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疾病疗法范例(3篇)

时间:2024-06-25

神经疾病疗法范文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6年8月24日经杭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立法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现就条例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条例的经过

条例是杭州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项目。2006年6月,杭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杭州市人民政府提请的《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会后,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在萧山区召开了有卫生、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乡镇、残联等方面人员及精神科执业医师、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参加的座谈会,并分别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和市残联的意见。此外,法制委员会还将条例草案在杭州人大网上登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2006年8月4日,法制委员会举行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和修改,形成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制定条例的主要依据

制定条例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对条例几个主要问题的说明

条例设总则、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心理健康促进、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权利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看护和康复、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五十一条。

(一)关于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保护问题。由于社会上还普遍存在着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现象,有相当一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在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切实加强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保护,条例结合我市实际,从多个方面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是从发挥政府职能的角度,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精神疾病患者生活、医疗救助机制;二是从保护精神疾病患者基本权利的角度,规定精神疾病患者有获得精神卫生服务的权利,有依法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以及在入学、就业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三是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承担,根据不同对象进行了明确;四是规定了精神疾病患者在医疗和康复阶段所享有的权利。

(二)关于公益补偿问题。现实生活中,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要视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相当一部分精神疾病患者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一旦发生伤害事件,根本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往往得不到任何赔偿。为适当弥补受害人的损失,促进社会和谐,条例确定了公益补偿制度,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其本人及监护人确实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人可向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申请补助。

(三)关于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管理问题。心理健康咨询是精神疾病预防的一个重要环节,心理健康咨询机构则是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咨询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为了加强对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管理,规范其业务活动,条例规定心理健康咨询机构依法进行登记后,方可按照执业规范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设立营利性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设立非营业性心理健康咨询机构的,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向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同时,条例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医疗行为规范问题。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与普通疾病的诊断治疗有着很大的差别,为确保诊断的准确性、治疗的科学性,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条例根据精神疾病诊断治疗的特点,对有关医疗行为进行了规范:一是确定了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二是规定了精神疾病的复核、会诊程序;三是规定了医师的回避制度;四是规定了进行精神疾病试验治疗的条件;五是规定了实施精神外科等特殊治疗手术的条件。

神经疾病疗法范文

1损容性疾病的经筋病理因素

1.1经筋释义:十二经筋是古人运用当时解剖学知识,用当时的医学术语,以十二条运动力线为纲,对人体韧带学、肌学及其附属组织生理和病理规律的概括和总结[1]。经筋辨证系统与经脉辨证系统是两个相辅相成的系统,都是经络学说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经筋主束骨,而利机关”外,还有保护人体内脏,反映病候,调节经脉的作用。当人体出现过度劳损或感受风寒湿邪或受外伤等因素,将使人体肌肉“津液涩渗,迫切为沫”,形成“横络”,卡压相应的经脉以及现代解剖学的肌肉、神经、血管等组织器官,而发生经络脏腑病或经络五官五体病,这是经筋损伤而引起相关的损容性疾病的主要病因。

1.2经筋与损容性疾病的关系

1.2.1与祖国医学的关系:经脉痹阻不通使气血津液不足或气血运行异常是损容性疾病的主要病因。但是经脉穿行于筋肉之间、经筋之内,经筋“着藏”护卫经脉,调节经脉中气血正常运行。当经筋反复劳损或受风寒湿邪侵袭时,经筋就会挛缩,甚至形成粘连条索,卡压在此穿出的经脉,使经脉气血运行异常或不足,产生损容性疾病;其二,在美容方面,祖国医学更注重健康之美,精神之美,即所谓“神”美,形与神俱,形神统一,养形可以全神,神旺可以容美,当形体过度劳损产生经筋痹痛,“痛则神归之”,使“心神暗耗”,影响人的精神之美,失去了健康,美丽就毫无意义;其三,“无瘀不成斑”,瘀血痹阻于络脉之上,就会形成斑块,人体用力不当或挫闪跌扑或不协调的运动,会导致经筋附着处的络脉损伤,局部出血和渗出,形成瘀血,故《灵枢・百病始生》“起居不节,用力过度,则络脉损伤,阳络伤则血外溢,…阴络伤则血内溢”。

1.2.2与现代医学的关系:经筋在现代医学中主要指人体的韧带学、肌学及其附属组织[2]。而人体脊柱的活动和稳定,除软骨、关节和椎间盘以外,最重要的实际上是椎旁的经筋。由于经筋劳损,会使脊柱的应力异常,引起产生一系列内脏疾病及其相关损容性疾病。正常人体脊柱的稳定系统,可分为两部分:①内源性稳定:包括椎体、椎间盘、相应的韧带,以维持脊柱的静力平衡;②外源性稳定:主要是指经筋系统,以维持脊柱的动力平衡。事实上,外源性稳定要比内源性稳定重要的多,失去内源性稳定,脊柱的变化比较缓慢,而失去外源性稳定,脊柱即不能维持脊柱的正常功能和活动,这就是经筋的“主束骨,利机关”作用。因此,经筋系统在脊柱相关疾病及其损容性疾病中意义重大,现以脊柱为纲,分颈椎、胸椎、腰椎三段。

1.2.2.1颈项部经筋损伤是引起损容性疾病的直接因素:手足三阳经筋均循行于颈项部和头面部,手足三阴经筋虽然没有直接通过颈项部,但其循行路线交于对侧的阳经经筋,间接地与颈项头面发生联系。颈项部位于头胸之间,乃连接头、躯干、上肢的枢纽,颈部结构复杂,软组织丰富,活动最多,最易劳损。当颈项部经筋因损伤而挛缩时,可以改变颈椎的生理曲度,影响和激惹脊髓神经根、椎动脉、颈外动脉、椎旁交感神经节等,引起相关的损容性疾病及复杂的临床症状。枕动脉供应区非常丰富,有耳后动脉、颞浅动脉、眶上动脉、滑车上动脉。当二腹肌、胸锁乳突肌、斜方肌、头后大直肌等肌肉劳损时,卡压枕动脉时会引起后头痛及供应区的损容性疾病。循经筋针刺天柱、风池、完骨等穴附近的阳性反应点可治疗脱发、黄褐斑、皱纹、上睑下垂、眼袋、粉刺、耳鸣、头痛、眩晕、失眠等疾病。交感神经分布于椎动脉的表面及其上方的斜角肌,当斜角肌和起于C1~4横突的肩胛提肌及附着于钩椎关节、寰椎关节的相关肌肉挛缩会卡压交感神经和椎动脉而引起相关症状。循经筋针刺C1~6横突、天等穴附近的有效点可治疗眼袋、黄褐斑、粉刺、面部皮肤干燥、粗糙、面瘫、心悸、烦躁等病症。

颈总动脉在颈部损容性疾病及相关内脏病的意义非常重大,因该动脉供应颈部及面部大部分的血管、神经、肌肉,面动脉起于颈外动脉,且面动脉与来自眼动脉、眶下动脉、面横动脉存在广泛的融合,面神经部分血供来自椎动脉、基底动脉,舌咽神经、迷走神经部分血供也来自椎动脉。所以当颈深、浅筋膜挛缩、劳损时,会卡压颈总动脉形成皱纹、颜面疱疹、面部皮肤干燥、须发早白、雀斑等病症,而针刺或推拿C1~6棘突、天柱、玉枕、肩井等附近的有效点,可获奇效。

1.2.2.2背部经筋损伤及其筋源性内脏病是引起损容性疾病的重要因素:足三阳、足少阴及手三阴、三阳经筋均上行于胸背,而胸椎旁的软组织主要是足太阳经筋,《灵枢・经筋》:“上挟脊,上项”。足太阳经脉在背部循行于足太阳经筋之内,背俞穴也“着藏”于太阳经筋之内。背俞穴乃脏腑之气输注于背部的穴位,背俞穴可以促进和调整脏腑生理功能,在病理状态下又可不同程度地促进脏腑功能恢复正常的生理平衡,故被历代医家所重视。

从生物力学考虑,虽然人的脊柱系统是对称的,但是由于人行为习惯的不同,而使肌群的劳损程度不同,应力不均,牵拉脊柱,引起脊柱系统生物力学失衡,机械性刺激或压迫附近的神经、血管,产生无菌性炎症而发各种内脏疾病。如:当人的左侧习惯较重时,左侧菱形肌劳损,常使胸椎偏左,而产生胸闷、心悸、叹气等症状,如:乳腺增生病,可针刺天宗附近的有效点。消化系统功能障碍可针刺T11、T12附近的有效点。皮肤病、过敏性疾病可针刺T3附近的有效点[3]。针刺了关于心、肺、脾、胃、肝、胆等脏腑的背俞穴也就调节了上述脏腑功能异常所引起的损容性疾病。而诸如血虚风燥、气滞血瘀等证候,也可根据辨证选取相应脏腑所对应的背俞穴针刺之,这都体现了对损容性疾病的整体治疗。

1.2.2.3腰部经筋损伤及其筋源性内脏疾病是损容性疾病的主要伴随病症:腰部是人体的枢纽和中心,足三阳、三阴经筋均汇于此,而手三阴经筋也达到季胁,下肢的支撑功能与上肢的劳动活动两种不同的力学要求在腰腹部汇集,活动度大,受力强,运动模式复杂,较易劳损。腰部经筋最主要的当属腰大肌,腰大肌为强大的屈髋肌,运动力最大,最易劳损,而且腰大肌行程较长,其间腰大肌腹部与输尿管、(卵巢)血管、生殖股神经、腰小肌相邻;腰大肌后侧为腰方肌;内侧有腰动、静脉和腰交感干。当腰大肌劳损形成结筋病灶时会卡压上述组织器官,而引起内脏、腰腹腿联合病症群。腰大肌被髂筋膜包被,该筋膜覆盖耻骨肌,包被前列腺体,当腰大肌痉挛时,会引起髂筋膜异常紧张,使耻骨肌及前列腺肌挛缩,从而使前列腺实质内的尿道和精阜闭塞,出现排尿异常。故针刺L1~4横突附近的有效点[4]和腰夹脊穴可以刺激腰大肌间接地治疗粉刺、黄褐斑、肥胖、消瘦、荨麻疹、须发早白、脱发等损容性疾病,直接地治疗月经不调、痛经、低下、腰痛、慢性疲劳等损容性疾病的主要伴随病证。

2经筋理论对损容性疾病治疗的指导作用

2.1指导损容性疾病的针灸处方:一个完整而有效的针灸处方(穴位组成)包括病位选穴、辨证选穴、伴随症状和体征选穴、经验选穴四个部分[5]。经筋辨证体系的引入不仅完善了针灸处方的选穴途径,而且还为我们进一步治疗筋源性损容性疾病及脊源性损容性疾病开拓了思路。十二经筋实际上是十二条力线,十二条容易劳损部位的规律性总结。人要完成一个动作,不是一块肌肉完成的,而是有多个肌群的参与,其中有主动肌的收缩,还要有主动肌两旁的协同肌参与,同时处于主动肌对侧的拮抗肌及其协同肌还要去拮抗,在上述肌群的共同作用下,人才能完美、顺利地完成一个动作。经筋辨证体系的点-线-面-体规律提示我们,治疗损容性疾病要全面考虑,既要注重引起损容性疾病的直接因素―颈项部经筋损伤(病位选穴),还要注意损容性疾病的重要因素―胸背部的经筋损伤(辨证选穴),以及损容性疾病的主要伴随病症―腰腹部经筋损伤及其引起的内脏疾病(伴随症状和体征选穴)。

每个人因生活习惯的不同,其劳损的部位也不同,引起损容性疾病的部位也不尽相同,即使同一个人,因治疗时期的不同,经筋劳损的程度不同期治疗部位也要有所改变,这就是所谓的“病无常穴”。自《甲乙经》之后,大部分学者都习惯按照教科书上的标准定为选择穴位,然而穴位最初都是从“以痛为输”―阿是穴发展而来,“按其上,即便或痛或快”、“筋骨之上,痛者为真”,穴位有时候不一定在标准定位上,可能在其附近,而且,每个人的损伤不同,其疼痛部位会有所变化。在取穴时必须重视揣穴的作用,即“穴无定处”。“病无常穴,穴无定处”,提示我们在治疗损容性疾病时,既要全面查体,选穴全面,还要注意穴位、结筋点的变化,取穴准确。这里的针灸处方既指导着毫针精确治疗,也指导着靶向推拿、刮痧、拔罐、中药外用、穴位贴敷、水针、灸法、火龙等疗法在损容性疾病治疗中的应用。

2.2优化损容性疾病的治疗工具:因经筋损伤引起的损容性疾病,经筋劳损程度的不同,其病程可有早期、中期、晚期之分,因而其治疗方法也不同。经筋损伤早期多为功能性损伤期,病程短,经筋和经脉在致病因素作用下发生反应性挛缩、扭曲,使经脉气血运行不畅或阻滞,造成气血津液的涩渗,渗出液刺激压迫而出现疼痛与不适。经筋病灶点仅有压痛和不适而无痛性条索、挛块等病理性器质性损伤,此期毫针法、灸法、水针法、推拿法等即可。中、晚期其损伤反复多次,渐至器质性损伤,出现痛性条索、挛块等病理性器质性损伤,此期采用传统方法,即毫针法、灸法、水针法、推拿法等往往效果不佳甚至无效。此期应选用长圆针、小针刀、刃针、火针等疗法进行治疗。经脉与经筋相互关联,在治疗时应相互补充,协调为用。在筋源性损容性疾病的晚期,应详细查体,辨别是经脉病,还是经筋病,还是两者兼而有之,选取适当方法治疗,也可结合病变采用中药进行内治调节。

经筋系统虽与经脉系统同出于《内经》,但历年来多不被中医临床工作者重视,对经筋进行深入研究的更少。临床上经筋病证不在少数,由经筋损伤引起的损容性疾病更多,以经筋理论辨证治疗损容性疾病,解除横络卡压,调理相关经络之气和相关脏腑,从根本上治疗了此类疾病,为治疗损容性疾病提供了新的治疗手段,开拓了新的治疗思路。

[参考文献]

[1]薛立功,张海荣.经筋理论与临床疼痛诊疗学[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2:19.

[2]薛立功.中国经筋学[M].北京:中国古籍出版社,2009:15.

[3]李江舟,赵艳,刘芳.长圆针解结天宗次治疗乳腺增生病86例[J].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08,10(11):129.

[4]李江舟,王禹,刘芳.长圆针治疗痛经临床疗效评价[J].中国骨伤,2001,14(9):542.

神经疾病疗法范文篇3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社会功能社区康复治疗

对49例社区精神分裂症病人经2年社区康复治疗后,对精神残疾进行观察评定,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入组标准为在社区的符合CCMD-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病程持续1年以上,无严重躯体疾病者。

研究方法:均纳入社区看护网,由医生定时到社区工疗站对其进行康复指导。康复训练内容:①自理能力训练:包括作息时间、洗澡、换衣、整理床铺等;②社交能力训练:与家人相处、会友、购物等;③工疗:参加工作,参加街道工疗站,做家务等;④对病人及其家属进行疾病宣传教育;⑤加强社会支持。研究工具采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SDSS)[1]、阳性症状评定量表(SAPS)、阴性症状评定量表(SANS),由5名精神科高年资医生在康复前后进行评定,一致性良好,相关系数(r0.80~0.85)。

统计学处理:所有资料均用SPSS10.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主要统计方法有秩和检验、相关分析等。

结果

一般资料:研究对象49例,其中男34例,女15例;年龄23~64岁,平均36±10岁;发病年龄12~43岁,平均23±6岁;总病程1~33年,平均13±8年;婚姻:未婚38例,有配偶8例,丧偶1例,离婚2例;文化程度:大学2例,高中12例,初中27例,文盲8例;职业:办事员1例,商业人员3例,服务人员1例,工人13例,其他31例;家庭和睦情况:和睦或基本和睦34例,经常口角以致成为烦恼8例,暴力行为4例,父母分居或离婚3例;社会支持系统:能得到亲友和组织的经济支持和/或情感支持16例,能得到亲友的经济支持和/或情感支持24例,能得到组织的经济支持和/或情感支持8例,不能得到任何支持1例;家属对病人的态度:关心适当32例,过份关心5例,不够关心11例,歧视1例;用药情况:无用药5例,氯丙嗪16例,奋乃静8例,氯氮平13例,舒必利4例,其他3例;治疗方式:无任何治疗4例,间断治疗12例,持续治疗33例;康复类别:工疗站9例,在家36例,原单位1例,其他3例;参与康复的时间及主动性:主动参加、每月超过一半时间19例,需稍督促、每月不足一半时间12例,需再三督促、不经常参加9例,拒绝参加、整天无所事事9例;家属对病人照顾情况:很好14例,好15例,不太好15例,差5例;医生对病人康复照顾情况:很好25例,好9例,不太好7例,差8例;家属接受疾病知识宣传收效:很好24例,好5例,不太好11例,差9例。

康复治疗前后SAPS、SANS评分情况:康复治疗前SAPS总分0~47分(13.45±10.47),治疗后SAPS总分0~37分(11.94±9.18),康复治疗前后SAPS评分经t检验差异无显著性(t1.01,P>0.05);康复治疗前SANS总分0~79分(26.86±19.02),治疗后SANS总分0~77分(25.29±20.09),康复治疗前后SANS评分经t检验差异无显著性(t0.71,P>0.05)

康复治疗前后SDSS评定结果:康复治疗前SDSS评定结果为:在49例病人中,评为极重度(Ⅰ级)精神残疾7例(14.3%)、重度(Ⅱ级)精神残疾12例(24.5%)、中度(Ⅲ级)精神残疾5例(10.2%)、轻度(Ⅳ级)精神残疾25例(51.0%);康复治疗后SDSS评定结果为:评为极重度(Ⅰ级)精神残疾7例(14.3%)、重度(Ⅱ级)精神残疾7例(14.3%)、中度(Ⅲ级)精神残疾5例(10.2%)、轻度(Ⅳ级)精神残疾18例(36.7%)、无(Ⅴ级)精神残疾12例(24.5%),康复前后精神残疾经秩和检验结果差异有显著性(X22.08,df1,P0.045<0.05);经康复治疗后精神残疾等级变化情况:加重11例(22.4%)、无变化17例(34.7%)、减轻21例(42.8%)。

精神残疾各因素的相关分析:将研究对象一般资料数字化、量表总分与康复治疗后精神残疾等级变化情况进行单因素相关分析,发现精神残疾等级变化情况与支持系统、家属照顾、康复时间与主动性、宣传收效4个因素呈显著相关,相关系数依次为0.308、0.382、0.559、0.526,P值均

讨论

精神残疾被列为五类残疾之一,精神分裂症是造成精神残疾的主要疾病[2]。

本组总体社会功能较康复治疗前有明显改善,并有24.5%被评为Ⅴ级精神残疾,社会功能得以完全恢复,说明通过社区康复治疗,能改善、延缓精神衰退,特别是对精神残疾较轻的(Ⅲ级、Ⅳ级)患者效果尤为明显,这与有关报道基本一致[3]。结果表明,精神残疾等级变化情况与社会支持系统、康复时间及主动性、家属照顾、宣传教育收效呈显著性正相关,说明精神分裂症患者精神残疾改善与否受上述多种因素影响,社会支持系统差、家属照顾差、参与康复时间及主动性差、宣传教育收效差,则患者的精神残疾等级加重;反之,其精神残疾等级减轻。

调查发现,影响精神分裂症患者精神残疾程度的因素诸多,把精神分裂症病人纳入社区看护网,早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康复治疗,增加患者与社会接触时间,社会和家庭多关心病人,对改善社会功能缺陷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明园.精神科评定量表手册.长沙:湖南科技出版社,1998:16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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