环境增加了负担;最后,由于”城中村”人口密集,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对落后,也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和治安问题。

结合这些年来我国城市改造”城中村”的经验和形成的模式来看,走的基本上都是软件和硬件改造相结合的道路。从硬件改造上看,在预留村集体产业用地之外,对村民原有用房统一拆除,统一还建;从软件改造上看,改变原有的农村管理机制,改变原有的农村村民身份为城市居民,将以往的农村集体经济改造成股份制公司。在“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巨大的资金需求还是主要来源于农村土地改变性质后的增加价值。一般来说,需要改造的”城中村”的所在村,会按照规划,将部分土地资源的优先使用权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给一个或者几个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依照合同参与”城中村”改造中的资金运作。

新农村建设的原则范文

关键词:新农村;住宅;法律保障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总体目标,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涵和特征。新农村建设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它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利益调整。新农村建设,必须依法进行,如果不依法进行,将会产生许多新的社会矛盾。我国新农村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片面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新农村住宅建设的做法,其实质是对农民住宅权的侵犯。矫正新农村住宅建设中的错误走向,保护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住宅权利,是新农村建设面临的新问题。

一、新农村的内涵和特征

(一)新农村的内涵

新农村是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农村。“生产发展”主要是指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解放农村生产力;“生活宽裕”侧重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乡风文明”集中于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和建设新农村文化;“村容整洁”是对新农村规划和布局的要求;“管理民主”是新农村法治管理的表现。“可以说,这是对统筹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和谐农村的高度概括。”新农村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包含政治、经济、社会保障、基层组织、教育、文化、卫生、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内容。从法学的视角,新农村是通过农村法治和制度的良好运行,创造和谐的农村社会。建立农村法治社会,是新农村建设的终极目标。

(二)新农村的特征

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发展的新形态,其特征有:第一,新农村是农村发展的新状态,不是城市化和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不是改农村为城镇,而是改造农村,使农村换新颜。我国新农村建设实践中,有些地方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于小城镇建设、城镇化和城市化,这是对新农村建设的误读。第二,新农村是一个系统性和综合性的全面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不能同步进行新农村各方面的建设,也不能只强调某一方面的建设。第三,新农村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新农村建设是与小城镇建设、城镇化和城市化并列的系统工程,这四个工程互相促进、互相联系。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乡土差异明显,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当地农村实际为基础,不能照搬其他地方的经验。第四,新农村是法治农村。法治是新农村的根本特征。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法治是基础保障。新农村建设,法治必须先行。没有法治保障的新农村建设,不具有稳定性和保障性。我国实践中,有些地方以行政为基础进行新农村建设,这是与法治新农村建设相违背的。

二、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法律问题

新农村住宅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村容整洁”的重要体现。由于缺少充分和系统的理论支持,我国现在的新农村住宅建设,主要是实践上的探索。在已有的理论中,偏重于经济学的理论,而缺少法学的理论支撑。

(一)新农村住宅建设的性质

新农村住宅建设,是一种不溯及既往的政策和法律规制,其无权强制性改变农村的现状,而是规制农村将来的住宅建设。新农村住宅建设,不能改变农民住宅的权属,不能改变农民的宅基地权益,其仅是有权进行规划,并且规制将要发生的住宅建设行为。将要发生的新农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规划,否则不能获得建设许可。农民之间,可以通过权利的流转,平衡农民间的住宅供需。纵使某一地块上的已有房屋不符合规划要求,也不能在没有农民许可的情形下处分,只能在农民许可前提下或者农民获得合理的补偿后,才能依法处分。新农村住宅建设,是依靠法治重新分配和调整农村住宅的行为。

(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基本原则

我国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没有固定原则指导的新农村住宅建设,是随意性的新农村建设,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保持农村性质不变原则

新农村住宅建设是使农村换上新颜,不是要改变农村为非农村。新农村住宅建设,是在原来农村住宅基础上的建设。新农村住宅建设,是区别于小城镇建设、城镇化和城市化的建设行为。

2.保护农民权益为中心原则

我国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根本目标是要改善农村的经济社会状况,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不断地增进农民利益。是否有利于增进农民的合法权益,是衡量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准。只要是不能增进农民权益的新农村住宅建设,必须叫停。新农村住宅建设过程中,必须保障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3.生态规划先行原则

新农村住宅建设规划,应以保护农村原生态为标准,规划不伤害农村原生态。新农村住宅建设规划,必须遵从保护农民权益为中心原则。新农村住宅建设规划,不能改变农民正在使用的房屋的现状,其规划的范围仅是农民不使用的房屋、破旧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闲置的宅基地。农民正在居住和为生活所需的房屋,是农民生活的基础。新农村住宅建设,在没有为农民提供已有的替代房屋前,不能处分农民的这些房屋。

4.政策、法律保障原则

新农村建设,是要形成法治新农村社会。新农村住宅建设,必须以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前提。没有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新农村建设,都是不合法的行为。任何地方的新农村住宅建设,都要以一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没有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的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不法行为,政府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新农村住宅建设与农民住宅权利保护

农民住宅权利是农民的合法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我国一些地方为了追求政绩,采取行政力量的方式,在没有获得农民许可的前提下,强行拆除农民住宅,对农村住宅进行重新规划、重新建设,这侵犯了农民的住宅所有权。而一旦资金供应出现中断,新住宅无法按时修建起来时,农民就会处于“无家可归”的境地,这是对农民居住权、生存权的侵犯。农村住宅,是农民的合法财产。新农村建设不能侵犯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益,而应该是保护和增进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新农村住宅建设与农村生态保护

新农村住宅建设,是在统一规划下的住宅建设。新农村住宅建设,必须保持农村的生态环境不变,保持农村的田园风光不变。新农村住宅建设,是生态住宅建设。

1.新农村住宅建设与农田保护

农田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国家政策。新农村建设,不能违背这一政策,侵害农田。农田是农村的基本社会保障资源,侵犯农田就是侵犯农民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我国有些地方实践中,不顾把农田转为宅基地的风险,把农民集中到某一地块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做法,是违背农田保护国家政策的。

2.新农村住宅建设与田园风光保护

“村庄的形成都有其自然、历史等渊源和经济、社会条件,千百年来形成的风格各异的村落民居,承载了丰富的文化、民俗等人文信息,是一笔宝贵遗产,不仅是农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而且是多少中华儿女魂牵梦萦的精神家园。我国的农村具有自然生态的特点,新农村住宅建设,不能破坏千百年来形成的农村自然生态、田园风光。新农村住宅建设,不能破坏农村的这些自然生态、田园风光,必须避免“高楼林立”和“千村一面”。我国有些农村的“农家乐”,就是利用农村的田园风光,吸引市民前来休憩。“农家乐”是在保持农村田园风光前提下的住宅,是一种不同于城市的居住状态,不但建设了新住宅,也保护了农村生态,这是新农村住宅建设值得借鉴的范例。

三、新农村住宅建设的法律制度设计

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刚起步,规制新农村住宅建设的法律法规尚存许多空白。立法完善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的法律法规,创设具有操作性的新农村住宅建设的法律制度,是保障新农村住宅建设顺利进行的法律制度保障。

(一)新农村住宅建设评价制度

新农村住宅建设,是影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行为前,必须对新农村住宅建设行为进行评价,评价其对农村自然、生态和农民权益的侵害性。我国新农村住宅建设的评价制度,包括新农村住宅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农民权益影响评价制度。

1.新农村住宅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新农村住宅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对新农村住宅建设中的规划和住宅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新农村住宅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一种事前制度。在新农村住宅建设实施前,必须经过这一程序,否则,就是非法的新农村住宅建设行为。新农村住宅建设,肯定会影响农村的生态环境。环境影响大于农村环境承受力的规划和项目,不能获得立项许可。新农村住宅建设的环境影响准入制度,是排除性的制度,其排除了新农村住宅建设中环境影响大于农村环境承受力的行为。对已经获得建设许可的新农村住宅建设行为,应跟踪评价其环境影响,只要这个环境影响大于许可时的标准或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则应叫停该项新农村住宅建设行为。

2.新农村住宅建设的农民权益影响评价制度

新农村住宅建设的农民权益影响评价制度,指对新农村住宅建设中的规划和住宅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对农民权益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农民权益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新农村住宅建设行为,应是增进农民利益的行为。当新农村住宅建设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小于或等于农民的现有利益或者影响农民的生存权等基本人权时,这样的新农村住宅建设行为就要被禁止。为避免新农村住宅建设的“浮夸风”和建设过程中侵犯农民权益,必须建立新农村住宅建设的跟踪监测制度,确保新农村住宅建设行为依法进行。

3.新农村住宅建设评价制度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称《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作出了详细和完整的规定。新农村住宅建设属于建设项目的范围,新农村住宅建设评价制度的具体内容,应保持与《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内容和制度上的基本协调和统一。新农村住宅建设的影响评价,可直接由《环境影响评价法》调整。评价主体在遵循《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程序下,分别对新农村住宅建设的环境影响和农民权益影响做出科学的评价。有关部门,按照这个评价结果,审批和推行新农村住宅建设。

(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补偿制度、赔偿制度

新农村住宅建设,是一种利益和权利的分配行为,必然涉及农村宅基地、农民住宅、农民林木所有权等的调整。宅基地使用权和住宅所有权等都是农民的合法权利,新农村住宅建设行为不能侵犯农民已有的权利。为救济农民在新农村住宅建设中被侵犯的权利,必须建立新农村住宅建设的补偿制度、赔偿制度。对获得建设许可、依法进行的新农村住宅建设行为中侵犯的农民权益,国家应当依照科学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没有获得建设许可的新农村住宅建设行为,国家应当依法赔偿农民的损失,保证农民的权利至少恢复到权利被侵犯前的状态。

(三)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仲裁、诉讼制度

新农村住宅建设,是国家规划、农民自愿的统一。新农村住宅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要产生新农村住宅建设纠纷。我国现行实践中,这种纠纷属于行政权力引起的纠纷,农民除了服从,没有任何途径救济自己的权利。这是不公平的,是国家依靠公权力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体现。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当建立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仲裁、诉讼制度,赋予农民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以救济农民被侵犯的权利。具体制度设计上,应把农民的救济权归属于土地纠纷和房屋纠纷的范畴,采用土地使用权争议处理机制和房屋权属纠纷处理机制,解决农民权利被侵犯的救济问题。为拓宽农民救济权利的途径,应赋予农民救济权利的选择权,即农民可通过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的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救济自己的权利。

参考文献

[1]费惠金.新农村建设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J].今日浙江,2005,(23).

[2]湖北省宜城市建设局.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留住田园风光[J].小城镇建设,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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