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调研范例(3篇)

时间:2024-04-26

再生资源回收调研范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未根本转变,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同时,存在法规、政策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相关技术开发滞后等问题。本世纪头20年,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的废物排放,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坚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形成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建成大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四)主要指标。力争到2010年,我国消耗每吨能源、铁矿石、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十五种重要资源产出的GDP比2003年提高25%左右;每万元GDP能耗下降18%以上。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20立方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再生铜、铝、铅占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35%、25%、3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6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置量控制在4.5亿吨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注:上述有关指标将根据“十一五”规划作相应调整)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

(五)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三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程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

(六)重点环节。一是资源开采环节要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二是资源消耗环节要加强对冶金、有色、电力、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筑)、轻工、纺织、农业等重点行业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努力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三是废物产生环节要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长产业链,加强对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推进企业废物“零排放”;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四是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五是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政府机构要实行绿色采购。

三、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

(七)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有关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十一五”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对资源消耗、节约、循环利用、废物排放和环境状况作出分析,明确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

(八)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统计局、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建立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加强对循环经济主要指标的分析。

(九)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经贸)、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的推进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推进计划。

(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宏观调控,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传统产业升级;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大力发展集约化农业。发展改革委要抓紧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和区域特点,用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开发区和重化工业集中地区,要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对进入的企业要提出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废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四、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建设

(十一)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组织开发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

(十二)抓紧制定循环经济技术政策。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科技、环保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政策、技术导向目录,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环保装备目录。支持引进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技术,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三)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作用。

(十四)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加强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完善主要用能设备及建筑能效标准、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和主要耗能(水)行业节能(水)设计规范。建立和完善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再利用品标识、节能建筑标识和环境标志制度,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

(十五)加大对循环经济投资的支持力度。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要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要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并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各类金融机构应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金融支持。

(十六)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理顺自然资源价格,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发展改革委要积极调整水、热、电、天然气等价格政策,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大力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扩大峰谷电价和丰枯电价执行范围,拉大差价,在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行尖峰电价和季节电价;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格执行按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加大供热体制和供热价格改革力度,逐步建立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共同构成的热价形成机制,实行差别热价和煤热联动政策。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其他产品的比价关系,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并落实各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

(十七)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和收费政策。财政部门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各级财政和环保部门要安排排污资金,加大对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建立促进节能、节水产品和节能环保型汽车、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的鼓励政策。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快建立大宗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适时出台燃油税,完善消费税制。积极研究以资源量为基础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法,进一步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优先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研究完善限制国内紧缺资源及高耗能产品出口的政策。在理顺现有收费和资金来源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企业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政府采购目录要优先考虑节能、节水和环保认证产品。

六、坚持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十八)加强法规体系建设。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快研究建立和健全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当前要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

(十九)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将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逐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降低排放强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十)依法推行清洁生产。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监督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环境友好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清洁生产。

七、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工作,及时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二十二)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通过试点,提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技术和项目领域,进一步完善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降低污染排放强度的政策措施,提出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改造工业园区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思路,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

再生资源回收调研范文

当今,环境问题人类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四大超级难题之一,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亮起了红灯。未来的发展必须走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城市矿产基地建设,正是废弃物质规模化回收,处理,和再用的重要的载体。已成为带动区域经济,乃至全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中央财政将继续积极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从国外实践经验来看,循环经济对利用产业的发展,主体是企业,动力源于市场需求,因此,培育和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必须遵从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这是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之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具有沟通产品的属性,一是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原料,来自一个社会各个角度的废弃物,没有社会公众的参与和认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将面临着无水资源和无本之木。难以维持和发展,这表明,实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不能仅靠市场和企业,还必须靠政府动员广大的公务员,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第二,废弃物既是可以再利用的宝贵资源,又是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污染的源头,对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和利用,既能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又能产生资源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就是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经济行为,具有较强的外因性,因此各级政府有责任支持和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事实上面对全球性的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难题,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发起了一场以环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席卷全球的绿色革命。

我国无疑是这场绿色革命的引领者之一,“十二五”以来,我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类政策立即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政策体系,政策支撑体系逐步形成。有效的促进了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的完善财税政策,多渠道的加大投入,对提升我国循环经济产业的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财政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是与园区为抓手,支持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集聚和产业链的发展。

2010年以来,我们会同国家发改委,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为抓手,筹集资源回收,处理深加工等环境的衔接,支持提升资源加工处理能力,完善资源回收体系。

截止目前,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35亿元,带动社会投资656亿元,支持了39个城市示范基地建设,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予以支持,力争完成循环经济战略,最近行政规划提出的“十二五”的目标,50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这些基地建设完以后,预计年终再生加工能力,将达到4500万吨,不仅有效了促进了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规范化发展,还将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第二个方面,我们是积极探索建立生产者衍生制度,形成废弃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2012年7月,中央财政设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基金,积极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进口企业证书,用于补贴定点企业,处理废气电器电子产品,积极的设立有利的形成了电器电子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目前我们征收的范围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的空调和微型计算机等五类产品。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政策评估,研究扩大征收范围,加大政策效益。

第三个方面是,发挥税收政策的引领作用,调动企业推行资源循环利用的积极性。近年来,中央财政以石油、天然气作为试点,开展了资源税率改革试点,制定了鼓励生产和购买节能、节水、专用设备,资源综合利用等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税制改革精神,结合目前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扩大资源的改革试点,推进环保税和房地产税的立法,研究调整消费税的范围和税率,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

第四个方面是,建立政府的绿色采购制度,从需求者拉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从2004年起,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现在的环保部等部门先后印发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实施意见。2007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政府强制采购的九类节能环保产品。多年来,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的政府采购的比重,不断的提高,对于拉动资源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的产品的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后,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强化绿色采购的执行机制,不断提高绿色采购的份额,更好的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

二、切实搞好城市矿产的基地建设,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初步统计,2012年全国再生资源的回收量1.6亿吨,回收总数是5400亿。前三批的29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回收量,已经达到了2400万吨。回收的价值高达1100亿元。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中,初步的发挥起了领头羊的作用。但是,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一个是经营分散,秩序混乱,产业化水平低,风险抵御能力差,融资难,还有政策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尚未根本的扭转,国家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就是要与园区为抓手,以这一先进的业态为依靠,探索出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的模式。切实的解决现在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存在的上述问题。

一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切实加快集体建设。目前基地建设的进度总体上是偏慢,截止2012年前三批29个示范基地新增的资源总量仅完成目标用户的26%。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点是积极建设与区域规划,缺乏有效的协调统筹,尤其是与地方产业政策和中长期的发展战略,衔接不够,出现了项目建设进度过慢,更改技术路线,重新闲置等情况。第二个原因是,集体建设的支持项目缺乏可行研究。项目同质化严重,形不成协调共存的发展产业链,有些项目难以落户园区。第三个,集体加工能力与区域的回收体系衔接不充分,部分项目加工能力闲置,企业效益下滑,影响了项目的进展。个别的地方政府,申报项目时缺乏可行性研究,落实项目时,缺乏认真负责的精神,也是造成集体建设进展偏慢的重要原因。因此,各示范基地要进一步认识,提高对集体建设的认识,科学规划,规划布局,做好集体建设与地方产业布局,区域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回收网络体系的相互衔接。尚未开阔的基地,刚开始的基地,要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可行性,需要调整的尽快把两部委两部门审批,提高项目的实施效率。今年财政部和发改委将对这个项目实行忠实评估,对于建设项目没达标的,出现了重大环保问题的示范基地,将要求整改。整改后不利的,将取消示范基地称号。并视情况收回前期的财政资金。

二要加强技术创新,增强集体发展的后劲,就目前情况来看,市级示范集体节能环保,高质化利用的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普遍存在着技师装备落后,开发研发能力薄弱,科研人才短缺,一些价值较高的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部分集体甚至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资源循环利用是战略性的新兴产业,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信息技术,水循环利用技术,能源综合利用回收等多个领域的技术支撑。没有技术优势的企业,没有技术优势的基地,不会有发展的后劲,也不可能走得很远。因此,各示范基地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现有的政策资源,引导集体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升华产权,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自主开发和引进推广,加强技术攻关,提高集体发展的后劲,行业的龙头企业应该发挥带动作用,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加强研发,与上下游企业密切配合,加速将创新优势转变成生产优势。

三是要切实发挥示范基地平台的功能。从目前情况看,示范基地在经营人才、贷款融资、科研院所合作等方面发挥的共同合作和支撑作用还不够。没有人才、没有技术、没有金融、没有公共服务优势的集体,形成不了政策的洼地和产业的集聚洼地,没有资源的集聚,产业的集聚,龙头企业的形成,也就难以发挥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各示范基地要进一步在投融资方面做出文章,探讨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化的方式,经营社会秩序投入,专业管理人才,帮助鱼源的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打开市场,积回收网络,信息服务科研研发,金融服务平台,提高园区的共同服务能力。

再生资源回收调研范文篇3

关键词:生态文明;区域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06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2

一、引言

生态文明强调积极协调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人与社会三类关系,其科学内涵在于人类创造物质成果的生产方式的生态化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可持续化。党的十报告首次以单篇论述生态文明,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区域循环经济是将循环经济发展方式引入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它以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环境负荷为核心目标,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是生态文明理念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集中体现。以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能够在宏观层面使生态文化融入到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在微观层面能够将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渗透到具体的政策设计之中,有助于实现区域循环经济的产业生态化与资源利用生态化的发展目标。

二、基于生态视野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观

区域循环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它以一定范围的区域为对象;以区域内的资源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为基础;以实现区域内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协调区域内部各项功能为重点,统筹规划区域总体发展和资源循环利用。[1]生态文明的核心内容在于促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生态视野下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观在以往的区域循环经济概念的基础上,特别强调特定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化,即,充分利用区域优势形成生态化的产业体系,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致产生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产品的生命周期终结之后,能够作为再生资源重新进入生态产业的物质循环系统,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和谐良性发展。

以生态文明观引领区域循环经济发展,通过对废弃物的再资源化以集约型增长的方式加以处理,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循环经济的规模效益。在区域范围内模拟自然生态系统运行方式和规律,能够促进社会生产由追求单纯的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转变,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区域发展中遇到的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此外,区域循环经济以保护生态和高效利用资源为特征,其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产品生产成本的降低,有利于推动社会和企业层面的技术创新,从而快速提升区域经济运行水平。

三、生态工业园对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区域循环经济实践活动分为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分别表现为企业内部、产业园区和社会三个层面展开,涉及资源开采、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其中,围绕生态工业园开展的区域循环经济实践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

生态工业园通过在特定的虚拟产业园区内组合成生态产业链,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企业间共生网络,能够真正实现产业生态化与污染治理产业化、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协调发展的有机统一。园区内的企业之间通过对能源和资源的综合管理,实现环境和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多赢,实现企业活动对环境影响最小化的同时提高经济绩效。[2]2001年起,原国家环保总局首先在广西、内蒙、山东等地进行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试点;2003年,进一步将生态工业理念引入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开始了中国国家层面生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探索实践。2007年4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了《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在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建立了部门联合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新机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3]截至2011年12月,全国共命名15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45个开发区正在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实践证明,以发展生态工业园为突破口,完善相关政策支撑体系,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生态工业园区将在整个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四、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情况概述

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被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命名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同时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命名为“部级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拆解处理示范基地”。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自建立以来,在区域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我国生态工业园实践的典范,其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存在的政策法律障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区域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对这些制约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策略,对于新时期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1.子牙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利因素

(1)区位优势。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位于天津市静海县西南部,与河北省大城县、文安县接壤。距离天津市区60公里,距离北京市区150公里,距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60公里,距离天津新港90公里,与京沪、京九、京广、天津机场、天津新港形成了立体式、综合化、现代化交通运输网络。园区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

(2)生态产业优势。园区重点发展废旧机电产品拆解加工业、废旧电子信息产品拆解加工业、报废汽车拆解加工业、废旧轮胎及塑料再生利用业、精深加工与再制造业、新能源产业和环保产业,初步建成中国北方地区的“城市矿山”。废旧物资在产业区内得到充分循环,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最终以高附加值产品方式通过区内交易中心走向市场,进入到整个社会的大循环系统之中。

(3)政策优势。随着国家“十一五”规划将天津滨海新区纳入全国总体发展战略布局,滨海新区无论是在经济建设还是开发开放方面都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子牙园区在行政区划上处于滨海新区政策辐射圈内,一系列政策倾斜和扶持为园区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开展生态化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契机与有力的政策保障。

(4)技术研发优势。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等课题开展科技研发和教育培训,逐步形成了产学研结合的一体化、产业管理的信息化和规模经济的科技化。

2.子牙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制约因素

(1)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现行的各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尽管涉及相关的资源综合利用问题,但是只是通过零星的条款做出倡导性的原则规定,缺乏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明确规定。此外,园区缺乏针对自身特点设计的政策法规,导致回收市场处于无序经营状态。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健全。现阶段园区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主要依靠市场自发力量形成,多采用民间回收、生产者自营回收、生产联盟回收和第三方回收模式,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依然处于无秩序的混乱状态,未能有效发挥产业规模效应,严重影响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效率和废弃物的处置。

(3)经济激励机制缺失。再生资源产业属于资源依赖型产业,其原材料供应高度依赖于市场。在我国矿业生产中,存在着矿藏资源价格过低和矿业生产支付的环境成本过低现象,因为再生资源原料市场价格的居高不下,且回收难度较大、成本过高等原因,利废企业难以承担高额的原料成本。

(4)技术水平亟待提高。我国缺乏良好的再生资源利用技术的咨询体系和保障,且先进的再生资源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缺乏有效的管理。此外,因为私人回收技术水平较低,包含有毒化学品以及大部分贵金属在内的物质被当作废物丢弃,且由于缺少配套的环保处理设备,排污处理难以达到环境标准,不仅会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更会给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五、生态文明视野下促进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发展的对策建议

1.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和科技支撑体系,激活企业开展循环经济的内在动力

(1)完善财税和金融扶持政策。政府应制定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园区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扩大招商引资。建议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再生资源产业、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大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充分发挥金融信贷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和金融机构资金等社会资金投入再生资源产业。

(3)建立合理的价格收费政策。政府应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环境生态价值,制定完善的自然资源价值评价政策体系,解决由于自然资源的价值评估不足、定价偏低,致使再生资源缺乏市场竞争力的问题。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机制引导资源合理配置。

(4)建立园区的科技支撑体系。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科技扶持力度,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项目,为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和引导园区企业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合作力度,建立园区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在人才培养、科研、生产等方面的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园区还应积极支持建立再生资源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搭建信息服务平台。

2.完善配套制度,增强循环经济政策优化的外在驱动力

(1)完善园区再生资源产业的相关立法。尽管我国已于2007年出台了《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也于2011年开始施行,但在其他种类的废旧产品回收管理方面尚缺乏专项法律法规。建议在已有立法的基础上,结合园区再生资源管理的需要,尽快制定其他种类的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法律法规,明确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此外,建议颁布强制性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和使用的技术标准,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2)发挥产业集群效应,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发展产业集群可使大量的中小企业集聚于一定区域,有助于进一步加深区内生产的分工和协作,从而提高区域生产效率。充分利用子牙园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政策优势,将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再生资源生产企业都纳入示范基地的产业园区实行“圈区”管理。把“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产业园区打造成为集回收、分拣、加工、利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4]

(3)通过调整进口配额政策,促进再生资源国际贸易的开展。目前我国再生资源进口仍缺乏科学规划和规范管理。国外的一些再生资源量大价低,在确保不产生污染物国际转移的前提下,应根据国际、国内市场供需情况适当调整政策,明确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积极加入到国际再生资源大循环之中,扩大再生资源进口规模以弥补园区的资源缺口。

参考文献:

[1]张燕.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90.

[2]唐燕.基于物质流分析的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产业规划与设计[D].天津:天津理工大学,2008.

[3]田金平,刘巍,李星,等.中国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7):60-66.

[4]周永生,章昌平.国内外“城市矿产”研究与实践综述[J].学术论坛,2012(4):1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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