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回收方案范例(3篇)

时间:2024-04-27

资源回收方案范文

以回收为“点”,推动“面”上逐步完善

据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忠玉介绍,实际上,再生资源的管理涉及各个方面,它包括生产、销售、使用、回收、运输、处置等多个环节。源头是生产,终端是处置。本次立法重点是围绕回收环节展开的制度设计。对处置利用,只作了一个指导性的规定,这主要是考虑到目前对再生资源管理全过程进行立法的条件还不太成熟。再生资源的利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各个环节都需要建立制度。因此,现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着力于再生资源回收理念的倡导和基础性制度的推行。促进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能奢望一部规章就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这次重在搭建回收体系的框架。《管理办法》规定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方面应该履行的义务。希望通过这些单位的引导和示范,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生态意识,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将来进一步完善整个环节、整个系统的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制度,包括立法奠定良好的基础。

废弃电子物纳入回收范围,“酒干倘卖无”

市商务委副主任顾嘉禾介绍,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绿化市容、环保等部门,联合编制了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初步考虑在明年一季度正式颁布。首先,明确了基本设计回收的8项重点种类,包括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橡胶等,尤其是纳入了废弃电子物,因为目前家庭中的废旧电子物很多,包括手机、手提电脑等,都需要有一个回收的出口。其次,明确了回收的方式。顾嘉禾表示,目前本市正在强化完善回收网络布局,在回收点、回收站、分拣加工中心三级回收网络的基础上,今后还将支持回收经营者在市民日常活动频繁的区域,如商场超市、办公楼、小区等设置示范回收点。这一举措,不仅能让人们在身边找到方便的回收点并能以“以旧换新”等方式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同时本市每年也可回收废旧金属、废纸、废橡塑、废玻璃、电子废弃物等各类废旧物资约700万吨。还记得以前喝完啤酒后拿瓶去商店兑换5毛钱吗?这样的场景不久后可能重现申城部分商场。

收编马路“游击队”,整合规范回收人员

废旧物资该由“正规军”还是“游击队”回收?再生资源是不是“想收就收”“想卖就卖?个别废旧回收点成了“销赃点”谁来管?这些再生资源回收的瓶颈问题在《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都得到了关注和解释。

部分“游击队”栖身“回收亭”

《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八条“示范回收点”规定:市和区县商务部门应当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商场超市、商务楼宇、住宅小区等场所设置统一标识的示范回收点,用于推广便捷的交投方式、应用先进的回收技术以及落实鼓励回收的政策措施。

记者发现,在本市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示范点,不久前刚刚诞生了将“游击队”收编后建造的回收亭。据悉,在上岗前,收编他们的公司会专门对他们这种“散兵游勇”进行统一培训,包括如何使用礼貌用语,如何着装,诚信服务等。公司、个人、街道还签下了三方协议,如果发现违规行为会发出警告,3次警告后就有可能“出局”。尽管规矩多,但好处也很明显。由于回收亭在室内,刮风下雨也不影响生意,而且小区里基本上都是回头客,没有其他收废人员竞争,每个月反而能多挣几百元。

再生资源不能“想收就收”、“想卖就卖”

据统计,目前上海每年可回收各类废旧物资约700万吨,经过工商注册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近3000家,相关从业人员有2000到3000人左右。其中30%是“正规军”,还有70%左右是“游击队”。由于流动性强、没有组织管理等,个别“游击队”成为销赃、藏污纳垢之地。不时发生的盗窃窨井盖、栏杆、电缆,乃至铜质雕塑等就是典型事件。

要知道,再生资源不是想收就收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要建立回收经营者设立和备案制度。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市商务部门备案。对于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还应当向市公安部门备案。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对本市1323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办理了备案登记。本市有900多家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点,市政公用废旧金属收购点17家,企业或个人出售此类物资都需“验明正身”,不能想卖就卖。

实施奖励制度,平衡“挑肥拣瘦”

据介绍,目前本市有23000名流动的废旧物品回收人员,在废旧物资中,如今回收较多的是那些有经济价值的旧报纸、书籍、塑料瓶等,但对于废旧节能灯、墨盒等物资,回收人员往往不愿意收,极易污染环境。尤其是这几年来,随着电子产品的增加,电子废弃物的处理成了再生资源回收中的难点问题。

对于回收人员“挑肥拣瘦”这个难题,市商务委副主任顾嘉禾介绍,今后上海将在回收点、回收站、分拣加工中心三级回收网络的基础上,支持回收企业“主动出击”,走进机关、社区、商场、学校,拓展多元化回收渠道。通过建立统一标识的示范回收点,用于推广便捷的交投方式。也会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尤其是针对日益增多的电子废弃物等新型废旧物资,将通过以旧换新、奖励积分等方式鼓励市民主动交投废弃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上海目前正在推行试行两张卡,一张是“阿拉环保卡”,一张是IC管理卡。“阿拉环保卡”的作用是,如果市民主动回收投放,在卡里就会有积分,这个积分可以在指定的商场购物。实际上,就是用一种小的经济激励方式鼓励大家回收。

资源回收方案范文

【关键词】干气;资源;优化;措施

1、前言

某石化公司加工能力稳定,近年来对装置进优化攻关,运行水平不断提高,但与先进石化企业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必须结合现有工艺和资源,挖掘潜力。经过分析,炼厂干气资源利用方面还存在不足,进一步回收、优化干气资源是提升指标和效益最具潜力的措施。

2、炼厂干气的综合利用

2.1炼厂干气的资源潜力分析

公司的干气资源丰富,干气资源及其组成统计数据见表1。其中饱和干气来自加氢、重整、蒸馏装置。

2.2催化裂化干气的优化利用

2.2.1催化裂化干气资源现状

催化裂化装置产生的干气目前作为燃料气使用,没有化工利用。组成数据见表2。

2.2.2催化裂化干气优化利用措施

催化裂化干气含有乙烯,其特点是浓度低、产量小,提浓的难度和成本较高,目前多是利用催化干气作稀乙烯资源使用。催化干气制乙苯技术,催化干气芳构化技术是两个较为成熟的技术路线。

2.2.2.1催化干气制乙苯

催化干气制乙苯技术目前在国内多用于乙苯-苯乙烯联合装置。其原理是在一定的反应条件和催化剂作用下,苯和催化干气中的乙烯发生烷基化反应生产乙苯,精制后的乙苯进行脱氢反应生产苯乙烯产品。根据汽油高辛烷值组分缺乏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投资等因素,催化干气制乙苯装置可以按照汽油生产方案设计,生产的乙苯用于调合汽油。根据目前苯乙烯市场情况,但不适宜建设苯乙烯装置。按照目前催化干气资源可建设6万吨/年干气制乙苯装置计算,每年可生产6.28万吨乙苯混合物,其辛烷值RONC为107[1],可与93号乙醇组分油按照1:3的比例调合成97号乙醇组分油,增产97号乙醇组分油24.2万吨,93号乙醇组分油减少17.9万吨,汽油总产量增加6.28万吨,投资回报率较高。

2.2.2.2催化干气芳构化

催化干气芳构化技术有两种加工方案,一种是生产苯、甲苯、二甲苯混合芳烃的方案,另一种是生产汽油调和组分的方案,可作为汽油调合组分,也可作为芳烃装置原料[2]。两方案的反应条件不同,但基本原理是在一定的反应条件和催化剂作用下,催化干气中的乙烯首先叠合成丁烯、己烯或辛烯等烯烃,进而反应生成富含芳烃的产物。按照目前催化干气资源,可建设10万吨/年催化干气芳构化装置,每年生产1.41万吨高辛烷值汽油组分(RONC:94~97),获得较好经济效益。

2.2.2.3两种技术路线对比

由于催化干气制乙苯装置原料中苯所占比例达到72%,生产的乙苯若主要用于调合汽油,装置的效益受到苯和汽油市场影响较大,装置投资和运行较高。根据测算,当苯的含税价格高于97号乙醇组分油含税价格400元/吨时,为装置盈亏的临界点。同时,外购混芳调合汽油优于乙苯装置调合汽油方案。而催化干气芳构化装置由于原料催化干气受市场影响小,效益相对稳定,投资回报率等方面具有优势。

2.2.3催化裂化干气优化利用效果

增上催化干气芳构化装置,每年增产高附加值汽油产品1.41万吨,提高轻油收率0.17个百分点,提高综合商品收率0.17个百分点,年增加效益千万元。催化干气芳构化装置建成后,可考虑与芳烃PSA装置进行联合优化。催化干气芳构化反应后的贫干气中氢气组分得到进一步提浓,可考虑利用现有的流程进芳烃PSA装置回收氢气,按照80%的回收率计算,可以得到3200Nm3/h的高纯度氢气,合计每年回收2392吨纯氢气,每年增效约2000万元。催化裂化干气优化利用后,乙烯资源和氢气资源得到充分回收,合计增效5000万元/年。

2.3低压瓦斯资源的优化利用

2.3.1低压瓦斯资源现状

炼油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低压瓦斯,目前公司低压瓦斯通过气柜收集,再经压缩机增压、脱硫精制后作为燃料气使用。正常情况下气柜回收低压瓦斯5000Nm3/h,其中含液化气组份8465吨/年,丙烯组分1984吨/年,汽油组分2568吨/年,氢气资源2247吨/年。低压瓦斯组成数据见表3。

2.3.2低压瓦斯资源优化利用措施

对气柜瓦斯回收利用有两个方案选择,一是气柜瓦斯单独回收,二是与饱和干气合并回收。

2.3.2.1低压瓦斯资源单独回收

增上5000Nm3/h的瓦斯轻轻回收装置,为了节省投资,考虑充分依托现有催化装置稳定和解吸系统,新增吸收塔、再吸收塔。吸收剂采用催化稳定汽油,再吸收剂采用催化柴油。使用气柜螺杆压缩机,经过脱硫以后瓦斯压力降到0.6MPa左右,为了保证在低压条件下的吸收效果,增上制冷系统,对吸收剂进行冷却,采用低压低温吸收工艺,回收其中的轻烃组分。项目实施后可回收液化气7618吨/年,丙烯1663吨/年,汽油2311吨/年,综合商品收率提高0.14个百分点,实现投资增效。

2.3.2.2低压瓦斯与饱和干气合并回收

气柜瓦斯单独进行回收的优点是可充分依托催化吸收稳定系统,可避免长距离输送,可增产丙烯。缺点是单独建设回收装置投资较高,运行成本较高,而且只能回收轻烃,其中氢气组分不能同时回收。与饱和干气合并回收的优点是即回收轻烃,又回收氢气,可回收氢气2022吨/年,增效1600万元,同时具有投资较省、运行成本低的优点。

2.4饱和干气资源的优化利用

2.4.1饱和干气资源现状

饱和干气主要包括常减压装置塔顶气,加氢低分气、重整装置塔顶干气等。目前常减压装置干气已经进入催化压机入口回收轻烃,加氢、重整干气一部分作为制氢装置原料,一部分作为燃料气使用。饱和干气主要成分分析数据见表4。

2.4.2饱和干气资源优化利用措施及效果

公司饱和干气资源规模约为14145Nm3/h,采用膜分离、冷凝和精馏的耦合工艺方案,综合回收氢气与轻烃,充分发挥现有技术和过程的优点。根据各装置饱和干气资源各流股压力、组分含量的不同,分为高压富氢流股和中压富烃流股。两个流股分别脱硫后,利用氢气膜分离装置直接处理高压、富氢原料气并回收氢气;利用压缩和冷凝装置对中压、富烃气体进行处理并回收轻烃;利用精馏装置对轻烃进行精制;尾气采用有机蒸汽膜分离处理,提高分离过程的能量利用率和各组分的回收率,提高能源利用率和高价值组分的回收率,以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2.4.3饱和干气资源优化利用

增上轻烃与氢气综合回收装置可回收纯氢0.69万吨,氢气纯度达到97%,回收率达到90%以上;回收液化气3.9万吨/年,回收率达到73%以上;回收石脑油0.86万吨/年,回收率达到97%以上。可提高公司轻质油收率0.1个百分点,提高综合商品收率0.58个百分点。项目投资约1.4亿元,税后年均净利润9000万元/年。

3、结论

(1)公司在干气资源利用方面具有较大潜力,通过优化改造等技术措施,大部分资源可以回收利用。(2)通过对炼厂干气的优化改造,每年可回收纯氢0.9万吨,液化气4.8万吨,汽油组分2.5万吨。炼油综合商品收率提高0.9个百分点,轻质油收率提高0.3个百分点,增加效益。

参考文献

资源回收方案范文篇3

(一)规划依据。

1、《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年8号令)

2、商务厅《关于印发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商务建429号)。

(二)规划原则。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便于交售和运输、节能环保”的原则,万城镇按每1000—1500户设置一个回收站点,其他镇和国营农场可按照每1500—2000户设置一个回收站点;收运中转站的设置:每镇设置1个,经济较发达的镇最多不超过3个;集散交易市场设置1个。

(三)规划对象。

全市12个镇及4个国营(华侨)农场的再生市场。

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框架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即社区回收(固定、流动)、中转站和集散交易中心。

(一)社区回收由社区便民回收站和流动回收组成。

社区便民回收站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采取回收员上门回收的模式提供回收生活性废旧物资的服务;在达不到设置便民回收站条件的区域设置流动回收;为方便管理,各大型工厂、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再生资源由龙头试点企业上门回收;在欠发达的农村也应采用流动回收的形式。由社区便民回收站和各种形式的流动回收构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第一级,加强第一级管理有利于从源头规范再生资源行业。

(二)中转站集中每天社区回收站和流动回收员收购的再生资源,将再生资源进行简单的分类、整理,以便企业利用或进入集散交易中心。中转站是再生资源回收的第二级。

(三)集散交易中心主要接收各个中转站以及各大型工厂、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等的再生资源,同时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分拣整理和加工,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再生资源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场采购,促进资源有序流动,提高再生资源的利用率。

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必须由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的正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

(二)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必须是龙头试点企业,并应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经营者应经过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必须按照“七统一”(即统一规划、标识、着装、价格、衡器、车辆、管理)的要求规范经营,并接受商务部门的管理。

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管理标准

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一)对从业人员实行“七统一”,并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

(二)从业人员应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熟悉业务知识。

(三)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应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并统一编号。

(四)再生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如实登记从业人员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向公安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一线回收员应在规定区域内收购,所收购的废旧物资要求全部交售到其挂靠的中转站,不能私自存放。

五、设置规划和设置条件

(一)再生资源回收的现状。

目前,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普遍存在网点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乱搭乱建,严重存在消防隐患等诸多问题,加上由于没有按规定设立中转站和物资回收集散分拣中心,造成临时废旧物品回收渠道不顺畅,没有做到日收日清,对环境卫生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有部分回收站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有些甚至沦为环境卫生的脏乱点,盗窃销脏的黑窝点,因而造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秩序混乱无序。

(二)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和设置条件。

为做好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设置规划工作,使回收网点布局合理,回收顺畅,规范经营,根据我市的实际,应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按临时回收站、分拣中心和集散中心进行三级设置规划。

1、临时回收站主要负责城市社区及各镇废旧物资回收工作,采取定时上门和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回收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临时回收站包括城市社区临时回收站和镇临时回收站,城市社区临时回收站将当日回收的废旧物品转运到润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回收的废旧物品做到日收日清,保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2、临时回收站按照“七统一”的要求进行建设。外观简洁、大方,整体建筑设计及装饰装修与周围环境相符;所有回收站标注统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标志,便于居民识别。

3、集散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收集社区临时回收站和乡镇收运的再生资源,并进行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集散交易中心场地分为交易区、分拣区、物流区、污染控制区、贮存区和办公区;各功能区均铺设硬质地面,各区有明显的界限和标志。

(三)建设内容及方案。

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便于交售、保护环境”的原则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建设,其内容包括如下:

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的要求在主城区建设13个临时回收站。由市政府负责协调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解决建设用地和选址问题。

2、为完善回收网络建设,在临时回收站辐射不到的区域招募流动回收员开展流动回收服务,建立流动回收服务网络。流动回收规模由商务部门根据需要统一规划,其设备及管理要求参照临时回收站。

3、根据再生资源交售现状,为做到社区临时回收网点的再生资源日收日清,集中分拣分类储存,减少环境污染,并通过市场运作,确实实现再生资源合理利用,便于再生资源集中采购和流通。集散交易中心在上述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六、规划方案

(一)万城镇市区街道情况分析。

1、所属街道。

万城市区由人民路、红专路两条主干道和建设路、光明路、文明路、其他小路组成。

2、街道和居委会情况分析及规划建议。

根据万城镇城区具体情况分析,我市城市人口约为70808人,拥有住户16242户,依据《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城市社区可按每1000到1500户设置一个再生资源临时回收站点”以及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设置原则,拟在万城镇城区设立回收站点13个:

(二)镇和国营(华侨)农场临时回收站设置规划。

区域分布。

依据《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镇及国营农场可按照每1500-2000户设置一个临时回收站”的设置原则,除了万城镇的其他11镇和3个国营农场及1个华侨农场共应设置临时回收站68个。

(三)收运中转站设置条件。

收运中转站。

依据《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收运中转站的设置,城市按总量调控、合理布局和方便回收原则进行规划,镇一般设置2个回收网点,经济较发达的乡镇设点最多不宜超过3个”的设置原则全市共设置20个收运中转站。

(四)集散中心设置规划和设置条件。

1、集散中心。

负责收集城市社区临时回收站和乡镇收运中转站的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分类储存,使社区临时回收站的再生资源日收日清,镇收运中转站的再生资源及时运离站点,减少环境污染。同时对收集的再生资源进行分拣整理打包和加工,通过市场运做,实现再生资源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场采购,促进再生资源有序流动。

2、集散中心设置规划。

依据《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集散市场要从严控制数量,一般每个市县设置1个集散市场,最多不宜超过2个的设置原则,根据万宁市的实际现状,为利于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全市共设置一个集散中心。鉴于大茂镇为万宁市再生资源大型收购站点较集中的集散地,且与万城镇紧临,交通十分便利,在大茂镇择地建集散交易市场1个。

3、集散中心设置条件。

(1)要远离东线高速公路、轻轨铁路、城市主干路、水源保护区,避免环境污染、扰民、社会安全等问题,并采取美化措施,把集散中心建设成为分类储存规范、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再生资源集散地。

(2)要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其环境建设、投资规模、装修档次、配套服务和消防安全等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和相关标准。

(3)经营场地应为封闭式建筑或四周筑有围墙。场地内应设有相应的办公区、收购区、分拣区、分类存放区等。

(4)要根据经营面积、经营品种、环境的需要,按消防放火技术规范配齐配足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斧等消防器材。经营场地内设置照明设施或其他电器设备、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5)经营场地应有导水沟渠,配有污水处理、排放设施,以及废气、噪声防治设施等。

(6)要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辆,定时到社区各临时回收站和乡镇各收运中转站收集再生资源。

(7)要有专门的回收设备和专业回收技术人员,对再生资源按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方便再生资源利用和企业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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