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范例(3篇)
时间:2024-06-18
时间:2024-06-18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核查的通知》(农函[2022]47号)文件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13至2019年度“厕所革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3至2019年,***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共涉及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属于民生基础设施改善项目,是以项目属地乡镇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和实施主体,以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集成资金,村民投资投劳,企业和社会捐赠等作为项目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以“三拆三清”(拆违建房、危旧房、围墙;清垃圾、塘沟、废弃物)环境综合整治和“七改三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完善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于2006年就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现在已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新农村建设领导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并由专门领导负责,由专门科室承担各项职责。对照省市县要求,各乡镇(管委会)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了乡镇(管委会)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乡镇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各新农村建设点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负责落实村点新农村整治建设任务。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组织,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开展。
选好点是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办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专门制定下发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从选点规模、选点原则、报点要求、建设内容、推进时序、竣工验收等方面对全县年度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的选点报点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了明确。为督促乡镇推进项目建设,我办通过全面督促检查与重点跟踪督促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共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督查4次,年底还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范围的考评验收,有效保障了全县新农村点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各乡镇(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组织开展督查考核,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使用情况
***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总财政资金投入达4.158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2.079亿元,市财政资金8316万元,县本级财政资金1.2474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预算支出比率达100%。
为有效规范我县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我办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并填写了《新农村建设点项目资金预算表》,下发了《***新农村建设财政资金下拨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不截留、不套用,不挤占、不挪用和不虚列支出等情况。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切实防范和杜绝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问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在本级预算批复后六十天内拨付至县级新农村建设专账,通过县级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支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拨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实行分批下拨制,原则上按资金总额3:5:2的比例分三次下拨。对已启动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村点(中心村点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和施工合同),经村点申请、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拨付总补助资金的30%用于项目启动;在建设项目完成70%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再拨付50%的“以奖代补”资金;余下的20%部分,待整个建设项目完成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经管站(或财政所)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经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于程序核实结束2个月以内拨付到位
四、验收考评情况
根据历年《新农村建设方案》安排,县新农办要求14个乡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建设,在每年11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12月初先后开展村级、乡镇两级验收,县新农办根据乡镇验收结果到各乡镇进行随机抽查,对施工质量、工程量不达标的立即下达整改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最后根据第三方评审金额足额拨付资金新农村建设村点资金。同时不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和全县重点工作定期交账考核机制,以考促进,以评促优,促使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取得全面进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第七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以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为总抓手,大力实施“紫塞先锋”工程,进一步加强乡(镇)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乡镇党委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领导发展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把乡村两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工作务实、团结协调、开拓创新、公正廉洁的坚强领导核心,把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骨干力量。通过抓乡带村,使全县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明显提升,达到“五个好”标准的村级党组织比例进一步提高。同时,积极探索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乡村党组织和农村党员队伍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要求
开展“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重点是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时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提出的“要增强信心、振奋精神,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努力改变家乡面貌”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要求和乡村党组织“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大力加强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和乡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强力推进全县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1、要提高认识,大力加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乡镇党委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和枢纽。乡镇党委直接面对着群众,处理最现实的基层矛盾,担负着一定的宏观管理协调任务,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乡镇党委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强弱,作用发挥的好坏,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本乡镇乃至全县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和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各乡镇党委要切实提高对“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文选》,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有关长效机制的文件以及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的有关要求,学习省第七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要求,学习党建工作的业务知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各乡镇党委每季度都要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同时吸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起参加学习,并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各乡镇党委要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廉洁勤政、团结协作、务实创新,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要切实转变作风,开展调查研究,扎实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经常深入到村组、站所和企事业单位,围绕加强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向最基层的党员群众询计问策。要严格对照省委《关于落实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冀办发〔20*〕22号)的各项要求,查找自身建设方面、落实管党责任方面、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特别是所辖村级党组织换届以来在村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照上级要求,专门召开党委会,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制定出详细的“五个好”乡镇党委创建规划和创建目标,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改进措施。要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转化、“紫塞先锋”工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务公开、“双述双评”等重点工作,认真谋划好本乡镇所辖村级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要以党支部为核心,健全配套各类村级组织,健全以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确保“一制三化”工作机制的良好运行。要通过下村、包组、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等方式,突出抓好后进村的治理整顿,认真完成年度转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合理设置乡镇直基层党组织,加强乡镇直单位的党建工作,促进其发挥作用。
3、要认真落实中央党员教育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继续深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必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各乡镇党委要坚持“双述双评”工作机制管理村干部,发挥党员教育管理联系会议办公室作用,利用好电化教育设施,做好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要把党建工作经费(每个村600元)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实施“紫塞先锋”工程、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的乡村党员干部队伍。要突出高中以上文化、有带头致富本领、35岁以下、女性四个重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创优争先等经验做法,加强对党员的责任化管理,建立党员发挥作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流动党员服务站和流动党员登记站的作用,构建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管理新格局。逐步探索党内关怀机制,注重关心和帮扶困难党员、伤残党员、农村老党员等弱势群体,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按时进行党务公开。
4、要认真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强力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省第七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要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为重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三个文明”建设的关系。要按照“工业立县、产业富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制定和完善符合本乡镇实际的经济发展路子。要把发展壮大乡镇、村集体经济列入“一把手”责任制,乡镇主要领导要带头抓、持续抓,要按照“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要求,通过抓基层组织建设,带动经济社会建设,使乡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加,乡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增长幅度明显提高。要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党务和村务“双公开”,确保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努力做好九年制义务教育、计划生育、法制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要大力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拓宽投入渠道,广播电视、通讯、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力争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社会发展要求,不断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推动农村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性转变。
四、推进措施
“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是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实施“紫塞先锋”工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采取领导联系、公开承诺、排查整顿、责任追究等有效措施,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整体推进。
1、县乡党委领导挂联。在“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中,每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1个乡镇、1个先进村、1个后进村{中共*县委关于20*年度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有关事宜的通知(承县字〔20*〕7号)},每名乡镇党委成员都要具体联系1-2个村,确保每个村都有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包村。联系村的县乡领导要具体负责指导和督促所联系乡村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
2、推行乡镇党委党建工作承诺制。乡镇党委对一年中要做的具体工作、要办的具体实事向全乡镇党员干部做出承诺。承诺要详细具体地列出一年中在党建工作方面要落实完成的具体事项、完成时限、第一责任人。承诺内容要广泛深入地征求群众意见,向党员群众,便于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知情和监督。乡镇党委要确保所承诺的事项如期兑现,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
3、整顿后进乡镇党委。县委按照省委《关于落实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冀办发〔20*〕22号)的要求,根据2006年党建考核、乡镇党委书记述职等内容,对全县各乡镇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分析和综合排位,按10%的比例到排确定党建工作后进乡镇党委。后进乡镇党委要紧密结合“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确保经过一年的集中整顿,彻底改变后进面貌。被确定为党建工作后进乡镇党委的,当年不能评为实绩突出单位,乡镇党委书记不能评为优秀,连续两年党建工作考核排位为后进的,乡镇党委书记不能提拔使用。
4、进行乡镇党建责任追究。根据省委《关于落实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冀办发〔20*〕22号)中明确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六种情形,对工作中发现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按照乡镇党委党建工作的责任分工,县委依据有关党内法规,对乡镇党委书记或其他相关成员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主要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引咎辞职、职务调整、免除职务等。进行责任追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5、命名表彰先进典型。县委按照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有关要求和市委关于“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年底前对此项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对达到“五个好”标准的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申创“五个好”的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申创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乡村两级党组织及乡镇站所进行确认和挂牌公示,对原来达到“五个好”标准,但因工作退步或出现问题经考核没有达到“五个好”标准的,摘牌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在“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中认真履行管党责任,党建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成绩突出的乡镇党委和贡献巨大的乡镇党委书记,推荐参加全市“十面红旗乡镇党委”和“十佳乡镇党委书记”的评选活动,对受到表彰的乡镇党委书记,在干部任用上优先考虑提拔使用。
五、组织领导
开展“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是加强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一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保证活动扎实有效。
1、要明确责任。县委是“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对活动负有领导、指导和保障责任。乡镇党委是活动的主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找准突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落实具体责任,总结党建经验,注重工作创新。
2、要形成工作合力。县委组织部负责总体协调和综合调度,并加强分类指导,同时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兼顾,既整体推进,又突出重点,把“乡镇党委建设年”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新形势下,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工作是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总体思路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保障。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工作,整体规划城镇和农村发展,切实改变城乡规划分割和重城轻乡局面,有利于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加快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引导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有利于转变城乡建设和发展模式,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集约利用土地、空间及其它稀缺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坚持将统筹城乡规划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明确规划的统领地位,突出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确保在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指导下,推进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明确城乡统筹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的总体思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城镇化、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要求,以科学规划引领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推进城乡产业发展、市场体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一体化,建立健全城乡统筹规划体系和规划管理制度,加快形成城乡共建共享共荣、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树立“全域规划”思想,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做到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全域覆盖、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实行先规划后建设,确保城乡建设合理有序推进。
——以人为本。把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和改善民生作为城乡规划的重要目标,合理配置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协调并进。坚持加快新型工业化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推进城镇化与建设新农村相结合,转变生产方式与倡导绿色文明、绿色消费相结合,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推进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
——依法管治。依法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下位规划必须服从上位规划,城乡建设必须服从城乡规划,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监管,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
三、全面把握城乡统筹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注重“全域规划”。树立全域规划、全面规划理念,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融合,深化市域、县域、镇域总体规划,重点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形成相互配套、全面对接的规划体系,逐步实现全市城乡统筹规划“一张图”。
2.注重集约发展。充分考虑资源、环境容量的承载力,加强城乡空间管制,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县城、镇、中心村(社区)为支撑,发挥集聚和规模效应,又好又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有序开展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引导村庄合理集中发展。
3.注重凸显特色。探索主动互补协作的新型城乡关系,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产业结构,严格保护城乡开敞空间和生态环境,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城乡产业需求、文化脉络、空间景观、风土人情等方面的特色,促进城乡走协调、特色、健康发展之路。
4.注重科学引导。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各地城乡统筹发展面临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城乡居民意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趋势,科学制定符合当地发展阶段特征和自身需求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城乡统筹规划的引导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
1.协调推进城镇和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科学发展
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当地资源环境状况,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满足基本需求和提升发展质量的关系。尊重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发展意愿,充分考虑基本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科学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城乡统筹发展目标、策略和各类建设标准。
构建一体化的城、镇、村体系。按照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合理规划城、镇、中心村结构布局,抓紧制定城乡一体的新型镇村结构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一步加快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步伐;重视开辟县城新区,拓展其发展空间;根据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和人文特色,建设一批品质高雅、功能多样、特色鲜明的精品小城镇。加大以城带乡力度,全面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并在城镇就业安家,充分发挥城镇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集聚和纽带作用。
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入研究城镇和乡村在产业结构、功能形态、空间景观、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客观差异,全面加强乡村规划布局,扎实开展新农村建设,形成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城乡和谐发展的创新模式,构建城乡特色互补、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2.统筹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
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坚持政府统筹、政策引导、群众自愿、市场运作,落实资金、土地、信贷支持政策,把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与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相结合、与建设中心村(社区)相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大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城乡居住条件。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下农村宅基地流转与村镇建设的有机结合。农村居民点的建设要以镇村布局规划为依据,坚持“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生活”的原则,与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以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持和形成乡村特色,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积极探索中心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配建模式。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开展试点,加快中心村建设步伐。通过规划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社区)适度集中居住,建设一批新型农村社区。
3.调优产业空间结构,提升城乡产业水平
按照城乡产业互补的原则,合理安排城乡产业空间布局,引导集聚发展、集约经营。通过规划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的优化,因地制宜地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鼓励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充分利用特色村庄和乡村资源条件,建设特色显著、经营灵活、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体系。全面推进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4.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凸现地方特点和乡村特色
促进城乡空间集约利用和集聚发展。以中心城区、县城、镇和中心村为重点,继续加强各类要素的合理集聚。强化城乡空间资源整合研究,统筹规划中心城区、镇区和村庄建设用地,引导城镇村合理布局。
推动特色发展。按照现代社区型、集中居住型、整治改造型、生态自然型、古村保护型等类型,积极推进村庄建设,优化村庄空间,彰显村庄特色。完善村庄布点,合理安排村庄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充分重视乡村历史文化与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在改善村庄人居环境的同时,尊重村庄地形地貌、自然肌理,保护乡土文化、乡村文明和特色乡村环境,倡导健康生活。
5.构建城乡综合交通网络,充分发挥交通引导作用
树立“大交通大发展”理念,构建城乡协调的综合交通网络,发挥交通对城乡空间布局、产业空间集聚的引导作用。依据市域、县域功能布局特点,制定相应的交通发展策略。生态保护和农业开敞空间应减少交通对生态敏感地区的影响。构建层级清晰、城乡一体的公交网络,提高规划中心村和乡村旅游点的公交通达度和服务水平,方便城乡居民出行,增进城乡交流。围绕加强风景名胜区、旅游城镇、特色村庄等的交通联系,结合客运枢纽布局,构筑多元化的旅游交通网络。
镇(乡)域城乡统筹规划应在优化镇区交通网络的同时,重视完善镇村联系道路,确定乡村公交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形成便捷的镇村交通路线网。结合村庄规模、地形地貌、村庄形态、河流走向、周边交通条件及现有道路基础,对村庄内部道路建设提出指导性要求,道路组织形式与断面形式要适应当地生产和生活需要。
6.健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综合考虑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定位、适宜规模和服务范围,统筹配置与城乡空间布局结构相适应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积极引导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农村公共服务以综合服务中心为主要载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水平和发展需求,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合理配套公共管理、日常便民、医疗保健、义务教育、文化体育、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其他公共服务功能应主要依托镇区、县城和中心城区。结合旅游景区、景点分布和旅游交通组织,加强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7.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生态环保和综合防灾
按照统筹、安全、节约、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城乡基础设施,明确配置要求。加强水源地保护,按照区域供水规划,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考虑城乡供水管网对接,提出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的措施。以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相对集中处理、分散处理等形式因地制宜推进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应明确镇村供水和污水处理模式,合理确定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率,重点落实区域性主干管线。推进“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明确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站点数量、位置和规模,根据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引导农村有机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利用。因地制宜多样化选择能源供应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制定城乡一体的环境保护要求,防止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其他污染物向乡村地区转移。合理划定禁建区和限建区,落实保护和控制措施。合理确定城乡综合防灾的目标、标准、原则,建构城乡综合防灾体系,科学规划区域防灾设施。
(三)规划编制的成果要求
与城市(县)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的城乡统筹规划,作为城镇总体规划章节,纳入城镇总体规划成果。
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单独编制的城乡统筹专项规划,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规划说明书、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
规划文本是对规划各项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城乡统筹的目标和基本原则,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等各类空间的范围及空间管制要求,城乡空间组织和建设引导,中心村的规划原则和规划布局,城乡产业的发展策略和空间布局,城乡综合交通、城乡基础设施的规模和规划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配置标准和规划布局,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旅游规划,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规划实施的措施与政策建议等。
规划主要图纸包括: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图、镇村居民点布局现状图、空间管制规划图、城乡土地利用规划图、镇村居民点布局规划图、城乡产业布局规划图、城乡综合交通规划图、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图、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图、城乡旅游规划图、城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图等。
四、强化城乡统筹规划管理
(一)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城乡规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机制。
(二)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按照“十二五”规划安排的工作步骤,市规划局提出全市统筹城乡规划工作年度工作目标;各区县(市)提出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推进统筹城乡规划的年度工作目标。其中,2012年市规划局完成市域统筹城乡专项规划,各区县(市)完成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统筹城乡专项规划。市里将继续抓好大通湖区、高新区东部新区城乡统筹试点工作,抓好沅江草尾统筹城乡发展试验镇工作;各区县(市)分别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选择一个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作为统筹城乡工作的试点单位,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典型带动效应。
(三)健全城乡统筹规划管理制度。加强规划制定和实施的依法监督,认真贯彻实施“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管理办法,严格规划审批和管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加强基层规划管理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区县(市)规划主管部门牵头,乡镇规划、国土管理机构合并运行、联合审批的机制,加强基层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内培和外引,加强规划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乡镇党政干部的培训,强化其规划意识,解决乡镇规划人才缺乏的难题,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规划工作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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