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化的现实意义(6篇)
时间:2024-08-14
时间:2024-08-14
关键词:孝文化;家庭养老;农村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0-0069-02
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问题是目前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其中,农村养老问题尤其突出。农村老年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既缺乏劳动能力,又不能享受退休养老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何处安放人们的暮年”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挑战。根据中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除了少数发达地区外,绝大部分地区主体上仍将采取“家庭养老+社会救助供养”、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支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理念——孝文化的重塑成为历史的必然。
一、弘扬孝文化的现实背景
通常国家依据法律制定相关的制度,在养老问题上制定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口政策、适时调整人口年龄结构、健全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等等。但要清醒看到的一个现实是: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不够发达,人们的生活水平不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未富先老”的中国偏偏又赶上最易激发新旧矛盾、许多问题都亟待解决的社会转型。
中国传统的农耕社会,较少变迁,生产知识、技能乃至生活中的礼法规则几乎都是世代相袭,即为费老所说的“教化”。前一代人的生产和生活经验对后一代人仍发挥着重要甚至是不可或缺的指导作用,而且年龄越大,知识、经验越丰富,便越能受到人们的普遍尊敬,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上也越依赖他们。家庭离不开老人,老人也不可能离开家庭,家庭始终是老年人养老的最主要依托,家庭养老也始终是一种稳固的养老模式。当今社会的变迁,正不断使得依托家庭养老这种绵延千载的文化模式——“崇老文化”失去其经济、社会基础。目前中国农村,伴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社会经济现代化以及人口流动的不断加剧,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开始面临许许多多的挑战:如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导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竞争压力增加,代际倾斜严重,导致孝观念淡化;思想和经济的多元化,直接导致价值多元化。“孝”的观念趋于淡薄,甚至发展到不愿养老的地步。诚如著名学者贺雪峰所描述的那样:“在有些农村,没有人会站在老年人的角度考虑他们的生活,虽然人人都会老,从而人人都会面对着老年后的悲惨处境。”“在缺乏本体性价值同时又缺少社会性价值的情况下,一个社会就不再有道德和信仰的力量来约束私欲的膨胀,就不会有长远的预期,就会成为一个短视的没有前途和希望的社会,就是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中国的某些农村正在落入这样的陷阱中。”[1]重塑中国传统孝文化成为农村养老的现实选择。
二、孝文化的主要内容
孝文化是指在历史上的中国这样一个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家族社会,为适应维护家族制度稳定和协调父子关系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孝的观念、规范、行为方式及政治性目的的总和。从传统意义上讲,孝文化即指“孝道”,它涉及子女对父母、晚辈对长辈的人伦关系处理问题,既有理念的遵循,又有实践的操作[2]。“孝”字最早出现在三千余年前殷商时代,但当时只见于卜辞和地名。和现代意义相同的“孝”字,较早见于《尚书·酒诰》篇,“妹土(民)嗣而股肱,纯基艺黍稷,奔走事厥长上,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意思是说,人们于农事完毕之后,赶着车出外做些生意,用以孝敬奉养自己的父母。此外在《诗》、《易》等古代典籍中亦有关于“孝”的记载。这说明,在西周时期人们已开始形成自觉的“孝”的观念,“孝”在当时已是普遍为人们接受并遵循的道德原则。
儒家创始人孔子以“贵仁”著称,他继承了“爱亲之谓仁”的思想并加以发展,提出“孝”为“仁”本的思想。孔子说:“夫孝,德之本也,孝之所由生也”;“孝为百行之冠,百善之始,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儒家把“孝”提到了人生道德修养的首要方面,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于老百姓而言,修身和齐家更为重要,修身首先要重视孝道的培养。
养亲敬亲。“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父母养育子女含辛茹苦,日夜操劳,子女成人以后,要尽心竭力照料双亲,保障父母的物质生活需要,使他们能安度晚年。养亲是孝最基本的含义,养亲为孝,不养亲即为不孝。这是儒家孝道最基本的要求。孝不仅提倡在物质生活上养亲,而且倡导在精神生活上敬亲。所谓敬亲,即要求子女发自内心尊敬父母,保证让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慰藉,使他们心情愉快。《论语·为政》记载: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就是说,对父母仅是供养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对狗马的饲养也是养,如果对父母不真诚尊敬,那么赡养父母与饲养狗马有何区别?所以,孝敬父母要善于体会父母的心态,知“父母唯其疾之忧”,所谓“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把侍奉父母作为一种幸福快乐的思想境界。《孟子·万章上》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大戴礼记·曾子大孝》里“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把尊亲作为孝的最高层次。
第二,无违有后。所谓“无违”,即要求子女对父母顺从。“无违”有三层含义:一是无违于礼,要求子女对父母严格奉行礼节;二是无违于父道,要求子女以父志为转移;三曰“谏亲”。“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3]这三层含义的主旨就是告诉人们,要能够尊重父母的意愿,以礼侍奉。即使父母有错误,也应当讲究方式和方法委婉劝谏,这样才不致置父母于不义。纵使劝谏不成,也要保持对父母的恭敬和理解,不要怨恨父母。“有后”,在《孝经·圣治章》中有云:“父母生之,续莫大焉”,繁育后代,延续子嗣是古代孝道的重要内容。
第三,葬之以礼。孔子说:“所重:民、食、丧、祭”;“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主张丧事应有悲痛之情,而不应铺张浪费。孔子认为祭祀时关键在于虔诚与恭敬:“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吾不与祭,如不祭”。
由于孔子及其后来学者的大力倡导,孝道成为儒家学派的重要标志和特征,对家庭生活的稳定与幸福,对社会生活的安定与和谐起着积极的作用。
三、弘扬孝文化的路径选择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生存、要发展,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依靠本民族在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独特文化来支撑。孝作为一种社会观念形态经过历代圣贤与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已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中,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的积淀。曾国藩曾经说,“读尽天下书,无非是一个孝字。”近代梁漱溟也说:中国文化就是孝的文化。批判地传承中国传统“孝”文化,为其注入新的时代内容,对于解决中国农村养老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价值。
弘扬孝文化:一方面要建设孝文化,重构孝文化的内涵,构建与时代相适应的新的孝德、孝道、孝行体系;另一方面要切实践行新的孝文化,自下而上建立起规范而又具操作性的策略、举措和通行的基本形式。
建设孝文化,是弘扬孝文化的前提和基础。孝是一切人伦道德的根本。千百年来,因为孝道大行天下,才使中国的家庭有了和谐,社会有了秩序,民族有了强大的凝聚力。提倡孝敬父母、尊敬兄长、父慈子孝,兄弟友爱,家庭和睦,敬亲睦邻是人们的共识,只是时代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不同、阶级及民族不同,孝道观的性质、特点、标准和形式有所不同而已。可无论如何,孔子所倡导的孝的伦理道德观念,已成为中华各族儿女美好的传统之一。现代社会继承、发扬传统孝道是必要的、合理的,弘扬孝文化是实现农村老有所养的现实选择。只有深入了解、研究和甄别传统孝文化,并赋予崭新的时代内容,进而重构孝文化的内涵,弘扬孝文化才能落到实处。为此,需要加强对孝文化源流的研究。从深入研读现存古文献、现有考古记录入手,理清以农业立国的中华民族,于农业文明发祥的同时,就形成了孝意识的基本事实;梳理孝意识衍生成孝文化,进而汇入中华主流文化——成为儒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过程中的基本规律。
切实践行新的孝文化,是弘扬孝文化的必然选择。当前农村孝文化建设研究的着力点不是对现实生活现象作描述性的表述,而是要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致力于对现实社会生活现象作探索性的理性分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为新农村伦理道德体系建设所需的对策、举措及践行孝文化的基本形式提出切实可行的见解和建议。
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这是对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高度统一的精辟论断。回溯历史,在孝风濡染下,代代老人生活在大家庭中,几世同堂,子孝孙贤,共享天伦,成为一种为东西各方广泛称颂的“东方文明”。在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的今天,贤哲们的这种认识不仅没有过时,反而具有了更为迫切的现实针对性。任何社会,若孝道不存,孝心丧失,都势必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样的社会,纵然繁华盛典,也构不成和谐。百善孝为先,家和国昌盛。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调节代际关系、实现家庭和睦、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剂良药。正如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的:“现在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还没有像中国讲得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要能够将忠孝讲到极点,国家自然强盛。”[4]
参考文献:
[1]贺雪峰.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232.
[2]潘剑峰,谢永顺.论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合理内核及其在农村养老中的价值[J].桂海论丛,2005,(2).
关键词:《论语》;孝文化;现代意义
中图分类号:B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2-0039-02
《论语》中,“孝”字共出现了19次,其中有12则是孔子本人谈论“孝”,涉及“孝”字16处,有2则是孔子的弟子谈论“孝”,涉及“孝”字3处,此外,还有很多隐性的关于“孝”的论述,即未提及孝字,但是表述的是孝的概念。这些对于“孝”的论述,十分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对家庭的责任。“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孝”文化缺失的现代社会里,倡导“孝”精神有很强的社会意义和现代价值。
一、《论语》中关于“孝”的论述
通读《论语》关于“孝”的论述,大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待父母要做到“养且敬”
《论语・为政》篇: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本篇另一则讨论:“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这两则论述,都以反问结尾,更强调了“孝”、“敬”的内涵。在孔子看来,“孝养”父母除了要“能养”,即所谓“弟子服其劳”和“有酒食,先生馔”之外,还要有更高层次的要求,即是内心里的“敬”和外在的敬――“色难”的统一。也就是说,孝子除了应该在物质基础上赡养好父母双亲之外,更要在精神上敬老人、爱老人。《论语・里仁》篇:“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子女侍奉父母,如果父母有不对的地方,要委婉地劝说他们,如果自己的意见不被接纳,仍然保持恭敬、顺承的和悦态度,不去违背父母,替他们操劳而不埋怨。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这可以解释为“孝顺”,即以顺为先,凡事应该遵循父亲长辈的意志。从以上可以看出,人子既要体察父母之心意,又要顺承父母之意,做到“养且敬”。
(二)对待父母要做到“时刻放在心上”
《论语・里仁》: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这则通过看似琐碎的生活细节强调子女对父母的深刻关切之情,在日常生活中,牢记父母的年龄,一方面为父母的高寿而欢喜,一方面又要为父母的年事渐高而担忧其身体状况,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做子女的,应该在日常生活中细心观察父母的身体状况,要特别为父母的疾病担忧,在照顾父母时候对症下药,有所侧重,能够更好尽孝。并且在《论语・里仁》篇中强调:“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如果家中父母年迈体弱,子女应该尽量留在家里不要远行;遇到特殊情况必须远行的时候,也必须向父母确定自己的去向,这样不仅让父母放心,并且在父母有事情的情况下,可以迅速找到子女。归根结底,主要阐明的意思就是子女不论处在何时何地,都要每时每刻为父母着想,全方位安顿好父母,做到儿女应尽的责任,确保老人物质上和精神上无忧无虑,使他们安享晚年。
(三)孝是做人的根本
“仁”是孔子全部思想的核心,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其中,孝与仁之间具有无法割断的联系,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是仁的根本,如果一个人在家能够做到事事孝顺父母、敬爱兄长,那么这种人在社会上很少会冒犯长辈,制造叛乱那更是不可能会出现的情况。由此可知,“孝”对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国家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当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拥有一颗孝顺的心、做出一个孝顺的动作时,则家庭就可以更加和睦,人民生活会更加幸福,进而国家才会安定和谐,经济才能更加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家里,对自己家人孝顺、恭敬的人,在社会上,对他人尊敬有爱的人,才可以进一步进行“仁”的修炼。即是说,孔子将“孝悌”作为衡量一个青年人在家庭、在社会行为处事的首要原则。可见,孝,是一个人道德的根本,是做人的根本。
二、《论语》中的“孝文化”具有的现代意义
当代社会,孝文化缺失,媒体中频频爆出各种不孝现象,看到年迈孤独的老人独自挣扎在生存线上,痛心疾首。孔子把“孝”从一种自发的道德、自然的道德,一种无意识的道德,提炼成一种思想体系,一种自觉的意识。这对当代孝文化的重建、和谐家庭的建立、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积极的现代意义。
(一)当前社会孝文化缺失现象表现
1.虐待老人现象经常发生
家庭是我们每个人生活的终身依靠和归宿,对老年人来说更是如此,但现如今,尤其是广大农村,受老年人身体虚弱、行动不便等因素的影响,老年人在家庭里受冷遇、歧视、虐待,有的地方甚至会出现遗弃老人的现象,另老人心寒。
2.老年人的家庭地位降低
现代社会中,很多年轻人奉行享乐主义原则,对家中长辈的生活不管不顾、漠不关心;有的只顾自己的小家庭,而把老人置之脑后,在有能力赡养、照顾的条件下,将老人送到敬老院,指望着敬老院为老人养老。另一方面,有的老人自身生活条件较好,会出现成年子女“啃老”,这种现象日趋严重。
3.物质孝顺代替精神孝敬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子女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在外,与老人交流沟通时间少,子女往往倾向于对老年人的生活照顾和金钱资助,但在精神慰藉、体贴、关心和经常问候方面普遍不足。并且缺少“常回家看看”的行动,很多子女只在逢年过节给老人寄些钱财,由于工作的原因,长年累月也不能回家探望老人。
4.“顺”父母、“敬”父母的心态逐渐淡化
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身体素质较差,容易遭子女嫌弃,有的子女会认为老人是家庭的拖累,对老人的生活起居照料不周到,不情愿花更多的时间照料老人,很难和父母始终保持和颜悦色,能做到的仅仅是帮助父母做事情,供给父母饭食,有时不能顾及老人为子女的一片真心,认为老人是老糊涂,只要吃饱穿暖就行,对子女的事情少干涉为好。
(二)《论语》孝文化的现代意义
基于当前社会孝文化的缺失现象之表现,也结合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重新发掘《论语》中的孝文化遗产迫在眉睫,其现代意义有如下几点:
1.有利于应对当前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现象,更好地开展老年社会工作
众所周知,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多的人口,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87%,中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老龄化现象成为老年社会工作面对的重要问题。在一个老龄化社会里,不论是家庭养老还是社区养老,养老的主要问题是赡养者的赡养心态和赡养意愿,使所有的老人都能得到良好的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时,应该强化老年社会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践行“孝悌”文化,倡导“孝”道风尚,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好养老保障工作,让老年人在和谐社会中真正体会到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2.有利于家庭和谐,进而推进创建和谐社会进程
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小单位,社会主义和谐家庭的顺利实现有助于进一步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孝”为理念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和谐家庭,可以把对父母知恩报恩的孝心传递给邻里四方,使周边的所有人都受到感染,使“孝”作为赡养老人的道德要求,“悌”作为兄弟姐妹之间和谐共处的美德要求。以“孝悌”为先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和谐家庭,才能够更好地解决养老问题。和谐家庭的创建,安排好老年人的生活,解决好家庭矛盾,能够使社会稳定和谐地发展,让每个老年人都能过上“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理想生活。如今,要加强建立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让和谐体现于家庭之中,进而推广到社会之中,以“孝”为德,以“悌”为美,创建和谐家庭,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有益于公民道德素质的全面提升
在我国,侍奉亲人、践行孝道,是一个人做人的根本,更是五千年中华文化的传统美德,是构成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根本要素。《论语》中提倡的孝道,不仅是一种人伦道德,更是一种社会行为,实行孝道的人对社会公德负责,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有所建树,首要的是在家庭内部力行孝道以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事亲孝、事兄悌和居家理,否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
总之,一个“孝”字,在两千多年儒家文化长河中,其养老敬老的理念是一份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孝不止适用于一个社会、一个阶级或一个时代,它是超阶级的或跨越时代的,在几个时代都适用。”在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尤其是在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下,传统孝文化根据时代的变化,不断进行自我转换与创新,将会对当今家庭美德建设、社会公德形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定远.论语[M].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12.
[2]孟陶宁.论语的智慧[M].北京:北京妇女儿童出版社,2010:8.
[3]李振坡.论语之孝[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8.
[4]郑兰珍.试论孔子“孝”的思想――读《论语》思考及启示[J].南方论刊,2009(5).
[5]王德旭.对孔子思想中“孝”的再解读――以《论语》为主要文本[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
[6]焦学强.浅谈《论语》的孝道文化及其现实意义[J].中国市场,2010(10).
[关键词]慈孝仙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大众化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372(2014)03-0027-07
PietycultureofXianju:thepopularrouteofsocialistcorevalueintraditionalculture
CHENHong-lei,PANFeng,ZHENGLi-zan
(XianjuCountyPartyCommitteeofCPC,Xianju317300,China)
Abstract:PietyistheculturalgeneofChinesenationalculture,whichisenduringpopularityandcarryingonfromgenerationtogeneration.Bytheimplementationof“cultureguidance”,“typicalinspiration”,“nationalpractice”and“systemsupervision”,XianjuCounty,ZhejiangProvincerefinesandcondensesthecorevalveofpietyas“kindness,piety,kindheartedandtrustworthiness”,whichcomesdowninonecontinuouslinewithsocialistcorevalue,thatis“abundanceandmighty,democracy,civilization,harmony”,“freedom,equality,justice,ruleoflaw”,“lovingone’scountry,devotiontowork,beingintegratedandfriendly”.Sothisstudyisabeneficialexplorationandsuccessfulsampleontheissueofpopularizationandruralizationofsocialistcorevalue.
Keywords:pietycultureofXianju;thecorevalueofsocialism;traditionalculture;popularization
当前,在进步的道德主流外,社会也呈现出了道德滑坡、诚信缺失、文化混乱、信仰缺失等复杂图景。重塑社会价值共识,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迫在眉睫。党的十报告中首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括为“三个倡导”: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从国家、社会、公民个人三个层面进行了高度的提炼,反映了现阶段全国人民普遍追寻的价值观。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2014年2月也提出“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如何重塑社会价值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融入社会实践,融入社会生活,从而成为广大民众的自觉行动是目前学术界和基层政府亟须解决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从中国文化的发展历程看,周公制礼,确定了最基本的人伦,其后孔子、孟子、朱熹等儒学大师将“仁爱孝悌”“仁义礼智信”等儒家文化不断发扬光大,加之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宣扬,“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的传统文化情结在国人心中根深蒂固,也凝结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最重要的道德要求和核心价值。仙居县以打造中国慈孝之乡为目标,大力实施慈孝仙居工程,以传承和发展传统慈孝文化为切入点,通过文化挖掘、理念传播、行为践行和机制保障,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有重点地给以提升,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有效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乡土化的实践进程,提炼形成具有当代特色和乡土气息的“慈爱、孝敬、为善、有信”的仙居人共同价值观,摸索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乡土化的仙居样本。
一、慈孝仙居创建的背景和理论依据
(一)创建背景
1.仙居慈孝文化底蕴深厚
仙居历史悠久,慈孝的种子在仙乡大地有厚实的文化土壤。史载“仙居山川清淑,代产伟人”“孝子自爱其亲,悌弟自友其兄”“孝烈之风,求之宇内,未可多得”。王温乐善好施、羽化成仙的故事,演绎出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传奇;“逢人说项”的千古美谈,折射了仙居人向善的内在精神;还有朱熹遣子上学、应大猷仁爱孝悌、陈襄劝学劝俗等这些慈孝典故历代相传,广为传颂。以《光绪仙居县志》为例,共载有“孝友”人物21人、“贤孝”人物11人、“节烈”人物470余人,加之散布于其他章节的诸多孝子,古代仙居慈孝人物可谓是灿若繁星、照耀千古,如吴沆纯孝、张文道宽厚、朱煦孝勇、吴荣璧叔侄孝养、徐张氏婆媳节烈、徐继室贤惠、朱小三球笃孝、朱李氏持家等。他们的孝行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成为当时社会伦理的模范。
2.当代道德典型不断涌现
近年来,仙居不断完善最美人物的发现和评选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仙乡新风”十佳新人新事、中国好人榜、台州好人榜等评选活动,培树了一大批有高尚道德品质和崇高人格魅力的道德模范和时代楷模,尤其是在孝老爱亲方面的典型人物层出不穷。2009年以来,培树了1名省道德模范、6名市道德模范,12人进入中国好人榜,14人进入台州好人榜。如浙江省道德模范、收养140多名弃婴的“最美母亲”严雪花,台州市首届十大孝贤、长达20年悉心照料久病卧床父母的孝子尹祖礼,台州市道德模范、将自己65%的肝脏捐献给弟弟的“最美兄弟”吴春勇等等。
3.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任重道远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旧的道德体系被打破,新的价值体系尚未建成,出现了信仰断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思想多元多变,带来社会主流价值多元化。在广大农村,因为缺少主流文化的引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滑坡,很多人思想困惑、信仰缺失、道德失范、价值冲突。不赡养父母、婆媳不和、家庭不和睦、邻里吵架时有发生,钱字当头、个人主义、唯利是图比比皆是,封建迷信活动大行其道,黄赌毒丑恶现象屡见不鲜。我们在“除旧迎新”的路上越走越远,歪风邪气、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反而越来越有市场,并逐渐侵蚀和危害着人们的价值观。
4.一老和一小两大难题亟待破解
目前,我国的老龄人口数迅速扩大,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占到了13.3%,按照惯例,60岁以上人口占到10%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仙居是位于浙江东南部“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县,农村人口占比高,人口老龄化程度也很高。60岁以上老人达7.2万,占总人口数14.5%,农村外出劳动力达15万,农村空巢老人近1万多人,留守儿童达6000多人,如何实现一老一小两大群体的安居乐业与家庭和谐,对当前和谐社会的构建意义深远。
(二)理论依据
1.传统慈孝文化释义和积极作用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孝通过儒家的阐述以及国家制度的提倡,逐渐成为传统家庭伦理的核心价值。孝的含义有:一是不违背父母的意愿。二是生养死葬。当父母健在的时候,以礼事之,当父母辞世的时候,以礼葬之。三是忠君事君。把家庭的父子关系推到了社会、国家的伦理,认为在家庭中能够尽孝者,在国家中必定能够尽忠。四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仅关爱自己的父母,而且也应该关爱别人的父母,甚至天下的老人。五是“慎终追远”。如果对于去世者的丧礼能慎重地处理举行,日久之后亦能定期举行祭礼不断追思的话,“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社会风俗道德也一定可以渐渐笃厚起来。
慈是父母对于子女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是父母对子女表示亲爱和关怀。《管子》曰:慈者,父母之高行也,慈是长者应该具有的操行。传统家庭伦理讲求孝道,讲求父慈子孝。
传统慈孝文化是一种美德,其积极作用有:一是修身养性。儒家历来以修身为基础,以孝养德,使人懂得尊重,懂得爱。二是融合家庭。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事父母,从家庭上说,实行孝道,可以长幼有序,规范人伦秩序,促进家庭和睦。三是报国敬业。统治阶级宣扬以孝治天下,蕴藏其中的爱国敬业思想至今仍具积极意义。四是凝聚社会。孝道思想可以规范社会行为,建立礼仪的一些制度,调节人际关系,从而凝聚社会,达到天下一统,由乱达治。五是塑造文化。传统慈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有很大的灵活性,它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而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形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
虽然传统慈孝文化在许多方面有着广泛的人民性、客观性和进步性,要给予充分肯定,但由于它植根于封建社会、宗法制度和封建家长制,又同中国小农经济落后的生产方式相联系,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落后性、封建性和愚昧性,我们应辩证分析,认真审视,批判地继承。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升华
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比如,中华文化强调“民惟邦本”“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强调“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强调“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主张以德治国、以文化人,强调“言必信,行必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强调“德不孤,必有邻”“仁者爱人”“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扶贫济困”等等。像这样的思想和理念,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都有其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这些思想和理念,既随着时间推移和时代变迁而不断与时俱进,又有其自身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每个民族有每个民族的精神,生而为中国人,最根本的是我们有中国人的独特精神世界,有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儒家历来强调“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某种角度看,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是个人层面的要求,齐家是社会层面的要求,治国平天下是国家层面的要求。我们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因此,优秀传统文化是我国现代文明的基础,是核心价值观的立足之地,唯有认真汲取华夏文明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使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才能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3.慈孝仙居创建的核心价值内涵
慈孝仙居创建是以创建中国慈孝文化之乡和全国道德文明高地为目标,积极倡导当代浙江人的共同价值观。大力弘扬慈孝精神,凝聚道德正能量,努力造就一个大孝大爱的人间仙居。通过长期努力,不断提炼和凝聚“慈爱、孝敬、为善、有信”的核心价值内涵,塑造仙居独特的人文精神。
“慈爱”就是仁慈爱人、凝聚关爱。倡导在家庭做到长辈对晚辈的精心照顾和抚养,使之健康成长;在单位做到领导率先垂范,使单位风清气正;在社会做到人人有爱心,形成仁爱有序的氛围。“孝敬”就是孝顺父母、尊敬亲长。倡导要批判地继承传统慈孝文化,在家庭做到尊敬和孝顺长辈;在单位做到竭忠尽智,努力干事;在社会做到友爱互助,从个体的孝扩展到对桑梓和社会的爱。“为善”就是人心向善、从善如流。倡导要激励起人们心中向善的热情,使人们在处理各种关系中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地求善、扬善、行善,使人们在积极的社会参与中感知应有的公民责任,使个人的道德良知升华为集体的人文关怀。“有信”就是要尊重规则、信守承诺。倡导要把诚信作为现代社会文明之基,不仅要弘扬传统的“诚信”美德,更要大力推进以个人为基础、企业为重点、政府为关键的现代“信用体系”建设,使遵规守法、信誉至上、一诺千金等意识成为全社会自觉的行为规则。
4.仙居人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联系
慈孝仙居所倡导的“慈爱、孝敬、为善、有信”其实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的大众化和乡土化。
一是理论逻辑一致。慈孝精神从对公民个人的要求,延伸到社会与国家,从小孝扩展到了大孝,从小爱扩展到了大爱,从个体行孝到集体行孝,从个体和善到家庭和睦到单位和气再到整个社会和谐,从点滴家庭小爱升华成社会大爱,从爱亲人延伸到爱他人、爱单位、爱家乡、爱祖国,实现了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有机统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逻辑关系一致。
二是道德标准同一。道德是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重要范畴,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而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当代的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和谐、诚信、友善”是其直观的道德要求和外部表现,而其本质就是善,是对善的向往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慈孝精神最核心、最根本的也就是为善,崇德向善、多行善事、造福乡里,通过传承和扩展人世间最淳朴、最真挚的亲情,努力唤醒人性向善的一面。
三是价值理念相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富强、民主、爱国、敬业”的社会价值理念是建立在爱国精神的基础上。爱国主义是一种深厚的感情,一种对于自己生长的家乡、国土和民族所怀有的深切的依恋之情。这种感情在历史的长河中,经过千百年的凝聚,无数次的激发,最终被整个民族的社会心理所认同,升华为爱国意识。这种意识和情感不会凭空产生,它植根在熟人社会的乡土情结里,流淌在延续千年的民族血脉里,构建在温馨和睦的家庭细胞里。慈孝精神从爱小家到爱大家,最终的落脚点和归宿就在于爱国,因而它是一种道德力量,催生出个人奉献社会、尽忠尽职、爱岗敬业,从而为建设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的价值追求。
四是法治精神相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法治精神其实是建立在西方社会平等的契约精神之上。西方也讲自由、平等、公正,但与我们的公平公正理念有本质区别。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与人的片面发展相对而言的,全面发展的人是精神和身体、个体性和社会性都得到普遍、充分而自由发展的人”。也就是说它要求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进程中,必须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使每个人既能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又能分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人人安居乐业、家家其乐融融。慈孝仙居的创建秉承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学说,既“温暖夕阳”,又“关爱朝阳”,解决人处于比较弱势阶段的权益和发展问题,体现根本的社会公平公正精神。
三、慈孝仙居创建的实施模式和主要做法
(一)实施“以文化人”模式,使慈孝理念内化于心
一是发挥理念的引领作用。批判地继承慈孝文化,赋予其与时俱进的时代内容和时代精神。举办慈孝文化建设研讨会、慈孝仙居理论征文比赛、孝行浙江走进仙居、慈孝创建骨干培训班等活动,高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总结和提炼慈孝仙居创建的核心价值和制度安排。邀请国内慈孝方面研究专家、学者开设慈孝大讲堂,并成立由土专家组成的慈孝讲师团在全县机关、企业、学校、农村进行巡回宣讲。
二是发挥文化的塑造作用。注重挖掘、整合本地传统慈孝文化,形成恒久性、有形化的文化成果。搜集整理仙居古代慈孝典型、慈孝文化遗迹遗存、文献资料、民俗习惯等,并汇编成书。创作慈孝主题歌,编写《孝满人间》《大孝无声》等文学作品集和《林氏家训》等族谱家训。把慈孝新人新事创编成三句半、道情、莲花等文艺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送戏下乡。建设周敦颐后裔故居、朱熹遣子上学的桐江书院等10个慈孝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批慈孝主题公园、慈孝文化街、慈孝文化墙、慈孝文化长廊等。
三是发挥氛围的感染作用。在县城各个主入口、县城主要街道、20个乡镇街道、418个村(居)都精心布置了有关慈孝的公益广告。在仙居电视台、仙居报开设“仙乡新风・慈孝在行动”“寻找身边的感动”“寻找百岁老人”等专题专栏,确保慈孝创建日日有动态、天天有声音。大力应用新媒体,开通慈孝仙居专题网站,开设仙居手机报、微博、微信平台,宣传慈孝文化和行为。制作慈孝宣传环保袋、广告扇、餐巾纸等免费发放给市民,发送慈孝宣传手机短信50万条次,确保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实施“典型感召”模式,使慈孝人物汇聚成林
注重挖掘、培育、宣传“可亲、可敬、可学”的慈孝典型人物,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最美盆景”逐渐发展为“最美森林”。
一是注重典型的代表性。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仙居人・首届慈孝之星、十佳慈孝家庭、十大孝村、校园十佳小孝星等多个层面的慈孝典型评选表彰活动。通过群众推荐、专家评审、投票公示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出了“最美奶奶”金冬梅、“最美妈妈”王雪娟、“最美母亲”严雪花、“最美媳妇”季一婷、“最美女生”朱耀婷、“最美男生”曹贵林、“最美集体”溪港乡中心校四(1)班等各有特色、各具代表的先进人物和群体,共同组成了仙居“新二十四慈孝”人物。
二是注重典型的导向性。在典型的选树过程中,注重发挥典型的荣誉感和先进性,不仅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各种奖励和表彰,还在政治待遇和日常生活中给予优待和特殊照顾,形成好人有好报、人人争做好人、好人频出的生动局面。近年来,有1名典型当选为市人大代表,3名典型当选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每年两会、党代会邀请慈孝典型作为市民代表参加旁听,县内大型文艺晚会也请慈孝典型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每年还组织慈孝典型赴台州市立医院免费体检,优先安排慈善援助和民政救助家庭比较困难的慈孝典型。
三是注重典型的可学性。加大慈孝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对先进典型进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宣传,使典型广为传播,深入人心。举办中国好人榜仙居颁奖晚会、“你最美丽”首届仙居县慈孝之星颁奖晚会,县委书记、县长亲自为慈孝之星颁奖,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并通过发文推广、媒体宣传、组织报告会、制作发放晚会光盘和画册等方式,持续不断地跟进推广、集聚、放大慈孝典型的教育引导作用。
(三)实施“全民践行”模式,使慈孝精神身体力行
践行慈孝精神贵在身体力行,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对象、不同层次做到有的放矢,有计划、有安排地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从而使践行慈孝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
一是突出农村的主战场地位。在工作计划安排、工作精力投入、工作资金保障上都把乡镇和农村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让父母住朝南屋”“为老人晒被子、洗衣服”“为老人过生日”等“慈孝日”系列活动。按照自愿原则,充分发挥地方乡贤、社会爱心人士的重要作用,通过各类渠道筹集建立慈孝基金。建立村级志愿义工服务队,通过结对帮扶,让空巢老人有人帮忙照顾,让留守儿童有人关心关爱。整合现有资源,突出慈孝主题,建设农村文化礼堂。按照创建基础条件,全县分示范村、重点村和实施村分批分层签订慈孝协议,将慈孝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开展“星级慈孝文明户”评定,致力于创建慈孝村(居)。
二是突出单位的示范性作用。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开展“我为父母献孝心”活动和“我为子女树榜样”活动,让党员干部在家庭和单位都身体力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建设慈孝道德讲堂50家,开展仪式流程规范、内容形式丰富的道德巡讲活动,传播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好人。举办“党群同创”慈孝仙居演讲比赛、“践行慈孝弘扬文明志愿服务”等活动,激励和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践行志愿、奉献爱心。结合“强基惠民村村帮”工程和“双百结对、共创文明”工作,统筹城乡共建资源,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目前,全县51个省、市级文明单位同51个村,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与418个村(居)结成为期5年的慈孝创建共建对子。
三是突出学校的基础性作用。学校是未成年人德育教育的主阵地,慈孝教育需从孩子抓起。深入开展“慈孝育人”工程,在学生、教师、学校三个层面开展“慈孝育生心”“慈孝铸师德”“慈孝凝校魂”系列活动,构筑全方位、立体式的慈孝教育教学模式。举行“慈孝育人”千人签名活动,开展“慈孝心・中国梦”书法、绘画、演讲比赛和“慈孝仙乡・逐梦中国”暑期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浓厚的慈孝教育氛围。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编写慈孝教育校本教材,已出版发行小学教材3册并纳入日常教学。制定具有科学性、操作性的慈孝文明守则,纳入中小学生守则,规范青少年日常行为。积极开展为父母做饭、洗脚、过生日等慈孝实践活动,探索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新路径。探索开展中小学生孝德操行评定,并与评先评优、学业成绩相挂钩。
(四)实施“制度督孝”模式,使慈孝行为固化于魂
长效机制是慈孝仙居创建的有力保障,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慈孝创建化虚为实,变软为硬,变短期为长期。
一是建立健全正面激励机制。县农村信用联社是慈孝仙居创建的载体银行,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将慈孝行为纳入用户信用的评定考核中,评上县级慈孝之星或慈孝家庭的信用户贷款可享受银行基准利率,乡镇一级的可比其他信用户再优惠5%,同时贷款额度可进一步放大,办理业务可享受绿色通道。推出丰收慈孝AB卡,提倡子女为长辈存孝款,长辈给子女存教育成长基金,凭丰收慈孝卡,在景区旅游、公交出行、医疗服务等日常生活服务方面都享有优待、优惠政策。
二是建立健全反面约束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中,将是否孝敬父母、关爱子女等指标纳入个人德行的考核体系,促使领导干部更加注重官德,以身作则。在农村广泛签订慈孝协议,将慈孝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对村民行慈孝行为进行量化,若违反协议则在宅基地审批、村集体福利享受、入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方面采取惩罚性措施。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县委发文明确把不慈不孝的对象列为不宜参选人员。
三是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县委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考核办法,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责任制考核。聘请21名离退休老干部成立慈孝督导团,不定期对乡镇部门进行督查考核。
四、慈孝仙居创建的初步成效和绩效评估
(一)慈孝仙居创建寻找到了一条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并使之焕发生机和活力的新路子
慈孝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道德记忆。慈孝仙居创建批判地继承传统文化,融入新时期社会主义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努力实现了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它倡导和弘扬了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追求,让每一个人都成为传播中华美德、中华文化的主体。通过两年多的实践,全县上下形成了情谊融融、孝行如潮、善曲高歌的生动局面。
(二)慈孝仙居创建寻找到了一条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在基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路子
慈孝仙居点亮了人们心中的道德明灯,使积善心、行善事、做好人蔚然成风。在浓厚氛围的熏陶和感召下,全县人民的价值理念得到升华,“慈爱、孝敬、为善、有信”的慈孝仙居价值内涵不断凸显,充分激发了仙居人民崇德向善的正能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有效落地,生根开花,乡风民风明显改善,爱岗敬业、团结互助、诚信经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展现。仙居2013年底被正式命名为中国慈孝文化之乡,荣获第三届浙江孝贤工作特别奖和2013年度台州市党建工作创新奖。
(三)慈孝仙居创建寻找到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物质精神双赢的新路子
慈孝仙居创建,不仅促进了家庭细胞的和谐,也用制度化手段和社会化途径切实促进了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管护难题。同时乡风文明提升,有效化解了社会许多矛盾冲突,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人与人之间更加和谐,整个社会更加和谐稳定。道德品牌的软实力带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硬效益。全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招商选资成效显著,三大产业平台建设和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民生项目、文明城市建设等扎实推进,仙居县已连续5年在台州市县市区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仙居正向着“绿色发展、科学跨越”的目标不断迈进。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土化的思考
群众对理论的理解和接受,来源于对理论的感性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被人民群众所感知、所理解、所接受、所认同,才能成为他们的自觉追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减少其政治性、理论性、空洞性,应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增强现实性、形象性、基础性。应推动理论的通俗化、大众化、乡土化研究,使道德从抽象的概念范畴走向生动丰富的群众现实生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接地气、更有生命力。
(一)植入传统文化
核心价值观一定是在一个国家、民族长期发展中孕育形成的,反映着这个国家、民族的文化积淀和思想结晶。2013年12月30日,在中央政治局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第12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2014年2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第13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土壤,吸收合理成分,结合时代要求加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才能茁壮地孕育发展。
(二)扎根农村基层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3/4,广大农村不仅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战场,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适应中国国情,摸准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生活理念、思维方式,找到先进文化在农村生存的根基和土壤。农民群众不是不愿意接受有价值的先进思想,而是不喜欢接纳言之无物、刻板生硬的说教。这就要求我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通话”转化为“地方话”,将“大主题”转化为“小故事”,将“大社会”转化为“小舞台”,把“大道理”寓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的经验和感悟之中。慈孝仙居倡导“对上要孝,对下要慈”,价值观念简单,理论平白无华,容易被农民所接受,因此架起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农民群众之间的双向桥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理念、思想精华顺畅地进入农民群众的话语系统,深受群众欢迎。
(三)建立社会组织
社会治理模式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不可分。社区和家庭是社会结构的细胞,构建和谐社会,培育先进文化,迫切需要建立一种能够有效完成新任务的基层治理模式。传统守望相助、团结和睦的规则意识和宗族、乡约等民间组织在现代社会仍有一定影响,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注重培育农村社会组织,政府主导和村民自治相结合,提高农村的建设水平、管理水平与农民的思想意识水平,实现官民共治,激发农村的内生动力。慈孝仙居创建就是抓住农村“熟人社会”特点,重塑社区内部的文化价值观念,并培育社会组织,推动村民自我管理的探索。建立村级慈孝基金和理事会,理事会汇集了村里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以及村里的经济文化能人,按照“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原则,筹集设立的慈孝基金在慈孝文化宣传、慈孝典型培树、慈孝行为践行等方面发挥了最大效益,理事会也成了村民信得过、看得起、最有凝聚力的自治群体。修订村规民约和签订慈孝协议,将慈孝理念和传统的民事民治理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成为村民日常生活的行动准则和行为规范,约束和激励村民行慈孝、做善事、遵道德。成立志愿者驿站和村级义工服务队,把志愿服务组织延伸到广阔的乡镇农村,开展一些贴心而实在的志愿服务,在政府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下担当公益角色。开展信用村、慈孝家庭评比,并实施信用贷款优惠政策,“用慈孝做抵押,用道德做保障”,以低息贷款激励村民行慈孝,又促进了当地老百姓发展生产、积极创业,促进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四)党员率先垂范
党员干部在弘扬先进思想道德上作出表率,见诸行动,是极为重要的导向、示范和很有说服力的教育、引导。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抓好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引领带动作用。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甘于奉献,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头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慈孝仙居创建一直强调党委政府全面引导,党员干部率先示范,群众广泛参与。在志愿服务方面,不仅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而且志愿服务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在慈孝基金捐款方面,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捐得多,捐得早;在践行慈孝争当慈孝典型方面,党员干部成为主体,首届慈孝之星党员干部就占40%以上。在创建过程中,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党风廉政教育等工作密切结合,积极寻找工作结合点,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的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严把孝德关,把干部践行道德方面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使领导干部更加注重官德,在制度方面有效激励和约束党员干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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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孝孝慈孝道孝道文化
在慈、孝、友、恭之中,中国古代思想家尤其重视孝,将其看作为“百行之先”。孝是做儿女的义务,其根本要求是敬,即对父母发自内心地敬爱和依恋,表现于外就是温和、愉悦、恭敬的态度,尽心尽力的侍奉.力求给父母带来更多的幸福、欢乐以至荣耀。如“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孝子之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丰L记·祭仪》)“人之孝行,根于诚笃。虽繁文末节不至.亦可动天地,感鬼神。”(袁采:《袁乐世范》卷一《睦亲》)孝慈是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十分重要的规范,在所有的传统德目和规范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儒家视孝慈为仁、义的根本,“人伦之公理”,许多思想家和历代统治者也把它当做维护伦理关系和政治统治的重要手段,把孝慈与“忠君”、“爱国”相联系,以孝慈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出发点,使孝慈这种调节亲子关系的道德规范上升扩展为具有社会普遍意义的行为准则,成为社会教化的基本内容。
一、“孝”产生的原因及其社会基础
孝的观念产生于原始氏族社会末期,即由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时期。由于私有制的产生,并为男性家长所支配,子女可以直接从先人那里继承财产,为了表达对家长的感恩、崇敬和哀思之情,日久天长便产生了孝的观念。孝最早是作为家庭伦理规范出现的,它的功能是调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当初并无社会规范的意义。远在西周社会,孝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已见著于文字。《尚书·酒诰》说:“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尔雅·释训》有“善父母为孝”的说法,意思都是敬爱、奉养父母。
孝的观念的产生基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两个最根本的事实。第一,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的存在,构成了中国占代社会人际关系的“天然”形式。基于血缘而产生的“亲亲”关系,这是人类古老的感情,氏族社会就是依靠它来维系的;在西周奴隶制社会,体现为自周天子至诸侯、卿大夫、士的垂直金字塔形式,经过春秋战国的变革,在秦以后的封建制社会.则体现为以家庭为单位的横向的网络形式。第二,作为社会存在基础的自然经济的高度分散与作为国家整体的君主专制统治的高度集中,是中国古代的社会基本结构。个体家庭经济的形成,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家庭中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出现,使得氏族社会里抚养老人是全体氏族成员的事,子女对父母无特殊的责任和义务。奴求社会出现了个体家庭后,夫妻及其子女构成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在经济上相互依赖。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并有要求子女奉养的权利,子女则负有照顾父母的义务。与此相联系,作为家长的父母享有绝对权威,有权支配子女,子女则有尊敬与服从的义务。“孝”的观念便由此产生。
“孝”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要求子对父的奉养、尊敬和服从。它虽体现了父子血缘“亲亲”之情,但本质上是父子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反映。因此,“孝”不是自有人类社会就有的,只有到了私有制财产出现、“一夫一妻制使父子关系确实可靠,而且导致承认并确定子女对其先父财产的独占权利”(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的情况下,才开始产生的。“孝”的社会属性,主要是用其维系宗法制。一方面宣扬“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把同一“族类”作为同心同德的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又以宗室血缘的亲疏远近确定内部的等级秩序。这样由家族到国家,达到了伦理与政治的统一。因此,西周对“孝”非常重视,把“有孝有德”作为“君子”的主要政治标准的道德要求。“孝”作为宗法道德规范获得了强烈的政治色彩,成为维护奴隶主统治的有力工具。它集中反映了氏族成员必须服从氏族整体利益(既个体依附群体)的伦理实质。正因为如此,“孝”在诸宗法道德规范中占据了主要的地位,特别为周统治者所重视。周人关于“孝”的思想,一直为后世所承袭,在儒家和封建统治者那里,得到了不断的升华和发展,与“忠”相并列,成为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
二、《孝经》的德育思想
《孝经》论孝,概括起来,主要是两方面的内容。
(一)“孝”为“至德要道”
《孝经》开卷即伪托孔子表明了“孝”在诸德中的地位:“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是先王“以顺天下”,使“民用和睦,上下无怨”的“至德要道。”关于“孝”的内容,《孝经》作了如下的概括:“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中于立身。”“事亲”也即“爱亲”、“敬亲”,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并要求做到“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众人)不争”否则,“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此外《孝经》又把“不敢毁”自己的身体作为事亲的一项重要规定,并视之为“孝之始也”。再有把“事君”尽忠纳入“孝”的规范,这是《孝经》对先秦儒家关于“孝”、“忠”关系的进一步理解。
(二)“以孝治天下”
《孝经》宣扬孝道的唯一宗旨,是实行“孝治”。“孝治天下”、“孝顺天下”,是贯穿在《孝经》中的一个重要思想。《孝经》说:“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孝治》)天子以孝治天下,对诸侯和小国之臣接之以礼,即得万国之欢心。很明显,所谓“以孝治天下”,体现为使万国“事其先王”、百姓“事其先君”、家人“事其亲”,其实质是使天下都心悦诚服(“欢心”)地服从统治者.“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帮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孝治》)“以孝治天下”还包括以教化民。“教”,《广至德》说:“君子之教以孝也。”
《孝经》认为:“亲生之膝下”,人在孩提时就产生亲爱父母之心,及长则日增尊严父母之德,而这正是的教之所“本”。
总之,《孝经》把“孝”抬高到“至德要道”的高度,主张“以孝治天下”,适应了封建家长和君主专制统治的需要。因而始终受到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它首先为统治者所推崇,用以作为推行“孝悌力田”的选士标准和提倡“以孝治天下”的工具。以后,唐玄宗又亲自为之作注,从而更为《孝经》所论之封建“孝”道增添了帝王的至上权威。
三、“孝”的现实意义
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已有3000余年的历史,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笔者认为,孝是封建道德,但绝不认为孝仅仅是封建道德。孝具有阶级性,但也有广泛的社会性,即全民性。在阶级社会里,任何一种道德范畴,都是阶级性与全民性的统一。任何一种道德行为准则的提出,都有它的阶级利益基础。在封建社会的早期阶段,对协调君主、父子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力,培养人对国家、社会、家庭的义务感、责任心方面,都有着某种程度的进步作用。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今天,尤其是在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下,研究和弘扬传统的孝道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以兼容并蓄的态度来审视孝道文化,确实认识到孝道文化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
首先,孝道文化的核心是敬老养老。作为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的优良传统,它强调幼敬长、下尊上,要求晚辈尊敬老人,子女孝敬父母,爱护、照顾、赡养老人,使老人们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这种精神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不管社会如何进步,社会文明如何发达,这种美德什么时候都不能丢。否则,就无异于大道废弃,纯朴破产,人心堕落,社会倒退。
其次,古人将孝道即敬老、爱老、养老列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继承发扬这一优良传统。古代孝道教育的目标就是使敬老养老观念由家庭推广到社会,并通过社会教化与社会教育的结合,有效地营造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鼓励人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孝敬父母、爱护子女的道德情操推己及人。只有孝敬父母,才能家庭和睦;只有家庭和睦,才能社会安定;只有社会安定,才能经济繁荣;只有经济繁荣,才能国富民强。
【关键词】孝道文化核心价值体系公民人格民族凝聚力
孝道文化的溯源和本质特征
“孝”字最早出现于甲骨文,上部为“老”,下部为“子”,可按其象形会意,表征老人与青年晚辈的和谐,是一种人类对于自身命运的感怀,一种年轻个体对年老者无微不至的关怀。其起初的含义与当今的含义差别较大,作为伦理概念的“孝”正式提出于西周时期,其基本含义为尊主敬宗和传宗接代。就尊主敬宗而言,其尽孝方式主要为祭祀,在宗庙通过奉上贡品以祭祀祖先,求得祖先或神灵对现世的保佑。当然,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其对象非在世的长辈而为逝者。就传宗接代而言,当时西周流行朴素的信仰,崇拜祖先就是将祖先的生命得以延续,周而复始,生生不息。孝的现代含义由孔子所提出,他不仅将孝从普通的伦理信仰提升至遵从伦理血亲前提下子对父的关爱与赡养的高度,并赋予这个概念更为深刻的内涵。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①,就是将孝应用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构建起始于亲父母直至尊君尊国家乃至大爱天下的全面的伦理体系,并将它贯彻到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纲之中。“孝之至,莫大于尊亲”②,将孝的主要含义限定在长辈与晚辈之间,为其传承与发展提供简明而又深刻的规范。儒家倡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③,阐明了古代对于孔子尊孝观念的起因和缘由。在成长过程中,子女则需遵从“孝,乃百行之本,众善之初也”的观念,对长辈“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④,时刻谨记父之命,行父之事。其本质则为在“顺”以及“敬”的前提下的一种职责,“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即是说子女的关键职责在于孝养父母,否则与犬马无异。
孝道文化与健全人格的培养
孝道文化作为中国道德文化的起点,以孝文化作为支撑来构建公民品德教育,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孝道文化构成了中华道德文化的起源,同时也规定了道德教化的本质内容。孝道规定要尊敬父母,承袭君子德性,修身养性以光耀祖先。以孝道作为健全人格培养的起点与切入点,应该从三个方面通过加强和深化孝道精神和要求来培养个人健全的人格。
首先,孝道最基本的要求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在对个人进行人格培养上应首先强调珍爱生命价值,呵护身心健康的重要性。爱惜自己是前提,只有将自己首先保护好,不、不逞凶、不违法,才能为对社会做贡献提供前提。同时也应关爱他人,对生命重视与珍惜,人人生而平等,关爱自己和关爱他人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通过这份对生命的珍惜来作为健全人格培养出发点具有可行性与实践性,更能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关怀与体贴。
其次,要做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⑤,通过个人的努力奋斗,提升自身的综合素养,进而建功立业,以使家人光耀。这就为个人奋斗提供坚强而厚重的动力源泉,不仅仅为自身的幸福,而且也为家庭的幸福而终其一身。在这一过程中既伴随着品行的提高,也蕴含着个人能力的潜在提升。在生产、生活中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做的发现、创造,充分体现了个人的主体性意识。
最后,个人品行的提升需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将个人品德的培养定位于提升修养的过程中,服务社会和祖国建设。孝道文化不仅仅要求对父母的孝,还表现为对社会的付出与服务,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将孝道的统治意义定位于“忠于事君”,而现今社会主义孝道文化的构建则应定位于“服务社会”。要艰苦创业,自觉奉献,将自身发展同社会发展进步的步伐统一起来。
孝道文化与和谐家庭的构建
孝文化的内涵不仅充分显现了晚辈对于家庭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孝道对于“齐家”的重要作用。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将晚辈对于长辈的“敬”与长辈对晚辈的“治”相结合,可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发挥,从而以家庭为契机,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从第一层次而言,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字面意义讲子女有对于传承家族血脉的职责与义务,而深层探析则可发现这是一种人类对于生命的关怀与渴望,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传统的人本主义精神。在古代,这一思想体现了一种单向的作用力,即子女无独立的人格,而被视为家庭的私有财产,从而产生了诸如“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父为子纲”的一系列严格的等级秩序,从根源而言,这是中国古代小农社会生产力不发达与封建等级秩序的产物。
从当代视角来看,一方面在构建孝道文化的过程中应该继承古代家庭孝道的合理成分,而另一方面则应扬弃其糟粕。具体而言,社会主义孝道内涵不仅仅体现在子女对父母的单向遵从,同时也应体现父母对于子女的关爱与呵护,在“齐家”过程中,双向发挥作用,分清主次,分清层次。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子女对父母则要做到以下三点:一、对于长辈要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以满足,赡养父母,做到“尊亲”;二、继承父母之命,“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做到“大孝终身父母”;三、“慎终追远、丧葬祭祀之礼”,以安父母。从父母及其他长辈角度而言,则应履行“齐家之宝”―孝的新要求,体现孝道新功用,小至和谐家庭,大至和谐社会的构建,都不应忽视“长幼有序”中的“倒序”,即长辈对于晚辈的关怀与呵护,既为其子女树立榜样并孝顺自己的长辈,又充分关怀自己的子女。由此,通过子女与长辈的双向互动作用,可以为和谐家庭的构建创造良好的氛围。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和谐的孝道关系则通过家庭为建立社会有机体而发力。
孝道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太平”,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以孝为基础,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社会治理理念,体现了社会的一种安定祥和的状态。但是就历史发展过程而言,这套治理理念毕竟是以封建制度为根基,带有封建落后性,难免会出现“举孝廉,父别居”的丑态。所以说,传统的孝道具有精华与糟粕的双重成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孝道则需用批判的眼光辩证的看待其内容,吸收其合理成分,剔除其糟粕。同时,结合我国阶段性思想文化建设的成果与教训逐步推进,最终构建起新的社会主义孝道观念。新的孝道文化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应有之义,是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必经之路。因而,应把社会主义孝道文化的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范畴之中,实现政府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搞好这个重新构建新型意识形态的系统工程。
其次,对于国家而言,虽然它不是建设与学习孝道文化的主体,但在推进孝道文化建设中却发挥着引领与促进作用。现阶段,我国初步形成了公民道德体系,然而在其中却缺乏明确的孝道文化的内容。不难发现,古代封建社会的传统孝文化虽然有其自身的缺陷与局限,但却得到了较为彻底的贯彻,究其根源,不仅仅是官方的道德提倡,更重要的是将孝道纳入了制度与法律体系的建设轨道。当今的社会主义新孝道建设虽说不可采用上述严刑峻法,但是古代中国的有关实践却值得我们借鉴。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需要将孝道文化的有关内容融入到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国家机器的强制力来保证孝道文化的实施效果,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这样才能够保证孝道文化的最终实现。
最后,国家需要为孝道文化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当前,民生建设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和评价政府工作成效的最重要指标。在这方面,国家可以将孝道文化建设与现阶段民生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此,各级政府需要在社会福利体制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将家庭基于孝的个人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为孝道文化体系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国家需要逐步建立起覆盖全体公民的社会安全网络,提供经济、医疗、住房、权益等多方位保障。同时国家更需要加强社会救济和脱贫工作,减轻老年人的负担,从而形成家庭与社会的双层物质保障模式。
结论
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古老国度,中国继承了丰富的思想文化遗产。对于当代中国而言,如何有效地批判和继承这些遗产是一项重大而严肃的历史使命。处在快速转型期的中国不仅经历着社会经济领域的重大变迁,思想文化领域的变革同样剧烈,因此构建适合现阶段国情的思想道德文化体系更为紧迫。孝道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的思想文化建设进程中能够发挥诸多方面的作用。孝道文化的培育和发展有助于社会主义公民健全人格的培养,有助于家庭和谐的构建,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助于社会主义民族凝聚力的提升。因此在现阶段,充分发扬孝道文化,推进孝道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渭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注释
①③⑤《孝经・开宗明义章》。
②《孟子・万章上》。
Abstract:“thefilialpiety”theprimitivesignificanceappearsintheWesternZhouDynasty,issituatedbetweenthereligionandethics.OnlythenhastheethicsstandardsignificancetotheKongZitime,isoneofConfucianistethicsmoralsimportantcontents.KongZiadvocated“thefilialpiety”isforewordandoneethicsmoralstheonekindofoldandyoungstandard.Menciusbasedonthiscarriesonthefilialpietythoughtthedisplay,causesitscomplication.Atpresent,ourcountryenteredagingsociety,theattentionoldagecommunity'sphysicalandmoralintegrity,hasbecometheconstructionharmonioussocietytheimportantattribute.
关键词:“孝”的演变现实意义
Keywords:“filialpiety”evolutionPracticalsignificance
作者简介:王惠杰(1974-),女,河南省许昌市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伦理
【中图分类号】D6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6-0136-02
一、“孝”的思想起源与发展变化
“孝”最早出现于金文,金文中的孝,主要是针对故去的祖先。西周时代,周人继承了殷人的祖先崇拜,使孝的对象不仅限于“祖考”,也包括“皇神”。所以,孝的原始意义是介于宗教与伦理之间的。西周时期,孝这一观念的主要功能不在伦理生活这方面,而是在政治生活这方面。因为当时周得天下后,最重要的是如何巩固统治权。而当时最能统治人心的力量是宗教,所以周人就竭力宣扬文王、武王的德业,把他们神圣化,以成为民族凝聚的焦点和政治团结的最高象征。周人对孝的规定是奉养、恭敬父母和祭祀先祖。
“孝”具有伦理规范意义是在孔子时期,其原因有两点:第一,孔子时期,社会剧烈变动,建立在传统宗教基础上的孝道已随着经济制度的变革发生了严重的动摇,重建以孝道为核心的宗法伦理,是社会的需要。而当时的社会结构以由宗法宗族制度向宗法家族制度转变,并以单系亲族组织为原则,以父子关系为主,其他的君臣、夫妇、长幼、朋友间的关系和行为,都以父子关系为准绳。所以提倡孝道是稳定当时社会结构的最有效的力量;第二,从哲学观点来看,孔子思想中最具代表性的“仁”是一个普遍性原则,那么在具体的行为上,必须有一个特殊原则,去实践“仁”。“孝”这一观念,就是“仁”在道德实践上的表现,就是一个特殊原则。
(一)、孔子的孝道思想主要内容有:
1.维持长幼之序。“入则孝,出则悌”就是其基本原则。在当时的社会里,只要是年长的,就受人尊敬。
2.伦理道德的规范。这些规范里最基本的一个就是“无违”,孔子对“无违”的解释是:“生,是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1[由此可以看出,儒家孝这一规范,既是伦理的,又是宗教的,它内化于人的心中,成为最具普遍性的一种宗教活动。至于孔子对孝道的其他解释,都是从“无违”这一点推衍出来的。但是,孔子的“无违”并不是要求对父母命令的绝对遵从,而是对父母前辈身上所凝聚的经验、智慧的肯定、认同和接纳。
3.孝与仁。“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2[也就是说,“仁”必须和作为具体行为规范的孝相结合,才能表现出来。
4.孝与忠。孔子关于孝与忠的言论只提过一次。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勤,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3[由此可见,孔子所提的“忠”只是政治领袖尽孝尽慈的效果,与后世完全无条件服从的忠君意义,是毫无关涉的。
(二)、孟子对孝道思想的发挥。
1.亲亲原则。孔子讲的孝道只属于父子一伦中的规范,孟子把这一规范的价值扩大,似乎成为唯一的是非标准。孟子说:“事孰为大,事亲为大。”[4]“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5]“事亲、尊亲成了人生最高的道德表现。因此,也就有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6]之说。
2.孝悌意义的扩大。孔子讲的孝悌是维持长幼之序的基本原则。孟子把它无限扩大,不但是王道的一个条件,还是复仇的一种手段。甚至说:“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7]
3.受前面两点影响,孟子把“无违”推向另一极端。“大孝终身慕父母”。[8]使为人子者,除了遵循父之道,很少再有发展的余地了。孝子成了人生唯一有意义的角色。
4.孟子塑造了很多孝的典型,尤以舜为最。
(三)、孔孟以后孝道思想的演变
在孟子时期,已有“泛孝主义”的倾向,经秦至汉的演变,已完成真正“泛孝主义”的思想体系。到了汉代,封建统治者从实践上使其政治化,出现了“汉以孝治天下”的情形,孝被纳入封建道德体系中,开始成为封建家长制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魏晋隋唐时期,玄学、佛教盛行,对儒家形成冲击之势,在儒、佛、道对立交融的过程中,孝文化体现出崇高与变异的特点,出现了“援道入儒”的新特点,强调孝道的自然亲情,而削弱孝道的政治教化功能。宋元明清时期,孝道演变到了登峰造极的状态,除元朝由于是少数民族日益入主内地故不十分重视孝道外,宋明清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孝道,使之在理论上出现了论证哲学化、教化通俗化、义务规范极端化、专制化倾向,在实践上则体现为愚昧化趋向。
(四)、孝道在封建社会演变中出现两个问题。
1.忠孝混同。在孝道的演变过程中,孝的价值已逐渐被升高到取代一切价值的地位,与专制政治结构中的忠君相冲突。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使忠孝混同,其本质是孝道思想演变和政治制度演变而相互影响的产物。这样就使专制帝王在心理上得到全民无条件的支持。这种思想体现在《大学》、大小《戴记》、《吕氏春秋》多些,《孝经》只不过是更有系统地整理。
2.私情与国法相冲突。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孟子主张舜应窃负而逃。就蕴藏着私情与国法之间相冲突的问题。
二、“孝”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及实践中的问题
作为道德实践行为的孝是动态的,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充实新的内涵。同样,作为哲学概念的孝也不应该是静止的。中国传统所一直倡导的孝,在现代社会里面对着多方面的挑战,如何在现时代的背景下,让孝既能保留传统精髓,又可以融入时代感,是儒学、社会学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学科值得深入探究的重要课题。
“孝”作为儒家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自然有它的合理性,但由于时代局限性,也必然会有封建性的糟粕,如“愚忠愚孝”、“三纲”等思想,也成为“五・四”运动和期间,人们常用来批判封建思想的论据。所以,只有把孝道放到它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下,才能进行正确的分析。
中国的传统孝道,从合理因素来看,主要有五个方面:赡养父母,这是孝赖以存的血缘基础;爱亲敬亲,这是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永恒价值;“谏争即孝”,在家庭内部提倡民主性、平等性的存在方式,这是一种合理的要求;尊老爱老,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光耀双亲,就是为父母争气,不丢父母、长辈的脸面,从而引发了人们积极向上进取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人们建功立业,报效国家、民族、家乡父老,这是值得珍视的一种有积极进步作用的伦理意识。
从封建性的时代局限内涵来看,主要表现也有五个方面:长期以来,孝已经由封建专制统治的基本道德力量,变成维护封建残余思想的精神工具,而与民主意识相悖;宣扬对父母不分是非好坏绝对服从的奴隶主义,剥削子女的独立人格,这种封建糟粕是必须抛弃的;封建孝道宣扬的“父子相隐”,私情大于公法,这显然是与现代社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相违背;儒家提倡的“厚葬久丧”与建设社会主义新风尚是相背离的,应该提倡“厚养薄葬”,这是顺应时代要求的;“不孝遭雷打”和“以孝感天”的愚孝观念,是与现代科学精神相违背的,应该剔除。
“孝”是“立人之本”,“人伦之本”,是一切德行之源,讲孝不等于“封建”与“落后”。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用“与时俱进”的观点,发扬传统孝文化精髓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发扬传统孝文化,是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传统孝文化的核心是敬老养老。它强调幼敬长、下尊上,要求晚辈尊敬长辈。这种精神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中国目前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对以“养老”、“敬老”为中心的孝道建设,将日益迫切。
在现代社会中,传统的孝所要求的赡养父母,虽被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但这样似乎会让人们肤浅地认为“孝”仅是物质上的供养,从而忽视了重要的一层意义“敬”。孔子曾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9]很多人都认为给父母丰富的物质就是孝。其实人到老年,最怕精神上的孤独和情感上的冷落,作为子女,应在精神上多关心和体贴老人,要多抽出些时间,常和老人聚聚,相互间嘘寒问暖,使老人深切感受到天伦之乐,让老人在精神上领略到莫大的快乐和满足。因此,物质生活质量普遍提升后,“精神赡养”父母应成为当今社会孝道的一个标准。
(二)、“孝”是家庭生活中的道德,是协调父母和子女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是对子女的道德要求。
家庭具有天然的道德教育资源优势和最早实施孝道德教育的天职。《孝经》说:“父子之道,天性也。”讲的就是孝文化产生的天然的血缘基础。孝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每一个中国家庭得天独厚的精神财富。这种精神财富通过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得以传承。而“孝”在家庭中实质上是一种亲子道德规范,是体现家庭伦理、维持家庭稳定的规范。因此,家庭孝道德教育是进行一切道德教育的基础。
中国家庭历来重视道德教育,传统孝文化至今仍渗透在家庭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中。由于家庭的生态结构决定了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具有一种特殊关系。父母总是无微不至地从生活上关心体贴子女,培养教育子女,希望他们早日成材;与此相应子女一般对父母都怀有尊敬、信赖、爱戴之情,从内心愿意接受父母的教育、指导和帮助。因此家庭教育就有了进行道德教育的优势,在道德培养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但是,当前的家庭教育中却普遍存在的“重智轻德”现象。家庭教育作为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教育,天然的赋有德育尤其是孝道德教育的功能。而眼下德育功能却被智育或其他的功利性强的教育所替代。在现行的教育制度下,大多数家长把对孩子的知识教育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往往忽视道德品质的培养。试想,一个孩子,如果连养育自己的父母都不关心、不照顾、不尊敬、不爱戴,怎么能去爱他人爱集体呢?
(三)、弘扬孝道文化,提高全体国民的道德素质,是当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孝道不仅是形成现代人际关系和谐的价值渊源,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事亲行孝,历来是做人的根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家庭和睦、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基本要素,而且还是一种社会,行孝者对社会公德负责,肩负着社会责任。从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求和面临的现实看,我国正处在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转型期,伴随改革开放的步伐,旧的道德规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矛盾正日益突出,重塑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道德文化体系和体现时代精神的伦理精神,是每一个中国人所面临的道德选择。传统孝道文化中倡导的重根源精神,对加强中华各民族的团结、齐心协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着凝聚性的作用。这也应该是当代社会公民道德教育的最佳切入点和出发点。
注释:
[1]《论语・为政篇》
[2]《论语・学而篇》
[3]《论语・为政篇》
[4]《孟子・离娄上》
[5]《孟子・万章上》
[6]《孟子・离娄上》
[7]《孟子・告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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