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研究范例(3篇)

时间:2024-04-27

科技创新研究范文

21世纪以来,苏州经济以其快速的发展赶超中国的其他城市。200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701.3亿元,是解放初的437倍,经济总量翻了八番多;经济总量超过99个国家,位居全国城市第5位;人均GDP超过117个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1990-1999年间,苏州市的经济年增长速度高达23.57%,远远超出全国的平均经济增长速度,甚至达到或超过亚洲四小龙在高速发展期的增长速度,苏州已成为中国的新兴发展地区。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资源的瓶颈问题如能源供应不足对苏州经济的影响已经逐步显现。苏州以外资主导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模式”开始出现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导致了苏州经济发展对外资的过分依赖

目前,苏州的经济已经演化成一个高度依赖于外资的外生型经济结构。由于以外资主导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模式”是一种以出口为导向的发展模式,一旦国际市场发展变化,国际经济出现震荡或危机,苏州的经济必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二)导致了苏州经济发展的整体科技含量不高,自主创新不足

宏集团创办人施振荣先生于1992年提出的“微笑曲线”(SmilingCurve)理论,经十多年产业经济发展实践的检验,成为了各种产业中长期发展策略之方向。在当今世界产业链条中,研发、生产、流通诸环节的附加值曲线呈现两端高、中间低的形态,即研发和流通环节附加值高、制造加工环节附加值低,很像人微笑时嘴的形状,俗称“微笑曲线”(如图)。微笑曲线中间是制造,左边是研发,属于全球性的竞争;右边是营销,主要是当地性的竞争。一般而言,处在两头的产业利润率在20%至25%之间,而处在中间的加工生产产业的利润只有5%。

多年来,苏州在引进外资过程中,将生产能力的扩张放在第一位,影响了技术后发优势的潜力与程度的发挥。苏州所积累的企业(包括世界500强在内)名义上为“高新技术企业”,实际上大多是国外总公司设在苏州高新区的“生产加工基地”。以“微笑曲线”来分析,苏州经济还处于曲线的底端,曲线左端的研发、设计能力弱,曲线右端的服务业发展滞后,这样的产业结构仍然属于投资驱动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

[附加值][创新研发][品牌服务][产业价值链][创新研发设计][制造][加工][物流服务品牌]

宏集团创办人施振荣先生提出的“微笑曲线”图

随着苏州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高投入、高增长、高消耗、高污染”的产业经济给城市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包括资源短缺、与年俱增的生态污染等。苏州的产业发展迫切需要改变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提升产业能级,优化产业结构,高起点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向微笑曲线的两端延伸,促进苏州从“苏州制造”向“苏州创造”转变。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速自主知识产权向生产力转化”无疑是转变的关键所在。显然,苏州产业经济的转型突显了对科技创新及创新人才的呼唤。

二、苏州科技创新的现状

目前,苏州以专业化的功能园区为依托,形成了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新高地。紧密结合开发区产业发展特色,一方面积极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机构;一方面以集聚特色产业高端人才和孵化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为目的,大力度构建各类功能园区。同时,苏州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依托,形成了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的后续支撑。全市建成纳米加工检测平台、生物医药孵化器实验平台、软件与集成电路测试平台等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和开放实验室。研发人才和研发活动的集中成为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加速器,不仅发挥了人才集聚的磁吸效应,而且形成了知识外溢、知识共享、知识创新的良性循环。可以说,苏州市在实现人才总量扩张的同时全力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始形成了以人才带动创新、以创新带动发展、以发展集聚人才的良性循环。因此,2010年01月,苏州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为开展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但是,对照“创新型城市”的主要指标,如城市技术对外依存度低于30%,技术进步对外增长贡献率超过70%,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社会申请量超过70%等,苏州尚有较大差距,特别在研发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如苏州企业研发人才不足,企业的科技活动情况不容乐观(见表),这一状况对于苏州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是很不利的,需要采取强势力度予以改善。

(一)全市规模以上企业15066个,但有科技活动的企业仅为2274个,占比仅为15.09%;研究与发展(R&D)人员43547人,科技活动人员在从业人员中的占比仅为2.38%;新产品产值在工业总产值的占比为12.74%。

(二)作为苏州制造业中的主体行业、占全市工业总产值30.01%的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有科技活动的企业占比也只有30.91%,科技活动人员在从业人员中的占比也只有3.19%,新产品产值在工业总产值的占比仅有7.14%。

(三)占全市工业总产值18.82%的苏州四大机械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有科技活动的企业只占20%左右,科技活动人员在从业人员中的占比仅为2%-4%,其新产品产值在工业总产值的占比仅有1.98%。

(四)占全市工业总产值11.76%的苏州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科技活动的企业只占15%左右,科技活动人员在从业人员中的占比仅为4%-6%,其新产品产值在工业总产值的占比仅有1.87%。

三、苏州研发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以企业为主体,构建大科研机制

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是导致众多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的根源所在。针对苏州创新型人才严重不足的现实,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统筹和引导作用,力促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手构建大科研机制。以大科研机制为抓手,积极盘活高校、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汇聚各类人才的智力支持,包括高素质的原创型人才,善于在集成创新中系统管理的组织型人才,善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复合型人才,进而培育一批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产学研联盟。应引导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建成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研发机构,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以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机构。同时,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如:加大对职务发明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职务成果完成人可根据不同的成果转化方式,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和奖励;允许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高端人才以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等作为资本参股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允许人才本身作为资本参与企业设立等。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文化和商业信用制度的结合,建立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激励机制,激发创新创造的活力。

(二)强势引进发展苏州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人才

引进人才是提升城市竞争能力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要像抓招商引资那样抓招才引智,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集聚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苏州市创新创业。要坚持领军人才引进与创新团队引进相结合,继续深入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根据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及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与苏州产业优化升级需求相匹配的人才专项计划,引进和培育一批苏州市重点发展产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

围绕苏州重点产业发展,突出创新创业主题,坚持市县(市、区)联动,每年组织开展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活动,宣传推介苏州的人才政策和创业环境,拓宽高层次人才尤其是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渠道,促成高层次人才与科技项目、创新载体、创业资本等多元要素的对接整合。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启动校园引智计划,每年组织赴国内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和知名高校开展招才引智活动。进一步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协会、国(境)外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联系沟通,扎实推进海外智力资源的合作交流,努力拓宽招才引智渠道,积极为苏州经济转型升级聚集人才。

细化高层次人才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资助、薪酬、医疗、社保、购房、税收、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妥善解决引进人才在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和支持各地以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开放的态度、更加优越的工作条件和更加宽松的人文环境,吸引高层次留学人员来苏创业、发展。

借鉴“星期天工程师”经验,坚持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加快完善政府、民间、市场多元化主体的人才引进格局,建立不求所有、不求所在、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柔性流动机制和固定与流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灵活引才机制。制定特聘专家制度,鼓励各类人才在苏州兼职从事科研活动,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创办企业或从事其他专业工作,支持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人才。

(三)在CEPA背景下与香港国际一流专家联手科技开发

在CEPA背景下依托香港高新技术产业人才联手进行技术开发,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贡献。

CEPA(CloserEconomicPartnershipArrangement),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英文简称。CEPA是一个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议,内容丰富,领域广泛。《〈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于2009年5月9日在香港签署。该协议扩大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和经贸合作,使其涵盖的服务领域总数由40个增至42个,其中“研究和开发”为这次补充协议的新增领域。这是一个重大机遇,这标志着香港的一批国际水准的科研专家可以和内地进行合作。

2009年CEPA《补充协议六》的签署,打开了香港和内地高科技产业合作的大门。若香港和苏州政府顺应形势,出台积极的政策引导,或将开发成果组织到苏州大规模生产,进入国内或国际市场,或与苏州科技工业园对口合作,相互参股,成立合资研发公司等。相信会有效地促进苏港高科技人才互动,推动互补性业务的成长,提高苏州高科技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

(四)充分发挥企业在集聚人才、使用人才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把政府的主导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机结合,推进产业人才集聚工程,整合部门政策资源,制定重点产业人才特殊津贴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培育、引进和用好人才,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创新成果向企业集中、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启动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利用国(境)内外培训资源,着力打造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平台,加快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职业化水平,建设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市场规则、具有战略思维的企业家队伍,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扎实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加快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为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强化企业在人才引进培养和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加快培育一批具备自主研发(设计)能力的本土科技骨干企业。积极推进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进站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鼓励高层次人才到企业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强化科技招商,大力引进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研发机构,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平台,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研发合作。

科技创新研究范文

研究型大学的重要特征,在于它是以科学研究为重点,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主要目标,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相协调,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显著影响的高等教育机构[1]。根据2004《中国大学评价》的分类[2],我国目前有研究型大学36所,约占全国大学总量的2%。随着教育、科技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日益紧密的结合,研究型大学日益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一个重要的创新系统,其教育科技创新能力更趋集成化,并具有更加广泛和丰富的内涵,同时成为研究型大学办学能力和整体创新能力的集中体现。

1.1研究型大学教育科技的5项创新能力

(1)知识创新能力。研究型大学是科学研究的主力军,建有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基地,承担了大量的特别是重大的国家和政府资助项目,具有较强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是知识创造的源头,并且在知识的传播、应用乃至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0~2003年,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973)项目中,以高校为首席科学家单位的占69%(其中研究型大学占73%),以研究型大学为首席科学家单位的占50%。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总数的62%(其中86%建在研究型大学),研究型大学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总数的53%;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的70%建在研究型大学[3]。特别是现代高技术的孕育,更多地依赖于多学科的力量,更多地源自基础科学研究的重大突破,因此,研究型大学的知识创新能力对于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00~2003年评出的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中,由研究型大学完成的占65%。

(2)技术创新能力。尽管从分工上,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但是研究型大学通过与企业的科技合作以及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等科技组织形式,大量介入技术创新过程,特别是在以高技术为核心的技术创新的前端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工程中心有52%建在研究型大学;在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中,依托研究型大学建设的占64%[4]。同时,研究型大学的科技结构中存在着大量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同样具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大学的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中,来自企业的资金占36.6%;研究型大学的科技经费投入中,来自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经费约占40%[5]。随着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向着更加集成化和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其对研究型大学参与技术创新的需求不断增加。

(3)创新人才培养和聚集能力。研究型大学在科学研究方面的独特优势以及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的紧密结合,使之成为创新人才培养和聚集的高地,创新人才培养和聚集能力成为研究型大学有别于一般高等教育机构的一个重要方面。研究型大学承担着高等教育的任务,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所需人才的重要储备库。研究型大学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吸引着最优秀的生源,大众化的本科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广泛的人才资源供给,而以博士生培养为重点的研究生教育则是科技、产业精英人才的主要源头。研究型大学的在校硕士、博士生分别约占全国的1/2和2/3。同时,研究型大学的创新文化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也为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思想库的人才与教育作用。随着教育、科技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研究型大学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日益成为科技精英聚集的高地。

(4)创新资源供给能力。研究型大学不仅拥有创新资源,同时也是一个资源增生的组织,其教育科技创新活动的“产品”(知识、技术、人才和信息等)本质上都是国家和区域创新系统发展的重要资源。研究型大学通过多层次、结构优良的高等教育和广泛、前沿的科学研究,为社会提供了知识、技术、人才和信息等创新资源,是国家创新体系内创新资源的重要增长点。2002~2004年,研究型大学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数量分别占总数的49%、38%和24%,分别占高校获奖总数的80%、64%和50%[3]。研究型大学具有把握科学研究前沿的优势,其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也具有公益特性,因而创新资源供给的辐射面非常广泛,是技术创新最强有力的资源供给者之一,其对技术创新所需资源的有效供给能力对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5)创新资源吸纳能力。研究型大学是一个吸纳创新资源并进行资源开发的创新系统。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持续扩大,研究型大学与所有的高等教育机构一样,都面临着教育、科研资源紧张的问题。能否充分吸纳和利用社会创新资源,是影响研究型大学整体创新能力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研究型大学以自身较强的人才优势、科学研究能力以及人才培养能力,吸引着社会特别是企业创新资源的注入,既增加了研究型大学对教育科技创新资源总量的需求,而且可以显著改善自身资源体系的结构,并为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内创新要素的流动和高效配置创造了重要渠道。

1.2研究型大学教育科技创新各项能力的内在关系

研究型大学教育科技创新的5项能力,可分为相互关联的3个能力板块。

(1)第一板块:知识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这是研究型大学教育科技创新体系的主要能力,特别是知识创新是研究型大学有别于一般高等教育机构的重要能力。正是由于这一能力板块的优势,研究型大学成为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和研究与开发投入的重点,集中了大量的创新资源,并通过教育和科学研究创造了优质的创新资源,具备了参与技术创新的巨大潜力,成为国家战略利益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力中心和辐射中心,并且更加有可能从技术和社会发展中受益。

(2)第二板块:创新人才培养和聚集能力。这是研究型大学教育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能力。研究型大学高度密集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资源产出,突出了其对创新人才培养和聚集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使之有条件把科学研究与培养创新人才紧密结合在一起,并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进行文化的融合和辐射,使得传统高等教育的层次和知识的创新、传播、应用乃至服务能力得以进一步提升。

(3)第三板块:创新资源供给和吸纳能力。这是研究型大学教育科技创新能力的综合体现,也是持续发展的动力。在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内,研究型大学的作用突出地表现在其通过良好的教育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创新资源。研究型大学正是通过把所创造的“产品”送入技术创新环节,才能实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功能。因此,能不能为整个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提供创新资源支持,体现着研究型大学教育科技创新的效益和成败。同时,研究型大学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必须吸纳社会的优质资源,才能保持自身创新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不能吸纳和利用社会创新资源,大学就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和动力。因此,创新资源的供给和吸纳能力是研究型大学作为一个创新系统固有的能力要求。此外,研究型大学通过创新资源的供给和吸纳,为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内创新要素的流动、共享和集成创造了新机制,而这种创新资源的流动和有效配置恰恰是创新能力建设和创新效益提高的关键环节,是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发展的关键。

1.3建立多元化和板块结构的研究型大学教育科技创新能力体系的意义

建立多元化的教育科技创新能力体系,并建立起各能力之间的板块结构,有助于研究型大学丰富和拓展教育科技创新能力的内涵,明确其教育科技创新能力体系建设的关键和重点。

(1)对于研究型大学来说,教育科技创新能力最终体现在其对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创新资源供给能力和吸纳能力。因此,研究型大学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结合程度,对研究型大学教育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最终均体现在其对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所需的优质创新资源的有效供给能力上。只有具有为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优质创新资源支撑的大学,才是高水平大学;而能从社会包括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吸纳优质创新资源的研究型大学,也一定是高水平大学。从这个意义上,增强创新资源的供给和吸纳能力是研究型大学教育科技创新能力体系建设的根本,也是研究型大学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2)研究型大学的教育科技创新必须随社会需求、技术发展和产业变化而进行动态调整。现代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实践已经证明,大学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必须更多地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需求中汲取变革的动力和创新的激发力,只有适应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需求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所接受。因此,研究型大学的教育科技创新能力必须具有不断增强的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适应性。

(3)研究型大学教育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必须提升到系统高度,强化各种能力之间的相互关联。作为一个拥有丰富创新资源和承载了重要社会功能的创新主体,研究型大学必须更加注重教育科技创新的整体效益和溢出效益。研究型大学是一个各种创新能力相互关联、相互增强的创新系统,各项能力必须集成、互补,才能增强创新的整体效益和溢出效益。因此,研究型大学在提高各项能力纵深度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增强各项能力的结合度,特别是注意科技创新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集成。同时,研究型大学还必须准确确立自身在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内的位置,加强与其他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在教育科技创新能力体系建设方面加强创新战略的选择。

2研究型大学教育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选择

2.1开放创新战略

开放创新意味着合作、学习、竞争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之所以能成为完整的创新系统,关键在于各创新主体之间在功能、定位上的紧密联系和良好互动[6]。研究型大学的教育科技创新与企业的技术创新存在着互补集成的基础和契机,一旦找到良好的结合点,将显著增强双方乃至整个创新体系的创新效益。研究型大学必须通过开放,融入世界教育科技竞争格局,充分利用国内国际的创新资源,特别是适应经济、技术和产业发展调整创新战略和运行机制,把为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提供优质创新资源作为教育科技创新的基本价值取向,更好地满足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并与其他创新主体形成以创新资源供给和吸纳为基础的联动关系,互相支持、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不断优化自身及整个创新体系内创新资源的配置、环境建设及能力匹配。

2.2集成创新战略

(1)创新资源的集成共享机制。研究型大学要充分利用自身多学科、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学术组织改革,建立更多以创新人才组合为基础的学科/学术团队或创新群体等学术组织,实现人才资源的集成和合作创新,建立以宽广学科结构和学科范畴为基础的学科集群,加强学科交叉融合,适应现代科学研究集成化、规模化的要求。除了自身资源的集成之外,研究型大学还应特别注意集成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优质资源,包括高技术企业、国际的优质教育科技资源。研究型大学必须认识到,工业发达国家以及在我国工业化的现阶段,相当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已经远远超过大学。

(2)多元化创新能力的集成。研究型大学要建立自身“产品”供给与社会需求相匹配的机制,从社会需求出发设计研究开发模式和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吸纳和利用社会资源的能力,实现研究型大学知识创新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集成。研究型大学要充分利用自身研究链条相对完备的优势,加强自身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的集成,充分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多元化的科研组织形式,建立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有机融合的运行机制。研究型大学要加强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的集成,充分利用在知识创造和技术开发方面的创新资源,建立研究型教育教学体系,使教育教学紧跟科技发展的前沿,使学生特别是研究生更多、更深地介入知识创造和技术开发,从科技创新中受益。

2.3创新人才战略

实施创新人才战略,一是要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研究型大学创新人才的培养依赖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能力,没有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就不可能培养创新人才。世界著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都有几个共同特征:既在科学研究方面具有一流水平,同时也培养了一流的毕业生;既突出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培养,同时也具有一流水平的本科生培养质量。因此,在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科学研究投入不断加大的情况下,研究型大学必须防止出现重科技、轻教育的现象,应把培养创新人才作为首要任务,在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充分利用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保持和增强研究型大学在培养创新能力、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等方面最为优良的创新人才上的优势和能力。二是要着力提高科技人员的创新能力。研究型大学科技创新能力主要来自人才的创新能力,社会声誉很大程度上来自创新人才的影响。必须以人才工作为核心,把人事制度改革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创新人才制度和人才组织模式,通过科技创新培养高层次人才,通过高层次人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研究范文篇3

1.1“中三角”高技术产业科技资源投入有限近年来,“中三角”湘鄂赣皖四省加大了对高技术产业科技资源的投入,在细分行业上也体现了一定的侧重,但与其他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如2012年,在医药制造业,湖北省R&D内部经费支出和R&D人员投入在四省中最高,R&D内部经费达到12亿元,但也仅有浙江、广东的一半,江苏、山东的1/4。在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江西R&D内部经费支出和R&D人员投入是四省中最多的,R&D内部经费超过7亿,但也仅有上海的1/3,陕西的1/6,不到北京的1/2。在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湖北R&D内部经费支出和R&D人员投入是四省中投入最大的,R&D内部经费达到40亿元,但不到广东的1/10,江苏的1/3。在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和医药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安徽和湖南R&D内部经费和R&D人员分别投入最多,但都远低于北京、江苏和浙江。

1.2“中三角”高技术产业科技资源创新效率不高依据DEA-Malmquist指数,本文对四省份2008~2012各年度各子行业创新效率进行了分析。根据知识生产函数,创新过程产出是R&D投入的函数,R&D投入包括R&D经费投入和R&D人员投入,因此本文选择了专利申请数作为产出指标、R&D内部经费支出和R&D人员全时当量作为投入指标,数据来源于《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年鉴》(2008-2012)(1)。依据Fareetal(1994)〔7〕,Malmquist指数可分解为技术进步指数和综合技术效率变化指数,综合技术效率变化指数可进一步分解为纯技术效率变化指数与规模效率变化指数。Malmquist指数运用Deap2.1软件计算而得。整体上看,2008~2012年间,四省平均创新效率处于较高增长水平,平均增长27.3%,主要是综合技术效率提供了支持,平均提供了35.4%,综合技术效率中又是规模效率起了主要作用,提供了25.3%的增长;技术进步平均只有0.94,各年份来看,2009年、2011年体现了技术进步,2010和2012体现了技术倒退。从高技术产业各子行业看,医药制造业和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湖北投入最多,但投入产出效率均低于安徽和湖南两省;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江西投入最多,但投入产出效率低于湖北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安徽投入最大,但投入产出效率低于江西和湖北省;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湖南省投入最多,但投入产出效率低于其他三省。就全要素生产率构成来看,除安徽和湖南两省的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规模效率低于1外,其他省份各高技术子行业都体现了一定的规模效率;技术进步方面,仅安徽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和医药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体现了一定的技术进步,其他各省份子行业技术进步还有待加强。

1.3“中三角”高技术产业科技资源协同创新的优越性上述分析发现,湘鄂赣皖四省在高技术产业的投入有限,且投入产出效率不高,创新效率的增长也主要是规模效率的推动,技术进步的贡献较少。而协同创新是创新能力和效率提升的最佳形式和途径〔8〕。因此,“中三角”高技术产业的未来发展离不开协同创新。首先,高技术产业科技创新日益复杂,如果仅仅依靠某一主体,科技资源分散,容易造成创新效率低下、周期长、技术重复开发等问题。而通过多部门、多专业的不同主体合作,能够实现各种学科、各种领域的知识融合,从而提升创新成果模仿的难度和速度,增强其独特性。其次,协同创新中外部资源的有效利用能够降低各组织的研发成本,各主体的有效协调、交流与合作能够降低各组织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促进市场需求的及时满足。最后,协同创新打破了学科阻隔、体系壁垒,实现了科技资源的全面共享,提高了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

2“中三角”高技术产业科技资源协同创新的机制

目前,四省也开始了科技资源合作的探索。如在人才合作方面,四省会城市实行了专家共享、科技成果互评机制,实行了社保互认机制;在资金投入方面,四省跨区域投资活跃,联合发展具备一定的雏形。四省也加大了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协同合作,积极共建经济实体、研发机构,组建创新合作平台和联盟。但总体而言,湘鄂赣皖四省高技术产业科技资源协同合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为此,需构建相应的动力机制、协调机制和共享机制,引导、支持形成区域创新体系。

2.1动力机制“中三角”高技术产业科技资源协同创新既具有内部动力也具有外部动力。从内部动力看,“中三角”武汉、长沙、合肥、南昌等地高校、科研机构云集,科教人力资源丰富,但各地的科技资源并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动,从而企业技术的突破得不到快速满足,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也未能有效利用。从外部动力看,四省地理毗邻、交通便捷、人缘相亲、经济联系密切,具备天然的合作优势和意愿;各省经济发展水平接近,也具备趋同的经济利益诉求和政策扶持方向。此外,外部市场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内外需求的增长乏力、资源及产业的激烈竞争、产能过剩和成本上升的压力,都需要各地充分优势互补,促进科技资源的合理流动,确保高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宏观政策层面需进一步给予支持和引导,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构建有效发挥内部利益驱动与外部政策推动作用的动力机制,激发各方的合作意愿和积极性。

2.2协调机制“中三角”湘鄂赣皖四省因存在行政区划不同、市场政策条件各异、经济互补性弱等原因,导致区域协调难度较大〔9〕。就高技术产业而言,四省虽在各子行业投入稍有所侧重,但存在低水平的同质化竞争,缺乏专业化的分工协作和相应的关联带动。因此,需建立沟通有效、决策迅速的区域协调机制,充分协调创新主体各方的关系。首先是各地政府充分沟通协调,建立跨区域的、统一的协调机构,发展和完善区域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各区域行政部门、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对接。其次,要确定各方成本分担、利益分配的规则和方法,确保成本分担、创新成果利益分配的公平有效,从而既降低各方风险也激发各方协同创新的积极性。最后,需建立信息充分沟通的渠道,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及时沟通处理,避免恶性竞争,损害区域共同利益。

2.3共享机制湘鄂赣皖四省的科技资源优势不同,通过共享机制的建立,实现不同主体高技术产业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与合作,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及创新的效率,加快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可采取以下措施:①充分利用各地的科技资源优势,如集合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南昌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的优势,共同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的科研攻关项目及相应的财政支持;②开放各省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共享武汉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长株潭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合肥电子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南昌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科技资源,节约研发成本;③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设备、科技文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对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给予相应的补贴和优惠;④共建共享平台,共享技术文献服务平台、企业技术需求项目库、各类专家库等,形成区域科技共同市场。

3“中三角”高技术产业科技资源协同创新的框架

在上述动力机制、协调机制、共享机制的基础上,构建如下“中三角”高技术产业科技资源协调创新的框架,从3个层面的协同提升“中三角”高技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效率。

3.1行政主体间协同“中三角”高技术产业科技资源的协同创新首先需要区域内各行政主体的协同。各行政主体以协调机制为导向,以促进高技术产业领域沟通、合作为目标,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各行政主体的协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各行政主体要务实合作、加强沟通,扩大和发展现有四省会城市会商会的规模,建立更广泛的四省沟通协调平台;建立一个无体制障碍、无行政壁垒的共同市场,促进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区域高技术产业的创新效率;二是各行政主体不仅要对高技术产业的创新活动提供资本支持,也要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加强对创新投入的支持、对创新成果的保护,通过政策规划和宏观激励,促进高技术产业协同创新的有序开展。三是构建区域人才战略,建立四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互认制度,共建高层次人才统一信息平台,加大对科技人员的激励力度。四是各行政主体整合构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轮流举办“中三角”高技术成果交易会。

3.2政、产、学、研协同以动力机制、共享机制为基础,构建区域内高技术产业政产学研协同系统。政府为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为高校、企业、研究机构的协同创新提供动力基础和沟通渠道;高校通过与高技术产业企业、科研机构的协同合作,让学科的科学研究更具前沿性,人才的培养更贴近市场和企业需求,从而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科研机构通过与企业、高校的合作,科研实力增强,促进在高技术领域更多科研成果的产生和转化;企业通过协同创新,提升产品、技术和服务的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为推动高技术产业领域政、产、学、研的进一步合作,应鼓励区域内高技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共建研发组织,包括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等机构,对产业内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形成区域技术创新平台;采取项目支持、资源配置、科研奖励等方式推动合作的进行,建立利益合理分配的机制和人才自由流动的措施,促进高技术产业的科技资源全面共享,提高区域协调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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