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市场的特点范例(3篇)
时间: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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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完善的制约因素,直接影响到劳动就业这一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已经日益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1.解决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功能的需要。要解决摩擦性失业的难题,就必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功能,尽可能使不同市场主体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的差异性相对缩小,从而逐步消除信息不对称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为实现充分就业创造必要的信息条件。
2.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扩大异地就业的需要。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劳动力流动总量的增加和频率的加快,个人的职业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没有劳动力市场,国家通过高度统一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户籍管理等行政手段,对劳动力在不同工作单位和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加以严格控制,劳动力的流动率是很低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我国的劳动力流动率有所上升,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城镇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的调查,在北京、无锡、珠海三城市,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从未改变过工作单位的个人比例仍较高,达30%以上。这一比例与日本横滨1970年的比例(34.9%)大致相同,高于美国底特律1970年的比例(13.9%)。这种状况充分说明我国劳动力的流动程度是比较低的,已经严重阻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与国际接轨,也不利于我国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即劳动力流动的频率与跨度)已经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缓解摩擦性失业的社会压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摩擦性失业几乎在所有国家的劳动力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过在我国问题尤为严重,表现为一定时期内某地某种劳动力严重短缺,而另一地此种劳动力却大量过剩,处于失业状态。这种由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形成的摩擦性失业从根本上说是在劳动力总供求基本均衡状态下的失业,其解决路径主要是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完备和对称。而后一方面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缓解的制约因素,有必要作为我国政府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加以解决。
4.进一步提高就业弹性,遏制我国劳动就业与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性趋势的需要。所谓就业弹性是指就业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就业弹性系数=就业增长率÷经济增长率。在正常情况下,就业弹性应在0—1之间。一般地说,就一国长期总量生产函数而言,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成正相关。但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和就业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和经济增长出现了明显的非一致性。一方面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就业增长率却逐步下降,失业人员逐年增多,2003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达4.3%,1991—1997年间,我国就业弹性系数保持在0.08—0.17之间,明显偏低。2002年的就业弹性系数比1996年又下降了0.02个百分点。要遏制劳动就业方面这种非正常状况,除了政府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加以调节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协调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路径
尽快改变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的“三不”状况,使劳动力市场成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健康有效的平台,并做到与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有效路径。
1.进一步从理论上给劳动力以科学的市场定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劳动力作为商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为社会各界所公认。现在的问题是必须真正确立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允许其在市场上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优化配置,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这是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所决定的理论观点。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劳动力的流动,为劳动力的流动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克服劳动就业问题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行政壁垒,正视并解决劳动力自由流动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从而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2.对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定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一样,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一个局部,是市场体系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与否反映一个国家的市场体系是否健全,也是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劳动力市场还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场,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劳动力,而劳动力的载体是人,所以,劳动力市场是特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市场。同时,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状况离WTO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一些西方国家至今还不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我们必须特别重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并尽快解决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3.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目标定位。首先,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健全的、全国统一的,运行有效的劳动力市场,作为劳动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平台;其次,通过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完善,使劳动力与就业岗位的匹配得以比较顺利地进行,使困扰宏观经济发展的失业特别是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有效缓解,从而减轻劳动就业方面的社会压力;再次,通过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实行政府公共服务以及宏观调控职能与市场化的就业机制相结合,实施“就业型经济增长”战略,克服“增长型失业”,改变我国当前就业弹性偏低的状况。
4.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具体措施。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除了解决好上述几方面的目标定位问题外,还必须努力抓好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首先是加强劳动力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劳动力市场运作与管理。再次是劳动力市场载体建设。劳动力市场的载体主要是各种职业中介机构,例如职业介绍所等。其建设是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具体地说,一是明确制,即职介所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沟通供求信息,协调供求关系,代表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进行诚信高效的招聘或求职;二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档案管理,对滞留在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处理,并进入劳动力市场信息库,实行严格的管理和及时的更新;三是对滞留在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进行必要的就业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为劳动力顺利实现就业或再就业创造条件;四是对职介所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严禁信息欺诈、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快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在各地方、各行业、各部门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强化其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实行资源共享和互补,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网络;最后是培育真正的、成熟的市场主体。劳动力市场的主体是劳动力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具体地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力的载体—劳动者。其中政府是劳动力市场特殊的主体。这是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讲,政府机关用人也要通过劳动力市场进行招聘,也是劳动力的需求方之一,但同时政府又是独立于市场之外、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国家机器,代表国家行使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宏观调控的职能。所以,政府应建立必要的绩效评价机制和行为约束机制,以保证其管理和调控职能的公正和高效,从而推动我国劳动力市场不断走向健全和完善。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市场信号;劳务品牌
[中图分类号]F24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7-0075-05
一、引言
“民工荒”现象于2004年在东部沿海初见端倪,至新一轮“民工荒”于2011年出现在东部沿海,甚至在中西部地区的不同程度显现,似乎预示着“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农村劳动力已经从无限供给转向有限供给[1]。对个人而言,劳动力由过剩到短缺将有助于农民工工资性收入的增加以及在市场中变被动为主动;但对整个国家经济而言,则意味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宏观经济结束高增长期进入低水平增长。因此便有另外一派学者认为,我国出现的“民工荒”现象只是劳动力供给的短期性、结构性短缺,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尚未到达“刘易斯拐点”[2][3]。暂且不论是否到达“拐点”,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依然是值的关注的,这个拐点到达之后,并不意味着劳动力转移速度必然减慢[4],当下的“民工荒”现象也不能代表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蔡昉(2011)对劳动力市场就业困难群体数量进行了估计,认为约有4,000万属于就业困难人员[5]。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末我国农业劳动力份额为36.7%,而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发达国家该比例一般低于10%,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该比例也是低于20%的,显著差距意味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仍具转移空间。既然还有如此之多的潜在转移劳动力,那么什么原因导致了民工荒的出现?就农民工本身来说,转移就业的动因为进入城市的经济效益高于农村,如今的大量回流说明城市的生活成本与收益的距离不断缩小,不足以吸引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务工,农村推力和城市拉力的减少导致部分农村劳动力回流,城市劳动力的供应不足。需求定理告诉我们供给不足必然导致价格上涨,制度因素的逐渐放开使劳动力进入市场资源配置环节,此时的劳务市场①既是生产要素市场也是产品市场,用工企业选择劳动力犹如顾客选择产品,用工企业(雇主)便处于一个信息劣势方的地位,由此也便形成了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劳务市场的一个显著特征:信息不对称,正是该特征导致劳务市场的就业不畅。正如Akerlof[6](1970)指出,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上,买方由于无法确切知晓产品质量信息,只能按照预期质量支付产品价格,从而导致卖方的逆向选择行为发生,所有高于预期质量的产品退出市场,进而整个市场不断退化乃至萎缩。如何解决劳务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对于解决目前劳务市场中“民工荒”与“就业难”共存问题,挖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潜力,继续推动城市化进程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劳务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指的是交易双方因信息量占有不同导致市场交换过程中存在非平等关系,信息占有多的一方处于优势地位,而信息占有少的一方处于劣势地位,从而导致资源配置失效的市场失灵出现。劳务市场很明显地存在这种信息不对称②。劳动力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只是其价值的载体,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直接决定劳动力的价值,其不具有一般商品的可视、可闻、可触的有形判断,雇主在购买和使用前无法准确判断其使用价值,使雇主处于信息不充分一方,而雇主的雇佣行为则是在准确判断出劳动者真实劳动生产率之前就要决定的。因此,劳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雇主在雇佣农村劳动力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
由于劳动力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可以在应聘环节美化和夸大其使用价值,加之雇主对于其真实性调查与核实的成本过高,因此雇主通常给予受雇劳动力较低的工资以应对信息不对称可能造成的决策失误和雇佣风险,若待雇劳动力供不应求,工资水平会降至更低水平。此时,具备较高生产率的劳动力会退出市场,劳动力市场将变成低生产率工人和低工资充斥的“柠檬市场”——这个便是信息经济学的事前逆向选择。当然,当劳动力市场出现结构性过剩时,企业的低工资也可能雇佣到合格员工③。然而,即便雇佣到了合格劳动力,遵循劳动生产率与工资正比原则,低工资带来的低效率通常表现为消极怠工等行为——这便是信息经济学的事后道德风险。无论事前逆向选择导致的不合格员工的低劳动生产率,还是事后引发的合格员工的道德风险,对于雇主都是不利的。
上述分析表明,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雇主无论如何雇佣劳动力,对其自身的风险都是巨大的,甚至逼迫一些雇主放弃雇佣新员工,只有在信息相对对称和风险较小时才采取雇佣决策,科技进步降低了劳动力的替代效应,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提升,相应也就导致了目前劳动市场中由于大量低素质劳动力的存在对一部分高素质的劳动力产生的连带效应,致使“民工荒”现象凸显,且不论劳务市场是否真实供不应求,但劳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必然是其显现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劳务市场中信息传递信号的选择
信息不对称的最终结果还可能导致市场交易双方行为扭曲和错误决策的产生[7]。因此,为避免信息不对称对劳务市场效率的不利影响,经济主体应有强烈意愿和激励去抵消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Akerlof(1970)指出,沟通是削减信息不对称的唯一手段[6]。如何实现劳务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交易双方有效沟通是目前劳务市场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依靠政府采取相应的监督体制来削减信息不对称只能作为一个辅助手段,市场上出现的问题最终还是需要自由市场机制来解决。因此,市场信号便成为信息不对称双方加强沟通的传递方式。
为了避免逆向选择导致帕累托最优不能实现,Spence(1973)[8]和Rothschild&Stiglitz(1976)[9]分别提出了信号传递模型和信息甄别模型。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信息占有多的先行动还是信息占有少的先行动。信息甄别模型主要是以保险公司为例研究信息占有较少的保险公司对大量顾客的信息甄别行为。在劳务市场中,雇主在雇佣行为中处于信息劣势者的地位,由于市场上劳动力繁多且过剩,若每一次雇佣都进行甄别交易成本将大大提高,此时若劳动力主动将自身信号传递给雇主,就可能产生规模效果,因此,劳务市场中的信息传递模型将更具有效率性。劳务市场中的劳动力将能够展现自身能力且有别于他人的信号传递给雇主,以实现雇佣行为的发生。Spence(1973)在其信息传递模型中认为不同能力的劳动力所选择的教育水平是不相同的,同样的教育状况下,能力高的劳动力付出的成本将小于能力低的劳动力,因此教育可以作为劳动力能力的传递信号[8]。这也正说明了劳动力市场为什么出现“文凭竞争”现象。而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形成的劳务市场中,由于社会背景和自身原因导致普遍素质都很低,大多没有什么教育背景,以教育作为信号区分劳动力似乎就不是那么的切合实际了。
究竟农村劳动力转移形成的劳务市场中什么最适合作为信息不对称双方沟通的强信号呢?从雇主决策出发,对于产品,消费者最关注的是产品质量;对于劳动力,雇主最关注的使其使用价值。采取购买决策的时候,必然是消费者对产品的感知风险小于其要付出的交易成本,感知质量大于其要付出的交易成本。雇主决定雇佣劳动力前都要对产品的指示线索作一个综合评价,这些指示线索可以分为内部线索和外部线索。信息不对称通常指的是内部线索的不对称,而这种内部线索是很难被发现的,因此需要通过外部线索进行反映,雇佣决策一般由外部线索决定的。目前反映内部信息不对称的外部线索大多表现为价格、包装、声誉、品牌、地区等非功能性指标。因此,解决劳务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就是要找到一个外部线索可以真实客观的反映内部线索,从而降低交易中的感知风险,提高交易中的感知质量,促进雇主的雇佣行为。Stokes(1985)认为价格和包装对消费者的购买意向没有影响,而品牌却不同,消费者对品牌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购买意向[10];Zeithmal(1988)认为高价格可以作为质量信号[11];Kirmam(1990)指出广告的投入可以作为推断质量的线索[12];范晓屏(2003)认为低质量不会有长期担保,质量担保可以成为高质量的传递信号[13]。信号的选择实质就是通过提高感知质量和降低感知风险以减少劳务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从劳动力决策出发,只有当劳动力自身觉得通过发送虚假市场信号来欺骗雇主无法获得利益,不同质量的劳动力采取不同战略才能获得利益,此时真实的信号被传递出去,雇主可以通过信号区分劳动力,实现雇佣行为。然而,事实上劳动力并没有足够动机传递不同信号,通过广告、价格和质量等方式区分不同质量劳动力也是不切实际的。Philips(1988)认为企业全面质保担保可能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困境问题[14]。Trole(1990)认为由于高价格并一定说明高质量,因为在多次交易中高质量的正面效应可能被高成本渐渐超越[15]。另外,基于经济主体利润最大化原则,无论低素质还是高素质的劳动力都会选择广告和包装宣传自身的高使用价值,进一步导致信息高度不对称。而以品牌作为沟通信号传递相关劳动力信息则不会具有以上种种缺陷。因为品牌是上述一系列信号的囊括,表现为消费者对产品使用印象和评价,象征着产品的所有特点的无形总和[16]。与其他提高雇主感知质量的市场信号不同,品牌更具有丰富内涵,是劳动力立足于市场各方面的集中体现。可见,信息不对称的劳务市场中,品牌是一种可靠的用于雇主和劳动力沟通的市场信号。
在劳务市场中,以劳动力供给方视角出发,劳务品牌代表劳动力规模、整体素质、技能特征和整体形象;以劳动力需求方视角出发,劳务品牌代表一系列传递劳动力的技能特征、文化素质和人力资本的信号。以劳务品牌作为信息传递信号,通过向雇主传递有关劳动力的某些特征,可以有效地降低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程度。品牌对消费者的影响早已有过实证分析,其影响之大甚至可以改变消费者偏好。Peterson(1986)以3种不同的花生酱为研究对象,在盲测中,被测试者明显倾向于一种不知名品牌的味道;而当明确品牌后,结果表明7成被测试者偏爱最知名品牌的花生酱[17]。埃里克和戴维(1998)通过研究得出结论:即使从未使用过,人们也倾向于购买品牌产品[18]。里克、巴斯和格特(2004)的研究表明品牌可以帮助消费者在可靠程度未知时作出判断[19]。国内学者杨煜(2005)认为品牌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在交易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品牌为消费者降低了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帮助消费者作出合理选择[20]。品牌的建设固然需要花费成本,作为劳动力供给方,需要通过品牌建设成本对劳动力使用品牌进行限制和规范,保证品牌劳动力使用价值有效传递给雇主,提高雇主对品牌劳动力的信赖程度。由于雇主在雇佣劳动力时为选取合适劳动力需要花费搜寻成本,品牌降低了雇主搜寻成本,只要品牌的信号成本小于雇主的搜寻成本,雇主都愿意承担劳动力因品牌而增加的成本。由此可见,当品牌建设后的交易成本小于雇主原来的搜寻成本,这部分成本完全可以转嫁给雇主,对于双方都是有利可图的,同时也降低了劳务市场中雇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四、品牌在信息不对称的劳务市场中的作用机制
现有关于品牌信号对消费者购买行为的研究多倾向于研究产品品牌信号传递的整体作用,鲜有品牌具体作用机制的研究,对于具有明显信息不对称特征的劳务市场研究几乎处于空白阶段。上述分析已经说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致使劳务市场中的雇主方为了避免损失就会尽量减少其用工量,一些不必要的雇佣行为将会避免,进而导致农村劳动力转移受制,特别在第三产业的服务业表现格外明显。该行为就是消费行为学中所提到的风险降低理论,在消费者交易过程中时时刻刻都存在风险,雇主雇佣劳动力与消费者购买产品一样,都是规避和减少风险的行为。而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劳务市场中,这种风险无疑更大。因此,降低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首先要减少这种风险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品牌信号通过其蕴含的内部线索使雇主对劳务品牌产生心理的信任感和安全感,这种安全感表现为雇主对劳动力的感知质量。
(一)品牌信号提高雇主的感知质量
雇主对于劳动力使用价值的判断是一种感知,是对劳动力的一种主观判断,无论劳动力本身状况如何,其最终目的都是要让雇主感知。雇主的感知是雇主根据自身对劳动力服务的需求和雇佣目的,对某一劳动力及其所带来的服务进行抽象主观评价,是一种事前行为。雇主感知质量水平的提升,可以增强雇主雇佣某种劳动力意愿,加深该劳动力在雇主心中的印象和地位,吸引雇主从而增加其重复雇佣率,通过建立雇主的忠诚度,提高品牌劳动力的市场竞争力。在信息不对称市场中,品牌信号可以帮助雇主了解劳动力及其服务质量的有关信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给雇主带来的信息缺失。良好的品牌形象可以展示产品的相关特征,增强雇主的雇佣信心。感知质量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良好的雇主感知质量应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的,经过精心设计和规划的品牌可以向雇主发送可信的、清晰的、一致的品牌信息,有助于提高雇主的感知质量。
(二)品牌信号降低雇主的感知风险
在信息不对称的劳务市场中,雇主因无法了解劳动力的真实情况而使雇佣决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素,只能通过直观了解对劳动力的内在价值和实际使用价值进行估计和猜测,以此作出的雇佣决策。信息的不对称使雇主在雇佣劳动力时感受到风险的存在,这种感知风险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到雇佣决策是否实施,然而感知风险并不一定代表真实风险。
很多原因可能使雇主产生感知风险,例如曾经的雇佣经历不满意、从未雇用过类似员工和机会成本过高。一般来说,当劳动力对雇主有较大影响或雇主付出高工资时,由于雇佣效果滞后于雇佣决策使得后果无法更改,雇主的感知风险将会较高。雇佣月嫂便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月嫂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家人和下一代,但如果无法满足雇主要求,即使发现,自雇佣开始的行为已经对雇主造成了损失。雇主为了事前可以避免自身损失,便会积极搜寻劳动力的相关信息以弥补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感知风险,以降低雇佣行为的实际风险。劳动力的供给方为实现雇佣后的利润和雇佣的重复性,具有向雇主提供劳动力信息的动机,从而减少雇主在雇佣过程中对劳动力的搜寻成本,品牌信号通过降低雇主对劳动力的选择成本,降低了选择过程中的交易费用[21],提高了雇主的选择效率,从而降低了雇主的感知风险。尽管品牌的创建增加了交易费用,但降低的选择成本加上转嫁给雇主品牌成本依然是有效率的。当然,通过雇主的感知质量,也会间接对感知风险具有影响作用。通过对劳务品牌的创建,可以有效地提高雇主的感知质量,进而降低雇主在雇佣行为过程中的感知风险。
在信息不对称的劳务市场中,雇主无法充分了解受雇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技能特征和无形品格,在雇佣行为中无法作出完全信息状态下的正确决策,而劳务品牌信号通过其蕴含的内在信息以感知方式,提高雇主的感知质量和降低感知风险使雇主产生心里安全感。品牌体现的质量是决定雇主雇佣的关键因素,它直接决定雇主是否雇佣或者雇佣哪种品牌。在雇主雇佣行为过程中,雇主即使获得足够信息往往也无法对劳动力的质量作出客观的判断,有时花费很多成本而获取的信息却是无效的,对雇佣决策没有任何意义。此时,品牌所体现的感知质量成为雇主雇佣行为的决定因素,这种感知质量降低了感知风险,促成了雇佣双方的沟通。品牌所具有的特性使雇主了解了品牌劳动力的特性,品牌也为劳动力供给方传递了劳动力的特点,降低了雇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使雇主与劳动力的雇佣关系得以实现。无论品牌是直接降低劳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还是间接地通过品牌提高感知质量和降低感知风险方式降低劳务市场信息不对称,品牌信号的引入都将使劳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至雇主可接受的范围。目前在“民工荒短缺”之际,品牌劳动力如河北省知名劳务品牌的石家庄月嫂、湖南省的常宁保安、山西的浑州服务员等一些知名劳务品牌却出现供不应求现象,便是强有力的解释。
五、结论
本文将信息经济学中提出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引入现实的劳务市场中,分析表明劳务市场中的雇佣双方存在着高度的信息不对称,结合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认为有必要引入市场信号实现雇佣双方的有效沟通。进一步分析认为,品牌机制的引入通过提高感知质量和降低感知风险可以直接或间接降低雇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有效的解决目前劳务市场中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两大难题:一是如何让雇主知道和了解劳动力实际状况,消除和尽量减少劳务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二是如何让雇主相信信号所传递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进而产生偏好实现雇佣行为。
[注释]
①本文所述的劳务市场主要指由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而形成的。据统计,目前94.8%的外出劳动力以受雇形式存在。
②劳务市场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雇主对劳动力的信息占有不充分;另一是劳动力对雇主的信息占有不充分。本文认为劳务市场中的劳动力可看作产品,因此侧重于论述前者。
③这种情况大多出现在知识失业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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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ActionMechanismAnalysisofBrandSignalintheLaborMarket
WangWei,TongGuangji
(CollegeofEconomicsandManagement,NortheastForestUniversity,Harbin150040,China)
本文我们以狭义的概念来理解和论述创业。创业指的是“从零开始创办一家新企业”;创业企业指的是“新创建的企业即新创企业”。由于当代的创业大多发生在高科技领域,如、基因工程、新材料、新能源、先进环保技术等,因此,本文中的当代创业企业,特指“新创立的当代科技创新型企业”,其创业者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
一、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
创业企业的诞生始发于创业者的创业劳动,创业劳动实际上是科技创新劳动的拓展与延续,科技创新劳动是创业劳动的“源”与“核”。探寻当代创业企业的经济性质,其出发点和关键就在于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性质的理解。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是一种有机融合科学与技术内在禀性的高智力劳动。从劳动形式上分析,这种高智力劳动是一种高度复杂劳动,不同于一般的复杂劳动和智力劳动,更完全不同于简单劳动或体力劳动,呈现出自身所特有的异质性。(注:这里的“异质性”是从具体劳动的层面上所作出的分析,而不是抽象劳动的层面。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的抽象劳动是无差异的。)
1.劳动内容的高度专业化与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
与工业经济时代的机器发明、机械制造、工艺设计等行为中的创新劳动相比较,由于市场深化与细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专业化水平更高。在科技产品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消费需求更趋个性化的当代经济生活中,科技创新活动要取得成功,必然要确定极其明确的目标,瞄准极其清晰的制高点和攻关领域,专注于特定的活动对象与活动空间。这集中体现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内容的高度专业化。它要求接受更为专门化的与训练,要求培育更有创造性的思维能力,要求掌握更为精、尖、新的知识与拥有更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实验能力。
与高度专业化相适应的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高度专业化的学习、研究、创造与实践,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积淀后,往往形成为一种特定的思维能力与劳动品质而表现为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这种高度专用性的劳动形态,一旦移作他用,往往成为“沉没”资产,其内在的价值就大大受损。
2.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性
(1)体现为产品市场需求的先导性与创造性。飞跃式的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物化产品具有优质的消费属性(包括生活消费与生产消费)。一个成功的高科技产品(包括有形的商品与无形的服务)的开发与问世,往往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适应了市场需求者的消费趋势,强有力地引导着市场消费的方向,强劲地改善着人们的消费结构,提升了人类的生活质量。当代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兴起和所获得的巨大成功,赋予了萨伊的“供给创造需求”理论以新的内涵。
(2)体现为产品效用的高度创造性。当代高科技产品是一种高知识密集型产品,从而富有高效用。也就是说,单位产品具有更大的有用性,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某一种或几种需要。①当代科技创新是对自然物质属性和自然能力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区别于传统工业机器生产在性质上仅仅是对自然物质的一般加工和表层属性的自然能力的利用(刘诗白,2001)。因此,较之传统工业生产,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能够带来劳动生产力的几何级数式的提高,从而创造出巨大的生产能力。同时,高科技生产手段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所耗费的非核心技术或产品的其他物质资源的成本极低,高科技产品在批量生产下边际物质成本几乎为零。②高知识密集型产品更具“人性化”特征。高科技消费品更适合消费者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符合消费者个体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更为内在、真实的需求,能迎合消费者对单元产品的高质量多功能提供的要求。高知识含量的消费品由于更能满足现代人的文明消费和审美情趣,从而富有高效用。
(3)体现为产品价值的高度创造性。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比马克思笔下的工程师一类的“高级工人”的所谓一般“复杂劳动”更高层次的“高度复杂劳动”,是一般复杂劳动的倍加。这种高度复杂劳动,比起一般复杂劳动,具有以下两个更为突出的特点:①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更高。当代科技创新活动,劳动的专业化特征表现得极为明显,它需要更为扎实的科学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积累,需要更为丰富的实践与实验经验。因此,科技劳动力的形成,需要投入更高的学习教育费用;当代科技创新活动具有更高的劳动强度,是一种高强度的劳动力耗费,需要有较高的劳动力的补偿费用。另外,由于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社会化(即是高度社会结合和社会协助的劳动),创新者的劳动能力实际形成费用中还必须包含间接参与科技创新的社会劳动能力的再生产费用(刘诗白,2001)。因此,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而言,其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应该高于一般复杂劳动。②劳动力使用创造的价值增值更大。高品质的科技创新产品的成功问世,在一定时期内往往占据了一定的市场垄断地位,由此获得了可观的“超额利润”。综合以上两点,我们认为,与一般劳动产品相比,在高科技产品中,其所耗费的物质资源c部分可能下降,但是劳动力价值v部分与价值增值m部分却以更大比例上升。这样,在同一单位时间内,c+v+m在整体上是大大提高了。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高度复杂劳动,同样能够换算为“自乘的”“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较一般复杂劳动能形成更高的价值。
3.价值创造的高度风险性
一方面,某种创意、想法、灵感要转化为现实的物化产品,需要“苦思冥想”、持续探索、高度关注,需要反复试错、重复实验,最终仍有可能失败。这期间不仅要投入大量的、常人难以想像的精力,还往往需要投入一定的物质资源。失败的结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当事人要承担着极大的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即使研发取得了现实的物质载体,由于当代科技创新的快节奏和当代市场演变的高速度,同样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当代科技产品周期极短,产品更新速度极快,市场竞争又日趋激烈,这使得在高科技产业中,某一项技术往往只有no.1是成功者,no.2以下大都难以得到能够赖以生存的市场份额,从而成为市场竞争的失败者。硅谷中平均大约九成的风险投资是不成功的,就充分表明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风险性。
4.效应产生的高度非线性
一般性的生产性劳动或简单劳动,其效应的产生往往是直接而明显的、即期而平稳的,劳动的付出与其所产生的效应之间往往呈现出一种显着的恒比例关系即线性关系。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高度复杂劳动则与此不同,其效应的产生往往不是直接和即期的,更多的是具有潜在性、时间性、动态性以及跳跃性。科技劳动者价值的创造并不完全是一时的,而是长期的;并不完全是当期就能表现出来的,有的要经过一段时期才能体现出来;并不是均匀分布的,而是动态变化的;并不完全是连续的,而是阶段性的。用语言来表达,就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付出与其所产生的效应或价值创造之间不是一种恒定的比例关系即线性关系,而往往呈现出一种倍增或倍减的非恒定关系即非线性关系。
5.集聚社会资源的高度粘吸性
科技创新劳动,作为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关键性资源,具有强大的集聚社会资源的功能。工业经济时代的物质资本往往是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发动机和粘合剂,处于资源组合的核心地位。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具有边际报酬递增生产力形态的人力资本,已经独立地走向社会经济生活的舞台中心。科技创新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及其特征,强有力地吸引着其他的社会经济资源与之结合,并相互耦合、相互渗透,呈现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所特有的集聚社会资源的“高粘性”。正是由于这种特性,才出现了当代的“创业革命”即创业职能的职业化现象与趋势。
在当代创业企业中,出资者不仅与经营管理者实现了分离,而且与创业者也实现了分离。事实上,当代计算机、因特网、通信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迅速发展过程,同时也是科技创新工作者在风险资本支撑下转变为企业家的过程。像康柏电脑、美国在线、e-bay、雅虎等这些享誉全球的明星企业,正是创业革命进程的产物与见证。原为斯坦福大学计算机教授的非吉米·克拉克先生就是这一进程中的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代表人物。克拉克先后成功创立了3家市值超过10亿美元的知名高科技企业,却没有在其中任何一家公司中担任经营层职务。他不仅不介入企业成立后的营运管理,甚至对技术开发本身,也是只讲创意而不问实施。这样,克拉克成了一个纯粹的创业者。他的职能是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他的优势,即在于对技术发展方向作出敏锐的判断及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的创意。
二、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计量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与一般的生产性劳动最大的区别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决定了该劳动报酬形式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从构成上看,科技创新劳动报酬(y)应该包括和体现为以下几种收入形式:①工资性收入a。这是一种再生产劳动力费用,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的初级或低级形式。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的收入更主要地是体现在其他的非工资性收入形式上。②风险收入b。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专用性以及价值创造的高风险性特征,使得科技劳动者承担着极大的市场风险、生产风险与财务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承担者应该获得相应的风险收入。③超额收入c。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性带来了巨大的超额利润,超额利润的源泉是科技创新劳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超额利润的创造者应该获得相应的超额收入。④非线性收入d。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效应的产生和价值创造的高度不确定性即非线性使得企业利润的实现也呈现出潜在性、时间性、动态性、跳跃性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实现的非线性特征带来了一种特殊的收入报酬形式即非线性收入。⑤创业收入e。当代科技创新劳动集聚社会资源的高粘吸性带来了社会资源的重新整合,实现了资源配置状态和经济组织状态的创新,从而产生了创业利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业者应该获得创业收入。
当代科技创新者的劳动报酬是由以上几个部分共同组成的,即y=a+b+c+d+e。(注:严格地讲,b、c、d、e各种形式的收入之间存在着交叉或部分重叠的可能性。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在本文中暂且不考虑这种情况,这并不影响问题的探讨与结论。)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难以全面地反映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这里,我们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式中的b、c、d、e等非工资性收入形式都是由科技创新劳动的自身属性带来的,是特殊的劳动报酬形式,不能把它们完全归类于非劳动属性的收入,这是一种根植于科技创新劳动基础上的市场化收入。
由多层次、多元化的收入形式构成的报酬结构特征充分体现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计量的特殊性、复杂性与艰巨性:①由于风险是不可计量的,与其相应的风险收入就是难以直接测算的。②超额利润是个事后变量,而且是极不确定的。通过科技劳动力市场上的直接交易,以固定合约的工资形式给付,根本无法真实体现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价值形成功能。超额收入是无法事先计量的。③创造价值的潜在性、时间性、动态性、跳跃性特点决定了一次性计量和当期计量的非科学性,人为计量或计量也必然是失真的。非线性收入是难以进行一次性计量或当期计量的。④创业收入是集合了多种要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一种“组织租金”,这种“组织租金”只能以某种特殊的“剩余索取权”的形式表现出来。总而言之,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是无法直接地、一次性地、事前地给予定价的。很显然,无论是采用单一的固定合约的工资形式,还是采用传统的年薪制、奖金制或业绩提成制等一般性的剩余索取的形式,都是无法真实、全面反映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市场价值的。科技创新者的风险收入、超额收入、非线性收入、创业收入是高度不确定的,多层次、多元化、以不确定性收入为主的报酬结构充分体现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计量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三、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市场性综合定价机制
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决定了对这种劳动报酬的计量只能采取间接的、重复的、持续的、适合于不确定性状态的定价机制。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样的定价机制实质上就是市场中的企业定价机制。由科技创新者自身创办企业,拥有创业企业的所有权,就是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进行计量的一种较好的市场性综合定价机制。
1.企业的生产机制提供了对科技创新劳动进行间接定价的基础
多元化的科技创新劳动的报酬结构首先表明了市场无法对它进行直接定价,只能采取间接定价的迂回方式,即先是通过市场对“劳动的实体”的交易进行直接定价后再来间接反映科技创新劳动报酬。在科技劳动力市场上的直接交易仅仅反映科技劳动者的一般工资性收入部分,而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都只能通过“劳动的实体”的交易来体现和获取。这里所谓的“劳动的实体”是指劳动的物化产品(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或劳动者劳动持久性投入的组织载体。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个“劳动的实体”就是企业本身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产品源于企业的生产机制,离开了企业最基本的生产,与现代生产力相适应的产品的提供是根本不可能的。同样,离开了企业的生产机制(提供服务性商品的企业也具有生产),企业在市场上的交易就失去了根基。因此,企业内在的生产机制提供了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进行间接定价的基础。要实现对科技创新劳动的间接定价,只能采取企业组织的迂回计量方式。
2.企业的交易机制提供了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进行多次重复地间接计量的平台
我们知道,现代企业理论尤其是其中的企业契约理论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体,是某个“中心签约人”与一系列市场上的经济主体相互交易的产物(阿尔钦、德姆塞茨,1972;詹森、麦克林,1976;巴泽尔,1989)。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企业的交易机制的内涵。企业的交易机制提供了一个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进行多次重复地间接计量的平台。从最基本的意义上分析,企业的交易机制体现为企业主与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上的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易。各种市场主体以各自特有的方式对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进行着计量,科技创新劳动报酬就是在这样的相互交易过程中实现的。下面我们对此分别作简要分析。
(1)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①风险资本市场上风险资本家的计量。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家是按照某创业者预期会创造出最高价值的标准,从每个研发项目中选定一个进行阶段性融资以使项目得以完成。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存在着阶段性博弈,他们之间是进行着一场锦标赛,只有那些能产生最高的预期价值的创业者才能得到在第三阶段完成项目所必要的资本。这种“锦标赛式”的治理机制(青木昌彦,2000)最显着的功能是风险资本家在一群创业者的试错过程中能够把确实具有创业才能且能带来最高预期价值的创业者甄别出来。实际上,这种特殊的锦标赛式的治理机制也是风险资本家对科技创新劳动的定价机制。科技创新劳动所内含的的真实价值就是在这样的阶段性锦标赛式的治理过程中一步步反映出来的。这种灵活的治理机制有效地反映了科技创新劳动的高风险性与非线性。②股票市场上社会投资者的计量。人们借助于股票或由其派生的股票期权等种种金融工具,通过股票市场上的价格信号,巧妙地实现了对科技创新劳动的多次重复地间接定价。在股票市场上,各种各样复杂的内生力量相互运动、博弈和共同作用而自发生成的股价信号内在地包含了科技创新劳动的种种特性。投资者是通过股票市场上的买或卖来判断和决定创业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也是通过股票市场上提供的价格信号来预期某种高科技产品的内在价值,更是通过股票市场上的股票价格生成机制来对不可捉摸的充满高风险性的科技创新劳动进行他们各自心目中的“理想”定价。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对科技创新劳动“出价”并最终形成了科技创新劳动报酬。这样,借助于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实现了科技劳动力市场上无法直接计量的定价机制的转移,实现了企业内部进行计量的艰巨性到企业外部的资本市场的转移。
(2)产品市场上消费者和供应商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消费者日常的“货币选择”行为表面上看是对科技消费产品的购买,实际上是在进行着对凝结在科技产品身上的科技创新劳动的市场化计量,这一点无需多言。我们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创业企业与众多的供应商之间的产品交易过程,也体现了供应商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意义。供应商对购销合约的履行状况、供应商的资产专用性投资的热情度大小,创业企业外部网络化中各相关协作经济体的经济行为,实际上都或多或少反映了他们对科技创新劳动形成价值功能的判断与预期,直接或间接体现了他们对科技创新劳动效应发挥的现状或未来潜力的许可或质疑。这些都是供应商对科技创新劳动进行计量的表现。
(3)劳动力市场上非科技创新劳动者对科技创新劳动的计量。科技创新者的创业收入、超额收入等非合约性收入的获得,是建立在企业内其他非科技创新劳动者之间相互协作产生的“集体力”基础上的。劳动者对各自雇佣合约的执行态度、劳动力的流动势态,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这个“集体力”的形成。劳动力市场上供给方的“出价”行为以及从业者对他们所工作的企业的认同感,不仅体现了劳动者对自身能力的评价,也是劳动者对创业者的价值创造功能的评价。
以上的分析表明,作为一种异质性的科技创新劳动的报酬计量,本来应在科技劳动力市场上由供需双方来解决或应在企业内部由创业者与其他要素所有者各方来解决但又难以合理解决的问题,却在多元的市场交易中由千千万万的“局外人”解决了。在这多元的市场上,无数的经济主体以各自的方式相互作用、综合交织,共同计量着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市场经济中,具备这样的通过多元化的市场交易重复多次地间接地进行的综合定价机制,除了企业组织外别无他物。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是个多元市场性的综合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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