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的理解(6篇)

时间:2024-08-15

美丽乡村的理解篇1

党的十报告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任务,拉开了黑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序幕。佳木斯市郊区抢抓机遇、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大胆尝试,创造性地提出“12345”美丽乡村建设总体思路,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创造了可贵的成功经验,值得全省各地学习借鉴。

一、佳木斯市郊区建设美丽乡村的主要做法

1.顶层设计,把脉定向。一是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下发《佳木斯市郊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投入方式,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步骤,提出了有效的保障措施,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副组长,财政、农委、发改等1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确保美丽乡村建设高效推进。二是坚持高标准的规划设计。美丽乡村建设力求规划设计适度超前,充分体现村屯地域特点和产业特色。交通、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按照“一村一策一方案”的建设模式,综合考虑各村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村民需要等因素,积极实施差异化指导,帮助制定符合实际的建设规划。在此基础上,全区统一建设标准,确定村内路、边沟和路肩要全部达到硬化标准;道路两侧无地块,绿化树种选择适合,乔、灌、花、草相结合;设立专门垃圾填埋场、粪肥堆放场和柴草堆放场,“三出村”率达到100%;有条件的村建设畜牧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原则上出村发展,有效解决人畜混居问题。三是把握严格的投入原则。区委、区政府整合涉农资金,采取“以奖”的方式重点支持群众积极性高、村干部能力强、村班子团结务实的村屯,先干先补、多干多补。严格执行“四不投”原则,即:村两委班子没有积极性的不投、村民代表会没形成决议的不投、村规民约执行不好不能出工出劳的不投、没有垃圾填埋场及粪便处理设施的不投。

2.整合资金,捆绑使用。一是财政整合一块。全区整合涉农项目资金2610万元,全部通过“以奖”方式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其中,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900万元,一事一议奖补资金890万元,新农村建设以奖专项资金150万元,林业专项资金670万元。二是区乡村自筹一块。大力压缩弹性支出,筹集资金3360万元;乡村两级通过自行建设可节约资金3746万元,由于没有发包、承包等中间环节,节省税款630万元、利润1800万元;乡村自筹租赁机械设施费用125万元。区乡村三级累计自筹、节省资金7231万元。三是农民筹集一块。广大农民积极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通过“一事一议”、出工出劳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有效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难题。

3.集中采购,统一调度。一是坚持公开招标。区成立采购工作小组,对美丽乡村建设物资严格执行公开、透明采购,组织交通、建设、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技术监督、河道管理等部门及试点乡镇和试点村书记对竞价企业进行考察验证,对全区27家材料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度、材料质量等进行逐一审核,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根据竞价企业提供的产品报价,以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就近运输为原则,公开选定12家企业作为美丽乡村物资采购供应商并签订了采购合同建。二是大量节约成本。沙子市场价格为每立方米14元,统一采购价格为每立方米9元,每立方米节省5元;卵石每立方米节省7元;边沟U型槽每块节省7元;道板砖每平方米节省3元;排水管每节节省15元;排水管每节节省10元;水泥每吨节省30元。全区累计可节省资金715万元。三是统一运输。区采购部门负责建设物资调拨、统一配送,利用区清雪运输车辆作为全区统一采购原材料的运输专用车辆,由乡镇、村屯根据建设进度,提出物资领用申请,经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区采购部门按工程进度供应建设物资,乡镇、村屯共同验收,并由质量检测部门负责质量监督。按照市场价格计算需运费978.97万元,现在由区里统一配送可节省资金501.16万元。

4.发动农民,筹劳自建。一是层层动员。区乡村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作用和意义,把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建设形式、建设标准详细向农民宣讲清楚。二是典型引路。组织村干部和农户代表到全区率先“美丽一步”的村屯和农场看、听、问、悟。西格木乡平安村是一个村容整洁、村民富裕、村风文明的五星级新农村,集体积累达千万元以上,全体村民享受“五免四补”,全区组织各村参观学习30多次。三是全员参与。郊区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农民当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人。全区每个村都结合实际,由老村干部、老党员、年龄大有资历的农民组成“美丽乡村建设监督小组”,管工程质量,管各家各户出工出劳,管工程进度,虽然不给工资,但都乐此不疲。通过出工出劳,节约资金10多万元。

5.强化机制,建管并重。一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郊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各村重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编成顺口溜,方便百姓记忆,形成有公信力和约束力的农民自主管理条约,让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者和管理者。沿江乡黑通村向村民反复宣讲《村规民约》,并发放倡议书,与农户签订门前“包扫、包集、包整洁”的三包责任书,采取村干部包片、村小组长包街、党员包户的方式对全村各户进行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评选清洁示范户活动,通过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村庄整齐整洁,环境优良优美,形成“人人是美丽乡村形象,处处是美丽乡村环境”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注重引导农民破除陋习、移风易俗、提高素养,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按照城区管理模式,出台美丽乡村卫生保洁长效管理办法,每个村都成立专业保洁队伍或设立专兼职保洁员,实行门前“三包”机制,将每一条道路、每一棵树木的管护都落实到人头,形成了一套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农民共享、长效管护农民共担的管理机制。沿江乡三连村在长效保洁工作中尊重群众意愿,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出工出劳,自家房前屋后必须保持清洁,树木由本户看护,如死亡和损坏由本户补种。三是营造齐抓共管氛围。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生与家长进行教育互动,增设了环境卫生教育课,利用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时间,教育中小学生从小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并争做卫生监督“小管理员”,全区有10788个家庭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活动,实现孩子与家长的互动保洁。望江联合学校提出了做一个永不乱扔垃圾的中国人的主体活动,注重从细节和生活点滴的小事入手,教育学生养成维护环境从小事做起的好习惯。莲江口小学开展了“躬身行动”,号召全校师生及时捡拾脚下垃圾。妇联充分发挥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优势,根据村型大小每村都成立20-30人不等的“巾帼志愿者环境卫生监督服务队”。四是完善督办考评办法。成立由区文明办、质监、交通、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开展工程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督查力度,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开展督查,促进工作进度,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完善美丽乡村考核机制,纳入年终考核目标管理,区综合考核办对美丽乡村推进的实施情况、实施成效进行专项考评,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经过考评、考核,对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

二、佳木斯市郊区建设美丽乡村的明显成效

1.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发挥得好。佳木斯市郊区用6000万干了1.2亿的活,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发挥明显,达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今年,整合各类资金6000万元,通过“以奖”的形式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计划新建道路20万平方米,路肩加宽16万平方米,铺设道板砖42万平方米,铺设边沟24万延长米,全部实现整村硬化、绿化、美化。通过资金的整合,全力对25个村屯(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改变支农项目建设资金分散,难以发挥整体效益的状况。

2.乡村寻租腐败现象遏制得好。一方面,区委、区政府将整合资金采取统一采购形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材料供应商,为各建设村屯提供沙子、卵石、U型边沟槽、涵管等建设材料,直接将原材料送到所需村屯,而不是将资金交由村屯自行使用,这样做最大限度降低了材料成本,有效节省了建设资金,避免了乡村干部接触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实行资金封闭式运转,乡镇和村屯不直接使用资金,既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避免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又杜绝了因建设中发包、转包、偷工减料等影响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可节约工程利润1800万元,使得所有的建设资金全部用于基础设施,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高质量。

3.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改善得好。现在,郊区集中力量干大事,每年集中全区之力建设一批美丽乡村,通过几年的努力,把全区所有行政村都建成美丽乡村,使村屯的环境卫生得到彻底改善。今年在建的美丽乡村,让人切身感受到这种变化,一些村民感叹说:“原来我们农村的生活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现在穿拖鞋都可以出门了。”望江镇佳兴村走进村子就能感受到农村的新风貌,佳兴村的村民说“因为这里的环境好,外村的姑娘愿意来,本村的姑娘不愿意走,小伙子娶媳妇不发愁,住在这样的村子里撑腰提气”。

4.发展乡村特色农业推进得好。郊区结合建设美丽乡村,积极引导各乡村依托资源优势,按照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方向,因地制宜发展中草药、红树莓、生姜、大葱、大榛子等特色种植以及慢养猪、蓝狐、山林鸡等畜禽特色养殖专业村;充分利用亦城亦乡的区位,突出山水特色的自然环境优势,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户外休闲游。发展和壮大莲江口镇晓丽葡萄采摘园、大田良种场、四丰乡滨湖采摘园等一批以休闲、观光农业为主的美丽乡村。莲江口镇长胜村红树莓种植面积达到1200亩,每亩增收6000元以上;猴石山果苗农场依托全市海拔最高的猴石山风景区,加大开发和招商力度,发展旅游产业。

5.村级两委班子威信提升得好。佳木斯市郊区将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交给了村级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转变了原来美丽乡村建设由政府主导,乡村和群众存在等靠要思想,上级投多少资金就干多少活,缺乏主动性的局面。各村两委班子通过引导和带领村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极大激发了农民共建美丽家园的热情,党组织和农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改善了,村级组织威信提升了。

三、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对策思考

1.推广佳木斯郊区美丽乡村建设模式。我们认为,佳木斯市郊区创造的成功经验,具有广阔的推广复制价值。一是省级财政要通过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捆绑使用,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推进指导。二是要科学匡算资金投入规模,依据各地农村建设实际情况和农民参与积极性,分期分批组织美丽乡村建设。三是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建设物资。四是要突出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千方百计调动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美丽乡村的理解篇2

关键词:美丽乡村规划设计概念内涵

引言

美丽乡村是我国新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策略。这是一种综合、全面统领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美丽乡村建设不仅仅是指农村拥有美丽的外壳,更为主要的是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并切实提升农民的幸福指数。那么,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今天,我们该如何对美丽乡村进行规划设计呢?

1、美丽乡村的概念和内涵

第一,尊重自然,创建生态美。村落一般产生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下,集多种自然因素为一体,包括山、水、宅、田、植物等。乡村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且受工业污染的程度小。美丽乡村的规划设计应立足于当前的自然风光和地理环境条件,做到有特色、有风格、有品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融。

第二,重视卫生整治,创造环境美。卫生整治工作是美丽乡村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包括对村庄环境卫生的清洁、建立长效的保洁机制,有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的保洁、对村民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和收集,并有专人定时定点将垃圾进行清运等。通过卫生整治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合理规划住房建设,创造建筑美。住房是乡村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住房建筑布局合理与否、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村民的空间感受和村庄的外在形象。因此,在建设美丽乡村时,应十分注重住房建设的规划,做到与当地的文化、现状相协调,并凸显出地方特色。

第四,合理设置产业布局,创造生活美。生活离不开生产,而乡村景观又是乡村生活的外在体现,乡村景观和产业布局是密不可分的整体。若乡村景观脱离生产,则成为一种“空洞”的景观。因此,在进行乡村产业规划布局时,应立足于实际生活,善于利用土地流转进行土地整合,以达到发展集体经济的目的。

第五,宣扬传统文化,创造地方美。国家近年来十分注重乡村文化事业建设,并不断加大对乡村文化事业的投入。美丽乡村规划设计的内容包括乡村文化事业建设。总结乡村文化事业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弘扬传统文化,凸显乡土特色习俗,保护具有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等。在宣扬传统文化的过程中,使村民对自身文化感受有归属感和满足感。

2、美丽乡村的规划设计理念

2.1坚持规划先行且保护传统建筑

目前,村民的审美意识不强,仍需规划的正确引导。笔者在实地访谈中发现,不少村民甚至包括村干部都对村中新建的洋楼钟爱有加,认为这是高端、洋气的,却对本地传统的民居嗤之以鼻,认为这是过时、落后的。显然村民们表达的意愿是更希望住上钢筋水泥的洋楼,拆旧换新,老百姓觉得这是好买卖。而作为规划者,按统一风格拆旧建新,既能够体现出对村民意愿的尊重,也能够体现整体美,修缮一座老房子往往比建新房子费时费力,吃力又不讨好。在这种情况下,拆除老房子似乎成了一个理所当然的选择。在近35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城市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可旧有的城市格局、传统建筑却也遭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试问当这些充满情怀的一街一巷逐渐离去时,还凭什么为我们是有着5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而自豪?乡村由于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却幸运地保留了许多传统民居建筑,守护这样一座传统文化最后的宝库,防止乡村重蹈城市建设的覆辙,是每一个传统乡村规划都应秉持的理念,也是美丽乡村中美丽的主要彰显。将有传统价值的老房子从新村中拆除,等于人没了灵魂,不是美丽乡村;新房建得整齐划一,光鲜现代,只能算是新区新村,也不能算是美丽乡村。有意识、有计划地主动对老房子进行修缮性保护,对老房子进行登记造册,发掘其文化价值,保护其原有结构及外观,这才是美丽乡村,也是本规划项目的重要理念。

2.2创造“官民一体”的乡村规划新模式

以我国目前的情况还暂时无法直接跨越到“民主导”的阶段,但此次美丽乡村建设政府多次强调规划的龙头作用,可以看到政府正试图以规划者作为与村民间的协调方,将过去传统的“官主导”逐渐过渡到“官民一体”的新村建设方式所作的努力。所以应该以政府牵头,规划主导,村民为主体的模式是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最佳模式。“官民一体”的规划理念在本项目中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项目前期广泛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工作,全面了解村民们对于村庄建设和住房建设的意见及想法,真正从村民的角度解决村民的切实需求,满足村民的基本需要。二是乡村往往偏重于宗族管理的人事制度,因此很容易会出现产权不清的情况,而这种情况下往往规划者在没有进一步了解情况下就先行规划,导致最终的规划图纸成了一纸空文,难以实施。

3、美丽乡村的规划设计策略

如何规划设计好美丽乡村,建设好乡村家园,特提出如下政策性建议。(1)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顶层设计工作需要实事求是,随着城镇化和旧村改造,或整村拆除,或拆改结合,逐渐转变为城市新社区。(2)围绕农业生产,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特别是东北、河南等产粮大省,一定要加大基本设施投资,完善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机械化农业,解放劳动力。自上而下各级领导部门应从加大田间道路、粮食收割再处理机械设备推广等方面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努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3)统一管理机构,制定美丽乡村名称制度,统一管理机构,各个部门紧密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工作。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努力建设美丽乡村。(4)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当中遇到任何问题,不相互推诿,及时解决。在实际工作当中应因时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调整建设政策,确保不给基层部门、老百姓带来麻烦。(5)确保粮食种植安全,建立粮食种植的风险共担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种粮风险,保护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做好农用机械普及推广工作,减轻农民劳动压力,进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管理方面,要确保“建设一处,服务一处”不搞面子工程,让国家投资落到实处,让基层百姓实实在在体会到政策的好处,根据各地区经济文化环境差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并且做到不荒废、不浪费。(7)统一处理生产生活垃圾,特别是农药化肥的包装物,农用薄膜等,既降低了因分散处理造成的处理难度,又因为集中处理可以引进专门废除设备而提高了处理能力。(8)建立生态农业,通过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协调发展建立循环型农业,既可以减少农用化肥的过量食用,又可以减少养殖排污对环境的污染。并且农作物使用有机肥既可以降低投资又可以提高农作物质量,同样的道理也适合于养殖业,这样既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提高,又避免了对环境的破坏。(9)加强对农民的义务教育。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投资力度加大,农村经济发展得到了巨大飞跃,但与此同时因文化程度不高造成的社会问题又广遭诟病,所以加强义务教育,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势在必行。

结语

总之,美丽乡村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工程,其本质不仅仅是村庄的美化,美丽乡村的建设中规划者必须调整好角色,把自己作为政府与村民之间沟通的桥梁,甚至应该淡化自己的角色,更多地帮助村民进入到建设自我家园的角色中来,因为村民才是乡村能够不断发展和持续的能量之源。规划者应该想村民所想,急村民所急,通过问卷、访谈等方法去了解村民们的生活,而在于通过村容村貌的整治提升村民的生活品质,为建设现代农村,培养现代农民打好基础,建设一个老百姓满意的美丽乡村。

参考文献

[1]赖文兴.美丽乡村的规划设计与实践[J].中华建设,2014,03:82-83.

美丽乡村的理解篇3

大家知道,我国的美丽乡村建设始终得到党中央高度关注和坚定支持,而建设美丽乡村离不开大的生态环境。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才能打造我们共同的美丽乡村梦。

我们向往的美丽乡村,她“美”在哪里?我觉得美丽乡村她一定是中国全面小康社会在农村的具体体现,她一定是中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工程。美丽乡村她至少要体现出五个“美”,环境之美、风尚之美、人文之美、秩序之美,创业之美。达到三个“化”:建设村庄有规划、发展产业特色化,改造环境美如画。而环境要美,就要逐步杜绝使用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化学农药、化学肥料以及不可降解的农膜、地膜等,就要大力推广、广泛使用纯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及环境友好型的可全降解的农膜、地膜。从而,使我们千千万万的乡村,能够真正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东到西、从南到北美丽起来。

建设美丽乡村是我们所有中国人的根本所在,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九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创新型现代农业企业,对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深感责无旁贷,为此,我们积极参与冠名中国美丽乡村年度百佳范例宣传推介活动,我们将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开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和文化建设等,实现企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机融合。

美丽乡村的理解篇4

据悉,这是我国首个以村为单位指导美丽乡村建设的国家标准,已在全国实施,而浙江省安吉县成为该《指南》第一起草制定单位。

痛定思痛走生态立县之路

熟悉安吉的人都知道,10多年前,安吉是浙江省25个贫困县之一。当时,为了致富,安吉引进了一批造纸、化工、建材、印染等企业,一时间,到处黑烟滚滚、污水横流,糟蹋了青山绿水。上世纪末,安吉县县委、县政府决策者开始认识到,生态环境是安吉最大也是最宝贵的资源,于是痛定思痛毅然选择了生态立县之路。

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在浙江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考察时,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在余村简陋的村委会会议室,告诫大家“不要迷恋过去的发展模式,下决心关停矿山是高明之举”,“不要以环境为代价去推动经济增长,这样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可持续”。

2008年1月15日,安吉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建设“中国美丽乡村”的决议》。自此,安吉拉开了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大幕。

建美丽乡村要有量化标准

2008年起,安吉提出把一个县域当作一个大景区来规划,把一个个村当作景点来建设,把一户户农家当作小品来改造,计划把全县187个村打造成“村村优美、家家创业、处处和谐、人人幸福”为主要目标的“中国美丽乡村”安吉版。围绕这一目标,该县相继制定了《美丽乡村标准体系》《美丽乡村考核指标与验收规则》等涵盖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20个地方标准,形成了拥有45项建设指标和36项量化指标、涉及280多项法律法规的标准体系。2014年4月,由安吉县全程主导制定的《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2014年11月,以安吉为第一起草单位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通过国家标准委员会立项。

至此,安吉主导的美丽乡村标准由此实现了县级标准上升为省级标准,最终成为国家标准的跨越。

“国标”重在贯彻落实

据了解,《指南》由12个章节组成,汇集了财政、环保、住建、农业等部委的相关工作要求,分总则、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9个部分,对美丽乡村建设给予了目标性指导。

如在村庄建设方面,《指南》规定了道路、桥梁、饮水、供电、通信等生活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要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气、声、土、水等环境质量要求,对村容维护、环境绿化、厕所改造等环境整治进行指导,并设定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卫生公厕拥有率等11项量化指标;公共服务方面,提出医疗卫生、公共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安全、便民服务等领域的要求;在长效管理方面,鼓励开展第三方村民满意度调查,保障村民参与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美丽乡村的理解篇5

基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虑,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已经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美丽乡村”概念的出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密切的关系,“十一五”期间我国开始实行“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包括取消农业税、种粮补贴在内的多项惠农措施,极大地刺激了农村经济市场的活跃性。农村环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包括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两大方面,由于长期“城乡二元化”体制的分离状态,导致两方面建设都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这无疑是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桎梏。十八大提出“美丽中国”的理念并将其纳入“十三五”规划,乡村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基本因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改善农村环境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相应地,在“美丽乡村”概念下所改良的农村经济必然将形成一种“新形态”。

“美丽乡村”与农村经济“新形态”概述

“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内涵。“美丽乡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要求,在没有融入“美丽中国”执政理念之前,主要用来规范新农村建设中的各项社会问题,在《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中明确提出了五项要求,包括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很显然,在“美丽乡村”建设初期重点突出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平衡性,其中“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两项是以实现农村经济收入水平提高为目的,促使农村人口从温饱迈入小康生活水平。“乡风文明、管理民主”重点反映在农村社会风貌的改良上,这也是“十一五”期间我国针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通过普及科学、民主、法制,改良落后、愚昧、迷信的农村社会。

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解读,笔者参考了十七大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意见,本质上说是从社会公共服务角度,缩小农村环境与城市环境之间的差距。

党的十八大提出“美丽中国”的社会建设理念,不仅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概括其中,还将其视为一个重点工作领域。“美丽中国”的理念并非是单纯的改革发展范围扩大,而是从更高的理论层面入手,提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改造的着力点;这其中,“生态文明”被置于突出地位,在“十三五”期间的工作中,需要不断地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

毫无疑问,“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和前提,“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实现,必须针对现有的农村社会环境进行重构,尤其是要积极引导经济结构的转型和生态文明的建设;“美丽乡村”的美不仅仅表现在外观上,还要美在可持续性发展层面,也可以说这种美不是人为生产制造出来的,而是在农村经济改革过程中农村人口的必然需求。

迈入“十三五”之后,“美丽乡村”的概念得到了升华,不应该再简单地理解为“美丽的村庄”,根据党的十八大对“美丽中国”的相关描述,强调在经济发展中尊重自然、保护生态,富起来的同时美起来;由此可见,美丽乡村的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是并驾齐驱、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简单地说,无论是经济收入增加而破坏环境,或生态环境优美但人民依旧贫困,都不能够称之为“美丽乡村”;只有实现生态环境、经济建设、社会文化等层面的统一进步,才能称之为是中国“美丽乡村”。

很显然,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内容是“生态文明”,泛指人类在与自然生态和谐统一的前提下所创造出的物质、精神价值的综合,而这一观点的提出,恰恰是针对长期以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利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而言的。

农村经济“新形态”的内涵。广义的“经济形态”指的是经济的社会形态,研究中将经济视为一个社会整体,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经济形态”研究为“商品经济形态社会”。那么基于我国农村经济范畴来说,其形态进化的过程与宏观经济存在密切联系。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国家,千百年来孕育了深厚的农耕文化,特别是在农村经济领域存在较强的独立性和封闭性。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快速恢复国内经济秩序、提高国民经济收入,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心向工业领域倾斜,造成长期缺乏对农业生产及农村市场的扶持。

事实上,在2006年取消农业税之前,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一直处于探索阶段,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力量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城乡二元化”以及户籍制度的弊端逐渐凸显,从农民工进城到当前的区域经济发展为重心,农村经济从依附实现了独立,尤其在“十一五”期间针对农村市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产品市场价值的提升,农村经济逐渐活跃,并呈现出全新的形态。“十二五”至今,市场经济体系进一步丰富,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网络经济”瓦解了传统农村经济渠道,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镇人口总量已经超过了农村人口,新的农村经济形态再次萌生。

根据文章的研究范畴分析,笔者按照农村不同的历史时期进行经济形态的划分(1949~2015年),大致存在三种类型:

第一,劳动力经济形态。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种全会期间,我国主要是劳动力经济形态。这一时期国家基础薄弱,农业人口多、产值低,主要以传统的农业生产形势创造经济利润,农业税是农村经济形态中的主要因素;以公粮为例,数据显示,1949~2000年间,中国农民缴纳的粮食作物超过7000亿公斤,是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很显然,由于经济体制、市场条件和生产环境等限制,劳动力在这一经济形态中发挥的作用最大。

第二,产品经济形态。改革开放到“十一五”期间(2006年),需要区分的是,此处的“产品”是相对农村经济而言的,与《资本论》中关于产品经济形态(共产主义社会)不属于同一范畴。这一时期农村市场开始活跃,与市场经济的对接逐步深入,同时在现代化农业背景下,粮食作物产量提高,农业税压力减小,市场进一步开放,个体经营比例增加,劳动力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开始减小,并逐步开始向城市经济体系蔓延,如改革开放初期的“打工妹”、近年来的“农民工”等;人力资源的流动,直接导致了物流的加速,社会物资匮乏的现象开始逐步得到解决,因此这一时期农村经济中体现经济价值的主要是产品。

第三,资源经济形态。从2010年至今,我国互联网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催生了一种全新的经济形式呈现独立,即“互联网经济”,它泛指通过互联网产生的各种经济活动综合。互联网技术的强大渗透能力,已经成为当前各行业、各领域不可或缺的应用。2015年,我国首次提出了“互联网+”的发展规划,“互联网+农业”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项目。事实上,在互联网经济影响下,农村市场“触网”的时间可以追溯到电子商务初期阶段,产品交易在互联网技术的作用下不断扩大范围,传统市场的吸引力开始减退。基于更广阔的市场需求,原本被闲置的大量农村市场资源开始升值,如特色农业、土地资源等。

基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农村经济“新形态”干预

农村经济“新形态”是一个相对性变量,“新”必然有“旧”预知对应。事实上,经济形态本身就是不断变化的,从我国宏观经济角度来说,某一个时期特定的环境、政策、局势等因素影响,必然形成经济形态的突出特征。这种特征会在一段时期内相对稳定,但必然会随着新的干预手段出现而彻底改变;“新”代替“旧”是一种进步,而现阶段的“新”必然也会变成“旧”。在限定“美丽乡村”这一背景下展开研究,农村经济新形态指一个较为稳定的特征出现时期,即资源经济形态。

从理论上分析,“美丽乡村”的系统性体现在生活、生产、生态三个方面,在建设活动中任何一个方面的缺陷,都不足以支撑“美丽乡村”的整体架构,并进一步使农村市场经济的形态发展方向偏离。例如,单纯地重视生态环境美化,集中资金和社会力量改造农村生活环境,但却忽略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长期维持较低状态。这样即便实现了“美丽乡村”的外部建设,也会由于经济水平的不适应性,而无法实现真正的“生态文明”效果,一段时期后,片面的建设成果就会消失。总体而言,“美丽乡村”建设中,必须把握好经济形态的适应性,尊重区域经济的发展现状,并利用合理手段展开干预。

结合现状来说,广大农村市场直接向社会提供丰富资源,是市场经济主体的主要补充,通过对资源经济形态的有效干预,可以促使“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更加突出。

生活干预。构建美丽乡村需要政府各级部门、社会机构、农村经济主体等共同参与,农村人口是主要的动因,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者。前期的政府财政主要用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包括水电、交通、饮水工程、文化广场等,此外,还包括一些市场体系制度方面的引导,帮助农村市场构建完善的政策体制。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生活干预对象主要为基础生存条件改善,如危房改造、基础医疗、扶危救困等,这些是农村经济“新常态”实现步伐一致性的具体工作。

在实践的过程中,农村经济新形态的生活干预暴露出一个很大的问题,即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一些经济条件较好、基础设施完善的乡村区域对“美丽乡村”的公益性抱有不满,原因是政府提出的大量建设项目往往缺乏资金,经济个体投入收益较小,反而增加了自身的经济负担。而对于一些经济条件差、发展缓慢的地区,一方面希望通过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来改善投资环境、生产环境,另一方面则受到村级管理层的抵触,因债务问题引起纷争。

农村经济环境中的组织结构松散是一个典型问题,小农意识影响下人们习惯性的“自扫门前雪”,对公共事业的建设缺乏收益信心,这就导致现阶段农村经济“新形态”优势表现的个别性以及劣势表现的普遍性,与农村经济整体走势不符。

生产干预。资源经济形态的形成基础是农业生产的成熟性,包括农业现代化、管理现代化、加工现代化、营销网络化等,改变传统的农作物经营模式,提高其市场附加值,进而实现农民增收的目的。但基于“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资源被政府管理或接收,直接影响到了资源经济形态所具备的优势,如土地资源。“美丽乡村”建设中建设内容,如景观、广场、绿地、文化中心等,土地资源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在建设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短期利益的干扰,包括土地商品化、无偿强行占有等,农民无法享有到“美丽乡村”所带来的经济优势之前,自身的权益也无法保障,因此造成较大的矛盾。又例如,在农村道路交通方面的建设,农业生产中利用的现代化机械设备越来越多,道路损坏程度也不断扩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项目,同时也是经济新形态的构成因子,进一步拉近了两者之间的联系。

生态干预。构建“美丽乡村”的核心内容是生态文明,根据十八大的相关总结,生态文明是贯穿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建设的系统性内容;同时,“生态文明”这一概念本身就具有进步性,它把人类从工业文明以来造成的社会发展偏离进行了纠正,让人们认识到生态是影响人类社会文明的基石。

狭义的说,生态干预是经济发展中最明显的部分,也是经济形态最突出的表现。与过去的任何一个时期相比,当前的农村生态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环境基本实现了水电供应,人们独立于自然生态环境的界限更明显。同时,从农业生产角度来说,也都在有意或无意地进行生态干预,包括化肥、农药等大量应用,畜牧业养殖所形成的污水、粪便排放,农作物秸秆燃烧所产生的烟气等,这些行为都是当前农村经济“新形态”的具体表现。

以雾霾引发的罪魁祸首之一—秸秆焚烧为例,一方面对“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景观影响很大,高温浓烟对大气、土壤都会造成破坏,另一方面,反映了当前资源经济形态下的因素价值转变。在传统农业生产中,秸秆是重要的价值物资,可以用来作为农村牲畜饲料、肥料、取暖材料甚至建筑材料,而在农村经济形态进入当前时期,经济价值衡量的标准发生了变化,导致资源处理的方式产生差异,而这对生态干预的影响是很大的。

农村经济“新形态”研究对中国经济的作用

优化农村市场经济结构。“美丽乡村”的基础任务是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活质量,更好地将生态文明与经济效益联系在一起。

一方面,加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经济体制。农村经济长期存在的组织结构松散、竞争力不强的弊端,与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较大的联系。通过对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性的对比不难看出,社会行动意识依赖于社会构建形态。通过“美丽乡村”的理念改变乡村自然环境,实现整体规划,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寻求更多的利益增长点。

另一方面,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丰富经济收入渠道。充分了解农村经济“新形态”便于制定针对性更强的发展策略,对“美丽乡村”建设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例如,有机采摘及特色农业的快速发展,极大扩展了农村旅游市场的开拓,不仅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也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维持国民经济增长动力。“工业反哺农业”的实施从侧面上反映出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瓶颈期,造成国民经济发展整体上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但不可否认通过工业经济的发展,我国迅速摆脱了贫困的事实。同时,另一个全新的问题也摆在全社会面前,即国民经济呈现的增长动力不足问题。“十二五”期间的2012年、2013年年、2014年三年中,我国GDP增速维持在7.5%左右,而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GDP增速平均值为10%。根据世界银行的国民经济收入标准,2012年我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了6100美元,这一标准已经排入了世界中等偏上收入国家队列,而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很有可能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之后,呈现出社会财富容量较大,货币流动性差的特点,如果不能够寻求到新的经济发展方向和改良方式,经济资源就会陷入死局,导致经济发展停滞甚至倒退,因此被称为是“中等收入陷阱”,结合我国当前的形势来说,亟待一种长期投入、长期收益的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美丽乡村”建设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也是基于当前农村经济“新形态”发展的重要方式。

美丽乡村的理解篇6

摘要:“美丽乡村”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工程、新载体,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的又一重大新。但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仍然存在制度体系不完善、公众参与意识较弱、政府体制管理僵化等问题。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素质、转变政府管理理念等等,从多个方面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

关键词:美丽乡村建设;公众参与;机制;对策

党的十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美丽中国”的全新概念。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美丽乡村建设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建设美丽乡村,不得不依靠公众的参与,只有找出当前美丽乡村建设中公众参与机制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才能更好实现“美丽乡村”、“美丽中国”的目标。

一、美丽乡村建设中公众参与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公众参与能贡献集体智慧的力量,通过集体讨论、投票等方式,做出具有科学性的决策。另一方面,公众的参与起到了监督政府行为的作用,利于维护公众利益。同时,公众参与还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二)有利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农民是主体,通过公众参与机制,能够使农民意识到自己不仅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利益享有者,更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创造者,从而更加自觉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的每一个过程中。

(三)有利于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传统的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决策单中心供给方式在日益增大的需求面前缺乏回应性和效率,该理论具有决策多元化、权力多中心化、管理市场化等特征。在公众参与机制中,政府、农民、社会组织处于一个多中心模式下,在利益博弈中,达到均衡,从而更好的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二、美丽乡村建设中公众参与机制的缺陷与不足

虽然近些年来,公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情况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制度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欠缺

公众参与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相关各方才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来进行开展。目前,虽然我国乡村建设方面的法律体系基本完善,但就公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法律机制而言,还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缺少具体的规定和实施程序,公众往往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参与、到哪里参与、如何参与等,具有较大的盲目性。

(二)公众参与意识较弱、参与能力不足

农民是中国美丽乡村的建设主体、受益主体和价值主体。而当前,农民对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参与程度远远不够,主体意识淡薄。同时,由于农民群体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主要集中于小学、初中文化水平,缺少相关法律知识和专业文化素质,导致在公共事务中的参与的能力不强,难以拥有话语权。

(三)政府主导乡村建设、体制管理僵化

目前中国的乡村建设依旧实行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建设机制。广大农民的参与活动实际上是一种“被参与”,对美丽乡村的建设也只是一种“被建设”。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易受打击,这也使得农民在乡村建设中无法发挥作用,农民的意见得不到尊重。

(四)农村NGO作用有限、缺乏规范性

农村NGO是乡村现代化和民主化的必然产物,并构成了农村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参与农村治理。但当前,农村NGO零散、弱小,管理机制不科学,运营效益不高,导致其作用发挥不到位。资金的缺乏和人才的缺乏也使得农村NGO的发展困难重重。

三、完善美丽乡村建设中公众参与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作为社会公器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不可或缺,对于公众参与而言没有法治的保障就没有深度参与。因此,针对目前公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法律法规的不足,一方面,要提高有关公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法律层次,把现有的规定、条例和政策等上升为法律,增强公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定的权威性。另一方面,立法应当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将公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

(二)提高公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识和素质

1.全方位、多手段的传播美丽乡村

通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实现公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意识的相互促进和提高。一方面,可以通过加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全方位传播,使公众尤其农民并树立乡村建设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另一方面,要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和图片展、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2.充分发挥意见领袖的带头参与作用

我国当前的农村社会仍是一个典型的总体主义社会,资源、身份与能力等优势集中程度高,能人的示范效应强,在建设美丽乡村时,应有意识地培植能人、乡贤等关键少数,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带头人,引导并培育他人参与建设的意识和能力。

(三)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

1.将“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引导”

“坚持走农民为主体,社会参与,政府引导的道路。”政府要逐渐放权,由农民自己来安排自己的事情,由农民建设自己的管理委员会。十以来,在一系列讲话中阐述了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指出“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因此,政府应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正确引导,使得公众参与有序进行。

2.创新管理体制

要推进乡村网格化社会管理,配备专职网格员,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有需求及时服务,实现乡村社会管理人性化、精细化、信息化。同时,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了解民情,体贴民意,加强对政务论坛、政务博客、政务微博等网络参政议政渠道的管理,防止流于形式,直接发挥其平台作用。

(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疏通公众参与渠道

1.加强政府对农村NGO的支持力度

农村NGO不仅是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对地方政府创新农村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政府应该通过宣传,强化社会对农村NGO意义的认识,明晰参与NGO会给村民带来实惠和利益。并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农村NGO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2.农村NGO改善自身管理流程

作为农村NGO的管理者和成员,要加强对农村NGO的宏观管理意识,把农村NGO的发展置于美丽乡村建设和政府转型的大背景之下,加强零散、弱小农村NGO实体的联合,提升其服务能力,增大其服务辐射范围,保持良好的办事效率,在公众中树立优良形象,从而获取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四、小结

建设美丽乡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公众的参与。曾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以及“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确实指明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规律与工作重心,有的放矢,极具指导意义。也告诉我们公众参与对于美丽乡村、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性。虽然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它来自于公民、政府、社会组织等多方面。但随着政府信息的不断公开和透明,公民社会的不断形成,网络社会和公共空间的拓展,乡村建设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公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与实际行动定会焕然一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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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许远旺,卢璐.从政府主导到参与式发展:中国农村社区建设的路径选择[J].中州学刊,2011(11):1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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