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的方法(6篇)

时间:2024-08-07

家校合作的方法篇1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比较研究;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3)14-0006-0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需要越来越多的技能型人才,因此人才的培养对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是发达国家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这种办学模式是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办学的成功经验之一,它是指学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合作,培养具有全面素质人才的教育模式。研究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成功经验有益于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本文旨在探讨新形势下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办学经验,研究我国校企合作的现状,探索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的对策,以期对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发达国家校企合作办学的主要模式和经验

(一)主要模式

发达国家校企合作办学比较早,常见的国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主要有:德国双元制模式是企业与行业协会主导下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典范,较好地解决了学校和企业两种环境和运行体系的衔接问题,是以企业为主导的校企合作类型。它的运行机制主要为企业提供培训岗位,学员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学员学习阶段的优劣将决定他今后能否被企业录用。在德国企业和学校共同承担人才培养任务,按照行业标准、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岗位培训,实现企业实践技能培训和学校理论学习的有机结合。德国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非常注重实效,建立起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是长期、稳固和紧密的。[1]“双元制”教育为德国的经济社会培养了大批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技术人才。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一,职业培训在企业和学校两个场所进行,但以企业培训为主,突出职业技能培训。二,企业参与度高。企业参与教学计划的制订、实施、检查和调整,与学校共同完成教学任务。三,政府干预并使校企合作制度化。政府设立“产业合作委员会”,对企业和学校双方进行监控,促使校企合作顺利进行。

美国的合作教育模式是以学校为主导的校企合作类型,主要为州政府管理,学院董事会和院长负责具体工作,合作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补贴和基金会的赞助。它的运行机制主要为专业委员会按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计划,同时学校和企业各派一名教师任协调人。其实施办法是:大学生入学后的半年和毕业前半年集中于学校授课,中间阶段是将企业的实际训练和大学的教学以两个月左右为期限交替进行,目的是把学生的理论学习、实际操作训练有机结合起来。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一,办学以学校为主,学校与专业相符的企业联系,双方签订合作合同,明确权利与义务。二,教学时间一半在校学习,一半在企业劳动,学习与劳动更换的方式灵活多样。美国的“合作教育”是学校、学生、企业三方受益的教育模式。

日本的产学合作模式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校企合作类型,主要由政府宏观调控管理,行业协会、科技协会和学术学会来执行具体工作。它的运行机制主要为文部省、劳务省、通商产业省共同参与,同时在大学中设立产学合作机构,重点在于科技成果转化。日本强调高校必须与产业界结合,双方都承担着教育责任。

英国的校企合作为三明治模式,其特点是在正规学程中,安排工作学期,在工作学期中学生以“职业人”身份参加顶岗工作并获得报酬。实践证明,这一模式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掌握生产技巧和生产过程中较为重要的管理知识,熟悉自己所从事的生产活动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及其前后衔接的生产程序和关系。

加拿大校企合作教育模式集中体现为高校、学生、企业三方的合作,其基本指导思想是在课堂上学习,在工作中学习。将学生的专业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是加拿大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一大特点,也是校企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加拿大的高校大多设有合作教育部,主要负责校企合作教育的宏观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各院(系)教师负责,该机构为实施合作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经验

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模式多样,其成功经验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法律的保障。为从根本上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德国先后制定了《职业教育法》、《高职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规;美国颁布了《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方向;法国颁布了《高教指导法案》,把高等教育更广泛地向企业开放视为一条重要原则。

2.政府的宏观调控。为促进合作教育顺利进行,许多国家积极为校企合作创造条件,如政府制定专门的法规,使校企合作有法可依;设置专门机构管理校企合作的具体工作等。

3.完备的人事保障机制。为约束校企合作的双方,需要确立完备的人事保障机制,如国家推行职业资格制度、严格的职业教育评价标准等。

4.企业的重视。校企合作需要双方共同的努力,发达国家的企业支持学校的力度较大,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企业向学校提供资助;企业重视与学校的交流,如积极参与到学校教学管理中,共同探讨专业定位、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等,同时为学生提供现场实习机会;企业与学校签订供需合同,保障毕业生就业。

二、我国校企合作的现状与问题

(一)现状

我国校企合作发展较晚,但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国校企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订单式”培养模式。所谓“订单式”培养是指学校根据企业需求开展“订单班”,由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兼备的教师为“订单班”上课,企业为“订单班”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助学金、奖学金等。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学校和企业有着利益共同点,因此企业能够比较积极的参与到教育的各个环节,有利于提高学生们的综合素质。

2.企业配合模式。这种模式是学生在学校完成理论学习,企业提供实践场所,实现生产车间与实习车间合一、教师与师傅合一、学习与生产合一、作品与产品合一,使校企双方达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3.实体合作模式。这种模式使企业更为整体、深层次地参与学校的管理,企业主要通过职教集团来整合教育资源、协调各院校专业设置、开发教学材料、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等,与学校共同培养学生成为企业的分内之事。

(二)问题

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虽已取得了一定发展,但仍处于中浅层次阶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企业缺乏积极性,难以达到企业最终目标。校企合作属于市场化行为,双方都想得到效益最大化。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希望提高职工素质,或在产品研发和技术革新中获取学校一定的智力支持与服务,从而达到赢利的目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科研水平和技术能力都很难满足企业需求。因此企业对校企合作的兴趣不高,双方无法长期建立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

2.缺乏制度的保障。尽管国家对校企合作制定了相应的指导方针和原则,但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和法律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对校企合作双方权、责、利没有明确的表达。由于缺乏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的根本措施,校企合作的深层次阶段难以实现。

3.尚未建立完备的职业资格制度。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职业资格体系是发达国家推动校企合作深层次发展的一项主要政策。许多发达国家已形成了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既找不到工作,企业也不能录用的用人机制和社会环境。我国目前的职业资格制度还不够完善,就业准入制度不严格,企业用工、人员上岗有很大的随意性,职工学习积极性不高。

三、借鉴国外经验,深化我国“校企合作”

通过对发达国家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经验的介绍和我国校企合作的现状与问题的分析,使我们找到了我国校企合作与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差异所在。国外的经验虽好,但不能照搬,我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的对策,以此推动我国校企合作的发展。

1.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在合作过程中,学校应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的研发和技术攻关项目,实实在在为企业解决现实难题;同时学校让企业参与教学管理,如学校的专业定位、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等,聘请企业技术人员担任学校指导教师,并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物质奖励;学校应对企业员工进行岗前、转岗和进修培训,为企业节省人力资源成本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政府应制定并实施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来提供企业的积极性。

2.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一套完备的、具有刚性约束的法律保障制度是高职教育得以顺利发展的前提。因此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在职教法规体系、校企合作法规等方面对校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既要注重保护企业的经济效益,如制定税收、资金、财物、人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也要考虑学校层面的利益,如建立企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半工半读等制度。另外,政府的责任与作用也应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

3.大力推行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制度是职业教育的护身符,我国必须制定相关措施并全面落实,否则校企合作就是空谈。

4.树立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的观念。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能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高等职业教育能否有生命力,关键在于高等职业教育能否办出特色,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这个观念必须树立起来。

四、结束语

我国高职教育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取得了相当的进展,不仅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有关行业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应用型人才,而且学校与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进行了不同形式和不同层次的合作。但校企合作远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我国应尽快创立更加完善的合作机制,形成一种法律有依据、政府有措施、学校、企业、学生有要求的办学模式,从而促进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尹金金.德、美、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比较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1,32(19):86-89.

[2]张慧霞,王东.美、英、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化的经验及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11,32(19):81-85.

家校合作的方法篇2

【关键词】农村中学生家校合作途径

【中图分类号】G6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2)18-0008-02

在影响学生成长的各种因素中,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两个最重要的因素。整合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并形成教育合力对学生的健康发展非常必要。特别是江苏省教育厅发出的“五严”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的集中教学活动时间是五严规定之一。由于严格规定了学生在校的作息时间,随着学生在学校的时间缩短,从而增加了学生在家庭和社会的时间,对孩子的教育由学校为主走向了以家庭为主,这就要求学生父母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精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产生了矛盾。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的人们正忙于打工赚钱,年轻的家长们在忙碌的同时都渴望子女能比自己有出息,可是由于忙碌和自身条件所限使他们对孩子只有爱的“渴望”,却缺乏爱的“能力”。比如,父母的工作时间、作息时间与孩子在家学习的时间不同步,因而存在着一个教育孩子的真空问题;孩子交由爷爷奶奶教育带来隔代教育的过分溺爱;父母自己本身所受教育有限,根本无法辅导和监督孩子的学习;父亲长期在外打工赚钱养家,母亲一人在家抚养和教育子女,形成学生人格缺失;还有一部分留守学生长期住校,一切依靠学校,缺少关爱。于是乎在农村,孩子的教育出现了种种怪异现象,要么放任自流不闻不问,任其死活;要么,心急如焚却束手无策,管不了;要么操之过急,方法简单粗暴,一打了之。家庭教育需要学校教育提供指导,学校教育需要家庭教育的参与。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作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加强家校合作,探索家校合作的方式方法,建立家校合作的长效机制,让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步,形成教育合力,已成为摆在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家长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所在学校即结合农村家庭的实际情况,对改善这些状况进行了一些尝试。

一加强沟通,了解情况

为了整合家校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作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是必不可少的。掌握学生在校外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全面地了解学生。

第一,家访。通过家访了解学生的兴趣与爱好,个性特点,学生在家里的表现情况,家长的文化素养及对孩子的教育方法等,这是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但是,家访要彻底改变理念,改变以往的告状式,要知道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只有不适合孩子的教育方法。所以,即使是针对问题学生,也要本着爱护学生自尊心的原则。家长和教师要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角度分别查找教育的弊端,从孩子的终身发展出发去教育和引导孩子,切忌方法简单粗暴。

第二,电访。电访就是教师打电话给家长,在电话里向家长反映情况,交换意见。特别是那些学生父母双方都在外地打工的,通过电话让他们分享孩子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哪怕是学生某些问题的一点进步,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欣慰和宽心。

第三,书访。书访就是当教师联系不到家长本人时,通过便条或书信的方式与家长交流。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家长是家庭教育的主体,也应是家校合作的主体,家长通过参与学校教育过程,逐步树立与学校一致的正确教育思想,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有助于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从而使学校在推行素质教育中拥有一支强大的默契的支持者群体和同盟军,扩大了推进素质教育的教育资源。如何进一步提高家长素质,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培养中的作用,使之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形成合力,这是从事基础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任务。

第一,举办家长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掌握教育孩子的正确方法,更好地协助学校进行教育活动。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家庭教育的原则与方法,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让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和创造力;指导家长如何配合学校教育孩子、怎样看待学生的成绩等。特别是在五严规定下,学生有了更多的时间,但这并不意味着是让孩子回家做更多的作业、完成更多的学业负担,学校应着重引导孩子如何利用闲暇时间进行自我素质提升,家庭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将教师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行为中去,比如在家庭中侧重于劳动意识的培养,着重于如何做人的培养,以及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让学生在家庭活动中健康成长。

第二,举行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家长学校的教育不能只是讲座式的给家长上几堂课,还应切合家长的需求和兴趣,让家长真正地参与有关问题的讨论,以他们的切身经历和实际体会,以他们教育孩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为讨论素材,让他们自己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让家庭教育较成功的家长作经验介绍,让其他家长有参照依据,大家共同进步。

三加强互动,提升效益

将家长资源看成是一种宝贵的教育资源,让家长参与到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中,参与管理、参与监督,形成家校合作关系。

第一,召开家长会。考虑到农村中学生家长的实际情况,改变召开家长会的形式。首先,错峰召开家长会,把家长会尽量地安排在农村农闲时,给家长提供方便参加的机会;其次,减少家长会的次数,一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再次,改变家长会的内容,就家长们关心的问题进行讲解沟通,尽量避免讲过于高深的教育理论,从每个学生的实际出发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沟通;最后,改变家长会的形式,让家长和学生一起参加并坐在同桌,让家长和孩子及时进行情感沟通,及时进行家庭教育,对一些不懂的内容学生可以及时给家长讲解,使家校沟通无障碍。对于《家长会意见反馈单》,有许多家长因不会写字而无法表达时,可以由孩子,以使学校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家长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加强家校联系,校门永远向家长敞开。近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加强家校联系采取了两项举措:一是“家长走进课堂”活动,二是让家长填写《学生家庭自主学习信息反馈表》。这两项措施相得益彰,不仅让家长了解了子女在学校课堂上的表现,以及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同时又让学校了解了学生在家中自主学习的基本情况,这种有效的互动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家长走进课堂”活动是让家长掌握自己的孩子在课堂上的表现得到底怎么样,以及班上教师的教学水平到底怎么样。为此,每个班级每周均邀请1~2名家长走进课堂和学生一起听课,并请家长填写《“家长走进课堂”教学评价反馈表》,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组织这样的活动就是要让家长了解学校的教学情况,引导他们更多地去关心子女的学习现状,也希望借此让家长们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及其他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便更好地改进学校的各项工作。“家长走进课堂”活动架起了一座家庭与学校联系的新桥梁,让家长与学校之间有一种全新的交流与沟通方式,同时也能有效地促进学校的课程改革,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营造家庭与社会共同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向家长发放《学生家庭自主学习信息反馈表》,可以让学校充分地了解每一名学生在家中自主学习的基本状况和效果,提高学校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便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开展教育工作。学校都要求各班主任每周向本班家长发放一份《学生家庭自主学习信息反馈表》,并要求班主任提前写好针对每一位学生的不同建议,让家长对子女在校学习状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以便家长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家长通过反馈表及时地将子女在家中自主学习的状况,包括时间、态度、效果等传递给班主任,这样班主任的教育工作将会更有实效性,可以全方位地了解学生在家学习的动态,帮助他们提高在家学习的效率。只要家长认真配合,及时把子女在家学习的情况反馈给学校,就能切实做到让学生在家在校一个样,做到减负增效提质,让学生能在学校和家庭共同的帮助下,有效地防止“5+2=0”的现象。(即学生经过在学校五天学习,在家两天假期未得到及时巩固而将所学知识忘光。)的出现

第三,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家长们以富有意义和建设性的态度参与家校合作的方式。所有家长都是家长委员会的成员,为方便委员会与学校进行沟通合作,家长可以推选产生家长代表,由他们代表家长委员会参与家校合作的各项具体工作。例如,我校走读生一直由家长送饭,学生无处就餐,特别是到了寒冬腊月之际学生就只能在寒风中吞咽冰冷的饭菜。在家长委员会的积极参与下,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三个年级三个不同的就餐地方,这一决定得到了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四更新方式,畅通联系渠道

家校合作的方法篇3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地依法治校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依法治校工作思路。但是从总体上看,学校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治校的制度和措施还不健全;依法治校还没有完全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还有一定的差距。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现就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推动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有利于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的基础上,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教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得到完善,学校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举办者、教师、受教育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需要依法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依法治校既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也是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意识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一)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行政管理方式、方法,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自;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简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教育活动的正常秩序;要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根据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要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要依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委、校长、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要依法健全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并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举办的教育机构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健全校董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要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中小学要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推进家长委员会的建立,明确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治校的关键在于转变观念,以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指导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全国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以及教育部、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把法制课列入中小学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必修课内容,保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中小学要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制度;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学校领导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培训、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校长、教师考核和学校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学校要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教师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案件,学校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依法追究责任人、校长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要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或者漏报。

学校要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中小学一般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高等学校依法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应当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加强对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依法治校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进行长期的实践和探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教进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的作用,由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其他部门建立本地区依法治校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协商、检查评估的协调机制,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各职能机构自觉按照依法行政的,履行对学校的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形成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合力。

家校合作的方法篇4

家庭承担着抚养和教育子女的重要社会职能;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学校,父母是青少年的第一任教师。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先决条件,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基础和补充,是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保障。培养和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既是学校的教育目标,也是家庭教育的职责。和谐民主的家庭,父母的表率作用和正确科学的教育观、教育方法,家长与学校的密切配合,对儿童身心发展、知识获得、能力培养、品德陶冶、个性形成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具有先决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所以,学校、家庭、社会要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积极有效地办好家长学校。

二、抓好教学,教学内容真实有效:

家长学校是广大学生家长自愿参加的群众性业余教育机构,其主要教学内容应紧密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和培养目标要求,以协助学校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养成教育为重点。对家长进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培养的教育思想、方法的指导;教育学、心理学常识和科学养育、教育子女知识的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情况通报、咨询;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家庭教育等。通过上述内容的宣传教育,使家长了解教育,明确义务职责,树立正确的教子育女的观念,掌握科学养育、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方法,配合学校,抚养、教育、监护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办好学校:

家长学校是群众性、业余性、社区性的教育机构,其办学形式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方便家长学习。首先,实行一长管两校,一师任两教的形式办学。其次,要充分挖潜和利用社区可以依托使用的场馆基础、机构设施举办家长学校。还可采取广播电视、函授、刊授、学校举办定期专题讲座等形式教学。因我校地处农村,基本上都是农民的子女,所以,要有效利用家长生产、工作的业余时间或农闲季节组织教学。

四、组织机构

1、成立新城中学家长委员会

名誉主任:赵永芳(乡党委书记)崔利忠(乡长)

主任:巨龙

副主任:杨勇科

委员:任学忠----乡计生站站长

方兴玉----长城村支部书记

刘学柱----观蒲村四组队长

王吉荣----观蒲村二组队长

张志军----新城村三组队长

周会柱----野麻湾村一组村民

张建东----观蒲村文书

方金明----长城村一组村民

王生俊----观蒲村支部书记

程怀金----横沟村一组队长

2、家长委员会职责:

⑴、为学校管理出谋划策,反映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协助学校向群众宣传教育法规,以及学校的管理措施。

⑵、协调学校管理过程中与个别家长之间的矛盾,给群众做必要的解释工作,减轻教师教育工作中的不必要的压力。

⑶、向家长宣传普九法规,给辍学学生家长做动员,减少学生流失现象的发生。

⑷、对某些具体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3、家长委员会议事办法:

⑴、由主任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向会员通报学校工作情况,提出要解决的问题。

⑵、若有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4、成立新城中学家长学校,家长学校在家长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为学校的主要工作服务,服从大局,遵循教育规律,其活动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校长:巨龙

教师:新城中学全体教师

班主任:一班----杨勇科二班----武宗平

三班----肖振华四班----何建军

五班----王开太六班----王克清

七班----张峰八班----赵云

九班----刘海生

5、家长学校职责:

⑴、认真学习并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团结、依靠家长,组织家长学习教育子女的知识、方法。积极做好家长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发挥家长在教育学生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⑶、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互通情报,及时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倾听家长意见,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⑷、服从领导,加强管理,每学期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出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工作。重点应紧密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和培养目标要求,协助学校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养成教育。

五、重视家访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经常与家长联系,交换学生在校内外的表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并定期举行家长会。

六、家长学校活动办法

家校合作的方法篇5

技校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要实现这一要求,技校必须深入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不断革新教学理念和方式,主动为企业发展服务,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发达国家技校教育办学的成功经验之一,这种办学模式被实践证明是一种运转灵活、优势互补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最佳模式,体现了学校和企业在文化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上的明确分工、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以及相关资源共享的原则,其实质是通过产学、产教的合作,培养出理论与实践、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并重的企业一线高级技术人才。学习发达国家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发展技校教育的成功经验对推动我国技校教育的发展,尤其是促进培养合格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具有重要作用。

一、发达国家“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的重要经验

发达国家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其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l.坚持立法保障,以法律保障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顺利完成。美国1962年就制定了《职业教育法》、法国1984年颁布《高教指导法案》、德国先后制定了《职业教育法》《高职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法规。所有这些法律措施,都从根本上保证了各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得以顺利进行。

2.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并引导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许多国家政府积极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创造条件,促进合作教育顺利进行。一是制定专门的法规,使校企合作有法可依。二是政府设置专门机构管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具体工作。三是政府主导创立协调员制。

3.发达国家企业特别重视与学校的合作。一是企业界向学校提供资助。二是企业重视与技校人员上的双向交流。三是企业积极参与到学校专业定位、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等一系列教学管理中,并为学生提供现场实习、实践机会。四是企业派职工到学校去进修,不断提高素质和水平。五是企业与学校签订供需契约,保障学校毕业生就业。

4.发达国家为技校教育的发展确立了一整套完备的人事保障机制。这些机制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双方都有约束力。如国家推行职业资格制度、严格的职业教育评价标准等。

二、我国技校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技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经济发展对教育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技校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这点,从政府到技校已达成共识。然而技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形式至今仍基本上处于中浅层次阶段,与深层次的合作阶段相距甚远。究其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客观性、必然性、必要性的认识与实践,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学校本身,都还处于“叶公好龙”阶段。政府缺乏有力的财政和政策支持,企业的短期行为,学校理论与实践的脱离,使校企合作机制还停留在浅层次的运行中。

2.企业追求的是生产和经营的利润,学校追求的是培养人才的质量。市场经济给企业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带来了盲目性和风险性。如何避免市场经济的诱惑给学校造成的消极影响,防止急功近利的人才培养观,保证学校的教育质量,也是技校与企业合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矛盾。

3.“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是技校教育办学的方针。教育产品的长周期性决定了教育应有预见性。在专业设置方面,如何把市场的短周期性和教育及人才培养的长远性有效地结合起来,如何加强地方政府宏观预测的指导性,使校企合作不仅满足企业当前的需要,还要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这是解决毕业生出路、满足社会需求变化的不可忽视的大问题。

4.技校自身的科研能力较弱,无论是在校企合作方面还是在校办产业方面都难以达到高水平。因此,如何提高技校的科研能力,提高校企合作的层次等方面都须寻求新的出路和突破口。

5.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不仅是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教学与生产实践的合作,也是一种科技与经济的合作行为,应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来调节、规范和推动,并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健全有关政策与法规,寻求资金投入的保障,并得到政府的重视、支持,这也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借鉴国外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推动我国技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对国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经验的介绍和对我国技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存在问题的分析,使我们找到了我国技校教育与国外技校教育的差异所在。国外的经验虽好,但由于国情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教育背景不同,我们不能照抄照搬。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出符合我国实际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以此推动我国技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1.要牢固树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技校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的观念。发达国家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促进技校教育发展获得成功的经验表明,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能使技校教育解决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技校教育本身能否健康成长,能否有生命力,关键还在于技校教育本身能否办出特色,学校能否找到和企业紧密结合的路子。

2.国家要制定配套的法规体系保障技校教育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完备的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是发达国家技校教育得以顺利发展的一个前提。在这个问题上,一要形成完备的技校教育法规体系;二要修订相关法律;三要制定专门的校企合作法规,对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一定要通过法规的不断完善确保有法可依。

3.政府要出台鼓励措施,吸引企业参与技校教育事业。当前许多学校己认识到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学校对合作兴趣较浓。而企业则不尽然,因此往往难以合拍。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当然在于学校培养的人才要能适应企业的需要,吸引企业的注意力。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来看,政府制定并实施鼓励企业参与技校教育事业的优惠政策的作用不可低估。

4.要大力推行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必须全面落实,否则不仅校企合作可能变成一句空话,而且技校教育本身亦难逃厄运。作为技校教育护身符的职业资格制度重在执行,必要时要强制执行。

家校合作的方法篇6

一、当前中小学家校合作的瓶颈

1.学校方面:理念出现偏差

这里的理念包括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师的教育理念。

首先,一个学校的生存乃至发展都离不开学校的办学理念。学校的办学理念反映的是该学校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家校合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证,决定了学校对家校合作活动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组织管理热情和检查指导机制。在当前“唯分数论”大行其道的环境下,若学校的办学理念不进行创新改革,仅仅停留在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把学生培养成高分低能的“人才”上,那么,学校和教师对家校合作的目的就会产生错误的理解,其合作效率也会大大降低,不但不能促进反而会阻碍家校合作活动的正常进行。

其次,教师的教育理念也是影响家校合作的关键因素。教师是家校合作过程中的主要参与者,他们在家校合作过程中担任的角色除教师本身外,还包括活动的推行人、指导者、咨询者、活动资源开发人、家长交流的对象等等。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教育理念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家校合作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然而,部分教师在理念上的“重智轻德”、对家庭教育的不信任等都严重影响了家校合作的效果。这些结果的背后是家校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及理念不正确、不一致,如何寻求共同的、合理的目标和理想是其中的关键。

2.家长方面: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目前,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家长能够积极主动提出要求的少之又少。家庭作为家校合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就应该充分发挥其作用,而家长又是其中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家长的作用得不到很好的发挥,那么,家庭教育必定是失败的,而家庭教育的失败又将导致家校合作产生断层。因此,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使之融入科学的家校合作中,并让他们感受到家校合作所带来的孩子的成功,对于构建科学、合理的家校合作是尤其重要的。

然而,有家长认为,只要学校需要,我愿意为学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为学校的工作出谋划策,但是不知道怎么去做。显然,对于部分有良好的教育素养和经济条件的家长,其缺乏参与家校合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本质不是意识及行动上的懈怠,而是没有一个适合的方式、渠道来表达。

3.合作手段:缺乏有效方式

目前,中小学家校合作的主要方式有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电话交流等。家长会是学校召集学生家长参加的会议,目的是互通信息,协调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它是一种会议形式的家校合作,一般在每学期的期末开展。家长学校是指向家长传授教养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的学校,目的在于宣传家庭教养知识和方法,帮助家长掌握抚养、培养、教养子女的知识和技能。家访和电话交流大多是学生在校出现了问题才进行沟通联系。显然,无论是家长会、家长学校,还是家访、电话交流,这些合作方式都是单向的,都是由学校方面主导、主动发起的,学生家长则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只能做一名“忠实”的倾听者,而且会因时间短暂,话题仅局限于学生成绩及所犯错误,并未能够进一步谈及培养发展。目前家校合作方式的局限、单向性,以及具体操作的流于形式,使得合作并未能收到预期效果。因此,追求合作的实效性,寻求科学、合理的家校合作方式是当前家校合作的重要任务。

二、家长委员会――中小学家校合作的重要方式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中由家长代表组成的一种群众性教育合作组织。其一方面代表家长,反映家长和社会的要求,协助并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另一方面,学校通过这一组织协助做好家长工作,对家长的子女教育工作进行帮助和指导。家长委员会与家校合作中的其他各种方式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家长委员会是一个由家长代表组成的组织体,它代表的是大部分家长的意见,道出的是家长真实准确的心声。有了这样的一个渠道,家长能够平等地以教育者、管理者的身份参与到学校的事务当中来,促使家校合作常态化,并且家长与教师能够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沟通交流。这样的优势是家长会、家访等方式所不能比拟的。

1.建立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要求

当前,从学校这一角度来看,管理主体范围上还比较狭窄,仅局限于校长和领导班子,学校的大事主要是由校长来决定。但如果校长及领导班子在知识、能力、信息等方面有所欠缺,就可能造成学校的决策失误。现今的社会是一个信息高速发展的社会,怎样让学校工作建立在信息广泛收集和管理之上,是值得我们考虑的问题。我们认为,应扩大学校的管理主体,不仅要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还要把家长作为学校管理主体纳入进来,形成一个多元管理主体管理学校的氛围。很明显,现今的“5+2=0”的现象已经告诉我们: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严重脱节已经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其次,从家长角度来看,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家长不希望被排斥在学校围墙外面,他们希望能够成为学校管理主体中的一员,希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能够有效结合来实施。因此,一批有意愿、有能力参与学校管理的家长,期望在子女教育、学校发展等方面能够得到更多的话语权。

最新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2年)》中就明确提出中小学要建立家长委员会。民主管理是学校管理构成的一个基本方面,是学校管理体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它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应该具有的地位。但是,要真正使民主管理的这种地位在学校管理过程中得到落实,充分地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还必须找到一种能够体现它的这种地位的组织形式。家长委员会是从属于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因此,家长代表能够以平等的学校管理者、教育者身份参与到校园民主管理中来。伴随着社会对学校管理方式转变的要求,中小学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它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效结合的保证,是现代学校民主管理的要求。

2.有助于保障家庭教育权的实施

劳凯声认为,国家教育权和社会教育权在不同的教

育领域里力量消长会有很大的不同。在具体学校组织的举办和运作上,社会利益群体将会获得主导权,国家在这方面的教育权行使将会被削弱,其行使模式也会逐渐转向对社会教育主体授权,交由社会利益群体或者个人具体实施,尤其在个人实施社会教育权方面会获得重大进展,从而形成群体教育与个人化教育相结合的多元化社会教育权行使体系。显然,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发展趋势。儿童的教育是父母与国家共同的权力和责任,缺少其中任何一方都不利于儿童最大利益的实现。对我国而言,整体上还缺乏对父母教育权,特别是父母对学校教育参与权的认可。目前,父母教育权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内容上还欠缺法律规范。

随着社会的发展,如今,我们从观念上已打破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分离的观念,需要的不仅是法律制度上的认可,更需要一种合法、合理的形式,使父母通过家长委员会组织这一合法的形式行使其对学校教育的参与、决策、管理权利。家长委员会拥有自己的章程,由家长代表组成,通过这样的一个组织群体,家长的家庭教育权才能够有效实施,他们才能够参与到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中来。

3.促进家长之间的交流与经验分享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中流砥柱的这一代面临的是上有老下有小,每天生活节奏相比以前更为快速和紧凑,加之人际关系的越发淡漠,家长与家长之间几乎没有机会进行教育孩子的经验交流。因此,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家庭教育方式,许多没有意见的家长也只会随大流,强压自己的孩子参加奥数班、假期特长班等等。这一系列的社会家庭教育现象虽然引起了相关教育部门的重视,而且媒体也曾多次报道负面新闻,但是却屡禁不止,还愈演愈烈,因此,社会把矛头指向了考试制度。但究其根本,笔者认为,家长的教育理念才是要害所在。家长委员会对于家长来说,得到的不仅有来自学校方面的专业性指导,还有来自家长之间的交流和经验分享。这有利于家长提高自身教育子女的水平和能力,也给了家长一个教育孩子的参考和借鉴。其他家校合作的方式都难以起到这样的作用。

4.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学校发展

学生的家长来自不同领域的不同行业,他们拥有不一样的专业学识、不一样的社会资源,无疑对于学校的发展是有很大益处的。但凡成立一个家长委员会,其委员都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能够代表家长们的意见。不仅要有较高层次的干部、经理等,还要有普通劳动者的代表;不仅要有出点子的人物,也要有干实事的人物,要求形成最佳组合,发挥整体效能。家长队伍中蕴藏着如此丰富的教育资源,学校应该积极主动地开采,借以支持学校的发展。比如,让做律师的家长向学生讲预防青少年犯罪和自我保护的知识;请做心理医生的家长讲身心健康的养成和如何抗抑郁情绪等等。还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争取一些学生社会实践的机会,创设良好的平台,让学生体验生活,动手实践。不仅学校应该主动,家长也应该通过家长委员会适时召开会议,结合自身优势条件,主动整合社会有利教育资源,支持学校发展。

三、家长委员会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最近,有多篇报道指出家长委员会已经成了学校乱收费的“白手套”,成为了代替学校乱收费的组织。而且我们的家长委员会没有保障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得到落实的功能。因此,学校的任何决策都不需要得到家长委员会的批准后执行,而且家长委员会中的家长代表大都是那些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带“长”字头的人员组成,他们不能反映广大家长对学校管理的要求。学校教育改革实践中出现的“家长委员会”,或有形无实,或远离真正的学校管理事务。部分学校的家长委员会是建立起来了,但其在职能履行的过程中却出现了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如:家长委员会难以保障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力,家长的意见对于学校来讲可采纳可不采纳;家长委员会的家长代表并未真正“代表”家长们的意见;家长委员会形同虚设等等。这些问题使得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并未能够发挥出来。

笔者认为其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学校和家长两者对家长委员会作用的认识尚缺乏深入而全面的理解,学校和家长往往仅把家长委员会当作一种摆设或为了某方面的需要,功利性地利用一下,因此,导致家长委员会流于形式。二是目前学校的家长委员会本身建设尚存在着先天的不足。既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机构,又缺乏权威性。三是虽然教育部门认识到其重要性,但是明文提及成立家长委员会的法规还是比较少的,即使提到了家长委员会,对其规定也不够全面,目前还没有法规明确规定家长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及权利与义务等。

更多范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