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材料的定义(6篇)

时间:2024-08-10

生物材料的定义篇1

关键词合同风险负担租赁

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了买卖风险转移的时间界限和风险的负担。但在其他合同中,对此规定不是很明确。本文拟就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做一探讨。

一、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此规定,租赁物发生风险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这说明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所致的租金损失。这样规定不同于交付转移风险的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笔者认为,是因为租赁合同转移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如果标的物毁损灭失,他便丧失了使用租赁物的机会,非归责于他的原因还要他承担风险,有悖于理。

关于租赁物自身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虽未明确规定,但自罗马法以来,就形成了物之所有人负担风险,即天灾归物权人负担的法律思想。故,当事人若无约定,由出租人按所有人主义承担该风险为宜。

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既有买卖合同性质又租赁合同性质,使得它的风险承担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否既采买卖合同的交付主义一般原则,又采租赁合同的所有主义原则呢?

融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如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前发生风险,因出卖人实际控制支配租赁物且负有交付租赁物义务,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其承担应没有争议。但如出卖人已向承租人交付了租赁物后发生风险,由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承担风险呢?笔者赞同按如下情况区别对待为宜。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则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等于向买受人交付租赁物。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买卖合同性质更强一些,承租人向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是为了解决自己一次性购买租赁物所需资金不足,目的是融资。而出租人向承租人融资,不是为了获取租赁物所有权,而是获取租金,最后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是承租人。按买卖合同中交付主义原则,承租人是买受人,出卖人向其交付了标的物,风险自然移转其承担。这也正如有的学者认为的那样,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对融资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租赁权的限制,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由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体现了“利益之所在,即风险之所在”的市场交易原则的要求。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对租赁物所有权无约定,则按合同法250条的规定,租赁物归属于出租人所有。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合同性质更浓厚一些,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出租人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目的是获取租金。按所有权主义,所有权归谁风险由谁承担。即风险应由承出租人承担。

三、承揽合同

关于承揽合同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该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和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承揽人仅在保管不善情况下才承担风险,若发生不可归责当事人的原因而引起的风险由谁承担呢?

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笔者认为,不妨参照各国通用做法。如《法国民法典》第1789条规定:“在承揽人仅供给劳动力或操作的情形,材料灭失时,承揽人仅对于其本身的过失负担赔偿责任。”《德国民法典》第644条规定:“(1)工作验收之前,由承揽人承担风险。定作人迟延验收的,风险移转于定作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意外灭失或者意外毁损,承揽人不负责任。(2)经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将工作送至履行地以外的其他地点时,准用第477条关于买卖的规定”,说明承揽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风险,定作人承担所提供材料的风险。《瑞士债务法》第376条前2款规定:“在交付前,工作成果因意外毁损的,承揽方无权请求赔偿其完成的工作也无权请求赔偿其支付的费用。但定作方未及时接受工作成果的除外。因意外造成的材料毁损,由提供方承担后果”。《意大利民法》第167条规定:“在定作人接受成果前或者在检查成果时并未发生迟延,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发生了灭失或毁损,材料是承揽人提供的,则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由承揽人承担。如果定作人全部或部分提供了材料,他要对其提供的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承揽人承担”。

可见,各国立法对于报酬实行交付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而对于材料则实行所有人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即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前,由承揽人承担报酬的风险。定作人提供材料的,由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己提供材料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材料的风险;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之后,由定作人承担报酬的风险。由于定作物此时包含材料与已物化的承揽人的劳动,则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担由于定作物毁损灭失所导致的承揽人物化劳动的灭失。

从立法技术上讲,这些规定在表述上所采用的技术是先一般性地规定整个工作物的风险负担问题,然后再例外地规定当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时的该材料的风险负担规则。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生物材料的定义篇2

关键词:雕塑;材料;气氛

视觉在现展出大归模的变化,而当代雕塑也从其变化之中发生了许多“效果”,在此之前历经的几千年,许多人观看雕塑的定位在于,把它当作空间中的一种陪衬品或者只是认为雕塑是,集体安放进入博物馆里的历史品,忽略了当今雕塑,由于在场域和观念中发生了一些变化,使得以雕塑为主导性的艺术创作,离不开对空间营造能力。空气中感染的氛围感是当今雕塑艺术在脱离架上雕塑后,宣布的两种不同状态。其一是不在紧紧相连于宗教的现场感,其二是艺术家开始利用场域或场景进行以雕塑为主的扩展。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逐渐的意识到雕塑不仅是在强调本质,还加重了创作者想表达的明确观念性和作品本身的整体故事性。

固有的印象之中,雕塑是什么?除了主体是立体空间的过度,或者是一种三度空间的形式感,雕塑的原貌像是什么?这个问题在“全球化”的概念下有些混乱,却不断的在延伸和扩展,如同人类对未来感的未知及何去何从一般,“雕塑”对一些人来说是个陌生的名字,但它却实实在在的在我们生活的每个空间中出现。伴随着互联网讯息时代的到来直至3D立体电影和科技的助阵之下,人类的生活圈被许多的视觉所充斥着。“全球化”的造就人类信息点和习惯性的一大改变。摄影科技与手机的结合,每家每户一台电视或多台,苹果手机随看随听,计算机成为每个人需要的配备,可以运用软件做成3D立体模型,然后便有机器能刻画出来。这是我们在30年前或更早的时期从未能想象过的生活,这种生活模式的改变也使得雕塑艺术走向趋势不得不转动起来,雕塑展览的定义也因时制宜的产生变化。

材料对雕塑来说是一种媒介,雕塑使用的材料以稳定的体量占据一定的三维空间,并影响周围显示着的气氛感。当人类还处于原始社会的时代,原始雕塑艺术便产生,形象成为当时避不可少的重要因素,早前绝大部份艺术家都以宗教题材做为创作基本,大量的运用大理石或者木雕材料特性显然没现代来的多变,值得一题的是贝尔尼尼(G.L.Bernini.1598~1680)意大利著名雕塑家,建筑家。有人说,大理石在他手中好像成为一些柔顺可塑的软材料,连不易被人窥见的地方,他都做理那样细腻圆融。他把雕塑本身应该有的动作感带动到又加上了更重要的材料运用与融会使雕塑整体性及气氛更加的表现出状况.摆脱了宗教带来的更多因素体现作者本身对其材料的独特构造性,而文艺复兴后的百年之后,出现的奥古斯特•罗丹(AugeusteRodin1840~1917)法国著名雕塑家.摆脱大理石制造方式直接的运用泥巴和,用手按出雕塑形体,再运用青铜浇铸而成,当时有许多人认为那是直接从人体上翻下来的模型,并没有意会到这是一次摆脱宗教形式感,发挥创造力及材料特性体现雕塑作品。

生物材料的定义篇3

考生要想完全驾驭材料,至少要将材料读两遍,每一遍都有必须要完成的内容。

一、阅读第一遍——带着问题阅读,了解材料内容

(一)带着问题阅读

考生应先看申论要求中的问题,对整个材料有一个整体把握,清楚阅读方向,继而带着问题对材料进行阅读、分析,理清重点段落。也就是说,阅读是为了做题,阅读要有选择性,选择与问题有关的材料进行重点阅读。一般需要重点注意的内容包括:哪些材料能用在总结概括题型中,哪些材料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有关。材料或是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或是专家的分析,或是探索性的经验和做法,或是领导人的思路。选择出这些材料,也就基本达到了第一遍阅读的目的。

(二)了解材料内容——圈点画线、边注眉批;把握材料关键句;理解词意

申论考试提供的材料一般都为“半成品”,也就是说这份材料虽说不是原始材料的堆积,但也仅限于进行过一次初步的加工,因此这份材料可能会是逻辑顺序不十分明朗、内容分散的诸多信息材料的罗列和累积。材料的形式可以分作三类:第一,每一个小的自然段落表述一个信息;第二,整篇材料不分段落,所有信息混合在一起;第三,材料中虽然分有段落,但有些段落表述一个以上的信息。无论材料的形式、结构如何,第一步要做的就是理清脉络。

考生第一次接触申论材料,对材料的内容是完全陌生的,所以第一次阅读的目的是了解材料内容。阅读过程中要掌握的技巧如下:

1.速读。对于掌握阅读的基本技巧的考生来说,这一次的阅读速度应适当放快。

2.圈点画线、边注眉批。为加深对材料内容的印象,尽快理解材料的内容,考生对关键的词和句子应该边读边用自己习惯的形式做一个记号,例如:画圈、画线。对于主题内容一目了然的自然段、层次,考生可直接在后面用简短的词、句边注眉批。这样做可以减轻第二次阅读的负担,也节省了时间。

3.把握材料关键句。关键句在材料中的作用一般有三种:第一,提示段意。主要是段的起始句或结论性的句子。第二,提示材料中心、主旨、观点、情感的句子。主要是位于材料开头、结尾的结论性、概括性语句和段落的中心句。第三,提示材料脉络层次的句子。

4.理解关键词意。词是材料的基本元素,对一些特殊的词多加注意,正确认识,深入理解对理解整个材料至关重要。

第一,多义词。这里的多义词指在特定的语境中的特定意义,与一词多义不同,它的含义是不固定的,是根据不同的语境具有的特定意义,离开具体的语言环境,其意义就会发生变化。语境指的是语言环境,包括词语运用的时间、地点、人物、对象、场合、题旨、上下文等等。

第二,代词。代词在材料中的运用非常多,也非常灵活,指代的内容很广,例如:实词、短语、句子、语段,或动物、人、事物,以及其它复杂的概念等。

第三,重点词。对于意义比较重要的词语,先要理解词语所在句段的内容,从该词的基本意义出发,结合上下出合理的引申或推断,并将结论代入原文进行验证,要注意从语段甚至材料内容出发进行分析。申论材料中的重点词一般表现为:根本原因、主要原因、直接原因、前提、性质、特征、实质、观点、认为、方式等等。

二、阅读第二遍——理清脉络

经过第一次阅读,考生对材料内容已经有了一个整体的了解,第二次阅读材料的目的就是:由感性认知上升到抽象理解。苏轼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生动、具体的直观可以给人以切身的感受,但如果不能总揽全局,便难以认清它的真实面目。所以考生在阅读时,既须“入乎其内”,又要“出乎其外”,只有这样,才能从具体到抽象、从现象到本质,达到更高层次的理解。这次阅读相对于第一次来说应属于精读。

下面就理清脉络的步骤具体做一介绍:

(一)总结自然段

1.方法

每读完一个自然段落或层次,通过对该自然段的分析、综合,应在后面用自己读得懂的语句简练的将这个自然段的内容概括出来。概括方法有两种:

(1)第一种——关键句概括法

每个自然段所反映的内容有时会以提纲挈领的方式直接出现在段落最前方,即每段的第一个句子;或者以总结段落内容的形式出现在自然段的最后,即每段的最后一句话;有时也会在段落的中间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有时一个自然段中会有两个以上关键句,每个关键句引领一个内容。考生需要全面把握这些关键句,然后整合、归纳出这个自然段的意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关键句在理解材料内容方面的重要性,这也是为什么要求考生在阅读过程中把握材料关键句的原因之一。请看下面这段材料:

从某种意义上说,“公车改革”缺乏公信力,是当前不少改革措施受到质疑的一个缩影。和干部们每经历一次改革,待遇和福利都上一个台阶不同,对群众来说,很多改革完全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尤其是对一些企事业单位的普通员工而言,改革通常意味着“下岗”、“买断工龄”、“竞争性上岗”、“末位淘汰”等一类令人不寒而栗的名词。不仅货币收入很难增加,连原来的安全感也消失了。在这种情况下,也很难让他们无条件地拥护这些“改革”。如何在改革中兼顾方方面面的利益,重新赢得群众对改革的支持,是我们在下一步的改革中所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也是“公车改革”丧失公信力带给我们最大的教训。

这个语段在一开头就提出“公车改革缺乏公信力,是当前不少改革措施受到质疑的一个缩影”的观点,”后面的表述都是以这句话为中心进行的。可见,只要抓住关键句,就可以充分理解这段话的含义。

(2)第二种——总结概括法

当自然段中没有关键句,整段只是以一种陈述事实的方式将信息罗列、记述下来时,就需要我们通过对这个自然段的内容进行分析、整合,然后归纳出这个自然段的意义。一般来说,每个自然段的内容相对较少,信息相对单一,所以能够比较容易概括出来。

2.技巧

圈点画线、边注眉批、把握材料关键句。虽然在进行第一次阅读的过程中就要求考生圈点画线、边注眉批、把握材料关键句,但因为第一次阅读时,考生对材料的把握不可能非常深入、细致,一定会有遗漏和未解决的部分,有了第一次的整体的了解,在第二次阅读时再来做这些工作就会比较全面。

(二)划分段落层次、提炼中心思想

1.划分段落的方法——合并同类

通过上面对各个自然段的分析,考生已经对材料内容有了比较系统的把握,接下来就需要利用合并同类的方法划分段落层次了。具体说,就是通过对材料上下文之间内容的比较、将阐述同一问题的自然段归在一段,进行分类和组合,理清材料的段落或层次,继而再通过对所划分段落层次内容的分析和综合,概括出各段的意义。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需要考生做简短有效的边注眉批。同时,考生要注意材料的不同角度与主题的一致性。申论材料虽然结构比较混乱、内容多且复杂,但所反映的主题内容一定是统一的。它们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出这一主题思想,或者说是一个主题思想在不同角度的反映。

我们以下面这则材料为例,对这一环节进行演练。

材料:

l.某记者因为眼睛轻微不适前往方庄第一医院就诊。医生诊断的结果是结膜炎,在处方上开的是某某制药厂生产的5毫升装盐酸环丙沙星滴眼液。这家社区医院划价每支15.7元。

2.记者随后在相距百米的××购物中心,看到药品专柜一模一样的滴眼液售价仅为6.6元。两者价格相差2.3倍。

3.记者又来到堪称国内最高规格的一家三级甲等医院,想在这里得到一个放心的药价。结果有些出人意料:这种滴眼液又派生出一个新售价——每支12元。

4.按照环丙沙星滴眼液的使用说明书,记者按图索骥拨通了某某制药厂的电话。这个厂的销售科科长报出了出厂价:“一次进货一箱以上,每支价格3.8元。”

5.据××市物价局某处长介绍,某某制药厂生产的5毫升装环丙沙星滴眼液,属于企业按规定的作价办法自定价格的药品,它必须先到××市物价局进行登记后才能销售。再加上国家规定的正常差率后,这种药品在北京市场登记公布的价格是:每支批发价为5.75元,零售价为6.6元。某处长说,无论是在药店还是在医院出售,可以低于××市物价局公布的药品价格,但决不允许高了。

6.按照药品价格管理方法,厂家按不同的类型给批发商20%左右的进销差率,批发商再给零售商15%的批零差率。此外,对企业按作价办法定价的药品,可以有50%的工商让利。这些都属正常的经济行为。

7.如果按厂家报的实际价格进行推算,环丙沙星滴眼液的批发价大体上应为4.75元,零售价应为5.46元。

8.记者随后拨通了这种药品在××市的两家批发商——××医药公司和××第一批发部的电话。接电话的两位女同志都不愿意透露从厂家的进价,但比较爽快地报出批发价:规定批发价——每支5.75元的八六折,就是4.95元。××第一批发部接电话的女同志说:“给医院一般都是八六折。”

9.据业内人士透露,相比药店零售而言,医院开药的中间环节要复杂很多。一般情况下,厂家聘请医药代表或业务员,由他们负责向各医院进行“公关”。一所医院需要攻下的关口至少有:医院负责人、负责进药的主管和经办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医生。每个关口都要暗地里“奉送”一定的回扣,从2个百分点到15个百分点不等。

10.知情者称,医生开出一支环丙沙星滴眼液,可提取占零售价10%的“好处费”。

对这份材料划分层次:

1~3段医院的售药价格远远高出商场的售价。

4~7段依据药品价格管理方法,证实医院的售药价格远远高出了规定标准。

8段市场上批发价证明医院的售药价格高出规定标准,而且批发商的价格也高于规定标准。

9~10段医院出售高价药的原因是医生收受“提成”。

2.提炼中心思想的方法——透过表面分析本质

考生通过对各段之间、各段与全篇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达到思想认识上的系统化,再通过整体系统的抽象和概括,就水到渠成的在脑海中归纳出了材料的中心思想。由此,考生完成了由表象向本质的过渡。每个材料的提出都有其特殊的意义,或赞成什么,或批判什么,或宣传某种思想观点,或驳斥某些观点,或介绍什么事件,或传播什么知识,或抒发什么感情……总之,无论从哪种角度来阐述,无论什么材料都有一个中心思想。要归纳概括中心思想,必须对材料有整体的把握,掌握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抓住本质,进行概括。中心思想通常有以下几种总结方式:

(1)标题是主题;

(2)文章开篇提示主题;

(3)文章结尾提示主题;

(4)关键语句提示主题;

(5)通过材料结构、内容的分析归纳出中心思想。

生物材料的定义篇4

摘要:受托加工是和委托加工相对应的一种业务,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设计甚至设备,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然后收取加工费用的劳务业务。此类业务企业会计准则没有相关详细规定,由于受托加工物资不属于受托企业资产,一般情况下受托方不对委托方提供的加工物资进行单独核算,缺失对加工物资的有效财务监督和管控。本文针对这种情形,以服装加工企业为例,对其受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探讨,将“名义金额”入账方法应用到受托加工业务之中,使其更加适合服装加工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关键词:受托加工服装加工名义金额

一、现行会计制度下受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一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①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从以上两条可以看出,存放在企业的委托加工物资是不符合企业资产确认条件的,所以不能将其确认为企业存货进行相关核算。另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1号:存货中也只针对委托加工物资进行了规范,而没有提到受托加工业务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及处理,所以一般企业的做法只是将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备查登记,记录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在“存货”科目内核算。此种方法对于不以受托加工为主而是以零星加工为辅的企业来讲,会计处理问题不大,但对于专门以来料加工为主的服装企业来讲,主要的原材料就是受托加工物资,如果还按上述方法操作,材料管理就会发生混乱,所以需要对受托加工业务会计核算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服装受托加工业务会计核算改进

根据服装行业的特点,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服装企业的受托加工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详细说明。

1、将受托加工物资纳入存货管理。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企业代销、代管、代修、受托加工的存货,虽不归企业所有,也应纳入企业存货管理范畴的解读,同时根据会计基本原则中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将其作为企业存货管理。为此,设置“受托加工物资”会计科目,根据委托加工企业名称以及加工批次设置明细科目,科目性质为存货备抵科目。

2、以“名义金额”确认受托加工物资价值。

对于受托加工物资价值的确认,有学者曾提出过采用市场价格法、成本价格法等方法进行计量。笔者认为,可借鉴“名义金额”入账,即每批次材料入库时数量按实际数量入账,而金额以“1”元入帐。之所以采取这种方法,其原因在于:①委托方出于商业秘密不愿提供其材料采购成本,在受托物资的入账价值上存在困难。②虽然在整个资产负债表中,由于受托加工物资是备抵科目,不会影响整个资产总额,但会导致原材料金额巨大,给会计信息使用者带来误解。③如果材料采用市场价格入账,那么在产品中是含材料成本的,会造成生产成本不真实。为了避免上述缺点,可以采用“名义金额”入账。首先可以减少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由于原材料都是成批大量入库的,按整个年度算下来,所有批次及大类最多也就近千批次,千元的金额在原材料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其次,不会对车间成本核算及考核产生影响。由于原材料金额小,在在产品的成本分配中就不会产生大的差异,在产品转为产成品时是也不会产生成本波动,有利于成本核算及考核;最后,更加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的解读,利于库存管理。对于受托加工物资采用的“名义金额”入账方式,在编制会计报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披露。

3、按照分批法进行成本归集、会计处理。下面采用分批发对整个业务流程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说明:①委托方将加工用的原材料运抵入库时,财务部门根据仓库管理人员的入库单,借记“原材料——受托加工物资——XX批次”等科目,贷记“受托加工物资——XX批次”科目,金额为1,同时在库存管理模块中登记材料明细账。②各车间领用加工物资时,借记“生产成本——直接材料——XX批次”等科目,贷记“原材料——受托加工物资——XX批次”科目,同时在库存管理模块中进行出库处理。③车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如辅助材料、电费、职工薪酬、折旧费等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借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XX批次”、“生产成本——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折旧费”等科目,贷记“原材料——辅助材料——XX批次”、“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科目。④月末,采用适当的方法,将生产成本、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在在产品和产成品之间分配。⑤月末,产成品入库,结转产成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XX批次”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直接材料——XX批次”、“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XX批次”、“生产成本——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相关科目。⑥根据合同规定,发出成品,结算加工费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XX批次”科目,贷记“库存商品——XX批次”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XX公司”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XX批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⑦本批次受托加工产品全部加工完成,无受托加工物资剩余,产成品入库时,除按照第五步结转产成品成本外,还要冲销“受托加工物资”科目,借记“受托加工物资——XX批次”科目,贷记“库存商品——XX批次”科目,金额1元。如果有受托加工物资剩余,留待以后继续加工使用时,按名义金额1元减去本批次原材料余额后的差额冲销“受托加工物资”科目。如果剩余受托加工物资退还给委托方,首先冲销退还的受托加工物资,借记“受托加工物资——XX批次”科目,贷记“原材料——受托加工物资——XX批次”科目,金额为本批次原材料余额,同时进行库存明细账处理,再按名义金额1元减去本批次退还受托加工物资金额后的差额冲销“受托加工物资”科目。⑧本批次受托加工产品全部发货完毕时,根据库存商品的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XX批次”科目,贷记“库存商品——XX批次”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XX公司”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XX批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经济科学出版社.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立信会计出版社.

作者简介:

生物材料的定义篇5

【关键词】材料;现代装饰艺术;材料特性

装饰艺术是一门历史悠久并且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艺术形式,是对表现感性和具备物化功能的艺术精神的体现。早在远古时期,随着人类造物活动的延伸,装饰逐渐成长为与人类文化密不可分的艺术形式,且涉猎极广、象征意义非凡。对于装饰,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但大体都离不开“利用一定的材料、经过特殊的艺术加工手段,以达到美化环境、愉悦心灵、丰富内涵的目的”这一定义。初级的装饰艺术仅是源自生活的需要,随着人类情感需求的增加与技艺的提升,装饰逐渐朝向艺术的方向前进。人们应充分认识到材料对于装饰的重要性。在具体的探索和创造美的过程中,如果人们仅能注意到材料的物质性(即作为装饰艺术的原材料),那么最终呈现的结果有可能缺乏艺术表现力。材料可以带给人们一定的愉悦感,例如木质室内装饰材料具有安定内心的心理效果,但并不足以满足人们对美的追求。发掘装饰材料背后的艺术效果更为关键,它能将装饰带至更高的艺术层次。装饰行业由于过于强调材料的处理技艺,而忽视了材料意识的真正内涵,导致装饰艺术始终处于一个略显的尴尬局面。随着世界范围内精神文化的提升,近年来的优秀作品对材料美的凸显开创了现代装饰艺术的新局面。

一、装饰艺术——材料的艺术

装饰艺术的各要素中,对材料的组合搭配首当其冲。可选用材料的广泛性是装饰艺术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的重要特征之一,无论是天然材料,还是伴随科技发展不断扩增的人工合成材料,都为人类装饰造型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不同的材料,其色彩、机理、质感等呈现显著差异。当代人由于讲究环保、生态,对材料的选用有着较为严格的标准,而在古代,装饰材料也必须迎合整体文化的需求。材料不单单是装饰的重要组成元素,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装饰艺术史实则是材料的发展史。从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钢铁时代到复合材料时代的不断进化,材料的发展变化伴随着装饰艺术与人类文明结合的每一个阶段。材料之于装饰艺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材料固然在发展,但在具体的装饰艺术创造过程中,设计者应摒弃过往的偏见——仅注重材料本身和提升加工工艺。装饰材料的内在意蕴才是装饰艺术需要真正取得突破的着力点,只有做到充分发挥材料的内在艺术性,装饰艺术才能名正言顺。

二、材料的审美特性

毫无疑问,装饰艺术的审美表现需要材料的映衬。我国古代官营手工业专著《考工记》中曾提到“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其中“材有美”就是古人对材料装饰作用的高度概括。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越发意识到材料的隐含意蕴,通过不断尝试来确定某种材料的装饰效果和艺术表现,呈现复杂性和广泛性的特征。那么,材料到底具有何种魅力,能够让一件装饰艺术品深入人心,凸显材料的质感美与设计者的艺术理念呢?这要从材料的色彩、肌理、质感等审美特性说起。

(一)色彩

在装饰艺术中,色彩需要依托材料这个载体来实现局部到整体的装饰色彩表现。大体说来,材料的色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不需要进行额外艺术加工的,本身的色彩属性就可以满足设计的需要,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天然木材、石材、纺织布料、金属及其制品等。笔者认为,自然纯真更为可贵,材料本身的色彩是装饰艺术最为珍贵的元素之一。作为设计者,在设计时应避免减弱原始材料自身色彩的艺术美感,可通过点缀、突出、搭配使用等手法增强色彩的自然表现形态,使材料的表现力和美感得到提升。另一类则是通过一定的艺术加工手法,在认识材料自身色彩的基础上,将色彩、环境、装饰目的三者结合,实现整体效果的和谐统一。例如某些木质材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将自然色彩、肌理属性加以保留,同时配合环境突出材料色彩的对比度、明暗度。色彩同样也是装饰艺术的重要审美特征。具体的视觉表现形式应充分考虑装饰的功能性,将不同风格的装饰配以不同类型的色彩,如居民楼装饰艺术的设计重点应是宁静、宜人,可以考虑选用冷色系的砖类材料;现字楼强调快节奏,大方简洁、质感十足的玻璃材料不失为一个合适的选择;商场更希望装饰能够增强对顾客的吸引力度,因此可以选择使用以暖色材料为主的色彩搭配。恰到好处的色彩搭配,既能提升装饰艺术的整体表现力,又能呼应装饰的功能。

(二)肌理

肌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属性,是材料表面的纹路。从装饰和设计的角度出发,肌理存在“一次肌理”和“二次肌理”的差异。“一次肌理”同天然色彩一般,强调自然特征,是由材料表面的凹凸所形成组织纹路。如石材、木材表面的天然肌理,能给人一种淳朴的美感。而经过加工拼合得到的材料表面的特殊触感,就是“二次肌理”,其表现为一定的规律性,较为常见的有室内装饰中,由瓷砖、木板的拼合形成的纹路。除此之外,对诸如大理石等材料进行艺术加工时,表面的组织纹路会被大面积破坏,形成新的材料肌理,这种也可称为“二次肌理”。“二次肌理”表现力较强,在现代装饰艺术中应用较多。肌理的艺术表现不仅取决于自身属性或者加工技艺,其美感很大程度上是由对比产生的,或凹凸、或粗细、或横或直。一种装饰艺术中多包含着多种材料肌理的烘托。需要设计者注意的是,对比要有主次之分,设计时应以一种肌理表现为主导,否则会出现杂乱的视觉感受,降低材料的审美。此外,材料美学和装饰肌理之间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材料的质感美基本依据人们接触材料表面肌理后产生的触觉与视觉感受。材料肌理实际上是设计者对于天然属性美的追求,肌理的自然纯朴是设计者真正看重的。例如,我国很多明式家具就完全不经过涂漆这道工艺,以彰显硬木的天然肌理。现代装饰风格中,很多咖啡厅、茶馆的内部都是由凹凸不平的工艺砖墙组成,厚重、粗犷、质朴之感油然而起。

(三)质感

现代艺术对材料自然和审美的特征的充分利用以及融入人工元素后,将材料的质感转化为一种艺术的美感。很多材料的质感有很多种,可用粗细、凹凸平整、发光与否等来划分。如溪水中石材的表面相对于森林中的毛石,细致感更甚,但对于木材而言,则细腻略显不足。不同的质感代表的情感也被人为地进行区别,如粗糙、厚重质感象征着豪放,丝质象征着大气,细滑象征着富贵。即便是近似的材料,由于自身属性不同或者经过加工处理而来的微小差异,也能给人一种独特美感。利用质感配置材料着实需要花上一番心思,如肌理、光度、凹凸显著的硬性材料,通常被用来点缀或强调某一局部特征,不做大范围的处理。装饰艺术中美感体现的一个关键就是对材料质感的发掘,如果认知合理、表现得当,则会收到超出材料本身价值的艺术效果。材质的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装饰,具有非同寻常的抽象美,因此探索材质的选择与使用,对装饰设计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三、材料意识对于现代装饰艺术的现实意义

纵观艺术的起源与发展历程,材料占据着重要地位。从雕塑、油画、多媒体等艺术形式可以看出,材料的改变影响着艺术形式的发展与变化。因此,材料的选用对于装饰艺术的创作至关重要。但是过去大多数设计者只看到了材料本身的物质性,而忽视了材料背后丰富的象征意义,这并不利于装饰艺术的良性发展。设计师不仅需要加深对材料属性的理解,对材料功能性的把握在设计师的创作过程中也是不可或缺的。

(一)材料语义化的意义

任何一种物质都可能因与人类生活发生关系而被赋予特殊的意义。人类的主观情感引领着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对材料的使用也是同样道理。如具有遮风避雨功能的装饰材料,在人类丰富情感的想象下,能代指提供慰藉的避风港。因此,设计师在选用材料时应综合材料的语义功能加以考虑,如木材意味着厚重、纯朴、自然;玻璃意味着时尚、科技、高端;金属,意味着贵重、刚猛;石材,意味着顽强、永恒等。无论是何种材料,都有其对应的象征意义,设计师只有建立在对生活和材料语义化功能理解的前提下,才能创作出符合时代审美的装饰艺术。

(二)材料情感化的意义

材料是装饰艺术的载体,也是设计师对于装饰艺术的情感表达的媒介。通过材料赋予装饰艺术以生命,这是对过去只注重材料客观属性的摒弃,也是对装饰艺术崭新的、跨越式的认识。对于设计师来说,材料是对情感的浓缩与表达,是意念与情怀的抽象阐述。现代装饰艺术中,材料早已突破了固有的视觉价值,实现了情感的具象化。它为装饰艺术品增加了情感因素、生命力和想象力。艺术最终要回归情感,每一种材料都是装饰艺术情感的外露,在特定视角下,情感与设计工艺的和谐统一造就了装饰艺术的繁荣。

(三)材料意识对于装饰艺术创作的影响

材料意识贯穿现代装饰艺术的整个创作过程,对设计师的创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首先,材料意识能够促进创新思维的形成。设计师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发现材料的特殊意味,从而有利于营造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情感环境,即创新和突破。材料意识还能激发设计师无限的想象力。材料是客观物质,具有静止的特性,然而设计师眼中的材料是生命化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山还是山,水还是水”,就生动地表达出设计师眼中的客观世界与材料意识之间的互动与转变。即便是被废弃的工业材料也能成为充满生机的形象载体,这就是材料意识的魅力。

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装饰艺术的审美表现会受到所选用材料的影响。材料本身是静止的,只具备基础的物质属性,而其对情感的呈现是设计师基于对材料的认知所进行的对材料内涵的再理解,进而发挥材料的功能性。即便是平凡的材料,在有心的设计师手中,也会成为极具艺术美的装饰来源。

参考文献:

生物材料的定义篇6

关键词:工具格材料格方式格

引言:

美国语言学家Fillmore在20世纪60年带提出了“格”语法理论,用来分析语义的深层结构,即动词与名词之间的组合关系。这里的“格”是“语义格”,是指与谓词有及物性关系的体词或体词性结构。汉语自从引入“格”概念之后,对于汉语中格的数量及格的区分标准意见不一,有人(贾彦德)划分了22种格,有人(鲁川、林杏光)划分了26种格,他们划分的细致程度不一样,在工具与方式,工具与材料的归类上不一致,如:鲁川、林杏光(1989)把工具归为方式格,而王书费(1984)程松(1992)随利芳(2002)都把材料格归为了工具格。而现在我们普遍认同工具格、材料格、方式格的独立地位。但是,给出一个区分它们的形式标准还比较困难。例如:

1、“压”

A+用I+……P/GO如:他用右手压着下面。

有人认为工具格I应为方式格M。

2、“揉”

M+(A+)……+P1如:这瓶药水揉小腿。

有人认为方式格M应为工具格I。

本文尝试通过例句的分析,归纳出工具格与方式格、材料格形式化的区分标准。

一、关于工具格、材料格、方式格

关于这三种格,我们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范围界定,它们都是句法概念,是句子语义结构中的语义成分。

工具:我们所说的工具不是物质世界中的物件或器官,而是句子语义结构中语义成分的一部分,是动作发出者进行某种行为的凭借。如:“锅”是做饭的工具,在“他用那口锅做饭”中,的“那口锅”从语义结构看是“做”这个动词结构中的工具成分。但在“他修好了那口锅”中“那口锅”虽然是物质世界中的工具成分,但却不是语义结构中的工具成分。

材料:我们所说的材料不是物质世界中的原材料,而是句子语义结构中语义成分的一部分,确定某语义成分是不是材料,应看它是否具有语义结构中材料的语法意义、语法形式。

方式:方式本身比较抽象,在现实世界中,没有有形的事物和它相对应,一般不会出现上面材料格与工具格的问题,但是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注意。例如:“食堂”是处所,但在“吃食堂”中,食堂成了方式。

二、工具格与材料格的区分

工具:指动作进行所使用的东西。如:他用刀切肉。

材料:动作进行所使用的材料。如:他用黄泥捏了个小人。

关于工具与材料的区分,袁毓林说:“至少有两类应视为材料,即该实体在事件发生后确实附着在客体上,但过一段时间,或在后一个事件中又可以完好的分离开来”。这句话指出了材料有“依附性”的特点,但仅这一点,还不能很好的把材料与工具很好的区分开来。下面,我们通过一些例子,找出两种语义格区分的其他特征。如:

1我用水浇花

2他用纸糊窗户

3张三用水泥抹地板

4他用江米熬粥

5小李用排骨炖汤

6木匠用枣木打家具

7老王用大碗吃饭

8小赵用钢笔写字

这八个句子可以用一个统一的句式来表示:S+用+NP+V+O(S表示主语,V代表动词O表示V的宾语),但是这几个句子表面统一,实际却存在着差异,我们可以通过变换分析来验证:

1我用水浇花――花我浇了水

2他用纸糊窗户――纸他糊了窗户

3张三用水泥抹地板――水泥张三抹了地板

4他用江米熬粥――江米他熬了粥

5小李用排骨炖汤――排骨小李炖了汤

6木匠用枣木打家具――枣木木匠打了家具

7老王用大碗吃饭――大碗老王吃了饭

8小赵用钢笔写字――钢笔小赵写了字

可以看出,1―6可以进行这样的变换:S+用+NP+V+O――NP+S+V+O而7、8不可以,这和句子中动词的语义特征有关。1―6中的动词有[+依附+变化]的特征,而7、8中的动词有[依附变化]的语义特征。分析如下:

1-3中随着动作的进行,NP所指的物体便依附于O所指的物体了。例如:(1)中“水”经过“浇”的动作便依附于花了。例(2)中“纸”经过糊之后便依附于窗户了。例(3)中,“水泥”经过“抹”之后便依附于地板了。4-6中,NP经过V的作用被耗费,并转换成新的物质。形态也变成了O,O是用NP产生的结果。例如:4中的江米在经过煮之后变成了粥,5中的“排骨”经过煮之后变成了汤,6中的枣木在打制之后变成了家具。这几例中的NP都是明显的材料格。可见材料格具有[+变化+依附]的特点。而7中“大碗”在“吃”完之后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依附于什么。句8中“钢笔”在写完之后也不会发生什么变化,所以材料格具有[+依附性+变化性]的语义特征,工具格具有[依附性变化性]的语义特征。

1-6句子中的NP都是材料,它们还有一些不同于7、8的变化。如1-6可进入把+NP+V了+O这一句,而7、8不可以。

例如:把水浇了花

把纸糊了窗户

把水泥抹了地板

把江米熬了粥

把排骨煮了汤

把大碗吃了饭

把钢笔写了字

此外,1-6中V+NP与用+NP+V是可逆变换,而7、8只能进行“V+NP――用+NP+V”的单向变换。不可逆。

例如:浇水――用水浇糊纸――用纸糊

抹水泥――用水泥抹熬江米――用江米熬

煮排骨――用排骨煮吃大碗――用大碗吃

三、工具格与方式格

工具:指动作进行所使用的东西。

方式:动作进行所依据的手段等。

两者的区分有一定的困难,需定出一个形式的标准。我们通过一些具体的例子分析和归纳。如:

1她用红头绳扎辫子

2他用铁锅做饭

3李四用一条腿走路

4她用说服教育的方式感动了犯人

5他用委婉的方式拒绝了他

6小王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奔跑

7老李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此事

8小张以滑稽的方式出现在大家面前

很明显,1-3中的句子中的NP为工具格,4-8中的句子中NP为方式格,那么两组中的NP有什么特点呢?通过分析,我们发现,1-3中的名词像“红头绳、铁锅”都是具体的、可感知的事物,而4-8中的NP“说服教育的方式、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是抽象的、不可感知的东西。因此,方式[+抽象可感知]、工具[+具体+可感知],通过这个语义特征,我们可以把“工具格与方式格”区别开来。

参考文献:

[1]贾彦德《对现代汉语语义格的认识与划分》《语文研究》1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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